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晋时期湘西地区农业初探*
——以官田遗址为例

2021-07-07 06:52吴瑞静莫林恒范宪军
农业考古 2021年3期
关键词:遗址农作物作物

吴瑞静 莫林恒 范宪军

汉代是中国历史上的大一统和大发展时期,大一统政局为经济发展和民生进步提供了较好的条件[1](P5-17)。有学者认为东汉是南方成为我国经济重心的孕育时期,这一时期南方地区得到了广泛的开发[2](P16)。《史记·货殖列传》载“楚越之地,地广人稀……无积聚而多贫”,表明西汉初,我国南方地区人口稀少,农业开发相对落后,而三国时期,荆州已被认为“沃野万里,士民殷富”[3](P1269)。从西汉的“无积聚而多贫”到三国时的“士民殷富”,说明这一时期南方地区社会经济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过去有学者根据史料和考古出土生产工具对汉晋时期南方地区农业及社会经济发展状况和原因作了详细论述[4],但关于湖南的专门研究并不多。符少辉、刘纯阳等梳理了史前至民国时期湖南的农业发展过程,认为汉晋时期是湖南农业发展的第一个高峰,农产品生产结构多元化[5](P42-116)。周世荣先生根据马王堆汉墓出土简牍及实物,推测西汉长沙等地可能是以种植旱地作物为主,或者旱 地作物与稻各半[6](P81-89)。熊传新 先生认为战国两汉时期湖南农业经济有了新的飞跃,农副产品产量增加,农作物品种丰富多样[7](P227-238)。李文涛先生根据走马楼吴简对麦的记载,认为三国时期麦作已在长沙地区得以推广,推广的原因是军事上喂养战马的需要[8](P48-52)。另外邓辉先生系统总结了土家族区域的经济发展历史,认为汉晋时期该地区经济较前代有了更大发展,山区得到进一步开发,各小块区域的发展特色有所不同[9](P136-188)。

上述关于湖南农业的研究均是基于墓葬中零星的植物发现、生产工具、文献记载和民族学材料得出的结论。然而作为随葬品的植物遗存不具备量化分析意义,生产工具又往往存在一器多用现象,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当时的农业状况。历史文献中关于湖南汉晋时期农业的记载也非常简略,而地方史志的编修从明中期后才开始,依靠文献来还原当时的农业,证据尚显不足。深入分析这一时期湖南的农业经济,迫切需要在遗址中开展系统的植物考古研究,官田遗址的发掘恰好为我们提供了契机。与墓葬相比,聚落遗址的浮选结果更具代表性,更能真实地反映农业生产情况。基于此,本研究根据此次浮选结果,并结合已公布的植物考古材料和文献记载,尝试分析官田遗址及其所在湘西地区汉晋时期的农业生产特点和人地关系等问题。

一、材料和方法

官田遗址位于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澧源镇朱家坪村东,地处武陵山区北麓,澧水支流郁水河西岸的台地上。遗址面积约7.5万平方米,主体堆积年代为东汉中晚期至三国时期,是一处与冶 铁 有 关 的 遗 址[10](P69-92)。为 了 解 遗 址 农 业 发 展状况,我们在发掘过程中采集了7份浮选土样,其中3份来自灰坑,2份来自灰沟,其余2份来自地层,每份样品土量约3升。

样品的浮选采用小水桶浮选法完成,使用80目的分样筛收取轻浮物。样品阴干后在湖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植物考古实验室使用蔡司Stemi2000-C体式显微镜进行挑选和鉴定,鉴定主要依据各类植物种子图谱[11]和已发表的相关文献[12]。测量和拍照使用基恩士VHX-5000超景深三维显微镜完成。

二、结果和分析

(一)浮选结果

遗址出土炭化植物遗存包括炭屑、炭化植物种子和果实两大类。大于1毫米炭屑共计3.9克,炭屑平均密度为1.86克/10升,具体种属有待进一步鉴定。植物种子和果实大都保存较差,包括农作物和非农作物两类,共计467粒(表1;次页图1)。其中稻、豆和麦既有整粒也有碎块,但因数量少,对结果影响不大,统计时均按整粒计入。

表1 官田遗址出土植物种子和果实登记表

1.农作物

遗址出土农作物共计400粒,占所有植物遗存的85.7%,包括粟(Setaria italica)、黍(Panicum miliacium)、稻(Oryza sativa)、大豆(Glycine max)、绿豆(Vigna radiata)、大麦(Hordeum vulgare)和小麦(Triticum aestivum)七种作物。尽管遗址中未发现水稻基盘、大小麦穗轴等作物加工的副产品,但从出土农田伴生杂草和铁锸等农业生产工具看,这些农作物应是本地种植的。

