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范类专业认证背景下师范生“U-G-S”协同培养模式构建及运行机制研究

2022-02-22 12:27周姊毓徐景俊刘妍田秋梅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行政部门师范生协同

周姊毓 徐景俊 刘妍 田秋梅

(绥化学院 教育学院,黑龙江 绥化 152061)

师范类专业认证是为保证基础教育从业人员达到相应的质量要求,由相关教育认证组织和专家学者对大学师范类专业的教育质量进行考察、评估和审定的过程。教育部在2017年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认证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强调“认证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为基本理念”[1];强调师范院校要依据社会和市场的需要办学,课程设置、实习实训等均应对接地方教育要求。因而,大学(University)与地方政府(Government)、中小学校(School)协同培养师范生,是师范院校主动遵循师范类专业认证标准进行师范教育改革、培养师范生教育实践能力的有效举措。

一、构建师范生“U-G-S”协同培养模式

(一)成立组织机构

“U-G-S”协同培养模式是指以“大学主导、地方政府协调、中小学校参与”的“大学-地方政府-中小学校”(University-Government-School)合作开展师范生培养的一种教师教育模式[2]。要构建师范生“U-G-S”协同培养模式,首先要成立一个组织机构来保障其运行,协调大学、地方政府、中小学校三方主体的权利和责任,有机发挥协调作用以便于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开展。此组织机构被称为师范生“U-G-S”协同培养委员会,应由地方政府牵头,联合大学和中小学三方共同成立。委员会的职责有四方面:一是要负责制定师范生协同培养方案,优化培养内容和方式,协调和调动大学、政府、中小学校三方资源,对师范生进行日常管理。大学、政府、中小学校三方的职责分别是:大学负责设计师范生培养路径、开展课程建设、实施教学等;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师范生协同培养的总体思路、毕业标准、评价体系等,并发挥行政管理部门调配资源的优势,为师范生协同培养提供政策和资源支持,通过过程管理和考核的方式全面监控师范生协同培养的质量;中小学负责为师范生提供进行教育实践的平台,提升其教学能力。二是委员会负责全程跟踪师范生协同培养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协调和解决在协同培养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三是加强大学、政府、中小学校三方的合作意识,实现三方的深度合作,为地方“定制”师范类人才,构建协同联动的全方位培养机制。四是委员会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讨协同培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协同培养的新内容等。此外,师范生“U-G-S”协同培养委员会下设执行办公室,负责执行委员会的提案,开展具体工作;执行办公室下设由大学、中小学教育专家组成的专家委员会,开展指导、咨询、检查、推广等工作。

(二)明确协同培养内容

大学、政府、中小学校三方应遵循“权责明晰、优势互补、合作共赢”[3]的原则,在课程体系重构、实践模式构建、师资队伍建设、教学研究、培养质量评价等方面发挥好协同作用。

1.协同调整课程结构

师范生的培养要具有渐进性,需要从总体上科学化、系统化地设计课程,要按阶段性、层次化、模块化的要求安排课程,并合理设置各类课程的比例。因此,积极构建“教育理论知识+学科专业知识+教育实践能力+人文素养+科学素养”的全方位课程体系迫在眉睫。大学、政府、中小学校三方在课程结构调整中的作用是:大学依赖学科门类齐全的优势,通过开设通识课程来提升师范生的人文素养和科学素养;各师范类招生院校通过课程改革,为师范生建构完整的学科专业知识体系,并积极搭建“教育学基础和学科教育基础+教育实践与技能”的教师教育课程模式,让师范生具备先进的教育理念,掌握教育学、心理学知识,养成教育情怀,形成终身发展的能力。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构建教育拓展类课程,此类课程至少包括三个模块,即中小学教师发展、基础教育改革和校本研修三个模块,增强师范生自我发展的能力。中小学为师范生提供教育实践与技能类课程,此类课程应还原课堂的原貌,可采取场景迁移、案例学习、任务驱动等方法开展教学。

