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风险吸收:一个理论分析框架

2022-05-24 12:17皓星
金融发展研究 2022年4期
关键词:货币政策

摘   要:严控银行体系风险与货币政策转型是我国现阶段两大重要议题,银行风险吸收作为经济风险的吸纳、减震、出清“装置”,是联结两者间权衡关系的重要枢纽。本文从银行风险吸收的基础逻辑、影响因素、表现形式与风险出清机制等方面展开分析,构建了银行风险吸收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探讨了银行风险吸收面临的问题与阻碍。银行风险吸收来源于银行经营风险的原始属性,具有“微观排斥、宏观吸收,主观排斥、客观吸收”的底层逻辑,这一理论对于货币政策操作、金融监管、银行风险考核、银行救助等问题具有一定的指导意义与实践价值。

关键词:风险吸收;货币政策;银行监管

中图分类号:F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2265(2022)04-0008-07

DOI:10.19647/j.cnki.37-1462/f.2022.04.002

一、引言

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引发了政府部门与学术界对系统性风险、银行资本监管、货币政策的风险承担渠道等问题的广泛关注。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四十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底线”。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健全金融监管体系,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2017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将“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列为三大攻坚战之首,并明确“重点是防控金融风险”。同时,以货币供应量为主要调控对象的数量型货币政策调控方式难以适应经济发展的新态势,现阶段我国已具备逐渐向价格型货币政策转型的基本条件(胡志九,2018)[1]。因此,严控银行体系风险与货币政策转型是我国现阶段两大重要议题。然而,Borio和Zhu(2012)[2]提出的货币政策风险承担渠道表明,货币政策的变动会显著影响银行风险承担行为,为防控金融风险增加了难度,故两大重要议题间实际存在权衡取舍的问题。如何平衡两者间的关系是现阶段面临的重大考验,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与研究价值。

随着对系统性风险研究的不断深入,银行风险吸收开始得到学者的关注。作为经济风险的吸纳、减震、出清“装置”,银行风险吸收是联结两大议题间权衡关系的重要枢纽。然而,现有研究存在概念界定不清晰、理论碎片化等问题,没有形成完整的理论分析框架供政策制定者与研究人员参考,使其理论与实践意义大打折扣。为弥补这一缺陷,本文从银行风险吸收的基础逻辑、影响因素、表现形式与风险出清机制等方面展开分析,构建了银行风险吸收的理论分析框架,并提出了权衡货币政策转型与银行风险之间关系的具体政策建议,为后续深入研究构建了理论基础。

二、银行风险吸收的基础逻辑

(一)银行风险吸收的概念界定

“风险吸收”一词最早出现在对保险公司投资行为的研究中(Brick和Thompson,1978)[3],此后被应用于经济学研究的各个领域,主要强调风险在各方之间的分配。银行风险吸收的早期思想是对银行资本监管与流动性创造研究的附带产物,零散地分散于不同文献中。2010年,时任原银监会主席刘明康指出,风险吸收能力是全球银行业的重要特征,并认为资本质量和水平、大额的风险暴露和动态拨备是影响银行风险吸收的三大因素(姚玉洁和王涛,2010)[4];Naceur等(2018)[5]认为,银行在扩大信贷活动时会增强其风险吸收能力,说明银行是通过信贷活动吸收风险的。

随着学术界对系统性风险研究的不断深入,银行风险吸收开始得到部分学者的关注,并形成完整的文献。贾妍妍等(2020)[6]将银行风险吸收界定为包含银行在内的金融体系降低实体经济风险的能力,认为中国系统性风险的源头在于实体经济,而银行风险吸收是经济风险的吸纳、减震、出清“装置”。但文章中对银行风险吸收的界定实际上是一种概率解释,即银行对其他部门的风险吸收越多,其他部门爆发系统性风险的概率则越低。这种定义方式只强调风险吸收的方向,无法体现银行为何能够吸收风险的基础逻辑。

