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汉史研究的前沿与路径(笔谈)

2022-10-02 10:03熊铁基王子今李振宏王彦辉赵国华
关键词:秦汉研究

熊铁基 王子今 李振宏 王彦辉 赵国华

秦汉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

熊铁基(华中师范大学 道家道教研究中心)

1974年,我被调到华中师范学院京山分院,友人谭维四(湖北省考古队队长、湖北省博物馆馆长)送给我一本油印的《云梦秦简释文》。当时教学任务不是太重,我就写了《啬夫考》(署名郑实)(1)郑实:《啬夫考——读云梦秦简札记》,《文物》1978年第2期。《释〈南郡守腾文书〉》(2)熊铁基:《释〈南郡守腾文书〉——读云梦秦简札记》,《中国史研究》1979年第3期。《秦代的邮传制度》(3)熊铁基:《秦代的邮传制度——读云梦秦简札记》,《学术研究》1979年第3期。等几篇文章,另有与王瑞明先生合写的《秦代封建土地所有制》(4)熊铁基、王瑞明:《秦代封建土地所有制》,见《云梦秦简研究》,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等文章,先后于1978年、1979年正式发表。从此我走上了秦汉史研究的道路。1979年以后,我认真研读《吕氏春秋》《淮南子》等文献,边读、边想、边写,就这样加入了秦汉史研究的队伍。20世纪80年代初,我又与安作璋先生合作《秦汉官制史稿》(5)安作璋、熊铁基:《秦汉官制史稿》,济南:齐鲁书社,1984年。,更加专门深入地学习和研究秦汉史,此后大部分时间从事的研究就是秦汉史。但从整体来看,个人的研究和认识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所以我对秦汉史研究的回顾与展望,也只是“管窥蠡测”。

已有研究的管窥

中国古代的历史很长,经历了许多朝代,很早就有专门的历史记述,如《左传》《竹书纪年》之类,汉代司马迁的《史记》更是一部标志性的历史著作,以后连续下去,有所谓“二十四史”、“二十五史”的史书。研究这些史书和历史,就成为史学。

中国古代史学尚“通”,所以有所谓“通鉴”、“通考”、“史通”之说。二十四史是一个朝代接一个朝代、一部接一部写下来的。汉代之前,除了《左传》《国语》等少数几种记述之外,很少有专门的史学著作,所以司马迁作《史记》,从五帝开始,一直写到他生活的汉武帝时代,是一部古代通史。以后的二十四史,一部接一部,都是“通史”中的一个阶段记录,是分历史阶段的记录,不是当代意义上的断代史。今天所谓的断代史,特别是断代史学习和研究,起源不是很早。

站在21世纪初期(现在是2022年),看刚过去的20世纪的历史变化,包括史学的变化,是比较清楚的。1911年,辛亥革命,二千年封建王朝结束;1919年,五四运动;1921年,中国共产党成立……值得注意的是“十月革命一声炮响给我们送来了马克思列宁主义”,它影响了人们的思想,影响了中国学术的发展。20世纪初是中国学术发展变化的重大时期,资本主义(近代资产阶级的学术思想)、马列主义的相继传入并产生影响,中国近现代的学术和思想逐渐形成,有了新的史学,但对中国古代的历史和史学仍然是作为一个整体看待的。中国最早的章节体“中国通史”——夏曾佑的《中国古代史》就是如此。该书是光绪年间作为“最新中国历史教科书”出版的,民国以后又作为大学课本,虽然只写到隋,但原计划是写整个中国通史,把中国历史分为三个大的时期:周以前为上古之世,自秦至唐为中古之世,自宋至今为近古之世。三个时期又各分为几个阶段。不过他只写到隋,后名为《中国古代史》(6)参见夏曾佑:《中国古代史》,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4年。。50年代以后,高等学校的历史学课程,古代史就称为“中国通史”,以与1840年以后的“中国近代史”相区别。断代史的教学和研究是没有的。早年也有些类似断代史研究的成果出现,如马非百的秦史研究、施之勉的秦汉史研究等,只是某些原因的个人专著,与后来的断代史研究是不同的。例如马非百在他的《秦集史》自序中称“打算写一部《秦书》,补二十四史无《秦史》之缺”(7)马非百:《秦集史》(上册),“自序”,北京:中华书局,1982年,第1页。,也是一种整体观念。

从20世纪出版的史学著作来看,也是如此。前半个世纪,极少有断代史的著作,吕思勉的《先秦史》《秦汉史》《两晋南北朝史》《隋唐五代史》等,只是“中国通史”的分段深入书写,与后来的断代史研究意义不尽相同。

本文的意思是说,我们现在的断代史学习和研究不是很早的事,这里主要以秦汉史研究为例。

秦汉史的研究和其他断代史的研究都起源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我的记忆是,1979年在四川成都召开了一次全国史学规划会,有280多人参加,中国社科院主办,全国主要的高等学校以及有关科研、出版机构的代表都参加了。秦汉史学会就是在那以后筹备成立的(其他断代史、专门史的学会也相继产生)。先是有林甘泉、陈直、林剑鸣、朱绍侯、周乾濴等人成立的一个筹备组:西北大学的陈直先生是当时少有的已出版秦汉史专著(8)如陈直:《汉书新证》,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1959年。的学者之一,是筹备组的组长;林剑鸣当时比较年轻,是陈直先生的助手;朱绍侯先生正主持十院校的《中国古代史》教材编写;林甘泉是中国社科院历史所副所长;周乾濴先生是天津师范大学的一位老先生。朱、周也许都是规划会的参加者,我不大清楚,当时我校是邹贤俊参加的。具体为何组成已经无可查考(当事人仅朱先生还在,已无法沟通了)。以后的事我才比较清楚,而且记得比较多、比较准确的,就是当时筹备组邀请了山东师范大学的安作璋(已有《汉史初探》(9)安作璋:《汉史初探》,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57年。等成果)、华中师范学院的熊铁基(1979年在《光明日报》等报刊上发表了几篇秦汉史研究的文章)、中山大学的张荣芳参加筹备工作。1980年在西安召开的第一次秦汉史讨论会,也算是秦汉史研究会的成立大会。会上成立了理事会,考虑到全国各地的代表性,在原筹备组的基础上增加了一些地区的学者为理事,如吉林大学的柳春藩、四川大学的周九香等,江苏师范大学的王云度、江西师范大学的黄今言应该也是当时选出的。第二次会议在成都举行。由于林甘泉的坚持谦让,成都会议以后,会长就由林剑鸣担任。以后大约每二至四年举办一次年会,1986年在安徽芜湖(安徽师范大学的张海鹏负责,他是副校长,不研究秦汉史,因十院校编《中国古代史》教材而与大家熟悉),1988年在江苏徐州(江苏师范大学的王云度负责),1992年在山东泰安(未挂靠学校,林剑鸣、余华青直接组织)。值得一提的是,芜湖会议有日本学者组团参加,泰安会议有台湾学者组团参加,加强了与海外及台湾的联络与交流。秦汉史研究会早期的情况就是如此。

