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户时代年贡米的商品化及其影响

2021-05-30 10:48毛迎香
海外文摘·学术 2021年24期
关键词:商品化

毛迎香

摘要:江户时代是日本社会由中世向近代过渡的时期,史称“近世”,主要统治形式是幕藩体制。幕藩体制虽以小农经济为基础,但其中也蕴含着商品经济蓬勃发展的因素,最典型的是年贡米的商品化。年贡米作为江户时代最主要的贡租形式,对整个幕藩体制的建立都具有重大意义。一方面,年贡米的存在是整个幕藩体制得以建立的基础;另一方面,幕藩体制的基本特征决定了年贡米必须经过商品化才能保证整个体制的正常运转。在年贡米商品化的带动下,商品经济全面发展起来,这必定与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基础发生矛盾,这种矛盾运动使幕藩体制的基础发生动摇最终导致整个体制的解体。本文试图从幕藩体制的基本特征入手,通过对年贡米商品化的具体过程的论述,来说明贡米商品化对幕藩体制本身的影响。

关键词:年贡米;商品化;幕藩体制

中图分类号:K313.3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2177(2021)24-0021-03

1年贡米商品化的条件

幕藩体制是17世纪德川家康建立的由幕府和藩国共同统治的封建制度。幕藩体制下,将军是最高统治者,幕府是国家最高的政权机关。幕府统治全国各地的藩国。各藩的统治者是大名,效忠于幕府,幕府对他们实行交替参觐制度(1)。大名拥有很大的独立性,他们在自己的领地上拥有行政、司法、军事和税收等权力。将军通过武家诸法度、公家诸法度及寺院法度建立起与大名、武士、天皇和寺社的关系。它们之间的关系是严格控制的、森严的。在这个体制中最基础的部分是各个领地的石米。各种封建权利和义务的完成基本都是在石高制的基础上完成的。天皇不仅依靠将军向他请求赐封,而且还要依靠幕府分给其领地即石米来维持生存。大名生活的唯一来源也是从幕府手中取得的年贡米,同时根据年贡米的量进行权利和义务的交换。以年贡米为纽带,建立起了将军、大名、旗本、陪臣、家臣的金字塔式结构,通过年贡米在整个金字塔体制中的流动,使整个体制运转起来。

“石高制”(2)制度下大名的主要收入來源是从农民那里收取的年贡米,这也意味着领主们必须要把除自己及家臣消费外剩余的大米进行贩卖,把大米换金后购入铁炮、武器等军需用品、衣物、日常用品等物品。此外,农民也需要购买盐等生活生产上非自给的必需品,所以也需要贩卖剩余的大米。因此在石高制下,为了维持幕藩体制及再生产,一定的商品流通是必要的。实际上,这种商品流通就是以年贡米商品化为主要内容的,因为在进行各种商业活动前,都需要先把年贡米换金化处理,即年贡米的商品化。

另外,幕藩体制下的兵农分离也是年贡米商品化的一个原因。幕藩体制下武士都必须居住在各藩唯一的城下町中,农民必须世世代代生活在自己的份地上;武士是社会的上等阶级,农民是被统治的下等阶级,他们在社会上的地位是不同的,两种身份之间的界限也不可逾越。武士作为土地的主人见不到自己的土地,作为土地耕种者的农民终日在土地上劳作。即土地的所有权和耕种权是分开的。这通过一系列政策如检地令、刀狩令和身份统治令等实现。通过一列措施,农民被紧紧束缚在土地上,大名和武士脱离了生产,离开了他们所领有的土地,集中居住在以工商业为基础的自己领地内的城下町中。但是如果只依靠从农民手中缴纳的年贡米是无法满足大名和武士的全部生活所需的,从日常生活用品到武士所需佩戴的刀剑、所着衣饰、所乘车马、乃至吟诗作画、祭祀祖宗等,每一项活动都要求他们将手中的大米换成货币或其它商品。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知道由于石高制和兵农分离导致领主们脱离了自己的土地,唯一的收入来源就是从农民手中收取的年贡米,为了满足生活上的各种需要而必须把大米换金化,使年贡米商品化成为了必然,但是由于幕藩体制下严格的身份等级限制,在城下町中居住的领主和家臣团是不允许经商的,因此大米的交易需要他们的代理人——“挂屋”和“藏元”来完成。

