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相关问题分析

2021-11-27 13:14王燕
魅力中国 2021年32期
关键词:资质施工单位文物

王燕

(江西金尚文物古迹保护工程有限公司,江西 南昌 330008)

引言

在新时代文化大发展作用影响下,对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作重视程度逐渐提升,各种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陆续开展,虽然对我国文物建筑留存及文物历史传播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现阶段部分工程实施过程中,仍存在诸多问题,在一定程度上极大的影响了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质量。在明确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相关问题前提下,如何采取有效对策,是目前各相关人员需要考虑的问题。

一、保护维修文物建筑必要性

随着时代不断发展,我国愈加重视文化大发展,其中文物建筑作为我国中华传统文化重要组成部分,做好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作,有利于传承与弘扬中华传统文化。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作受到广泛关注,促使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量逐渐增多,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文物建筑留存及文物历史传播做出巨大贡献;在实际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从文物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管理体制、传统工艺、工匠传承、人才培养、传统材料应用现状、招投标方式等方面进行切入,其中修缮作为文物建筑保护维修中常用的一种手段,并在“研究性保护”理念影响下,更加注重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实施科学性与严谨性,相较于传统保护手段,现代保护强调管理与技术两个方面[1]。因此,重视与加强对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将其与现代化城市建设融合在一起,不仅有助于带动地方旅游业发展,也能将古建筑所承载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最大限度挖掘,进行科学合理的保护维修,传达真实完整的遗产价值。

二、现阶段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相关问题

(一)施工前期各项工作未完全落实

1.勘察设计工作过于模板化

重视与做好勘察设计工作,有利于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顺利开展,现阶段文物保护工程数量逐渐递增,对从事该行业勘察设计的人员提出更高的要求,加上受我国文物保护勘察设计行业大力推行资质准入制度作用影响,促使大部分具有资质的单位普遍存在勘察设计任务量超负荷现象。在实际文物建筑勘察设计开展过程中,由于部分勘察设计人员对地方文化、历史知识掌握程度较低,导致实际勘察、测绘等相关工作存在诸多不足,逐渐致使勘察设计工作过于模板化,并不利于后期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高效推进。此外,通过对部分文物建筑保护维修情况的调研,文物建筑多处存在维修保护过度情况,虽然文物部门对此方面审核较为严格,但碍于经济条件、时间等方面因素制约,难以确保审核过程中没有其他遗漏点,甚至部分即使审核通过的施工方案,也会出现与实际情况不匹配问题,极大地降低了施工方案可行性。

2.财政预算不足

一般情况下,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财政预算投入有具体定额,普遍参照以往房屋维修定额,促使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实施过程中,时常出现财政预算不足等情况,并不能满足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各项要求。碍于文物建筑特殊性,与其他工程相比,对材料的选用存在较大差异性,出于对财政预算考虑,导致工程施工所需材料选择受到局限,其品质难以保证。在招标阶段,地方财政部门经常将工程预算委托给第三方,并收取一定预算评审服务费用,部分第三方评审机构为了获取更多利益,则以最低市场价为标准进行审减,导致审核结果与实际情况偏差过大。传统工艺也是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中常用到的保护维修手段,传统工艺运用不仅投入成本较多,但财政部门对传统工艺认识不够全面,若按照以往房屋维修定额标准,其预算既不能满足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人力资源最低投入需要,在一定程度上也阻碍了工程管理工作落实。

此外,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实施过程中极易受到诸多因素影响,其中部分潜在因素具有不可预见性,财政部门对本体工程的招标价过于严格控制,其工程管理费、维修费及其他附属项目费用缺少充足资金支持,导致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无法在既定周期完成施工任务。

3.招投标方式缺乏合理性

在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招投标阶段,其中投标单位报价高低直接影响施工单位选择,通过对此方面情况调研,投标价格最低,并不代表其技术水平高,加上招投标阶段也会采取“一刀切”形式,其施工队伍整体专业水平难以保障,因招投标方式不合理,促使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招投标阶段严重缺失公平性,也导致评审工作不够严谨。

4.资质挂靠问题愈加突显

随着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项目数量增多,符合国家现行资质标准的施工单位相对较少,但为了满足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实施需要,导致招投标过程中时常出现施工资质挂靠等问题。其主要原因施工资质管理力度缺失,加上针对治理施工资质挂靠现象的措施未落到实处,难以确保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质量。与此同时,从事该行业的施工单位数量本来较少,大部分施工单位均有业务往来,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为了保护个人利益,不得已将施工资质借与其他施工单位进行挂靠,最终导致该行业内部圈子过于混杂,极大地阻碍了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稳定发展[2]。

(二)施工阶段现存问题

1.对工程主体单位监管缺失

因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要投入大量经费,因部分工程主体单位相关负责人对此方面专业知识掌握程度较低,加上日常工作量大,导致施工方案设计、施工阶段及后期工程质量验收等多个环节缺乏有效性监管,主体单位负责人并不常去施工现场,对委托的施工单位过于依赖,促使诸多问题在工程实施中堆积,最终造成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存在施工质量问题,则需要后期投入更多的人力、物力及财力资源,不仅增加额外工程支出,对文物建筑也未起到保护作用。

