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古籍保护:成绩、问题与对策

2022-06-15 03:32刘珂菁
文化产业 2022年14期
关键词:古籍山西省山西

刘珂菁

现状与成绩

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的古籍保护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尤其近十几年来,随着对古籍保护工作重要性认识的提高和相关投入的增加,古籍保护措施不断完善,古籍保护范围不断扩大,全省古籍保护工作整体上有了提高。

在古籍普查方面,经过大规模的持续不断的普查登记工作,山西全省古籍存量家底已经基本查明。目前,山西全省古籍存量约150余万册,约占全国古籍总存量的5.5%。其中,公共图书馆系统存量约80万册;文博、高校、宗教系统存量约60万册;民间收藏领域存量约10万册。截至2020年底,有280种藏品进入《国家珍贵古籍名录》(第一至六批),山西省图书馆、山西大学图书馆、山西师范大学图书馆、山西博物院、太原市图书馆、祁县图书馆六家古籍存藏机构进入《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名录》。重点古籍的鉴别认定工作进一步深化,古籍分级保护制度和方法正在完善。山西省古籍的地域特色和独特价值在广度和深度上被学术界认可,山西省古籍“价值连城”的观念成为海内外公共文化领域的普遍认知。

在古籍修复方面,建立于山西省图书馆的古籍修复中心,2009年被文化部命名为“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是山西省唯一的具有国家修复资质的专业机构,也是我国区域性古籍修复中心。中心成立以来,对全省重点濒危古籍进行了复杂的、高难度的修复工作,2016年对省内21件国家一级珍贵佛教古籍文献的修复工作获得业界广泛赞誉。同时,该中心还是山西省古籍修复人才的培训和实习基地,承担着为地方古籍存藏机构培养实用型古籍修复人员的重任。

在古籍专业人才培养方面,山西大学、山西师范大学、忻州师范学院、太原理工大学等多所高等院校开设了古典文献学和文物修复等相关专业,为古籍管理和古籍研究提供人才支撑。2016年国家级古籍修复技艺传习中心山西传习所在山西省图书馆成立,古籍相关专业人才的教学实训条件得到保障。

在古籍书库建设方面,全省总体情况趋向好转,六家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成效较为突出。山西大学图书馆新馆建成后,古籍书库面积增加了一倍,库内配备了恒温、恒湿装置,增加了防尘、防紫外线设备等,古籍保护环境得到极大改善;山西师范大学图书馆2009年启动5年期“古籍保护工程”,加大硬件设施建设投入力度,积极整改书库环境;山西博物院图书馆的基础设备设施比较完善,书库条件居于全国博物馆图书馆前列;祁县图书馆增添了古籍保护设备,建成了古籍修复室,古籍保护硬件条件得到进一步改善。

在古籍数字化建设方面,山西省图书馆已经启动“山西省图书馆古籍数字资源库”建设项目。该项目按照国家古籍保护中心“中华古籍数字资源库”建设要求,先期建设山西省图书馆古籍资源库。该项目是山西省古籍数字化保护举措的尝试,一旦成功,可推广至更大范围、更多古籍的数字化建设项目中。

在古籍整理出版方面,2007年山西省图书馆整理出版了《山西省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2011年祁县县委、县政府主持影印了宋版古籍《昌黎先生集考异》;2011年山西师范大学图书馆整理出版了《山西师范大学图书馆古籍善本书目》;2011年、2012年山西省图书馆先后整理出版了《第一批山西省珍贵古籍名录图录》和《第二批山西省珍贵古籍名录图录》;2012年山西大学图书馆整理出版了《山西大学藏珍贵古籍图录》;2013年太原市图书馆整理出版了《太原市图书馆珍贵古籍名录图录》;2017年山西博物院图书馆整理出版了《山西博物院古籍善本图目》;2017年山西省委党校图书馆整理出版了《中共山西省委党校图书馆藏古籍目录》。

与此同时,山西省文化和旅游厅积极探索多元化古籍保护途径,通过简报编辑、成就展览、成果出版、平台互动和媒体报道等形式宣传和推广全省古籍保护事业,古籍保护理念逐步深入人心。

