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朝贡到条约:甲午战争前后中日对朝贸易比较

2021-08-24 12:36石光日
东北财经大学学报 2021年4期
关键词:朝贡甲午战争东亚

石光日

(东北财经大学 经济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5)

一、引言

纵观中国、日本、朝鲜(以下简称东亚三国)贸易往来的历史可以发现,东亚三国贸易是在以中国儒家文化为核心的朝贡体系下进行的,这种朝贡体系是建立在中国自身文化魅力之上的。特别具有典型代表的是明清时期延续了五百多年的中国和朝鲜的朝贡贸易,中朝之间的朝贡贸易可以说是东亚圈“华夷”秩序的楷模。这种朝贡体系下的交流不仅为两国人民生活与生产带来了积极的影响,而且对于东亚五百多年以和平、发展为主线的政治格局做出了贡献。

朝贡体系的发展受中国自身实力大小的影响,自古以来东亚三国政治、经济、文化方面的交流是在朝贡体系下进行的,这是不言自明的事实。进入近现代以来,朝贡体系受到西方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体系的冲击,东亚三国该如何应对,东亚三国贸易该如何做出相应的调整呢?

20世纪以来,随着同样具有儒家文化传统的日本、韩国、中国的相继崛起,我们会问:东亚三国为什么会崛起,是否是因为东亚三国受益于西方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体系,还是受益于在西方到来之前东亚就已经孕育了高度成熟的国际秩序。特别是2020年11月RCEP的签订,以及酝酿已久的东亚自贸区也提上日程,研究东亚三国贸易往来的历史渊源就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本文以东亚贸易体系从朝贡体系转变到条约体系的中日甲午战争为研究时间点,对影响东亚三国贸易历史演进的贸易制度进行论述,并对中日对朝贸易进行比较研究。

二、朝贡体系和条约体系——甲午战争前后东亚三国贸易的二种基本框架

(一)朝贡体系

甲午战争前东亚三国的贸易主要是以朝贡形式进行的。在研究方法和框架上与本文关系密切的是朝贡体系。朝贡体系是古代东亚三国对外关系的基本框架。

“朝贡体系”这一概念用来描述以中国为核心的对外关系,更准确地说应该是东亚各国维持秩序的基石。日本和朝鲜向中国称臣纳贡,形成了以中国为核心的朝贡体系。同时,朝鲜和琉球也向日本称臣纳贡,形成了以日本为中心的朝贡体系的支线。这一点从《燕行录》和《朝鲜燕行使与通信使》等各国诸多史料中可以得到印证,《燕行录》是林基中从朝鲜的高丽王朝到朝鲜王朝七百多年间朝鲜使臣到燕京(今北京)朝贡沿途见闻所做笔记加以整理、出版的一部巨著。《朝鲜燕行使与通信使》[1]是日本学者夫马进所著,他不仅研究中朝之间的往来,也研究日朝之间的往来。夫马进形象地将中朝之间的往来称为干线,将日朝之间的往来称为支线。胡适[2]也将这些域外汉籍同甲骨卜辞、敦煌文书、居延汉简和大内档案一起并称为中国史研究的五大史料。

“朝贡体系”这一概念包含两方面含义:一方面是朝贡;另一方面是体系。西方学者首先将二者结合起来,形成一个完整的分析框架。朝贡体现的是古代中国与其他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方面的关系,体系是在此种关系下形成的相对应的各方面具体制度。与“朝贡体系”相近的概念还有“华夷体系”“封贡制度”“礼治体系”等概念,这些概念的含义大同小异,日本学者通常使用“华夷体系”“封贡制度”,朝鲜学者更喜欢使用“礼治体系”,这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两国对以中国为核心的古代东亚秩序的认同度的不同。

费正清由于对朝贡体系保持了长久而积极的关注,被学界认为是这一领域的代表。费正清对中国和东亚的研究始于20世纪30年代攻读牛津大学博士期间,其牛津大学博士毕业论文命名为《中国海关的起源:1850—1858》[3],1941年费正清与华裔学者邓嗣禹共同合作,在《哈佛亚洲研究杂志》发表了《论清代的朝贡制度》[4]的文章,在文章中明确提出了“朝贡体系”(Tributary System)这一概念,并在随后的一系列文章和著作中,对朝贡体系的起源、发展脉络、体系规范、功能意义以及各国在这一制度下扮演的角色等方面做了深刻的阐述。在总结了前人研究的基础上,费正清以朝贡体系作为研究中国对外关系的基本框架,并且认为朝贡体系既是中国在近代走向大分流的重要因素,也是古代中国文明领先于世界这一现实的衍生品,朝贡体系更是依附于中国文化制度等内生性因素下自然而然产生的结果并产生优越感。这种优越感使世界各国,特别是东亚各国顶礼膜拜,争先效仿,自发地遵从这一制度。中国对东亚文明圈实现了有效的控制,不战而屈人之兵,蛮夷之邦通过朝贡在经济上得到了好处,在文化上认同中华文明。费正清从一开始就将贸易放于朝贡体系的中心地位,这是因为中国要维持中心地位,除了要提供文化公共品之外,还要给朝贡国以现实的好处,这样中国才能长久、稳定地维持中心地位。朝贡体系经久不衰的奥秘在于它是一种巧妙至极的贸易工具。20世纪60年代,在费正清的主持下,美国的亚洲研究会和美国历史学会先后举行了“东亚的传统秩序”和“中国的世界秩序”两次研讨会,包括费正清在内的13名学者联合出版了《中国的世界秩序——中国传统的对外关系》的著作,是对“朝贡体系”较系统的阐述。

