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杰出思想家的粮食经济观

2022-02-08 12:42丁声俊
粮食问题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中国古代

摘要:本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简述了管仲、计然、范蠡、李悝、商鞅等15位中国古代杰出思想家、改革家提出的粮食经济观,以及推行农业粮食的变法措施:一是简述了“重农抑商”和“重农厚商”理念的演变;二是简述了“积贮”理念,以及粮食“常平仓”“义仓”制度的变迁;三是简述了“贵粟”政策,以及运用市场机制调节粮食生产和销售的效应;四是简述了粮食“粜籴”理论与实践;五是简述了古代“荒政”思想和赈济、救荒措施,以及社会效能。六是在上述的基础上,坚持“古为今用”原则,深入阐述了粮食文化的内涵和特点,以及发扬和发展粮食文化的重要意义。文章最后强调,为了科学继承和发扬、创造和创新中国粮食文化,应对古代粮食经济思想领域有代表性的杰出思想家和改革家给与全面客观的评价,增强中国粮食文化的自豪感。

关键词:粮食文化 中国古代 杰出 思想家 粮食经济观

序 言

在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优秀传统文化中,粮食文化是重要篇章。从春秋战国的远古起始,我国农业粮食领域不断涌现出有代表性的思想家。仰望中国历史的天空,一位接一位的杰出思想家、战略家和理财家的名字熠熠闪光,诸如管仲、计然、范蠡、李悝、商鞅等。在那样遥远的古代,他们关于农业粮食经济的深思和远虑、革故和鼎新、国强和民富,都充分体现了他们的大智慧和大勇气,不仅在历史长河中为中国农业粮食文化谱写出闪光的篇章,而且对后世也产生重要影响。本文在浩瀚繁杂的文献典籍中,选择并简述管仲等15位古代杰出思想家的糧食经济观,评述他们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和经验,以供探讨。

一、管仲的“粮食五论”

管仲(约公元前723年—前645年),名夷吾,字仲,颍上(今安徽阜阳颍上县)人,春秋时期齐国著名政治家和思想家,任齐国宰相达40年之久,以“尊王攘夷”为号召,在齐国推行改革,辅佐齐桓公登上春秋第一霸主地位,被称为“春秋第一相”。相传,由后人托管仲之名所撰写《管子》一书,原有86篇,今本实存76篇,关于农业粮食经济的论述及其政策实践是其主要内容,其核心思想是“高下之策”,即:物价理论和物价政策,包括价格理论、商品定价、非商品收费、按照季节运用价格政策,以及在诸侯国之间的贸易中发挥价格杠杆的作用削弱对方等。管仲很注重利用价格手段促进经济发展,主张通过改革以“富国强兵”,尤其注重“农战”。他的一些精辟论点,甚至成为传至后世的格言警句。这里着重阐述他经济思想中的“粮食五论”。

(一)“均地分力”论

管仲农业粮食经济思想的先进之处在于,关注并采取措施革新农业生产关系,重视农业的基本要素土地问题,以及保护和提高农民的收入。当时的齐国实行的土地制度是井田制。农民在公田上的耕作收获,全部为领主所占有,加之压在农民身上徭役繁重,致使他们的务农种粮积极性受到严重挫伤,造成公田大片荒芜,使领主的收入大大减少。管仲针对这种情况制定了“均地分力”和“相地而衰征”政策。前者是指把公田分配给农户个体耕种,不再由农民集体耕种;后者则是指,在实行“均地分力”的基础上,又实行“与之分货”的政策,就是依照土地的优劣确定粮食产量。农民只需要把收获物的一半交给领主,即所谓“什伍之谷”的实物地租形式。农民在分得土地、增加收入的同时,又减轻了徭役负担,使“民知时也。是故夜寝早起,父子兄弟不忘其功,为而不倦,民不惮其劳苦”。可见,农民生产积极性大为高涨,为齐国农业粮食生产的发展与“富国强国”注入了动力。

(二)“流通轻重”论

管仲在通过调整生产关系促进农业粮食生产的同时,也很重视粮食交易流通,创立了富有独见性的“轻重”理论。其中,《管子》对货币、物价和农产品交易流通的阐述最着力、最精辟:“少或不足则重,有余或多则轻”“守则重,不守则轻,章则重,不章则轻”。“轻重”论在粮食流通领域主要体现在粮食是特殊商品的理念上。粮食不同于一般商品,而属于特殊商品,粮食是人类维系生活、生计必须的生活资料,不可或缺。早在远古的年代,管仲就认识到:在(谷)粮食、(币)货币与(物)其他物品的三者关系中,粮食具有特殊属性,即所谓“五谷者,万物之主”,粮食在所有商品中占据首位。

(三)“国控流通”论

管仲观察到市场出现的规律现象,粮价随供求变化而变化的规律:“物多则贱,寡则贵”。在歉收年,粮食商品供应量少于需求量,粮价就会自然上涨,随之就会造成“岁适凶,则市籴,釡十镪,而道有饿民”的悲惨景况。于是,大商贾就不失时机利用“岁有凶穰,谷有贵贱,令有缓急,物有轻重”的市场行情,兴风作浪,投机倒把,囤积居奇牟取暴利,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国家和农民利益。正是从这种情况出发,管仲明确主张:粮食必须由国家掌握,“富商大贾,不得如故”。他明确提出:“重农敛散术”之策,即国家通过对粮食商品的“敛散”,在购销中运用价格规律来增加财政收入。

