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纳斯·汉韦与18世纪的英国慈善事业

2021-11-24 05:08吴雯彧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8期
关键词:妓女法令慈善事业

摘要:慈善事业在英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其中,18世纪的慈善活动非常繁荣因而被时人称之为“慈善的时代”。18世纪的慈善家为数众多,而乔纳斯·汉韦可谓18世纪商人积极投身于慈善事业的典范,弃婴、贫困少年、妓女等等均是他救助的对象。汉韦所参与的慈善机构都是为了解决犯罪和贫困等广泛的社会问题而建立的,反映了英国慈善界注重辨识救济,强调道德教化的特性,具有非常鲜明的时代特色。

关键词:18世纪;英国;慈善;汉韦

慈善事业在英国有着悠久的历史传统。其中,18世纪的慈善活动非常繁荣因而被时人称之为“慈善的时代”。18世纪的英国有着种类繁多、数目惊人的慈善机构和慈善组织。历史学家大卫·欧文认为,人道主义理念弥漫于18世纪英国社会的空气中。[1]

一、18世纪英国慈善事业发展的历史背景

16-17世纪是英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特殊时期。在这一时期,随着英国宗教改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英国的慈善观念发生了很大转变。在中世纪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教会是慈善救济的主要承担者。同时一些富人出于基督教信仰,一直从事慈善事业。中世纪和近代早期的慈善行为受到基督教“善功得救”观念的影响,对所有穷人都予以不加辨别,不求回报的救助。这样不加辨别的慈善行为造成在中世纪和近代早期,有大量流动于各地靠施舍过活的职业流浪汉。

近代以来,英国的宗教改革和社会经济的发展推动了人们慈善观念的变化。一方面,宗教改革解散了大批修道院,教会财产没收归国王,教会的慈善救济能力受到极大削弱。解散修道院的直接后果是上万穷人失去了最重要也是最基本的生活保障,流落街头。另一方面,社会经济的变革,如圈地运动使许多人失去赖以生存的土地,流民数量大增,社会贫困率也大幅增加。大量流民以及贫困问题使英国社会处于极不稳定的状态,这时的穷人不再被看作是天真无辜的,而被认为是对公共秩序的威胁。为了维护社会秩序,英国政府在1601年通过了伊丽莎白《济贫法》,该法确立了对贫民救济的原则:帮助值得同情的穷人,同时惩罚游手好闲之辈,标志着国家开始介入贫困问题。

宗教改革后慈善的世俗化倾向明显,宗教用途的慈善捐赠趋于下降,用于贫困救济和医疗教育等方面的慈善捐助增长;捐赠方式上也不再局限于原来的遗嘱捐赠和葬礼施舍,更多人选择生前捐赠,直接参与相关的慈善活动,开始热衷与捐建各种慈善机构。

二、乔纳斯·汉韦的生平及其慈善活动

乔纳斯·汉韦是18世纪英国商人积极投身慈善事业的典范,汉威的慈善家生涯始于1756年,当时他向育婴院捐赠了50英镑,此后他一直致力于各种形式的社会福利。汉韦创办了海事协会、一所不成功的海事学校和治疗性病的米塞里科迪亚医院。他积极参与育婴院和玛格达伦妓女感化院的管理工作。他是主日学校协会和改善烟囱清扫男孩工作条件的热心倡导者,也是从1756年到他去世的1786年间几乎所有其他慈善事业的热心倡导者。汉韦一生中最重要的成就是1762年和1767年“汉韦法令”在议会获得通过,这一法令旨在延长伦敦贫困婴儿的预期寿命,当时被穷人称为“挽救孩童性命的法令”。

18世纪早期,各种原因导致的英国的高死亡率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问题。当时的社会舆论普遍相信英国人口已经减少,英国社会陷入人口不足的恐慌。因此挽救生命、增加人口成为当时社会各界的共识。从死亡公报的记录中,英国人发现死亡率主要集中在孩童身上。在1731-1750年间,约50%的死亡人口是五岁以下的孩童。[2]由于婴儿死亡率如此之高,最直接有效的人口增殖办法即降低婴儿死亡率。

以此为背景,1741年英国成立了一个专门接收弃婴的民间慈善组织,即伦敦育婴院。1741年3月育婴院正式开始接收婴孩,要求年龄小于两个月,且无传染性疾病。自1756年开始,在议会的资助下育婴院实行大接收,公开接收所有符合年龄限制和无传染病的孩童。在大接收政策下,伦敦育婴院短短四年里总计接收了14934个孩童。随着大量婴孩涌入,育婴院弊端百出,孩童死亡率迅速上升,引起社会公众的激烈批评。在16年的时间里,议会花费了50多万英镑来支持育婴院的大接收,加之社会舆论的批评,于是议会在1760年停止资助。

大接收的失败丝毫没有削弱汉韦对慈善事业的胃口。事实上,育婴院的方法為汉韦未来提出的关于照顾伦敦贫困婴儿的建议提供了一个范本。他意识到育婴院不可能代替教区济贫院的角色,力图督促教区官员履行其职责。1761年汉韦调查了14个教区济贫院的育婴状况,发现留在济贫院内的1245名婴孩中,1077人夭折,死亡率近88%。[3]济贫院恶劣的环境以及护理的粗暴对待是婴儿高死亡率的主要原因。在走访各地济贫院之后,汉韦控诉道:“当代人对待婴儿的做法无异于对待一只狗或一只猫的残忍。”[4]于是他下定决心推动改革,不仅向社会公众呼吁改革,也努力争取社会权贵的支持,向议会建议颁布法令强制教区保持育婴记录,促使教区和济贫院重视育婴事业。汉韦的呼吁和努力引起了社会公众对这些孩童的悲惨遭遇的关注,为汉韦法令的出台奠定了基础。

