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及其影响因素研究
——基于CGSS2015的实证分析

2021-05-27 02:42卫莉莉云小鹏
关键词:法制公民行政

卫莉莉,云小鹏

(山西警察学院,山西 太原 030021)

打铁还需自身硬。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积极开展全面从严治党、明确监管责任、坚持纠正“四风”、落实“八项规定”等工作,同时持续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持续的高压反腐败斗争。党和政府坚持“老虎”“苍蝇”一齐打,查处了一大批贪腐官员,反腐倡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高压反腐背景下,公民对党政公职人员的清廉感知差异及其影响因素研究成为近年来廉政治理研究领域的一个热门议题。公民对警察清廉水平的感知是评价公安系统廉政建设成果的重要指标,就警察这一群体进行清廉感知影响因素的归类分析以及影响机制进行研究,对于提升警察这一公职群体的廉洁自律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对于公安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至关重要。

一、研究假设与理论模型

现有清廉感知差异及影响因素研究一方面集中在对政府清廉的感知影响机制研究上,如邓崧等(2020)运用主观态度测量法探究了互联网使用对政府清廉感知的影响机制[1]。陈永进等(2020)探讨了清廉感知对政府公信力的影响,同时还分析了依法办事水平对二者关系的调节效应[2]。邓雪琳等(2018)检验了全国77个地级市经济绩效合法性、政府规模对个体腐败感知差异的影响[3]。徐士珺(2018)分析了政府治理绩效对官员清廉感知的影响机制,并检验了公众腐败行为感知对其产生的调节作用[4]。倪星等(2020)不仅从个体特征和社会结构两个视角出发,探究清廉感知在不同性别之间的差异及其影响因素,还从社会公众内部的阶层差异性出发,研究公众的社会阶层地位与其对政府的清廉感知之间的主要影响因素作用机制[5-6]。另一方面,关于政府清廉感知与经济、投资关系的研究成果也比较丰富,如毛志方等(2019)研究了政府清廉与经济、财政政策的关系[7],郭鹰(2019)分析了政府清廉建设对营商环境的改善效应,结果显示政府清廉状况改善有利于促进经济增长,改善营商环境,提高财政政策的有效性[8]。谢孟军(2016)认为较高的政府清廉度对外资具有较大引力,跨国公司通过利润传导机制推动投资国的经济增长[9]。刘英基(2015)构建了经济制度、技术创新与清廉政府三者复合系统协同度模型,分析了经济制度和技术创新与政府清廉的协同发展机制[10]。

部分文献研究了对公职人员的清廉感知,主要是从公民性别、互联网使用、党内法规等对公职人员清廉感知的影响等方面进行研究。如郭夏娟等(2017)研究发现由于性别体制与文化构建形成的差异,女性对公职人员腐败的感知容忍度远低于男性[11]。焦娇(2020)认为由于互联网具有放大功能,使得公众对党政公职人员清廉感知表现出较为消极的评价[12]。梁江禄(2019)验证了党内法规对公职人员清廉感知有比较显著的正向影响,结果显示党内法规中,党组织办事人员以及党员总体的遵纪守法情况、违反党规党纪的行为是否受到严肃处理对公职人员清廉感知有显著的正向影响[13]。本研究计划从涉及警察行为的行政执法感知、司法适用感知、法制保障感知、党员遵纪守法感知、法治效果感知这五个方面,探究公民对于警察清廉的感知评价及影响因素作用机制,并基于以上五个变量,构建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影响机制理论模型,厘清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影响因素及作用机制,提出有针对性的对策,这不仅有助于在理论上进一步完善警察清廉感知差异的解释模型,而且有助于在实践上为推进警察廉政建设及未来反腐败优化策略提供重要参考。

(一)研究假设

1.行政执法感知

公安机关作为执法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办事,通过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以实现严格公正和文明执法[14]。公安机关及警察办案人员要严格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执法,严格行政执法,严禁滥用行政权力。如果警察不能严格执法,不严格按照法律履行其自身应尽职责,甚至出现违法乱纪,那么将会影响警察群体在公众心中的正义形象,进而降低公众对其清廉的感知程度。据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1:行政执法感知与警察清廉感知有直接影响关系,公民对行政执法感知越强,越能影响公民对警察清廉的感知。

