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代化中奋进的香港公司治理

2022-05-24 19:47艾哲明(JamieAllen)
董事会 2022年4期
关键词:董事董事会报告

艾哲明(Jamie Allen)

在最近一次亚洲市场公司治理观察的调查中,中国香港再次排名第二,与新加坡并列,得分略高,为63.5%,比2018年上升了3.5个百分点。有两个领域可以看到明显的进展:投资者、审计及审计监管机构。前者的改善,主要与香港金融管理局(HKMA) 提高了對负责任投资和管理的重视程度有关,金管局和证监会大力推进可持续金融发展,这反过来又吸引了更多的国内投资者。后者中,独立审计监督委员会终于来到,尽管比日本和新加坡市场晚了15年,但因其履职而推动了评分的提高。

总体来看,尽管香港在资本市场监管的许多领域设定了标准,但在举报揭发方面落后,在反贪执法方面也只止于其边界。香港拥有亚洲最严格的投资者保护规则,但在对董事会治理现代化方面过于谨慎。家族企业所有权的集中,阻碍了公司治理的发展。香港证监会的严厉执法行动仍在继续,但港交所的做法仍埋下隐患,长期公司治理风险因允许双重股权结构公司上市而有所上升。

监管和执法坚定,但公司治理理念保守

中国香港市场与排名第一的澳大利亚市场的得分差距很大,这表明香港现阶段的公司治理发展水平仍远低于我们认为应该达到的水平。香港在解决监管和执法问题上是最坚定的,但在推动公司治理的根本性改善方面却失去了勇气。例如,首席独立董事的概念,目前在许多主要市场很常见,但在香港仍被视为太难实现。香港公司在董事会多样性(包括性别多样性)、董事会评价、独立董事的定义、董事会的独立程度、公司治理报告的质量、董事的提名和选举等方面,还可以设置更高的标准。

1.公司治理理念陈旧。经过20多年的改革,企业部门在适应高标准治理方面表现出有限的意愿。从一定意义上讲,香港公司治理规则的遵循程度可能很高,但是在新的公司治理理念方面,许多家族企业的文化心态是趋向保守主义的。一个真实的结果是,很少有本地公司被视为该领域的领先者,而且几乎没有最好的竞争,但确有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渗透在当地奖项的获奖名单中。每年年底,香港注册会计师公会 (HKICPA) 公布最佳公司治理奖,分析过去三年获奖情况,发现公司治理方面发生的变化是非常微小。

香港特许秘书协会(HKICS) 2020年的一项调查提供了为什么存在这种模式的线索。研究发现,在其成员公司中,影响公司治理的关键人物大多是内部人士:董事长、董事会、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控股股东或者监管机构/国家。相反,小股东、公民社会团体等被认为相对不重要。在香港自上而下的公司治理文化中,这样的结果是可以预料的,但它恰恰凸显了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大多数公司不重视利益相关者的观点及其优先事项。

与新加坡一样,中国香港近年来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没有寻求建立一群能够与企业进行建设性合作,以改善公司治理(CG)和环境、社会和治理(ESG)为目的的机构投资者,而且管理法规都很薄弱。小股东可获得的法律补救措施很少,20年来没有任何进展。中国香港和新加坡都是国际金融中心,这促使它们在全球范围内争夺IPO,在双层股权架构上竞逐,这一点已惠及香港,而新加坡尚未受益。

同时,政策制定者在其他根本性监管改革上拖拖拉拉,比如无纸化交易体系、独立的审计监管机构(好在最终得以完成)、更强硬的管理守则、通用的检举法律以及拥有域外权力的反腐败机构等,都比较落后。

香港得分最高的领域包括银行管治、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的融资模式,以及司法机构在公司和证券法案件上的独立性和能力。其表现一般的领域包括:政府对监管机构的支持、没有利益冲突的IPO制度、证监会的自主权、反腐的有效性以及国有上市公司的治理。评级较差的领域包括:是否存在可信且一致的公司治理宏观层面的战略,是否存在允许小股东通过法院系统解决纠纷的法律补救措施。

2.银行治理走向绿色。银行业稳定仍然是政府的重点,这反映在2018年以来不断更新的资本充足率、流动性、信贷风险和资产质量指导方针中。2019年9月,全球洗钱和恐怖主义融资监管机构组成的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对香港进行了期待已久的评估,在此之前,该地已提高了反洗钱警惕性。金融科技升级也开始成形,自2019年3月以来,香港金管局已颁发了8张虚拟银行牌照。金管局还出台了一些重要文件,其中包括《网络安全能力提升框架更新文件》《银行文化监督工作报告》等。

