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视角的高校专利转移经验总结

2022-04-18 09:49翟佩佩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2年3期
关键词:邮电大学林业大学中介机构

王 晓,王 健,翟佩佩

(九江学院,江西 九江 322005)

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的保障就是要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科技成果转化的前提就是要高校转让或许可专利给企业。但我国高校专利转化率都偏低,这也表明了高校专利转移量不够高。长期以来,专利转移量排名前三的高校几乎都被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等名校轮流垄断,但自从2012年开始,专利转移量的垄断位置就发生了变化。2012年—2014年的专利转移量榜首位置分别是武汉大学、东南大学、西北工业大学等部属院校,2016年—2019年的榜首位置分别是南京邮电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浙江工业大学等地方高校[1],而且浙江工业大学还蝉联了2020年的榜首位置,把传统名校远远抛在后面。很显然,高校专利转移已经进入“快车道”,高校专利转移的“黑马”也越来越多,但专利转移快速增长是否意味着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也在加快呢?因此,有必要对这些专利转移成绩斐然的高校进行全面分析,提炼出能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专利转移经验。

1 数据来源与研究方法

以IncoPAT和大为专利检索分析工具作为数据源,在2021年1月底到2月初收集了2011年—2020年我国高校发明专利转移的数据。为了保证专利转移数据的准确性,笔者对高校专利发生多次转让和多次许可的情况进行了严格区分,即高校转让给企业的专利如果再次发生转让,则不计入高校专利转让数量,而对高校专利的多次许可情况也计入专利转移数量。

为了对高校专利转移进行经验总结,我们对专利受让人、被许可让人、专利发明人、专利失效等信息进行全面分析,从而提炼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专利转移经验。

2 高校专利转移的整体分析

截至2021年2月10日,我国高校共转移专利数量高达71 350件,总的专利申请量为1 277 822件,总的专利转移率为5.58%。2011年—2020年我国高校专利转移量持续增长,专利转移数量及增长态势见图1。从增长趋势来看,2011年—2012年、2013年—2015年、2017年—2018年等3个阶段增长平稳,而2012年—2013年、2015年—2017年、2018年—2020年等3个阶段增长快速,年均增长率分别为28%、40%和50%。其中,2013年、2016年和2019年是较为突出的3年,正是这3年,高校专利转移量有了大的跳跃。

图1 我国高校2011年—2020年的专利转移数量及趋势

不仅如此,高校专利转移数量的“领头羊”位置也随之发生了变化(见图2),从图2中圆的大小可以看到,浙江大学和清华大学分别在2011年和2015年排名第一,而2012年—2014年的第一名则分别是武汉大学、东南大学和西北工业大学,但优势并不明显;2016年—2019年的第一名分别为南京邮电大学、江南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和浙江工业大学,2020年则是浙江工业大学蝉联,其中南京邮电大学、南京林业大学和浙江工业大学优势明显。因此,基于专利转移数量较为突出的原因,笔者对2013年、2016年、2018年、2019年的专利转移数量第一名高校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的专利转移经验。

图2 2011年—2020年9所高校的专利转移量对比

3 专利转移的突出年份及高校分析

3.1 2013年—2014年东南大学向江苏南通海安市共转让了317件专利

2013年的专利转移量第一名是东南大学,达到了242件,第二名是175件的清华大学,第三名是159件的浙江大学;2014年的第一名是188件的西北工业大学,第二名是173件的东南大学,第三名是123件的上海大学。东南大学尽管在2014年不是第一名,但2014年专利转移量为173件,两年的专利转移量达到了415件,数量惊人,实属一匹“黑马”。

能让东南大学在两年时间内转让如此之多的专利,完全归功于南通海安市,因为该市在两年内受让了东南大学317件专利[2]。317件专利中,共有54名主发明人,主发明人转让数量最多的高达81件,最少转让量为1件,平均每人转让近6件专利。目前,这317件专利中,158件专利处于维持状态,而159件专利则已经失效。

对专利受让人进行分析,发现东南大学是将317件专利转让给了海安市80余家实体企业及2家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其中,中介机构总共受让了29件专利(海安苏师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17件,海安常大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12件);实体企业受让了288件专利,每家企业平均受让了3.5件专利,甚至有一些实体企业的专利受让数量超过了两位数,如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和江苏信拓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都受让了20件专利。尽管有80多家企业受让了东南大学的专利,但目前只有一半的专利处于维持状态,还有一半的专利未缴年费失效,如南通华新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南通众润混凝土有限公司、海安县申菱电器制造有限公司、江苏海建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专利失效量分别为20件、16件、14件和13件。