(四)“充裕储备”论

管仲认为建立粮食储备,既可以加强国力,又利于种粮的农民。他阐述说:“万室之都,必有万钟之藏,藏襁千万”,并指示各地都要建立粮食储备。在丰年市场粮价跌落时,国家利用巨大财力大量收购粮食储存进仓库。这样,通过市场的力量抑制粮价的过分跌落损害农民的利益。与此相对照,在歉年粮价上涨时,国家以较低价格抛售粮食,抑制粮价下跌。在提出建立粮食储备主张的同时,还设计出增加粮食储备的方法,即在春夏之交的播种季节,国家对困难农户发放种子和贷款,待秋天收获后再以粮食折价归还。这种从粮食生产入手,建立粮食储备的措施,既保障农民能够正常进行生产,又保障国家粮食储备拥有可靠粮源。

(五)“强大武器”论

在大国间激烈争霸的春秋战国时期,管仲辅佐齐桓公成就霸业,一项重要谋略就是实行“农战”,把粮食视作强大武器。他利用粮食“贸易战”形式,大量购买周遭诸侯国的粮食。这样做,一方面充实了齐国的粮食储备,加强了国力;另一方面导致邻国粮仓空虚,民生缺粮维艰,劳动力纷纷流向齐国,周围国家走向衰落,不战自败。

综合上述,管仲注重发展经济,把“农战”视为国策,主张通过改革以富国强兵。他的名言成为后世格言:“仓禀实而知礼节,衣食足而知荣辱”。名著《管子》包含天文、舆地、经济和农业等方面的知识,是古代典籍中不多见的经济之作,对生产、分配、交易、消费、财政等均有论述,是研究我国先秦时期农业和粮食经济的珍贵历史资料,被誉为我国古代一部内容丰富的经济思想专著,也被誉为中国古代第一部粮食经济著作,对中国漫长封建社会的农业粮食经济政策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计然的“待乏原则”

计然(生卒年代不详),姓辛,字文子,又称为计倪、计研,春秋末期蔡丘濮上人,早先是晋国流亡贵族。他经常遨游山海湖泽,在南游到越国的时候,收范蠡为徒,授范蠡“七策”,范蠡仅用其中的“五策”,就灭了强吴。范蠡感叹曰:“计然之策,十用其五而得意”。尤其值得重视的是,计然依据朴素唯物主义认识论提出的“待乏原则”。

(一)“待乏原则”强调预测市场需求

计然强调农业生产必须顺其自然、注重气候变化规律。他认为,根据木星在天空中相对位置的逐年移动,农业生产大约12年一个周期,“六岁穰(丰年),六岁旱,十二岁一大饥”。很难说,这一“周期论”具有科学根据,只是反映一种朴素唯物主义的认识论,但也是可贵的。计然依据农业粮食既有丰年、又有歉年的演变,得出粮食价格也会随之变化的看法,据此进一步提出“待乏”原则。实质上是要求经营者具有预见性、提前以待商机,就像以“张网待鱼”而捕捉商机一样。

对于粮食经济思想理论方面的一项重要贡献在于,计然用他的“待乏”原则,以农业粮食丰歉规律预测粮食流通的供求关系,以及必须保持粮食供求平衡、并把粮食价格保持在一定水平上。虽然那时的科学技术水平还很原始,但他运用“周期论”提出“八谷”也是“一贱一贵”,极而复返的观点。还根据粮食生产丰收、歉收年景,以及带来粮食价格的变化和对粮价进行预测。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出“平粜论”,即在丰年粮价过度下跌时,政府要以高于市场的价格收购粮食,可缓和粮价过分低落,有利于生产者;在灾年粮价上涨过高时,政府要以低于市场的价格抛售储存的粮食,以维持市场平衡和稳定。在当时科技水平极低的条件下,计然就提出这样的粮食价格观和“平粜论”,是十分难能可贵的。

(二)“七策”体现流通规律

计然曾授予他的学生范蠡“七策”,也可称“变革”的“七法”,体现了他的商业经济流通理论,或者说是商业流通规律。有研究者用现代商业流通的语言对“计然七策”作出如下阐释和表述:需求决定经济周期论、价格控制论、实物价值论、贸易时机论、价值判断论、物极必反论、资金周转论。与此相应,还有“七条经商方法”:一是“务完物”。就是说货物必须完好、完美、优质。质量是经营的基础,不要贪图便宜囤积劣质货物,不要以次充好坑蒙客户;二是“无息币”。就是说资金畅流无阻,不可闲置,必须流动如水,得到充分有效利用;三是“有余不足”。就是说必须明察货物余缺。明行情,知贵贱。根据市场货物的供应、需求变化行情判断市场价格走向;四是“物极必反”。意思是说,贵上极则反贱,贱下极则反贵。价格上涨到最高位时即开始下跌,而下跌到最低位时即开始上涨。这要求经营者掌握价格波动的规律,在合适的价位上果断地把货物抛售出去;五是“预测需求”。就是说,要明察市场行情、需求趋势,了解信息,准确预测市场需求的变化,以及记载价格,并按需备货,建立库存,以满足社会需求;六是“掌握行情”。就是说,随时关注市场行情与气候的瞬息万变。要依據气候变化和市场行情,运用好价格工具,待价购销。即所谓“旱则资舟,水则资车”。意思是说,利用旱涝寒暑的机会,运用好价格工具,低价时购进,价贵时售出,实现升值可收大利;七是“不失商机”。就是说,择取良好商机及时把货物出手,不可迟疑,果断交易。例如,当价格涨到一定程度时,果断把货物卖出去;当价格跌到一定程度时,果断把货物购进来。