2.施工质量难以保证

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规定,要求施工单位资质必须达到规定标准,施工人员专业性及岗位水准也均要符合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作要求。从目前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实施情况来看,由于施工单位所组织的施工队伍专业水平较低,加上施工量大,在实际施工过程中,并未严格按照文物建筑保护维修标准来进行操作,其工程管理缺失,施工质量难以保证,为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埋下诸多风险隐患。施工队伍素质水平参差不齐,促使文物建筑保护维修未能按照原有工艺标准进行操作,传统技艺传承困难;部分施工人员对文物建筑保护维修相关知识掌握程度不足,碍于所掌握的保护维修各项工艺限制,导致文物建筑保护维修过程中,高频率出现破坏建筑等情况,加大了文物建筑保护维修难度。

三、提高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质量的有效措施

(一)做好文物建筑日常保养工作

根据我国《古建筑保护维护规程》相关条例,要求地方各级有关部门需要进一步提升对文物建筑保护维修重视程度,充分发挥自身职能作用,在维修文物建筑同时,也要增强预防性保护意识,避免保护维修工作开展不规范对文物建筑造成破坏。通过对以往文物建筑保护维修情况调研,得知为文物建筑日常保护维修所审批的经费不足,由于文物建筑保护维修是一项长期性工作,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时常面临经费不足问题,促使保护维修工作开展受到诸多阻碍,特别是基层文物建筑保护,因基层文物保护相关部门碍于专业人员资源稀缺限制,并不能将文物建筑日常保养工作落到实处。因此,地方各级政府需要承担起此方面的重要职责,给予政策、资金以及人员等方面充分支持,做好文物建筑日常保养工作,为我国文物建筑留存和文物历史传播贡献一份力量[3]。

(二)加大相关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力度

为了确保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顺利实施,并保障工程保护维修质量,必须进一步加大对相关人员专业技术培训力度,主要包括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勘察设计、施工技术、工程监理等多个环节相关人员培训,根据现阶段文物建筑保护维修要求,定期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专业技术培训,促进专业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提升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作系统性、科学性以及规范性,减少人为因素对此方面的影响。加强各地文物建筑保护维修专业队伍建设,以多样化培训方式辅助专业人才培养,全面提高文物建筑保护维修队伍素质水平。鉴于古建技艺掌握较为困难,部分年轻人并不愿意从事此项工作,加上岗位薪资待遇较低,造成从事文物建筑保护维修专业的人员数量越来越少,同时也是造成此行业专业人才稀缺的主要因素之一。基于此,地方政府应加强专业人才培养,提升该工作岗位实际收入,正确引导大众对文物建筑保护维修的认知,进而吸引更多的年轻人投身文物建筑保护工作中,在某种程度上也能起到传承古建工艺的作用。

(三)加强对施工单位与工程质量监督

地方文物主管部门若想顺利推进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实施,应注重和加强对施工单位与工程质量监督,监督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单位资质审核、是否存在资质挂靠情况等,对违反行业规定的施工单位给予严厉惩处,若后期工程质量验收,存在不合格等问题,将直接问责施工单位,视问题严重程度再确定是否给予行业内通报批评或吊销资格等,通过不断加大针对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现场质量检查力度,发挥监理部门职能作用,承担起监督施工单位行为与工程质量重要职责,避免因此方面问题而影响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实施。

此外,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属于社会文化事业建设范畴,因此,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应以社会效益为核心,将文物建筑潜在社会教育、文化服务等功能充分体现,确保文物建筑得到安全保护前提下,由地方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对修缮好的文物建筑进行展示利用,一方面通过将文物建筑对公共开放,树立文物建筑保护展示新理念,为社会大众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实现文物历史有效性传播;另一方面文物建筑保护也可与地方旅游部门建立合作关系,使其带动当地旅游业发展,吸引更多的人参观文物建筑,提高社会各界人员对文物建筑的认知水平[4]。文物保护主管部门与地方各级政府需不断加大监督力度,切实解决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中潜在问题,推进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顺利实施。

(四)提升招投标方式合理性

为了减少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招投标阶段违规行为发生,工程主体单位需要与财政部门保持良好沟通关系,工程主体单位应将文物建筑相关资料为财政部门提供,便于财政部门精准核算工程所需资金,如文物建筑保护维修所需材料、施工工艺,结合市场价格,同时也需要将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监理服务费、专项保护费等纳入整个资金预算中,确保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实施过程有充足资金支持。提升招投标方式合理性,杜绝“一刀切”情况出现,按照相关规定选择中标单位,并详细审核中标单位资质是否达到行业要求标准,强化评审工作严谨性,确保招投标阶段透明度,为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顺利实施提供基础保障。

结束语:综上所述,文物建筑保护维修是一项既复杂且繁琐的社会文化事业,在实际工程实施过程中,除了要确保施工操作规范性与科学性以外,也要注重文物建筑承载价值保护,加强与重视各种文物建筑的保护维修,切实解决工程实施中潜在各种问题,建立文物保护工程管理体制,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定来进行操作,最大程度上保障文物建筑保护维修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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