其间,金管局还制定了有关银行业务绿色发展和可持续的路线图。本质上这更像是一项政策承诺而不是设定硬目标。香港金管局在2020年6月发布了一份白皮书,鼓励银行在2022年左右实施监管要求之前,采取更环保的金融做法。金管局还与证监会带头推行更环保的举措:在董事会层面,贷款机构将把气候因素纳入总体战略,至少要表现出对关键问题的意识。证监会于2018年9月发布了绿色金融战略框架,敦促更多披露环境和气候风险,以及支持更多的绿色或与ESG相关投资产品。2019年3月,监管机构首席执行官称,这不仅涉及一家公司的运营如何直接影响环境,同时说明其财务状况也会因气候变化而受损。下一步,将更加注重银行董事培训,支持并推动金融业的绿色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并帮助确保银行董事会能够更好地应对气候变化和其他风险。

3.反腐之战何去何从?

尽管过去几十年香港的贿赂行为明显减少,而且这个城市的公务员队伍清廉,但围绕腐败的整体情况更为复杂。廉署每年仍会收到大量投诉,并进行适当的调查。但自2018年以来,每年检控个案约为150宗,大多数案件涉及私营机构。这表明,中国香港与新加坡一样,反腐败信息并没有像人们预期的那样渗透到社会中。事实上,廉署缺乏治外法权,这意味着它不能起诉香港公民在香港以外的贿赂,这也意味着大量潜在的腐败未被计算在内。建议《防止贿赂条例》应适用于跨境案件。

香港尚未制定一项全面的法律,以保护那些如果因举报企业侵权行为可能会失去工作和受到报复的个人。相反,它采取了一种零零散散的方式,比如在就业和歧视法中规定,老板不能解雇在纠纷中提供证据的工人;在毒品、有组织犯罪和贪污案件中,举报人会得到一些保护。《证券及期货条例》豁免香港公司举报财务违规或违反偿付能力规则的民事责任。《竞争条例》对举报同业进行垄断活动的人采取宽大政策,并保护在竞争案件中提供证据的雇员。

此外,在追踪香港反贪工作的过程中,廉政公署的公开公告不完整;如果能系统地报导事件的正反两面,将会有所帮助。

正在针对弱项完善公司治理规则

香港以拥有可靠的公司治理规则而闻名,尤其是在关键领域,例如财务报告、所有权披露、收购保护、内幕信息交易,对董事交易的控制、股份质押、价格敏感信息的披露等。到目前为止,与其他亚洲市场相比,香港对投资者采用管理守则管理,其做法比较温和。

但是,香港往往在一些较新的公司治理改革领域陷入困境,改革被视为对控股股东权利的过度侵犯,或是缺乏真正赋予小股东权利的意愿。香港向来不愿在上市规则中对独立董事做出一个强有力的定义,确保提名委员会独立于控股股东——允许独立董事担任提名委员会主席或委员。少数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仍然很弱,港交所仍允许每年20%的一般授权,外加最高20%的折扣,这一规定显然已经过时了。与澳大利亚等其他主要市场不同,中国香港市场上市公司的股东还没有一個独特的身份号码,可以让他们直接收到股东大会通知,并在网上以自己的名义投票。

虽然香港在公司治理报告中,有许多基本的监管标准,即拥有详细的最佳实践守则,要求披露“遵从或解释”方面的基本信息,并建议股票发行人不要采用样板报告(这些标准报告中仍有很多不足之处),其公司治理规则存在薄弱之处。

2018年香港对公司治理规则进行了升级,在董事会多样性、独立董事过度任职(担任过多董事会职位)、更多披露独立董事提名及其与公司的关系等领域,进行了尝试性的变化,体现了现代董事会治理的重要内容。值得推荐的最佳实践包括:即使存在交叉董事或与其他董事有重要联系,也要披露董事独立性的理由;披露以个人名义向高级管理人员支付薪酬的详情;定期对董事会进行评估;季度报告;制定举报政策和建立保密报告制度等。