除了以费正清为代表的学者对朝贡体系做了大量的研究之外,其他学者在这方面也有显著而独特的成果,并认同费正清以西方为中心的“冲击—反应”模式,如杨联陞的代表作——《从历史看中国的世界秩序》[5]。在这些研究成果中,有一些学者对费正清的观点进行了补充和修正。日本学者滨下武志[6]依据朝贡国对核心——中国的向心程度、亲疏程度,可以画出以中国为核心多层次的朝贡关系同心圆。朝鲜、越南、琉球等国家不但在贸易中受惠颇多,最重要的是在文化上对中国的认同度也最高,朝贡关系也最稳定,是离核心最近、向心程度最高的朝贡国。而离核心最外端的朝贡国中,典型代表就是日本,中日关系既向心又疏离,若即若离,并且日本还会在一段时间内形成以自己为中心的朝贡圈,朝鲜和琉球在朝贡中国的同时,也会向日本朝贡[6]。上面提到过的朝鲜在向中国派遣朝贡使节——朝天使(明朝)、燕行使(清朝)的同时也会派遣通信使出使日本。朝鲜和日本是朝贡体系中特点最鲜明的两个国家,一个是处处以中国为标榜,以中国为楷模,并以小中华自称的朝鲜(甚至在明王朝灭亡后直到近代还冠以大明王朝末代皇帝崇祯的年号,未曾剃发易冠,穿汉服,书汉文,视清王朝为夷狄文明,自己才是继承中华文明衣钵者。);另一个是自唐宋通过遣唐使对中华文明学成归已,明清时期对中国若即若离的日本。而在这两种典型的关系中,是数量庞大的单纯以追求贸易利益最大化的朝贡国,如东南亚一些国家。滨下武志除了对费正清的观点进行了补充之外,还在一定程度上对他的观点进行了修正。焦点主要集中在朝贡体系是如何发挥作用的。滨下武志[6]认为作为朝贡体系框架下经济方面的具体表现形式的贸易主要由三种方式组成:一是宗主国和藩属国双边正式的官方朝贡物品交换(藩属国使臣定期到宗主国贡奉本国的特产和贵重物品,这就是所谓的称臣纳贡。作为回赐,宗主国会赏赐给藩属国使臣本国的特产和贵重物品。)。二是在一定时期部分国家以首都北京会同馆(使臣居住的地方)为中心,划定一定的范围,在此范围内,以随团商人为主的特许贸易。三是双边平民及商人定期在边境榷市进行的边境贸易。正因为朝贡贸易是由这三种方式组成,所以滨下武志对朝贡体系是如何发挥作用方面对费正清的观点有所修正,认为朝贡和贸易不是一体性的,二者既相互独立,又相互依存,缺一不可。在这一点上马克·曼考尔比较认同滨下武志的观点,马克·曼考尔在《清代朝贡制度》[7]一书中有大致相同的观点,认为朝贡和贸易不是一体性的,中国和周边藩属国贸易有三种主要方式:一是在北京向宗主国称臣纳贡后就开始交易活动。二是在不进行朝贡的情况下,以双方商人为主在北京开展双边贸易。三是在不进行朝贡的情况下在边境地区开展的边境贸易。因此,朝贡和贸易二者互相关联又互相独立,关系错综复杂。

滨下武志和马克·曼考尔同时对费正清的“朝贡体系”提出了修正:朝贡制度不是万能的,解释不了全部,不是自明的前提条件,而是仍要不断再研究的问题。

在这些研究成果中,还有一些学者对费正清的观点进行了批评。其中,以美国加州尔湾学派的弗兰克、彭慕兰、陈志武等为代表,他们对以西方为中心的观点进行了批判,彻底颠覆了费正清的观点,认为中国的发展有其内在的动力,而不是费正清所言的“冲击—反应”模式。弗兰克在其著作《白银资本》[8]中更是形象地指出:西方国家最初只是搭上了开往东方亚洲列车上的三等厢座位,只是到了19世纪才改签到了头等厢座位。何伟亚也对费正清的观点进行了修正,其在代表作——《怀柔远人:马嘎尔尼使华的中英礼仪冲突》[9]中描述了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英国马嘎尔尼使团来华事件的始末。何伟亚认为费正清的西方中心论是一元历史观。然而,历史是复杂的,并不是线性发展的,用一成不变的方法套在纷繁复杂的对外关系上,不免太粗暴简单了。

