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工作嵌入社区治理的专业挑战*
——基于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分析

2021-10-28 02:30朱晓静
关键词:社工机构社区

朱晓静

(成都中医药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 成都 610037)

一、问题提出与文献回顾

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指出,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重要方面,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必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然而,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城镇化、市场化的快速发展,各类社会问题、社会矛盾日益凸显,维护社会安定有序成为国家转型时期最为重要的问题之一。“面对大量社会矛盾,以街区为细胞的基层社会逐步由街居制向社区制这一基层管理体制转型。”[1]社区逐渐成为社会治理体制的核心,并承担着解决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安定有序的重要职责。

传统的社区管理大多依靠民政管理、司法监管的行政手段实施,并呈现出了行政色彩浓厚、服务效率低下、回应需求能力弱的问题。这迫使我们亟需建立一种新的机制,以应对社区日益繁杂的公共服务事务,这就意味着政府在有限的职能范围内,不得不将大量的社会公共服务事务交由社会自行管理。不仅政府机构,各种民间组织乃至企业,他们在规范、协调、服务等生活管理活动中都可以发挥重要作用。[2]在这一社会背景下,引入社会工作介入社区治理,无疑是我国社区建设过程中最受人关注的现象之一。社会工作作为一种社会力量,无论是“从理念、方法,还是要达成的目标,都与共建共享的社会治理体制是同构、高度契合的。”[3]正如民政部《关于加快推进社区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指出的,“社区是社会的基本单元,是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开展服务的主要平台”。

由于中国国情与社会体制与西方国家存在较大差异,因此在社会工作发展过程中,学者们关注的焦点也有所差异,且社会工作在国外有近百年的发展历史,相关的研究领域也较为广泛,如社会工作的专业发展、专业教育及社会工作的服务范围等。Erlene Grise-Owens, Larry W. Owens提出应重新构建社会工作专业范式的共同框架,以提高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与专业能力间的一致性。[4]Heite, Catrin以专业边界分析的视角,研究了作为专业化的社会工作如何实现职业化的过程以及二者之间的界限设定及如何转化的问题。[5]Eric Blyth分析了英国社会工作专业化问题,认为英国社会工作自发展初期已经开始出现在协助服务对象充权和作为国家的中介之间的紧张关系将继续影响当代社会工作实践。[6]Maura B. Nsonwu, Kathleen Casey等学者讨论了通过个人经历来构建社会工作的意义,将社会工作者的职业头脑、心灵融入到社会工作的实践中的问题。[7]Smitih. J强调,社会工作是实务性很强的工作,开设专业学位理论课程是支持学生将理论运用于实践的最好方式。Oguzhan Zengin,Ozgur Altindag 认为,远程教育是土耳其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取得快速发展的重要形式,已积累了丰富的成功经验。[8]Alan Zarychta则运用洪都拉斯卫生部门的自然实验及相关数据,探讨了社会工作如何更好地为穷人服务的问题。[9]

中国的社会工作起步较晚,现阶段多数学者将研究的焦点集中在社会工作嵌入社区及社会治理的研究领域。尹阿雳,赵环等认为现有研究中社会工作的“单向嵌入观”与“内在转型观”都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从而提出以“双向嵌入”的分析视角,探索中国社会工作的发展路径。[10]赵琼对专业社会工作嵌入性发展的阶段进行了探索,分析了在社会治理背景下专业社会工作多层次、多领域嵌入性发展的结构特征,并提出专业参与、结构性融入、互惠式建构和专业互构的嵌入性发展阶段。[11]朱健刚、陈安娜探讨了专业社工与社区管理体制之间的权力关系。[12]陈伟杰以A市妇联专业社会工作服务试点为例,指出社会工作无缝式层级嵌入有助于缓解委托—代理困境,维护社会工作的专业性,但同时受财政、人力资源的双重约束,层级嵌入模式逐渐演化成隔断式嵌入,并产生了逆专业化的困境。[13]张超则认为我国民办社会工作机构在“政—社”二元框架下面临着“异化”、“泛化”和“同化”的专业性危机。[14]其中,王思斌运用嵌入理论,对中国社会工作发展的理解引起了广泛的讨论。他指出,“专业社会工作在中国的发展是一种嵌入性的发展,改革开放使得舶来的专业社会工作在与传统社会工作实践的互动中不断进入本土实践领域,并从政府主导下的专业弱自治性嵌入状态走向政府—专业合作下深度嵌入。”[15]熊跃根则认为“这种嵌入模式是专业社会工作向传统行政性社会服务工作的嵌入,势必会受到原有街区治理秩序的影响,产生‘政治嵌入’或‘体制嵌入’。[16]在这两种嵌入模式下,社会工作唯有充分发挥出其在社区治理领域的功能才能被认可和接纳。

