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路径探赜

2022-01-18 11:20段钰蓉
成才之路 2022年6期
关键词:法治思想法治素养法治思维

摘 要:以“知法”“懂法”“依法维权”为核心内容的法治思维作为大学生必备的基本素养,无论是对大学生个人的发展,还是对大学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都至关重要。文章以新时代法治思想为根本,立足于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时代课题,分析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中的重、难、急,探讨新时代“法治思想”的价值内涵,指出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路径:基于公平、正义的法治素养培育,基于中国特色的法治素养培育,基于“生活教育”的法治素养培育。

关键词:大学生;法治素养;法治思想;法治思维

中图分类号:G421;G651 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008-3561(2022)06-0028-04

十八大以來,党和国家从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国这一重大战略部署,开启了中国法治的新时代。以“知法”“懂法”“依法维权”为核心内容的法治思维作为大学生必备基本素养,无论是对于大学生的个人发展,还是对大学生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都至关重要。本文主要以新时代法治思想为根本,立足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时代课题,对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路径进行探讨。

一、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中的重、难、急

1.法治素养培育的重要性

所谓法治素养培育的重要性,指的是法治素养培育的分量之重,其重要性可以从时代发展、个人发展和教育的性质三个方面加以佐证。

(1)时代的发展。社会治理视域下的新时代法治思想,在为我国现代化治理能力的提升提供更为广阔空间的同时,也会进一步规范公民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法治行为,并由此引发对“知法、懂法、守法”这一公民法治素养培育的广泛关注。随着法治在公共领域作用发挥重要性的不断彰显,世界各国越来越关注本国法治体系的构建,同时对法治教育的关注度也逐步提高。自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在积极推动法治建设的同时,始终将与法律内容相关的普法教育纳入其中并共同推进。十八大以后,随着我国法治社会建设步伐的逐步加快,党和国家对法治教育非常重视,从“把法治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这一新时代法治教育总方针中不难看出,法治教育基础性地位的重要性得到了进一步彰显,在不同层次的教育领域开展法治教育已经成为新时代的教育课题之一。

(2)大学生个人发展的角度。从培育的角度来看,“德才兼备”是社会对人才需求内在联系的两个基点。我国科研和经济的快速发展,是催生大学生知识技能培育的机遇。没有扎实的专业技能,大学生培养的根本价值就无从谈起。同时,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法治社会,也需要有一大批理想信念坚定、专业技能出色、行为严以律己的合格人才。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专业技能的培养与法治情操的培育犹如两翼——专业技能通过合理的课程安排以培育大学生的专业技能;法治素养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总体思路而进行的法治思维培育,最终目标是在大学生群体中形成一种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专业技能为支撑、以遵纪守法为约束的价值体系。如果说丰富的专业技能是人才飞翔的基础,那么严谨的法治素养则是助推从高校走出来的大学生飞得更高、行得更远的根本所在。

(3)法治教育是教育的职责所在。在法治时代,随着法律维护社会稳定、规范个人行为的作用越来越凸显,培育有效约束个人行为而达到与社会生活相协调的法治素养也就显得愈加迫切。在这个过程中,教育作为包含教导和学习因素在内的有教有学的行为或活动,其所具有的引导性价值,要求它必须运用有效手段培育受教主体——学生群体与法治社会相协调的法治素养。这种培育对于大学生群体而言,不仅在于引导他们知晓法律条款是如何规定的,更在于培养他们遵守法律的自律性。只有当教育将法治演化的内在机制解读透彻、理解详尽,并用以指导大学生的具体实践时,才能因此而获得一种价值导向和定位,一种方向把持与指引。这就如登山,因所获得的高远视界而一览众山小;亦如观海,因所获得的邈远境界,视野无极限。

2.法治素养培育之难

法治素养培育的困难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一个是日常性的困难,另一个是时代的挑战。

(1)日常性困难。所谓日常性困难指的是就目前高校开展的大学生法治教育而言,法治素养的培育存在着过于制度上的抽象化、具体过程中的实然化,而忽略了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需要达到的日常性、常态化的高度。从具体的实施效果来看,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作为高校履行“立德树人”教育使命而积极推进的教育目标,在日常活动中是以意向、心态、喜好、习惯等为主要形式而表现出来的,因而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中,教师能够掌握的只是学生个体对具体法律条款的认知,但这种认知却未必能内化成为学生内在的法律操守,并且有些表现出来的法律行为也未必就是学生法律动机的客观呈现。因此,教师将专业技能培育上的直接、强化式的教育模式运用于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时,会因为教育模式的单一而收效甚微。

