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发展格局构建中我国新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构建*

2021-12-03 03:51任保平巩羽浩
关键词:体系经济发展

任保平,巩羽浩

(西北大学 中国西部经济发展研究院&经济管理学院,陕西 西安 710127)

新经济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为基石,以数字化、扁平化、智能化、协同化为特征,以数字经济、智能经济、知识经济、创新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为发展方向,将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最终目标的全新经济形态。[1]57-64国内方面,随着新经济发展,我国经济迈入新的发展阶段,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国际方面,新经济发展推动国际产业链、价值链以及分工体系重构,中美贸易摩擦与新冠疫情爆发导致全球多边贸易体制面临严峻挑战。对此,我国提出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在新发展格局构建中我国新经济发展的关键在于阐明新发展格局构建背景下新经济发展的政策需求,摸清新发展格局构建中新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政策约束,并据此对相关政策进行优化调整,积极构建在新发展格局构建中与新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政策支持体系,保障新经济发展健康可持续运行。

一、新发展格局构建中我国新经济发展的政策需求

在新发展格局构建背景下,新经济发展需严守创新底线,强化循环动力;促进绿色发展,提升发展质量;优化收入分配,缓解主要矛盾;保障经济安全,稳定国内市场。具体表现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严守两条创新底线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的推进,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各个领域的应用不断深化,催生出一大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构成了新经济发展的主要特征。前沿技术的开发、普及与淘汰转瞬即逝,相对较短的技术迭代周期与日趋激烈的国际贸易竞争成为新经济的时代特色。在这样的时代发展背景下,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抓住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突破关键核心技术这个难题,新经济的发展要求源头知识创新,要求尖端技术创新,要求高效应用创新,以实现高层次、高质量创新。因此,新经济发展需严守两条创新底线,为高层次创新提量,为中低层次创新提质,强化新经济发展动力源。

一方面,要严守高层次创新占比底线。由于基础研究投入大、回报迟、风险高、难度大,且具有很强的外部性,难以完全依靠私人部门投入与市场机制获得稳定资金支持,致使从事基础研究及尖端技术研究的人才流失到其他投入小、回报快、风险低、难度小的研究领域,形成恶性循环,陷入高层次创新困境。近年我国创新规模逐年扩大,但创新活动始终存在着结构失衡问题,基础研究、尖端技术开发等高层次创新占比较低,低层次创新占比较高,存在产业技术空心化的危险,不利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产业国际竞争力的提升。当前,我国基础创新研究和关键技术亟待突破,科技创新投入的大规模增长尚未带来全要素生产率的显著提高和经济发展质量的提升。[2]116-132因此,政府须加大对基础研究等高层次创新的扶持力度,严守高层次创新占比底线,提升高层次创新占比。

另一方面,要严守中低层次创新质量底线。相对于投入巨大、耗时较长的高层次创新,门槛较低、耗时较短的中低层次创新更具普遍意义,故在提升高层次创新占比的同时,也要注重中底层次创新对提升技术水平、促进产业升级、推动新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经济高速增长时期,我国凭借对国外先进技术的引入与模仿,加速了技术变迁与增长,但长此以往所形成的技术来源路径依赖,导致我国在中低层次创新上虽规模庞大,但质量堪忧。故我国须严守中底层次创新质量底线,加大对中底层次创新的扶持力度,助力摆脱路径依赖。

(二)深挖绿色发展潜力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方面凭借粗放的发展方式,生产力水平大幅跃升,经济实力显著增强。但另一方面,这种粗放发展方式也导致我国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生态失衡等问题日趋严重。经济发展方式须适应社会环境,当前我国已经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要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绿色发展将是新发展格局构建背景下新经济发展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深挖绿色发展潜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是新经济发展应有之义。

第一,绿色发展理念与新经济发展思维高度契合,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是新经济发展的最终目标之一。新经济是将提升人民生活质量、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作为最终目标的全新经济形态,保护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需要,自然也在新经济发展的目标之内。在绿色发展理念下,新经济的发展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模式进行转型升级,推动构建有效的生态环境保护机制、环境补偿机制,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共生,推进美丽中国建设。

