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册命礼及其美学意蕴

2022-02-22 12:27王燚王璟琦
商丘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赏赐铭文任命

王燚 王璟琦

(河南工业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50001)

自周公“制礼作乐”以来,礼乐的政治性和伦理性得到进一步加强,这对于周王朝来讲是奠基性的。西周金文中大量地记载了周王对大臣的册命封赏及其礼仪过程,这对于我们研究西周礼乐有着不可估量的意义。金文中对册命礼的记载,是以在场的叙事来呈现出诗意化的礼仪过程及其政治伦理诉求。在此过程中,周王与受命者的位置、周王的册命及诰辞、周王的赏赐物、受命者的颂辞、受命者对子孙的期望等也都呈现出一种形式化与程式化。册命礼看似是朝廷的一种封赏形式,实际上是通过这种方式把复杂的王朝政治、社会伦理及高低贵贱区分得清清楚楚。不仅如此,它还通过固定的仪式来提升任命或封赏的严肃性与神圣性,使之成为一种超越日常生活的政治化、伦理化和审美化活动。由于礼仪本身具有美和艺术的特质,这也致使册命礼所彰显的政治气象与伦理规范也具有感性化和审美化的特点。下面就此观点试论之。

何谓册命?陈汉平认为,它“指封官授职,是为封建社会中之隆重典礼。无论天子任命百官,封建诸侯,诸侯之封卿大夫,卿大夫之封臣宰,均须举此种礼仪”[1]2。何树环认为,册命应该是“以册命之”,即“宣读书录简册之命以告受命者”,“册书中所载之命,实不以赐爵禄、命官之事为限。举凡命臣工执行某项任务、对百官臣民的诰教之语,甚或祝告神衹之事、赏赐之命,皆载诸简册”[2]27。陈梦家认为:“册命的主要内容有三:一、赏赐,二、任命,三、告诫;而一般的册命亦以赏赐为多,其次任命。”[3]408综合这些解释可以看到,册命礼既指涉册命大臣,以示赏赐功名利禄,又涉及祭祀与诰教,以求大臣们的世代效忠。从这个意义上,它内蕴着一种政治和伦理意义。

自西周中期以来,册命礼的形式和内容才逐渐确定下来。此后,金文的记载往往涉及周王对受赏者的职务任命,与此同时还要对之进行赏赐。所赏之物有衣之属,裳之属,车马、车马饰、旂之属,土田、臣民、仆、兵器之属,金玉等。除此之外,周王还要对受赏者进行诰教。如《大盂鼎》记载,周王告诫盂不要沉湎于酒,要“敬雍德经,敏朝夕入谏,享奔走,畏天威”(《集成》2837)。应该说,这些诰教之辞与《尚书》中周公召公的诰训在思想内容上是一脉相承的。除诰教之辞外,还有祝诰神祇之辞,如《大克鼎》就记载“用作朕文祖师华父宝彝”(《集成》2836),意为将此鼎用作祭祀和祝诰文祖师华父之用。所以,册命应该是周王对下属臣子进行任命、赏赐和诰辞的一种形式,而册命礼则是在此过程中所举行的礼仪。

综上可知,从商代末期到西周早期,用铭文记载天子的赏赐形式确实在不断发生变化。西周早期的铭文基本上是对周王赏赐的记载,很少有对周王授予官爵的记载。“在众多西周早期的青铜器中,只有大盂鼎(集成2837)是为了纪念官员任命而铸;相比之下,同时期的大多数青铜器是为了纪念从周王或上司接受赏赐礼物而铸,或更多的是为庆祝军事功绩而作。”[4]108由此看到,西周早期有极少的册命铭文,或许有几个方面的原因:第一,周王对官员爵位的任命属于正常行为,或者周王极少亲自册命,一般由朝廷重臣去任命,如《令方彝》《令方尊》等(3)正如李峰所言:“实际上西周早期缺乏册命金文的一个原因可能是由于对世袭原则的遵守。如果在政府中服务是一个设定的家庭权利,那么周王的任命就没有必要;或者即使有必要由周王任命,将其记录在铜器上可能也没有很高的社会政治价值。”见李峰《西周的政体:中国早期的官僚制度和国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10年版,第211页。。第二,那些被周王任命的大臣的后代的爵位为世袭,是理所当然,无需作更多的记录和渲染。第三,与册命相比,通过军事行动的建功立业并获得周王的赏赐更具有纪念意义。但随着王朝的统一与局势的稳定,因军事功绩而获得周王的赏赐越来越少。与此相应,周王的封官许愿则越来越多。表现在金文上,由蕞尔小邦接管殷商之大邦的周王朝也在逐渐地构建自身的政治体制和文化传统。尽管这对文化积淀不太深厚的周王朝来说又无疑是具有挑战性的,但毕竟周人并非愿意一直继承殷商的文化传统,而是在此基础上创造出属于自己的册命形式,以此来掌控更多的话语权。

