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达斡尔族、鄂温克族共有的“乌力斯哈拉”看民族交融
——以历史人物博穆博果尔、卜奎为中心

2022-03-03 06:17
民族学刊 2022年9期
关键词:达斡尔鄂温克族达斡尔族

吴 刚

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形成,是在各民族不断交融的过程中“陶铸”而成的。[1]在考察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的氏族组织时,我们发现这两个民族都有“乌力斯哈拉”,而其流传与形成,又与“营共同生活,有共同利害”,分享共同的历史记忆的民族融合过程关联。[2]本文以博穆博果尔、卜奎这两个历史人物为“融合”的纽带,梳理辨析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的交融。

博穆博果尔和卜奎是17世纪黑龙江、嫩江流域重要的历史人物,他们都属于“乌力斯哈拉”,是被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共同认同的历史人物。不过,学界对这两个人物的族属有争论。对于博穆博果尔的族属,阿勒坦噶塔《达斡尔蒙古考》、日本学者池尻登《达斡尔族》、傅乐焕《辽史丛考》、刘金明《论达斡尔族部落首领博穆博果尔》、古清尧《谈博穆博果尔其人与清军对索伦部的征讨》、满都尔图《博穆博果尔与巴尔达齐》等文章①把其定为达斡尔族;哈赫尔《博穆博果尔其人及其族属》、景爱《谈博穆博果尔的族属问题》、吴守贵《鄂温克族社会历史》以及《鄂温克族简史》等著作②把其定为鄂温克族。对于卜奎的族属,吴维荣《齐齐哈尔史称初探——兼析卜奎一语的含意》、谭彦翘《卜奎试解》、杨优臣《“齐齐哈尔”和“卜奎”释义》、吴雪娟《达斡尔首领卜魁考述》等文章③把其定为达斡尔族;金鑫《清初卜魁族属姓氏考》、武力斯·沙驼《追忆往事》、何秀枝《木头城——卜奎》,以及《鄂温克地名考》一书④把其定为鄂温克族;夏家骏、孟宪振《“卜魁”考释》、孔秀仁《达斡尔族内迁与齐齐哈尔、卜魁源流考》⑤没有明确说卜奎是哪个民族。笔者认为,结合“乌力斯哈拉”这个氏族单位,是考察博穆博果尔、卜奎族属的一个重要视角。这对于进一步理解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具有重要意义。

一、跨族群氏族组织的“乌力斯哈拉”

“哈拉”是达斡尔人的氏族组织。我们现在无法准确说清楚达斡尔人何时开始使用“哈拉”,至少应该有三百多年的历史。一般认为“哈拉”是满语。在和满人接触前,达斡尔人使用过“毕尔吉”“爱满”“斡尔阔”等名称。在祭祀霍列神祷文里有“顺着黄江下来时,把所有的‘毕尔吉’集合起来,把各种生物的‘毕尔吉’会合了”[3]等语。可见,达斡尔人在黑龙江流域时,曾用“毕尔吉”作为社会组织名称。敖拉哈拉的有关传说也指明达斡尔人到嫩江流域才使用“哈拉”:“达斡尔人迁徙到嫩江流域后,人们问他们是什么哈拉,没法答复,就按着原来住在山根(敖拉)地方,自称为敖拉哈拉。从此以后,就不用毕尔吉、爱满等原来的名称,只用哈拉这个名称了。”[4]186

很多学者都把达斡尔族哈拉与黑龙江流域山川河流联系起来。1953年8月,林耀华、王辅仁、阿勇绰克图等人通过调查,了解到有17个哈拉:精克尔、阿尔丹、克音、鄂尔特、华拉斯、博古特、毕力央、苏德尔、敖沃勒、鄂斯尔、莫力登、吴沃尔、德都尔、托木、郭戈勒、乌力兹、敖纳尔。其中,“乌力斯哈拉”情况如下:⑥