秦汉史研究会的成立,对于秦汉史研究,既是标志,也是推动,而且是很大的推动。在此前后,秦兵马俑的展出与研究,也是秦汉史研究中极有特色的一个项目。

我认为,当今流行的秦汉断代史研究,是20世纪七八十年代开始的。2010年,杨振红等人写“秦汉史研究三十年”也如此说(10)参见杨振红:《改革开放以来的秦汉史研究》,《文史哲》2010年第1期。,取国内改革开放三十年之意,因为70年代末、80年代初是真正意义上秦汉断代史研究开始的年代。“真正意义上”是指研究者明确地、自觉地、专门地以秦汉史研究为工作,甚至是全身心地投入,参加秦汉史研究会、撰写秦汉史论文、出版秦汉史专著、创办秦汉史专业刊物(如《秦汉史论丛》《秦陵秦俑研究动态》等)、培养秦汉史专业研究生(至今有不少单位招收和培养秦汉史方向的硕士、博士研究生)等,形成了一支强大的秦汉史研究群体。因此,这段时间的研究成果也非常丰富多彩,编辑出版过《秦汉史论丛》《秦汉研究》等一些专业性刊物,大家可以讨论交流。

另外一个现象也可以证明,那就是相关论著发表和出版的统计数字。编过《战国秦汉史论著索引》的张传玺先生曾在《秦汉史研究九十年评述》一文中统计:发表的论文、资料,1900—1949年共2207篇,1950—1976年共4301篇,1977—1992年共10581篇;出版的著作,1900—1949年共343部,1950—1976年共336部,1979年共919部(11)参见张传玺:《秦汉史研究九十年评述》,见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编:《秦汉史研究论丛》(第六辑),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1994年,第2-4页。。对于这个分年代的统计数字,这里还想做点说明。

第一,最后二十年的数量比前七十年的数量多将近一倍。

第二,80年代以前的作者中有不少是某种意义上的“过客”,而且不少是应时应景而作。例如评价历史人物从秦皇、汉武开始;讨论农民战争首先讲陈胜、吴广,接着又是绿林、赤眉、黄巾大起义;史学中《史记》《汉书》是研究讨论的重点,等等。50年代历史学中的“五朵金花”(中国古代史分期问题、中国资本主义萌芽问题、中国封建社会农民战争问题、中国封建土地所有制形式问题、汉民族形成问题),除资本主义萌芽问题之外,秦汉时期的问题都是讨论重点,各方面的研究者都参加了讨论,不少人都会写关于秦汉史的文章,或者从秦汉开始思考和研讨有关问题。我所熟悉的一些亦师亦友的先生都有这样的经历。例如,著名的宋史专家漆侠先生(师从邓广铭先生)因讨论农民起义问题,60年代就出版了《秦汉农民战争史》(12)漆侠等:《秦汉农民战争史》,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2年。,有段时间他既是宋史研究会的会长,也是农民战争史研究会的会长。又如著名唐史专家宁可先生,兼研史学理论和经济史,就写过很专门的秦汉史论文,如《汉代农业生产漫谈》(13)宁可:《汉代农业生产漫谈》,《光明日报》1979年4月10日,史学版。《有关汉代农业生产的几个数字》(14)宁可:《有关汉代农业生产的几个数字》,《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1980年第3期。等。例子是很多的,不必再作更多的列举了。

第三,最后二十年的作者多数为从事秦汉史教学和研究的专业人员。经常的人数大体在一百人左右,这有几个比较突出的例子可以说明。首先,20世纪80年代创立的秦汉史研究会,至今已开了15届年会,每次都是一百来号人参加,时多时少,登记的秦汉史研究会会员也是经常变化的。这还不包括各地各校培养的秦汉史硕士、博士研究生。其次,现在有一个“秦汉史学术研究”微信群,有88人,还有一些研究秦汉史的人未在其中。20世纪80年代以来,秦汉研究的队伍一直是一两百人,这个估计是不会错的。张传玺先生的统计说,1977—1992年发表的秦汉史论文,除开“语言、文学”和“考古与文物”类,每年的平均数量为200篇,与秦汉史研究队伍的人数大体是相符的。

我的主要意思是说,秦汉史作为断代史的研究,和先秦、魏晋南北朝、唐代、宋代等其他断代史一样,是20世纪70年代以后发展起来的。时代不同了,社会环境不同了,人们学习、工作、生活的情况也不同了,专门研究历史,很难再像吕思勉先生那样,在读二十四史的基础上,再一部一部地撰写《先秦史》《秦汉史》……实际上吕先生也只写到隋唐五代。20世纪以来,许多新的学问兴起,殷墟甲骨、流沙坠简、敦煌经卷、吐鲁番文书的发现等,给历史学研究带来了各种新的变化,学问专门化,势在必行。这就是断代史研究在20世纪最后二、三十年兴起的原因,秦汉史还比较典型。

20世纪70年代,秦兵马俑的发现、马王堆汉墓的出土、云梦秦简的出土等,更有特殊的价值和意义,每一项都需要人们深入地探讨。我个人也有这方面的体验。如前所述,1974年云梦秦简出土时,友人谭维四把《云梦秦简释文》的油印本送给我(1975年或1976年),我先后写了多篇相关文章。出土的新材料越来越多,吸引着越来越多的研究者,丰富了秦汉史研究的内容,使得秦汉断代史的研究有不同于其他断代的特色。

展望今后的蠡测

今后秦汉史研究会是什么样子,我想怕是很难预测。但管见所及也有一些很不完善的想法,真的只可说是“蠡测”。

首先,突出的现象是,大量简牍的出土,会有很多事情要做。20世纪的新学问“流沙坠简”,到了后半个世纪,特别是最后二、三十年,全国各地不断有秦汉时期的简牍出土,数以万计。多少万?手头没有确切的统计数据,总之数量很大。边出土边整理研究,研究的人数也很多,其中有不少是考古学家、古文字学者以及相关的研究者,但是最重要的研究成果应该是秦汉史研究者的任务。我过去撰写的关于简帛研究的论文很少,现在年纪大了,无法再做些什么,但是期待还是有的,而且很大。概括起来,我想再引用2000年我在台湾第一届简帛研究学术研讨会上提交论文的结语重述一下:

单从史学的角度说,我们应该做而且可以做的事情是很多的,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一,与考古学、文字学等相结合确定出土简帛的时间,考证简帛的内容所反映的时代;二,对照文献资料,论证简帛内容及其与文献记载的关系;三,从简帛中做些专题性的研究,如政治制度方面的、经济制度方面的、思想文化方面的,等等;四,把大家公认的、比较一致的重要结论,及时写入通史、专史和断代史之中,以更好地发挥简帛材料的作用。

需要补充说几点。第一,出土资料有一些与史书记载不同的问题,要做具体分析,不能简单判断谁是谁非,因为会有时间、地区、情节等许多因素。第二,出土的古文献与传世本有不同的问题,除了传抄中的问题之外,我一再强调的如“汉人改造先秦典籍”的看法(15)参见熊铁基:《汉代学术史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第231页。,是很有意义的,不仅可以解决先秦时的情况是怎样的,也可以看到汉人为什么“改造”、是怎样“改造”的。这一点在学界还未引起足够的重视。第三,墓葬出土的简帛比较普遍,简帛的内容大多与“巫鬼淫祀”有关,显然是一种宗教信仰的问题。是一种什么宗教信仰呢?局限于“道教产生于东汉末年”的陈说,很多研究都没有讲清楚,或有意无意地回避。实际上,从秦和西汉时期的信仰情况看,当时的宗教信仰是以道教为代表的,不过因为道教有“杂而多端”的特点,所以人们难以确定。近几年我做过一些努力,但是还没有具体深入到简帛材料的分析和研究。我认为这是一个大有可为的研究方向。