从农作物两项量化数值看(图2),粟的数量百分比和出土概率最高,均达到70%以上,是遗址最主要的农作物。种子近扁球形,少数带壳,腹近平。黍的数量较少,仅在1个单位发现3粒黍,形状呈长椭圆形,皆不带壳。稻的数量比例只有2.5%,但出土概率相对较高,达到42.9%,表明在聚落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通过测量其中完整的4粒,得出平均粒长5.19毫米,宽2.44毫米,长宽比为2.13。大豆共30粒,集中出土于H1,豆粒呈椭圆形,外表爆裂明显,多数种脐脱落,仅1粒保存较好,呈窄长圆形位于腹部偏上处。绿豆共34粒,其中5粒整豆,29粒碎块,占农作物的8.5%,出土概率为28.6%,整体呈椭圆形,两端较圆,表面光滑。大、小麦数量都很少,推测这一时期麦作可能还尚未在湘西地区得到大规模种植。

2.非农作物

官田遗址出土非农作物67粒,包括杂草类和果实类。杂草类植物以禾本科(Gramineae)为主,包括狗尾草属(Setariasp.) 和黍亚科(Panicoideae),这两类植物为典型的秋熟旱作物粟、黍的常见伴生杂草[13](P50-53),它们与农作物同出,很可能是随着农作物的收割进入遗址。农田杂草以旱作物伴生杂草为主,也印证了遗址以旱作为主的农业生产模式。果实类仅发现7粒悬钩子属(Rubussp.),其味酸甜,可直接食用,可能是人们食用后的残余。非农作物中可供食用的野生植物资源种类和数量都很少,暗示采集经济在生业中所占的份额较小,仅作为农业的补充。

(二)植物遗存出土背景分析

植物遗存的埋藏环境承载着一定的人类行为信息,通过对植物遗存的出土背景和空间分布进行考察,可以为了解植物遗存的来源、遗迹性质和功能等问题提供借鉴。从各遗迹出土植物遗存的密度(图3;图4)看,各单位存在较大差异,同一单位炭屑和种子的分布具有正相关性,出土炭屑多的单位种子也多,两种植物遗存可能存在相似的来源。

炭屑和种子密度最高的样品来自G19和H1,出土植物以粟、豆类农作物和黍亚科杂草为主,与植物遗存同出的还有炉渣、矿石、积铁块等冶炼遗物残块和铁刀、铁锥等生产工具及陶、瓷器残片。根据出土遗物,我们推测G19和H1应是先民倾倒生产和生活垃圾的主要场所。比较特殊的是H3,H3位于窝棚式房屋建筑F1内部,根据其形状及出土遗物推测可能为F1的简易火膛。房屋是人类生活起居的场所,与人的行为密切相关。H3出土了农作物、悬钩子属等可食用类植物,农作物均为不带壳的谷粒,未见稃壳、基盘、穗轴等农作物加工的副产品,根据H3出土遗物,我们推测F1很可能是人们对食物进行消费的场所。

三、相关问题讨论

官田遗址是湖南地区汉晋时期首个开展植物考古研究的聚落遗址,为我们了解遗址及湘西地区这一时期的农业生产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下文将根据此次浮选结果,并结合相关史料,对湘西汉晋时期的农业特点及其背后的动因进行探讨。

(一)聚落农业

官田遗址浮选结果显示,东汉至三国时期先民农业生产对象包括粟、黍、稻、大豆、绿豆、大麦和小麦七种农作物,五谷俱全,作物种类多样。其中,粟的数量百分比和出土概率均远高于其他作物,是聚落中最主要的农作物,表明农业生产以种植旱作物粟为主。稻的数量比例虽然与粟相差较大,但也具有相对较高的出土概率,应是聚落生活中较为重要的农作物。其他五种作物百分比和出土概率都不高,揭示其在先民生活中的重要性不如粟和稻,种植规模可能较小,但也起到重要的补充作用。总的来看,官田聚落农业呈现出以粟为主、稻次之并同时种植多种作物的特点。