2.司法适用感知

司法适用是指国家司法机关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行使司法权、运用法律处理具体案件的专门活动。它是以国家名义适用法律规范行使司法权的活动。司法机关对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活动进行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在进行侦查活动、处理行政复议案件等司法活动时应坚持独立性和公正性,不得受到非法干预[15]。据此,本文提出研究假设如下:

H2:司法适用感知与警察清廉感知有直接影响关系,公民对司法适用感知越强,越能影响公民对警察清廉的感知。

3.法制保障感知

警察专业知识的积累和职业道德面貌的好坏,不仅直接关系到党的威望、国家声誉和公安机关的尊严,而且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影响公民对法制保障的感知[16]。人民警察享有法律赋予的特定职权,并依法履行相应的责任,专业的法律知识和职业道德素养是警察行使权力和履行责任的基础和保障,警察自身法律专业知识不足,职业道德不端,将会降低警察的履职办事水平,甚至滋生违纪违法、贪污腐败等问题,降低公民对警察的清廉感知。当公民感知警察法律专业知识和职业道德的水平越高时,会更倾向于认为警察越清廉,据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3:法制保障感知与警察清廉感知有直接影响关系,公民对法制保障感知越强,越能影响公民对警察清廉的感知。

4.党员遵纪守法感知

遵纪守法是党员干部和党政公职人员的基本行动准则,党员干部只有带头学法知法,带头遵纪守法,带头依法办事,才能做好表率,以身作则引导群众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带动全社会形成崇尚法制和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截至2019年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党员总数达9191.4万人,作为先进代表,党员干部和党政公职人员尤其应以党纪国法、廉政准则约束自身行为,做到“心中有戒”“依法办事”,自然干部清政,政府清廉,政治清明[17]。

行政执法是党员干部和党政公职人员守法清廉的集中体现,公民对行政执法感知将会影响到其对党员干部和党政公职人员遵纪守法感知和清廉感知,党员遵纪守法感知在行政执法感知对党员清廉感知的影响中发挥重要作用[18]。据此,本文提出以下研究假设:

H4:党员遵纪守法感知与警察清廉感知有直接影响关系,公民对党员遵纪守法感知越强,越能影响公民对警察清廉的感知。

H5:党员遵纪守法感知在行政执法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的影响中有中介效果。

5.法治效果感知

法治效果是检验法治体系运作效果的指标,在某种程度上,一个国家法治状况如何,并不完全在于法律体系本身和法治能力的强弱,归根结底要看法治效果,即通过法律体系的运作和法治能力的发挥所取得的实效。法治效果指标由控权、人权、秩序安全和法治信念四个方面的指标组成,控权反映权力滥用是否得到控制,人权反映人权是否得到保障,秩序安全反映社会秩序和安全是否有保证,法治信念反映人们对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和合法性认同、法律的信仰是否提高[19]。法治效果评估应强调以公众为中心的社会治理公平感、社会服务满意度和社会幸福感三个维度[20]。法治效果感知离不开公众参与,警察在法治过程中越能依法办事,公众对法治效果感知越高,从而对警察清廉感知越高。据此,提出如下研究假设:

H6:法治效果感知与警察清廉感知有直接影响关系,公民对法治效果感知越强,越能影响公民对警察清廉的感知。

(二)理论模型

通过对执法行政感知、司法适用感知、法制保障感知、党员遵纪守法感知、法治效果感知以及警察清廉感知六个维度之间的关系进行分析梳理,构建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的影响机制理论模型,如图1所示。

在构建理论模型和研究假设基础上,运用CGSS数据,界定因变量和自变量,获取问卷样本数据基础,描述数据基础特征、拟合数据与实际适配理想程度、进行路径系数检验和中介效应检验,实现对以上六项研究假设和理论模型关系的验证。