“哈拉”名称“莫昆”名称汉姓乌力兹(u lits)志稿作“倭勒氏”,有书作“乌力斯”或“吴力斯氏”乌力兹(u lits)库尔堪(kur kan)吴

吴库尔堪(kur’kan)对于“乌力斯哈拉”,达斡尔族诗人敖拉·昌兴《巡察额尔古纳、格尔必齐河流域》中有这样一句话“天然要隘乌鲁苏穆丹弯,乌力斯哈拉从这里发展”[5]。林耀华、王辅仁、阿勇绰克图说:“上述十七个‘哈拉’的命名都是有一定的根据的,如乌力兹(发源地就是乌力兹河——黑龙江)等‘哈拉’的命名都是如此。”⑥卜古勒·卜林认为:“乌力斯哈拉世居黑龙江中游左岸的乌鲁苏木丹卡伦一带,西有乌鲁苏河一带的乌鲁苏屯,北有呼尔哈部所在地的呼尔哈屯,是乌鲁苏氏族首领莽乃珠和呼尔哈部副头目博木博果尔居住的地方。清崇德末年至顺治初年南徙齐齐哈尔一带,两个莫昆共建了东西屯连片的卧牛吐宗屯,建村约有350年历史。”⑦满都尔图也认为“乌力斯哈拉与乌力斯穆丹同名”,并在注释中进一步说明:“穆丹,达斡尔语,指河湾。乌力斯穆丹系黑龙江中游一大河湾,位今呼玛县境,《清实录》等清文献记载的穆丹屯即在此处。”[6]吴维荣说:“沿乌尔苏穆丹河居住的为乌力斯莫昆人。”⑧上述对乌力斯哈拉达斡尔人在黑龙江所处地域的认定,并没有引发学界的不同意见。

对于乌力斯哈拉达斡尔人迁徙到嫩江流域居住区域的情况,在《达斡尔族社会历史调查》中也有说明,在齐齐哈尔达斡尔人17个哈拉里也有“乌力斯”。齐齐哈尔达斡尔人乌力斯哈拉有2个莫昆,即乌力斯莫昆、库尔堪莫昆。还提到,齐齐哈尔隋宫屯(今称五家子)由乌力斯哈拉乌力斯莫昆建的,卧牛吐由乌力斯哈拉库尔堪莫昆建的。[4]187、206-207而且,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达斡尔人12个哈拉里也有“乌力斯”,这就是达斡尔族从黑龙江迁徙到嫩江之后乌力斯哈拉的基本情况。

再看鄂温克族乌力斯哈拉的情况。鄂温克族的部落居住在河流两岸,部落多以河名命名。[7]94在索伦鄂温克的12个部落中有“拉哈千”部落,在“拉哈千”部落里有“吴立西”等哈拉。“诺敏河和拉哈两地的‘吴立西’氏族简称姓武”。[7]98这个“吴立西”哈拉汉文也可写作“乌力斯”哈拉。不过,“吴立西”哈拉生活的地域是嫩江流域,而不是黑龙江流域。

那么,达斡尔族乌力斯哈拉与鄂温克族乌力斯哈拉什么关系呢?光绪二十年(1894)左右,布特哈地区达斡尔人哈拉和自然屯的关系有这样一种情况:“乌力斯哈拉(位于讷莫尔河上游,乌力斯哈拉原属鄂温克族)托木沁屯、米勒特格尔屯、霍依热格日屯。”[4]205这里写的布特哈地区达斡尔人“乌力斯哈拉原属鄂温克族”,这说明在布特哈地区乌力斯哈拉存在不同的民族认同。而在齐齐哈尔地区乌力斯哈拉认同达斡尔族。上述讨论说明,“乌力斯哈拉”是跨族群的氏族组织。

