先秦色彩中的女性色彩探源

2021-04-14 09:17
西部皮革 2021年7期
关键词:色彩

(北京交通大学建筑与艺术学院,北京 100044)

1 关注性别色彩

1.1 性别色彩释义及研究思路

性别色彩是社会性别是指社会文化判识的男女两性差异及其互动关系的社会属性。具体来说,两性差异包括外形、角色、思想、感觉、幻想、行为、符号、语言、价值观、阶层、种族、社会地位、生活方式等因素。这些差异在相对稳定的社会环境中,经由个体与个体、群体与群体的相互影响与认同,形成以族群文化为基础、以符号为特征的对两性不同的期望、规范与限制,从而界定出男性与女性具有差异的群体特征与行为方式,并以此定位其性别所属的社会权力关系方位。[1]

本文以色彩学作为主体学科,将社会性别作为研究视角,从象形文字构成、阴阳五行哲学思想以及先秦女性视角三个方面进行研究,试图明晰先秦时期性别色彩是如何构建而成的。

1.2 为何要关注性别色彩

首先,性别色彩是探究色彩感知、色彩认知、色彩心理、色彩伦理、色彩观念的一种方式,有助于建立起个体对个体、个体对群体、群体对群体关于社会性别和角色的色彩认知维度。其次是基于国内女性社会性别现状的需求,关于社会性别、社会形象的探讨,其实质是认识自我的一部分。

2 色彩之起源与女性有关

2.1 彩体现女性采集之劳动分工

“色彩”的词源释义与女性有一定的关联。“彩”是“色”的同义词,古文中写作“采”,从象形文字甲骨文中可见,采字字形尤如手在摘取果叶,人类学证明,中国的上古社会是狩猎采集民族,并存在着两性劳动分工:男性主要负责狩猎大中型生物,女性主要负责采集野生植物的果实、块茎,捕杀昆虫和小动物等活,因此采与女性的劳动分工和生产职能有关。大约在东周时期,采与彡合并而形成了彩。

图1 商代甲骨文“采”字

《文子·道原》:“听失于非誉,目淫于彩色。”在中国古代,色与采最早组合以“采色”而并非“色采”,采色一词体现了古人对性别分工的认识,似乎表明了那时的人们认可由女性主要负责的采集多于男性负责的狩猎[2],这其中包含了原始时期人对于物质化颜色的认知,以及狩猎采集社会时期中国古人基于生物性别对劳动分工的认同。

2.2 色体现女性被观看之社会形象

女性被称色始于先秦时期,经由男性中心父权制话语的不断完善和精密,色由内而外地成为了女性的代名词。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色指女性容貌。孔国安传:“色,女色。”唐孔颖达疏:“女有美色,男子悦之,经传通谓女人为色。”在后世的文本中,色常用于代指容貌姣好的女性,判断一个女子美貌与否的标准掌握在拥有话语权的男性手中,其中难以找寻到女性本身的话语,由此推论,女性美很大程度上是从男性的审美角度出发而产生的标准。当以色观女性时,女性便因其外貌成为了被观看和被审美的对象,这也是对女性的一种物化。

其二,色成为女性的一种形象。色不仅仅是对女性容貌的代指,实质上成为了男性对女性形象进行塑造与规约的工具。司马迁在其著作《史记》中将战国时期女性的社会形象归纳为“女为悦己者容”,既是对前人的总结,也成为了对后世的规约。一方面,这句话透露出在先秦时期女性已然学会通过装扮自身的容貌以取悦男性,女性已将“色”“容”等内化成了自身的行为,这是出于她们作为女儿、妻子、母亲、性工具这类依附性角色的生存需要;另一方面,向后世诉说、劝诫女性在家庭之中应该通过展现自己的色以扮演家庭中称职的女儿、妻子和母亲的角色,亦或是作为性工具成为权贵男性的玩弄对象,此处的色成为了男性话语中对女性的教条和规约,由内及外地将女性的审美形象、社会形象及其社会职能置于男性的统治与玩弄之下。直至今日,多数女性仍难逃被男性以“色”为标准进行观看以及因“色”影响对自身进行双重审视的尴尬处境。