到了西周中期和后期,上述情况则发生了转变。较为规范的册命铭文在西周中期刻于青铜器之上,并成为那个时代的政治主题。或许在王室贵族看来,当时的社会总体上趋于稳定,因建立军功而获得周王赏赐的机会已经不多,尽管有些赏赐被记录下来,但总体来说不是社会的主流。相较于此,周王的爵位册命或对祖先的爵位继承,不仅关乎自身地位和前途,而且关乎一个家族乃至子子孙孙命运的兴衰,所以更值得花重金铸造铜器以示纪念(4)马承源所言甚有道理,他说:“铭文的意义不仅是记录一家一室的特权和荣耀,而是涉及王家的重大政治活动和重大历史事件,因而青铜礼器就成为带有显示等级、地位、特权的标志,陈设于宗庙宫室的重器了。”见马承源《中国青铜器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版,第51页。。因此说,周人虽然看重对外族军事胜利而获得周王赏赐的纪念,但是更重视的是对先祖爵位的世袭或者对自身爵位的任命与提拔。加之当时周王对礼乐体制进行了锐意变革,所以具有西周政治和文化特点的册命礼及相关铭文也得到进一步规范。从西周中期的册命铭文来看,周王对受命者的册命过程,从仪式开始到最后的完成都具有高度的程序化和制度化的特点。其原因概为:第一,周王在国家逐渐稳定的情况下需要进行礼乐制度的变革,以期获得西周自身思想和统治的认同感。第二,虽然有一部分爵位乃为世袭,但周王试图通过引入竞争的方式册命那些有能力、非世袭的人才进入统治阶层(5)李峰对西周青铜铭文中的官职任命进行了统计,其中因世袭被任命的占了38.1%,确认新任命的占47.62%,其余的任命也没有提到受命者的祖与父。这就很好的说明,进入上层的精英不只是世袭,还有竞争的因素。参见李峰《西周的政体:中国早期的官僚制度和国家》,第205—209页。。第三,周王通过亲自出现在册命仪式中,一方面促使权力高度集中,增强自己的权威;另一方面可以收获受命者的忠心,使之死心塌地地为之效劳。第四,从受命者来说,受周王册命乃是至高无上的荣誉,作器以便作永久性纪念,是其地位、身份和荣耀的象征,更多地凸显出政治意义。这也从一定程度上为家族乃至子孙后代打上了荣誉的光环。总之,当时的礼制在经过变革之后,规范的册命仪式已成为西周时代的标志。

册命礼在西周中期被制度化以后,其活动过程和描述方式也呈现出一种程序化。正如《礼记·祭统》所言:“古者,明君爵有德而禄有功,必赐爵禄于大庙,示不敢专也。故祭之日,一献,君降立于阼阶之南,南乡,所命北面,史由君右,执策命之,再拜稽首,受书以归,而舍奠于其庙。此爵赏之施也。”[5]1357这种说法与金文所展现的内容基本相符,而在《国语》《左传》中记载的册命形式亦是如此。可见《礼记》中记述的册命礼确实反映了西周和春秋时期的实际情况,如前引之《七年趞曹鼎》也可证明。金文资料中较为完整地记载册命礼的情况,应该具备以下方式:“(1)策命的地点与时间;(2)举行策命的仪式(傧右、位向,宣读策命);(3)王的策命通常在‘王若曰’‘王曰’‘曰’之后;(4)受策以后,受命者拜手稽首以答扬天子之休,通常是接着记述因此为祖考作祀器并附以祈寿求福的吉语。”[3]403也就是说,在举行礼仪过程中,它必须有特定的时间地点。就宣读册命而言,待到受命者“立中廷,北乡”之后,有时是王亲自宣命,如《鄂侯鼎》《克钟》《史懋壶》等;有时是王令,如《康鼎》《令鼎》《班簋》《井侯簋》等;有时是王呼史官(内史或尹)册命,其内容是“王若曰”或“王曰”,如《大克鼎》《大盂鼎》《毛公鼎》《颂鼎》《师克盨》等。册命所包含的内容一般都是周王的赏赐以及封官加爵,最后才是受命者稽首赞扬天子之休美,作器以祭祀祖先并祈求子孙永宝。这个过程虽然简单,但它对于王朝的统治来说尤其重要,既要表彰大臣的功绩,又要借机拉拢臣子之忠心;既凸显了周王的特殊权威,又不失之突兀。它发挥了比刑罚更为有效的方式,即以恩惠和官爵来换取受赏者的绝对忠诚。