三、范蠡的“平粜齐物”论

范蠡(公元前536年—公元前448年),字少伯,华夏族,楚国宛地三户(今南阳市淅川县)人。春秋末期政治家、军事家,经济理论家。范蠡本是楚国人,出身贫贱,博学多才,与楚宛令文种相交甚深。二人厌恶楚国的政治黑暗,为施展平生抱负,便“弃楚入越”,辅佐越王勾践。范蠡运用他老师计然的商业谋略辅佐越王勾践,使越国成为春秋时“五霸之一”。在越国灭亡强吴之后,范蠡便急流勇退,离开越国,多次迁徙后定居宋国的陶丘(今山东省菏泽市定陶区南),在此安家治业。范蠡应用昔年所学的计然之学,根据时节、气候、风情、民俗等经营买卖贸易,没出几年,就积累起大量产业,成为当时当地的巨富。因其善于经商盈利聚财,却不贪财、不吝财,广泛接济穷人,赢得人们对他的感恩和钦佩。

(一)“平粜齐物”调节论

范蠡早在遥远的年代,就意识到价格的调节作用。他在计然的“平粜”理论的基础上,进一步发扬、建立了粮食平粜制度,明确提出“平粜齐物,关市不乏,治国之道”的具有创新性的主张。“平粜齐物”论,是范蠡提出的一种价格调节理论。所谓“平粜”,是指以公正平等价格出售粮食;所谓“齐物”是指各种货物齐备。二者保持一种因果关系:通过前者的平抑调节保持物价平稳,促使市场货物齐全。范蠡阐述道,国家在丰收年把余粮收购储藏起来,在歉收年缺粮时以平价把粮食粜出去,这样发挥平定和协调粮食与其他商品价格的作用。这种调节方法被称作“平粜齐物”,这是他留给后世一份重要的粮食经济调节的遗产。到战国时期改革家李悝推行的“平粜法”,以及汉代耿寿昌设立的“常平仓”,都受到范蠡“平粜齐物”价格调节论的重要影响。

(二)“农末俱利”的辩证思想

“平粜齐物”理论表明,范蠡把市场影响视为人们从事商品生产的重要因素和力量。由此进一步,范蠡提出“农末俱利”的理念,这是范蠡粮食经济思想中具有独见性的精髓。在范蠡经济思想里,既重视农业粮食生产,又重视商业流通;既重视农民,又不忽视商人。他提出“谷贱伤民、谷贵伤末”的观点。他主张通过把商品价格调整到一定幅度内而做到“农末俱利”,即农民和工商业者都获得合理收益。这样既可以促进农业粮食生产发展,又有利于工商业发展,使经济各部门、各行业协调发展。上述表明,范蠡十分重视价格的调节作用。他认为,商品价格对农业粮食生产与流通,尤其是妥善处理好粮食价格与其他商品价格的关系、对生产与流通都具有重要作用。他意图运用经济手段而不是行政命令的方法,促进粮食生产和流通协调发展,是一个具有新意的上策。早在遥远春秋末年的时代,范蠡就提出这样的经济理论观点,对现代农业粮食经济仍有重要的意义。

(三)完整的经商之道

范蠡在提出有独见性的粮食流通思想理论观点的同时,也极为重视商业经营之道,即粮食经营方法。其内容包括:选择经商环境,把握有利商机;运用市场规律,择商机而动,保得失均衡;必须有备而行,决不盲目而动;适时购销,“贵出贱取”;合理贮存商品,加速资金周转,保证货物质量;薄利多销,不求暴利,讲求诚信,以及实行“三八价格,农末俱利”,即主张由政府把粮食价格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上下浮动。这样,市场粮食价格稳定了,农民生产者和工商业者都不受到挫伤,都可以获利。

在信息十分不发达的古代,范蠡的粮食经济思想理论和经商之道独开新篇,一直影响着后世,他不仅是春秋末期杰出的政治家和战略家,而且也是一个成功的商业经营家。“累十九年三致金,财聚巨万”,但又“三散千金”,被赞为“商圣”。

四、李悝的“尽地力之教”论

李悝(公元前455年—公元前395年),又名李克,魏都安邑(今山西夏县)人,著名政治家、法学家。曾任魏文侯相,在魏国推行变法改革,其内容包括政治、经济、军事和法律等。在经济方面,废除井田制,并将土地买卖合法化,测量土地的产量,根据不同的产量标准,制定合理的税收政策,提高了百姓们种植粮食的积极性。

(一)“尽地力之教”

李悝关于“尽地力之教”的著名论述,是他具有代表性的农业粮食经济思想的重要理论观点。其内涵是充分挖掘土地资源的潜力,提高粮食产量和发展多种经营。他同时还提出,发挥土地潜力的必要途径就是发挥“人勤”的力量。由此,土地潜力加上人的勤劳之力形成了生产力,这就是所谓的“尽地力”,是把土地和人力都视为农业粮食生产的基本要素。为使魏国富强起来,他强调治田勤谨、努力耕种;必杂“五种”、以备灾害;精耕细作、力耕数耘;环廬树桑、种植蔬果。在遥远的古代,李悝就提出这样的观点,不仅努力耕种粮食,以粮为主,而且提倡“必杂五种”,即兼多种经营。这确实难能可贵,就是在现代也仍有积极意义。

