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汉多重状语共现语序的认知对比研究

2022-03-22 21:46谌孙福
今古文创 2022年12期
关键词:英汉对比图形

【摘要】本文以图形—背景分离原则和象似性原则为理论依据,对英汉语句子中多重状语共现语序进行对比,深刻挖掘英汉状语语序的异同点,以求促进英汉状语使用规范化。英汉多重状语共现时的排列顺序存在总体规律:即英语状语常放在谓语之后,而汉语状语一般位于谓词之前。但每一类具有不同语义角色的状语在句中的位置各不相同。本文认为,图形—背景分离原则制约英语多重状语的共现语序,而汉语多重状语的共现语序受象似性原则的影响。

【关键词】多重状语;共现语序;英汉对比;图形—背景分离原则;象似性原则

【中图分类号】H31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8264(2022)12-0105-03

一、引言

多重状语共现(Multiple occurrence of adverbials)指的是一个句子中同时出现两个及以上的状语[1],在英汉语中均有所体现。之前关于状语的研究涵盖了状语的界定与分类[2]、单一状语的语序[3][4]、类型学视域下不同语言间状语语序的对比[5][6]以及状语语序习得[7][8],鲜少探讨状语语序背后的认知动因和多重状语共现现象。英汉状语种类繁多,且每一类都有其独特含义与功能。由于语义角色、句法结构、语用功能对状语语序存在一定的制约,多重状语共现语序并非是任意的,而是有一定规律可循。

鉴于此,本文选取包含多重状语的英汉语句子各两句(中英文语料均来自近现代较为权威的英汉语语法巨著),对其中的状语共现进行解释,并试图挖掘背后隐藏的认知理据。

二、理论背景及相关研究

(一)图形—背景分离原则

从认知语言学的视角出发,可利用凸显观及其指导下的图形—背景分离原则来解释多重状语共现语序。Ungerer & Schmidt[9]认为,客观实体(包括事件和抽象事物)有意无意引起认知主体注意的某一部分在语言表征的过程中,凭借其自身的凸显度会占据十分重要的位置。以此为基础,“图形—背景分离原则”(Figure Ground Segregation)指出,人类感知某一具体事物时,借助其内在或外在特性凸显出来的部分被称作“图形”(figure),未得到凸显而淡化成“图形”映衬物的部分被视作“背景”(ground)。

“图形—背景分离原则”最初应用于句子主语选用和方位介词(位置关系)的认知阐释,如“The book is on the table”和 “The table is under the book”之间的认知差异。第一句中的“书”因为体积小(相比于面积更大的桌子,其“有界性”特征更明显)、轮廓分明等特性,使得认知主体观察时将注意力都集中在书上,桌子就成了背景。与第二句相比,第一句的表达显得更为自然。第二句中的“桌子”之所以得到突显并成为“图形”,可能是在某种语境下产生的特殊表达,前文语境可能是某人正在询问桌子的位置。值得注意的是,上述两例中,被凸显的部分成了句子的主语,说明“图形—背景分离原则”制约句中主语的选择。

(二)象似性原则

汉语多重状语共现语序遵循象似性原则(The principle of iconicity),即句法结构与句子意义之间存在紧密联系。象似性原则衍生于符号学领域提出的“象似符”概念,后又拓展到认知语言学领域,成为该学派否认传统语言学形式—意义“任意观”的有力工具[10]。

在此之前,王寅[11]将范围进一步缩小,将语言符号的象似性定义为:语言符号在音、形或结构上与其所指之间存在映照性相似的现象,并将语言符号象似性大致分为距离象似性、数量象似性、顺序象似性和标记象似性。Givón[12]认为,距离象似性指的是功能上、概念上以及认知上距离近的语言符号,形式上距离也近。中心名词前多重定语的共现语序很好地体现了距离象似性。Givón[12]还指出顺序象似性可理解为,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叙述的顺序对应所描述的顺序。汉语叙述时间按从大到小的顺序,英语则截然相反。这反映出人类认知活动中的思维顺序与短语或句子语序的象似性。

三、英语多重状语共现语序的认知解释

(1)President Nixon came ①to China ②by a special plane ③for a state visit ④at the invitation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 ⑤in 1972.

