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苏区的三次民主选举运动

2021-12-23 14:38刘前华朱万红
百年潮 2021年10期
关键词:工农兵苏维埃政府苏维埃

刘前华 朱万红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苏维埃运动,第一次把民主思想和民主实践引入了经受几千年封建专制的广大农村。中国共产党在农村领导创建的苏维埃政权是高度民主的政权,其组织形式——苏维埃代表大会,是真正由民意而产生,真正体现广大工农群众意志的政权机关。苏维埃政权运行的各个环节也充分体现了广大民众普遍而真实的民主参与。毛泽东说:“苏维埃最宽泛的民主,首先表现于自己的选举。”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创建中央苏区和建设苏维埃政权的革命斗争中,曾先后发起了三次范围广、声势大的选举运动。这三次选举运动的开展,一方面促进了苏区工农群众民主意识的觉醒和民主素质的提高,另一方面开启了共和国民主政治建设的伟大实践。

中央苏区主要包括赣南、闽西地域,包含赣西、粤东北等地区。这些区域大多是山区农村,长期受封建地主、豪绅的专制统治,百姓缺少民主意识。所以,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开辟中央苏区的革命斗争中,最初创建革命政权,采取的是直接任命的方式。像长汀、于都、兴国、宁都等县革命委员会,这些红四军帮助建立的第一批红色政权,都不是通过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其领导人是由红四军前委直接任命的。即使是1930年10月成立的江西省苏维埃政府,也因恶劣的战争环境而没有经过工农兵代表大会的选举程序,而是由红一方面军总前委与赣西南特委联席会议指定其领导成员,然后召开群众大会宣布省苏成立。

这些红色政权成立后,向下扎根到农村基层,开展苏维埃革命运动,进行民主思想宣传教育,逐步开启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随着革命形势发展,一些地方开始创造条件实行民主选举。如瑞金在1930年7月召开了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来自各区乡的代表有200余人,通过选举正式成立了瑞金县苏维埃政府。闽赣两省革命形势较好的县也逐渐通过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正式的苏维埃政权。这些革命实践开始把民主思想植入广大农村。

而中央苏区开展的第一次大规模的选举运动,是为了召开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简称“一苏大”)而准备的前期工作。

随着中国苏维埃运动的迅猛发展,召开“一苏大”,成立苏维埃中央政府,已成为形势发展的客观需要。因此,在共产国际的指示和督促下,中国共产党于1930年9月领导组建了中国工农兵会议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央准备委员会(简称“中准会”),作为“一苏大”的筹备机关。在“中准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讨论了出席“一苏大”代表的选举事宜,并于当年10月8日至11日在《红旗日报》公布了《中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条例》。条例的精神在于号召全国千万劳苦大众“在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迅速到来的时期中,积极的参加第一次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的选举运动……将参加苏维埃选舉运动,普遍深入到广大群众中去”。条例对出席“一苏大”代表的选举作出了规定:一是规定了选举的基本原则,强调选举的最终目的是要建立一个指导中国革命的中央政府;二是规定了享有选举权的范围;三是规定了苏维埃区域的选举办法,列出了九个苏维埃特区选举的名额和代表成分的比例;四是规定了白区代表的选举方法。

另外,9月26日“中准会”还专门针对苏维埃区域的选举制定了《中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苏维埃选举暂行条例》。这个条例共11章35条,详细规定了苏维埃区域具有选举权的范围,规定了苏维埃全国代表大会、特区、县、区、乡直至村的选举办法及其政权组织。同时强调,为使“一苏大”顺利召开,各苏维埃区域必须发动群众,做好宣传,设立准备机关,积极组织选举运动。

按照“中准会”的要求,从颁布这些选举条例开始一直到“一苏大”召开之前,中央苏区各地进行了规模较大、普及较广的选举活动。如赣西南特区委获得“中准会”指示后,于1931年6月7日发出第34号通告,要求各县在规定的时间内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召开“一苏大”的重要意义,做好选民登记工作,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出席“一苏大”的代表,同时改选各级苏维埃政府。按照通告的规定,赣西南苏区首先进行了乡、区、县级的选举,选举出席乡、区、县级工农兵代表大会的代表和新的苏维埃政府工作人员,然后于当年夏秋期间选举出了参加“一苏大”的代表。其中,瑞金对于“一苏大”的召开尤为重视。为此专门召集了第二次党代会,布置选举工作事宜。指示各区乡要广泛宣传动员,每个村必须开展选民登记工作,并造册报送县委备案;同时规定了各区乡选举工作的进程,要求收集群众意见,准备好各区乡的提案。经过几个月紧张有序的准备工作,苏区各地都按时选举产生了出席“一苏大”的代表。