2年贡米的流通

农民交纳年贡米后,领主们会将日常开销部分留下,剩余的按照分封额逐级分发给旗本、御家人及家臣里的每一个武士,再将剩余的运往大阪和江户的米市贩卖。武士在得到分封的大米后也会扣除家政开支后委托商人贩卖。出售后的年贡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用途:商人、工匠及其他非农业者的主食;农民自家消费米不足的部分;酿酒业等加工业的原料等[1]。

各藩通过藏屋敷将米谷商品化。藏屋敷是各藩大名在大阪,大津等地设立的“仓库”,代其保管和出售年贡物资。各藩收纳的年贡米除供藩主自用和提供家臣的俸禄外,一小部分会在藩内出售,其余很大一部分运往大阪的藏屋敷出售。因为在各藩中,米的供给量要远远高于需求量,因此只在藩内市场不可能将年贡米销售完。同时由于参觐交代的实行,各藩还要将出售年贡米得到的货币的一部分汇往江户,而这个费用在各藩的支出中都占有很大的比例,并且这些货币大部分也不会再返回各藩,很可能会造成藩内货币不足。所以,基于这些原因,各藩不得不将年贡米的大部分拿到番外市场即主要通过大阪的藏屋敷出售。大名们在大阪设立藏屋敷,里面的主要管理人员有“藏役人”,“挂屋”和“藏元”,他们各司其职。各藏屋敷按照投标的方式出售大米,藏元会处理有关年贡米的保管,管理和投标等事务,如选定经纪人和决定投标的日期。在投标日会在卖米的场所竖起牌子,标明米的数量,是属于哪个藩的,代理藏屋敷的名称以及日期。中标者将银子带到挂屋,从那换取银票,然后持银票到藏屋敷换取大米券,着急时也可以付银票直接从仓库里提货,而无需兑换大米券。大米券的持有者可以随时持米券领取大米。由于大米券十分方便,它广泛进入流通领域,代替实物进行流通。大米券的出现,使得人们可以只凭一张“纸”的授受就可以进行大米所有权的转移。在当时的大米市场,大米的买卖可以说就是大米券的买卖[2]。

虽然,大米券的流通性很高,但与此同时也产生了一些不良后果。商人只需支付三分之一的货款即可领走相当于全部货款的大米券,并可以将此辗转买卖。同时,藏屋敷也可以对未运到的大米发行大米券,是一种期货交易。在这个过程中商人们通常也不会马上取走大米,因为如果拿到大米不及时出售的话他们也没有地方储存。所以,藏屋敷只要具备一定的藏米就可以发行大米券。大名们利用这个漏洞,即使手中没有大米也依旧发行大量大米券。这时发行的大米券被称为“空米切手”(3)。它与一般的大米券在表面上并无差别,只有在取米时才能辨别。所以大名们一旦手头拮据就会通过藏屋敷发行空米切手。它们可以帮助大名解决一时的需要,所以大名们乐此不疲。但是,大量的空米切手进入市场就会导致米价下跌,而米价的下跌又会导致大名收入不足,又会促使他们发行空米切手,于是就形成了恶行循环。所以,在1654年幕府发出禁令禁止空米切手的买卖,其后也多次严厉取缔空米切手的发行。空米切手是大米交易过程中的特殊产物,幕府对其取缔是因为它的存在严重损害了经济发展。但是,大名和商人却对此并不介意,他们通过大米交易获得了各自的利益[3]。

3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商人的活动

大米流通网络的形成也为其它商品的全国流通提供了重要前提条件。随着年贡米的商品化,各种商品的流通也随之活跃起来。特别是以大阪、江户和京都为代表的中央市场表现得更为突出。