图1 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影响机制理论模型

二、数据来源与变量界定

(一)数据来源

本文数据来源于中国人民大学中国调查与数据中心发布的2015年CGSS(中国综合社会调查Chinese General Social Survey的首字母缩写),其中F部分为法制模块,本文涉及的行政执法感知、司法适用感知、法制保障感知、法治效果感知以及党员遵纪守法感知、警察清廉感知数据来源于该部分。根据问卷数据,剔除相应缺失或超出选项范围无效的观测值,最终得到有效样本1836个,属于大样本,可以对该样本进行统计推论和实证分析。

(二)变量界定

1.因变量

本文的因变量是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对应CGSS调查问卷中的问题F24-2:对于警察的清廉程度,您的评价如何?其中选项为:“普遍非常腐败、多数比较腐败、差不多一半廉洁、多数比较廉洁、普遍非常廉洁”,对应的赋值分别为1、2、3、4、5,被访问者选择的数字越大,表示被访问公民认为警察清廉的人数占比越多,对警察的清廉感知越高。

2.自变量

(1)行政执法感知。对应CGSS调查问卷中问题F3-1、F4-3、F5-3。选项赋值的数字越大表示公民认为警察行政执法越严格,对警察行政执法严格感知程度越高,见下页表1。

表1 自变量行政执法感知的问项与赋值

(2)司法适用感知。对应CGSS调查问卷中问题F6-1、F7-1、F12等三个问项中,选项赋值的数字越大,表明公民对警察司法适用感知程度越高,见表2。

表2 自变量司法适用感知的问项与赋值

(3)法制保障感知。对应CGSS调查问卷中问题F19-31、F19-32。选项赋值的数字越大表示公民认为警察的法律专业知识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越高,公民对法制保障感知程度越高,见表3。

表3 自变量法制保障感知的问项与赋值

(4)党员遵纪守法感知。考虑到警察作为执法机关办案人员,其中的主要领导及办事人员大多数为党员身份,同时党员作为政府服务人员的大多数,其遵纪守法情况在行政执法严格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的影响中具有一定的中介效果,因此,选择CGSS调查问卷中问题F21和F22衡量公民对党员遵纪守法的感知情况。选项赋值的数字越大,表示公民认为党员遵纪守法的人数越多,公民对党员遵纪守法感知程度越高,见下页表4。

表4 自变量党员遵纪守法感知的问项与赋值

(5)法治效果感知。对应CGSS调查问卷中问题F25-6、F26-5、F27。选项赋值的数字越大表示公民认为法治效果显著,对法治效果的评价越高,公民对法制效果感知程度越高,见表5。

表5 自变量法治效果感知的问项与赋值

三、模型验证与数据分析

在获取变量数据之后,本研究将对数据依次进行描述统计—指标拟合适配分析—结构方程模型构建及中介效果测度。通过均值、方差等基本描述统计分析以掌握各个变量的基本分布情况;通过对指标拟合适配分析以检验本文假设模型与实际数据之间的拟合程度;通过构建(SEM)结构方程模型以探索各个变量之间的路径关系,进行中介效果检验以测度中介变量的直接效应、间接效应及总效果。

(一)描述性统计分析

均值可以反映出公民对变量评价的整体看法,标准差可以反映出公民的看法是否一致,通过均值和标准差数据可以看出公民对警察清廉度感知和各个影响因素的感知水平。表6表示对变量数据进行描述性统计,计算了各个显变量和潜变量的均值、标准差。

表6 数据的描述性统计

行政执法感知均值均大于3,表明公民总体上认为警察及公安机关的各项行政执法能够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能够做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能够为公民办事提供便捷,办事效率受到了公民的认可。

司法适用感知的均值中,F12(案件侦破速度)的均值小于3,反映出公民对于警方侦破案件时间和侦破速度存在不满,表明公安机关办案速度仍待提高;F7-1的均值虽然小于3,但是该问题数值越小越好,表明公民认为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不存在刑讯逼供的可能越低,其办案越是依法有据,表明了公民对司法适用的相应认可。