1931年11月7日至20日,“一苏大”在瑞金叶坪村隆重召开,出席大会的正式代表和列席代表610余人。大会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对63名候选人逐个表决,选举产生了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闭会期间的最高权力机关——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11月27日,毛泽东主持召开苏维埃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按照苏维埃组织法规定的程序,选举毛泽东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和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选举项英、张国焘为中央执行委员会副主席和中央人民委员会副主席;同时还选举了中央人民委员会委员(即临时中央政府各部部长),形成了“九部一局”的最高行政机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于此正式诞生,这是通过工农兵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第一个国家形态的工农民主专政的中央红色政权。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成立后,中央执行委员会于1931年12月15日发出《苏维埃建设重要的训令》,指示江西、福建两省和各级苏维埃,必须“依照新法令实行苏维埃建设运动的期间……各级苏维埃的选举(乡一级的划分和选举应用去大部分的时间和力量),能于100天时间内,有步骤的很好的完成起来”。由此拉开了中央苏区第二次选举运动的序幕。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情景

临时中央政府发起第二次选举运动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一苏大”之前没有制定和颁布详细的选举法,对选举的有关事项和细则规定得不够严密、细致,导致“居民中有选举权的与没有选举权的没有明白划清,在方法上,多是用一种群众大会方式进行选举。群众的多数还不充分认识选举是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重要关节,因此没有争取选民的多数来参加选举”。二是有不少阶级异己分子与投机分子混入了苏维埃,在之前的选举运动中没有完全洗刷出去。三是希望通过这次改选,来改造各级苏维埃,建立坚强而有工作能力的苏维埃政府,以更好地领导和执行革命斗争的任务。

这次选举运动与之前的不同,最大的特点就是能真正地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因为在“一苏大”上通过并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在中央执行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通过并颁布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的选举细则》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选举委员会的工作细则》。对选举中的选举权与被选举权、选举机关、选举手续、选举代表的比例、选举的有效性以及选举经费等,都作了明文规定。

苏区时期的选民证

遵照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的指令,依照《宪法大纲》和《选举细则》,中央苏区各级苏维埃政府都积极发动工农群众参加民主选举,掀起了第二次大规模的选举运动。《红色中华》对此作了很多报道。如巡视员郑荣光巡视新汀县时,发现三州乡苏维埃政府正在召集群众举行选举运动。打听得知该乡在以前召开群众大会都很困难,群众更不懂选举运动的意义何在。这次,乡苏干部积极开展调查和宣传动员工作,把有选举权和没有选举权的名单,张榜发布出来,并明确告知召开选举大会的时间。后来,选民积极性很高,踊跃参加这次选举活动,竟有800多人到会。闽西的上杭、永定两个县的选举运动也取得相当成绩。选民踊跃到会,能达十分之八九,最少的也有十分之六七;选举委员会在面对被剥夺选举权的人无理纠缠时,能发动工农群众当场驳诘并驱逐,既防止了阶级异己分子的混入,又教育了广大群众;因此还出现了“富农家中之女子因没有选举权,纷纷到政府要求离婚,不愿做富农老婆”的现象。可见,地方和基层的选举基本上能依法依规、按照法定程序来进行。更为可贵的是,苏区选举运动的推行,使广大群众的民主意识和参与政权建设及管理的主人翁态度正在逐步形成。

在各县区乡苏维埃成功改选的基础上,江西、福建省苏的改选也有条不紊地进行。闽粤赣省(即福建省)原来准备在1931年1月21日召开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因战事紧张,大会一直未能召开,闽粤赣边特委实际上代行了省苏的大部分职权。“一苏大”后,闽西苏区得到巩固和发展,完全有条件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1932年3月18日至21日,各县区乡选举出的代表100多人在长汀出席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正式选举成立了闽粤赣省苏维埃政府。江西省苏维埃政府是在1930年10月7日成立的,当时由于形势紧张、环境恶劣,并没有召开工农兵代表大会。所以在“一苏大”后,中共江西省委遵照临时中央政府的指令,发出了《拥护江西全省苏维埃大会宣传大纲》,号召全省工农兵群众积极投入到选举运动之中,以迎接全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的召开。选举运动中,陈毅在《红色中华》报上指出了召集全省苏维埃大会的重要意义,指示苏维埃工作人员和红军战士,要积极投身于省选运动当中,挨门挨户向广大群众作宣传鼓动工作;在动员工作中要指导群众把自己的痛苦和需求讲出来,对于群众的问题要提出正确的解决办法,并把党与临时中央政府的决议、政纲解释给群众听,只有这样才能引导群众选出自己要选的代表。1932年5月1日至15日,江西省第一次工农兵代表大会在兴国县隆重召开,大会依法对原来的江西省苏进行改选,选举成立了新的江西省苏维埃政府。至此,改造各级苏维埃政府的选举工作基本完成。