事实上,银行的风险吸收能力来源于银行经营风险的原始属性。银行业通过两种主要方式赚取利差收益:一是通过吸收短期存款、发放长期贷款赚取期限利差,二是通过承担逾期和坏账的风险赚取风险溢价。银行在获得息差收入的同时必然伴随着风险承担。实体经济面临的最坏情况是经营失败而破产,且企业破产时的损失存在上限,银行与企业建立贷款联系后,一方面,企业得到流动性补充从而破产的风险降低,从前述概率角度的定义来看,可以认为银行吸收了实体经济的风险;另一方面,当企业实际破产清算后,银行可能无法收回全部贷款,银行损失与企业损失共同构成企业破产的损失上限,在这种情况下,从实物角度来看,银行吸收了实体经济的风险。因此,银行风险承担是银行风险吸收的前提,且银行风险吸收在贷款联系建立时起便客观存在,是银行风险承担的必然结果。銀行风险吸收与银行风险承担实际为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银行风险承担强调银行自身风险的增加,银行风险吸收则侧重其他部门风险的减少。从概率与实物两种视角均可以认为,银行风险承担越多,银行风险吸收能力越强。

基于上述分析,本文对风险吸收进行再定义:银行风险吸收是指银行通过贷款业务承担其他部门的风险从而降低该部门风险的能力。其中,其他部门可以是实体经济部门,也可以是其他金融机构。银行风险吸收有两层含义:在一般时期,银行提高贷款业务为其他部门提供资金支持,降低该部门经营失败的概率;在破产实际发生时,银行通过损失共担与该部门共同承担全部损失。这种定义方式为银行风险吸收能力的内在机制提供了一种解释,即银行风险承担越多,与实体经济的贷款业务规模越大,实体经济的破产风险越低,破产实际发生时银行承担的损失份额越大,从而银行风险吸收能力越强。

(二)银行风险吸收的衡量标准

现有文献主要构建概率指标衡量银行风险吸收。

贾妍妍等(2020)[6]给出如下度量风险吸收的指标:

[Absorptioni=Fromspilli-TospilliFromspilli],[0≤Tospilli≤Fromspilli]。

其中,[Absorption]代表风险吸收率,[Fromspill]代表实体经济对金融体系的风险溢出效应,[Tospill]代表金融体系对实体经济的风险溢出效应,Absorption>0时,包括银行在内的金融体系发挥风险吸收作用。刘晓星等(2021)[7]将风险吸收能力定义为经济部门受到外部冲击后恢复原始水平的能力,并构建如下度量风险吸收强度的指标:[ResilienceP=S-∆SS],[0≤∆S≤S]。其中,[Resilience]代表风险吸收强度,[S]为未发生风险冲击时的经济状态,[∆S]为经济损失,指标越大代表风险吸收强度越高。两种衡量指标值域均在[0,1]之间,具有概率的特征。

郭红玉等(2022)[8]提出了一种组合识别策略来衡量银行风险吸收:基于copula函数构建衡量部门间系统性风险的指标,并计算实体经济各部门间的系统性风险。如果在一段时间内,只有银行业内部的系统性风险显著上升,银行业与其他部门间、以及其他部门各自间的系统性风险均显著下降,则记为银行风险吸收。但是文章中衡量系统性风险的指标仍然具有概率特征。

事实上,中国从未发生过系统性风险,与系统性风险相关的研究都是在可能性层面上的解释。即使对于爆发过系统性金融危机的美国的研究,也是从事后来看,各种衡量系统性风险的概率指标在危机期间明显上升。因此,现阶段概率指标是度量风险的主要方式,也便于学者展开实证研究。

除上述概率指标外,本文认为银行层面的一些经营指标也可以用于衡量银行风险吸收。如不良贷款率可以直观体现银行风险吸收程度;贷款总额越高,则银行在实体经济部门经营失败时需要共担的损失水平越高,也可以体现银行风险吸收程度。

三、银行风险吸收的影响因素

(一)银行风险吸收的货币政策因素

自Borio和Zhu(2012)[2]首次提出货币政策的风险承担渠道后,国内外学者对此展开大量理论探讨与实证研究,我国大多数学者的研究结论均证实宽松货币政策会增加银行风险承担(江曙霞和陈玉婵,2012;牛晓健和裘翔,2013;李双建和田国强,2020;马勇和姚驰;2021;王紫薇和王海龙,2020)[9-13]。由于银行风险吸收与银行风险承担实际为一枚硬币的两个方面,货币政策在影响银行风险承担行为的同时也会影响银行风险吸收。