二、“乌力斯哈拉”与博穆博果尔族属的关系

确认乌力斯哈拉的族属,首先需要回到黑龙江流域的历史语境中去考察。我们结合17世纪初黑龙江流域著名的历史人物博穆博果尔来探讨。

《黑水先民传》卷十载“博木博果尔,黑龙江库尔喀部,索伦。以材武长其部。”[8]阿勒坦噶塔《达斡尔蒙古考》称其是达斡尔哈拉人,以族名为其哈拉,后世学者多采用此说。不过,林耀华、王辅仁、阿勇绰克图等人在1953年8月的调查报告中说,“根据历史的记载和达呼尔族自己的说法,达呼尔族一共有十八个‘哈拉’(在调查时,我们只找到了十七个)”⑦63。在林耀华等人的调查报告中所列的十七个哈拉并没有达斡尔哈拉。达斡尔族学者满都尔图《略论达斡尔族的氏族制度》、吴维荣《达斡尔人哈拉·莫昆的探讨》⑨等文章也没有提到达斡尔哈拉。由此可见,达斡尔哈拉的存在是可疑的,或者说是不存在的。

哈赫尔说:“博穆博果尔为乌里苏氏。在诺敏河下游汉古尔河屯、坤浅屯一带至今居住着乌里苏氏族。今取‘武’字为姓氏,故将乌里苏又写为‘武力斯’。最近去世的百岁老人武阳红(鄂温克族武力斯氏),祖籍汉古尔河屯。他曾讲述过本村由来,他们的祖先三百多年以前,是从黑龙江北岸迁徙来的,在卜奎浩通(今齐齐哈尔城)也有我们武力斯氏族人。”也就是说,鄂温克族乌力斯哈拉指向了17世纪初博穆博果尔所居住的黑龙江流域乌里苏。这与达斡尔族乌力斯哈拉指向一致。因此,我们需要围绕博穆博果尔进一步讨论。

《清实录》记载“闻各路报,博穆博果尔索伦之兵来战。恐伤我兵,逐还。兀鲁苏屯之博穆博果尔、索伦、俄尔吞、奇勒里、精奇里、兀赖布丁屯以东,兀木讷克、巴哈纳以西,黑龙江额尔图屯以东,阿里禅以西,两乌喇兵共六千,来袭正蓝旗后队。”[9]49这里提到兀鲁苏屯,一般说来就是乌鲁斯穆丹弯上的乌鲁斯屯。乌云达赉则认为,“乌里苏河口位于鄂尔多昆河与雅克萨之间的黑龙江左侧”,“在乌里苏河口附近,有因河得名的乌里苏屯。‘兀鲁苏屯之博穆博果尔’当为‘乌里苏屯之博穆博果尔’之误。”[10]笔者认为,不管是乌鲁斯穆丹弯上的乌鲁斯屯,还是乌里苏河口附近的乌里苏屯,都不影响我们对乌力斯哈拉与博穆博果尔有关的判断。

在《清实录》中,与黑龙江库尔喀部、兀鲁苏屯相关的信息有:天聪三年(1629)“库尔喀部落九人来朝。贡海豹皮。”[9]17天聪九年(1635)“又黑龙江贡貂者……吴鲁苏屯二人。此皆旧日往还之人。”[9]29崇德三年(1638)“上御崇政殿。黑龙江额驸巴尔达齐弟萨哈莲、户尔布尔屯费扬古、俄勒屯吴地堪、吴鲁苏屯莽古朱等五十一人,索伦部落博穆博果尔、透特等九人,虎尔哈部落克宜克勒氏达尔汉额附等十一人……朝见。赐宴。仍命七家各宴一次。”[9]44