(二)实施粮食“平籴法”

李悝受范蠡的“平粜齐物”理论的影响,注重运用价格政策协调生产者和消费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这就是他提出的粮食“平籴法”。与“粜”卖出粮食相对,“籴”就是买进粮食。李悝阐述道:“籴甚贵伤民,甚贱伤农;民伤则离散,农伤则国贫。故甚贵与甚贱,其伤一也”。李悝进一步阐述道:“善为国者,使民毋伤而农益劝”。上面引语的意思是指:粮价昂贵,(民)消费者难于负担,生活不下去就会逃亡他乡;粮价低贱,(农)生产者难于维持生产。因此,必须兼顾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避免粮食价格过高或过低损害双方利益。

李悝进一步阐述,粮食“平籴法”的核心内涵是“取有余以补不足”,即以丰补歉”。粮食“平籴法”的实施办法要点是:善平籴者,必“谨观岁有上中下熟”;大熟则上籴三舍一,中熟则籴二,下熟则籴一。这句话的意思是指,在大熟、中熟和小熟的不同年景里,农民除了自给外尚有数量不等的余粮。政府可以依据“大、中、小”收获年景收购300石、200石和100石的余粮,储进国家仓库里,“使民适足,价平则止”。如是,市场粮价不会因丰收而大幅跌落,避免酿成“谷贱伤农”的消极结果。简单地说就是,国家依据农业粮食生产年景适时、适量收购余粮储存起来,在遭遇灾害之年,把存粮抛售出去,抑制糧价暴涨,即使在遭受“饥馑水旱”灾害时,仍然“籴不贵而民不散”,保持社会稳定和生产正常进行。

(三)“农事害”是“饥之本”

李悝在对农民生活调查和分析的基础上得出结论,导致饥饿的根源在于损害了农业和粮食生产。即所谓“农事害”是“饥之本”。李悝挖掘“饥饿本源”的深意在于,强调揭示“重农、重粮”的“农本观”,全面深入论述道:农业生产受到损害,粮食上不去,不仅造成农民贫困,而且也会导致农村经济恶性循环,必须保持农业的重要地位。李悝高度重视农业,力践“农本思想”,解决农业粮食生产发展中的问题。

李悝主持魏国变法,实行粮食“平籴法”制度,收到以丰补歉、国富民安的效应。是中国古代一次成功的改革之举,促进了由奴隶制向封建制的过渡。后来著名的“商鞅变法”和“吴起变法”等,无不有效法“李悝变法”的因素。

五、商鞅的“垦草令”和“废井田”

商鞅(约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战国时著名政治家、改革家、思想家,法家代表人物。卫国(今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人,卫国国君的后裔,姬姓,公孙氏,故又称卫鞅、公孙鞅。后来因在河西之战中立功获封商于十五邑,号为商君,故又称为商鞅。他携带李悝的《法经》投奔到秦国,以李悝的法制思想说服了秦孝公,在秦国推行变法,促使秦国富强起来。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商鞅变法”,其主要内容包括:刺激农业生产、抑制商业发展、提高农业的社会认知度,削弱贵族、官吏的特权,让贵族加入到农业生产中、实行统一“税租”制度等一系列重大改革措施。

(一)《垦草令》拉开变法的序幕

商鞅认识到要发展农业粮食生产,必须从秦国的国情出发扩大耕地面积,加强生产的基础。当时秦国有大片荒地未开垦耕种。商鞅指出:地大而不垦者,与无地同。荒地开垦了,农业粮食生产就扩大了基础。因此,商鞅制定和实施了《垦草令》方案,即开垦荒地。以此为契机,秦国采用多种政策措施,增加农业劳动力,扩大和利用耕地资源,提高粮食总产量。商鞅制定的《垦草令》是他向秦孝公提出的变法预案,于公元前359年在秦国颁布实施,拉开了“商鞅变法”,即大规模改革的序幕。

(二)强国富国是变法的目标

1. 重本业,求国富。即采取有力措施、促进视为“本业”的农业和耕织进一步发展。商鞅把“农业”和“纺织”相结合的农业视为“本业”,是产生财富的源泉。他写道:“农则易勤,勤则富”,还写道:“民不逃粟,野无荒草,则国富”,强调处理好钱粮比价关系:如果片面追求赚钱,一味追求积聚金钱,而忽视粮食生产,其结果是钱粮都得不到,粮库金库皆空虚,导致国家贫弱。这充分表达出商鞅粮食经济思想的核心内容是“农本论”和“农战论”,“两论”的实质在于“两重”,即“重农”和“重战”。“重农”才能富国;“重战”才能强兵。实施“两重”,才能为实施“治国之要”打下基础。

2. 奖耕织,增劳力。包括奖励耕织,特别是奖励垦荒。法令特别规定,凡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农民,可免除本人的劳役和赋税。商鞅看到,农民是农业粮食生产的基本要素,为刺激其发展,必须增加农民数量,吸引各行各业的人都从事农业粮食生产。为刺激农业粮食生产的发展,商鞅增加了从事农业的农民数量,吸引各行各业的人投身到到农业中。这包括“抑末业”,即限制手工业和商业的经营范围,规定工商业者不得卖粮,禁止军队内部的市场私自运送粮食,严格规范运送粮食的车辆,提高交通要道市集的税赋,商人的奴仆必须服役等措施限制工商业发展,迫使劳力转入农业粮食生产的“本业”中去。