第二,实现以数字智能为核心的新经济与绿色发展模式间的双向高效协同。一方面,新经济发展中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物联网等高新技术的应用,可降低绿色发展的实现门槛,节省大量的人力资源,并促进绿色发展实现精准化、有序化、效率化,是推动绿色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另一方面,贯彻绿色发展理念为清洁能源、生态农业、生态旅游等一系列产业提供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使之成为新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并带动部分高新技术领域实现突破,进一步增强环境承载力,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三,构建绿色发展与区域协调融合发展机制,区域协调是绿色发展的前提,而绿色发展则是区域协调的高级形态[3]142-150,二者融合有助于改善当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现状。区域经济发展要求建立符合新发展格局构建背景下新经济发展要求的国土空间布局和支撑体系,一方面防止由于空间资源稀缺导致城市范围内对农业和生态用地的侵占,另一方面防止区域之间上游生产活动对下游生态福利造成的损害。绿色发展建立在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之上,依靠绿色国土空间布局提升环境承载力,实现友好型、全局型、持续型的经济发展模式。

(三)改善收入分配格局

新经济发展虽然为我国带来丰厚的经济效益,但同时也可能会加剧我国收入分配的不平衡。韩海燕等(2017)研究结果表明,互联网新经济通过拓宽就业渠道、降低创业门槛、拓宽资本收入渠道、改变财富分配价值链,可有效提高社会底层群体实际收入水平与劳动报酬份额,降低社会基尼系数,有利于我国收入分配格局的进一步优化,缓解现阶段主要矛盾,但由于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政策不到位,上述新经济对收入分配结构的优化作用受到了限制[4]33-40。

第一,区域之间差距大。由于新经济发展对新型基础设施覆盖程度、高层次人才集聚程度、资本密集程度等区域禀赋条件有着较高的要求,随着新经济发展的推进,前沿基础设施建设在相对落后的区域开展难度将逐年递增,新经济发展初期在不同区域之间的进度差异极大地影响着未来新经济发展的区域差异。

第二,城乡之间差距大。新经济发展所依赖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大幅提升信息传递效率、降低信息获取难度并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降低了对工作地点专业性的要求程度,使移动办公等新模式成为可能。但实现新模式的前提是整套系统运行所需基础设施的完善与升级,由于乡村在数字化普及、基础设施完善,甚至最基础的网络信号覆盖上还存在欠缺,使诸如移动办公等新经济发展红利在城乡之间的分配存在较大差距。

第三,行业之间差距大。新经济促进了高新产业的蓬勃发展,但也加大了行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差距。高新产业更多地受到高效先进的技术支持并享有新经济发展的时代红利,呈现高速发展的态势,极易导致收入分配极端化。对此,政府应积极引导传统行业完成数字化改造,帮助传统行业与新技术融合形成新业态,缩小福利性收入差距,引入竞争,避免行业垄断加剧,促进形成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加强培育国内市场,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

综上所述,在新发展格局构建背景下,新经济给社会带来的各种变化都需要政府及时发现并正确审视,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系统化管制,并根据新经济发展的需求来完善相关政策。在新经济发展过程中,推进发展成果共享,缩小区域之间、城乡之间、行业之间的差距,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才能降低新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确保新经济发展成果在全社会范围内充分共享。

(四)保障经济安全稳定

从国内角度来看,目前我国还未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体系来维护国内市场环境稳定和保障新经济的平稳有序发展。首先,新生产业网存在行业传导效应。在新经济背景下,随着信息技术进入生产领域,各行各业的经济活动变得愈发敏捷,逐渐关联、融合,形成一张由数量庞大的市场主体相互链接的产业网。但同时,从内部影响国家经济稳定的因素也变得更加庞杂,牵一发而动全身,若未能做到对不稳定因素的及时应对处理,很有可能演变为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重大威胁。其次,数据产权保护存在困境。数据产权保护是数据要素市场平稳运行、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质量效益不断提升的重要前提,然而我国目前面临数据产权难界定、难保护的困境。在新经济发展模式下,数据作为新兴生产要素投入到产业网当中,因低成本、可复制的特性被各类市场主体广泛应用。但正因如此,数据确权也成了威胁新经济安全稳定运行的一大难题。最后,数字金融存在潜在风险。在新经济背景下,数字金融与普惠金融的较快发展很大程度上缓解了低收入者和中小企业所面临的信贷约束,有效降低了交易成本。然而,新经济在促进金融创新、完善金融体系的同时,也存在着科技型企业非理性融资、金融资源错配等潜在风险[5]14-25。因此,必须健全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加强资本市场对此类风险的抵御能力。

