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编辑部
早在2013年6月24日,第六次聯合国大会通过了联合国“从国际安全的角度来看信息和电信领域发展政府专家组”所形成的决议,其中第20条内容是:“国家主权和源自主权的国际规范和原则适用于国家进行的信息通信技术活动,以及国家在其领土内对信息通信技术基础设施的管辖权。”
尊重网络主权,不意味着关上大门、闭网锁国;不意味着关起门来搞建设、自娱自乐;更不意味着背弃互联互通、共享共治的命运共同体约定。
在当前我国提出构筑“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的大背景下,如何借鉴域外互联网防风险举措,从法律和技术层面保障国家网络主权,构建国际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携手并进、共同发展,是本期策划关注的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