3.2 2016年南京邮电大学许可了644件专利给江苏南邮物联网科技园有限公司

2015年是比较正常的一年,清华大学以176件专利转移量重回榜首,上海交通大学则以98件位居第三。但2016年则是风云突变的一年,南京邮电大学以676件的专利转移量当仁不让地坐稳第一名的位置,而排名第二和第三的上海交通大学和清华大学分别只有191件和134件。为什么南京邮电大学能有如此之高的专利转移量呢?主要原因是南京邮电大学通过许可方式转移了645件专利。

那么,什么样的企业具有如此之大的受让能力呢?统计发现,南京邮电大学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了644件专利给江苏南邮物联网科技园有限公司。这644件专利涉及主发明人174人,主发明人转让数量最多的高达124件,最少的只有1件,平均每人3.74件。但是,令人不解的是,这644件专利于2018年1月就解除了许可关系,而当初许可备案日期为2016年11月,也就是说专利许可年限不到一年半时间。另外,还值得细究的是,这644件专利在解除许可后,有271件专利随后也未缴年费而失效。373件有效的专利中,有112件专利发生了专利转让,还有260件专利未发生转让或许可。

总体上可以这么认为,南京邮电大学许可644件专利给江苏南邮物联网科技园有限公司,是通过关联企业完成了一次大规模的专利转移。而且,科技园只是管理类企业,不具备转化这些专利技术的条件;也不是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不具备二次转移的能力。因此,南京邮电大学许可如此之多的专利只是为了暂时业绩,而且这样的专利转移只能算是内部转移。

3.3 2018年南京林业大学许可了316件专利给180家实体企业

2017年也算比较正常的一年,虽然江南大学以200件专利排名首位,但与第二名江苏大学的186件和第三名上海交通大学的162件相差不是太多;而且江南大学自2012年开始就始终排在专利转移量的前十位,这次能跃居第一的位置也是持续努力的结果。虽然2018年较2017年有略微增长,但南京林业大学的专利转移量却高达414件,而第二名、第三名的江苏科技大学和上海交通大学分别只有159件和152件。

事实上,在2018年之前,南京林业大学专利转移绩效一般,但在2018年却格外抢眼,这是因为在这一年许可了316件专利,许可数量足以超越其他高校。那么,南京林业大学是否也将这些专利许可了关联企业呢?分析发现,南京林业大学与南京邮电大学在许可方式上采取了普通许可方式,但南京林业大学的被许可方却非关联企业,而是众多林业类企业。不仅被许可人都是林业类企业,而且大部分专利都同时许可了两家和三家企业,这些专利数量分别为146件和134件,甚至有3件专利同时许可了6家企业,而只许可了一家企业的专利数量为24件。

南京林业大学通过同时许可给多家企业的方式完成了316件专利的普通许可,被许可企业数量也高达180家。被许可数量最多的企业是北京华美万橡科技有限公司,被许可数量为42件,被许可数量超过10件的企业多达21家;而且企业来自除江苏之外的不同省区市,包括北京、福建、重庆、安徽、甘肃、宁夏、湖南、山东等。这么多不同地域的实体企业参与了南京林业大学的专利许可,足以说明南京林业大学的专利市场价值。从专利失效的情况来看,316件发生许可的专利中,只有18件是未缴年费失效的。正是南京林业大学的这种普通许可方式受到了市场欢迎,2019年又有261件专利通过这种方式实现了专利转移,而且参与许可的企业数量高达202家,许可次数为1次~5次的专利数量分别为36件、108件、104件、10件和3件,261件专利中只有1件专利失效。

3.4 2019年—2020年浙江工业大学转让的1 096件专利中83%是通过中介机构完成的

南京林业大学在2018年的普通许可让大量实体企业趋之若鹜,但2019年和2020年专利转移量的霸主地位却变成了浙江工业大学,该校以526件和565件的大数值蝉联2019年—2020年专利转移量第一名,成为地方院校专利转移的佼佼者。浙江工业大学是凭借什么“法宝”脱颖而出呢?截至目前,浙江工业大学共转移专利1 517件,其中转让专利1 349件,许可183件,许可并转让专利17件。很明显,专利转让是其蝉联的主要方式,那么这些专利转让给了什么企业呢?