法治效果感知中,公民对F25-6的总体评价数值偏低,即公民认为当公安机关领导没有任何法律手续超期羁押时,其受到的问责力度远远不够,反映出当前的法治效果仍待加强。

法制保障感知中,公民认为警察的法律专业水平均值为72.34分,职业道德水平均值为69.68分,由此可见,公民整体上给予其较高评价,整体上认可警察的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

党员遵纪守法感知和警察清廉感知均值都大于 3,表明公民认为党员基本上都遵纪守法,认同党内法规对于警察公职人员的约束力度强有力,公安机关中有较高比例的警察清廉。

(二)拟合适配性分析

指标拟合就是对比文中由假设理论模型推导出的变量相关系数矩阵(即协方差矩阵)与实际数据得到的变量之间相关系数矩阵(即协方差矩阵)之间的差异。如果差异小于合理的显著性界限值判断标准,那么本文假设模型与实际数据之间的拟合程度良好。拟合度评估指标包括卡方值(χ2)、卡方自由度比(χ2/df)、SRMR、RMR、RMSEA、GFI、PGFI、CFI、TLI等。尽管整体拟合度指标很多,但以上指标均是围绕两个协方差矩阵的差异,只是在自由度、变量数目上的修正不同。经检验,得到模型适配度表7。

表7 指标拟合结果

从绝对拟合指标来看,卡方自由度比(χ2/df)的大小表示整体模型所包含的协方差矩阵(因果路径图)与实际数据的相关关系矩阵的拟合度大小。卡方自由度比越小,表示两者差异越小,即差异越不显著,一般而言,卡方自由度比(χ2/df)介于1到2之间时,表示假设模型的拟合度可以接受。由表7可知,从绝对拟合指标来看,χ2/df(卡方自由度)值为1.982,小于2。GFI称为拟合度指数,模型相关系数矩阵与实际数据矩阵拟合度越好,GFI值越接近1,反之,拟合度越差则GFI值越小,一般而言,GFI值大于0.9表示模型拟合度好。本文的GFI值为0.987,大于0.9。RMSEA表示渐近残差平方和的平方根,一般而言,当RMSEA值小于0.05,表示模型拟合度可以接受,当RMSEA值大于0.1时,表示模型的拟合度差,本文模型指标的RMSEA值为0.023,小于0.05,总体而言,绝对拟合指标适配理想。

从增值拟合指标而言,IFI值、TLI值、CFI值通常介于0到1之间,越接近1表示模型拟合度越好,越小表示模型拟合度越差,一般来说,上述三个指标大于0.9以上,表示假设模型的拟合度好。本文IFI的值为0.990,大于0.9。TLI的值为0.987,大于0.9。CFI的值为0.990,大于0.9。综上而言,增值拟合指标适配理想。

从简约拟合指标而言,PGFI的值为0.658,大于0.5。PNFI的值为0.735,大于0.5。综上,简约拟合指标也适配理想。

根据以上对绝对拟合指标、增值拟合指标以及简约拟合指标的分析,该模型拟合度的各项指标都在可接受范围内,表明模型的指标适配理想,可以对各变量之间的关系做进一步地分析。

(三)路径系数及中介效应

1.结构路径检验

本文以极大似然法对研究假设进行假设检验和区间推定,采用Amos24.0 统计软件进行结构方程模型(SEM)的路径构建与分析。在对模型拟合度检验结果良好的基础上,检验各变量与警察清廉感知的关系,参数估计值见下页图2结构方程路径系数图和表8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的SEM路径检验表。

图2 结构方程路径系数

表8 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的SEM路径检验

根据图2和表8,可以得出以下几个判断:

(1)行政执法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的回归系数为负,其回归系数的大小为-0.04,但未通过0.1%的显著性检验。这与本文的研究假设不符,这说明,通过行政执法感知警察清廉存在一定障碍,公民并不能从警察的行政执法中直观地对其是否做到清廉进行客观评价,行政执法感知并不直接影响公民对警察清廉的判断。因此假设H1未获得支持。