3. 正风气,限特权。商鞅在《垦草令》中制订法令:加重处罚和有力打击懈怠懒惰、挥霍钱财的游宦之民;禁止有害农业粮食生产的寻欢娱乐;改变秦国国内“鄙农”的风气。与此先对照,商鞅还特别颁布法令,加重贵族的赋税,限制其豢养食客 ;贵族子弟除嫡长子外,必须服徭役,提高其免除徭役的条件 ;禁止贵族、官吏雇请佣人,迫使贵族子弟亲身劳动。

(三)“废井田”是变法的突破

公元前350年,商鞅在秦国进行第二次变法。其主要内容包括:(1)废除贵族的井田制度。商鞅制定法令,“开阡陌封疆”,废除奴隶制土地国有制,实行土地私有制,国家承认土地私有,允许自由买卖。(2)普遍推行县制,并设置县级官僚机构。“集小都乡邑聚为县”,以县为地方行政单位,废除分封制,县设县令以主县政。(3)编订户口。五家为伍,十家为什,规定居民要登记各人户籍,开始按户按人口征收军赋。革除残留的戎狄风俗,禁止父子、兄弟同室居住,推行小家庭政策。规定凡一户之中有两个以上儿子到立户年龄而不分居的,加倍征收户口税。(4)商鞅认为,“治国之要”在于“令民心归于农”。为此,他以税收为杠杆,刺激发展农业粮食生产。通过减轻田赋租税使农民休养生息、鼓励农民发展农业粮食生产。鉴于此,商鞅改革征收田赋办法,即按照粮食产量征收田租税。这样,统一税制,百姓负担公平。田赋租税制改革之后,耕地面积扩大了,但每亩租税未变,农民负担实际上减轻了,提高了农民生产积极性。(5)运用价格理论,实行高粮价政策。商鞅总结春秋战国时期各家关于粮食价格的观点,采取了高粮价政策,认为:要想富强国家,必须提高粮价,多征奢侈税,粮价高了,农民就可以得利,种田种粮的人就会增多。

(四)“商鞅变法”的历史作用

尽管后人的评判各有千秋,但基本评价是,“商鞅变法”虽然有一定的有局限性,但历史作用是肯定的和重大的。从土地制度的变迁来看,这场改革从法制上允许土地自由买卖,显示出历史进步;从市场调控上看,通过变法实现了调控手段的革新,即利用价格杠杆调节市场;从处理与农民关系上看,通过按照粮食产量征收田租税,统一税制,减轻了农民田赋租税,使之得以休养生息。推行新法十年来,秦国境内一片国泰民安:百姓安居乐业,农村经济繁荣,城乡秩序井然。《垦草令》的推行开启了中国重农抑商政策的先河,对后世奉行“重农抑商”政策产生了影响作用。然而,商鞅在“重农”的同时,又主张“抑末”,抑制工商业,这是他不及李悝和范蠡之处。

六、白圭的“经商之道”

白圭(公元前370—公元前300年),名丹,战国时人,出生在东周的都城洛阳。梁(魏)惠王时,在魏国为相,后弃政从商,是战国时期的著名商人,也是我国古代经商的代表人物。《汉书》中说,白圭是经营贸易发展生产的理论鼻祖、最早的经商理论大师。被称为先秦时期商业经营家,经济谋略家和理财家。

(一)农业经济周期观

白圭和范蠡都提出了类似的“农业经济循环”观念,或者说叫农业经济周期观。白圭认为,农业的丰收和天时有关,十二年为一个周期。开始的第一年是大丰收年,此后两年是衰退期,第四年干旱,再两年是小丰收,第七年又是大丰收年,此后两年又衰退,到第十年则又干旱,随之又是两年的小丰收,到下一年重新开始一个周期。虽然在古代科学技术水平低下的条件下,这种“十二年为一个周期”的科学命题未必准确,但白圭从朴素唯物主义出发运用“周期观”,也是难能可贵的。

(二)薄利多销价格观

白圭精于经营,提出要想赚取更多的钱,就必须经营百姓需求量巨大的生活必需用品。他的这个经营策略,主要是从李悝变法中得到的启示:农业生产迅速发展,农副产品的经营将会成为利润丰的行业。白圭认为,虽然“下谷”等生活必需品,获利较低,但是消费量大,以多取勝,一样可以获取大利。基于此,白圭主张实行薄利多销。他提出,要想赢得更多商业收益,出售价格不能太高,要采取低价。他还认为,经商只可适当盈利,薄利多销。白圭把上述两条看作是商人经营的基本原则。

(三)产销相联理财观

白圭经商理念的一个值得称道的地方在于,主张把货物流通与发展生产联系起来,就是“产销相联”。他认为实施这一措施,既能使经营生财,又有利生产发展。经营商业的原则就是“治生之术”。这一基本原则是“乐观时变”,就是主张根据丰收与歉收的具体生产年景,实行“人弃我取,人取我与”。当时的贸易方式是以货易货,白圭的高明之处就在于准确掌握时时变化的行情,在别人觉得多而抛售时,大量的以低价购进;等别人缺少货物需要购进时,就大量以高价售出。从这样“低进高出”交易中,必能从中取利,积累财富。这对秦汉以后各代的“设市贸易、公输方式”都产生了重要影响。