2.3 女性以妆容改变外在色彩

当女性认识到自身成为了被观看的对象后,为了获得观看者的认同,女性通过将性别色彩外化,以服饰、妆容等色彩的装扮取悦于男性。化妆并非人类天生习得的技能,譬如在自然界中,雄性动物通常拥有比雌性动物更加艳丽的色彩,其主要功能之一在于吸引雌性从而获得交配、繁衍后代的机会。然而在人类社会似乎恰恰相反,经由男尊女卑思想的教化后,女性反而通过化妆获得明艳外在色彩以来取悦男性。

中国古人认为女性妆容的色彩也有其标准。由《楚辞·大招》:“朱唇皓齿,嫭以姱只…粉白黛黑,施芳泽只…青色直眉,美目媔只。”可见当时古人在观赏美貌女子时,已有其标准。由于性别色彩已内化为自身的审美标准,女子通过妆容打扮而展示自身美艳,加强了女性与“色”之间的关联,进而产生了许多有关的词语,如红颜薄命、红颜祸水等成语。

3 阴阳五行思想中的性别色彩

3.1 阴阳五行是抽象之性别色彩

阴阳五行主要从构成论和生成论的角度对事物进行解读,认为世界由木、火、土、金、水五种基本元素构成,并以一分为二的方法赋予事物以阴或阳的属性。中国古人观察世界经由了“具象-抽象-具象”的过程,基于对男女两性生物性别的观察与认识,阴阳五行思想以“乾坤”“阴阳”等抽象化的宇宙观来象征“男女”的自然之性,反过来又以这些抽象的哲学思想解释人类社会,是一种性别色彩极强的思想。

3.2 阴阳五行色彩赋予女性社会角色

阴阳五行思想是对物质意象之色彩的一种抽象。首先,在阴阳两种属性之中,“阳”象征太阳、光明、男性、火、热、原创性行为等;“阴”象征着月亮、黑暗、女性、水、冷、被动的接受等。二者之间具有互补性、流动性且相互依存,是两种无休止、自由的混合的对等的能量。[3]古人以阴阳和谐比喻两性关系,隐喻了这段关系中女性的被动和次位。

其次,《易经》:“乾元者,始而亨者也。利贞者,性情也。乾始能以美利利天下,不言所利。”“至哉坤元,万物资生。乃顺承天,坤厚载物……柔顺利贞。”由《易经》原文解读可知,乾与坤象征着两种不同的属性,乾者始生万物,具有稳定性和适度性,被赋予了刚强、健壮、纯粹的主导地位;坤使万物获得生命,因而被赋予了柔顺、顺从、易变的随顺地位。乾坤而者象征着古人对男女两性的认识,对其性质、属性、特征、地位等方面进行了规约。阴阳五行思想通过赋予男女两性象征性色彩,并要求他们扮演生物学身份对应的社会性别角色,以达到维持社会秩序的目的。在“阴”和“坤”的双重属性之下,女性被赋予了与其对应的性别色彩,处于社会中的顺从者、被统治者的位置。

4 先秦性别色彩中的女性话语

历史是由话语权掌握者写就而成的,诚如西蒙娜·德·波伏娃所言:“一个男人不会想到去写一本男性在人类中占据特殊位置的书。”先秦时期男女两性的社会形象和社会地位差异甚大,诸子以自身男性的身份和视角出发,掌握了当时绝对性的话语权,而女性的话语与色彩则被湮没其中。先秦诸子在对女性性别形象的认识如出一辙地意识到女色对男性社会存在隐患,因而提出了一系列德行规范与教化方法以抹去女性的独立性,不曾考虑女性在社会中的特殊性,使得先秦思想成为了后世两千多年男女有别、夫妇尊卑分明的伦常观念的理论起点[4]。故此,本文尝试从女性的视角出发,在被普遍认为男尊女卑的先秦时期找寻女性自身的色彩与话语。

