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革命与建设时期党的纪律建设

2021-11-15 06:01陈坚,光鑫,哲文
共产党员(辽宁) 2021年11期
关键词:纪律检查党的纪律开除党籍

中国共产党是依靠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重视纪律、严明纪律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新中国成立以后,处在新的历史方位的中国共产党面对所处环境和肩负任务的变化,继承革命时期纪律建设的优良传统,特别重视党的纪律建设并进行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探索。

成立纪律监督机构,加强党内监督。新中国成立后,为更好地保证党的各项决议顺利实施,1949 年11 月,中共中央正式发布《关于成立中央及各级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决定》,成立由朱德任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在随后不到一年时间里,除个别地区外,县委以上的各级党委,均已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在人民解放军中团以上各级党委均已建立纪律检查委员会。针对当时纪律检查工作存在的问题和形势发展的需要,1952 年又发布《关于加强纪律检查工作的指示》,要求抽调一批干部到纪委来强化党的纪律建设,要求地方党委重视党的纪律检查工作。1954 年,党中央在《关于增强党的团结的决议》中指出,党的团结是正确的政治原则和正确的组织原则的基础上的团结,明确规定党的团结的唯一中心是党中央。这一时期,党中央先后颁布了各种决议、命令、规定、批语、条例等,建立起严格而周密的纪律制度。譬如,为强化制度的精细化与具体化,毛泽东作出指示,要把“个人贪污1 亿元”(旧币)等六种行为认定为“大老虎”(大贪污犯);党中央提出要视情节及所触犯纪律的轻重给予程度不等的处理,“从警告、调职、撤职、开除党籍、判处各种徒刑、直至枪决”,对党内违法乱纪的哪些行为“可开除党籍”“直至开除党籍”“一律开除党籍”“应开除党籍”等作了细致规定,这些具体规定确保了党的纪律建设收到实效。同时,1955 年3 月,党中央通过《关于成立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决议》,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重点是监督党的高级干部,这实际上打破了党委单一领导的纪律检查领导制度,并提高了上级监察委员会的重要性和权威性。严惩党内腐化堕落分子,严明党的铁的纪律。早在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就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指出,因为胜利,党内的骄傲情绪,以功臣自居的情绪,停顿起来不求进步的情绪,贪图享乐不愿再过艰苦生活的情绪可能生长。新中国成立后,随着社会环境的逐渐平稳以及经济情况的逐渐好转,物质生活条件较解放前有了很大的改善。然而一些党员干部在这期间却没有经得住权力、金钱的诱惑,开始滑向违纪违法的泥潭。针对这种情况,中共中央及时提出,对高级干部违反党的纪律的处置必须极为严格,决不允许党内有因为功劳大就可以违反党的纪律的特殊党员。1951年,在处置腐化堕落分子刘青山、张子善时,毛泽东指出:正因为他们两人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决他们,才可能挽救20 个、200个、2000 个、20000 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治国就是治吏,治吏就是要抓住关键少数。1952 年1 月,毛泽东在“三反”运动的指示中强调,运动的第三个阶段是组织精干力量搜捉大贪污分子,捉大小老虎,并强调“这是极为要紧的一个阶段”。1952 年2 月,党中央发布《关于在“三反”运动中县委书记县长以上干部一律作自我检讨并作出鉴定的指示》,要求县处级以上的干部必须要在一定会议上作一次公开的、深刻的自我批评,要求地委书记、专员以上的干部写出书面检讨并上报中央。1954 年,党中央又专门制定针对中、高级干部的轮训制度。同时,针对这一时期军队内部出现的生活腐化堕落的现象,《中央军委及总政治部关于制止某些高级干部腐化堕落违法违纪的指示》要求,对团以上干部进行一次普遍教育,对犯有错误的干部要进行严肃处理并上报。这些严厉的举措,不仅严惩了腐化堕落分子,而且使党内逐渐形成了较好的政治生态。