2.协同构建实践模式

为提升师范生的教育技能,大学、政府、中小学校三方应构建立体多维的实践模式。首先,大学应采取“学期实习+月度实习”结合的方式,以主题和项目的形式,开展全程化教育实习。另外,大学作为师范生培养的载体,应该主动构建大学、政府、中小学“三位一体”的教育实践联盟,通过构建多维的实践模式,建立教育实践基地群,通过学期实习和月度实习的形式、合理配置资源,来提升师范生的教育实践技能和师德素养。通过立体多维的实践模式的具体运作,可以大大改善师范生现有“蜻蜓点水”式教育实践的不足[4],将师范生教育技能素养作为战略目标来设计和落实,为师范生未来的职业生涯奠定坚实的基础。

3.协同进行师资队伍建设

为打造一批优良的师范生培养师资队伍,切实提高师范生培养的质量,形成更加科学的师范生“U-G-S”协同培养机制,成立“教师教育合作联盟”是必由之路。“教师教育合作联盟”为大学教师了解基础教育需求提供途径,让从事师范生培养的大学教师在教师教育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创新等方面得到整体提升。为了让“教师教育合作联盟”得以顺利运行,大学应建立“教师教育合作联盟”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师范生师资建设总体方案设计、资源管理和重大决策等,并形成定期工作报告制度,督促从事师范生培养的大学教师和作为“校外导师”的中小学教师之间的深度合作,确保师范生协同培养上的目标一致、行动协调、合作有序、效能显著。

4.协同开展教育科学研究

教育科学研究是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教师教育科研能力的提升需要发挥“U-G-S”的协同作用。大学在科学研究方面具有优势,大学教师与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教研专员、中小学教师可以组成教育科研团队,针对基础教育难题进行研究,破解教育实际困难。此外,大学可以定期举办教育教学研讨会和学术沙龙,为地方基础教育研究提供平台。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设立基础教育相关课题,增设研究经费,引导大学教师和中小学教师开展研究,实现科研反哺教学。

中小学校也要营造良好的科研氛围,鼓励教师申请各级课题,这样既能破解学校的教育难题,又能将研究成果作为校本研修的内容。

5.协同开展培养质量评价

师范生培养质量关系到未来基础教育的质量[5],因此,对师范生培养质量的评价需要采取多元方式进行,要将学校评价、实习基地评价、学生自评相结合,并积极探索第三方组织参与评价的机制。通过多节点、多角度的综合评价,改进师范生培养各环节出现的问题,提升师范生培养的社会认可度,并逐步构建涵盖生源质量标准、课程质量标准、教学质量标准和一体化的师范生“U-G-S”协同培养质量评价标准体系。

二、搭建师范生“U-G-S”协同培养模式运行模型

大学、政府、中小学三方应遵循“目标一致、责任共担、资源共享、互利共赢”的原则,搭建师范生“U-G-S”协同培养模式运行的模型,明确协同培养中三方的权力和义务,以保障师范生协同培养的质量。师范生“U-G-S”协同培养模式的运行是由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挂帅,与大学、中小学开展深度合作、协同联动。三方紧密围绕地方基础教育人才培养需求,贯彻师范生培养的“定制式”标准,彰显师范生协同培养的全方位、零距离特征。在师范生“U-G-S”协同培养模式运行中,大学负责师范生协同培养路径的设计,以及模块式课程的构建和实施;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为协同培养提供政策、资金和资源等方面的支持,并负责师范生协同培养的方案设计与评价体系的制定,全面监控师范生的培养;中小学负责为师范生提供教育实践平台,提升教学能力(详见图1)。

图1 师范生“U-G-S”协同培养模式运行模型

三、建立师范生“U-G-S”协同培养模式运行保障机制

保障机制建设是师范生“U-G-S”协同培养模式顺利运行的关键,包括制度、师资、专家团队、资源平台保障等方面。

(一)制度保障

建立完整的制度是保障师范生“U-G-S”协同培养模式顺利运行的基础。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师范生培养标准体系,明确师范生培养的具体规格,革新师范生培养制度,实施课程动态更新制度,推行多维评价制度等,从而保证师范生的培养质量。大学需要针对师范生实践能力发展的需要,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实习、见习制度,保证师范生的实践能力得到提升。中小学要完善和严格实施导师制度,确保发挥真正的指导作用,卓有实效地提升师范生培养质量。