其次,老问题的新思考。我和安作璋先生合作的《秦汉官制史稿》,分量不轻,影响较大,但有些方面不尽如人意:一是没有运用出土文献,二是缺乏必要的规律性总结。我写的《秦汉军事制度史》(16)熊铁基:《秦汉军事制度史》,南宁:广西人民出版社,1990年。似乎稍好一些,但仍有进一步研究的空间。历史人物评价,秦皇、汉武我都写过文章,但仍感觉不够。“秦皇汉武,略输文采”(17)《毛泽东诗词集》,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6年,第68页。是一种什么样的评价?历史上的评论也不少,如何在新的时期重新思考,是可以继续研讨的问题。

我写过一本较厚的《汉代学术史论》(18)熊铁基:《汉代学术史论》,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3年。和一本简明的《秦汉文化史》(19)熊铁基:《秦汉文化史》,上海:东方出版中心,2007年。,但汉代学术史的发展,还有许多问题是应该深入探讨的。例如,对中国历史影响很大的儒学,是怎样形成和发展的?过程的描述有一些,但关键性的问题、规律性的认识,包括事实的清理和发展规律的认识都还是比较表面、肤浅的。“独尊儒术”,董仲舒讲得比较多,他也确实有一定的影响,被称为儒学第一人,但他在当时的地位并不高,影响也不是很大。影响中国历史两千年的儒学,在两汉时期究竟是如何发展的,就值得进一步深入探讨。除了“天人三策”、“盐铁论”、“白虎观会议”等一些个案研究之外,对历史的发展趋势、总体的发展规律等,作一些宏观与微观结合的审视,也许更有利于提高我们对秦汉史研究的认识。

以往的秦汉史研究,东汉史的研究相比西汉史要薄弱得多。现在已经有人关注到了,赵国华同志发起、组织东汉文化研究会,组织编写了一部专门的《东汉通史》(20)该书为赵国华主编,共有5卷,将由福建人民出版社出版。,这是一个好的开头。其实,东汉史的有些问题深入研究,例如儒学的发展、官制的演变之类,也很有意义。

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董仲舒“为儒者宗”,究竟如何理解?人们做了不少论述,但历史的发展是比较复杂的,昭帝、宣帝之时并没有多少“独尊”的现象。如果说昭帝时“盐铁会议”的贤良文学是儒生的话,当时并没有占优势。宣帝时有人说:“陛下持刑太深,宜用儒生。”宣帝作色曰:“汉家自有制度,本以霸王道杂之,奈何纯任德教,用周政乎!且俗儒不达时宜,好是古非今,使人眩于名实,不知所守,何足委任!”(21)《汉书》卷九《元帝纪》,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277页。看来“尊儒”在汉武帝以后还有一个很长的发展过程。再说董仲舒“为儒者宗”。实际上董仲舒活着的时候,也只是与武帝有过“对策”,两次为王国相,留下了一些著作,当时并未起到多大作用。后来刘向、刘歆父子对他的评价也不一样,《汉书》赞曰:

刘向称:“董仲舒有王佐之材,虽伊、吕亡以加,管、晏之属,伯者之佐,殆不及也。”至向子歆以为:“伊、吕乃圣人之耦,王者不得则不兴。……仲舒遭汉承秦灭学之后,六经离析,下帷发愤,潜心大业,令后学者有所统一,为群儒首,然考其师友渊源所渐,犹未及乎游、夏,而曰管、晏弗及,伊、吕不加,过矣。”(22)《汉书》卷五十六《董仲舒传》,第2526页。

董仲舒不过是“秦灭学”之后一个潜心向学的代表。虽有“天人三策”之对,对汉武帝的所作所为并没有直接的影响。有些事如设太学之类,武帝行在先,董仲舒议在后。所以,儒学是如何发展的,还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

再说官制的研究。许多出土资料,在官制特别是基层官制方面有不少新的内容,可以与文献记载对比,可以丰富对以往一些问题的认识。但是,当时官制的一些具体情况需要进一步弄清楚,官制方面的发展变化,包括名称、职能的发展变化,及其所反映的政治历史的发展变化,也是应该关注的问题。

秦汉是中国古代历史的一个重要阶段,与先秦的夏、商、周有很大区别。秦汉对后世中国的影响最大。我曾经说过,中国传统文化(广义的文化,涵盖政治、经济、社会各个方面)的实际源头是在汉代(23)参见熊铁基:《汉代学术史论》,第247页。,这就包括要深入研究汉代文化的各个方面,研究它是如何形成的,又是怎样发展变化的。秦朝的历史很短。汉朝究竟做了些什么?又是怎样做的?我所强调的“汉人改造先秦典籍”,这是事实,出土先秦典籍越多,越证明这个看法正确。为了说明问题,不妨举一个具体的例子。《老子》一书,历来传世本有河上公注本和王弼注本,大同小异,1973年湖南长沙马王堆出土的帛书中有甲、乙两种《老子》,大体上与传世本相当。而1993年湖北荆门郭店楚墓出土的竹简《老子》就大不一样了,例如其中有一段文字:

绝智弃辩,民利百倍;绝巧弃利,盗贼亡有;绝伪弃虑,民复孝慈。三言以为辩不足,或命之或呼属。视素保朴,少私寡欲。(24)荆门市博物馆编:《郭店楚墓竹简》,北京:文物出版社,1998年,第111页。

传世本的文字是:

绝圣弃智,民利百倍;绝仁弃义,民复孝慈;绝巧弃利,盗贼无有。此三者以为文不足,故命之有所属。见素抱朴,少私寡欲。(25)陈鼓应:《老子注译及评介》,北京:中华书局,1988年,第136页。

这显然的不同该怎样解释?把一般的“智辩”、“伪虑”上升到“圣智”、“仁义”,这是一种什么思想倾向?又是怎样“改造”成功的?

这里我再次强调要注意“汉人改造先秦典籍”这个问题,主要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方面,真实的先秦典籍反映的才是真正的先秦文化,不能把经过改造后的东西当成原样的东西,根据传世的“先秦典籍”确认先秦的情况,是靠不住的。另一方面,汉人为什么“改造”、怎样“改造”先秦典籍,那才是真正的汉代文化。而后者的意义更大,并且涉及我们对传统文化的认识。我也曾经说过,两千年中国传统文化的实际源头是在汉代。这些看法就要求我们从事秦汉史研究的学人,要深入研究秦汉史的每一个问题。

大问题要思考。比如有一种说法,中国没有封建社会,或者说秦汉时期封建制已经结束。那么秦汉开始又是一种什么社会呢?既然没有封建社会,近百年的“反帝反封”难道是一场闹剧?这样的大问题也许太大了,但有时候也还是要人们思考的。秦汉史的深入研究,或有帮助。许多相关的具体问题,也是可以再研讨的,包括社会情况、政治经济制度、文化学术、人的生活习惯、宗教信仰,等等。任何一个问题的研究,既有资料问题,也有认识问题,对资料的认识、理解和解释也都值得注意。