(2)司法适用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的回归系数为正,其回归系数的大小为0.04,但未通过0.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公民不能通过感知司法适用,直观地对警察清廉进行客观评价,司法适用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的直接感知程度比较有限,司法适用与警察清廉之间不存在直接的影响关系,因此假设H2未获得支持。

(3)法制保障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通过0.1%的显著性检验,其回归系数的大小为0.17,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公民对法制保障感知值每增加一个标准差,则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增加0.17个标准差,即公民认为警察的法律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越高,警察清廉人数占比越多,因此,假设H3获得支持。

(4)党员遵纪守法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其回归系数的大小为0.57,通过0.1%的显著性检验,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公民对党员遵纪守法感知每增加一个标准差,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就提高0.57个标准差,即公民认为党员遵纪守法人数占比越多,警察清廉人数占比越多。因此假设 H4 获得支持。

(5)行政执法感知对党员遵纪守法感知的回归系数显著为正,其回归系数的大小为0.82,通过0.1%的显著性检验,在其他因素不变的条件下,当公民对行政执法感知值越大时,对其党员遵纪守法感知的影响就越大,行政执法感知每增加一个标准差,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提高0.82个标准差。这说明,公民从警察等公安机关行政执法过程中,较为直观地感受到了警察等办事人员的遵纪守法,公民认为行政执法越严格越有效,党员遵纪守法与违纪受处理的人数占比越多,党内规章对党员形成了较好的约束力,公民整体上对党员遵纪守法感知就有较好的评价。因此假设H5获得支持。

(6)法治效果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的回归系数为正,其回归系数的大小为0.04,但未通过 0.1%的显著性检验。说明公民对法治效果的感知不能直接影响公民对警察清廉的感知,法治效果与警察清廉没有形成直接的影响关系,因此假设H6未获得支持。

2.中介效应检验

中介效应检验法有三种:逐步检验法(Baron1986年提出)[21]、系数相乘法(Sobel1982年提出)[22]、Bootstrap法(Andrew & Hayes2009年提出)[23]。

由于逐步检验法存在不能检验抑制效应和不能进行中介效应显著性检验的缺点,系数相乘法存在抽样必须服从正态分布的应用前提等苛刻要求,本文采用Bootstrap方法进行中介效应检验,该方法无须假设抽样服从正态分布,相较于前两种方法更具有统计检定力[24-25],可以有效解决中介效果检定不足的问题[23]。为了更准确地验证中介效应,采用Bootstrap方法,运用SPSS宏PROCESS对中介作用进行检验,Bootstrap重复抽样次数为2000次,置信区间水平设定为95%,取样方法采用偏差校正的非参数百分位法。总效应、间接效应、直接效应检验结果见表9。

表9 党员遵纪守法感知在行政执法感知与警察清廉感知关系中的中介效应检验

运行结果表明,行政执法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的总效应为0.430,95%的置信区间CI=[0.098,0.824],在95%的置信区间不包含零,说明总效应显著。行政执法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的直接效应为-0.035,95%的置信区间CI=[-0.339,0.324],置信区间包含零,表明直接效应不显著。行政执法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的间接效应为0.466,95%的置信区间CI=[0.310,0.712]不包含零,表明间接效应显著。因此就总体而言,党员遵纪守法感知在行政执法感知与警察清廉感知关系中具有间接效果,中介效应存在且为完全中介,验证了H5获得支持。

四、结论与政策建议

(一)主要结论

本文以CGSS2015数据为基础,从行政执法感知、司法适用感知、法制保障感知、党员遵纪守法感知和法治效果感知五方面选取指标,运用结构方程模型检验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及影响因素,采用Bootstrapping法进行中介效应检验。主要得到以下研究结论:

第一,公民对行政执法、法制保障和党员遵纪守法整体上基本满意,这三项的所有变量问项均值均大于3,表明公民认可公安机关在行政执法工作中的表现,公民对警察法律专业水平和职业道德水平评价较高,公民认为党员清廉人数占比略多于一半;司法适用感知中F12(案件侦破速度)的均值小于3,反映出公民对于警方侦破案件时间存在不满,表明公安机关办案速度仍待提高;法治效果感知中F25-6的评价数值偏低,即公民认为当公安机关领导没有任何法律手续超期羁押时,其受到的问责力度远远不够,反映出当前的法治效果仍待加强。

第二,通过对研究假设进行假设检验和区间推定,法制保障感知和党员遵纪守法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有正向显著影响效应,且党员遵纪守法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正向影响效果大于法制保障感知对警察清廉的影响;党员遵纪守法感知对于警察清廉感知的影响系数达到0.57。根据这一结论并联系实际可以看出,我国较长时间内持续进行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打虎行动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在公民心中赢得了较高的满意度。

第三,行政执法感知、司法适用感知和法治效果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直接影响不显著,但是行政执法感知对党员遵纪守法产生正向显著影响,并通过党员遵纪守法感知对警察清廉感知产生间接影响。

第四,党员遵纪守法感知在行政执法感知与警察清廉感知关系中的中介效应显著,中介效应存在且为完全中介。行政执法感知通过党员遵纪守法感知间接地正向影响警察清廉感知。

从研究结论可以看出,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的影响因素中,涉及公民直观感知的因素更容易影响其判断,比如评判警察法律专业水平、评判警察职业道德水平、评判党员遵纪守法情况,由于这三项选择与清廉感知有较为直接的联系,所以公民能够依据自身政治参与和切身感受直接进行相对公正地评判。

公民不能直接地通过警察的行政执法、涉及警察的司法适用和法治效果感知中对警察是否清廉做出客观评价,反而需要借助一定的中介因素才能进一步判断警察清廉与否,如本文就验证了行政执法感知不能直接影响警察清廉感知,但是行政执法感知却能够通过党员遵纪守法感知间接影响警察清廉感知。

(二)政策建议

针对以上几点结论,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改进和提高:

第一,深入推进纪律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强化党风党纪和党内法规约束力,加强廉政考核系统和管理制度建设。只有强化党风党纪,严格执行党内法规,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释放治理效能,才能保障制度的执行力和生命力。党员队伍坚持廉洁自律,严格遵纪守法,对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推动社会主义事业发展至关重要,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办事人员更要做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的表率,以提高公民对党员遵纪守法的感知。

第二,持续提高警察专业知识培训和警察职业道德素养建设。人民警察道德水准高低、职业形象好坏不仅是提升自身能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也是密切警民关系,树立良好社会形象,引导整个社会道德建设的必要保证。因此,公安机关应当高度重视在职民警的培训教育工作,加强警察法律素质和警务技能培训,提升警察人格力量和工作能力,强化公民对警察群体的职业认可,巩固公民对法制保障的感知。

第三,严格行政执法,严惩行政滥用和不作为行为。公安机关在进行行政执法过程中要做到秉公严格执法,为民办事,提高办事效率,严惩滥用其行政权力,坚决杜绝不作为行为,消极怠工等低效率行为,提高公民对行政执法的感知。

第四,健全问责机制,公平问责失职人员。公民对于公安机关领导没有任何法律手续超期羁押问题存在一定的质疑,表明当前的问责机制构建仍然没有达到令群众满意的效果。问责机制的公平公正,不仅要体现在对失职办案人员的问责上,更要公平地体现在对失职领导人员的问责上。建立健全问责机制,做到问责对象广泛覆盖,问责情形详细具体,问责方式合理多样,明晰问责责任链条,落实问责效果,从而提高公民对法治效果的感知。

总之,应以影响公民对警察清廉感知效应较大的党员遵纪守法感知、法制保障感知为有力抓手,同时提高公民的行政执法感知、司法适用感知和法治效果感知,做到行政执法、司法适用、法制保障、党员遵纪守法和法治效果齐抓共管,行有所止,勤政为民、清正廉洁,赢得公民信任和支持,增强公民对警察的清廉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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