从国际角度来看,新经济发展改变了以往的粗放型发展模式。一方面,新经济有利于我国突破产业核心技术,实现产业结构升级,改善在国际产业链中的分工地位。另一方面,又面临着相当大的风险与挑战,且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善,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大幅提升了数据要素在国际范围内的流动性,加强国际交流的同时,也让国际范围内针对新崛起企业的打压更容易实施,国家经济安全稳定存在严重威胁。从实施主体上来看,国际经济安全压力一方面来自其他国家政府机构,另一方面来自非国家经济体,如跨国公司、国际组织等。从影响领域看,国际经济安全压力除却传统国际政治安全问题外,更多地涉及国际贸易规则、关税壁垒、国际投资、跨国公司东道国法律法规和价格转移以及国际货币体系变化等因素[6]22-26。因此,在新经济发展过程中,由于市场经济不完善、国内企业自身的保护意识与国际竞争力不足,我国企业国际竞争优势的形成比较困难,国际风险较大,经济安全稳定面临潜在威胁。

二、新发展格局构建中我国新经济发展的政策约束

在新发展格局构建中,新经济发展不仅提出了一系列政策新要求,同时也在市场经济体制、产业体系、宏观调控体系以及对外开放层次方面面临着一系列的政策约束。明确新经济发展政策约束,对于畅通新经济发展道路、扫清新经济发展障碍、推动新经济发展健康可持续运转均具有战略性意义。

(一)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水平的约束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市场经济已然成为我国经济体制中重要且密不可分的一部分,其完整性、统一性、开放性、竞争性、有序性逐渐增强,具有中国特色的现代化市场体系建设也在稳步推进。然而,在新发展格局构建中,我国新经济发展仍面临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水平的约束。

新经济与传统经济在生产要素市场上的显著区别在于数据要素的加入。数据要素既可作为单一生产要素发挥作用,推进数字产业化,如知识信息产业、通讯产业、网络产业等,也可作为经济体内部要素循环流转的催化剂,其流动性强、附加值高、复制成本低的特性与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质量效益提升目标高度契合。通过数据搜集、处理与分析,能够将物质要素更高效地配置到经济活动中去,实现数据要素与物质要素耦合驱动的新经济发展模式。数据要素在要素市场上的地位可见一斑,但当前我国在要素市场,特别是数据要素市场的治理上仍有不足,不利于数据的搜集、传输、整理、分析、处理以及其他生产要素充分流动,数据要素市场缺乏规制,存在市场经济体制建设水平的约束。数据要素市场缺乏规制的主要表现有三点:

一是缺乏对数据要素市场准入机制的明确规范,导致数据市场缺乏良好的市场环境。不同于传统经济,新经济时代下的市场博弈过程中,数据要素的充分流动削弱了供给者和销售者相对于消费者的传统信息优势[7]14-25。消费者主动权在握,可将消费者群体的偏好、需求以数据的形式传递到供给者一方,有利于供给者根据消费者需求提供更为有效的产品与服务。这一良性循环的实现需要良好的市场环境作为保障。在数据要素市场规模不断壮大的初期,行业壁垒较低,各类经济主体纷纷涌入,给数据市场环境建设埋下隐患。

二是缺乏对数据要素市场业务层级的明确划分,导致各层级分工不明确。当前数据要素市场上的业务大致可分为三层:第一层为数据搜集层,第二层为数据处理层,第三层为数据应用层,层层分工,使数据要素发挥自身价值,并高效赋能其他生产要素。数据要素具有时效性,而数据市场仍处于起步阶段,不同层级之间尚未形成明确划分,不同层级之间的业务相互渗透,专业化程度降低。数据搜集层往往会进行简单数据处理,数据应用层也会根据自身的需要对数据进行二次处理,数据处理层生存空间被不断挤占,数据市场效率受到约束。

三是缺乏对数据使用权责的明确界定。数据要素在促进市场经济飞速运转的同时也显著增强了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数据要素的时效性使得数据的获取竞争激烈,但数据使用的权责却未得到清晰的界定,导致恶性竞争风险加剧,甚至出现泄露用户个人信息的行为,对用户的正当权利造成了侵害。