已有的研究成果对本研究具有良好的借鉴意义。但从整体来看,国外学者的研究是在不同于中国社会背景下展开的,所列举的实例大多源自西方国家,并且由于国外社会工作体系相对成熟,社会组织参与的机制模式比较完善,研究多是运用实证方法对社会工作相关问题进行分析,对中国社会工作与社区,尤其是社会工作嵌入社区治理的相关问题研究较少。国内学者的关注点大多集中在社会工作“嵌入”社区治理中发挥的作用、路径、介入模式以及与社区之间的权力关系,而对作为专业社会工作者“嵌入”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的根本和基础的研究相对较少。并且已有研究大多停留在宏观思辨层面,不仅缺乏事实经验分析,也少有合适的理论作为论证支撑。鉴于此,本研究基于嵌入性理论和社会工作专业化的视角,以W市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案例,探讨社会工作在“嵌入”社区治理的过程中,其专业价值是否能够充分体现?在社区管理体制下其专业地位是否得到承认?与社区管理体制间的关系如何?以及所从事的工作内容是否超出专业界限?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优化路径和措施。以期为社会工作专业化发展、社会工作与社区治理的深度嵌入、改善社会服务的质量提供理论支持和实践参考。

二、理论探索与研究思路

(一)嵌入性理论

“嵌入”最早是由波兰尼在1957年出版的《大转型:我们时代的政治与经济起源》中提出的,他指出经济过程必须嵌入在现实的社会关系之中并且逐渐实现制度化。1985年,格兰诺维特将嵌入性的概念进一步发展,他在《镶嵌:社会网与经济行为》一文中指出“具有目的性的行动企图实际上是嵌在真实的、正在运作的社会关系系统之中的”[17]。虽然两位学者对经济活动和社会关系之间的嵌入问题和理论分析的还缺乏系统性,但这一概念的提出为我国社会工作的研究和发展提供了新的研究视角。社会工作作为西方国家的舶来品,它在中国的发展总体上就是在嵌入状态下进行。因此,要对社会工作的嵌入性问题进行研究,势必要对嵌入主体、嵌入对象、嵌入路径等问题进行探讨。

1.嵌入的主体、对象和路径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深入发展,社区功能的不断强化,越来越多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公民参与到社会治理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多元中心共同治理、各类资源有效整合的新的治理方式。社会工作作为社区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会工作机构中的专业社工作为社会工作嵌入社区的主体,运用专业知识、技能和方法,帮助困难群体,整合社会资源,协调社会关系,预防和解决社会问题。其相应的服务对象,也称为嵌入对象,主要包括社区内的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广大居民等。

对于社会工作嵌入社区的路径,王思斌、阮曾媛琪提出了目前中国社会工作嵌入的三种主要路径:制度嵌入、项目嵌入和服务嵌入。“制度层面的嵌入是指社会工作作为一种舶来品,要使其发挥有效作用,就必须嵌入到行政性社会工作所依托的行政管理体制和社会福利体制之中;项目层面的嵌入是指专业社会工作通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来提供社会服务;服务层面的嵌入是指专业社会工作由于缺乏独立发展空间而需要在现行行政体制下,与行政社会工作一起提供服务,甚至是从事行政工作。”[18]伴随着政府职能的转变,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逐渐成为现阶段社会工作提供社会服务的重要途径。本研究所引用的案例,就是采用了制度嵌入和项目嵌入的两种模式,即一方面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纳入现有的行政管理体制中,专业社会工作以社区为依托开展各项服务活动;另一方面,各级政府部门根据需要,发布政府购买服务的项目,社会工作服务根据自己的资质和能力申请此类服务项目,通过项目有效地在社区开展各类社会服务。

2.社会工作嵌入社区治理

社会工作凭借着真诚为服务对象解决困境、平等对待困难人群的工作准则和以人为本的工作方法嵌入现有的社会管理体制和福利服务体系中,极大地改变了以往由政府主导、行政色彩浓厚的社区管理结构。正如有学者指出,社会工作作为一种新的工作方法嵌入到原有的社会管理体系中,开启和催化了社会体制。[19]