进入大阪的各类商品中排名第一位的就是大米,其余很多都是原料及半成品,在大阪经过加工生产后运往全国各地。由于这种发达的手工业及商业,使得大阪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手工业者和商人存在,才能保证商业的正常运行。因此,大阪作为一个全国物资集散市场的同时也是一个大的消费市场。这个时期大阪的商品经济得到了巨大发展,而这种发展是伴随着年贡米的交易而出现的。除大阪以外的另一个米市场江户,是全国的政治中心和最大的消费城市。米以外主要商品的加工生产靠大阪,手工业尤其是奢侈品则要依靠京都。在以丝织品和工艺品制造最为出名的京都,从外国运来的生丝都是由京都的专卖商人经营。这三者都形成了以年贡米的交易和流通为基础的中央市场。与此同时和年贡米的流通一样,各藩领域中也存在着市场[4]。

江户时代的商品经济包括领主的商品经济和农民的商品经济。在前期领主的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到了后期则是农民的商品经济占统治地位,这是因为领主商品经济的发展刺激了农民的商品经济发展。领主的商品经济以年贡米商品化为中心,以满足领主的生活为目的。领主阶级为了保证年贡米的征收,竭力把农民置于自然经济之中,使其远离商品经济,但实际上农民是不能完全与商品经济分离的。在购入非自给的生活物资以及部分贡租也以货币形式征收时,他们便不可避免地与商品经济发生接触。在江户初期,部分地区的农民阶级中就已经存在着商业性的农业生产。比如棉花、烟草、油菜和大豆等经济作物的种植和销售,这些经济作物主要是为了出售而种植的,因此是商业性农业的一个重要标志。

随着生产力的发展,领主经济商品化和国内市场的刺激,在江户时代中期以后,以获取利润为目的的商品生产开始展开,这时的农民已经从为了购买而贩卖转变成为了贩卖而购买。即在农民向市场出售的产品日益增多的同时,他们从市场上购买的生产资料也随之增多。这些商品在农村的买卖日益频繁,以及流通网络的形成,江户时代的商品生产不断向前发展,商品经济也随之发生了飞跃性的发展[5]。

4年贡米商品化下的“士”“商”结合

年贡米的商品化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全面发展,同时也导致了幕藩体制的封建统治基础即等级内部发生了重大变化,参与年贡米商品化的两个主要等级是“士”和“商”,它们之间的关系在年贡米商品化的过程中发生了颠覆性的变化,并逐渐开始走向结合。封建时代的日本是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这种等级制度到了江户时代则被划分得更加严格。全国居民被严格划分为武士、农民和町人三种身份,他们在衣食住行上各有区别,各守本位,世代相传,不得僭越。武士作为四民之首及统治阶级享有一切权利。将军是最大的封建主,每年收入大约近700万石大米,占全国大米总收获量的四分之一。将军之下是作为上级武士的大名,大名是经济上的大封建主。在大名之下的中下级武士中广大的下级武士不能参与藩政,在政治上受限制,实际上只是享有俸禄的世袭职业军人而已。在经济上中下级武士的收入也十分不乐观,但是由于兵农分离制的实行,他们与农工商之间仍有一条十分明显的界限。但即使这样,对武士而言,无论他们收入多还是少,只要有庶民对他们无礼的话他们可以立刻将其斩杀而不算犯罪。武士被赋予的特权使他们具有天生的优越感以及对其他等级的蔑视心,即使身份最低的武士也不能合法地从事生产,不能与其他等级通婚,不能从事被视为卑贱的商业[6]。

相对武士而言,商人的地位却十分低下,他们处于“四民”之末,幕府不允许商人用与大名相似的名字,不能和武士居住在同一区域,甚至不受法律的保护。但是,由于幕藩体制的基本特征又决定了武士阶层必须要依赖商人阶层而生存,即武士只有将手中的年贡米商品化才能保证自身的生存,而这一过程又不得不依靠商人来完成。而且,武士贫困时又必须向商人借债,在这样一个过程中武士和商人之间的关系开始发生微妙的变化。