(二)产业体系不完善的约束

随着新一代信息技术革命的推进,新经济时代下的产业体系正在向数字化、智能化、高端化的方向演进,产业升级稳步推进,强化了国内循环动力源。然而,新经济发展仍面临着产业体系不完善的约束,现有产业体系难以与新经济形成高效配合,对新经济的长远发展造成了阻碍。

第一,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对产业体系支撑不足,存在新经济发展效能约束。新型基础设施区别于公路、铁路等传统基础设施,在数字化、绿色化、智能化、扁平化、协同化的基础上与传统基建深度融合,共同助力新经济发展。但当前我国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仍有所欠缺,约束了新经济发展效能。一方面,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作为新经济发展的奠基石,其覆盖的广度与深度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新经济发展的效能,是新经济发展得以充分实现的物质基础条件。但目前我国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尚未完全匹配经济发展现状,急需加快新基建的建设速度,扩大新基建的覆盖范围。另一方面,新基建的开展有着投入资金大、潜在风险高、市场竞争强等特性,这都需要政府处理好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的关系,用可持续发展的目光审视新基建的投资建设,充分考虑新基建对我国新经济发展效能的影响,稳步推进新型基础设施的建设。

第二,实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存在新经济发展潜能约束。新经济的显著特点就在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新经济发展下的产业体系中也有新元素在不断融入,但我国的实体经济却发展趋缓。近年来,实体经济受成本上升、行业竞争加剧、中美贸易摩擦等影响,经营状况恶化,呈现较为明显的下行态势[8]38-49。一方面,新经济带来的新产业固然是推动新经济发展的一大动力,但新产业同样具有与其发展潜力相对应的风险,实体经济在我国新经济发展阶段仍起着定海神针的作用。实体经济发展动力不足会影响我国发展新经济新产业的底气,使新经济发展潜能受限。另一方面,新业态的发展需保证不同产业之间的自由组合不受阻碍,实体经济在其中占据着相当的比重。实体经济的萎靡会严重影响新经济发展中新业态的形成,扰乱实体经济与新经济的双向动态协同,造成新经济发展潜能约束。

(三)数字化宏观调控体系不完善的约束

政府宏观调控必须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进行,通过行政手段与经济手段,弥补市场调节的不足,减轻市场失灵对经济整体运行的危害。而政府宏观调控的核心在于凭借对市场整体运行现状的把控,统揽全局,统筹兼顾,克服市场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的缺点,保证经济协调可持续发展。在新发展格局构建中,我国新经济发展面临数字化宏观调控体系不完善的约束,限制新经济发展效率,传统宏观调控体系亟须数字化升级,即确立以大数据为依据的因果思维,推行扁平化的组织体系以及数字化的调控方式,借此完善我国现有宏观调控体系。

第一,传统宏观调控体系存在因果思维上的约束。传统宏观调控长期采取以不完全信息为依据的因果思维,并未采取以大数据为依据的因果思维[9]47-57,281-282。推动政府确立大数据思维,将新一代信息技术应用到宏观调控,发挥政府系统协同与规模效应优势,在市场范围内进行大数据的搜集、整合、处理、分析,克服以往不完全信息的限制,突破仅限于历史数据的传统数据分析模式,将搜集到的现有数据纳入宏观分析体系中。通过数字技术实现数据可视化,辅助政府精准量化宏观调控目标,全面提升管控水平,清晰把握调控进度,合理实施调控政策,实现各类资源的高效配置。

第二,传统宏观调控体系存在组织体系以及调控方式上的约束。传统宏观调控目标为经济增长、充分就业、通货膨胀和国际收支平衡,采取的手段一般为财政政策与货币政策。而我国在长期的摸索中,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中国范式宏观调控,即一元化的调控主体、集中化的决策机制、多元化的调控目标和综合性的调控手段。中国宏观调控范式的优点在于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但在问题出现初期,由于信息传递链条过长,难以妥善处理危机初期的冲击[10]77-83。对此,采用数字化宏观调控体系即可破除组织体系的约束,充分发挥新经济所具有的扁平化特性,减少信息在组织内部的传递层级,削弱不同系统间信息传输壁垒,并在加快信息传递速率的同时提升信息传递质量,保证所传递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另外,数字化宏观调控的实现还意味着突发危机时,政府可通过数字监控网络以及数字化信息传导通道,极大缩短危机爆发初期信息传递所需时间,破除调控方式上的约束,提升政府政策实施的及时性、合理性与有效性。此外,我们还可以通过对未来数据进行预测及分析,防范经济体可能出现的重大风险,有效弥补我国宏观调控在危机爆发初期的不足。