根据银行经营的“三性”原则,盈利性是商业银行经营目标的要求,占有核心地位。利率作为银行息差收入的核心影响因素,是联结货币政策与银行经营行为的枢纽;同时,利率作为贷款的价格,会显著影响实体经济部门的贷款需求,从而决定银行与其他部门间的贷款业务总量,进而影响银行风险吸收。不同学者提出了货币政策通过调控利率进而影响银行风险承担的多种渠道,如估值效应(Adrian和shin,2009)[14]、逐利效应(Rajan,2006)[15]等。

宽松货币政策操作会引导利率水平下降。一方面,贷款利息收入的降低使得银行监督成本相对提高,会减少银行对贷款去向进行跟踪监督的激励,且更低的贷款价格促使大量劣质借款人进入贷款市场,挤占了贷款投向优质领域的市场份额,竞争加剧会使借款人转向风险投资的激励增加,利率的下降通过加剧贷款市场的逆向选择与道德风险行为,提高了银行的风险承担;另一方面,更低的贷款价格使银行与其他部门间的贷款业务总量大幅增长,充裕的资金支持会降低实体经济部门经营失败的概率,在破产实际发生时,银行也会通过损失共担吸收实体经济部门的更多损失,故低利率也提高了银行风险吸收。同理,紧缩货币政策会降低银行风险承担与银行风险吸收。

上述分析主要针对价格型货币政策,我国长期以来实行数量型货币政策,将存款准备金率作为主要的货币政策工具,江曙霞和陈玉婵(2012)[9]针对我国国情,将存款准备金率纳入货币政策风险承担渠道的理论模型,并进行实证检验,从理论与实证两方面证明准备金率政策也会影响商业银行风险承担。故数量型货币政策也会影响银行风险承担与银行风险吸收,且与利率政策的影响方向一致。

除了常规的货币政策工具,一些辅助型政策也会影响银行风险承担,如信贷配额会直接影响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上限。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我国在下调LPR的同时,采取了容忍不良贷款率适度提高、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等政策,使商业银行贷款规模迅速扩张,银行风险承担大幅增加,进而银行风险吸收同步增加。

(二)银行风险吸收的监管因素

直观来看,严格的监管政策旨在降低银行业的风险承担行为,应当会显著降低银行风险吸收。但现实情况表明,监管政策对银行风险吸收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从图1中可以发現不良贷款率的两次明显上升,分别代表银行风险吸收的两次集中上升。

第一次是源于严格的监管政策。为遏制影子银行的扩张,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保监会、证监会发布《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 (以下简称《资管新规》)。在《资管新规》的净值化管理和打破刚兑的要求之下,银行理财收入增速放缓,基本告别“保本理财”,周月秋和藏波(2019)[16]认为,《资管新规》后,银行理财业务转型速度较慢,整改空间和挑战较大。为平滑理财产品续存量大幅下降造成的利润损失,银行业务重心回归传统利差收益,资产端的风险承担行为逐步上升,在《资管新规》后,银行短期经营性贷款与商业银行票据融资规模显著上升,对商业银行的信贷资产构成了潜在的风险,使银行风险承担与银行风险吸收同步增加。

第二次则是源于监管政策的放松。2019年8月的LPR改革引发贷款利率的下调,叠加新冠肺炎疫情全面暴发的影响,在LPR继续下调的同时,采取了容忍不良贷款率适度提高等政策,使商业银行贷款规模迅速扩张,银行风险承担与银行风险吸收同步增加。

上述例证表明监管政策确实会显著影响银行风险吸收,但影响方向具有不确定性,这也是在制定监管政策时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难题。

(三)银行风险吸收的其他微观影响因素

货币政策与监管政策均属于宏观层面的影响因素,银行自身决策、银行业竞争等中微观层面的因素也会影响银行风险吸收。如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具有流动性投放的自主选择权,在特殊时期可能会保有流动性,从而主动减少银行风险吸收。例如,在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时期,美国银行系统内人人自危,不肯放贷,银行业流动性紧张,银行风险吸收大幅减少。在2013年我国的“钱荒”时期也存在类似现象。

但是,根据银行经营的盈利性原则,银行的放贷行为取决于对风险与收益的权衡结果,当货币政策操作引导利率变化,使银行放贷的收益远远超于面临的风险时,银行行为会发生改变。从这一角度来说,盈利性仍是影响银行放贷行为的核心决定因素,银行的微观行为会受到宏观因素的影响。因此,本文主要聚焦于宏观层面的银行风险吸收范畴,并期望在未来的研究中对中微观层面的影响因素展开进一步探索。