根据定义,“推荐最佳实践”所列内容是自愿的,不受“遵从或解释”原则的限制。因此,股票发行人可以像绝大多数上市公司一样,可完全忽视其存在。根据港交所对2017和2018年度上市公司治理信披情况的调查,只有11%的公司遵守了限制性标准,这比2016年的8%略有增加。交易所注意到,2019年度的评估没有包含关于遵守“推荐最佳实践”的数据,一些上市公司只披露了部分信息。

更闪亮的光点是新的ESG报告指南。过去几年报告方面的一个亮点,是香港交易所对ESG报告指南的进一步修订。自2016年以来,企业被要求在“遵从或解释”的基础上发布ESG报告。从2020年7月1日起,针对上市公司的更严格制度开始生效,同时升级了为公司提供的指导意见,并对线上培训如何遵从的相关内容进行了升级。最新的指导意见在几个领域提高了标准。比如,企业必须公开董事会在ESG报告中发挥的监督作用,包括其方法和战略,以及审查ESG相关目标的方式。指南中的“环境关键绩效指标”已扩大到包括与气候相关的风险,披露排放、水和能源使用等一系列达标情况,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而采取的步骤。指南中的“社会关键绩效指标”也已经升级,以与“遵从或解释”的原则相适应,其中包括与劳动法、歧视、供应链管理和社区投资等相关的政策和规范。

虽然新的ESG报告指南向前迈出了重要一步,但港交所没有利用这个机会将可持续发展报告的国际标准,特别是全球倡议组织(GRI)、可持续性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和气候变化相关财务信息披露工作组(TCFD)的标准纳入指南,让人感到失望。这些标准在港交所编写的宣贯材料中有所提及,让人不禁会想,港交所在与发行人讨论细节问题时,小心翼翼地避开了被认为过于敏感的话题, 以防标准提高太快,上市公司可能会做出强烈反应。然而在治理体系明显不够发达的亚洲其它市场,在ESG报告方面的进展要比香港快得多。香港金管局和香港证监会都是TCFD的强烈支持者,特别是在气候风险披露方面,香港的发展速度应该由客观的科学因素决定,而不是由适合一般上市公司的因素决定。

下一步,我们建议香港将基准规则与全球及本地区主要市场进行比较,并加以权衡。香港是一个国际金融中心,但其公司治理制度在某些方面落后于其他地方,这让人感到不舒服。一些亚洲市场开始产生一些有益的设想,香港可以借鉴。同时,需要重新思考独立董事的概念,包括他们是如何被挑选和选举出来的。下一次修订时,应将主要独立董事纳入治理规则条文。此外,欢迎金管局、证监会和港交所就气候风险报告方面的立场进一步协调。

上市公司:创新治理仍在路上

公司治理观察的调查旨在尽可能客观,在香港市场调查时,针对大公司的问题包括16个高级问题和51个子问题,针对中等公司的问题包括4个高级问题和25个子问题。

香港在这一类别的得分从2018年的55%提高到2020年的 59%,虽然它的排名仍然排在第7位。从治理角度来看,香港最受尊敬的公司未包括在调查中,因为它们不再位于前50名上市公司中。

综合结果显示,在51个问题中,大公司只有25个表现良好,15个表现一般,11个问题表现不佳。虽然香港的《政府事务守则》既包括强制性规定,也包括最佳实务建议,但上市公司大多只遵从强制性规定,只有少数公司会主动推行最佳实务。此外,一些强制性要求经常被忽视。

做得好的方面。上市公司会及时公布公司活动,包括收购、合并、撤资以及股东大会等活动,这些公告会在公司网站及港交所网站上公布。

与其他市场相比,财务报告做得比较好,特别是在报告关键的财务指标和项目方面,如贸易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以及贷款等。上市公司通常会提供有用的“管理层讨论和分析”(MD&A)报告。但财务报告中有一个持续薄弱的领域——运营费用的细节。

在董事会治理方面,我们发现,上市公司披露了详细的出勤统计数据,对大多数董事提供了基本培训,每个董事的薪酬根据上市规则按姓名和类型(费用、工资、养老金、其他福利)上报。另一个积极因素是,多数独立董事没有获得股票期权,但腾讯和阿里巴巴是最大的例外。发行人提供了审计费用和非审计费用的数字,不过如果能更详细地说明后者将会更有所帮助。我们调查的大公司中,大部分都有举报政策。