(四)对外开放层次的约束

我国通过实施国际大循环经济发展战略,利用庞大且廉价的劳动力资源禀赋与国内较为完善的产业体系,在国际分工体系中实现了对发达国家传统制造业加工组合环节的成功承接,利用不断涌入的外部资本推动国内经济蓬勃发展。在新发展格局构建中,随着大数据、云计算、工业互联网等高新技术的深度研发与广泛应用,我国将推动全球价值链的重构,通过新经济发展促进国际分工向地位平等化的方向发展,弥补我国产业体系尖端部分的缺失。为此,我国须破除对外开放层次的约束,提升对外开放层次,完成由参与者到引领者的身份转变,构建安全、稳定、友好的国际贸易环境,促进经济全球化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一,对外开放层次的约束包括开放观念上的约束。高层次开放须拓宽开放领域、扩大开放范围、加深开放层次,推动经济全球化与国际贸易分工,完成具有主动权的积极式开放。在新冠肺炎疫情席卷全球的背景下,全球贸易体系动荡不堪,我国应当全力以赴,在控制好疫情的前提下,实现更高层次的对外开放,着力打造一批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塑造国际经济合作竞争新优势,在新一轮国际贸易体系构建过程中赢得先机、占得主动,形成高层次的对外开放新格局。

第二,对外开放层次的约束包括开放形式上的约束。高层次开放须实现制度型开放,与国际规则接轨。我国以往的对外开放仅限于对市场准入门槛和走出去门槛的降低和解除,未能很好地与国外的市场规则相对接。高层次对外开放意味着我国的对外开放将不再是门槛式开放,而是制度型开放。这将极大促进国际范围内的技术交流、政策交流与制度交流,进一步与国际接轨,带动全球经济复苏,缓解国际经济下行压力,推动世界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对外开放层次的约束包括开放目的上的约束。高层次开放须对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形成产生促进作用,为新经济发展创造条件。高层次对外开放格局要充分发挥我国国内市场规模庞大的优势,打造国内市场主导的高层次开放模式,并以此为基础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放大国内市场的禀赋优势,对全球形成虹吸效应,吸引高新产业、技术型人才以及巨额外资注入国内市场,促进我国产业体系的完善与升级,为新发展格局构建背景下我国新经济发展创造优越的条件。

三、新发展格局构建中我国新经济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构建

新发展格局构建背景下,我国新经济发展能够健康持续运行的关键在于,通过调整并完善产业政策、贸易政策、人才政策、科技创新政策以及生态保护政策,构建满足新经济发展要求的政策支持体系,破除新经济发展所面临的政策约束、机制障碍以及现实困境,加速推进新经济发展。

(一)产业政策支持体系

新发展格局构建背景下,我国与发达国家的距离正在逐步缩小,但我国的产业政策尚未适应国内产业发展的需求,我们将从产业技术、产业组织以及产业结构三个方面提出新发展格局构建背景下我国产业政策支持体系构建建议。一是在产业技术方面。新经济发展不同于以往粗放型发展模式,可以依靠技术引进,结合自身资源禀赋优势实现高速增长。我国的尖端技术虽部分落后于国际前沿,但整体已经迈入了技术创新引领者的行列,技术引进的难度增大、引进空间缩小,国内产业须适应这一变化,走自主创新之路,成为先进技术的开拓者。为促进产业技术进步,我国首先要加大基础创新的研发投入,同时设立质量把关检测机制,保障资金的有效利用。其次要加大创新人才培育力度,对现有的人才培育体系进行改革,为产业技术进步提供高质量人力资源投入。最后要促进产学研的有效衔接,提升政策投入转换效率,将政策支持转化为高附加值的实际产出。二是在产业组织方面。新经济发展通过数字技术与人工智能相结合可实现针对产业组织传统层级管理制度的优化革新,提升组织内部生产活动效率,为此需要我国产业政策做出积极调整,为实现产业组织优化创造条件。一方面不能限于门槛式市场准入开放,要将开放准则细化,与国外市场规则接轨,利用新经济发展协同性特征,通过扩大产业规模,实现高层次对外开放。另一方面要制定监管条例,根据新出现的数字竞争手段制定反垄断法,配合市场机制,确保在竞争加剧的背景下仍能有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市场机制充分发挥资源高效配置的作用。三是在产业结构方面。由于新经济背景下数据要素的加入,高新技术产业的要素生产效率得到了提升,导致要素重置,提升了产业整体劳动生产率,促进产业结构高级化。为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首先,要以数字化服务型政府为建设目标,简政放权,打破企业审批效率提升的最后一道门槛;其次,要加快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为新经济发展打好基础;最后,要减少政府投资控制与目录指导,增强产业政策措施的普惠性,保障产业发展活力[11]42-53。