如果说博穆博果尔属于库尔喀部,那么后来齐齐哈尔市梅里斯达斡尔族区卧牛吐达斡尔族镇乌力斯哈拉库尔堪莫昆达斡尔人则与博穆博果尔有关。卧牛吐达斡尔族镇东卧牛吐村就有许多乌力斯哈拉库尔堪莫昆的达斡尔人,他们都是一个家族。《达斡尔族村屯录》称:“卧牛吐是乌鲁苏哈拉的宗屯,始建于清崇德年间,由黑龙江北岸乌鲁苏穆丹城一带的南下的移民组成。”据同治三年(1864)《黑龙江通省舆图总册》记载“鄂诺克图屯,居人二百一十六户”,卧牛吐屯位于齐齐哈尔城稍西北约45华里嫩江右岸沿江一带。“卧牛吐”,达斡尔语为“ao nen ri te”,达斡尔语正称是“ao nu ru ti hong gu ri”,即有凹状的岗子,即有凹状地形之意。卧牛吐是乌力斯哈拉的宗屯,后来又衍生了李地房子、齐齐气仁岗、四间房。康熙二十九年(1690)后,满洲旗丁和水师火器营等汉八旗卒丁进入嫩江东岸各地,在齐齐哈尔一带开始设官田(或称官屯)。“据传西卧牛吐和齐齐仁岗一带划归官方占用。乌力斯哈拉的乌力斯莫昆进城从事侍卫公务的旗丁较多,有乾隆年间的都统阿兰保,跟随他披甲从征者也较多。后来该哈拉又开辟了五家子,分设西五家子、前五家子、敖宝屯牧场、霍多台牧场、五家地房子。又北上哈拉海一带草甸子附近,开辟了文升额参领名下的大小文固达、黑大户等。再后又有一支氏族东迁江东,开辟了哈洲、小哈洲、库木等地。”也就是说,在齐齐哈尔一带许多村屯,都有乌力斯哈拉达斡尔人。

东卧牛吐村的乌力斯哈拉库尔堪莫昆达斡尔人的来源,除了卜林所说的由黑龙江北岸乌鲁苏穆丹城一带的南下的移民组成之外,还有一种可能,即博穆博果尔库尔喀部的达斡尔人。《清实录》记载,崇德四年(1639)十一月、崇德五年(1640)三月,满洲先后征讨博穆博果尔索伦部落,博穆博果尔败退,且有人员被俘。崇德五年(1640)五月,处理被俘人员:“先是萨穆什喀、索海。往征索伦部落时。未降者三百三十七户。共男子四百八十一人。后闻其来降。上命理藩院参政尼堪。及每旗护军参领各一员。率每牛录护军各一人。携蟒缎素缎梭布。往迎之。谕日。尔等可令索伦来归之众。同我国外藩蒙古郭尔罗斯部落。于吴库马尔、格伦额勒苏、昂阿插喀地方。驻扎耕种。任其择便安居。其中有能约束众人。堪为首领者。即授为牛录章京。分编牛录。尔等将携去缎布,以次给赏之。于是尼堪等。各遵谕给赏。分编为八牛录。乃还。”这部分人被流放到嫩江流域齐齐哈尔附近的昂阿插喀(即今昂昂溪)、格伦额勒苏(即今胜合村)、吴库马尔(即今齐齐哈尔市龙沙区大五福码村)。这八个牛录是索伦初建牛录,他们是达斡尔族第一批迁居嫩江流域的定居者。在这第一批迁居嫩江流域的人群中就有博穆博果尔的家族,有乌力斯哈拉人。顺治六年(1649),设置了索伦总管(亦称齐齐哈尔总管)。康熙六年(1667),把总管衙门置于齐齐哈尔屯。那么,很有可能把这8个牛录的全部或一部分迁到齐齐哈尔屯一带,这部分达斡尔人在嫩江西北定居下来。这里不排除有乌力斯哈拉的人,也不排除有乌力斯哈拉库尔堪莫昆达斡尔人。

进一步探讨的博穆博果尔族属,则需要考察索伦部。最初,“索伦”是满洲对黑龙江流域达斡尔、鄂温克、鄂伦春等诸民族的统称。称博穆博果尔为索伦部,崇德二年(1637)“黑龙江索伦部落博木博果尔率八人来朝,贡马匹貂皮”[9]36。不仅称博穆博果尔为索伦部头领,也称巴尔达齐为索伦部头领,《清实录》载:天聪八年(1634)“可令索伦部落来朝头目巴尔达齐,速还国”[9]23。