在实践层面,“三社联动”作为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的重要抓手,主要以社区为平台、社会组织为载体、专业社工为支撑,通过相互支持、协调互动的方式解决社区问题,是推动社区服务项目化、市场化运作,实现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民服务个性化发展的重要手段。而“专业社会工作在此过程中扮演着伙伴、合作者、共同导师、共同探寻者、对话者、批判提问者、桥梁架接者、指导者、平等联盟权力促进者、共同建设者、共同行动者、共同工作者等多种角色”[20]。这一特殊的身份促使他们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的专业能力、专业水平,以此获得政府让渡的服务空间,真正实现“从政府主导下的专业弱自主性嵌入向政府—专业合作下的深度嵌入”[21]。

(二)社会工作专业化

社会工作被治理结构所吸纳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其所具有的专业性,即能够进入社区扮演各种角色开展专业化服务以满足社区需求。这与社会结构的变迁、政府职能的转变以及社会工作自身的专业属性密切相关。

1.巨大的社会变迁改变了传统的助人系统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我国的社会结构发生巨大转变,同时也改变了人们传统的求助方式。王思斌从制度和文化两个维度对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的“求-助”关系进行了分析。他指出,计划经济体制下,中国社会存在着民间和官方两个助人系统。基于中国社会的差序格局,民间助人系统主要是来自家庭和邻里、亲友的帮助。官方救助则是指,通过个人所在的“单位”,抑或是接受政府的社会救助。[22]“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城市化、家庭小型化和人口老龄化对民间的助人系统带来了严重的冲击;国有体制改革致使大量国营企业破产、政府职能发生转变使得官方助人系统不断瓦解。”[23]这迫使我们亟需建立一种新的助人系统以适应这种变化,社会工作作为一个专业化、职业化的服务体系,无疑是最佳选择。

2.社会问题不断涌现

改革开放以来,在城市化、市场化的推动下,老龄化问题日益突出、跨区域人口流动频繁、人工智能环境下传统行业人员失业等,这些前所未有的社会变化迫使我们改变提供社会服务的方式。与此同时,我国也面临着贫富差距增大、食品安全、犯罪率上升等种种新的社会问题。面对形式多样,种类繁杂的社会问题,依靠传统的民政管理方式已远不能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需要我们采用新的服务手段来解决这些广泛的社会问题。[24]在此背景下,社会工作作为专业化职业,在缓解社会矛盾、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稳定等方面都具有得天独厚的重要优势。

3.政府职能转变的需要

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资源集中在政府手中,政府扮演着“全能政府”的角色,人们所需要的社会支持主要通过“单位制”保障。市场经济体制下,随着社会结构的转变及社会变迁,政府的供给能力已无法满足多元主体的不同利益需求,政府包揽社会服务性事务的弊端日渐凸显。尤其是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在西方新公共管理改革的影响下,迫使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开始将一部分权力下放到社会,使社会服务职能逐渐从政府职能中剥离出来,使其逐步回归于社会和社区。“国家—社会关系也逐渐转变为为了共同的目标、基于共同事务建立起来的团结关系。”[25]这为社会工作在我国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契机。

4.社会工作的专业特性

专业社会工作是“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和培训为基础,以社会工作价值观为指导、运用社会工作专业方法提供的社会服务”[26]。它的专业优势相对于中国传统的“民政社会工作”或“行政社会工作”而言,最为核心的是其助人自助的价值观念、科学艺术的工作方法和理性务实的服务风格。[27]

由此,社会工作的专业特性,也引起了学者们的关注。1957年,格林伍德在美国《社会工作》发表文章论述了社会工作作为专业的5个特质:系统的理论、社会认可、专业权威、伦理守则和专业文化,并以此标准声称社会工作已经是一个准专业。尽管后来有学者对此标准提出质疑,但其在一定程度上推进了社会工作专业的发展。基于西方社会工作专业化的研究,中国学者赵康提出了社会工作作为成熟专业应具备的6个核心属性:正式的全日制职业、专业组织和伦理法规、知识和教育、服务和社会利益定向、社区认可和支持、自治。[28]随后,郭伟和提出全日制职业很多,但能够作为专业的职业很少,而且能否实现社会工作的自治需要靠专业权威的建立。因此,作者用“专业权威”取代了全日制职业、专业组织和伦理法规。在此基础上,作者指出,成熟的社会专业的核心特征应包括:专属服务领域、专业知识和技术、专业权威和专业地位。[29]

