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增高公司的忽悠经

2021-12-09 02:08陈刚
检察风云 2021年19期
关键词:刘军压片套餐

陈刚

成立“增高”企业,虚假广告助阵

大多数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得高,身材苗条。但从科学角度上讲,身高与遗传及后天的锻炼密切相关,指望通过药物来增高并没有多少科学依据。

1977年出生的广州人吴勇强自然也明白这些道理,但他认为只要自己宣传到位,吸引人们对增高产品的兴趣,就可以借机从中赚钱。为了实现自己通过增高产品赚钱的理想,2016年9月,吴勇强在广州注册成立“助高公司”,并担任法定代表人。

公司成立时,吴勇强就想好了营销思路,他首先将客户群体定位在3—18周岁急于长高的青少年人群。吴勇强为公司设计的经营模式是高价售卖“黄精高良姜”压片糖果、“氨基酸固体饮料”“骨胶原蛋白D”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和饮料,以增高套餐的形式将产品和服务进行捆绑销售。

吴勇强经调研论证,确定生产饮料、糖果制品和保健食品的广州市炜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炜鑫公司”)为自己的原料供应商。2018年9月,助高公司与炜鑫公司签订合同,委托炜鑫公司生产“氨基酸固体饮料”“黄精高良姜”压片糖果(以下简称助高片)、“骨胶原蛋白D”压片糖果。炜鑫公司生产的这些食品和饮料被助高公司包装销售给客户后,就成了吴勇强设计的增高套餐中的增高产品。

大多数家长都希望自己的孩子长得高(图/视觉中国)

勾勒好公司的发展图景后,吴勇强开始在全国范围内招兵买马,组建由非专业人员组成的所谓“一流身高管理服务团队”。助高公司旗下有160余名员工,其中骨干成员相对固定,且分工明确。吴勇强作为实际控制人,对公司的组织架构、营销模式和人、财、物进行整体掌控;吴中祥作为高层管理人员,直接负责部分对外联络、洽谈等工作。公司下设总裁办、销售部、广告部、网络部、服务部等部门,每个部门内部都有十分明确的工作分工,如总裁办的刘军负责销售及招聘等工作,袁燕负责公司在线后台管理程序及微信小程序客户端的开发和系统数据维护工作,邓奕来负责起草公司内部规定、整理销售话术、文案制作、活动策划等工作,并分管网络部。

助高公司仓库管理员杨华主要负责基因检测盒及助高产品的发货,其在案发后披露助高公司产品成本价及销售价。其称在助高公司,成本价24.7元/盒的“骨胶原蛋白D”压片糖果销售价为1790元/盒,成本价9.98元/瓶的助高片销售价为580元/瓶,成本价12.6元/盒的助高片(两瓶装)销售价为898元/盒,而成本价18元/罐的氨基酸固体饮料销售价为998元/罐。按照这个价差,助高公司每卖出一款产品,能赚到50—70倍的利润。

层层引诱营销,基因检测助攻

助高公司的营销非常讲究策略。销售人员按工作内容分为初购和复购,销售部100余名销售人员被划分为7个销售团队,分别由史亚光、成志强等7人担任销售团长,其中人员较多的销售团队又下设销售小队。销售人员工资构成为底薪加10%—24%的高额阶梯式销售提成,销售团长另对团队业绩的4%—5%进行提成。

公司运营期间,消费者被网络广告吸引而添加广告上初购销售人员微信后,初购人员虚构广东省助高研究院“助高顾问”“助高老师”身份,按照助高公司编制的固定话术流程,谎称能够帮助被害人在数个月内增高3—8厘米,并以发送公司情况、成功案例、产品专利、产品疗效、“一对一个性化服务”等虚假信息,骗取客户信任,持续引诱客户购买助高公司的各类高价增高套餐。

在成功引诱消费者初购后,初购销售人员将消费者信息推送给复购销售人员,由复购销售人员建立含有顾客、助高顾问(即复购销售人员)、健康管理师、营养师等服务部“五师”人员在内的微信聊天群,由服务部“五师”人员按照公司后台系统固定服务模板向客户推送饮食、运动、睡眠方案等“个性化”服务。其间,复购人员又以客户需购买“针对性”套餐、升级套餐、巩固效果等理由,诱导消费者购买更为昂贵的其他增高套餐。