(2)时代的挑战。对当代大学生群体而言,这个时代从某种意义上说是中国法治社会构建逐步走向成熟的时代,也是个人的法治素养与时代相适应的时代。但是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方面,教师要真正做到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仍然困难重重。这样一来,“言说的困难”使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表现在研究课题上,往往局限于从理论到理论的僵化;而针对具体问题而开展的教育实践活动,也往往容易过于实然、一味具然而在“就事论事”中失去方向感,因导向定位过低,纠结于实际操作的具体层面,失去对法理应然作用的追求和把握。笔者认为,如果仅局限于对目前高校或者大学生群体中出现的涉法行为的实然认识,缺乏对造成这些问题背后管理的失误、学生自我修养的缺失等方面问题的深究,就会窄化和矮化法治素养的实质,无益于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健康发展。

3.现实需要之急

近年来,有关大学生的案件偶有发生,无论是大学生自身的违法案件,还是他人针对大学生实施的诸如欺骗、伤害案件等,都反映出加强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已迫在眉睫。但是,一方面由于以往的一些教育方法与措施并没有使大学生法治素养欠缺的问题获得很好的解决,另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当代中国特色法治文化与西方文化的碰撞与冲突不可避免,也对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造成一定的影响。这些问题,使大学生陷入如何客观地、理性地解读“公平、公正”的困惑。正是出于对大学生法治素养教育问题之急的认识,学术界近年来从不同的侧面加强了对法治素养培育素养的探讨,以期从中寻找到提升大学生法治素养的有效方法。笔者结合具体的工作实践,认为将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置于时代的框架下,就不难发现,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不仅要考虑目的与目标,更要紧扣“时代”这个主题,并以新时代法治思想为遵循,才能保持正确的方向,获得有效的成果。

二、新时代“法治思想”的价值内涵

在2020年11月召开的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我党对构建当代中国法治思想体系的思路更为明晰,会上所正式确立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闪耀着真理的光芒,具有重大的理论和实践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不仅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发展战略新目标提供了基本遵循,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也深刻阐释了“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这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特征和内在要求的核心要义。新时代法治思想,作为我国全面推进法治建设强大的思想武器,所蕴含着的思想理论、建设实践、思维方法等是从我国革命、建设、改革的实践出发,在治国理政的伟大实践中逐渐凝练而成的当代中国法治思想的精华,其源头不仅是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所确立的“为人民谋幸福”的根本宗旨,同时也是中国共产党用新的观点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开拓马克思主义新境界的成功实践,是中国现代法治建设的创新和发展,具有重大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

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法治作为实现社会善治目标的方式,是与我国总体社会发展理念相符合、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相一致的。新时代法治思想立足于治国理政的战略高度,确立了新形势下以法治国的顶层设计、战略方向,为新时代实现新的奋斗目标提供了基本遵循,也是人民群众社会主体地位的法律确认。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中,教师只有牢固树立新时代法治思想,才能在纷繁复杂的环境中始终保持正确方向和清醒头脑,牢牢把握大学生法治素养培养的主导权,教育和引导大学生主动支持国家法律体系建设,使他们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三、新时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路径

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是针对广泛意义上的大学生群体,因此,所确定的内容应具有广泛的意义,而不是局限于具体的法律条款内容。基于此,笔者将从公平与正义、中国特色、生活教育三个方面对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路径进行探讨。

1.基于公平、正义的法治素养培育

在人类浩瀚的思想宝库中,有一个法则历久弥新,始终散发着人性的光辉,犹如灯塔一样引领着人类不断从蒙昧走向文明,这个法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梭伦最初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学说直至今天,法律已成为人类社会管理法则的共识,并成为维护社会文明的中流砥柱。“公平、正义”作为法律法则的精华,维护着公民不可侵犯的基本权利,并对社会稳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尽管在对“公平、正义”的理解上存在着东西方文化的差异,但毫无疑问,作为一种普适性价值,以“公平、正义”为核心的法律已经成为人类文明牢不可破的重要基石。法治制度发展到现在,翻检一下世界各国的法律条款,都是社会管理的标准件,目标明确,规定清晰,不缺少内容和管理的约束,但为何有的西方国家的人民缺少幸福感,其根本原因在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法律基本原则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在法治体系中,无论是法律条款、管理制度,还是刑事手段,归纳起来都是“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一些国家的管理经验告诉我们,有社会就需要有管理,有人类就会有人权,而世上好的法治意识只有一种——“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个最基本的法则如若深入到每个大学生的意识当中,将有助于构建以人为本的充满正义与关切的社会,社会管理的运行成本也会大大降低。由此可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法律意识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中具有全局性的奠基作用。

一些企業为什么会出现不公平,这在很大程度上就在于“平等”意识的失衡,在于部分人的“权威”,不愿受到法律的约束。教师对于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不能局限于让大学生学会用法律条款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还要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意识渗透到大学生维护社会公共生活秩序的行为规范之中。要在大学生公共性社会空间,培育大学生洞察世事、明晓事理、学会并敢于向肆意践踏法律尊严的行为说“不”,在构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中有担当、有作为;要在大学生个体性自我空间,培养大学生自省、自我规范的法律意识。这样的日积月累,能达到使一个人、一群人、一个区域再大到一个社会知晓法律之道、人权之重的目的,进而使“公平、正义”的司法主旨落实到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