老问题的新思考、讨论,例如官制史。我和安作璋先生合作的《秦汉官制史稿》已经是一本很大部头的书,被认为是研究官制史绕不过的一部书,但秦汉官制的许多问题还是值得进一步研究的。我先后指导的两篇博士论文,就是明显的例子:郭俊然的《汉代官僚制度研究——以出土资料为中心》(26)郭俊然:《汉代官僚制度研究——以出土资料为中心》,郑州:郑州大学出版社,2018年。可以说是《秦汉官制史稿》的补编,吴方基的《新出秦简与秦代县级政务运行机制研究》(27)吴方基:《新出秦简与秦代县级政务运行机制研究》,北京:中华书局,2021年。更是深入研究秦汉官制史的一个实例。还有一些其他相关的研究,如仕进制度、察举制度等。

不论是研究老问题还是新问题、大问题还是小问题,都要事先了解一下,是否有人研究过?研究到什么程度?这个问题,在电脑网络发达的今天,比起过去是容易多了,但一定要做这项工作,才可能会有创新性,没有一点创新是算不得研究的。

当然,对于学术、理论创新来说,一些基本的道理、方法都是应该遵守的。但愿秦汉史研究在不久的将来,更上一个新的台阶。

秦汉文化“海”的元素

王子今(西北大学 历史学院)

在“二十四史”和《清史稿》中,以统一王朝正史资料计,后世《晋书》《旧唐书》《新唐书》《宋史》《元史》《明史》《清史稿》涉及“海”的文句逐渐增多,都超过了“前四史”的出现频次(28)利用“二十五史”检索系统查询“海”字的出现频次,《史记》及三家注805次,《汉书》及颜师古注913次,《后汉书》及李贤注1066次,《三国志》及裴松之注621次,《晋书》1249次,《旧唐书》1286次,《新唐书》1196次,《宋史》2294次,《元史》2697次,《明史》3702次,《清史稿》10096次。这一简单统计未能认真甄别,剔除内地“海”、“海子”的使用形式,如苏武牧羊的“北海”。但是历史文献中“海”这一语汇言现今“海洋”的大致情形还是可以显现的。。这符合中华民族海洋开发逐渐进步与海洋意识逐渐觉醒的历史趋向。秦汉时期实现了统一,秦王朝与汉王朝控制的海岸线长度与后世王朝大致相当(29)秦代与汉代,在东北朝鲜半岛方向,疆域有过变化。今越南北部和中部地方,曾经实现过行政控制。汉武帝时代在海南设置了行政管理机构,后来罢弃。对于台湾,秦汉时期还没有实际控制。而黄、淮入海地方的海岸,因千百年的河沙淤积有所推进。。秦汉在海洋资源开发方面继承战国以来的成就,已经达到相当高的水准。而东洋与南洋海上航路的开拓,在短时期内实现了空前的历史性进步。早期海洋学取得了突出的成就。而环渤海地区海上方士的活跃及其海上神仙信仰与长生追求的狂热,秦始皇、汉武帝等有为帝王对“海”的关注,都是后世未能企及的。大致战国以来,“天下”、“四海”与“天下”、“海内”的文化地理意识,表现了当时社会对统一的共同追求以及对海洋的空前重视。秦汉大一统政治格局形成之后,海洋文化和内陆文化逐渐融为一体。秦汉社会对海洋的观察和理解,开启了新的更宽广的文化视界。考察秦汉文化的特质,认识秦汉文化的风貌,说明秦汉文化的地位,应当重视“海”的元素的作用。

一、海洋史关注:司马迁的启示

《史记·五帝本纪》记述黄帝“迁徙往来无常处”:“东至于海,登丸山,及岱宗。西至于空桐,登鸡头。南至于江,登熊、湘。北逐荤粥,合符釜山。”(30)《史记》卷一《五帝本纪》,北京:中华书局,1959年,第6页。首先称颂黄帝至于东海的行迹。司马迁关于舜的成就,也有“四海之内咸戴帝舜之功”之说(31)《史记》卷一《五帝本纪》,第43页。。自战国至于秦汉,“海内”已经成为与“天下”对应的语汇。所谓“尽天下之地,臣海内之王”(32)《史记》卷八十六《刺客列传》,第2531页。,“名闻海内,威震天下”(33)《史记》卷九十二《淮阴侯列传》,第2618页。,“临制天下,一齐海内”(34)《史记》卷一百一十八《淮南衡山列传》,第3090页。,“贞天下于一,同海内之归”(35)《汉书》卷二十一上《律历志上》,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972页。,都是典型的例证。当时以大一统理念为基点的政治理想的表达,已经普遍取用涉及海洋的地理概念。政治地理语汇“四海”与“天下”、“海内”与“天下”的同时通行,在某种意义上反映了中原居民的世界观和文化观已经初步表现出对海洋的重视。司马迁在这样的文化环境中进行了有关秦汉社会海洋意识与海洋探索的历史记录。

有关秦皇、汉武的政治史记忆,有非常密集的涉及“海”的信息。《史记·秦始皇本纪》中“海”字出现38次,而以汉武帝的历史表现作为记述重心的《史记·封禅书》中,“海”字出现也多达39次。汉武帝至少10次东巡海上,超过了秦始皇的记录。他最后一次行临东海,已经是68岁的高龄。在汉武帝时代,“入海求蓬莱”的航海行为更为密集,所谓“乃益发船,令言海中神山者数千人求蓬莱神人”,“予方士传车及间使求仙人以千数”(36)《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第1369页,第1385页,第1393页,第1403页,第1397-1398页。参见王子今:《汉武帝时代的海洋探索与海洋开发》,《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3年第4期。,又说明其规模也超过前代。

《史记》最早最明确地记述了对东亚史的进程曾经产生积极影响的徐福东渡事迹,又专心以细致生动的笔调叙说了反映越人优越航海能力的史事:“至元鼎五年,南越反,东越王余善上书,请以卒八千人从楼船将军击吕嘉等。兵至揭阳,以海风波为解,不行。”(37)《史记》卷一百一十四《东越列传》,第2982页。参见王子今:《秦汉闽越航海史略》,《南都学坛》2013年第5期。这是有关“海风波”可以导致海上航路阻断的最早记录。司马迁又记述了闽越与汉王朝的直接军事冲突,战事包括“横海”情节(38)《史记》卷一百一十四《东越列传》说到“横海将军韩说”的事迹,第2982页;又说到“横海校尉福”,第2983页。。

秦始皇征服岭南置“南海”诸郡,是统一进程中的重要战略步骤(39)参见王子今:《论秦始皇南海置郡》,《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7年第1期。。汉武帝派遣楼船将军杨仆从海路出击朝鲜,是东方航海史上的一件大事。《史记·朝鲜列传》记载,楼船将军杨仆率军“从齐浮渤海”,“楼船将军将齐兵七千人”较“出辽东”的“左将军荀彘”的部队“先至王险”(40)《史记》卷一百一十五《朝鲜列传》,第2987页。参见王子今:《论杨仆击朝鲜楼船军“从齐浮渤海”及相关问题》,《鲁东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1期。。汉武帝进军“海东”(41)《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第3317页。,置郡朝鲜,对东方史的走向形成影响。司马迁笔下中原人面对神秘的海洋所表现的英雄主义和进取精神,可以看作秦汉历史的光荣纪念。