(二)贸易政策支持体系

受中美贸易摩擦与新冠疫情的影响,目前国内国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在此背景下,贸易保护主义将对现有国际分工观念造成永久性影响。对此,我国应采取稳中有进的贸易政策,推进国际合作继续开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对外开放层次,进一步为我国新经济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的经济发展环境。在此,我们分三个方面来阐述贸易政策支持体系。一是在贸易管制方面。针对我国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急需培养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应对其所需进口产品放宽限制,降低贸易门槛,促进国际合作交流,为其发展提供自由的贸易环境和有力的政策支持。二是在贸易鼓励方面。对创新型企业和尖端技术企业提供政策便利以及资金投入,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发投入,鼓励自主创新,利用高新技术提升我国产品质量,推动出口迈向高端化,打造一批在国际上有影响力、有竞争力且独立自主的全球性企业。三是在贸易保护方面。要加大对数据产权的保护力度,完善数据产权市场,为数字产业化提供安全保障;要继续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为企业技术创新增添动力;要对向中西部转移加工贸易的企业进行财税补贴,降低区域发展不平衡程度。另外,在针对国际数字贸易政策制定方面,我国应尝试融入国外市场,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制定,并在发展与安全间做好权衡。例如,当前在跨境数据流动这一议题上,美欧日都通过各自主导的框架和制度安排,构建起将我国排除在外的数据流动圈,成立数字经济联盟体,我国在市场融入和规则建设上的边缘化风险集聚[12]15-20。我国应积极参与国际数字贸易规则制定,积极融入国际市场,构建我国的数字贸易联盟,规避被边缘化的风险。与此同时,须强化数据监管机制,明确数据安全评估流程,完善数据分级分类管理体制,做到发展与安全并行。

(三)人才政策支持体系

新经济发展是以新一代信息技术为基石的发展模式,具有高技术含量、高质量创新、高附加值的特点。随着信息处理规模的增大、信息技术突破难度的提升,新经济发展对人才的素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支持新经济发展,需要搭设更为完善的高素质人才培育体系,在加大人才供应数量的同时,对人才质量进行严格把关,保障学科交叉型、高效创新型、信息敏感型、创新应用型的复合型人才持续供应,以此奠定新经济发展的创新基石。为此,我国亟须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背景下的新经济发展人才政策支持体系。一是在人才培育质量方面。由于人才培育方式尚未适应时代发展需求,且被培育对象缺少对从业道路的规划指引,存在缺乏创新、应用生疏、技能脱节的现象。对此,政府应尽快推动产学合作,消除人才市场上供需双方的信息差,设计符合产业需求的知识技能体系,培育符合新经济发展需求的有用之才。高校需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各行各业的社会实践,畅通人才分流。二是在人才培育结构方面。国内庞大的人才供应量无法满足尖端科技人才以及基础研究人才的需求,其原因在于培养制度体系上缺乏设计引导。对此,政府应系统地设立针对从事尖端技术研究以及基础研究人员的资助体系,改变此类研究人员初期扶持力度较弱、待遇较低的现状,以激励青年研究人员继续从事相关研究。三是在人才引进方面。我国已经设立百人计划、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系列人才引进计划,并取得显著成效。今后应持续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并根据发展需求着力引进海外高素质人才并严格把关,针对引进人才加强团队建设,充分发挥高端人才优势、吸收国际先进技术的同时,将人才引进与人才培育相结合,稳步培养后备人才。四是在用人制度方面。用人制度需充分发挥新经济时代数字化、平台化优势。一方面,可设立人才信息统计监测部门,利用数字技术将数据可视化,明确新经济发展中各行各业对知识技能的需求,结合现状针对当前人才培育体系进行优化调整,适应新经济发展需要。另一方面,可由政府牵头搭建线上学术交流平台,促进科研人员进行跨学科交流与合作,拓宽科研人员交流渠道。

