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墳》“王室”疑爲“壬室”考*

2022-09-27 07:58陳世慶
古籍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王室

陳世慶

關鍵詞:《汝墳》;王室;壬室;魚勞;父母孔邇

《毛詩·周南·汝墳》:(1)(宋)朱熹集撰,趙長征點校:《詩集傳》,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10頁。

遵彼汝墳,伐其條枚。未見君子,惄如調飢。

遵彼汝墳,伐其條肄。既見君子,不我遐棄。

魴魚赬尾,王室如燬。雖則如燬,父母孔邇。

這首詩的主旨,千百年來衆説紛紜,歸納起來大約有六類説法。

其一,“勸夫勉力王事”説。此説源於魯詩、毛詩。魯説:周南大夫“受命平治水土,過時不來,妻恐其懈於王事”,就對鄰人訴説:“國家多難,惟勉强之,無有譴怒,遺父母憂。”(劉向《列女傳·賢明篇》文)(2)(清)王先謙撰,吴格點校:《詩三家義集疏》,北京:中華書局,1987年,第56頁。《毛詩序》以爲“文王之化行乎汝墳之國,婦人能閔其君子,猶勉之以正也”(3)(清)阮元審定:《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臺北:藝文印書館,1985年,第43頁。。唐孔穎達《毛詩正義》引伸説:“臣奉君命不敢憚勞,雖則勤苦無所逃避,是臣之正道。故曰勉之以正也。”(4)《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第43頁。

其二,“勸夫近事父母”説。清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認爲:“雖畏王室而遠從行役,獨不念父母之甚邇乎?”(5)(清)馬瑞辰撰,陳金生點校:《毛詩傳箋通釋》,北京:中華書局,1989年,第68頁。程俊英《詩經譯注》、袁行霈《詩經國風新注》、劉毓慶譯注《詩經》均持相同或相近的觀點。(6)程俊英、蔣見元:《詩經注析》,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30頁;袁行霈、徐建委、程蘇東:《詩經國風新注》,北京:中華書局,2018年,第37頁;劉毓慶、李蹊譯注:《詩經》,北京:中華書局,2011年,第26頁。

其三,“獨尊文王”説。朱熹《詩集傳》認爲此詩“獨有尊君親上之意,而無情愛狎昵之私”,認爲詩中的父母指文王,“文王之德如父母然”。(7)《詩集傳》,第10頁。

其四,“傷别詩”説。此説源於韓詩。《韓叙》曰:“《汝墳》,辭家也。”(《後漢書·周磐傳》李賢注引《韓詩》文)。(8)《詩三家義集疏》,第56頁。劉毓慶譯注《詩經》從之。(9)劉毓慶、李蹊譯注:《詩經》,第27頁。

其五,“思婦詩”説。程俊英《詩經譯注》(10)程俊英譯注:《詩經譯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第18頁。、袁行霈《詩經國風新注》認爲是“思婦詩”。高亨《詩經今注》認爲是妻子安慰逃難回家的“在王朝做小官的人”。(11)高亨注:《詩經今注》(第3版),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9年,第15頁。藍菊蓀《詩經國風今譯》、褚斌傑《詩經全注》(12)褚斌傑注:《詩經全注》,北京:人民文學出版社,1999年,第13頁。持相近的觀點。

其六,“愛情”説。聞一多《古典新義·詩經通義》:“《國風》中凡言魚,皆兩性間互稱其對方之廋語。”(13)聞一多:《古典新義》(聞一多全集選刊之二),北京:古籍出版社,1956年,第127頁。孫作雲《詩經戀歌發微》引伸認爲:“《汝墳》是汝水附近的青年男女在汝水濱聚會時所唱的戀歌。”(14)孫作雲:《詩經與周代社會研究》,北京:中華書局,1966年,第311頁。李穎贊同此説。(15)李穎:《周代禮樂文化與〈詩經汝墳〉篇的解讀》,《文藝評論》,2016年第8期,第62—68頁。

上述觀點雖有一定的道理,但均難自圓其説。筆者認爲此詩主旨可以概括爲“有節制的情愛”説。問題的關鍵在於詩中“王室”二字,故而本文以此爲切入點進行論述。

一、 “王室”應爲“壬室”之誤

(一) 學界關於“王室”的觀點

其一,“商、周王室”説。朱熹《詩集傳》認爲“王室,指紂所都也”(16)《詩集傳》,第10頁。。高亨《詩經今注》(17)《詩經今注》(第3版),第17頁。、劉毓慶譯注《詩經》認爲指周王室。

其二,“王孫”説。聞一多《説魚》:“王室指王室的成員,有如‘公子’‘公族’‘公姓’等稱呼,或如後世稱‘宗室’‘王孫’之類。”(18)聞一多:《聞一多全集》(第1册),北京:生活·讀書·新知三聯書店,1982年,第120頁。