在秦始皇之后,汉武帝基于“冀遇蓬莱”的偏执心理,多次动员数以千计的“言海中神山者”驶向波涛。虽然当时就直接的目的而言“其效可睹”,但是汉武帝内心的冀望客观上刺激了航海行为的发起,促成了航海经验的积累,推动了航海能力的提升。《史记》的这些记录,成为中国航海史多有闪光点的重要篇章。司马迁以太史令身份从汉武帝出游,这位帝王“东巡海上”、“东至海上望”、“宿留海上”、“并海上”(42)《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第1398页,第1397页,第1404页,第1387页,第1398页。,甚至“浮大海”(43)《汉书》卷六《武帝纪》,第207页。等交通行为,他很可能都曾亲身参与。苏辙说,“太史公行天下,周览四海名山大川……故其文疏荡,颇有奇气”(44)苏辙:《上枢密韩太尉书》,见《栾城集》卷二十三,《四部丛刊》景明嘉靖蜀藩活字本,第200页。,指出对于“四海”的体验成就其文气之“奇”。马存所谓“尽天下之大观以助吾气,然后吐而为书”,“见狂澜惊波,阴风怒号,逆走而横击,故其文奔放而浩漫”(45)马存:《子长游赠盖邦式》,见王霆震辑:《古文集成前集》卷二,清文渊阁《四库全书》配清文津阁《四库全书》本,第12页。,梁启超所谓“波澜壮阔”、“恬波不扬”等(46)参见梁启超:《中国历史研究法》,北京:东方出版社,1996年,第18-19页。,也大致有同样的意思。“海洋”元素与秦汉文化发生与发育的关系,通过司马迁学术风格的形成可以有所发现。

二、面向“海洋”的秦汉文化

秦始皇四次巡行海上以及南海置郡有重要的文化战略意义。汉武帝至少十次走到海滨。大一统王朝最高执政机构面临的行政任务包括对漫长的海岸的控制。神秘的海域亦为秦始皇、汉武帝等有作为的帝王所关注。出于不同目的的航海行为,体现了中原居民面向海洋的积极探索。南洋航路以“杂缯”为贸易主题(47)《汉书》卷二十八下《地理志下》,第1671页。,说明后世称为丝绸之路的海上航线得以开通。通达“倭”地的东洋航路,因徐福东渡故事与求仙实践的关系被渲染了神秘色彩(48)《后汉书》卷八十五《东夷列传》“倭”条:“会稽海外有东鳀人,分为二十余国,有夷洲及澶洲。传言秦始皇遣方士徐福将童男女数千人入海,求蓬莱神仙不得,徐福畏诛不敢还,遂止此洲,世世相承,有数万家。”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2822页。。在这一时期,海洋资源的开发实现了新的历史进步,早期海洋学也形成了初步的学术积累。内陆社会对海洋有了空前的关注。中原士人有关“海”的诗赋创作以及出身滨海的人士对主流文化的积极参与(49)参见王子今:《〈论衡〉的海洋论议与王充的海洋情结》,《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5期。,都体现出新的社会文化风貌。而早期海洋学论著,已见于《汉书·艺文志》(50)《汉书》卷三十《艺文志》,第1764页。参见王子今:《汉代“海中星占”书论议》,《史学集刊》2015年第5期。。秦汉社会的文化风格,在英雄主义、进取精神、开放胸怀、科学理念等方面体现出积极的时代特色。这些特点在“海洋文化”这一历史文化主题下均有表现。

海洋,在秦汉社会意识中,是仙人居所、财富资源,也是交通条件、进取路径,同时又是未知空间、神秘世界。海洋是时常发生奇异气象的仙居,同时也是往往显现艰难情境的险境。海,是国家权力实现行政效能的极端边缘,在一定条件下,也是社会生机蓬勃发育的优胜场域。

海上航运的发达,海外联系的拓展,海路文化交流的繁荣,都是秦汉历史文化具有时代特色的最突出的现象。承陈寅恪提示,“滨海地域”自有特殊的“观念”和“信仰”,在有的历史时期曾经全面影响社会政治格局(51)参见陈寅恪:《天师道与滨海地域之关系》,见《金明馆丛稿初编》,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第1-40页。。滨海文化区的早期形成,也是值得重视的历史景观。回顾中国古代海洋探索史、海洋开发史和海洋学史,有必要总结和说明秦汉时期的突出进步。

三、秦汉海洋文化研究

秦汉时期与海洋相关的历史文化现象,是值得秦汉史研究者特别关注的重要主题。涉及这一学术主题的前期研究成果,包括对秦始皇汉武帝出巡海滨、“燕齐海上之方士”活动(52)《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说到“燕齐海上之方士”,第1369页;《史记》卷六《孝武本纪》说到“海上燕齐怪迂之方士”,第455页。、秦汉沿海区域行政、秦汉滨海文化、秦汉“并海”交通(53)参见王子今:《秦汉时代的并海道》,《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88年第2期。、秦汉海盐生产、秦汉东洋航运与南洋航运(54)参见王子今:《秦汉时期的东洋与南洋航运》,《海交史研究》1992年第1期。、秦汉海洋渔业、汉代“楼船军”战事(55)《史记》卷一百一十四《东越列传》,第2983页;《史记》卷一百一十五《朝鲜列传》,第2987页。等方面的研究心得。对于秦汉时期海洋资源的开发,海上航路的通行,海路贸易的往来等,海内外学界的研究论著有一定数量,也有一定深度。对当时的海洋探索、海洋开发,对当时社会的海洋意识,对这一历史阶段涉及海洋的文化面貌的总体论说,也有学术专著问世。

如下学术专题的考察是有积极的学术意义的:秦汉海洋资源开发、秦汉海洋航运、秦汉沿海区域文化、“海”与秦汉人的世界知识、“海”与秦汉人的神秘信仰、秦汉早期海洋学、秦汉军事史的海上篇章、秦汉社会的海洋情结等。试求对说明秦汉时期有关海洋的实业开发、行政经营与文化思考这一学术主题有所推进,也是项目设计与启动的初心。

重视史籍文献与考古资料的结合,是历史文化考察的正确路径。从事秦汉时期的海洋探索与早期海洋学研究的学者就此有积极的探求。科学考古的发掘收获,出土文字资料如简帛、碑刻、封泥等,理所当然地为研究者采用。对于“海洋渔业”的研究有关“海上渔捕方式”的讨论,对于“海洋盐业”的研究有关“齐国盐业与盐政的考古学考察”的讨论,对于“东洋航运”的研究有关“‘汉委奴国王’金印”的讨论,对于“南洋航运”的研究有关“汉代南洋航运的考古学实证”的讨论,对于“越人航海传统与闽越航运优势”的研究有关“城村城址水门发现”的讨论,对于“秦始皇陵‘水银为海’的象征意义”的研究有关“秦始皇陵地宫设计构想的海洋因子”的讨论(56)《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以水银为江河大海,机相灌输。”第265页。《汉书》卷三十六《刘向传》:“水银为江海。”第1954页。参见王子今:《论秦始皇陵“水银为海”》,《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年第5期。,均以传世文献和考古资料结合进行的考察促成了新识的推出。秦封泥“晦池”、“每池”的研究,丰富了我们对秦汉宫苑“海池”、“渐台”的认识(57)参见王子今:《秦汉宫苑的“海池”》,《大众考古》2014年第2期。。居延汉简所见“临淮海贼”提示了“汉代的‘海贼’”对行政史的深刻影响(58)参见王子今:《居延简文“临淮海贼”考》,《考古》2011年第1期。。居延汉简“鲍鱼”简文增进了对当时海洋渔产的理解(59)参见王子今:《居延汉简“鲍鱼”考》,《湖南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2期。。《肥致碑》所见“海上黄渊”有益于说明“东海黄公”传说的社会文化背景(60)参见王子今、王心一:《“东海黄公”考论》,见《陕西历史博物馆馆刊》(第十一辑),西安:三秦出版社,2004年。。汉景帝阳陵外藏坑出土“海相的螺和蛤”等海产品遗存,透露了汉王朝上层在消费生活层面与海洋的关联。有关文化迹象或许也体现了神仙信仰和长生追求对于社会意识的作用(61)王子今:《汉景帝阳陵外藏坑出土海产品遗存的意义》,见《汉阳陵与汉文化研究》(第三辑),西安:陕西科学技术出版社,2016年。。