白圭还阐述道,只有“以足补缺”,以丰收补欠收,使各地物资互相交流、互相接济才能辅民安民,为国家理财致富。具体做法是:如果一个地方盛产蚕茧,就用谷物等其他当地缺少的产品去交换。如果一个地方粮食丰产,就去购进他们的粮食,然后用丝、漆等类必需品去交换。以这种方式促使货物在全国各地流通。这既有利于人民生活,又能从中赚取利润,利国又利民。

(四)培育商人素质观

白圭强调商人必需掌握丰富的知识,具备“智”“勇”“仁”“强”四大品格,注重从全局、大处着眼进行商业经营。还阐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经商理念:“欲长钱,取下谷,长石斗,取上种”。意思是说,如果为了省钱而买谷物自己吃,就买脾性差一些的谷物;如果是为了做种子来年丰收,那就必须买上等的种子。他还倡导,从事商业既需要大智大勇的气派,更要有仁义之心,还要有克勤克俭、身体力行、精心创业的精神,绝不可赚了钱就去挥霍浪费,这样才有利于实现“理财富国”的目的。

白圭擅长经商而名满天下,形成了成功的经商之道:人弃我取,人取我予;乐观时变,果断出击;薄利多销,积累长远;智勇仁强,诚信为本;关心下属,重视团队。他自成体系的商业经营思想理念,对后世产生了极大的影响。据史料记载,直到明清时代的大商帮——徽商还保留了许多白圭的遗风,《史记·货殖列传》也高度评价其为“天下言治生祖”。

七、贾谊的《论积贮疏》

贾谊(公元前200年——公元前168年),是西汉时期著名的政论家,人称贾生、贾子、贾长沙,童年和少年时期,基本上生活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环境之中,以读书习文为主,才学俱优,22岁踏上仕途,极受汉文帝的器重,在把他破格提升为太中大夫,还想把他升擢为公卿,但遭到握有重权的老臣的反对。此后,汉文帝有意疏远,并将他派去长沙,担任梁怀王太傅,后因梁怀王坠马身亡而伤感去世,年仅33岁。贾谊在短暂的一生中,为中华文化宝库留下了珍贵的文化遗产,《吊屈原赋》《鵩鸟赋》《治安策》和《论积贮疏》等,都广受赞扬。其中的《论积贮疏》,是贾谊23岁时(公元前178)呈给汉文帝刘恒的一篇奏章。贾谊献策最高统治者(朝廷):统一铸币权,以利于稳定物价;调节供求,从中盈利,体现了他统制铸币、稳定物价的价格观。特别值得重视的是,贾谊明确提出:“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他把“重农”“积贮”置于大政方针的高度地位上。

(一)“农本观”

以农为本在中国可谓源远流长,其客观基础是在我国大量存在的自然经济和自耕农;其核心是把农业看成国家最重要的经济部门和主要的财政来源;其主要人力资源和根基是农民。贾谊认识到这一重要实情,在他的经济思想中坚持“农本观”,实质上也就是以农为本业。贾谊在《论积贮疏》中深刻阐述了农业粮食产业的重要性,即“农本”观念:“一夫不耕,或受之饥;一女不织,或受之寒。生之有时而用之亡度,则物力必屈。古之治天下,至孅至悉也,故其畜积足恃。”这段话的意思是:只要一个男子不耕种,就会有人挨饿;只要一个妇女不纺织,就会有人受冻。生产产品是有时间限制的,而消费却没有限度,因此社会上的财富必然缺乏。古人治理天下,高度重视粮谷积贮、满足民众的需求。显然,贾谊把农民耕种和手工纺织的生产,视为关系民众吃饭穿衣、安定民生、治国理政的大事。

(二)“积贮观”

贾谊把粮食“积贮”视为“战、守、攻、怀敌与附远”的先决条件,发扬管子“仓廪实而知礼节”的精神,指出“民不足而可治者,自古及今,未之尝闻”,把“积贮”提高到治国、安民的高度。与此先对照,贾谊表达他对汉朝面临的粮食问题的痛心和忧心。由于年景不好,百姓要靠卖儿女维生,朝廷要靠卖爵位维持,这种窘迫境况必须改变。其途径就在于建立“积贮”,即建立粮食储备。贾谊进一步分析汉朝初年没有建立起充足粮食储备的原因在于“背本逐末”,以及“食者甚重”“淫侈之俗,日月以长”。生产粮食的人减少,而吃粮的人增多,怎么能不缺乏粮食呢?贾谊将粮食问题触及到生产与消费的关系的深度,并且进一步与民众的饥寒和社会的安定联系起来,由此产生了处理好粮食生产与消费关系的思想。

贾谊在《论积贮疏》中,对粮食储备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夫积贮者,天下之大命也。苟粟多而财有余,何为而不成?以攻则取,以守则固,以战则胜。怀敌附远,何招而不至?今驱民而归之农,皆著于本,使天下各食其力,末技游食之民转而缘南亩,则畜积足而人乐其所矣。可以为富安天下”。这段话的意思是:积贮粮食,关系国家安危存亡命脉的大事。如果粮食充足财力有余,那么做什么事情能不成功呢?用来攻城,就能打得下;用来防守,就能守得住;用来作战,就能必胜。既能使敌人降服,又可使远方的人归附,招谁谁会不来呢?使百姓回到农业上去,都安心从事农业粮食生产,使全国老百姓依靠自己的劳力养活自己,工商业者和无业游民也都走向田间,积蓄充足,人们也就乐意在那里定居下从事农业了。