4.1 《诗经》中的女性色彩

朱熹《诗经集注序》:“雅、颂之篇,则皆成周之世,朝廷郊庙乐歌之辞。”可见《诗经》相当部分的篇章是在文王之化、周公之政的影响范围之内的产物,由于周公主张民主,对女性的创作权利一视同仁,使得女性参与诗歌创作成为可能,直到春秋时期,男女同歌于诗坛的风气也一直保持[5]。

女诗人创作的诗歌作品大多在国风中,其创作内容以当时女性对生命本真的追求、自身价值的认可以及对爱情婚姻的向往和感怀为主。同时,女性创作者的身份阶层跨度也很大,从拥有姓名的国公夫人到无名的宫女、妇人、女奴等,女性无论其身份贵贱,都可参与诗歌创作,因此题材内容丰富。笔者推测可能是由于周礼在最初形成还并未成为严格的规约,创作者的阶级色彩被弱化,性别色彩凸显在诗歌创作的题材与内容之中。

《诗经》中女性最显著的创作动机为许穆夫人提出的“女子善怀”,可从两方面来解读。首先,“女子善怀体”现女性创作者对以诗抒情的情感诉求和表达欲望,这些强烈的情感来源于当时女性的独特生活体验,借用女性在生活中能够接触到的最熟悉的事物意向以隐喻修辞表现出来,最常见的意向有花草植物、水、谷、容饰等[6]。其次,女子善怀体现先秦女性意识的觉醒,如上文所述,《诗经》的创作是基于女性对自身社会角色和职能的认可,但其中不乏因父权制话语中男尊女卑礼制思想而产生的“他者”意识。由于置身话语中心之外,女性诗人通过诗歌创作怀其待遇不公,怀其命运被掌控。

4.2 先秦教育中的女性色彩

先秦时女子在家中由专人进行教育,教育女子的专人大多为女性,被称为女师,女师在女子的孩童时期负责善道教育,少年时期教授女事,女子婚嫁前负责妇德教育,其教育内容围绕着当时女性一生的职责与角色展开而来,主要从思想道德、家务技能、行为规范三个方面对女子进行教化。中国古代女师制度始于西周,发展至春秋末期。在战国时期,由于社会制度的不断变革,女师的角色逐渐被乳娘替代。秦汉时期,一些讲究的士大夫家庭中仍有女师,如班昭就曾接受过女师的教导,而后班昭撰写了中国古代著名的女教作品《女诫》,以家训的方式将女子的规则撰写其中,从此普通家庭的女子也可根据《女诫》的内容自我学习妇德[7]。

4.3 先秦政治中的女性色彩

自西周的宗法制度确立嫡长子继承制,女性就退出了父权制统治下的公共政治领域。大部分的女性终其一生都居于家庭之中,扮演着男性赋予她们的女儿、妻子、母亲的角色,但事实上,由于宗法制的基础是血缘关系和伦理本位社会,家与国的关系可谓是家国一体,俱荣俱损。因此笔者认为女性退居家庭后,虽难以与男性同朝论证,但事实上,正是由于多数女性在家庭之中扮演着“贤内助”角色,才使国家的政治得以稳定。并非所有的女性都无法参政,这取决于给予她们身份的男性的社会地位,如一国之君的母亲、君王宠爱的后妃以及出身显赫的贵族女子,虽然其本质仍是女儿、妻子、母亲,但由于男性认可,她们得以进入公共空间参与政治。

5 结论

社会性别的本质目的在于如何定位和塑造一个完整的社会中的“人”,基于先秦时期社会性别、色彩文化的性别色彩研究,有助于中国女性加深对自身社会性别的认知及认同,探求父权制话语机制之外的色彩选择和生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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