分析发现,两年时间能转让如此之多的专利,是因为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3]。其中广东高航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受让了347件专利,浙江品创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受让了152件专利,浙江启博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也受让了148件专利,3家中介机构总共受让647件专利,即60%以上的专利都是这3家中介机构来完成的。另外,还有菏泽建数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州优研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郎溪品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湖州菱创科技有限公司、湖州度信科技有限公司等公司几乎都是中介机构,这些组织共受让了127件专利。总之,浙江工业大学直接转让给实体企业的数量是185件,而剩余的911件专利几乎都是通过中介机构完成的,也就是说83%的专利都是通过中介机构实现了专利转让,由此可见中介机构的转移能力之强大。

4 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的专利转移经验总结

近些年来,我国高校不遗余力地促进专利转移来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地方高校逐渐超越部属高校成为专利转移的主要角色,高校科研人员参与专利转移的人数大幅增加,知识产权中介机构持续助力,专利转移量在最近几年快速增长,这些现象表明高校专利转移呈现良好的局面。但是,加快专利转移数量并不意味着科技成果转化就能加快,因为还有很多专利并没有转移到实体企业,即使转移到了实体企业也有大量专利失效。因此,专利转移并不等于科技成果转化,要想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就要保证专利快速转移给实体企业的同时,并对其进行充分的技术支持,保证专利转移质量,才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4.1 充分利用校外知识产权中介机构能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当前,我国高校的技术转移办公室缺少既懂技术又懂市场和法律的复合型人才[4],也影响了高校专利转移量的快速增长。而校外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从成立开始按照市场需求实施专利经营,通常是找好了买家之后再向高校进行专利采购,专利滞留期很短。以广东高航知识产权运营有限公司为例,该中介机构受让了浙江工业大学347件专利的当天就转让给了其他企业,而不会将受让专利滞留。尽管高校也开始尝试建立校办知识产权中介机构[5],但其专利转移能力与校外中介机构相比逊色不少。例如常州大学通过溧阳常大技术转移中心有限公司受让了377件专利,而该公司就是常州大学自己的知识产权中介机构,但该机构从2014年成立之初到现在只实现了24件专利的二次转移,这表明其技术转移能力是有限的。北京大学科技开发部也是北京大学自己的技术转移中介机构,2015年—2016年分别受让了北京大学28件专利,但都没有再次转让给企业。由此可见,校外知识产权中介机构能够帮助高校实现大规模专利的快速转让,而校办中介机构的二次转移数量和速度则相差太多。因此,充分利用校外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可以加大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

4.2 实施普通许可专利被更多企业共享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当前高校专利转移大多数都是通过专利转让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3],还有一些专利则是通过独占许可方式来实施科技成果转化,这两种专利转移方式都会导致高校科技成果被企业独占,甚至仅被企业用来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而没有被转化[3],最终成了“废品”。美国高校的专利转移几乎都是通过专利普通许可来实现的[6],这样可以让更多企业共享高校科技成果,并因为竞争关系的存在而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为整个社会带来福祉。南京林业大学的普通许可方式使专利成果能让不同地域的企业共享,同时也带来了专利许可数量的快速增长,也会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这种专利转移方式值得推广。

与此同时,我们也要避免普通许可的“形式主义”,这就是南京邮电大学采取的关联许可方式。南京邮电大学在2016年许可了644件给江苏南邮物联网科技园有限公司,而后者是该校的关联企业,并不具备专利转化能力。南京邮电大学随后在2017年—2020年共许可了325件专利,而其中258件专利许可给了本校4家研究院,即近80%的专利以普通许可方式转移给了本校研究院,而高校地方研究院的二次转移能力也是相当有限的。这种关联许可并非真正意义上的科技成果转化,只是高校内部的技术转移,应该尽可能避免。

4.3 高校要重视专利转移质量加快科技成果转化

尽管我国高校实现了专利转移数量的快速增长,但同时也带来了快速增长的“隐患”,那就是科研人员一次性转让了数十件专利导致没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来为受让专利的企业实施显性和隐性知识的转移,从而导致快速转让的专利 也因为缺少技术支持而逐年失效。高校专利转移是为了实施科技成果转化,但无法实施知识转移的专利转让只会让企业对专利维持失去信心,越来越多的专利会因未缴年费失效,这会打击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热情,从而降低受让高校专利的意愿。因此,在实施专利转移时,高校不能一次性让科研人员转让大量专利,否则科研人员会无暇顾及如此之多的知识转移活动,最终导致科技成果转化失败。因此,加快高校科技成果转化不能过分强调专利转移数量,更需要重视专利转移质量,保证科研人员有足够多的时间和精力来实现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以此促进专利转移量的持续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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