带头严格执行纪律,发挥率先垂范作用。新中国成立后,以毛泽东、周恩来等为代表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带头执行党的纪律,为全党严守党的纪律起到很好的带头作用。一方面严于律己,为广大干部树立清正廉洁的好榜样。1950 年5 月,沈阳市决定在中心城区修建开国纪念塔并铸毛主席铜像,毛泽东得知后在来函“修建开国纪念塔”处批“这是可以的”,在“铸毛主席铜像”处批注“只有讽刺意义”并明确强调“铸铜像影响不好,故不应铸”。另一方面严格治家,反对任人唯亲,绝不允许子女亲属搞特殊。1954 年4 月,毛泽东在致石城乡党支部、乡政府的信中要求地方组织对自己的亲属放手管理而决不能搞特殊,“文家任何人,都要同乡里众人一样,服从党与政府的领导,勤耕守法,不应特殊。请你们不要因为文家是我的亲戚,觉得不好放手管理”。

而开国总理周恩来则始终把自己当作人民的勤务员,以身作则,从自己做起,从自己家里做起,决不让亲属之事影响“大家”。周恩来曾多次谆谆教导晚辈:“要否定封建的亲属关系,要有自信力和自信心,要不靠关系自奋起,做人生之路的开拓者。”他还特别叮嘱晚辈:“在任何场合都不要说出与我的关系,都不许扛总理亲属的牌子,不要炫耀自己,以谋私利。”所以,在周恩来的侄子辈以及第三代的登记表里,都找不到与周恩来的“关系”。周恩来还吩咐晚辈要将“不靠关系自奋起”这个准则代代相传下去。周恩来总理专门召集家庭会议并定下“晚辈不能丢下工作专程进京看望他,只能在出差路过时才可以去看看”“外地亲属进京看望他,一律住国务院招待所,住宿费由他支付”“一律到国务院机关食堂排队就餐,有工作的自付伙食费,没工作的由他代付”“看戏以家属身份购票入场,不得享用招待券”“不许请客送礼”“不许动用公车”“凡个人生活中自己能做的事,不要别人代劳,自我服务”“生活要艰苦朴素”“在任何场合都不能说出与他的关系,不要炫耀自己”“不谋私利,不搞特殊化”等“十条家规”。其他老一辈革命家类似这样的家规很多,他们以身作则、严于律己、严格要求身边人,为确保新中国成立初期党的纪律建设成效作出重大贡献。

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纪律建设基础上,1956 年党的八大对党的纪律建设进行了系统的总结,也对今后党的纪律建设进行了部署,为制定执行党在新形势下的路线、方针、政策提供了重要纪律保证。

党的八大对党的纪律建设要求,主要体现在八大党章,即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党章。这部党章规定:

关于组织纪律,强调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任何党的组织都必须严格遵守集体领导和个人负责相结合的原则,任何党员和党的组织都必须受到党的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监督。这反映出新型执政党加强自身建设的政治自觉和政治清醒,对于加强纪律建设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关于党的纪律处分,八大党章取消了把劝告作为一种纪律处分的规定,同时确立延续至今的纪律处分体系: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和开除党籍;提出对犯错误党员采取“教育为主、执纪为辅”的原则,规定受处分党员可以要求复议,并向上级党委、监委会直至中央委员会申诉。

关于党的执纪机构,要求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设立监察委员会,并由党的委员会全体会议选举产生;明确党的中央和地方监察委员会的任务是:经常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党的纪律、共产主义道德和国家法律、法令的案件;决定和取消对于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诉和申诉;规定各级监察委员会在各级党的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上级监察委员会有权检查下级监察委员会的工作,并且有权批准和改变下级监察委员会对于案件所作的决定。纪律检查双重领导体制,在这里得到组织确认和制度固化。

应该说,八大党章关于党的纪律建设的规定是完全正确的,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遗憾的是,由于当时党的执政经验不足,对自身建设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还缺乏深刻认识等原因,导致党的八大党章并没有全面地得到贯彻执行,党的纪律建设在一段时期遭到挫折,这是一个非常深刻的教训。

猜你喜欢
纪律检查党的纪律开除党籍
一图读懂 中国共产党四川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公报
党的纪律发展历程简表
哪些行为会被开除党籍?(八)
哪些行为会被开除党籍?
哪些行为会被开除党籍?(二)
哪些行为会被开除党籍?(一)
如何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
新经济时期高校纪律检查与业务监管协同机制建设的探索
浅谈如何做好基层纪律检查工作
不准“妄议中央”≠压制党内民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