贾谊在政论方面的成就更多引人赞赏,自古以来受到高度评价。同样,他的“农本观”和“积贮观”同样也多受关注和引用。他在继承和发扬战国以来重农主义思想理念的同时,提出的“积储”政论受到后世的肯定和称赞。同时,他在继承和发揚“重农”思想理念的同时,在处理“本业”和“末业”,即“农业”与“工商业”的关系时,主张“抑末强本”。这是贾谊的经济思想逊色于李悝和范蠡之点。然而,他的粮食“积贮观”,把建立粮食储备提高到治国理政、强国安邦的高度去认识,受到后世的称道。他的名著《论积贮疏》被编进现代学校的教材中。由此可见其影响的广大及长久。

八、晁错的《论贵粟疏》

晁错(公元前200年—公元前154年),颍川(今河南禹州)人,西汉文帝、景帝时期的政治家。他坚持奉行“重本抑末” (即“重农抑商”)政策,主张纳粟受爵,建议募民充实边塞,积极备御匈奴贵族的攻掠,进言削藩以巩固中央集权。晁错的主张和政见得到文帝采纳,并在全国推行,取得积极效果,对成就汉初“文景之治”功不可没。

(一)主张“重农”和“力本”

如今,现存较为完整的晁错的著作仅有8篇,散见于《汉书》的一些篇章中。体现晁错农业粮食经济的核心观点就是所谓“重农”和“力本”。晁错的政治生涯,是在汉朝文帝、景帝时代。当时,北方面临匈奴威胁,国内陷入粮荒窘境,汉朝处于内忧外患、危机四伏的时期。公元前169年,晁错向汉文帝呈一奏章。他怀着对农民疾苦的深切同情,向皇帝陈述道:农民春天耕地,夏天耘田,秋天收获,冬天储藏,还要服劳役。他们春天不能避风尘,夏天不能避署热,秋天不能避阴雨,冬天不能避寒冻,一年四季,没有一天休息。农民如此辛苦,还要遭受水旱灾害,官府又要急征暴敛和摊派。他对当时汉朝面临的“民不益富,盗贼不衰,边境未安”形势的异常忧虑。他主张,要以农为本,把农业粮食生产放在重要地位,并提供支持与奖励,促其不断发展。还要“劝农力本”,动员更多的人,尤其是工商业者转入农业粮食生产,以保障“本业”拥有足够的劳动力。

(二)力推“募民屯垦守边”

除了经济改革措施之外,晁错还提出政治与社会方面的改革,力主“削藩”和“募民屯垦守边”的策论。曾上呈《言兵事疏》《守边劝农疏》和《论贵粟疏》等奏章,提出屯垦守边的进谏。三篇奏章分析形势深切鲜明,提出措施具体可行,议论富于形象性,充分表现出晁错奏疏的特色,也淋漓尽致地展现了他军事思想家的独到之处。他提出“移民守边”“寓兵于农”巩固国防的创见,并深入阐述道:全国统一,土地之大,人口之多,又没发生水旱灾害,但粮食积蓄却不多。其原因在于:土地潜力、百姓余力还没有开发出来;山林湖沼的资源也尚未完全开发,以及游民还没回乡务农。鉴于这种情况,需要向边境移民,并选拔“贤才”和“良吏”对移民进行培训,使之安家立业,务农耕作,守备边塞。也就是说,一方面发展经济,另一方面增强防御能力。

(三)主张“贵粟”价格政策

晁错从分析西汉初期社会经济上存在的严重问题入手,全面论述了“贵粟”的重要性,进而提出“重农贵粟”的主张:(1)必须倡导“重五谷、轻金玉”的财富观念。他强调:珠玉金银,饥不可食,寒不可衣,五谷是真正的财富。(2)必须树立“重农”“储粮”观念。其实质是重视农业粮食生产,大量贮备粮食。蓄积多,则民心稳定、市场和社会稳定。(3)必须实行扩大务农种地人数的政策。要鼓励和迫使更多的人投入农业粮食生产,对农民减轻赋税。(4)必须提高粮价、实行“贵粟”政策,与此相应必须避免“谷贱伤农”。(5)通过“复卒”和“入粟受爵”,以及提出“以粟为赏罚”的具体措施,以鼓励农民多增产和多出售粮食。对于以上各点,晁错尤其深刻阐述了“重农”极为重要的意义:“务民于农桑,薄赋敛,广畜积,以实仓廪,备水旱,故民可得而有也”。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是说,让民众从事农业生产,减轻他们的赋税,多而广的贮备粮食,以装满国家仓库,防备水旱灾荒,由此就能获得拥有民众的拥戴。短短几句话,淋漓尽致地道出了发展农业粮食生产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晁错的名篇《论贵粟疏》,广受后人赞扬和引用。他强调提出的“贵粟”观点,即高粮价观,极具促进生产的实际意义,又具有经济学的理论价值。他写道:“方今之务,莫若使民务农而已矣。欲民务农,在于贵粟;贵粟之道,在于使民以粟为赏罚。今募天下入粟县官,得以拜爵,得以除罪。如此,富人有爵,农民有钱,粟有所渫。夫能入粟以受爵,皆有余者也。取于有余,以供上用,则贫民之赋可损,所谓损有余、补不足,令出而民利者也。顺于民心,所补者三:一曰主用足,二曰民赋少,三曰劝农功”。这段论述的意思是:当今迫切的要务是,没有比使民众务农更为重要的了。而要想使百姓从事農业,关键在于提高粮价;提高粮价的办法是,让百姓以粮食求赏或免罚。要号召天下百姓交粮给政府,纳粮的可以封爵或赎罪。这样,富人可以得到爵位,农民可以得到钱财,粮食就不会被囤积,而是源源流向市场。法令一颁布实行百姓就能够得益,具有三个好处:一是充分满足皇族和朝廷需要的物品;二是减轻了百姓的赋税;三是鼓励民众从事农业粮食生产。