官田遗址样品量少,本次浮选结果究竟能够在多大程度上代表遗址的真实情况,是个值得注意的问题,笔者拟结合史料加以佐证。《史记》卷四一《越王勾践世家》云“复雠、庞、长沙,楚之粟也”,可见春秋时期湖南已有集中的粟米产地。里耶秦简载 “粟米千五百九十四石四斗(8-1332)”、“□□沅陵输迁陵粟二千石书(8-1618)”[14](P166、213),说明秦代时湘西地区粟的种 植已具规模。汉至唐,湘西的农业状况不见于史册,宋代以后,记载渐多。《云谷杂纪》载“沅湘间多山,农家惟植粟 ,且多 在冈 阜”[15](P76);《老 学 庵笔 记 》载“辰、沅、靖州蛮有仡伶…皆焚山而耕,所种粟豆而已”[16](P42-57)。万历《慈利县志》卷七载慈利境内谷物包括稻、黍、粟、高粱、麦、荞麦、豆、麻,麦为五谷之贵。乾隆《永顺县志》卷七云“各处所种,以小米糁子为主,不甚种稻谷,即种亦不知耕耨”;同治《桑植县志》卷二载“邑多山宜种杂粮…包谷遍种山谷间,至秋熟价不足当粟米之半…麦有大小二种”;光绪《乾州厅志》卷七载“苗食日常两餐,春夏三餐。所食多粟米、苞谷,或以杂粮为饵”。结合文献,我们发现官田遗址浮选结果所体现的农业特点与文献记载是相吻合的,湘西地区以种植旱地作物为主和多种作物并植的农业生产模式至迟在东汉时就已经形成了,且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

就单种作物看,湖南作为稻作农业起源地之一 ,自 旧 石 器 时 代 晚 期 就 开 始 栽 培 稻[17](P282-289),至迟到汤家岗文化时期就已发展了较为成熟的稻作农业[18](P164-169)。与之相较,其他几种作物 并非湖南本地起源,传入到湖南的时间不同,各时期比重也有所变化。为进一步研究官田遗址的农业特点和旱地作物在湖南的传播,下面拟对粟、黍、大豆、绿豆、大麦和小麦作一专门考察。

粟作为北方地区最主要的农作物品种之一,大约在距今6000年前大溪文化时期就已传入到湖南[19](P1-14),孙家岗遗址后石家河文化堆积中也有粟出土[20](P104-109),但其在农业中所占比例始终较低,并未对稻作农业的主体地位产生影响。商周时期,湖南暂未公布相关资料,但从邻近的江汉平原看,粟的比重相比史前有明显提升,但地位仍未超越稻[21]。春秋至秦汉时期,湖南已普遍种植粟,在马王堆汉墓中发现粟实物[22](P7),《史记·越王勾践世家》和里耶秦简中也都有湖南产粟米的记载,且规模可能并不小。官田遗址的浮选结果显示,粟是聚落最主要的农业生产对象,这与文献记载的情况大致相符。

相比于粟,黍的发现并不多。先秦时期湖南的黍遗存见于孙家岗遗址,仅2粒[20](P104-109),马王堆汉墓出土有黍粒和黍饼,比例不明[22](P6),虎溪山汉墓出土简牍中有关于黍的描述[23](P36-55),但随葬品中未发现实物[24](P578-582)。从出土黍的遗址和黍的量化数值看,湖南地区黍的种植规模可能一直都较小,官田遗址的量化分析数据也显示出同样的结果。

研究表明,黄河中下游地区最早开始栽培和驯化大豆[25](P18-25),最迟到战国时期大豆传入到江汉平原[26](P116-124)。湖南境内最早 的栽培大豆 实物见于马王堆汉墓,与大豆同出 的还有豆豉[22](P7)。虎溪山一号汉墓出土简牍中还有关于制作豆酱汁的记载[23](P36-55)。这一时期人们不仅直接食用大豆,还制作豆制品,但由于无量化数据,尚不清楚大豆在农业中的地位。官田遗址出土的大豆数量多于黍、稻、大麦、小麦,在农业中占据重要的地位,为研究湖南地区大豆的种植和推广提供了新证。

绿豆作为一种杂粮,通常是作为谷物的补充。湖南尚未出土秦汉以前的绿豆遗存,相关记载也较少。官田遗址出土的绿豆为研究南方地区绿豆的栽培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证据。

麦类作物方面,大麦和小麦起源于西亚的新月形地带[27](P316),大 约距今4000年前龙山文化时期 经 中 亚 传 入 中 国[28](P11-20),是 中 西 文 化 交 流 的反映。以往研究显示,南朝时期麦作在南方大面积 种 植 ,之 后 出 现 萎 缩[29](P16-22),一 直 到 南 宋 时期,又在南方大规模推广种植[30](P353-357)。新近有学者根据走马楼吴简记载,推测孙吴时期麦作可能已在长沙一带推广,但主要是为军事上的需要,并非食用[8](P48-52)。湖南出土的麦遗存实物并不多,已公布的资料仅见于马王堆一号汉墓,包括大、小麦[22](P4-5)。官田遗址出土大麦和小麦的数量都很少,推测麦作种植规模并不大,这一方面可能与麦冬春需要灌溉不易种植有关,另一方面东汉时石磨未在南方普及[31],麦饭适口性较差,可能导致人们对种麦缺乏积极性。