四、银行风险吸收的表现形式

(一)常规货币政策与商业银行风险吸收

对银行风险吸收的货币政策因素分析表明,货币政策通过调节利率水平进而改变银行风险吸收水平,因此,利率水平的可调性是前提。

以美联储的货币政策操作为例,图2展示21世纪以来美国联邦基金利率变化情况,从图中可以看出,在2000年互联网泡沫破裂危机、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及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前,美联储都实行了紧缩货币政策提高联邦基金利率,高利率会降低银行风险承担,从而降低银行的风险吸收能力,使得实体经济的风险累积增加。而在危机爆发后,美联储均采取扩张型货币政策迅速压低联邦基金利率,使得银行风险承担与银行风险吸收同步增加。

上述案例表明,在利率可调的前提下,中央银行会通过货币政策操作调整利率水平,进而影响银行风险吸收,且这一阶段的银行风险吸收主要集中于商业银行。

(二)非常规货币政策与中央银行风险吸收

然而,当经济处于零利率下限时,常规货币政策无效,中央银行无法通过调低利率进一步增加商业银行的风险承担,此时商业银行的风险吸收能力受阻。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美联储在将联邦基金利率调整至零下限后,无法进一步提高商业银行风险吸收,进而开启了数轮量化宽松操作。

从图3中可以看出,通过几轮量化宽松操作,美联储资产迅速扩张,在2009年以前,美联储的资产列表尚不包括抵押贷款证券,在量化宽松操作后,资产端的抵押贷款证券与总资产余额同步上涨,构成了美联储扩表的重要资產来源,有毒资产的增加使得美联储资产负债表急剧恶化;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美联储又宣布开启“无限量化宽松”,美联储资产迅速扩张一倍有余,美联储直接吸收风险的操作是经济恢复的重要推手。

上述案例表明,在常规货币政策失效、商业银行无法进一步吸收风险时,非常规政策实际是通过资产负债表政策由中央银行直接吸收风险。

对银行风险吸收的表现形式及其内在机制的总结见表1。

(三)中国的案例分析

与美国的货币政策操作有所区别,中国正处于货币政策转型时期,数量型与价格型操作并存,两种类型的货币政策操作均会影响银行风险吸收,且中国的政策利率与市场利率水平始终高于零利率下限,银行风险吸收的表现形式主要为常规货币政策操作影响下的商业银行风险吸收。

从图4中可以发现,我国的货币政策操作也受到金融危机的影响。由于2008年金融危机的影响,中国人民银行下调存款准备金率,在2010年后又逐步上调。与美国情况不同的是,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前,我国正处于宽松货币政策区间,存款准备金率由2017年的16.5%逐步下调至疫情暴发前夕的9.9%。同时,我国货币政策逐渐由数量型向价格型过渡,利率市场化程度不断加深,2019年8月,我国进行LPR改革,建立了与中期政策利率 (MLF)挂钩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形成机制。图5展示了LPR改革以来我国LPR一年的变化情况,从图中可以发现,在疫情暴发前,LPR利率也处于不断下调的区间。因此,无论从数量型还是价格型货币政策来看,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前夕,我国均处于宽松型货币政策区间,由货币政策的风险承担渠道可知,宽松型货币政策使得商业银行风险承担增加,从而商业银行风险吸收能力增加。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在LPR继续下调的同时,又采取了容忍不良贷款率适度提高、新增支农支小再贷款专用额度等政策,使商业银行贷款规模迅速扩张,银行风险承担大幅增加,银行风险吸收进一步增加,对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实体经济受到的冲击具有缓冲作用,助力我国实体经济迅速恢复。

五、银行风险吸收的风险出清机制

(一)风险出清的基本逻辑

根据银行经营的“三性”原则,安全性是指商业银行应努力避免各种不确定因素的影响,保证安全经营与发展。故而在微观层面上,银行个体都十分厌恶、排斥信贷风险,在贷款利率之外,往往还通过抵押、担保、保险等周密到无以复加的非价格保障措施将风险排斥于银行体系之外。然而,由于银行经营风险的原始属性与金融体系的内在脆弱性(Minsky,1982)[17],金融风险又是一种任何高明的银行家都无法回避的客观存在和往往事后又不得不被动接受风险的客观事实。因此,银行风险吸收具有“微观排斥、宏观吸收,主观排斥、客观吸收”的底层逻辑。