(2)When the efficiency of one of the motors supplied to us in March was tested ①with professional apparatus ②in one of our laboratories ③on three occasions ④last month, it was found to be 20% less than indicated.

上述兩句英文语料选自《英语语法难题新探(句法篇)》[13]。两句话中多重状语共现语序分别为句(1):地点状语 “to China”(到中国)、方式状语 “by a special plane” (乘坐专机)、目的状语 “for a state visit”(为了国事访问)、原因状语 “at the invitation of the Chinese government”(由于受到中国政府邀请)和时间状语 “in 1972”。句(2):方式状语 “with professional apparatus”(用机器)、地点状语“in one of our laboratories”(在我们的一个实验室里)、频度状语“on three occasions”(三次)和时间状语 “last month” (上个月)。

英语句子中的多重状语之所以呈现出这种排列方式,与认知主体根据句中客观事物的属性特征给予其关注度不同有关。下面对文中选取的两句英语多重状语句进行分析。

句(1)中目的状语、原因状语和时间状语位置相对靠后这一现象不难理解。结合认知凸显观,可知客观事物利用自身的可视性和动态性引起认知主体的注意,从而得以凸显。时间状语 “in 1972”仅交代了某一具体时间。相比句中其他状语,其动态性最弱,因而成为整句话的“背景”,位于句末。目的状语和原因状语虽都由介词短语充当,但均可还原成动词短语。二者都是具有动态性的状语,而句中目的状语先于原因状语主要是因为前者的可视性更强。目的状语和原因状语包含了“进行国事访问”和“受到中国政府邀请”这两个动作。“受到邀请”这一动作更为抽象,且更倾向于是一种状态,即“受到邀请”这种结果或状态。而“进行国事访问”这一动作更清晰具体,认知主体看到这一介词短语时,脑海中往往浮现出“国家领导人赴他国参加重要会议、发表重要讲话以及会见该国元首”这样的画面,大大增强了目的状语的可视性和动态性。地点状语位于其他状语之前,主要是因为“到中国”是本句的信息焦点,凸显化程度最高,其余所有信息都围绕地点状语展开,成为地点状语的“背景”。

句(2)中的多重状语根据可视化程度可分为两类,即方式状语和地点状语为一类,频度状语和时间状语为一类。方式状语往往涉及某一具体工具,地点状语则指明某事发生的具体场所,二者可视化程度高。相反,频度状语和时间状语看不见摸不着,高度抽象,可视化程度低。由此可见,方式状语和地点状语更容易被凸显,因此位于频度状语和时间状语之前。

关于句中频度状语和时间状语的先后顺序问题,可以结合二者的内在性质进行分析。时间状语通常指的是某一段时间,如果不加以限制,往往会一直延续下去。因此,时间状语具有无界性(unboundedness)。频度状语跟某事发生的频率有关。如果把时间状语看作是一条往两端无限延伸的直线,那么频度状语就是直线上无数个小点或很小的区间。相对而言,频度状语所代表的小点更容易成为“图形”,而时间状语所代表的直线成了“背景”。鉴于此,频度状语位于时间状语之前。句中方式状语位于地点状语之前可解释为“先以某种方式/拿上某种工具,再去做某事”,语义上符合逻辑。另外,方式状语 “with professional apparatus” 动态性强于地点状语。句中的方式状语“用专业器械”实际上暗含一系列动作,如“取器械——将器械带到指定地点——使用器械”,但地点状语只提到了具体的处所,动态性弱,不易凸显,成了方式状语的“背景”。

四、汉语多重状语共现语序的认知解释

(1)①有一次,曾刚 ②在队务会议上 ③与周主任 ④针锋相对地争论起来。

(2)她 ①兴奋地 ②从哥哥手里 ③很快地抢过那封信来。

上述两句中文语料选自《实用现代汉语语法》[1]。两句话中多重状语共现语序分别为句(1):时间状语“有一次”、地点状语“在队务会议上”、伴随状语“与周主任”和描述动作的状语“针锋相对地”。句(2):描述动作者的状语“兴奋地”、表示方向的状语“从哥哥手里”以及描述动作的状语“很快地”。汉语状语与英语状语的分类有所不同,此处只对句中出现的两类描写性状语进行说明。描写动作者的状语指动作者发出动作时的神情、生理活动或心理活动,而描写动作的状语则勾勒出动作的具体方式[1]。