下面根据金文的记载,我们分别从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物品等方面进一步分析册命礼及其蕴含的美学意蕴。

第一,看时间。殷商末期的铭文也有时间记载,但通常把日期放在前面,商王的年代放在后面。周人在铭文中把周王的年代和日期一般都放在前面。这些日期应该是值得祭祀的吉利日子,在此基础上,周王通过祭祀之后才开始对大臣进行册命。这也表明,周人非常信任吉时与政治之间的互应同构关系。

第二,看地点。册命礼一般是在一个神圣的场所举行。选在此场所的目的在于,以祖灵的名义分享现实中的爵位或赏赐。在此情况下,受命者才能一方面要继承祖志,以期在此基础上更加效命王室;另一方面还要把祖志发扬光大,以期子子孙孙形成一种连续性的效忠。如白川静所言:“古代贵族制的重大特质就是,王室与贵族之间以彼此的祖灵为媒介,再通过这种性质的赐予,而进行灵的交通与结合。因此,册命未必一定在王庙,只要居于这种关系的贵族之宫庙亦可以举行。在金文里往往发现它是在王室之外,而可能为受命者之庙所里举行。”[6]123“此等礼仪,其所以一定要在祖庙或者当地的圣所举行,乃是因为当时人认为这种场合必须有神明临鉴才行,大有在神灵之前诅盟约定的意义。”[6]109也就是说,册命的地点一般在具有宗教意味的宗庙进行,在册命仪式举行之前应该有一个献祭的环节。这就说明,册命的方式已经暗含着对先祖之灵的一种祷告,具有神圣的意味。这里就肯定了神圣场所的意义。正是如此,周王举行册命礼时一般在宫庙之中,这样才能赋予册命仪式的神圣性。如唐兰先生在《西周铜器断代中的“康宫”问题》[7]中认为,康宫即是康王之宫,是用于祭祀或册命的地方。

实际上,册命礼意味着廷礼、仪式和祭祀等活动会融合在一起,形成一种具有连续性的政治事件。需要指出,这种政治事件并非那么单纯,而是在祖先和各神明之前的盟约。所以在整个过程中,天地人神都会参与进来,共融一个具有神圣性质的政治行为。虽然如此,但在礼仪的举行与乐舞的伴奏中也能呈现出那种审美的体验与感悟。在此背景下,场所、祭祀、典文、礼仪、乐舞等,既有神圣的性质,亦凸显出审美的意义。也就是说,仪式在人神共通的精神超越中获得了美感的神圣性。这样,具有政治性的册命礼又因美感的神圣性赋予受赏者更为崇高的使命感。这就是神圣场所的意义,也是审美介入政治的重要方式。