(三)研究思路

1.分析框架

基于嵌入性与社会工作专业化理论的回顾分析,本研究综合已有研究成果,选择专业价值、专业界限和专业地位作为考察点,通过W市政府购买服务的案例,探索社会工作嵌入社区治理过程中,在专业价值、专业界限、专业地位等方面遇到的挑战和难题。

(1)专业价值。社会工作的宗教起源及其与社会福利的密切关系,决定了它是一种以价值为本的专业。它是社会工作者基于社会公平、平等、和谐、公正的理想和人类基本需求的满足等而奉行的一套基本理念、态度及行为准则的总称。比斯台克在1961年出版的《个案工作关系》中,提出社会工作的价值体系主要包括人的尊严、潜能、权利、责任、基本需要、自我实现等。

(2)专业边界。社会工作的专业边界主要包括场域边界和内容边界,即专业社工工作的主要场所和社会工作所包含的主要内容。尽管社会工作主要关注公共领域事务,但它不能替代公共领域中的部分专业。通常来讲,社会工作是以提供人性化、个性化、情境化以及更细致的社会服务为天职,运用个案、小组、社区以及本土化的专业方法,在制度约束中有效回应民众的需求,通过社会工作者与服务对象之间关系的建立来将社会福利服务精确地提供给最需要的人群。[30]

(3)专业地位。这里的专业地位是指政府—社会的关系。在传统的行政社区管理模式中政府占据着主导地位且拥有着绝对的权力,而社区治理强调的是多元主体共同参与治理,并且各主体之间是通过协商、互助的方式解决社区问题。因此,“政府组织的地位和角色发生了转变,在这一模式下,政府与社会组织应具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双方是平等的合作伙伴关系”[31]。

2.研究对象及资料收集

在本研究中,笔者以W市H社区中Z机构执行的服务项目为例,原因在于:

一是,社工服务机构作为独立的法人,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项目的方式通过与街道社区签订合作协议进驻社区,承担社区治理结构部分原有的社区服务功能;二是,社会工作在W市起步较晚,社会认同度普遍偏低,H社区迫于上级单位压力引入社工服务机构,但对社会工作及专业社工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并非真正地了解和认可;三是Z社工服务机构通过项目的承诺契合了社区及其他政府机关单位对发展社会工作的期望,成为专业社工嵌入社区的正当理由,但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决定了Z机构在社区管理体制创新过程中所扮演的角色;四是专业社工与社区治理主体通过项目的实施发生实质性联系,但正如王思斌所指出的,“专业社会工作嵌入实际社会服务具有明显的‘物理性’——这是一种外来的进入,一种外来物要进入庞大的强势体系,需要亲和”[32]。专业社工与社区管理主体能否进入更深层次的嵌入状态,专业社工的专业性能否充分发挥,不仅要依靠Z机构专业社工自身的专业能力水平,同时也依赖于两个主体之间信任关系的建立。

该项目运作近2年的时间,在日常工作的开展过程中,Z机构的专业社会工作与H社区的行政性社会工作已呈现出“深度嵌入”的状态。在这一状态下,专业社工的专业价值、专业界限、专业地位会受到怎样的挑战?这是本研究关注的重点。笔者从2016年9月至10月,2017年5月底至8月近五个月的时间里以研究者和实习者的身份对Z机构的专业社工(在社区从事专业社工服务,半数考取了社会工作助理资格证书、均为社会工作专业毕业的大学生)、H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社区居民等,通过调研、访谈、观察他们的日常工作及语言行为,对专业社工深度嵌入社区的实际情况做更为深入的了解。

三、以W市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为案例的经验观察

社会工作作为从西方转移到中国的舶来品,是通过嵌入当前我国行政管理体系和社会福利体系中发展的。[33]逐步扎根于本土社区中,专业化的发展也会受到各地社区治理的具体情境的影响。

(一)专业价值

为实现维护社会稳定的目标,W市各地在社区积极推动“四知四清四掌握”机制(见表1),促使社区干部走家入户了解和掌握居民信息。社区工作人员的这种工作方式与专业社工为社区居民提供社会服务的形式使群众容易误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等同于社区工作人员。而且,专业社工与社区居民沟通通常还需要社区工作人员的协助才可能被服务对象接纳,但由于社区工作人员工作繁杂琐碎,带领专业社工入户势必会耽误其正常的工作时间和工作计划,社区工作人员对此也充满怨言,认为专业社工是在增加他们额外的工作任务,这种情况无形中加剧了社工专业人才与社区工作人员之间的紧张关系。