据《清实录》《盛京通志》等文献记载,黑龙江北岸有雅克萨、阿撒津、铎陈、多金、乌鲁斯穆丹、兀库尔、拉夫凯、托尔加等城堡,一般认为这些城堡是达斡尔人建的。[11]博穆博果尔就在雅克萨等城堡附近活动,是黑龙江中游的首领。我们不能绝对地说这个地域里的居民都是达斡尔人,应该还有鄂温克等民族,但主体民族应该是达斡尔人,博穆博果尔也应该是达斡尔人。

康熙六年(1667),清政府普查达斡尔人口,《清实录》载“理藩院题,查打虎儿有一千一百余口,未编佐领,应照例酌量编为十一佐领,设头目管辖,从之。”[9]74康熙年间认定了达斡尔,称“打虎儿”,与整个索伦部落有所区别,但也并非鲜明区分开来。对索伦的称呼,即便黑龙江流域诸民族迁徙到嫩江流域的一定时间内,这个称呼也没有改变。顺治六年(1649),设置了索伦总管(亦称齐齐哈尔总管)。康熙六年(1667),把总管衙门置于齐齐哈尔屯。在康熙二十四年(1685)以前,齐齐哈尔屯在清廷文献中一直被称为索伦、索伦村、索伦边村。索伦总管(亦称齐齐哈尔总管)管理达斡尔、鄂温克等民族事务,历任总管基本都是达斡尔人。乾隆二十年(1755),清政府调达斡尔、鄂温克人西征,到达伊犁后组成索伦营。这部分达斡尔人“一度被认为是‘索伦族’的达斡尔人,要求恢复他们的固有族称。1954年3月,他们的要求获得了前政务院的批准”⑥,这才把族称改了过来。《苏联大百科全书》第十三卷说“在十七世纪,当俄罗斯人出现于黑龙江中游之际,他们(达斡尔人)为最大的居统治地位的部族。”[12]因此说,把黑龙江中游索伦部不加分析地划为鄂温克人的处理办法是靠不住的。

三、卜奎的族属与“乌力斯哈拉”的跨族群迁移

达斡尔人、鄂温克人从黑龙江流域迁徙到嫩江流域之后,都存在以乌力斯哈拉为氏族组织形式的现象。其原因要通过辨析清代中期的民族迁移与边疆治理政策来考察。

索伦总管卜奎说:“索伦初建牛录时,我父补放管理(之官)。我父携家中诸弟四人至索伦地方,管理(索伦牛录)十四年后去世。续以我长兄呼尔和郭勒(Hurhegol)承袭达尔汉,顶补我父遗缺,管理本索伦达呼尔六年后去世。我父所得敕书送交蒙古部,续以我次兄布雷(Burei)才优,补放副管,管理索伦达呼尔四年,因根特木(Gentemur)尔脱逃获罪革职,卜奎我接任管理。”那么,很有可能卜奎的父亲就是八个牛录之一的牛录章京。卜奎的父亲一家人有可能也是被俘人员。这样说来,卜奎与乌力斯哈拉有关也就顺理成章。

由于1643年沙俄入侵黑龙江流域,顺治六年(1649)清朝开始把部分达斡尔人内迁至嫩江流域。“顺治六年,以巴尔达齐自井奇里乌喇。率兄弟来归。授为三等阿思哈尼哈番。”[9]67为加强管理,清朝建立索伦总管府(亦称齐齐哈尔总管)。于是,卜奎父兄及其本人当了索伦总管。后来,索伦总管府迁到齐齐哈村。这八个牛录人口很有可能迁到了当今齐齐哈尔梅里斯地区。由此说来,这八个牛录就是今天的梅里斯地区达斡尔人。