费正清的学生柯文[10]、学者万明[11]都对费正清的观点进行了修正,总体结论是:在研究历史时,不应简单用西方中心论或中国中心论单一的一元方法论。西方中心论过度强调“冲击—反应”模式,忽略了中国古代发展的内生动力;中国中心论过度强调了中国的强大,忽略了费正清提出的中国近代史中西关系的主线——“冲击—反应”模式,这一主要脉络。在纷繁复杂、纵横交错的历史发展脉络中,应考虑到历史发展进程中的连续性,不应将西方中心论或中国中心论简单粗暴地使用二分法,将二者对立起来,更不可以用静态的分析替代动态的实证。朝贡体系虽然是古代中国对外的重要模式,却不能包罗万象。西方中心论或中国中心论两种方法各有千秋,扬长避短,兼收并蓄,博采众长,互为佐证,才能发挥两种方法各自的优势,最大限度地还原历史的面貌。

中国自商周以来形成了以“礼”为中心,以封建农耕文明为基础的对外朝贡体系,这种体系是对内礼治体系对外的延伸,是建立在以互惠互利和平共处为原则基础之上的关系。这种对外制度在长达两千多年的时间里形成了东亚良性的外交秩序,对东亚的经济往来和贸易发展以及政治、文化方面的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条约体系

甲午战争后,随着《马关条约》的签订,中国进一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原来朝贡体系下的东亚三国朝贡贸易再也无法维持下去,基于儒家等级制度的朝贡体系也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取而代之的是欧洲以国家主权平等为基础的条约体系。

条约体系始于1648年欧洲国家在30年战争结束后建立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早在1641年,信奉天主教的法国和信奉新教的瑞典共同倡议在德意志西北部地区威斯特伐利亚相邻的两个小镇闵斯特和奥斯纳布鲁克同时召开会议,以解决欧洲国家间的纠纷。威斯特伐利亚会议在欧洲乃至世界历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此次会议签订了著名的《威斯特伐利亚条约》。《威斯特伐利亚条约》主要涉及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方面的内容,如在欧洲确立常驻外使馆制度并派驻外使节。《威斯特伐利亚条约》虽然是为解决欧洲国家中世纪和近代之交时期的争端而产生的多边条约,但条约在机器大工业为基础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产生后更具生命力,反映了以市场交换为基石的国际贸易的要求,确立了以国家主权平等的处理国际关系的准则。这些准则形成的国际机制,为独立主权国家在国家间互动中维护国家利益,协调双方关系提供了保障和制约作用。开创了以国际会议这种和平的方式解决国际争端的先例,是欧洲乃至世界今后长达几百年的时间里处理主权平等国家间的冲突的基本法理依据,形成了以和平协商为主的处理国际争端的模式,建立了一个相对合理的新的世界秩序,为之后的维也纳体系、一战后的凡尔赛—华盛顿体系和二战后的雅尔塔体系打下了基础,是近现代国际关系的基石,适应了新的国际关系的发展,是近代国际法的源头,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威斯特伐利亚条约》是以海洋文明为基础的欧洲国家处理国家间关系的准则,最初是为解决欧洲国家间的矛盾而形成的法律依据,尽管条约为主权国家提供保障和制约作用,但仍然掩饰不了强权国家的利益和意志,因为国家在工业和军事上的实力是其生存、发展的基石,实力弱小的国家必定要受压制于实力强大的国家。随着殖民主义的触角延伸到亚洲,西方国家仗剑经商,动辄使用武力相威胁,通过主导和掌控市场规则的制定权,条约和武力相互配合,解决与殖民地国家在政治、经济、文化方面产生的冲突,迫使殖民地国家接受西方国家的规则。

三、从朝贡体系向条约体系的转变

(一)朝贡体系与条约体系的碰撞

随着15世纪末地理大发现和大航海时代的开启,世界范围内商业贸易日渐繁荣,人类得以从一个大陆走向另一个大陆,从而开启了人类历史上第一次经济全球化,以农耕文明为基础的朝贡体系与以海洋文明为基础的条约体系发生了正面的碰撞。

两种文明相互碰撞始于16世纪早期,随着葡萄牙、西班牙、荷兰、英国等西方国家先后来到亚洲,并试图打开与中国的贸易。由于中西所处的历史条件和发展环境不同,所持的理念也不同。传统中国重农轻商,以天下观、华夷秩序为中心,不重视商业利益。而西方国家重视竞争,以财富观、重商主义为中心,看重商业利益。因此,面对这些从来没有出现在朝贡名册中的国家,在中国统治者看来只要这些西方国家能够遵守华夷秩序,可以允许其在朝贡体系下进行经商。于是,中国允许葡萄牙在澳门经商、荷兰在台湾占据贸易据点。至此,中国凭借其强大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方面的实力,仍然可以维护其朝贡体系。