四、以海洋为场域:文化探索、经济开发与行政控制

战国秦汉所谓“燕齐海上之方士”(62)《史记》卷二十八《封禅书》,第1369页。,是环渤海地区较早关注海上景物并参与开发海上交通的知识人群。他们的海洋探索因帝王们的长生追求,获得了国家行政支持。方士们知识人生的一面,表现为以富贵为目的的阴险的政治诈骗。其另一面,即以艰险航行为方式的海洋知识探求,又具有积极的历史意义。内地上层人物的海洋知识,多通过方士们获得。经营海洋渔业的“海人”(63)《说苑·君道》,见刘向:《说苑校证》,向宗鲁校证,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29-30页。参见王子今:《维民所止——汉代的“海人”》,《紫禁城》2014年10月号。,也是海洋探索的先行者。秦汉时期还有“齐客”、“海贼”(64)《后汉书》卷五《安帝纪》,第213页,第214页。参见王子今、李禹阶:《汉代的“海贼”》,《中国史研究》2010年第1期。、“习船者”(65)《史记》卷三十《平准书》,第1439页。参见王子今:《“博昌习船者”考论》,《齐鲁文化研究》(第13辑),济南:泰山出版社,2013年。以及“善网捕”、“倭人”(66)《后汉书》卷九十《鲜卑传》,第2994页。等与海洋密切相关的社会身份。就此进行分析,可以充实对于秦汉社会的认识。

秦汉史籍文献有关于“海溢”、“海风波”、“鲸鱼死”等海洋自然现象的记载(67)参见《后汉书》卷七《桓帝纪》,第319页。参见王子今:《汉代“海溢”灾害》,《史学月刊》2005年第7期。。有关海洋水文学、海洋气象学、海洋生物学的相关记录,在海洋学史发展进程中有重要意义。有关“入海市明珠”的贸易行为、“蛮夷贾船”远洋航运(68)《汉书》卷二十八下《地理志下》,第1671页。、“海租”(69)《汉书》卷二十四上《食货志上》,第1141页。及“海税”的行政征收(70)《汉书》卷十二《平帝纪》颜师古注:“海丞,主海税也。”第351页。、“珠官”的产销管理(71)关于“珠”的生产,人们尤熟知“珠还合浦”的故事。其史实的基础,即《后汉书》卷七十六《循吏列传·孟尝》的相关记载,第2473页。“合浦”郡名孙吴时改为“珠官”。《三国志》卷四十七《吴书·吴主传》,北京:中华书局,1964年,第1134页。既称“珠官郡”,指明这里是“珠”对于经济生产与经济生活有重要意义的地方。“珠官”名号,有政府管理“珠”的产销的意义。,诸多相关海洋的经济史料的遗存,投入研究力量的必要性也是显而易见的。

分析海洋与政治史的关系,可以深化对秦汉政治文化的理解。秦始皇“立石东海上”,“以为秦东门”(72)《史记》卷六《秦始皇本纪》,第256页。参见王子今:《“秦东门”与秦汉东海郡形势》,见《史林挥麈——纪念方诗铭先生学术论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5年。;刘邦警惕田横“为乱”,因“设屯备”(73)《史记》卷九十四《田儋列传》,第2647页;《史记》卷九十八《傅靳蒯成列传》,第2708页。;汉景帝削藩,“削之会稽”,“夺之东海”(74)《盐铁论·晁错》,见王利器校注:《盐铁论校注》(定本),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第114页。参见王子今:《秦汉帝国执政集团的海洋意识与沿海区域控制》,《白沙历史地理学报》(台湾彰化师范大学历史学研究所)2007年第3期。;汉武帝“事两越”(75)《史记》卷三十《平准书》,第1420页。,以楼船军击朝鲜;汉光武帝对西域战略取保守态度,东南方向则派遣马援远征交阯、九真等(76)参见王子今:《论“西北一候”:汉王朝西域决策的战略思考》,《西域研究》2021年第1期;《马援楼船军击交阯九真与刘秀的南海经略》,《社会科学战线》2015年第5期。,都是由高层决策的“海上”政治行为。以大规模的军事行为扑灭“海贼”,也是针对海上航行能力甚强的反政府武装形成治安危害的应对措施。通过秦汉社会的政治理念和海洋意识在政策设计与行政实践层面的交结,或许能够更真切地说明秦汉文化的时代风格。

五、以世界史为背景的秦汉海洋文化考察

所谓“秦汉海洋文化”,其实是说面向海洋的秦汉文化。工作进行到现今的程度,我们更深切、更具体地意识到这一学术主题的内涵其实非常丰富。分析并说明相关文化现象,指出其发生的背景条件、社会表现、历史影响和文化意义,还有相当广阔的探索空间。对于以往流行的希腊罗马为代表的西方文明是海洋文明,中国文明是陆地文明或内陆文明的认识,可能有必要区分历史时段予以深入理解和准确说明。对于“海洋文明”、“海洋文化”与“内陆文明”、“内陆文化”的分析,也需要进行注重时代条件的考察研究。认真分析秦汉文化与海洋相关的内容并且以世界史为背景予以更深学术层次的总结和说明,对于深化中国古代海洋探索和海洋开发历程的总体倾向的认识,是有积极意义的。对于现今涉及海洋的诸多问题的解决,也可以提供有启示意义的历史借鉴。完成这一学术任务的必要性和可能性,我们已经具有值得肯定的认识基点。

近年来,关于海疆问题、海权问题以及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问题受到普遍关注。考察、总结秦汉时期海洋探索的努力以及早期海洋学成就,在一定意义上可以实现积极的学术推进(77)参见王子今:《秦汉海洋文化研究》,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21年。。对于中国古代海洋史研究的学术进步,秦汉时期这一重要历史阶段的考察意义非常重要。学界的相关研究收获,应当有值得肯定的作用。但是,现在看来,已有研究依然存在一些不足。例如,学术发现比较零散,学术层次尚在初级,学术总结也是局部的、不完整的。有些方面完全可以继续扩展、突破,开创新的方向,拓广新的学术空间。比如秦汉时期海上丝绸之路研究,就有很好的学术前景。可以乐观预期,新出考古资料将不断揭示新的历史文化信息,进一步的研究一定会获得更优异的条件,取得更丰硕的成果。