上文提到,卜奎其兄布雷因根特木尔脱逃获罪革职,接任索伦总管。根特木尔脱逃是康熙六年(1667)[13]434,因此,卜奎接任索伦总管也是此年。而康熙六年(1667),总管衙门置于齐齐哈尔屯,[14]75把齐齐哈屯称作索伦、索伦村或索伦边村。[15]那么,卜奎应该在齐齐哈尔屯附近居住。康熙十三年(1674),从吉林移至水师到黑龙江,设齐齐哈尔等处水手60名。[16]驻扎地点应在齐齐哈屯附近的五家子屯(亦称隋宫、崔家官屯)。《达古尔蒙古嫩流志》称“分南、北、西三屯,沿江坐落,及隋宫地房子,共四大屯,为吴力斯氏占居之屯。”[13]691在康熙年雅克萨战役前后,这里安置了一部分水师旗丁设过官屯,当时汉八旗姓崔者居多,以崔姓借称崔家官屯,后人简称崔官屯。康熙二十二年(1683),卜奎带领水军抓到罗刹4人。卜奎被称作达斡尔提督或镇守达斡尔提督。卜奎既然管理水军,他很有可能在崔家官屯居住。而崔官屯亦称五家子,与乌力斯哈拉的达斡尔人有关,开始只有五户人家,是乌力斯哈拉的达斡尔人世居地。那么,这个乌力斯哈拉家族,与卜奎这个乌力斯哈拉也许就是一个家族。康熙二十三年(1684),兴修自茂兴至瑷珲的驿站,选卜奎地房子设驿一处,称卜奎站。[14]130说明这个时期,卜奎家族依然在齐齐哈尔屯附近居住,或者说在崔官屯亦称五家子居住。同年,卜奎任黑龙江副都统衔,负责管理黑龙江驻防八旗内达斡尔官兵。康熙三十年(1691),在卜奎站附近建齐齐哈尔城,黑龙江将军萨布素进京请敕时,“奏喀尔喀、巴尔虎等肇事时索伦、达斡尔情形及应行筑城缘由。奉旨:‘著不误农时,乘闲筑城’,钦此。钦遵”[17]。建城后,齐齐哈尔水师移至船套子。同年底,卜奎因病请求原品休致。[18]

康熙三十年(1691),设布特哈满洲总管一员。因此,布特哈总管于康熙三十年设立。康熙三十八年(1699)(一说康熙四十一年),黑龙江将军移驻齐齐哈尔城,总管府迁移至今内蒙古自治区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的宜卧奇屯(今尼尔基镇附近),亦称布特哈总管。[14]104乾隆六年(1741),黑龙江将军博迪的一份奏折称:“布特哈正红旗索伦佐领乌察喇勒图呈开,乌察喇勒图我的曾祖父德里布,原为黑龙江处人”,说明卜奎的后人已到布特哈地区。而这里乌力斯哈拉有鄂温克人,有资料显示:“乌力斯哈拉(位于讷莫尔河上游,乌力斯哈拉原属鄂温克族)托木沁屯、米勒特格尔屯、霍依热格日屯。”[7]205如果有些乌力斯哈拉鄂温克人认为自己是卜奎的后人,那么说明卜奎的后人改为鄂温克了。

康熙六年(1667)清政府普查达斡尔人口,称达斡尔为“打虎儿”[9]74,与整个索伦部落其他民族才有所区别。这就说明,清政府一直把卜奎及其父兄的民族按照索伦民族看待的,并没有区分是哪个民族。后来,清政府配备总管时,才有索伦与达斡尔的说法。那么有可能从那时之后,卜奎的后人把自己的民族确定为鄂温克人。于是,今日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境内鄂温克人就有了乌力斯哈拉。