下面对两句汉语多重状语句进行分析。句(1)中多重状语共现现象主要遵循顺序象似性原則。时间状语位于句首,交代了整个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背景。后面出现的一系列状语都包含动作性语义成分,且这些动作存在先后之分,形成一条时间链。

整句话内含的时间顺序为:动作主体前往会议室→参加队务会议→在开会途中→确定争吵对象为周主任→与周主任争吵。戴浩一[14]在探索汉语语序问题时提出时间顺序,即两个句法单位的相对次序取决于它们所表示的概念领域内状态的时间顺序。因此,句(1)中多重状语呈现出的排列方式体现了汉语语序和时序之间的对应。值得注意的是,句中时间状语“有一次”的位置不仅限于句首,还可出现在句中首位,即“曾刚有一次……”该时间状语出现在句首还是位于主语和谓词之间,收到诸多因素制约,如:语义管辖原则(位于句首时修饰整个句子,位于句中首位则主要修饰限制主语的动作)、信息焦点原则(将时间状语从句中首位易位到句首,使时间信息成为全句焦点)和话题补充原则等[4]。

句(2)中两个描写性状语的语序遵循距离象似性原则。描写动作者的状语“兴奋地”交代了主语的相关信息,即情绪状态。该状语在语义上与主语“她”更接近。相反,描写动作的状语“很快地”修饰“抢”这一具体动作,在语义和功能上与后面的“动宾短语”更近。表示对象的状语“从哥哥手里”位于主语之后,描述动作的状语之前,也是遵循顺序象似性的结果。“抢信”这一动作自然涉及动作的初始状态和最终状态,其顺序关系可表示为:哥哥手里拿着一封信→她接近哥哥并从他手上抢信→信抢过来了。因此,该状语的位置与逻辑顺序中相关信息所处的位置一致。

五、结语

英汉语之间存在诸多差异,多重状语共现语序的异同便是二者在句法结构上存在差异的体现。文章通过对包含英汉多重状语的句子进行分析,发现英汉多重状语共现语序差异背后存在着一定的认知理据。这主要表现为:英语多重状语共现从认知凸显观出发,利用图形-背景分离原则,突出多重状语的核心成分,并使其位于句中相对靠前的位置;汉语多重状语共现则强调语言符号形式与意义之间的相似性,遵循象似性原则,以此确定多重状语在句中的分布情况。然而,本研究关于多重状语共现语序的分析未将语用因素纳入考虑范围内,存在一定局限性,有待完善。

参考文献:

[1]刘月华,潘娱,故韡.实用现代汉语语法(第三版)[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9.

[2]李杰.汉语状语的界定和范围[J].汉语学习,2009,(2):38-43.

[3]潘国英.方式状语连用的语序[J].汉语学习,2011,(5):49-57.

[4]王琳.单项时间状语的语序问题及其易位分析[J].西南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8(3):128-130.

[5]范青钏.汉越状语语序比较分析[J].云南师范大学学报(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版),2007,5(6):79-85.

[6]阮氏明庄,魏金光.越南语与汉语状语语序对比分析[J].辽宁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14(3):27-29.

[7]高永安,张恰.西班牙语背景学生习得汉语单项状语的偏误特点[J].中州大学学报,2018,35(1):89-94.

[8]杨建.老挝预科留学生汉语状语语序偏误分析[J].海外华文教育,2018,(2):51-58.

[9]Ungerer, F. & H. Schmid. An Introduction to Cognitive Linguistics[M].London: Pearson Education Limited,2006.

[10]李福印.认知语言学概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11]王寅.论语言符号象似性[J].外语与外语教学, 1999,(5):4-8.

[12]Givón, T. Iconicity, Isomorphism and Non-arbitrary Coding in Syntax [A]. In J. Haiman (ed.). Iconicity in Syntax [C]. Amsterdam: John Benjamins Publishing Company, 1985.

[13]张友鑫.英语语法难题新探(句法篇)[M].武汉:中国地质大学出版社,1995.

[14]戴浩一.时间顺序和汉语的语序[J].国外语言学, 1988,(1):10-20.

作者简介:

谌孙福,男,汉族,湖南怀化人,湖南师范大學英语语言文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认知语言学、实验语音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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