总之,晁错提出“贵粟”的政策主张,即贵五谷、贱金玉的财富观,以及薄赋敛、减徭役的措施,表达了他重农本、积粮谷、安民生、强国家的思想情怀。这对当时发展生产、巩固国防、安定民生都发挥了重要作用,也具有经济理论的价值。但是晁错的改革措施,尤其是他的“削藩”举措触动和损害了贵族和诸侯国的根本利益,招致激烈反对,后被腰斩于东市。但是,晁错的改革政见和推行“贵粟”的价格政策,为汉初农业粮食生产的繁荣发挥了重要作用。有史家评说,贾谊的“论积贮疏”和晁错的“论贵粟疏”,为开创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文景之治”,功不可没。

九、桑弘羊的“工商富国”思想

桑弘羊(公元前155年?—公元前80年),洛阳人,西汉时期著名政治家、理财家。自元狩3年,在汉武帝支持下先后推行算缗、告缗、盐铁官营、均输、平准、币制改革、酒榷等经济政策,同时组织60万人屯田戍边,防御匈奴。这些措施都在不同程度上取得了成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

(一)“工商富国”思想

始元6年2月,霍光召集各地到京的贤良文学与桑弘羊就包括盐铁等在内的经济政策展开了激烈的辩论。桑弘羊辩论到道:盐铁官营不仅有利于增加国家财政,而且大规模生产和营销也优于私营小规模制造与经营,不管在生产质量和营销数量上,均不可与之相比,并提出了“富国何须用本农、无末业则本业何出”的经济思想。基于这种独到新观点,桑弘羊主张国家要积极介入工商业,以增加经济收入,包括对盐、铁、酒实行专卖,利用垄断价格,收取利润;推行均输平准,调节商品流通,平抑市场价格。实施这些措施,有力打击了富商大贾的势力,减轻了广大人民的负担,同时也增加了政府的收入,在一定程度上做到了“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桑弘羊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不依靠农业富国的思想家,打破长久以来重农思想的束缚,具有历史进步意义。

(二)主张实行“均输法”和“平准法”

公元前110年,在桑弘羊主持下推行“均输法”,即在郡国设均输官掌管各郡国应缴贡物统一折价、征收当地土特产品,把其中一部分产品运往京师,一部分运至价格高的地方出售,在适宜条件下在出售地用所得钱款收购特色产品,易地辗转贩卖。在郡国实施均输法、设均输官的同时,又实施平准法,在京师设平准官,集中管理各地运至均输货物和“大农”所掌握其余物资,“均输”和“平准”都隶属大农丞掌管。桑弘羊认为:许多官署各自去做生意,相互竞争(抢购囤积),所以物价升高,而全国某些地方向中央缴纳的实物甚至不够支付运输费。于是他请下令设置大农部丞几十人,分片管辖郡国,郡国在县一级设均输盐铁官,即设置均输官、盐官、铁官。均输机构命令远方各地将所要征收的贡赋,折合收购当地出产丰饶的土持产品,像商贾那样经营,按价格贵时的价格收购,运往需要这些物品的地区,转手销售出去获取利润。同时,在京师设置平准官(平准令丞,隶属大农),接受各地聚积运来京师的货物,召令“工官”制造车辆和运输工具等各种器具,费用都由大农支付。大农所属的各官府完全掌握了天下的主要物资,贵时抛出,贱时买进,如此行事,富商就难以获取暴利,许多人就会回到农业生产上去,而各种货物也不会涨价,如此平抑了天下货物。

(三)“均输”和“平准”的优越性

桑弘羊力行“均输法”和“平准法”,根据市场价格涨落卖出或买进,达到调剂供需、平抑物价的目的。具有多种优越性:一是,节俭大量成本。由于省去大量货物远距离运输,故节省了高额运输费用,这是盈利的主要源泉;二是,促进物资互通。解决了各地的资源过剩和短缺的问题,给人民生活也带来了方便;三是,平抑市场物价。在加强各地方经济联系的过程中,按照市场价格涨落卖出或买进,部分产品运到价格贵的地区出售,易地辗转贩卖,达到了平抑物价的目的;四是,增加政府收入。朝廷借在京师设立的平准机构,掌握了大量商品储备、运输队伍以及经营,自然就增加了政府财政收入。由上述可见,实施“均输”和“平准”等“两法”的经济社会效果明显。

通观桑弘羊的经济思想可知,他博学多才,知识渊博,既对儒学有一定造诣,还广泛涉猎诸子百家学说,尤其精通法家和“管商”之学。他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提出不依靠农业富国的思想家,指出“工不出,则农用乏;商不出,则宝货绝。”极力主张推行“均输法”“平准法”,调节商品流通,平抑市场价格,以有力打击富商大贾的势力,减轻了人民负担,在一定程度上做到“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后人对桑弘羊经济思想及政策措施评价时称赞道:“摧抑兼并,均济贫乏,稳定市场,抑制物价,打击了富商大贾,变通天下之财,堪称一流”。

(未完待续)

作者简介:丁声俊(1940),男,研究员,享受有突出贡献政府津贴,研究方向为粮食经济和农村合作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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