表1 W社区“四知四清四掌握”机制

这一问题使专业社工对参与社区治理的专业优势及自我认识产生了质疑,甚至是严重的挫败感。因为相比社区工作人员,居民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表现出的不信任、不配合的态度尤为明显。如有专业社工为了收集完整的服务对象的资料,结果被服务对象投诉。

由此,我们便可以了解到H社区的行政化工作模式已逐渐渗透到Z机构中,导致专业社工的专业技能无法发挥,专业自主性不断被减弱,专业社工所提供的服务越来越多地反映着街道社区及政府意志,以服务对象需求为本的专业使命受到威胁,社会工作作为一项职业并未受到应有的尊重、信任和承认,其本身助人自助的价值理念、理性务实的工作也无法充分实现,这导致了一部分专业社工对本职工作产生了很大质疑。

在此期间,Z机构一名专业社工由于认为政府对社工服务机构强有力的管控与社会工作的价值理念相违背,所从事的并非真正意义上社会工作,再加上在执行项目过程中与社区工作人员产生的矛盾和误解没有及时得到化解,导致双方之间的关系恶化,最终选择了离开Z机构。机构另一位专业社工是某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研究生,并且考取了中级职业资格证书,有着近三年的社会工作经验,在笔者访谈的过程中谈到:

受访者YXSG01:目前的工作越做越没有动力和热情,限制性的条条框框太多了,与自己认识和理解的社会工作相差太远,发展空间太有限了,看不到前景,于是决定准备转行做心理咨询工作。

面对与日俱增的专业价值危机,Z机构的专业社工们也积极与社区“协商”。机构主任曾几次到街道社区主动提出为街道社区工作人员和社区居民义务培训社会工作知识,想让他们对社会工作有更为深入的认识和了解。然而,每次培训时社区工作人员、居民总是因为工作繁忙,没时间参加等缘由错失培训机会。即便是来参加培训,也只有寥寥几个人,效果并不明显。

受访者YXSG02:社会、群众居民对社会工作的认知度较低,不知道社工是做什么的,所以一开始工作时遭到不少人的误解,吃了不少闭门羹。我们拿着自制的宣传手册,到社区的小广场一次次为居民讲解,看到很多居民将宣传册顺手扔进垃圾箱,心里还是挺失落的。

(二)专业边界

目前W市的社工服务机构主要有两种类型:政府委托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和民间自主型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政府委托型机构通常是依附于社区存在,机构工作人员通常与社区工作人员属于同一班工作人员;民间自主型机构具有相对独立的身份,其生存和发展主要依靠其自身的专业能力。在特殊的社会情境下,W市将维护社会安定有序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行政权力下沉,基层社区俨然如政府行政职能的派出机构,各类行政性的工作任务使基层社区的行政化色彩越来越浓,社区的这种治理模式也已完全渗透到社会工作的项目执行过程中。如上级单位提出在社区推行“四知四清四掌握”“四类管理法”的管理方式,要求社区工作人员轮流值班或利用晚上时间入户调查,高负荷的工作任务加大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压力,相应地压缩和减弱了服务居民的业务。而社会工作作为运用专业技能为居民提供社会服务的主体,工作范围和工作内容都受到了严重的制约。

受访者LXL01:依托社区成立的站点是政府的“自己人”被信任指数高。W市的社工机构大多是由社区书记或主任担任法人,难免因工作压力大顾及不了社工项目的执行。在维护社区稳定的压力下,专业人员配备不足,社区没有设置专门的社工岗位,也就没有单独负责社工站具体工作的工作人员,机构工作人员全是身兼数职——包户、维稳、文明出行、车站配班、其他领导安排的工作一样也少不了。例如我在走访的过程中即使了解到社区居民家庭遇到困难,需要开展个案服务,可是限于繁杂的行政性工作,根本没有时间接这个个案,只能放弃。随着社区对机构的行政化管理的日益渗透和加强,行政性工作应接不暇,一线社工基本上无法独立开展专业社会工作,专业技能得不到发挥,做社工也就失去了意义,最终只有选择离开。