其三,“王廟”説。孫作雲《詩經戀歌發微》説:“王”是大的意思,“王室,即汝水旁的大廟、禖宫”。

(二) 學界關於“如燬”的主要觀點

其一,“情緒熱烈”説。《毛傳》:“燬,火也。”(19)《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第44頁。《後漢書·周磐傳》引韓《詩》作“王室如”(20)《詩三家義集疏》,第60頁。。孔穎逹《毛詩正義》:引陸德明《毛詩音義》:“齊人曰燬……吴人曰,此方俗訛語也。”聞一多《説魚》認爲“如燬”“極言王孫情緒之熱烈”(21)《聞一多全集》(第1册),第120頁。。孫作雲《詩經戀歌發微》説:“王室如燬,猶神社中人山人海,如火如荼。”李穎認爲“男女雙方情感熾如烈火”。(22)《周代禮樂文化與〈詩經汝墳〉篇的解讀》,第62—68頁。

其二,“王事酷烈”説。唐孔穎達《毛詩正義》:“王室之酷烈猛熾如火。”(23)《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第44頁。程俊英、蔣見元《詩經注析》:“比喻王政暴虐。”(24)《詩經注析》,第30頁。

其三,“危難”“毁壞”説。《釋名》:“火,化也……物入中皆毁壞也。”(25)(漢)劉熙撰:《釋名》,北京:中華書局,2016年,第3頁。朱熹引伸曰:“燬,焚也。”牟庭認爲“如燬,言如火所毁”。劉毓慶認爲“王室如燬”指“周王室的危急”(26)劉毓慶、李蹊譯注:《詩經》,第26頁。。王先謙《詩三家義集疏》引王照圓説:“王室多難,如將毁缺不堅完也。”(27)《詩三家義集疏》, 第60頁。

筆者認爲“王室”爲“壬室”之誤,“壬”應爲“妊”的本字。

1. “王”“壬”在古文字中形近訛混

在古代文字資料中,“王”“壬”形近,如西周文字(圖1(28)高明、涂白奎:《古文字類編》(增訂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714頁。、5(29)江學旺編著:《西周文字字形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7年,第602頁。)、秦系文字(圖2(30)王輝主編:《秦文字編》,北京:中華書局,2015年,第75頁。、6(31)《秦文字編》,第2091頁。)、楚系文字(圖3(32)滕壬生:《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武漢:湖北教育出版社,2008年,第41頁。、7(33)《楚系簡帛文字編》(增訂本),第1218頁。)、漢代文字(圖4、8)的“王”“壬”幾乎一樣。它們之間既有共時訛混,也有歷時訛混。古代文獻中“王”“壬”訛誤的條例習見。《左傳·定公四年》“宋王臣”陸德明《釋文》“王”字“本或作壬”。(34)(清)阮元審定:《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臺北:藝文印書館,1985年,第950頁。《韓非子·外儲説左上》“王登爲中牟令”,顧廣圻曰:“王當作壬。《吕氏春秋·知度篇》作任,壬、任同字。”(35)陳奇猷校注:《韓非子集釋》,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4年,第653頁。均爲佳證。

3. “壬室”即“妊室”。“妊”的異體又作“任”“姙”。“室”可釋作“妻室”“閨房”。筆者認爲“妊室”在此作“妻室”可能性更大。唐孫思邈《保生銘》:“春夏任室通,秋冬固陽事。獨卧足守真,慎静最爲貴。”慈禧太后“四旬萬壽”福州燈聯:“堯酒舜琴,以天下養;姒宫妊室,爲女中師。”此兩句中“任室”“妊室”連文,且均與“妻室”有關。宋何薳《春渚紀聞·謝石拆字》:“有朝士,其室懷姙過月。”此句中的“室懷姙”之“室”明指“妻室”無疑。

小結:“壬室”(妻子)與魴魚(丈夫的喻體)相對應。“赬”與“火”意象相映。聞一多指出,“詩爲女子所作,則魚指男言也”,現在再次審視,我們認爲這一説法是可取的。

二、 “魴魚赬尾”與“魚勞”

其一,“勞苦”説。鄭玄《毛詩箋》:“君子仕於亂世,其顔色瘦病,如魚勞則尾赤。”(41)《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第44頁。唐孔穎達《毛詩正義》:“言魴魚勞則尾赤,以興君子苦則容悴。”(42)《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第44頁。