由朝贡体系向条约体系转变的第一次重大历史事件是中俄两国的边境领土纷争。1653年,俄国沙皇阿列克谢一世为了侵占中国的领土,想要将其纳入沙皇俄国的统治,派出使臣出使中国,要求当时中国的顺治皇帝向其称臣纳贡,这种无理要求当然被顺治断然拒绝。以“天下观”为统治思想的中国反过来要求阿列克谢一世来北京称臣纳贡,这种反差是在双方互不了解对方国情的基础上产生的。然而,经过雅克萨之战后,双方逐渐了解了对方的国情和实力,于是两国于1689年按照欧洲已经成形的解决国际争端的惯例方式,签订了《中俄尼布楚条约》。随后,中国和俄国于1727年先后签订了《布连斯奇界约》和《恰克图条约》,以解决中国和俄国两国在中段边界和西段边界的争端。最终两国以条约的形式确认了两国的平等地位,而不是以一方称臣纳贡的朝贡方式解决争端,开创了中国对外关系的新模式。

两种文明相互碰撞的另一标志性事件是1793年(乾隆五十八年)英国马嘎尔尼使团来华事件。受英王乔治三世的委托,英国使节马嘎尔尼以条约体系为依据,向乾隆皇帝提出互相通商、互派使节等政治、经济方面的要求。在马嘎尔尼看来,这是太正常不过的要求。然而,马嘎尔尼到中国后虽然一路上得到热情招待,但当时“天下观”思想根深蒂固两千多年,以“天下观”为核心思想的乾隆皇帝以“祖制不可改”为由,通知马嘎尔尼:朝贡可以,通商免谈。英国的船队只好插上“英吉利贡使”标志的长幡。马嘎尔尼的礼品清单上,“礼物”也被要求更改为“贡物”,中国还认为“贡单”上原来标注的官称“钦差”二字应改为“敬差”或“贡差”,因为他们认为这样有违天朝礼制。大臣在向乾隆皇帝汇报的奏章中说马嘎尔尼远在重洋,经万里跋涉,历时近一年,来向天朝称臣纳贡[9]。天朝上至皇帝下到臣民均以“天下观”的思想,居高临下进行俯视,认为英国只是落后国家,称臣朝贡,主动要成为中国的藩属国。

1840年第一次鸦片战争后,随着中英签订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中国被迫开放沿海五口通商后,朝贡体系开始向条约体系慢慢转变。中西交涉逐渐增多,沿海五口成为西方国家办理各种活动的法定地点,也是中国同西方国家官方交涉的法定地点。设立沿海五口通商还有一方面原因,天朝只是期望把与西方国家的交涉限制在沿海五口局部,不让他们进京,以符合祖制,从而满足天朝的在观念上的虚幻。也就是中国还是天下的中心,是天朝上国,你们西方国家无资格同中国交涉,只能同地方政府交涉。同时,中国还抱有幻想,认为有一天会将西方国家赶出中国的势力范围。但是,他们不曾意识到这种朝贡体系的“宗藩”关系再也回不来了,条约体系不管你愿不愿意,正在逐渐地占据主导地位。

1858年,随着第二次鸦片战争的失败,中国分别同西方国家签订了不平等条约——《天津条约》。虽然西方国家更进一步取得了外国公使驻京交涉的权利,势力范围由地方上升到中央,但中国仍以“通商”名义交涉,不愿承认与西方国家的政治关系。

1887年,在西方国家的武力威逼下,朝鲜决定向西方国家派遣驻外公使。由于朝鲜此时还在名义上是中国的朝贡国,于是向中国上书请示批准。中国虽然迫于形势,不得不同意。但是,为了挽回点颜面,拟定了《应行三端》,规定了中国与朝鲜驻外使节的体制规范。其主要内容是:第一,朝鲜使节初至各国赴任时,应先赴中国使馆报备,并同清朝公使一同赴外国公使处。第二,在外交礼节上,应随中国公使之后。第三,遇重大事项,应向中国公使请示。并强调:以上为朝鲜属邦应尽的义务,与各国无关,各国不得插手。中国一方面同意朝鲜与各国签订条约进行通商贸易往来;另一方面又要求朝鲜在条约上特别注明朝鲜是中国的藩属国,并制定《应行三端》,以历史的角度看,这种行为也是符合当时天朝上国的心态,既不想丢掉历史的天朝上国的地位,又不得不面对现实认清形势,被动地接受朝贡体系让位于条约体系这一现状。特别随着中日甲午战争中国的战败,中国签订了不平等条约——《马关条约》,《马关条约》第一条这样写道:中国视朝鲜为完全独立自主的国家,凡是以前和中国签署的有损独立主权行使的一切条文全部废除。随着朝贡体系最后的成员国——朝鲜脱离朝贡体系,朝贡体系最终退出历史舞台。

从1793年马嘎尔尼使华事件到1895年《马关条约》的签订,从最初的东西方文明的初次碰撞到代表“天下观”的朝贡体系被代表现代国际体系的条约体系完全代替,一百多年的时间里,我们虽然没有亲身经历那段历史,但可以体会到中国因为地位的变化而产生的心理落差。