第三,看人物。铭文首先要记述周王在某宫,其位置是面向南方。周王在册命之前有时会追怀和颂扬先王之美德,同时还不忘赞美受命者先祖之功业。这里,周之先王与受命者之先祖成为非常重要的隐在人物。在周人的观念中,文王和武王通过接受天命才建立有周一代。所以,他们才是周之权力的唯一持有者。“更重要的是,当文王和武王从现实世界中消失后,在周人的观念中,他们在理论上并没有死去。与中国早期宗教以祖先崇拜为主的特征完全符合,周人认为,文王和武王在他们的肉体分解以后(或者说从世俗世界隐藏起来),他们实际升至‘上帝’的天庭并在那里继续生活。他们不仅陪伴上帝于他的宫廷,而且会不时地来到现实世界以接受仪式上后继周王所奉献的祭品。”[4]298在此信仰结构中,周王的权力乃是文王和武王的授予,当他把某些权力册命给各大臣时,首先要对文武祖灵进行祭祀,这样才能名正言顺地享受权利所带来的荣耀。当然那些有功之臣,也担心有一天其权力会被收走。如《询簋》和《毛公鼎》等就有这样的记载。正是如此,受命者不仅要铭记先王之诏告和遗训,而且还要对自己先祖的功业进行赞美。这样做的目的无非是想保持由先祖所带来的官爵与地位,企图永世享受这种特权。

另外,还有右者和礼官。在册命礼开始之时,右者主要是引导受册命者的人,要么是朝中元老级的重臣,要么是受册命者的上级。正是右者的推荐或引导,周王对具有功勋的大臣才进行册命。此外,礼官在册命礼之中非常重要,由此也可反映出周制的一些问题。与殷商重巫的传统不同,西周更重视史的书写。自西周早期始,史官与作册这种官职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从金文来看,他们确实具备文字记录与保存、文书起草与撰写的功能,是西周政治系统中事件记述与历史书写的主要见证者。相较于殷人的非理性崇拜,周人更重视理性化的记述。这也是西周的思想趋于理性的重要表现。需要注意的是,礼官在周初为作册和史担任,但在西周中期则由史和内史担任。这表明周天子主要信任身边之人,使权力逐渐集中在自己身边,从而获得全面的垄断。

在册命铭文中最主要的人物应该是受册命者。因为青铜器的制作者一般为受册命者,所以他一方面要记录受到周王的册命及其诰辞或勉励,另一方面还要突显祖先的功业或自己的功劳。显然,这种炫耀是在加强自己的身份地位,以便获得更多的权力。在得到周王册命和赏赐之后,他要称颂周王或祖先,以期子子孙孙永宝用之。这就意味着后世子孙也要以此为鉴,拥护和效忠后世天子。

综合册命铭文来看,周之先王、受册命者之先祖、周王、礼官、右者、受册命者、受册命者之子孙等人物之间形成一张权力之网。显然周天子并没有直白地让大臣效忠自己,而是通过礼仪的形式加深了自身的权威,以及为此而对大臣进行精神上的约束与控制。由此言之,册命礼的意义在于,它用一种视觉化的仪式形式加固了各种权力之间的联系。这种礼仪的举行,使各种人物的情感有了一个总体的归属,那就是对周王的效忠。从这个意义上,这是一种更为诗意化的政治形式。

第四,看事件。王国维认为,殷周制度变化最大的应该是嫡庶之分[8]451—480,这就形成了大宗与小宗的分化。由于嫡庶之分,一旦嫡长子作为大宗的地位规定下来,那么其他小宗族人自然而然地会形成一种向心力。上至周王,下至士大夫一般都会遵循此种制度。与之相关,大宗对先祖爵位的世袭也成为其整个家族势力的一种延续。正是如此,周王有时在册命之时对大臣进行一番教导之后,还会给予其先祖遗留下来的祖旗与爵位。值得注意的是,西周中期以来的铭文所记载的官职任命也并非全部来自先祖,还有其他途径。当然,此种职位任命多限于周代中央政府,而地方诸侯的职位更多地遵循世袭制。总体来说,周王对大臣的官职任命还是有一定的鼓励机制。世袭加激励,或许正是周之统治者获得大臣支持与归属的重要手段。