在汉韦的努力之下,议会通过了1762年法令。法令要求每个教区自1763年1月1日起,保留济贫院内所有四岁以内婴孩的详尽记录,目的是通过记录四岁以下婴儿的情况和下落来保护他们的生命。这一法令要求实际上是汉韦调查的延伸,意在迫使各教区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并承担责任。第一部法令仅限于收集信息,因此特别不具争议性;然而通过它的运作,促进了更重要的1767年法令的通过。1767年法案修改并扩大了贫困婴儿的登记范围,与之前的法案一样,收集信息是主要目的,并坚持将年幼的儿童迁出大都市。汉韦发现,在伦敦以外地区寄养的孩童存活率较高。如1766年,24个1-3岁的孩童,17个留在济贫院,4个在伦敦以外地区寄养,32天后,济贫院的17个孩童夭折了10个,而乡下寄养的4个中仅一个夭折。[5]汉韦认为,乡村有更好的空气,在那里可以喝到上好的牛奶和好吃的面包,护士也是经过精心挑选的。因此他主张将孩童放到伦敦周边的乡下寄养。

汉韦法令无疑挽救了许多婴儿的生命。1778年提交给议会的一份报告指出,1767年法案产生了非常有益的效果。在该法案所涵盖的50个教区中的16个教区的调查反馈表明,这些教区在11年内接收9727名儿童,其中2042人死亡,而4600人回到父母身边,2794人最终成为教区学徒。[6]存活率约达80%。

18世纪末英国人口迅速增长,增长率是半个世纪前的两倍,其中孩童和年轻人所占比例逐渐上升。这一人口结构的变化带来了相应的问题,伦敦的大街上游荡着成百上千的贫困少年,他们从小以乞讨为生,忍饥挨饿,无法接受教育。1756年汉韦等慈善家创建了海事协会,协助政府在战争时期招募海员。海事协会招募的都是贫苦和流浪少年,帮助他们改掉坏毛病,并给予相应的装备,使其成为海员学徒。在1756-1940年间,该协会装备并派遣了大约11万名男孩到海上。海事协会招募和装备新兵,不仅为七年战争提供了兵源,而且把因极端贫困而游走于犯罪边缘的大量无业青年训练成为国家效力的海员,是人道主义精神和社会管制两全其美的一项慈善工作,因此得到当时社会中上层的积极支持。

与伦敦育婴院和海事协会一样,妓女感化院同样是为解决社会问题而设立的慈善机构之一。工业革命以来,英国妓女的增多和性病传播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时人将妓女视为潜在的危险,担心妓女及其卖淫行为会破坏家庭。1758年,汉韦和罗伯特·丁利、约翰·桑顿等人一起创立了妓女感化院,收留那些愿意改过自新,通過劳动来维持生计的妓女。妓女感化院接收的对象是30岁以下,入行不久且没有怀孕的妓女。慈善家们力图通过对妓女进行道德教化和职业训练,帮助她们回归到合适的角色,成为社会里的劳动者,家庭里的妻子和母亲,开始新的生活。进入感化院以后妇女必须断绝和外界的一切联系,采用新名字,统一着装,严格按照章程规定的日常作息进行。除默祷思过之外,妇女们还要进行纺织、洗衣等工作。妓女感化院在1758-1958年里共接受了1.7万人,到1916年为止,成功率为65%,是一个运营比较成功的慈善机构。

三、乔纳斯·汉韦慈善活动的社会影响

18世纪的慈善家为数众多,而乔纳斯·汉韦可谓18世纪商人积极投身于慈善事业的典范。他自己并不富有,出身也不是很有人脉,但他将自己的大半生都投入英国的慈善事业,弃婴、贫困少年、妓女等等均是他救助的对象。无辜的婴儿在他的照顾下得到养育,无依无靠的妓女得到庇护和改造,绝望的青年被从苦难和废墟中解救出来,训练为服务和保卫国家。他是穷人的朋友和父亲。

汉韦法令不仅延长了贫困婴儿的预期寿命,也促使社会关注这些被遗忘的孩童的命运,正视教区和济贫院育婴存在的种种弊端并予以改善,开儿童福利关注之先河。而海事协会成功地将众多衣衫褴褛的街头流浪儿童变成了有用的水手,妓女感化院也挽救了众多的年轻女性,教给她们谋生技能,帮助她们改邪归正。

不论是救助弃婴的伦敦育婴院,还是将流浪青少年送往海军服役的海事协会,或者是收容和教化妓女的妓女感化院,汉韦参与的这些慈善机构都是为了解决犯罪和贫困等广泛的社会问题而建立的,它们强调挽救生命、教化犯罪群体,帮助其成为有用的人口的价值和意义。这些慈善机构反映了英国慈善界注重辨识救济,强调道德教化的特性,具有非常鲜明的时代特色。

参考文献

[1][2][3]吕晓燕.施善与教化:伦敦的慈善组织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8:48,148,149

[4][5]吕晓燕.从汉韦法令看近代英国的儿童福利立法[J].学习与实践,2011,(10):88-93.

[6]James Stephen Taylor, Philanthropy and Empire: Jonas Hanway and the Infant Poor of London, Eighteenth-Century Studies, Vol. 12, No. 3, pp. 285-305.

作者简介

吴雯彧(1996-),女,汉,江西上饶人,历史学硕士,单位:江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世界文化史专业,研究方向:英国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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