(二)旱地作物发展原因蠡测

长江中游地区属中国南方稻作农业传统[32](P19-31)。植物考古研究显示,洞庭湖平原地区新石器时代农业是以稻作农业为主导,旱作物传入后并未影响稻作农业的主体地位[33]。汉晋时期,这一地区尚无植物考古研究资料,文献记载“荆州,谷 宜 稻 ”[34](P1541)、 “ 楚 越 之 地 … … 饭 稻 羹 鱼 ”[35](P3270)。现今水稻仍是湖南最主要的粮食,稻谷产量占湖南粮食总产量的85%以上[36](P704-708)。然位于湘西山区的官田遗址却主要从事旱作农业,旱地作物表现出更明显的优势,其原因可从自然和人文因素两方面探讨。

自然条件方面,包括地理环境和气候环境两个因素。从地理环境看,官田遗址所在的桑植县位于武陵山区北麓,鄂西山地南端,境内山地丘陵占全县总面积的93%,平地和岗地仅占7%,且集中在澧水两岸[37](P2)。以山地丘陵为主的地貌类型增加了土地平整的难度,且不易蓄水和灌溉,为水稻大规模种植带来了一定的困难。粟、黍虽为北方优势作物,但因其具有耐寒、耐旱、耐脊、适应范围广的特点,在山坡或干旱地区均可种植[38](P205、217),麦类作物亦适宜在相对干燥的高地栽种[39](P209),大豆被认为是旱涝 保收的作物[40](P129)。因而在水利设施条件较差的汉晋时期,湘西地区的先民因地制宜地广植旱地作物。

气候环境方面,有研究显示,汉晋时期,气候波动明显,冷热交替,东汉末至孙吴时期,正属于寒冷期[41]。《后汉书》和《三国志》也有相关记载,如“永建三年(128)…自癸巳以来,仍西北风,甘泽不集,寒凉尚结”[42](P2034)、“初平四年(193)六月,寒风如冬时”[43](P3313)、“黄初六年(225)冬十月…行幸广陵故城,临江观兵…是岁大寒,水道冰…舟不得入江,乃引还”[44](P85)。气候波动,导致自然 灾 害 频 发[45](P15-57)。在 生 产 力 比 较 落 后 的 情 况下,多种作物并植是降低风险、应对灾荒的重要举措,《汉书·食货志》也载“种谷必杂五种,以备灾害”。

人们的喜好往往影响着农作物种植的种类,北人南迁可能是旱地作物得到进一步发展的主要人文因素。官田遗址作为一处冶炼遗址,它的人员构成本身就可能比较复杂。另外东汉时期,中原动荡,土地兼并日益严重,北方人民纷纷南迁[46](P591-612)。官田遗址所在的桑植县在东汉和三国时属武陵郡管辖,隶属荆州[47],《汉书·地理志》和《后汉书·郡国志》记载西汉绥和十年(2年)至东汉永和五年(140年)武陵郡的人口数从157108增加到250913,而此时北方大部分郡县人口数都在下降[48](P33)。从东汉末年到三国时期,北方人口向南方移民达到一个高潮[49](P271-282),卫觊在与荀彧书信中提到当时“关中膏腴之地,顷遭荒乱,人民流入荆州者十余万家”[50](P610)。北人南迁带来的最终结果是北方物种、文化的南播,从而促进了旱地作物的发展,同时也为旱作农业生产提供了技术保障。

四、结语

以往的植物考古研究主要集中于先秦时期,而较少关注秦汉及以后的遗址。尽管这一时期关于农业的史料相对丰富,但多数涉及的区域范围广,时间跨度大,仅靠这些文献记载很难复原特定时空范围内的农业经济,我们仍需借助考古出土的实物资料。官田遗址作为湘西地区一处重要的冶炼遗址,虽然取样量不多,但与墓葬相比,它的浮选结果更真实地反映了这一地区农业经济的状况。分析结果显示,聚落农业生产呈现出以粟为主、稻次之、并同时种植多种作物的特点,为深入研究汉晋时期湘西山区农业生产模式、生业经济、人地关系等问题提供了直接的证据。本次开展的植物考古研究虽然使我们获得了一些重要的认识,但毕竟只是基于有限样品分析的结果。未来的研究工作中,我们希望继续在湘西地区相关遗址开展系统的植物考古研究,获取更多的样品,进一步探讨该地区的农业发展状况。

附记:官田遗址植物遗存的鉴定得到中国科学院植物研究所刘长江先生的帮助,在此致以诚挚的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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