第五,看物品。周王在册命大臣之时还要根据其功劳的大小与地位的高低进行封赏。封赏之物概有几种类型:一是礼酒;二是金(青铜器铸造之材料);三是服饰;四是人;五是土地;六是旂(祖旂或旂之属);七是车马饰。赐酒的目的在于祭祀受册命者之先祖所用,然后再进行宴享。周王通过这种方式,对大臣从情感上进行拉拢。像金这类物品如果加以铸造,就成为祭祀祖先与日常宴享之用的礼器。至于服饰,则是爵位官职与身份地位的一种象征。这是用身体的外观来显示其独特地位与特殊权力的一种方式。在周人看来,人与土地也是一种财富,也可赏赐;而旂与车马饰也是围绕着大臣的功勋与地位进行赏赐的。所以,统治者举行册命礼,实际上是通过弘扬祖先遗风、晋升大臣爵位与封赏各种财物的方式,以期获得大臣们的忠诚。这就表明,作为现实存在的物品,因周王的封赏被赋予了新的审美与象征意义,同时其政治价值也得到凸显。由册命礼所赐予的物品已超出了其实用范围,走向一种具有精神超越和政治意义的新物。

综上所述,在册命礼举行的过程中,周天子很少直白地让大臣们去效忠,而是通过礼仪形式、祖先崇拜、官职加封、物质奖赏等方面,让他们自愿地从内心深处去认可,然后达到其隐性统治的目的。册命礼的举行,实质上是一种权力的隐形存在,或者说是权力的审美化。由此可说,它是礼乐政治美学的典型代表。

礼仪在整个西周政治统治中非常重要,那么它的审美意义又是如何显现,这是需要进一步说明的问题。从资料来看,周之王室贵族规定了诸多礼仪而且是身体力行的。在周人的引领下,礼仪自然地成为那个时代的审美风尚。从这个意义上,礼仪形式本身就被赋予了审美的特点。周人在行为举止、言语表达与身体结构等方面,都遵循着一种文质彬彬的审美化表达。这就是所谓的周“文”,在那个时代“文”即为美。礼仪作为“文”的一种,使周人呈现出文明与文雅的美的特质。反过来可说,周人之美与文雅是在礼仪活动中表现出来的。当然,事情至此还没有结束。礼仪的审美化并非周人的全部思想意愿,它还有更深层次的目的。在美的形式之后,礼仪蕴含着等级秩序的理念。也就是说,符合礼仪规定的行为,才被认为是美的;不符合礼仪规定的,就会被认为是一种僭越,是丑的。所以,它又成为理性秩序的守护者。这样,礼仪用美的形式介入其政治和伦理,它是西周礼乐美学的体现。

作为周“文”的一种显现方式,西周册命礼也内蕴着审美的特质。从金文来看,它从举行时间、选择地点、参加人物、任命职位、赏赐物品、告诫颂辞等方面彰显着一个不言而喻的理性秩序。这些程式化的礼仪活动本身就因超越日常生活具有雅化的特质,其具体环节也在感性化的形式之中呈现美的特质,如仪式之彬彬、言辞之昭昭、赐物之华美等。正如白川静所认为的那样,“与洋洋颂声同时兴起了雅声的这个辟雍礼仪,自然成了周代礼乐文化的中心,不管以怎样的形式参加这个王朝盛仪,都可视为通过宫廷礼仪促进了政治秩序的形式。辟雍礼仪原来当然是宗教性的,但其礼仪之秩序却与现实的政治秩序相对应。在从这种政教合一形态走向政教分离的时候,不久便产生了廷礼,建立了廷礼册命礼仪”[9]76。所以,册命礼是作为一种以感性形式审美化为基础的实践活动,一方面与其他礼仪有着相同的感性形式,另一方面也表征着与日常礼仪不同的审美样式。它因超出日常生活而富有美学的意味,又因与政治联姻而富有诗性政治和诗性伦理的意蕴。当然,册命铭文用规范的形式和既定的程式进行记载,目的在于加强天子的权威与夸美祖先的功德,以便在此后的生活中对之感恩戴德。总之,册命礼还是要试图构建一个相对理性的规范方式,以此加强周人的统治秩序。也就是说,礼仪秩序成为现实政治秩序的象征或表现。这实际上是一种美学的方式。

综述之,册命礼在西周金文中占有重要地位。它彰显出西周贵族政治、伦理与审美的生活。这就意味着,周人通过册命礼建构一个区别日常生活的雅化活动方式,由此突显出自身的身份地位和政治权力。当然这种感性的礼仪中也渗透着一种理性的诉求。也正是如此,册命礼在西周中后期越是被强化,越是加强其内在的理性秩序。它在感性体系和理性完善中寻求一条属于西周特色的诗性政治和诗性伦理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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