(二)师资保障

为培养高质量的师范生,大学要打造师资团队,组建“高校教师教育师资+中小学一线实践型导师+教育名家”师资群,来保证师范生获得卓越的教育教学能力。“高校教师教育师资+中小学一线实践型导师+教育名家”师资群要由大学、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协同合作共同构建,师范生“U-G-S”协同培养委员会负责具体的协调工作。在师范生各学习阶段,为其配备优秀教师担任学科导师和教学实践导师,并配备优秀教育学科教师和教育名家担任教育理论导师。师范生在实习阶段,为其配备校内实习导师和校外实习导师(即中小学一线实践型导师),二者不仅指导师范生的实习,还要指导师范生的毕业论文,协同推动师范生的培养。

(三)专家团队保障

为了使师范生协同培养取得更高的质量,组建专家团队作为师范生协同培养的智慧支持力量势在必行。该专家团队的组建应该由大学发起,成员由大学教师、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教研专员、中小学校教学名师、教师教育名校专家组成,该专家团队可以从整体上对师范生协同培养的过程进行指导,提供咨询服务。大学还应与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教学名师和专家等共同研究制定师范生的培养标准和评价标准,形成师范生培养质量学期和年度报告制度,准确分析和把握师范生的就业状况,探寻问题的成因和解决方案,不断优化师范生协同培养过程。

(四)资源平台保障

为提升师范生的专业“经验值”,大学要建立课程资源平台、教学实验平台等,将国家级和省级的优秀课程资源分类导入课程平台,帮助师范生提升教学自信。大学还要建立协同培养网络交互平台,所有师范生培养信息面向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开放,这有利于收集师范生培养的信息和资源,及时发现协同培养过程中的问题,提高协同培养质量。同时,依托教育实践基地,有效发挥师范生教育实训平台的作用,积极拓展有教学特色的教育实践基地,并提升校内和校外指导教师的指导能力和水平,构建教育名师跟随制度,让教育实践基地发挥最大功能。

四、完善师范生“U-G-S”协同培养模式运行评价监督机制

为确保师范生培养质量,需要完善“U-G-S”协同培养模式运行的评价监督机制,通过联席会议、第三方评议机构来具体实施对师范生协同培养过程的评价和监督。

(一)联席会议

师范生“U-G-S”协同培养委员会负责全程跟踪师范生协同培养的各个环节和全过程,并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讨协同培养的新内容以及需要整改的问题等。联席会议一般由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保证大学与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三方协同的效能。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可以派专家驻校实施师范生过程管理和评价,每学期向三方提交学期报告,通报师范生协同培养的成绩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进行诊断,提出解决方案。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要牵头开展各类专题研讨,对师范生协同培养中的重要问题进行研究,形成协同培养的统一意见,及时解决问题,确保师范生培养质量。此外,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还要每学期召开一次会议,对师范生“U-G-S”协同培养中出现的沟通问题、权责问题、资源支持等问题进行总结和分析,优化协同培养方案、减少冗余环节、缩短协同路径、提升协同效能,保证师范生培养的质量不断提升。

(二)第三方评议机构

师范生协同培养过程的评价和监督,除了大学、地方政府或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三方参与外,更需要引进第三方评议机构对协同培养的质量进行评价[6]。第三方评议机构由以下人员构成:教育专家、大学教师、政府教研专员、一线教学名师、师范生代表、中小学学生代表、学生家长、社会各行各业的优秀代表等。第三方评议机构采用匿名的形式对师范生“U-G-S”协同培养的内容、职责、运行效果等进行全方位评价,并采用科学、多元的评价方法,及时发现师范生“U-G-S”协同培养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提高师范生“U-G-S”协同培养的效能,最终提高师范生培养质量。

综上所述,师范类专业认证强调的“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理念要求大学要对接地方教育发展实际需要,根据社会对优秀教师的需求改进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过程。因此,大学、政府、中小学多方协同行动成为大学师范生培养改革的必由之路。

猜你喜欢
行政部门师范生协同
家校社协同育人 共赢美好未来
构建“两翼三维四能”师范生培养模式
蜀道难:车与路的协同进化
略论师范生儿童文学核心素养
“四化”协同才有出路
行政部门办公自动化系统的构建及实现研究
江苏:对虚假鉴定“零容忍”
试论企业行政部门人事管理制度改革
三医联动 协同创新
师范生MPCK发展的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