其二,“縱樂”説。唐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引漢鄭衆注:“魚勞則尾赤,方羊遊戲,喻衛侯淫縱。”(43)《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第1045頁。引晋杜預注:“魚勞則尾赤方羊不能自安裔焉。”(44)《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第1045頁。筆者按:“方羊”與“彷徉”義同,與“衡流”“遊戲”義近,喻衛侯淫縱,以致於使自己的後代不得安身立命。

筆者認爲,第二種説法有一定的合理性。以下論述之:

1. “魴魚赬尾”,唐孔穎達《毛詩正義》:“魴魚之尾不赤,故知勞則尾赤。哀十七年《左傳》曰:‘如魚頳尾,衡流而彷徉。’鄭氏云,魚肥則尾赤,以喻蒯瞶淫縱。不同者此自魴魚尾本不赤,赤故爲勞也。鄭以爲彼,言彷徉爲魚肥,不指魚名,猶自有肥而尾赤者。服氏亦爲魚勞。”(45)《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第44頁。《左傳·哀公十七年》:“衛侯貞卜,其繇曰:如魚竀尾,衡流而方羊……”(46)《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第1045頁。晋杜預注:“竀,赤色。魚勞則尾赤。”(47)《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第1045頁。唐孔穎達《春秋左傳正義》引漢鄭衆注:“魚勞則尾赤,方羊遊戲,喻衛侯淫縱。”(48)《十三經注疏·春秋左傳正義》,第1045頁。筆者按:將這兩篇文獻比對可知,對“魴魚赬尾”這種現象,漢服虞記爲“魚勞”,漢鄭衆既記作“魚勞”又記作“魚肥”,以喻衛侯蒯瞶淫縱。其實“魚肥者”蓋指雌魚“産卵期也”(49)《周代禮樂文化與〈詩經汝墳〉篇的解讀》,第62—68頁。,即唐孔穎達所言的“自有肥而尾赤者”。魚赤尾、魚肥“義各有歸,不嫌互異”。(50)《詩三家義集疏》,第61頁。《左傳·哀公十七年》楊伯峻注:“言魚勞者,比衛侯之暴虐也。言魚肥者,比衛侯之縱樂也。”(51)楊伯峻編著:《春秋左傳注》,北京:中華書局,1990年,第1710頁。現在看來楊氏這種調和仍然是有問題的。聞一多《古典新義·詩經通義》:“本篇曰‘魴魚赬尾’,義當與《左傳》同。詩爲女子所作,則魚指男言也。”(52)《古典新義》(聞一多全集選刊之二),第127頁。其論甚是。

2. 現代動物科學證明,許多魚在繁殖季節出現與平時不同的艷麗色彩(這種色彩叫“婚姻色”),特别在一些雄魚身上更加突出,待生殖季節一過,鮮艷顔色即行消失。唐富江研究烏蘇里江的大麻哈魚發現,“婚姻色淺淡個體的繁殖適合度低於婚姻色濃艷個體”。(53)唐富江、王繼隆、劉偉:《烏蘇里江大麻哈魚(♀)婚姻色差異的生態指征意義》,《水産學雜志》,2012年第4期,第46頁。并不是只有魴魚這一種魚具有“赬尾”的特性,可能大多數魚都共有之。只是因魴魚分佈廣泛、味鮮肥美,它就成爲魚的代表。

小結:“魚赬(竀)尾”原本是古代先民在漁獵活動中發現的魚類繁殖的規律性現象(或稱之爲“魚勞”),《國風》把它作爲民謡采收,《左傳》作爲繇詞記載,這説明“魚赬(竀)尾”是當時的習慣用語。只是隨着漁獵生活的漸行漸遠,或由於碩儒們不識“煙火”、或有意回避,逐漸導致其原本意思的模糊、陌生,從而産生“魚勞”“魚肥”“魚肥且勞”之争,“魚勞累”與“魚房勞”之争,(54)《詩三家義集疏》,第61頁。乃至“魚赤尾”與“赤尾魚”之争、“火燒鯿”與“青白魴”之争,以及“魚燒熟了尾發紅”之争(後三種争議過於枝蔓,故不作述評)。幸好有現代科學實驗證實魚的婚姻色的存在,最終讓此問題水落石出。但這種觀點能不能上升爲整個詩篇的主旨呢?且看下文論述。

三、 “父母孔邇”與“牀笫之禮”

對“父母孔邇”,學界主要觀點如下:

其一,“君父同一”説。宋朱熹《詩集傳》認爲“文王之德如父母然,望之甚近”。(55)《詩集傳》,第10頁。强爲之言,學界多不取。

其二,“近事父母”説。清馬瑞辰《毛詩傳箋通釋》認爲,“雖畏王室而遠從行役,獨不念父母之甚邇乎。”(56)《毛詩傳箋通釋》,第68頁。這是目前的主流觀點。

其三,“意同回家”説。高亨《詩經今注》認爲這句話意思是“丈夫回家,就靠近父母了”(57)《詩經今注》(第3版),第17頁。。袁梅《詩經譯注》認爲“父母、妻子、兒女都很近,還是趕快回家吧”。(58)袁梅:《詩經譯注》,濟南:齊魯書社,1985年,第96頁。