事实上,上述内容只是中央苏区第二次选举运动的第一阶段,第二阶段从中央执行委员会在1932年9月发布第十五号训令《关于继续改造地方苏维埃政府问题》后开始,到年终基本结束。主要是以县为单位进行个别改选。

第十五号训令指出,地方苏维埃虽然经过一次全部改造,在工作上也有一定的进步,但是,地方苏维埃仍然存在很多薄弱和错误之处。比如,还有阶级异己分子和投机分子隐藏在苏维埃内,命令主义、脱离群众的工作方法还很严重,特别是有一些苏维埃政府出现了官僚腐化的现象。为了建立坚强的、有工作能力的苏维埃政府,中央执行委员会决定:“地方苏维埃政府实行继续改选和改造,从改选中洗刷出去非阶级的异己分子及一切对革命战争工作消极怠工的分子,驱逐贪污腐化官僚等分子出苏维埃,吸引积极的新的干部”。训令特别强调,为了使選举工作不与革命战争这一中心任务发生冲突,闽赣两省以县为单位进行个别改选。并针对第一阶段选举的实际情况,指出了闽赣两省需要全部改选和部分改选的县。如江西于都等七个县和福建长汀等五个县需要全部改选,江西胜利等八个县和福建永定等两个县需要部分改选。要求以这次改选运动为契机,发动群众扩大红军,纠正过去和平改选及脱离斗争等选举问题。

对于第二次选举运动,中央执行委员会在1933年8月发布的第二十二号训令《关于此次选举运动的指示》作了总结,认为在“一苏大”后进行的两个阶段的选举工作与以前的大不相同了。制定了选举细则,对选民与非选民进行了严格区分,在选举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始通过选民大会进行选举;而且选民对于选举意义的认识也有了明显提高,参加选举的人数大量增加,特别指出第二阶段比第一阶段的选举人数更多,“部分地方竟达到了选民的90%以上(兴国与赣东北)”;并且还发动选民对候选人进行激烈的评价和批评;收集了许多选民实际生活中提出的提案。训令认为这两个阶段的改选,洗刷了过去隐藏的不少阶级异己分子与投机分子,大批工农先进分子被选举到了苏维埃,筑牢了苏维埃大厦的基础。

苏区时期选举运动的漫画

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正式代表证封面

1933年6月8日,中央执行委员会作出召开“二苏大”的决定以后,中央苏区又开展了更大规模、全方位的民主选举运动。这次选举运动的任务,一是改选各级苏维埃,二是选举出席“二苏大”的代表。

为了使各级苏维埃的选举工作规范化、合法化,中央执行委员会在1933年8月9日颁布了《苏维埃暂行选举法》,宣告以前颁布的《选举细则》等条例无效,此后的选举和代表的产生必须依照《苏维埃暂行选举法》进行;《苏维埃暂行选举法》对于选举的公平公正性、透明度和选举程序都作了更为严格而科学的规定。不但如此,为了提高选民参与选举的到会率,中央人民委员会在1933年7月11日召开的第45次常会上,决定对中央苏区县级行政区域重新划分,适当划小行政区域。因为前几次的选举单位太大,有些地方的选民到会比例不高,不能最大程度地体现群众意志。划小行政区域后,一个村子或小组的村民便可以开会,一条街或两条街的城市居民就可开会,一个厂或同个工会的工人也可以开会。正如毛泽东所说:“选举单位小不但可使选民的多数甚至全体都到选举会,并且可使选民对于被选举人的选择更加容易,选民的提案必定更好更多,日后的撤回权也更容易行使”。

为了大力推动苏区选举运动全面而深入地开展,苏维埃临时中央政府于9月上旬在瑞金分别召开了中央苏区北部十八县和南部十八县的选举动员大会。苏区各县区的内务部长或副部长参加了大会。南部十八县的选举动员大会在叶坪召开,中央政府主席毛泽东在会上作了《今年的选举》的报告,中央内务部代部长梁柏台作了《选举法》的报告。在大会上,毛泽东指出了这次选举运动的重要意义是“要用选举的方法,把大批最觉悟最先进最积极的分子选进苏维埃去,而把旧人员中那些不中用的分子淘汰出来。这是最重要的一件事。”同时对于选举的宣传鼓动、选民登记、工作报告、选举单位、候选名单、选民大会、选举委员会等方面的工作都作了方法指导。尤其强调城乡一级的选举工作,认为城乡苏维埃是最接近群众的一级行政机构,城乡苏维埃的选举是最基本最重要的选举。他还形象地以旁边正在建筑的红军烈士纪念塔打比方说:“这个塔是打下了一丈五尺深的石脚的。我们要建立一个坚固的塔,就要从打下坚固的塔脚做起,我们要建立坚固的苏维埃,也要打下坚固的苏维埃脚,这就是城乡代表苏维埃了。”