(四)科技创新政策支持体系

科技创新作为新发展格局构建背景下新经济发展的核心因素之一,须有完善的科技创新政策进行支持。一是在科技创新供给方面。目前我国的科技创新成果产出的主要问题在于结构和质量上。在创新成果结构失衡问题上,当前科技创新多集中于应用方面,针对核心技术以及基础研究的创新不足,造成我国当前科技创新结构失调,高质量创新较低。对此,应加大对尖端技术和基础研究领域创新的政策激励以及资金投入,从精神与物质两个方面同时激发研究人员的创新动力。在创新质量存疑问题上,一方面,政府需采取普惠性科技创新政策,防止由于政策存在过多竞争性元素而刺激企业实施策略性创新,催生出大量低质量创新,造成资源浪费。另一方面,政府需加强创新监察审核机制,对创新成果进行评级,并据此设定科研资源分配倾向。二是在科技创新需求方面。科技创新需求侧存在政府主导作用与引导作用发挥不足的问题。首先,政府应当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制定政府采购支持科技创新的具体措施,并实际落实,为市场起好带头作用。其次,政府应当制定创新消费政策,并推动科技中介机构的建立,积极引导市场消化科技创新成果,在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落地的同时,反哺科技创新投入,为建立科技创新良性循环提供助力。最后,政府应当畅通创新产品销往海外的通道,积极开设国际展会,稳步推动国内科技创新产品迈出国门、走向世界,培养出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技创新企业。三是在科技创新环境方面。政府须充当好科技创新体系设立者与维护者的角色。具体而言,首先,政府须积极搭建线上线下科技创新交流平台,促进供需双方沟通便利的同时,制定并明确有关制度,维护平台健康平稳运行;其次,政府应当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简政放权,提升政府办事效率,激发创新主体活力,减少创新活动阻力;最后,政府应当重视文化理念的作用,明确文化在新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积极营造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文化环境,引领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

(五)生态保护政策支持体系

生态环境是承载新经济发展的基础,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大前提,实现绿色发展,建立生态文明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在新发展格局构建背景下,新经济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政策也应与时俱进,适应新经济时代的各项改变,构建生态保护政策支持体系,助力新经济发展,促进新发展格局构建。新发展格局构建背景下我国新经济发展生态环境保护政策支持体系可从生态空间管控、生态补偿以及生态问责三个方面进行构建[13]1656-1667。一是在生态空间管控方面。政府需充分发挥新经济数字化特性,推动数字技术融入生态科技管控,依托新一代信息技术实现数字化精细管理,建立可防、可控、可治的生态环境监察体系,实现全面监测、精准监测、有效监测,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另外,需要建立整体性、全局性、系统性生态保护综合协调合作机制,依托数字化精细管理,加强区域间、部门间的数据交流,在全面监测的基础上实现生态保护的统筹协调,并因地制宜引导实施差异化政策,对症下药。二是在生态补偿方面。首先要建立健全生态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准确把握生态补充政策实施前后当地生态质量变化,严格实施激励约束,并做到生态补偿机制的全面覆盖;其次要注重生态补偿方式,生态补偿政策应当考虑到生态环境建设长期性的特点,起到授人以渔的作用,如实现生态产品市场化,将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接轨,针对生态产业要积极引导,提供政策支持,拓宽生态产品销路,实现生态产业化发展,使当地拥有长期稳定的收入来源;最后要明确自然资源产权界定,完善市场机制,并针对生态补偿设立独立部门,做到权责明晰。三是在生态问责方面。一方面要加大对个人和企业违反生态环境保护政策、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惩处力度,以节能减排、效率提升、技术进步为目标,推进产业绿色转型进度,并持续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制度;另一方面要设立完善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并严格执行,及时对受损方进行合理的经济赔偿,维护生态保护动力,树立生态保护意识,实现有效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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