Z机构所面临的问题,是现阶段W市各地嵌入社区、参与社区治理的社工服务机构普遍遇到的困境。这主要是由于W市与我国其他城市相比,政府除了要履行提供公共服务的职能外,还面临着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任务。在这一大的社会背景下,社工服务机构成为由政府“管控”的“下属机构”。社工专业人才承担了大量行政事务工作,并且自主性和专业性不断被减弱被瓦解,参与社区治理的效果也并未展现出来,未能给社区带来太多明显的改变,反而强化了街道社区的行政性控制。对坚持社会工作助人自助、尊重个人独特的价值尊严理念的社会工作专业价值产生较大冲击。

(三)专业地位

Z机构在进入H社区之前与社区签订的工作协议明确规定社区对Z机构具有监督管理的权力。但自2016年以来随着W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级别的升级,社区在执行各种行政事务方面逐渐扮演着一级政府派出机构的重要角色,政府对社会的管控力量明显强于治理的力量,社会工作在被政府“管控”的第三部门的范围之内,受这一背景的影响,社区对专业社工的监督次数、工作范围及力度都在不断增加。如Z机构需派专人负责机构基层党组织工作,按时上交机构活动材料、传达街道社区及区政府各级会议精神等行政性工作,并经常对专业社工的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再加上维稳工作任务,Z机构大多专业社工都身兼数职,执行项目的时间被大量的行政工作所挤压,导致机构开展的项目活动质量受到了很大的影响,其自主性和独立性也受到严重制约,项目成果得不到街道社区的认可,导致恶性循环。

受访者GXJS01:在项目执行过程中,街道社区会根据他们的工作需要对我们提出很多要求,使我们原本专业的社工工作逐渐偏离了方向。很多时候我们也很矛盾,感觉机构已经变成了社区的“外包单位”,过于迎合社区领导意思,被行政化的色彩越来越浓,已偏离了我们机构提供专业社会工作服务的初衷。但目前在W市,这也是必要的阶段。因此,我们就在迎合街道社区行政意图与保持机构提供专业性社会工作服务之间来回摇摆权衡。

另外,尽管协议没有明确规定H社区对Z机构的管理权限,但街道社区对Z机构的管理权限逐步被延伸和扩展。一方面要对社工专业人才开展活动的主题内容进行审核,一方面对机构开展活动的时间、场地也时常进行干涉。例如原本计划的活动时间会因社区临时组织的其他工作安排而被推迟或搁置。

由此可见,Z机构在政府的强力管控下,在专业价值、专业界限、专业地位方面都受到了严峻的挑战。但Z机构的案例是否在W市具有典型性呢?为此,笔者走访和了解了X省社会工作开展较好的N市、K市、Y市等地的社工服务机构,发现在维护社会稳定大环境的背景下,各地嵌入社区,参与社区治理的社工服务机构,都面临着相似的问题与困境。

四、研究结论与建议

本研究通过对W市的一个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研究,探讨了社会工作嵌入社区治理后所面临的诸多专业挑战,主要表现为专业价值偏离、专业地位偏低、专业界限模糊等。这一现象的产生,与现阶段社区管理体制与服务体系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我国现存社会制度安排与社会工作发挥作用所需条件的不匹配之间形成的结构性张力制约着社会工作的发展,也影响着其功能的有效发挥”[34]。随着我国社会结构、家庭结构、社会需求的不断转变,仅靠政府提供的公共服务已难以满足多元化的社会需求。因此,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提升社会治理的效能、为社会工作赋能充权,政府应逐渐将一部分权力下放到社会,通过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让更多的主体参与社区治理的过程,以弥补政府无法或难以有效供给的公共服务。[35]与此同时,政府要不断地为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独立发展创造空间,确保社会工作机构的独立性与自主性,并努力协助其发展成为参与社会治理和提供社会服务的独立主体。[36]此外,建立有效的社区社会事务分类制度,将社区行政工作进行分类管理,制定和建立具体的管理主体和处理机制,理清基层社区与专业社工机构的功能边界,构建权责统一、分类科学、处理有序的社区事务管理机制,将专业社工机构从繁重的行政工作中解脱出来,真正为社区居民提供专业的社会服务工作。最后,专业的社会工作者也应不断地提升自身的专业能力和专业水平、扩展专业视野、夯实专业基础,以坚定专业信念,在实践中提升专业价值感,以积极的态度应对各类挑战。

猜你喜欢
社工机构社区
A Social Crisis
青春社工
社区大作战
在社区推行“互助式”治理
影像社区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增(减)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增仓股前20名
一周机构净减仓股前20名
影像社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