2.基于中国特色的法治素养培育

如果说人才培养的视角已经唤起人们对高校教育全方位的重视,那么随着我国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也以更为强劲的态式超越着以前的格局。

客观地说,每一个时代都有属于自己时代的教育,而每一个时代的特色,也是同时代大学生思想意识培育的根本所在。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是中国唯一的正确选择,也是中国法治建设的必由之路。构建什么样的法律体系,是由国家的基本国情决定的,把当代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置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发展逻辑中,就应与中国国情密切联系,突出中国特色,符合社会实际,使严谨的、规范的法律条款能够有效融入大学生学习、生活的各个领域,从而达到使大学生“知法、懂法,以法维权”的目的。在此需要指出的是,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而展开的一系列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不是一种“时髦”,不是一种形式,更不是走过场,而是顺应时代发展、社会进步的必然选择。当然,这里面有机遇,但更多的是挑战,在法治建设的大格局中,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是继续故步自封,还是迎接挑战、开拓进取,不仅仅是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自身改革的问题,更关乎教育大业。因此,只有切实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才能响应社会的呼唤,顺应现实的需要。

3.基于“生活教育”的法治素养培育

随着人们对“以人为中心的可持续发展”的认识的提升,在大学生群体中开展生活教育的呼声越来越高。客观来看,在单纯以“高考”为中心的教育培训体系中,一些学生沦为了“学虫”,还有部分看似风光无限的“学霸”生活自理能力差,缺乏社会常识。个别学校、少数家长在充当“考试尖子”引导者的同时,并没有很好地培养起学生相应的风险意识,学生的成长过程更多的是面对“我要是考不好怎么办”的担心,却很少进行“我会不会被欺骗或者被伤害”的质疑。在培育者看来,以学习为主业的学生,关注成绩即可,至于来自社会上的风险“等他们长大了就自然会懂”。但恰恰是这种防范意识教育的缺失,给居心不良的“校园贷”“高薪兼职”等提供了可乘之机,使一些大学生陷入“高利贷”骗局而无法自拔,还未走上社会开启自己的就业之路就已经成为负债累累的“负人”,甚至还有一些学生因此而成为灰色职业的牺牲品。当很多人对这些现象痛心疾首的时候,也是需要他们对教育的方式方法进行反思的时候。从目前披露出来的一些大学生涉及司法方面的问题来看,表面上是由大学生个人因素造成的,但由个人原因到深层问题,存在一个从原因到结果、又从结果到原因的辩证关系,这其中反映出一些人在教育取向上的偏差。所以,高校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中,要把“生活教育”作为对“物化教育”的纠偏,以一种更开阔的眼光,以促进人的发展的眼光,把教育“参与现代之生活的权利”运用于改善和完善大学生的人格上来,进而实现一个起始于关心自己,进而关心他人、关心社会、关心自然的“培养完善的人”的教育目标。这个目标的实现,需要高校、教师以及学生社团的共同努力、协调推进。高校要把法治教育纳入到大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的过程之中,通过专业授课、举办讲座、学术交流等活动,调动学生学习法律条款的积极性;教师要发挥与学生密切联系的优势,了解和关心学生,帮助他们解决困难;学生社团要利用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

四、結语

总之,高校应从关心大学生成长的角度,重视大学生法治素养的培育,这有助于大学生群体形成更合理、更公正、更理性和更文明的交往方式与生活方式。教师在大学生法治素养培育的过程中,要克服以往法治教育中空泛的理论说教,这有助于大学生树立起崇高的法治信仰、坚定的法治信念、饱满的法治信心、良好的法治风范,成为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和坚定捍卫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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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余洪福.新时代民办高校大学生法治素养教育研究[J].青年与社会,2019(09).

作者简介:段钰蓉(1998-),女,辽宁大连人,辽宁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在读,从事思想政治教育研究。

Exploration of the Path of Cultivating College

Students' Law Competence in the New Era

Duan Yurong

(Liaoning Normal University, Dalian 116023, China)

Abstract: The rule of law thinking with "knowing the law", "understanding the law" and "safeguarding rights according to law" as the core content is an essential basic quality for college students, which is very important not only for their personal development, but also for college students to safeguard their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Based on the thought of the rule of law in the new era and based on the era topic of the cultiv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rule of law competenc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importance, difficulty and urgency of the cultiv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rule of law competence, discusses the value connotation of the "rule of law thought" in the new era, and points out the path of the cultivation of college students' rule of law competence in the new era: the cultivation of rule of law competence based on fairness and justice, and the cultivation of rule of law competence based on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cultivation of law competence based on "life education".

Key words: college students; law competence; the thought of rule of law; law thin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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