当西方碰上东方,条约碰上朝贡时,古老而孱弱的中国仍然固守“天下观”,以朝贡体系处理国家间的事务。然而,这样的愿望在西方国家以武力为后盾的条约体系面前只能是幻想。随着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从朝贡体系到条约体系从经济视角看其实是生产方式变迁的结果,前者专注于政治、文化、身份的认同,后者专注于经济利益最大化。从文化、社会维度看意味着从农耕文明到海洋文明、从封闭社会到开放社会的转变,从存量争夺到增量创造,是数量型经济到效率型经济的转变。条约体系尽管从根本上加快了东亚朝贡体系的消亡,并且侵犯了东亚国家的主权,使东亚贸易体系纳入到了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的体系中,但客观上这一转变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东亚国家劳动方式的变革和近代市场经济的形成。

马嘎尔尼使团来华事件是中西两种文明碰撞的标志性事件。而甲午战争后,中日《马关条约》的签订对内标志着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进一步加深,对外则标志着从朝贡体系到条约体系这种处理对外关系模式的正式转变。本文将以甲午战争前后中日对朝贸易为例,进一步揭示中国是如何从朝贡体系转变为条约体系。

(二)甲午战争前后东亚三国贸易关系的确立

在甲午战争前,朝鲜一直以中国的附属国的形式而存在。随着中国实力的下降,为了适应新的国际和地区形势,朝鲜在脱离与中国原先的附属国地位之后,希望与中国能够尽快地在外交与贸易上建立平等的正常主权国家关系。但是,中国却依然不予接受[12]-[14]。

1894年7月25日(农历甲午年六月二十三日),中国海军在朝鲜牙山湾丰岛海域受到日本联合舰队的炮轰,丰岛海战爆发,8月1日,中日两国同时宣战,自此正式拉开了中日甲午战争的序幕[15]。

随着中日甲午战争的正式爆发,日军向朝鲜全境推进,开始对朝鲜全面侵略,把战争的魔爪伸向了亚洲大陆,为进一步向中国内地侵略提供了跳板。随后,日军全面向中国东北发起进攻,紧接着旅顺陷落,震惊中外的旅顺大屠杀惨案爆发,自此日军实现了对丹东、旅顺区域的全面控制[16]。1895年2月,威海卫战役爆发,在此次战役中,中国海军全军覆没,日军掌控了制海权。在这一局势下,中国决议求和,中日甲午战争以中国战败落下帷幕并签订《马关条约》。

在签订《马关条约》后,中国完全承认了朝鲜独立主权的国家地位。但是,由于此前的数百年间朝鲜一直是自己的附属国,并且朝鲜当时是由亲日内阁来执掌政权,中国对此十分不满,导致了后期在建立外交关系时,进展非常缓慢[17-18]。因为中朝两国在历史上有着互相依存的关系,所以在政治、经济方面的交流不可能因为短期的分割而完全消失。1896年,朝鲜内阁发生了一次巨大变化,此前的亲日内阁逐渐被亲俄内阁所取代,这也使得中国在对待朝鲜的政策上再次发生了明显的改变,为后期两国关系的正式改善,起到了铺垫作用[19-20]。1896年,中俄两国签订了《御敌互相援助条约》,在该条约中就有关朝鲜问题达成了共识。同年11月,唐绍仪被正式任命为中国驻朝鲜总领事,至此,中朝两国虽然没有正式建立主权平等的外交关系,但却已经达成了相应的协议,恢复了官方之间的往来。在这个时期,朝鲜高宗借助于日俄两国对峙的有利时机,积极筹划并改国号为大韩帝国。大韩帝国于1897年正式宣告成立,之后中朝两国在1899年9月11日正式就相关贸易关系进行了会谈,并签订了《中韩通商条约》。

在东亚三国贸易发展的历史中,对其关系变化起到决定性作用的是来自东北亚国际环境的不断变化。特别是近代日本的崛起,对中朝贸易关系具有尤为重要的影响[21]。以中日甲午战争为界,纵观近代东亚三国贸易的发展可以发现,这种毗邻国家的贸易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中日甲午战争发生前,即1876—1882年;第二阶段是中日甲午战争即将发生前一段时间,即1882—1894年,这期间中国的地位日渐衰落;第三阶段是中日甲午战争后一段时间,即1894年后,这期间朝鲜与中日之间的贸易往来得到了很大的发展。

四、中日甲午战争前后中日对朝贸易比较

(一)中日甲午战前中日对朝贸易比较

中日甲午战争前,朝鲜对外贸易主要限于中日两国,俄国虽然于1893年之后和朝鲜有了贸易往来,但总体上俄国与朝鲜之间的贸易额占朝鲜对外贸易额的比例很小[22-23],因而在中日甲午战争正式爆发前,朝鲜外贸关系体系中,主要由中国和日本两国构成。