约翰·迈克的《海洋——一部文化史》引用了这样的诗句:“大海即历史。”作者写道:“大海可能早已发展为全球性的跨国空间。”(78)约翰·迈克:《海洋——一部文化史》,冯延群、陈淑英译,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2018年,第10页。他还引导读者一起欣赏另一首诗《海浪》:“大海/不是一个地方/是一个事实/一个谜。”他提出了这样一个文化命题:“书写大海‘历史’的可能性。”(79)约翰·迈克:《海洋——一部文化史》,第7页。我们现在思考这个问题,或者考虑仅仅是“书写大海”与人的关系的“历史”的“可能性”,“书写大海”与中国人的关系,与中国文化的“历史”的“可能性”,大概都是难以回答的,或者只能暂且提交缺乏充分自信的答卷。但是这一工作的意义确实非常重要。也许,通过持续的认真的考察,我们可以逐步说明,在世界史的视域中,海洋不仅在地中海世界及其他地方较早发挥了重要的交通条件的作用,在东方,也有大致相同的历史迹象。也许通过与中国史进程密切相关的海上丝绸之路的研究,也可以得到这样的认识:“大海可能早已发展为全球性的跨国空间。”通过对秦汉时期历史文化的考察,是可以增进相关问题的认识的。

着力提升秦汉史研究的“政治性”水平

李振宏(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选择这样一个文章题目,读者可能会有些疑惑:一个做学问的人怎么要来讲政治呢?如果这样理解,可能就想错了,笔者所谓的“政治性”,不是一般人头脑中那个“政治”,此政治非彼政治!在传统的观念中,“政治”被理解为一个相对偏狭的概念,它似乎仅仅用来指称政府、政党等治理国家的行为。人们常识的理解是,政治是上层建筑,是经济的集中表现,是以国家权力为核心展开的各种社会活动,并且一切政治行为都是特定的阶级利益的表现。而本文所讲的“政治”,则并非如此。

大概在青年时期的阅读学习中,笔者就从圣西门那里接受了一个“政治”概念。已经记不得出处,好像是在一本圣西门的传记中看到的,他说政治是关于生产的科学。受此启发,我把“政治”理解为社会公共事务,而并非一定要和政治当局发生关系。“社会公共事务”是一个时代的人类发展、人类解放、人类利益、人类命运问题;一个时代的社会公共问题,就是政治问题。提升历史研究的“政治性”,就是要使我们研究的课题和一个时代的社会公共问题相联系。历史研究要关注的是现时代人类的命运问题,而不是脱离历史时代的无病呻吟。这就是笔者这篇小文所要表达的基本思想。“政治性”是史学研究的核心属性,秦汉史研究当然也是如此。所以,本文讲的是一个历史学研究的基础性理论问题,只是由于笔者讨论的对象是秦汉史研究,所以就用了一个这样的命题,在秦汉史研究的范围内来讨论一个属于一般性的历史学理论问题。

至少从中国史学史的实情看,历史学是沿着强烈的政治性轨迹发展的。

中国古代史学的“资治传统”,近代史学的民族主义特征,以至到“文革”前十七年的阶级斗争史学,历史学的核心始终都是“政治”。就抽象的史学本质角度说,传统史学、近代史学以及新中国初期的阶级斗争史学,选题的方向都是没有问题的。但是那种史学走到了极端,对“政治”的理解过于狭隘,人们仅仅把现实政治理解成了政治当局,理解成了某一时期国家的现行政治行为,而使历史研究的内容过于单调,舍弃了历史本身的丰富性和复杂性。改革开放之后的史学研究,出于对阶级斗争史学的反感、逆反和矫正,极大地扩大了史学视野和研究场域,最突出的表现是文化史和社会史研究的兴起。这在史学的发展方向上都没有问题,问题是在这样的史学发展潮流中,出现了去政治化的倾向,人们在纠正以往的阶级斗争史学的同时,也扭曲了历史研究的基本属性,丢掉了史学研究的灵魂,造成了一种可怕的“失魂症”。最近一些年人们关于“碎片化”问题的讨论,就是对历史研究罹患“失魂症”的反思,但人们似乎没有找到“碎片化”的根源。其实,这个问题的根源实际上就是弱化了历史研究的“政治性”水平,是去政治化的结果。本文提出强化历史研究的“政治性”问题,是根源于对现实史学研究状况的思考。

历史研究要关心历史上的政治问题,譬如秦汉史研究,哪些问题是政治问题?我们能不能列个清单出来?检视目前秦汉史研究的实际状况,本文提出以下一些研究方向,或者说是提出一些基本的研究范畴、研究场域。现胪列如下:

应该着力开展皇帝制度起源与皇帝制度运转机制研究;

汉代思想与学术的发展趋势及其国家意识形态的确立,应该是一个重要的研究领域,特别是国家意识形态研究,依然是一片空白;

汉代的社会矛盾问题,是一个新的重大理论问题,同时也是一个事实性问题,是一个需要重点研究的领域;

用近代西方国家与社会关系理论看待和分析秦汉社会,是一个需要展开的研究领域,对于理解汉代社会政治具有重要意义;

汉代乡村社会研究、农民生存状况研究,已经有不少积累,但也是可以继续推进的研究领域,认识汉代乡村社会,是认识汉代社会的重要方面;

从中国政治的特点出发研究汉代商品经济的发展,仍然是一个重要的历史问题,对于认识中国历史道路的特殊性,具有重要意义;

社会危机问题研究、社会控制力研究,是政治史研究的一个重要领域;

汉代作为多民族国家发展的重要时期,民族关系、民族政策、地方民族政权管理等问题的研究,对于认识该时期社会历史的重要特点,是一个不可或缺的研究领域。

其实,“政治性”也是一个很宽泛的范畴。就秦汉史研究说,除了以上所列,汉代社会生产力水平研究,汉代人口与社会发展关系研究,汉代区域社会、区域经济、区域文化问题研究等,也都属于政治性问题的范畴,都是关乎秦汉史研究的全局性问题。这些问题的研究,对于秦汉社会的整体面貌和社会属性的认识极为重要。

政治指涉社会公共事务,于是政治性问题的基本属性就是全局性、宏观性和整体性。所以本文的主旨是在提倡一种宏观性整体性的研究,提倡历史研究的宏大叙事。有些朋友担心提倡这样的宏观性研究,会把历史研究引向空洞和教条,而脱离历史研究的实证性,其实这是一种误解。宏观性整体性研究,并不是离开具体历史实证的抽象演绎,也是具体而深入的历史研究,对社会整体的认识并不必然地排斥微观研究。譬如上面提出的研究汉代农民生活状况问题,需要的就是具体的细微的实证性研究。大致说,农民生活状况的考察,可以列出许多大的方面:

皇帝制度下人们的生存状况;农民与皇权的关系;农民与官府的关系;农民与村社的关系;农民与土地的关系;汉代村社组织结构;汉代乡村管理机制;汉代乡村的自组织状况;如何评估汉代农民的徭役、赋税负担;汉代人的自由度评估,幸福指数评估。

这其中的每一个问题,又都可以拓展出无数具体的历史细节,每一个问题都由无数微观的历史细节所构成。因此,没有大量细化的具体研究,汉代农民的真实生存状况是说不清楚的。可见,我们主张的宏观性整体性研究,并不排斥细微的具体研究。唯一不同的是,我们主张的具体的实证性研究、微观研究,是由宏观性整体性研究所指引的,我们所研究的具体不是脱离汉代农民生活整体状况的具体,不是脱离汉代社会结构的具体,不是单个的具体,而是整体中的个别和具体,是生长在宏观整体机体上的单个或具体。这样的具体研究,其目的指向不是停留在对个别或具体的认识上,而是通过个别或具体的认识来了解它所反映的整体。