选举动员大会召开之后,中央内务部从9月9日开始还举办了两期选举运动训练班,随后各省也开办了选举运动训练班,训练班所教的内容有:目前的政治形势与选举的任务;选举法;进行选举的实际办法等课目,培训了一批选举工作人员。同时,中央选举运动委员会还专门编辑出版了《选举运动周报》来指导各地选举工作;苏区发行量最大的报刊《红色中华》还专门刊登了江西内务部发出的《怎样进行选举运动?》,以及关于选举法的疑难解答内容,以此加强对选举工作的方法指导。

为使各级选举能有序如期进行,中央选举运动委员会对选举时间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要求在9月20日至10月15日期间必须将行政区域完全划分好,做好选举的宣传工作,组织起选举委员会,进行选民登记等。各级苏维埃选举时间是:10月16日到25日为市苏维埃及乡苏维埃的选举时间,10月26日到11月10日为召集区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时间,11月11日到30日为召集县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时间,12月1日到15日为召集省代表大会进行选举的时间。

这次选举运动在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下,组织严密,准备充分,发展成为广泛而深入的群众运动。《红色中华》报道了很多选举运动中的模范区乡。如兴国县鼎龙区,以乡为单位,组织起筹备会和宣传队,由党团员领头进入各村,挨家挨户做宣传动员工作;并通过群众大会、讲演、文明新剧、晚会等方法来动员群众参加选举活动。还有很多区乡通过选举运动来促进各方面的工作,如邓坊乡过去一切工作非常落后,特别是战争动员,表现非常消极;在这次选举运动中,区苏特别派出有工作能力的干部到该乡帮助和指导选举运动工作,在召集的会议中,猛烈开展思想斗争;不但使选举运动得到很好的组织和开展,而且有力地促进了扩红工作,使该乡由“一个落后乡变为模范乡了”。

1933年《红色中华》刊发毛泽东文章《今年的选举》

何长工出席中华苏维埃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的代表证

这次选举运动的深入开展,有力地激发了广大工农群众民主意识的觉醒,经过宣传教育和民主训练,他们的民主素质得到极大提升,能以主人翁的态度参与选举工作和民主政权建设。如毛泽东在调查时发现,才溪乡的选民在评论候选人时敢于写上“好”“不好”“同意”“消极”,甚至写上“官僚”字样的评价,毛泽东认为这些做法都很好,让群众充分行使了民主权利。

在选举运动的模范区乡中,还是要数瑞金沙洲乡最具有代表性。《红色中华》报道:10月29日,沙洲乡工农群众和临时中央政府工作人员,在新造的大礼堂及苏维埃大学分组召开选举大会。首先,全体选民肃立齐唱国际歌,主席团主席宣布开会,并详细宣講工农群众自己管理自己政权的伟大意义。然后开始选举,在逐个表决候选人名单时,各位选民斗争非常激烈;当时有些与地主富农妥协的分子和几个对革命工作表示消极的分子,经多数选民的反对而被否决;大会经过选民的激烈斗争和慎重的遴选,选出了政治坚定、斗争经验丰富、工作积极、能真正代表广大劳苦群众意志的代表。最后,在通过提案的程序中,大会的气氛更为紧张;对于临时中央政府新发布的各种工作,如扩大红军、优红条例、经济建设、文化工作、加紧妇女运动等工作的优缺点都进行了检查和批评;对关切群众利益的各项工作,如卫生运动、架桥补路、开办学校、开发水利等都有具体而详细的提案。

由于宣传动员到位、准备周全、指导有力,“二苏大”代表的选举工作进展顺利,如期完成。中央内务部代部长梁柏台在《今年选举的初步总结》一文中评价说:“这次选举确实得到了许多成绩,和第一次全苏大会的两次选举,有了显然不同的地方。”这主要是“宣传动员工作改善了”,“向选民作报告”一般都进行了,“选民登记工作要求达到了”,“公布候选名单的做法执行了”,做到了听取最广大选民的意见,许多地方选民参选率都在80%,甚至90%以上。毛泽东对这次选举也感到满意。他在“二苏大”作报告时,从七个方面总结了中央苏区两年来选举工作的经验,说:“所有这些,都使民众对于行使管理国家机关的权力的基本步骤——苏维埃的选举,有了完满的办法,保证了苏维埃政权巩固的基础。”

(责任编辑 姚建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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