1.1876—1882年中日对朝贸易比较

1876—1882年中日对朝贸易中,传统的朝贡贸易是中朝贸易中最具代表的贸易形式。基于两国所处的特殊关系,中朝贸易主要是以官方朝贡贸易的陆路贸易为主,但随着国际局势的不断发展,尤其是日本的崛起以及中国势力的不断衰败,1876年,日本逼迫朝鲜签订《江华条约》,从而使在朝鲜的对外贸易中,日本逐渐形成了一家独大的趋势。虽然在这一过程中,中朝宗藩关系依旧存在,但在对朝政策上日本实现了对朝鲜各方面控制,并在政治、经济方面进行越来越多的影响。

对于中朝两国来说,由于长期的历史原因使两国在很长一段时期内无法建立较为平等的贸易关系,而是以中朝两国之间朝贡体系为核心构建的朝贡贸易为主,这与以条约体系为基础的现代贸易模式存在着较大的差别[24-25]。现代贸易模式的重要特点是具有独立主权国家的国与国之间的自由贸易。这就导致了中朝两国之间存在的贸易关系,是以一种特殊形式的贸易存在。虽然为了应对近代资本主义的挑战,1882年中朝两国签订了《中朝商民水路贸易章程》,在一定程度上建立了中朝两国之间的自由贸易,但作为中国的权宜之计,该章程的签订并未从实质上改变中朝两国贸易关系的性质。究其原因在于《中朝商民水路贸易章程》的签订,其核心目的并未致力于发展中朝两国贸易,只是以近代贸易关系为借口,进一步巩固中朝两国之间业已存在的宗藩关系,从而使得这一章程依旧具有较为浓烈的封建宗藩色彩。尤其是中朝双方在礼仪等形式上的不平等性,在这一章程中依然存在着较为明显的表现[26]。

从表1中可以看到,在朝鲜输入商品类别中,影响其主要供需的因素在于上层统治阶级的需求,但这一类型的商品在朝鲜输入商品中占很大的比重。在朝鲜输出商品类别中,主要是以资源型产品为主导。值得注意的是,在中朝两国贸易过程中,原产于英国的洋布,在两国的商品交易中具有着极为重要的作用和比重,究其原因主要在于,随着世界格局的变化,包括洋布在内的西方产品开始大量输入中国,并随着贸易流通的不断加大,逐步渗透到中朝两国贸易中。在这其中,有官方贸易,也有私人贸易。

表1 1876年中国对朝鲜贸易往来主要类别

日本对朝鲜贸易主要是转口贸易形式。日本在这段时期主要是通过三角贸易,也就是上海、神户、仁川之间形成的贸易网进行贸易。在这段时期的贸易往来中,日本将充斥于整个日本国内市场中的大量廉价欧美商品转卖到朝鲜,并提高售价,从而赚取高额的差价。通过这种方式,对朝鲜的经济影响很大。这也是日本在初期进行资本主义侵略的一个特点。这种侵略方式并不是直接侵略,而是通过经济上的无形掠夺来达到的。由于被卷入到了世界贸易体系中,在这种舶来品的冲击之下,整个朝鲜的手工业濒临解体,因而在此后一段时间内,朝鲜的贸易格局长期是以出口农产品、从国外进口轻工业产品为主。日本在对朝鲜贸易的整个过程中带着浓厚的资本主义掠夺色彩,通过进口廉价西洋商品,并将其转卖到朝鲜,日本在其中积累了大量的资金。同时,日本在对朝鲜贸易中,其商品的售价比起其他国家也高出许多。从表2中可以看到,西洋产地商品与日本产地商品的金额与占比情况。在这段时期与长期垄断市场的官商比较起来,朝鲜市场中的私人商业对整个国家财政的依赖非常小,因而受到危机的影响也较小。在受到外来商品的冲击后,朝鲜市场传统手工业发生了解体。但是,随着相关技术的进一步流入,朝鲜的私商可以与外商进行更加积极的竞争。在此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在不涉及西洋贸易的领域,朝鲜的私商得到了较快的发展。例如,在1882年中朝缔约之后,在红参出口这一贸易类别中,朝鲜商人既获得了很大的自主权,也促使了整个朝鲜商业的新一轮发展机遇的到来,朝鲜的贸易商社开始逐渐遍及到商业的各个领域。

表2 日本对朝鲜贸易金额与占比

虽然1876年朝日签订的《江华条约》是一个不平等条约,但日本先于中国和朝鲜建立了以条约体系为基石的国与国之间的关系,冲破了东亚圈传统的朝贡体系,为东亚三国建立近代国际关系打下了基础。自朝鲜开埠后朝日关系迅速提高,日本取得了对朝鲜贸易的垄断,一方面掠夺朝鲜的资源;另一方面向朝鲜倾销消费品,为日本原始积累打下了基础。朝鲜也结束了长期的闭关锁国政策,朝鲜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解体,近代工商业得到发展。而此时中国依然固守朝贡贸易这一传统的贸易模式,极大地阻碍了中朝贸易的发展。表2数据充分反映了中日两国采用不同的贸易模式对经济产生的影响。