表现一般的地方。尽管香港上市公司是该地区首批被要求在一天内完整公布股东大会股东投票结果的,但在另一个新领域即公布股东大会问答方面,却未能跟上该地区的最佳实践。这里的限制因素之一,是香港的小股东通常比其他地方的小股东更安静。例如,港交所在其2020年度股东大会报告中就没有收到来自场内的提问。

我们还发现了审计委员会主席独立性的不足之处。15大公司中仅有一个审计委员会主席与审计师有联系(他是一个前审计事务所合伙人),有5个则与公司关系非常密切(他们已经担任了12年的董事,或者作為独立董事在另一家集团公司的董事会任职)。与此同时,许多公司的董事会活动的报告质量仍是公式化的,这是一个长期存在的问题,连港交所似乎也厌倦了这种做法。

尽管公司治理规则强调在设置薪酬过程中需要透明度,香港上市公司一般不会明确披露独立董事的费用产生的政策。同时,缺乏对高管薪酬的全面披露(5名薪酬最高的管理层人员)。虽然所要求披露的资料仅限于合计数字和一定级别,但公司管理守则建议:上市公司应在年报中披露支付给高管的酬金详情,且须以个人和点名的方式披露。然而,在15家大型上市公司中,只有港交所和香港地铁(MTR Corporation)这两家公司对5位薪酬最高的个人做了详细薪酬披露。

表现不佳之处。在有关是否按功能和性质提供运营费用的详细科目、或相反有大量无法解释的其他费用的问题上,香港的许多上市公司(15家中有8家)得分很低。好在15家大公司中有6家在这方面得分不错,但15家大型企业的总得分被表现不佳企业的负分拉了下来。

在董事会治理创新方面,报告质量继续令人失望。以董事会评估为例,尽管公司治理规则仅将其作为推荐的最佳做法,但任何治理良好的上市公司都应该每年进行评估,每两到三年请顾问进行独立评估。

随着时间流逝,上市企业改善董事技能和董事会构成方面没有进展。理想情况下,公司应该提供一份技能矩阵,说明每位董事可以向董事会提供的广泛技能,并与当前的业务运营和未来的挑战联系起来。然而,香港的上市公司通常只披露个别董事的履历,只有港交所在其年报中有一份技能矩阵。这应该是提名委员会定期进行的工作,并要体现在报告中,以解释董事会的组成。

我们相信,为了减少腐败,香港上市公司必须改善政策。上市公司应披露一项公开的检举政策,包括明确的投诉程序,以及一套公开的行为准则,该准则的范围应超越公司成员,包括供应商。在接受调查的15家公司中,许多公司没有详细公开他们的举报政策细节,其中一家企业根本没有提及这项政策,而另外8家公司只是在年度报告或网站中简要提及这类政策。在这15个公司中有5个没有公布公共行为准则。

上市公司在与股东接触方面提供的信息不足。大多数公司透露了这种接触的频率和类型,但没有透露与股东讨论了什么问题。

此外,尽管上市公司出具ESG或可持续发展报告,但在披露的广度和深度方面,香港仍低于所在地区的最佳做法。与可持续性会计准则委员会(SASB)确定的不同部门的重要性指标相比,重要性披露是不完整的,如何确空什么对公司是重要的,报告中鲜见其讨论过程。此外,我们调查的上市公司很少讨论如何处理他们发现的重大问题,这些重大问题要么是难以处理的,要么是没有设定目标的。

下一步可以改进的地方。主要包括:

快速获胜:上市公司与股东分享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记录或录音;明确披露有关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费用政策;按个人姓名披露5名薪酬最高的高管情况;董事会和委员会的报告应具体提到该年度所进行的活动,而不仅仅是套话;详细披露个别董事的培训情况;详细披露有关非审计费用性质;更好地披露运营成本,减少“其他花费”的合并(如有合并,则应予以说明);明确董事会的技能矩阵,以确保适当的技能组合相关的业务。

中长期挑战:由独立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主席,要求其与审计部门或公司没有任何联系;定期/年度董事会评估和使用外部顾问;更好地公开披露减少腐败的政策(举报政策和行为准则);股东以及利益相关者积极参与,而且必须有据可查;ESG/可持续性报告,包括确实重要事项的实质性讨论、公司如何处理这些问题以及如何设定有意义的目标等。

对内地公司治理改革的启示

香港市场公司治理方面显然存在着中国传统的商业文化影响。港交所要求上市公司提供比较翔实的ESG报告和可持续发展报告,这对内地公司来说,非常值得借鉴,体现了企业的社会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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