问题与不足

缺少一个切合实际的中长期保护规划

山西省曾陆续出台过多部有关古籍保护工作的相关文件,如2007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文化厅山西古籍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2009年《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山西省第一批省级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和山西省第一批省级珍贵古籍名录的通知》等。山西省“十三五”“十四五”规划对全省古籍保护工作也做了一定要求,但一直没有一个科学而全面的中长期规划,古籍保护也就缺少明确的中长期奋斗目标、时间安排和进度设置。

科学而完善的保护体系尚未建成

山西省古籍保护工作取得的成绩虽然是显而易见的,但却是零散和碎片化的,其整体性、系统性的成果不足。例如,古籍普查登记工作持续了较长时间,但一直没有编辑出版一部《山西省古籍馆藏联合目录》,山西省古籍藏量和分布数据以及其变动情况尚缺权威发布渠道;再如,破损古籍现存量到底有多大,馆藏分布如何,哪些尚能修复,哪些已无法修复,修复量有多大,需要多少人力和需要多长时间完成修复等问题还没有确切答案。古籍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古籍普查登记、古籍修复技术、古籍保存环境、古籍数字化建设、古籍整理研究出版、古籍专业人才培养以及古籍研究与利用等诸多方面工作。各方面工作密切关联、互相影响,需要合理布局、协同发展,建立科学而完善的古籍保护体系性机制。

古籍分级保护管理工作尚无实质性进展

古籍分级保护的首要任务是对每件古籍进行级别认定,这是一件专业性较强、难度较大的工作。国家行业标准《古籍定级标准》为古籍的等级划分提供了依据,各古籍存藏机构可依据等级的不同对存藏古籍实施轻重缓急、措施不同的保护。完成山西省现存150万册(件)古籍的级别认定工作需要耗费巨大人力、物力,也需要耗费较长时间。因此,全省统一部署,顶层设计,制定切实可行的分级保护方案,启动古籍分级保护工作迫在眉睫。

跨界合作力度不够

古籍文献除存藏于公共图书馆外,还广泛存藏在高校、博物馆、档案馆、寺院等机构以及个人手中。在行政管理上,這些机构分属不同的系统或领域,因此古籍保护工作是一个涉及多种行政系统的跨界工作,没有有效的跨界合作,古籍保护工作的整体性推进就会受到阻碍。近几年在古籍普查过程中有过一定的跨界合作,但或多或少都会遇到困难,合作的广度和深度远远达不到普查目标要求。古籍普查的跨界合作尚且艰难,古籍保护其他方面工作的跨界合作就更加困难了。

修复能力不足

目前全国古籍存世数量约为3000万册,其中1/3破损严重,山西省共有150万册,有大约50万册的古籍需要修复。民间有“纸寿千年”的说法,意思是说纸张的保存时间可以达到千年。按照这种算法,宋元时期的古籍善本已经基本到了这个年限。事实上,民国以后机制纸张的寿命远远达不到“千年”的水平,一些民国时期出版的文献已经严重破损老化,山西古籍保护现状不容乐观。

专业修复人员的缺乏是山西省古籍保护面临的最大难题。目前山西境内有能力修复的古籍一般都是二三级的善本和普本。一级古籍全省尚无一人可以修复。像珍贵如《佛说北斗七星经》这样的古籍善本,仍需请国家图书馆委派专家免费修复。山西古籍修复已是一个等不起的工程。

保护设施落后

古籍保护设施指的是为改善古籍存藏条件及治理古籍损坏所需的相关设备和环境,它们是保护古籍的物质技术基础。标准古籍书库的建设是古籍设施建设中最重要的部分,如果对照国家行业标准《图书馆古籍特藏书库基本要求》制定古籍书库建设标准,那山西省尚无一个符合要求的规范化古籍书库。许多县级公共图书馆、高校图书馆、文博系统图书室的古籍存藏条件十分简陋,就连符合规范要求的古籍存放书柜都没有,遑论恒温恒湿环境。

数字化程度不高

古籍的数字化转换和利用是古籍保护的重要举措,是从根本上解决古籍长期保存利用难题的最有效、最科学的手段。山西省古籍的数字化工作还处在起步阶段,山西省图书馆实施的“山西省图书馆古籍资源库”建设项目仅仅是山西省古籍数字化转换的开始。数字化建设速度的缓慢,不仅延长了古籍受损的风险时间,也直接影响了古籍的利用。山西省古籍极高的学术研究价值同极低的阅读利用价值形成極大反差。