在接受银行风险吸收的必然性后,实现风险出清是必然选择与最终目标。银行风险吸收的实质是:信贷供需出清之后,银行与经济通过风险的合理分摊,完成风险出清,这一过程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即银行风险吸收是风险出清的基本前提,风险出清则是银行风险吸收的最终结果。而根据风险产生的来源不同,风险出清机制可以归纳为风险消化与风险转移。

(二)风险出清的消化机制

大量研究表明,风险事件可能来源于市场恐慌情绪,银行挤兑事件是重要表现形式之一,行为金融理论以“羊群效应”解释其成因。然而,在这种风险事件中,银行自身可能经营稳健,并无现金流困境,如果得到短期的流动性支持,或得到政府的承诺担保,当市场恐慌情绪消散后,银行仍稳健经营如初,风险事件得到自行消化。

上述分析表明,在市场恐慌引发的急性风险事件中,短期现金流支持尤为重要,而银行作为现金流的主要供给者,这一过程集中体现了银行风险吸收的吸纳与减震功能,当恐慌情绪消散时,风险自行消化出清,银行甚至可能从风险事件中提供的现金流中获得盈利。

经典案例是1907年的“摩根救市”事件。在美国第二银行关闭后,政府在70年间没有再建立中央银行,美国金融市场经历了放任自流时期,银行挤兑时有发生。由于信托公司不需要现金储备就可以贷款、买卖股票与债券,比银行有更大的竞争优势。1907年,信托公司尼科博克在股市暴跌和公司丑闻中遭到挤兑,引发金融市场一系列连锁反应,上百家银行相继倒闭,3亿美元的货币退出流通,钱荒导致市场流动性紧张,难以为继。此时,摩根通过借出资金和收购企业等救市行为向市场投放大量流动性,这种“营利性的爱国主义精神”发挥了稳定市场的作用。在恐慌结束后,风险消化出清,市场开始了新一轮快速上涨,摩根也因救市时的流动性投放而获得可观收益。

在中央银行制度逐渐完善后,中央银行开始承担危机时期的救市任务。图3表明,在2008年金融危机后,美联储购买大量抵押贷款证券向市场投放流动性,有学者分析表明,在金融危机的影响逐渐退散后,美联储因持有这些抵押贷款证券而获利。

(三)风险出清的转移机制

与短期、突发的市场恐慌引发的风险事件不同,另一种风险来源于追逐泡沫经济引发的资产价格虚高,当泡沫破裂时,资产价格趋向于回归基本面,金融资产的实际价值收缩贬值,必然造成损失的实际发生,而这种风险事件引发的资产贬值的损失必须有最终实际承担人,风险通过将损失转移至实际承担人实现出清。有学者认为,美联储在次贷危机中的银行风险吸收操作只是对国内金融市场的流动性困境起到吸纳、减震的作用,而次级债券的最终损失承担人实际上是次级债券的境外投资者,金融危机的整体风险在损失由最终承担人承担后才得以出清。

(四)风险出清的扰动因素

风险出清机制分析表明,银行风险吸收过程集中体现了银行风险吸收的吸纳与减震功能,风险的最终出清取决于风险事件的成因。如果风险来源于短期、突发恐慌情绪,在得到银行风险吸收的短期流动性支持后,恐慌情绪消散时风险将自行消化出清;如果风险来源于泡沫破裂造成的资产贬值,风险将在损失转移至最终承担人后实现出清。这两个过程都可以通過市场力量自发实现出清。

然而,现实中的风险出清过程并非完全由市场力量自发完成,而是受到政府干预。对于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政府不允许其因作为损失的最终承担人而破产,即存在“大而不能倒”问题,阻碍风险出清的市场自发性。

六、总结与政策启示

本文从银行风险吸收的基础逻辑、影响因素、表现形式与风险出清机制等方面展开分析,构建了银行风险吸收的理论分析框架。具体结论如下:(1)银行风险吸收是指银行通过贷款业务承担其他部门的风险从而降低该部门风险的能力,概率指标是主要衡量方式;(2)影响银行风险吸收的主要因素是宏观层面的货币政策与监管因素,但监管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3)银行风险吸收主要表现为常规货币政策下的商业银行风险吸收,以及非常规货币政策下的中央银行风险吸收;(4)风险出清是银行风险吸收的必然结果,根据风险产生的来源不同,最终通过风险消化与风险转移机制实现风险出清,但“大而不能倒”问题的存在会阻碍风险出清的市场自发性。