2.1882—1894年中日对朝贸易比较

1882—1894年,随着日本、欧美对朝鲜事务的不断干涉,朝鲜国内开化派也在不断壮大,这就使中国开始加强对朝干涉。在具体的实施中,中国主要是通过经济方面对朝鲜进行政策调整。以《中朝商民水路贸易章程》为代表的一系列章程的提出,使得在这段时期中国针对不断变化的东亚三国局势进行了调整,从而有效抑制了日本势力的扩张。

随着中朝两国外贸关系的正式建立,中朝贸易的巨大转变也对日本与朝鲜之间的贸易产生了较大的冲击。但是,相对于朝鲜,中国对商品的需求量较低,并且中国依然是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大部分产品都自产自销,因而与日本的对外贸易相比较,则明显处于劣势。

从表3中可以看到,1885年后,中朝贸易的商品贸易额在逐渐递增,尤其是朝鲜从中国进口的商品贸易额呈现出非常明显的递增趋势。而朝鲜从日本进口的商品贸易额则呈现出非常明显的波动,虽然从整体数额上要远大于中国,但总的来说,已经出现了齐头并进的趋势。从表3还可以看到,朝鲜向日本出口的商品贸易额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是,朝鲜向中国出口的商品贸易额并没有太大变化。

表3 1885—1892年朝鲜与中日两国的商品贸易额 单位:万两

虽然此时中国还没有完全摆脱朝贡贸易模式的影响,这一模式还在惯性地向前运行,但政治格局的变化促使中国和朝鲜于1882年签订《中朝商民水路贸易章程》,1899年签订《中韩通商条约》,中朝两国从此开启了新的贸易关系,为中朝建立近代性质的经济和对外关系打下了基础。而此时日朝贸易互补性迅速加强也大大加快了日本发动中日甲午战争进而吞并朝鲜的脚步。表3数据充分反映了从朝贡体系向条约体系转变过程中对东亚三国贸易的影响。

(二)中日甲午战争后中日对朝贸易比较

1895—1910年,随着中日甲午战争的全面爆发和中国的战败,中朝两国持续多年的宗藩关系至此终结,两国之间所具有的政治关系和政治优势已不复存在。在这段时期,中朝贸易经历了从一度衰落到恢复、再到不断发展的变化过程。但是,这段时期最为重要的是,在朝鲜的贸易总量中,中国所占比重不断减少。在中日甲午战争期间,中朝两国的商品贸易额由于受到战争影响,在贸易总量上呈现连续下滑的态势。自1897年中日结束敌对状态开始,中朝贸易才恢复到战前水平,并且开始呈现出日益稳定的增长趋势。同时,随着中朝贸易模式的不断调整,也在客观上使中朝贸易得到了进一步发展,尤其是处于两国毗邻区域的一些港口城市的开放,更是使其地位不断提高,两国之间交易的商品种类也变得多种多样。

从表4中可以看到,1895年中国向朝鲜贸易出口额为638 063两。到了1909年,中国向朝鲜贸易出口额已经达到了2 917 080两,其增长数额巨大。中国从朝鲜贸易进口额也呈现出急剧增长的趋势。1895年中国从朝鲜贸易进口额只有55 741两,到了1909年,中国从朝鲜贸易进口额已经达到2 095 853两。为了能够更好地体现出在这段时期中朝贸易往来的巨大变化,本文将结果汇总于表5中,从表5中可以看到,在这段时期中朝贸易发生的变化。对比上文的结果,我们发现在1895年前,中朝贸易基本上呈现出一边倒的趋势。但是,在1895年后,中国对朝鲜的贸易出现了明显的逆差,尤其是在1900年,其逆差额巨大。由于中国1900年受到八国联军侵略等相关影响,导致了中国对朝鲜的出口贸易受到了严重影响。同时,中国对朝鲜境内的医药类补品需求量出现了较大的变化,从而导致这段时期朝鲜对中国贸易出口额明显超过了对中国贸易进口额。另外,在整个研究期内中朝贸易的主要商品结构并没有太多的变化,中国向朝鲜出售的商品依然是以一些棉织品或工业品为主,而朝鲜向中国出售的商品依然是以红参、木材等朝鲜原产地产品为主。

表4 1895—1909年中国与朝鲜之间贸易额 单位:两

表5 1895—1910年中国与朝鲜贸易顺逆差对比 单位:万两

虽然1895年后中朝贸易得到了大幅度的增长,但其比重远低于日本。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状况,主要是由于日本在多年的对朝贸易中所占比重很高。同时,日本是一个岛国,在明治维新后更是大幅度开放了与其他国家之间的贸易往来与交流,由于自然资源贫乏和国内市场狭小导致日本需要与周边国家进行大量的贸易,这也无形中促使了对外贸易的增长,1905年朝鲜对中国的出口仅占15.9%,对日本的出口则占77.8%,其差额巨大,如表6所示。

表6 1895—1905年朝鲜对外出口占比 单位:%

对于海运,中日两国对朝贸易也存在着较大的差距。从1886—1896年这十年间日本与朝鲜海上贸易货运量在16—43万吨[29],同一时期中国与朝鲜海上贸易货运量却在0.1—1万吨[29]。相较日本,中国在对朝鲜贸易中依然有较大差距。