助高公司出纳李玉的证言道出了所谓的产品和套餐中的噱头。李玉证实称,公司之前是单卖产品,销售的“氨基酸固体饮料”、助高片、“骨胶原蛋白D”压片糖果三种产品其实就是普通的食品和饮料,但公司对外宣传这些产品具有增高效果。

事实上,助高公司的产品对增高是没有任何帮助的,消费者一旦发现花了大钱买的药物没有效果后,自然会找上门来。对此,助高公司早有应对预案。当被害人以无实际效果为由提出退款要求时,销售及服务人员要么继续欺骗被害人升级套餐,要么通过为客户免费更换服务方案等方式安抚、欺骗被害人,直至一些受害人主动放弃为止。对于少数坚决要求退款的客户,刘军以扣除“成本”等方式层层设置障碍或减少退款金额,最终所有的退款均需得到吴勇强亲自审批,真正能够拿到全部退款的受害人少之又少。

2019年3月起,为进一步加强对助高公司及其产品的“包装”,提升产品知名度,吴勇强还与医学检测类上市企业达瑞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达瑞生物公司”)合作,引入该公司下属单位入股助高公司并使用该公司品牌。助高公司还与达瑞生物公司下属基因检测实验室合作,约定为购买助高公司增高套餐的客户进行基因检测,助高公司以128元/份的价格向该实验室支付检测费用。

2019年4月,被告人吴勇强、刘军以先期基因检测报告不符合其利益为由,要求该基因检测实验室人员对基因检测报告进行篡改,进而更便捷地推销其增高套餐。

达瑞生物公司员工宋佳证实称,2019年4月第一批报告出来后,显示大部分送检人员在身高、发育方面都是正常的。助高公司嫌报告显示正常人的比例太高,会影响他们公司产品的销售,宋佳应助高公司要求将基因检测正常人的比例调低,这样助高公司就能用来更好地销售他们的助高产品。后来部分数值仍然不符合助高公司要求,助高公司直接对结论进行修改,最后生成了检测报告。这样的报告,一点真实性和参考价值都没有。

揭开诈骗内幕,借“增高”斂财

2020年7月17日,盐城市大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吴勇强、吴中祥等12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向法院提起公诉。大丰区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吴勇强、吴中祥(另案处理)在经营助高公司期间,先后聘用刘军、袁燕及邓奕来(另案处理)等人,逐步形成以吴勇强为首要分子,吴中祥、刘军、袁燕、邓奕来为重要管理人员,陈俊、张锐平、陈小敏等人参加的电信诈骗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为攫取非法利益,针对3—18周岁急于长高的青少年人群,委托他人生产并低价购进“黄精高良姜”压片糖果、“氨基酸固体饮料”“骨胶原蛋白D”压片糖果等普通食品和饮料,组建由非专业人员构成的“一流身高管理服务团队”,以增高套餐的形式将产品和服务进行捆绑,利用互联网投放广告,在全国范围内吸引客户,谎称上述套餐能够帮助青少年在数个月内大幅增高,骗取被害人信任并支付高昂价款,以此为手段实施电信网络诈骗。自2018年5月至2019年12月26日,助高公司共计诈骗江苏省盐城市、山东省、广东省等全国各地受害人达13239人,生成有效订单23055个,诈骗金额共计人民币5633.54万元。

2021年2月9日,大丰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犯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吴勇强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以犯诈骗罪分别判处袁燕、刘军等11人8年至3年(部分被告人被宣告缓刑4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人民币8万元至3万元不等的罚金。

一审宣判后,吴勇强、袁燕、刘军、史亚光、成志强、万明六名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2021年6月,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除将一审判处被告人史亚光有期徒刑7年改判为有期徒刑6年9个月外,其余被告人均维持原判。

(除被告人和另案处理的犯罪嫌疑人外,其余人名均为化名)

编辑:夏春晖 38675320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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