从本文的研究结论中可以得到如下政策启示:

第一,在货币政策操作中,要考虑对银行风险吸收的影响,银行风险吸收虽然造成金融系统的风险积聚,也降低了实体经济的风险。关键在于把握银行风险吸收的“度”,过高的银行风险吸收容易引发系统性金融危机,过低的银行风险吸收则会加大实体经济部门在经济危机中的损失。要善于抓住主要矛盾,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系统性金融危机中,要控制银行风险吸收,缓解银行系统风险的集聚;在实体经济危机中,要发挥银行风险吸收对实体经济的吸纳、减震、出清作用;在一般时期,要平衡风险在金融系统与实体经济部门间的分布。

第二,监管政策对银行风险吸收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本文认为可以通过以下两种监管方式对银行风险吸收进行直接调控:一种是直接对银行不良贷款率进行监管;一种是直接控制银行贷款配额。贷款业务联系是银行吸收实体经济风险的重要渠道,而不良贷款率则体现银行风险吸收程度,两种方式均可以有效调控银行的风险吸收能力。

第三,目前对商业银行的风险考核存在“一刀切”问题,本文认为应当根据银行贷款去向与风险来源不同,对不同类型的贷款重新设置不同的风险系数以计算风险加权资产。银行风险吸收作为经济风险的吸纳、减震、出清“装置”,这部分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与实体经济部门间的贷款业务联系,应当在风险考核中设置更低的风险系数;对于商业银行基于逐利动机而过度承担的风险,具体表现为银行资金在金融体系内空转、或基于非经营需求流入房地产等金融属性较强的行业,则应当设置更高的风险系数。如此,不仅能优化商业银行风险考核方式,也能引导商业银行回归服务实体经济、吸收化解经济风险的本源。

第四,“大而不能倒”的救助措施能够稳定经济,具有实施的必要性,但会阻碍风险出清的市场自发性。本文认为是否救助的关键同样在于银行发生危机是由于吸收实体经济风险还是由于自身过度投机行为。如果银行是由于服务实体经济、吸收实体经济风险而面临破产风险,则应该进行救助;如果银行是由于过度投机而濒临破产,则不应该进行救助,或者在救助后进行一系列的惩罚措施。此外,在国家决定放弃对银行进行救助前,必须清算转移存款,存款是国家信用的体现,是国民的私人财富,绝不能动摇。

第五,中央银行的职能逐渐由最后贷款人向最后做市商转变,这一过程必然会对已有的银行风险吸收理论提出新的挑战,银行风险吸收的影响因素、表现形式等可能出现新的变化,需要学者进一步研究。银行风险吸收作为权衡“货币政策转型”与“严控银行体系风险”两大重要议题的枢纽,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也需要未来学者们对这一理论的共同投入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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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nk Risk Absorption:A Theoretical Analysis Framework

Hao Xi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Finance,University of International Business and Economics,Beijing   100029,China)

Abstract:Strictly controlling the risk of the banking system and the transformation of monetary policy are two important issues in China at this stage. As a "device" for absorbing,damping and clearing economic risks,bank risk absorption is an important hub connecting the trade-off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two.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basic logic,influencing factors,forms of manifestation and risk clearing mechanism of bank risk absorption,constructs the theoretical analysis framework of bank risk absorption. It also discusses the problems and obstacles faced by bank risk absorption. Bank risk absorption originates from the original attribute of bank operation risk and has the underlying logic of "micro exclusion,macro absorption,subjective exclusion and objective absorption". This theory has important guiding value and practical significance for monetary policy operation,financial supervision,bank risk assessment,bank rescue and other issues.

Key Words:risk absorption,monetary policy,banking supervision

(責任编辑    刘西顺;校对   XS,WY)

收稿日期:2022-03-01      修回日期:2022-03-24

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稳增长背景下我国利率传导机制改革和效果研究”(20BJY245);对外经济贸易大学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 “疫情冲击背景下疏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发挥金融稳增长作用研究”( 20YQ14) 。

作者简介:皓星,男,黑龙江黑河人,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博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货币理论与货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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