中日甲午战争虽然给中朝两国的贸易发展带来了短暂的冲击,但随着标志着中朝两国彻底结束了朝贡关系的《马关条约》的签订,两国从此也正式开启了自由平等的贸易关系,两国贸易量在中日甲午战争后取得了巨大发展,中国帮助朝鲜建立了近代海关并帮助其管理,中国直到1910年《日韩合并条约》的签订,才彻底失去了对朝鲜贸易的掌控权。反观日朝贸易,中日甲午战争后随着日本的战胜,凭借其在东亚的优势地位,日朝贸易继续迅速发展。直到1910年《日韩合并条约》的签订,随着日本吞并朝鲜,日朝关系也由战前的相对平等贸易转变为赤裸裸的掠夺。东亚三国贸易的变化体现出了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东亚三国政治格局的变化,以及中朝从朝贡体系彻底转变为条约体系对贸易产生的深远影响。

五、结论

本文透过中日甲午战争这一历史转折关键时间点,对中日对朝贸易进行比较,可以发现东亚三国从朝贡体系到条约体系这种贸易模式的转变对东亚三国政治、经济、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中日对朝贸易在中日甲午战争前后的变化体现出了19世纪末与20世纪初东亚三国政治格局的变化。

在中日甲午战争前,随着东亚三国政治格局的变化,即东亚三国从朝贡体系向条约体系开始转变,其贸易往来的形式和数量也随之发生了一系列的变化。在中日甲午战争后,《马关条约》的签订标志着朝贡体制的彻底瓦解,随着朝贡体系的彻底瓦解,条约体系的正式建立,中日朝贸易得到了快速的发展。随着国力的下降,以中国为核心的朝贡贸易方式不能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取而代之的条约体系,更能适应新的国与国贸易的需要。

朝鲜作为最后一个与中国脱离朝贡关系的国家,它在发展进程中与中国之间的贸易关系便显得尤为重要。因此,对它进行研究也具有深刻的意义。以中日甲午战争这一历史转折关键时间点为分析窗口,更能从纷繁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清晰地把握近代史上中朝由朝贡体系转变为条约体系的这一过程。

通过本文的研究可以发现,从朝贡体系到条约体系这种国际关系规范的变化是中日在中日甲午战争前后对朝贸易发展变化的主要驱动力,中日甲午战争前后的这种贸易的变化是东亚三国政治格局剧变的体现,对东亚三国的政治、经济、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中日甲午战争前,东亚区域还残存着一种古老的运行体系——朝贡体系,从制度变迁的角度看,这种体系是中国两千多年来自然变迁渐进式的结果,并有着强大生命力和惯性。同时,一种以平等、主权为基础的体系——条约体系正在悄然向我们走来,并不断吞噬着朝贡体系的势力范围。两种体系在近代之前分别控制着各自不同的区域并保持均衡,两种体系的对外战略目标不同,各自掌控的体系的性质也不同,条约体系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形成了国际竞争体系;朝贡贸易不是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是以维护区域稳定为主要目标的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因此,形成了不同的发展路径。两种体系碰撞时,朝贡体系由于形成其内生性发展机制遭受了破坏,终于完成了它的历史使命。条约体系以其自身的严密性并确立了主权国家合法边界。因此,更适应新形势下国家间关系,并最终将朝贡体系取而代之,走上历史舞台。条约体系取代朝贡体系,是历史发展的必然,朝贡体系已不能适应新的生产方式发展的需要,是生产方式变革的结果。

中日甲午战争是两种体系碰撞的关键时间点。作为东亚国际关系主体的朝贡体系也随着中日甲午战争中国的战败而落下帷幕。而条约体系慢慢走向了东亚,中朝贸易关系由朝贡体系下的传统贸易转变为条约体系下的主权平等国家的自由贸易,这种贸易模式的变化对东亚经济的发展具有积极的意义。朝鲜虽然在日本以“自由贸易”为借口被动地加入条约体系并丧失了主权独立,但在客观上促进了其市场经济的形成和发展,加快了其融入世界经济体系的步伐。中朝之间随着一系列条约的签订,建立了近现代正常国家间的平等贸易关系,促进了两国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交流。朝鲜也受到西方国家物质与文化的影响,对于朝鲜了解东西方物质与文化差异,接触西方物质与文化也起到了一定的启蒙作用。同时,也培育了朝鲜基于商品生产、交换的市场经济观念,为近代民族工商业的发展打下了基础。朝鲜商品的输入也使中国市场对于相关商品的需求得到了缓解,也推动了中国工商业、航海货运的发展,促进了以口岸为中心的近代区域市场和近代市场关系的形成和发展。中日甲午战争前后因为贸易模式的转变对两国政治、经济、文化方面产生的积极影响,也有利于在短期内遏制日本对东亚的扩张速度,对于东亚局势的稳定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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