那么,卜奎到底是哪个民族?这还有进一步分析卜奎的自述材料:“我父德勒布(Derebu)初为蒙古郭尔罗斯和卓尔台吉之人。太宗皇帝初征萨哈连乌拉,在萨穆什喀(Samsika)等军中引路一次、在敖罗色辰巴图鲁(Olosecen Baturu)等军中引路一次,共计在军中引路两次。再,追赶叶雷(Yelei)时引路、抓获叶雷等事皆竭尽效力。皇帝封我父为达尔汉,颁给敕书。”太宗皇帝初征萨哈连乌拉,卜奎之父德勒布做向导,说明卜奎之父德勒布早年居住黑龙江流域,对此地很熟悉。不过,卜奎之父德勒布并不属于萨哈连部落;追叶雷,也说明卜奎之父德勒布不是叶雷部落的人;让卜奎次兄布雷(Burei)追逃根特木(Gentemur),也说明卜奎家族不是根特木部落之人。那么他最有可能就是博穆博果尔部落之人。既然也称为乌力斯哈拉,那就是早年在乌力斯穆丹流域居住。这样让他去管理博穆博果尔部落的俘虏组成的八个牛录,也就顺理成章。

四、达斡尔族、鄂温克族“乌力斯哈拉”的互渗与交融

不同群体加入不同民族,这是很常见现象。达斡尔族与鄂温克族一些哈拉之间有不能通婚的禁忌。在达斡尔族社会历史调查中列举了其中几种情况:“达斡尔族的沃热哈拉不能与鄂温克族的沃热哈拉通婚。这种禁婚可能是因为在人们的观念中,他们是属于同一个哈拉的。”“达斡尔族郭贝勒哈拉与鄂温克族的杜拉尔哈拉间不能通婚。”“鄂温克族的那克塔哈拉不能与达斡尔族的敖拉哈拉通婚。”[4]191“鄂温克人的白格勒莫昆属敖拉哈拉,达斡尔族敖拉哈拉的人不能与鄂温克族白格勒莫昆的人通婚。有的不同哈拉间也不准通婚。19世纪末,海拉尔南屯郭贝勒哈拉满那莫昆的福康娶鄂温克族杜拉尔哈拉的女子南肯为妻,受到社会舆论的反对,理由是郭贝勒和杜拉尔两个哈拉属于不能通婚的范围。”[4]227这就说明他们属于共同的族群,只是加入了不同的民族。

其实不仅达斡尔、鄂温克有这种民族互渗现象,就是与周边其他民族也有此现象。史学家陈述在总结了达斡尔族21个姓氏之后说:“用钱大昕、柯绍志和魏源的元史氏族表,以及索伦姓氏、蒙古姓氏、满洲姓氏、连同金史氏族表对勘的结果,敖拉、多拉尔和索伦同;多拉尔和鄂伦春同;鄂济和满族同;莫尔哲将和索伦、满族同;斡勒多拉儿同金源旧姓、胡尔拉特和巴尔虎同;札拉儿乌力斯和蒙古同。此外是和别族不同的。同于别族的姓氏,果是谁附于谁或两者同名,这个不烦细究。不同别族的也不意味着没有别族渗入的成分,但氏族仍不失为观测来源的一个方面。……这个事实,代表着部落氏族间的流动性。”⑥也就是说,“民族互渗”是普遍现象。

那么,如何认识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共有的“乌力斯哈拉”现象?进一步说,如何认识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把博穆博果尔、卜奎作为各自民族人物的现象?笔者认为,这属于民族认同。既然当下存在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共有的“乌力斯哈拉”现象,并且各自把博穆博果尔、卜奎作为本民族人物,那就尊重这种选择。因为这也能够得到较好的解释,笔者虽然支持博穆博果尔是达斡尔人的观点,但也认同博穆博果尔是17世纪初黑龙江中游诸民族的首领,因此这些民族把其作为本民族的英雄人物也未尝不可。对于卜奎,虽然有鄂温克乌力斯哈拉人认为卜奎是其祖上人物,那么也并不影响达斡尔人的民族认同,因为卜奎也是乌力斯哈拉,因此达斡尔乌力斯哈拉人认同卜奎也是可以的。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最晚至17世纪已经开始了密切交流,由此产生了“塔拉立”(表亲)民族的赞誉。已经成为互相融合、密不可分的兄弟民族。因此说,对于博穆博果尔、卜奎的族属问题,可以放下争论,作为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共同认同的民族人物来对待。再进一步说,博穆博果尔和卜奎的优秀业绩也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