编辑出版工作缺少系统性和连续性

古籍的编辑出版是古籍保护不可或缺的环节,是古籍阅读推广的前提条件。改革开放以来,山西省古籍编辑出版工作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古籍编辑出版成绩斐然,尤其自山西古籍出版社成立以来,一大批珍贵古代文献重获新生。然而,从古籍保护的角度看,该方面工作的欠缺和疏漏还是十分明显的。第一,连续性不强。例如,山西省图书馆2011年开始编辑出版山西省珍贵古籍名录图录,编辑出版了两批后,此项工作便中断了。第二,系统性不够。同一类型的编辑出版工作,不是所有的存藏单位都会做。第三,随机性较强。古籍编辑出版工作的人为因素较大,制度因素较小,该方面工作的进程主要取决于有关人员的态度,而不是取决于制度的保障。第四,学术研究薄弱。作为一种历史文物,古籍文献的形成和版本流变是极其复杂的,非专业的考证而不能辨识,古籍保护工作需要专业人员的古籍研究素养作为支撑,一个古籍学术研究力量薄弱的地方在古籍保护方面是难以有所作为的。第五,出版途径单一。现有的编辑出版成果多集中在纸质出版方面,数字出版、网络出版以及各种新兴传媒途径的出版很少甚至没有。

出路与对策

成立古籍保护领导小组

古籍保护的全省性统筹工作目前主要由“山西省古籍保护中心”承担实施。该中心挂靠山西省图书馆,其业务活动主要在图书馆界,甚至主要在公共图书馆界。事实证明,该中心在统筹全省各个系统的古籍保护工作方面还是有所欠缺,应当借鉴陕西省、西藏自治区等地经验,成立全省古籍保护领导小组。山西省古籍保护中心则为领导小组制定决策的实施单位,归领导小组直接领导。

编制古籍保护十年规划

文化和旅游部发布的《“十四五”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和山西省发布的《山西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对我国和山西省未来五至二十年内现代公共文化体系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共同提出开展中华文化资源普查,加强文物和古籍保护研究利用,推动革命文物和红色遗产的保护工作顺利进行。对此,山西省应在两个文件的精神框架内,编制《山西省古籍保护十年规划》,明确全省未来十年古籍保护工作的方向、目标、任务、进度、时间节点以及所有参与古籍保护工作单位的主体责任和相应责任,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全省古籍保护利用工程的进展。

建立分工协作运行机制

以山西省六个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即山西省图书馆、山西大学图书馆、山西师范大学图书馆、山西博物院、太原市图书馆、祁县图书馆为依托,建立六个单位分工协作运行机制。将古籍保护工作内容划分为古籍普查登记、古籍修复、古籍书库及其保存环境建设、古籍数字化管理、古籍出版推广、古籍人才培养等若干部分,每一个单位作为牵头单位负责一至两个部分的工作。六个国家古籍重点保护单位均为山西省古籍保护中心骨干成员,其所开展的古籍保护工作由古籍保护中心统一安排部署。六个单位有着整体上的共同目标,也有着局部上的职责区分,相互之间是一种既有联系又有分工,联系密切,分工明确的有机关系。

拨付专项资金,定向支持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经费投入便是古籍保护工作的利器,也是其基本的和重要的保障。山西省财政厅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应增加古籍保护专项资金,交由古籍保护领导小组控制审批,再由古籍保护中心实施。该专项资金需符合专项资金的三个条件,即来源于财政,用于特定事项,需要单独核算。古籍保护中心要根据年度工作计划任务制定预算,上报古籍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论证审核后决定是否拨付。专项资金使用之前应建立完善的相关财务和审计制度。

参考文献

[1]毕树文.山西古籍的保护与传承[N].发展导报,2017-04-12.

[2]李晓芳.价值连城的山西古籍[N].山西日报,2013-07-08.

[3]王开学.山西省古籍保护工作述略[J].晋图学刊,2010(01):72-75.

[4]王开学.秘籍琳琅 褚墨飘香——山西省珍贵古籍一瞥[J].山西档案,2014(01):2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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