其四,“畏父母之言”説。聞一多認爲:“父母孔邇”這一句“是帶着驚慌的神氣講的”,與《將仲子》“父母之言,亦可畏也”表示“同樣的顧慮”(59)《聞一多全集》(第1册),第120頁。。孫作雲認爲,女子不能與仲子“恣意調笑”,是因爲“父母孔邇”而害怕父母。李穎認爲,“男女雙方情感熾如烈火。然而由禮制之規定,結爲婚姻,‘必告父母’”(60)《周代禮樂文化與〈詩經汝墳〉篇的解讀》,第62—68頁。。

筆者認爲“父母孔邇”即言父母居在隔壁,離卧房很近。孔,《毛傳》:“甚。”邇,《毛傳》:“近。”此句暗示夫婦生活必須遵守一定的道德禮儀。《禮記·昏義》論婚禮的意義説:“男女有别,而后夫婦有義;夫婦有義,而后父子有親;父子有親,而后君臣有正。故曰:昏禮者,禮之本也。”(61)(清)阮元審定:《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臺北:藝文印書館,1985年,第1000頁。《禮記·内則》:“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男子入内,不嘯不指。”(62)《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第520頁。《禮記·坊記》:“子云:父母在,不稱老……閨門之内,戲而不歎。”(63)《十三經注疏·禮記正義》,第868頁。《周南·汝墳》所記載的夫婦之禮,與孔子所説的“閨門之内,戲而不歎”有異曲同工之妙,亦與孔子評述“《關雎》以色喻於禮”(上博簡《孔子詩論》(64)馬承源主編:《上海博物館藏戰國楚竹書》(一),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1年,第139頁。)的觀點相接近。

四、 結 論

以上研究認爲,“王室”疑爲“壬室”傳抄之誤,“燬”是“火”的方言,“父母孔邇”暗示父母居在隔壁。詩講述夫婦生活應“發乎情”“止乎禮義”。以現代文明人的觀點看,詩講述的是平常人大多經歷的平常事、平常理,正如宋張載所言,《詩經》“大率所言皆目前事,而義理存乎其中”。(65)《詩集傳》,第10頁。但在文明初化的周代,這種“平常理”是不是經歷了文王之化、周公之化呢?

《周南·汝墳》屬之於“周南”。周南者,周公統轄之南國也。鄭玄《周南召南譜》:“風之始,所以風化天下而正夫婦焉。故周公作樂,用之鄉人焉,用之邦國焉。或謂之房中之樂者,后妃夫人侍禦於其君子。女史歌之,以節義序。”(66)《十三經注疏·毛詩正義》,第9頁。於是我們謹慎地推測,《周南·汝墳》的詩旨,在一定程度上或某些方面體現了“周公作樂”的思想。

朱熹認爲此詩“獨有尊君親上之意,而無情愛狎昵之私”,以歌頌文王之化,過分强調詩的政治功能,偏離了詩的本義,很難讓人接受。聞一多、孫作雲等認爲此詩描寫男女情事且“畏父母之言”,確有一定的道理,但他們可能没有透過“情色之象”聽見“琴瑟之音”,故多非議。假如朱熹、聞一多他們能够戳破此詩中“王”“壬”二字因形近而訛的窗紙,他們定會透過“政治”和“情愛”的迷霧,發現此詩中藴含的“以色喻於禮”的儒家禮樂教化之根本。

《毛詩·周南·汝墳》程俊英譯文(67)《詩經譯注》,第18頁。:

沿着汝堤走一遭,砍下樹枝當柴燒。

好久没見我丈夫,就像早飢心裏焦。

沿着汝堤走一遭,砍下嫩枝當柴燒。

好像已見我丈夫,幸而没有把我拋。

鯿魚紅尾爲疲勞,官家虐政像火燒。

雖然虐政像火燒,爹娘很近莫忘掉。

《毛詩·周南·汝墳》筆者譯文:

沿着汝河大堤走,砍伐樹枝當柴燒。

望穿雙眼君不見,飢渴難忍情難熬。

沿着汝堤砍樹枝,老椏又發新嫩條。

望見夫君歸來了,不離不棄兩情好。

魴魚交尾尾巴赤,歡愛受孕情如熾。

雖是乾柴遇烈火,小心父母在隔壁。

本文寫作得到黄德寬師、徐在國師的指導,謹致謝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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