作为达斡尔族和鄂温克族共同认同的民族人物,博穆博果尔和卜奎是中华民族交往交流交融史的生动实例。这充分说明各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程度不断加深,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多元一体格局。由此可见,中华民族多元一体交融汇聚的历史,是由一个个具体的事实组成的。回顾各民族间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对于理解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理念具有重要意义。

注释:

①阿勒坦噶塔:《达斡尔蒙古考》,孟志东编著:《中国达斡尔族古籍汇要》,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07年版;池尻登:《达斡尔族》,《达斡尔资料集》编辑委员会、全国少数民族古籍整理研究室编:《达斡尔资料集》(第二集),民族出版社1998年版;傅乐焕:《辽史丛考》,中华书局1984年版;刘金明:《论达斡尔族部落首领博穆博果尔》,《黑龙江民族丛刊》1989年第2期;古清尧:《谈博穆博果尔其人与清军对索伦部的征讨》,《民族研究》1994年第6期;满都尔图:《博穆博果尔与巴尔达齐》,《满都尔图民族学文集》,民族出版社2006年版。

②哈赫尔:《博穆博果尔其人及其族属》,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研究会编:《鄂温克研究资料集》(第一集),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12版;景爱:《谈博穆博果尔的族属问题》,《东北史地》2016年第1期;吴守贵:《鄂温克族社会历史》,民族出版社2008年版;《鄂温克族简史》编写组:《鄂温克族简史》,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3年版。

③吴维荣:《齐齐哈尔史称初探——兼析卜奎一语的含意》,《齐齐哈尔社会科学》1985年第2期;谭彦翘:《卜奎试解》,《北方文物》2006年第1期;杨优臣:《“齐齐哈尔”和“卜奎”释义》,杨优臣主编:《齐齐哈尔建城史研究论集——纪念建城320周年》,民族出版社2011年版;吴雪娟:《达斡尔首领卜魁考述》,《黑龙江民族丛刊》2005年第4期。

④金鑫:《清初卜魁族属姓氏考》,《历史档案》2012年第1期;武力斯·沙驼:《追忆往事》,乌热尔图编著《述说鄂温克》,远方出版社1995年版;何秀枝:《木头城——卜奎》,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研究会编:《鄂温克研究资料集》(第一集),内蒙古文化出版社2012年版;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研究会、黑龙江省鄂温克族研究会编:《鄂温克地名考》,民族出版社2007年版。

⑤夏家骏、孟宪振:《“卜魁”考释》,《历史档案》1983年第4期;孔秀仁:《达斡尔族内迁与齐齐哈尔、卜魁源流考》,《黑龙江民族丛刊》1987年第2期。

⑥林耀华、王辅仁、阿勇绰克图:《达呼尔族氏族、亲属和风俗习惯的调查报告》,中央民族学院研究部编:《中国民族问题研究集刊》第一辑,内部资料,1955年,第64、65页。

⑦卜古勒·卜林:《齐齐哈尔地区达斡尔族村屯源流浅析》,齐齐哈尔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莫力达瓦达斡尔族自治旗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编:《达斡尔族村屯录》,内部资料,1993年,第192、193页。

⑧齐齐哈尔市达斡尔族学会、黑龙江省达斡尔族研究会编:《吴维荣文集》,内部资料,2007年,第88页。

⑨满都尔图:《略论达斡尔族的氏族制度》,《社会科学战线》1985年第2期。吴维荣:《达斡尔人哈拉·莫昆的探讨》,齐齐哈尔市达斡尔族学会、黑龙江省达斡尔族研究会编:《吴维荣文集》,内部资料,2007年,第8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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