在德川中后期,武士们不同程度地陷入了财政贫困。但是同武士的贫困化相反,商人在替大名及武士买卖年贡米的过程中累积了大量财富,掌握了主要经济权,使得大名及武士对商人的依赖日益加深。他们利用垄断大米来源的方式,囤积居奇,操纵米价,从消费者身上牟取了大量暴利。当大名和武士将其年贡米全部出售也不能维持其奢侈的寄生生活时,就不得不靠大名贷来缓解财政危机。而大名贷又使他们陷入了更深的危机中不能自拔,形成恶性循环更加贫困。幕府为了保护大名和武士的利益实行了一系列措施来提高米价增加大名和武士的收入。幕府贮藏米谷,减少向市场的供给量,限制向江户运米谷等措施,同时还向大阪商人强征御用金来买米,以此来改变武士生活的同时也加强对商人势力的限制。

因为经济的原因,武士不得不抛弃传统观念自己经营农业或手工业,特别是下级武士为了换取钱财,解决生计,甚至不惜出卖统治阶级象征的武士身份给商人,或取消长子继承地位,收富商子弟为养子,或同富商联姻,甚至亲自过继给商人作养子。通过这些手段,形成了商人兼武士,武士兼商人的局面,打破了长期以来士农工商各守本位的等级界限[7]。

由于商人把资金用高利贷借给武士、农民,投資兼并土地开垦新田,逐渐把封建经济控制在自己手中,大大提高了权力和社会地位,他们的社会地位也因此发生了转变。大名及武士为了获得维持奢侈生活的费用,不得不拜倒在商人和高利贷者的面前。他们纷纷以年贡米为担保,向江户、大阪、京都的商人高利贷者借债,逐渐失去了掌握自己经济命运的能力,而陷入商人的掌握之中。

商人地位的提高冲破了武士和商人之间不可逾越的界限,加深了武士对商人的依赖。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以及人们思想观念的变化,二者逐渐接近,武士跻身于商人之中,商人跻身于武士之中。

5结语

年贡米的商品化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商品市场在全国各地成长起来;领主、武士的家计财政日趋恶化,负债累累;依靠高利贷向上从大名手中夺取年贡米,向下从普通农民手中夺取土地,数量庞大且经济实力雄厚的中间阶级——农村商人和城市的特权商人——在兵农分离政策所造成的间隙中茁壮成长起来。虽然幕府在之后也发布了一系列措施,但是仍然可以看出商人阶级的强大。

注释

(1)参勤交代,亦称为参觐交代,是日本江户时代一种控制各大名的制度。各藩的大名需要前往江户替幕府将军执行政务一段时间,然后返回自己领土执行政务。

(2)“石高制”是日本战国时期,不按面积而按法定标准收获量来表示(或逆算)封地或份地面积的制度。

(3)空米切手在日语中还有许多相关的称谓。因为大米在未到达买方之前,银两就交给卖主大名手中,因此得名“先纳切手”。同样实际的大米还没收到,就将空头支票卖出去了,因此还可称为“先手形”;因为大名发行空米切手的本意是调拨资金,所以被称为“调达切手”。

参考文献

[1]鈴木直二.増補 江戸における米取引の研究[M].東京:柏書房,1965.

[2]古島敏雄.日本経済史大系(巻4)[M].東京:東京大学出版会,1965.

[3]娄贵书.日本石高分封制与幕藩体制——兼论石高分封制下的武士[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 2000(8):120-125.

[4]李小白.近代转型时期日本社会经济分析[J].东北师大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8(5):27-33.

[5]金波,陈永详.德川幕府末期日本商人地位的提高及其影响[J].苏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93(1):113-118.

[6]祝乘风.日本江户时代商品经济的发展[J].世界历史, 1990(1):100-108.

[7]伊文成,马家骏.明治维新史[M].沈阳:辽宁教育出版社, 1987:67.

(责编:李慧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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