提升秦汉史研究的政治性水平,对改善当下的秦汉史研究状况十分迫切且大有裨益。

首先,提升研究的政治性水平,是实践历史研究目的性的需要,当然也是实践秦汉史研究目的性的需要。

我们为什么要研究历史?社会为什么需要历史学家?多年来,笔者一直坚持历史研究为现实社会服务的学术理念,其基本观点集中表述在一篇名为《历史学家也是历史的创造者》的短文中。在此文的最后,笔者写道:

历史学家研究的是过去,是历史,但我们不是历史的看客,也不是超脱红尘的一帮,我们就坚定地站在蓬勃发展的现实之中。国家要崛起,民族要复兴,历史要进步,社会要发展,当今时代已经向历史学家发出了庄严的呼唤,我们要把睿哲的目光投向现实,投向未来,肩负起当代历史创造者的神圣责任!(80)李振宏:《历史学家也是历史的创造者》,《史学月刊》2013年第5期。

历史研究的终极目的是指向现实社会发展的实践需要,历史学家研究的是过去,落脚点在当下。如何有力地推动现实的发展,现实社会实践中突出的问题是什么,历史学家的现实关注点是什么,毫无疑问,它当然应该是现实人类的命运问题,是社会公共事务如何造福于社会大众,社会公共事务的活动方向如何顺从于“人的解放”这个历史发展大方向的问题。总之一句话,现实人类的命运是历史学家的终极关怀。历史学家是带着这样的终极关怀,去回溯历史、发掘选题的。秦汉史研究自然不能偏离这样的学术方向,并必须肩负关注现实社会人类命运的使命。这样的学术使命,需要在相应的历史话题中得到落实。我们正是为此而去关注秦汉时期民众的生存状况问题,关注他们的命运问题。这就回到了政治性问题上来了。现实社会人们的命运、人们的生存状况,是当代社会最大的政治问题;秦汉时期人们的生存状况,是秦汉时代最大的政治问题;提升史学研究的政治性水平,从秦汉时期生存状况的研究中,提取改善现实的人们生存状况的历史借鉴,就正是秦汉史研究最正当的学术道路。

现实人类命运是最大的政治。关注人的解放,是历史学研究永恒的问题意识。从历史学研究的终极目的出发,就秦汉史研究说,就是要研究秦汉时期人类命运的突出问题,研究那个时代人的解放的核心问题,用那个时代人的解放的历史实践,来观照今天人的解放的现实道路,用秦汉时期人的发展与解放的经验教训,为现实的人的解放与发展提供借鉴。

其次,提升历史研究的政治性水平,是最终克服“碎片化”的根本途径。

关于历史研究的碎片化问题,我们已经谈很多年了。卜宪群在总结1993年的秦汉史研究状况时,就察觉到这个问题。他说:

尽管秦汉史已是一块深耕熟耘之地,但学术研究并不以还原历史为最终目的,还有强烈的时代性。所谓时代性既指这个时代对既往特定历史阶段微观探索的深化,也指这个时代对人类宏观历史把握的深化,主要表现在新的理论和角度的更换。从这个意义上说,对历史的宏观、中观总结和微观探索是相辅相成、永无止境的过程。(81)卜宪群、潘少平:《1993年秦汉史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1994年第9期。

这段话所针对的潜在状况,就是离开宏观历史研究的碎片化现象,是离开历史研究宗旨“时代性”的客观主义倾向,这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期对碎片化现象的观察。而此时的碎片化倾向还只是刚刚开始,此后的时代则愈演愈烈。我们看到,在卜宪群写作上文15年后,有学者在总结2008年的秦汉史研究状况时,碎片化则成为他们不得不给予严重关切的问题:

选题的细化是课题研究不断深化的结果,但不宜离开秦汉史基本问题和现实社会相关问题的方向,琐碎和繁琐终究不是历史研究的根本任务。学界对“主义”问题的淡漠和超脱,也影响了秦汉史研究中对重大的历史理论问题的应有关注,抽象的和教条的理论研究虽然可以摈弃,但代替不了我们对理论问题的思考,从历史叙述中归纳和概括秦汉历史的特征和面貌本来就是我们应当回答的问题。(82)薛洪波、李焕青、王彦辉:《2008年秦汉史研究综述》,《中国史研究动态》2009年第11期。

大约从21世纪初开始,历史研究的碎片化倾向,就成了学术批评中的一个基本问题。但是,任何批评都无法扭转这一趋势。人们只能在做史学状况评述的时候,从理性上指出其弊端,却找不到改变它的办法或路径。可以毫不夸张地说,在几十年来的秦汉史研究中,“碎片化”已经成为一个无法克服的“顽疾”。究其原因,大致有此二端:一是在理论认识上存在误区,一是在研究实践中感觉迷茫。

理论认识上的误区,是误把历史研究的实证性特征,把历史研究必须以具体历史现象研究为基础,看作“碎片化”的正当性;误把对“碎片化”的批评,当成对具体研究(即“碎片”研究)的否定。其实,反对“碎片化”绝不意味着否定研究“碎片”(具体历史现象)的正当性,一切宏观研究都无例外地建筑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之上。反对“碎片化”,不是反对研究“碎片”,而是反对脱离宏观整体的碎片研究,反对孤零零的碎片研究,是要求具体历史现象研究以整体性研究为旨归,希望在“碎片”中看到整体。历史碎片研究从来都是全部历史认识的基础,问题在于要能够做到“碎”而不化,不是去纯粹地研究“碎片”,而是要从“碎片”中看到整体,最终使“碎片”研究成为认识历史发展趋势、服务今天现实社会实践的坚实基础。如此,具体的碎片研究,则不会走上碎片化的歧途。

研究实践中的迷茫在于,具体历史现象研究,如何才能成为整体性历史认识的基础和凭借,真正做到“碎”而不化。而这个问题的根本出路,就是在治史观念上要怀抱明确的“政治性”目的。任何具体的历史研究,都有认识整体性社会问题的目的指向,都是为着解读历史时代社会大众的生命状态、历史命运。笔者认为,任何具体的历史现象,都是那个时代的产物,都全息性地蕴含着时代精神、时代特性和时代的生命密码,都可以像一叶而知秋那样,用来解读它的时代,而历史学家的使命,就在于去发现具体历史现象中所蕴含的时代密码。笔下写的是碎片,心里装的是整体;考察对象是碎片,目标指向是整体。研究结果指向整体性认识,这就是克服“碎片化”的途径和方法。就像前文所胪列的秦汉史研究的那些重大问题,如果我们能够把它们装在心中,有了高度的政治性自觉,我们所进行的具体研究或曰历史碎片研究,就会得到明确的目的性指引,也就会使具体研究与这些宏大的政治性问题有机地结合在一起,于是,即使做碎片研究也就可以“碎”而不化了。

再次,只有高度自觉的政治性研究,才能完成认识秦汉时代社会历史的基本属性。

断代史研究的目的在于认识特定的历史时代,时代的属性、时代的特征以及在特定时代人们的生存状况、社会解放的程度、人的解放的历史走向等,是断代史研究最终要回答的基本问题。而这些正是一个时代最重要的政治问题。围绕这些问题、回答这些问题的研究,是断代史研究的使命,所以,提升这样的政治性自觉,为完成断代史研究的使命所必须。秦汉史研究当然也是如此。而如何提升我们秦汉史研究的政治性自觉呢?

笼统地说,提升秦汉史研究的政治性水平,就是要让我们的研究围绕秦汉社会的整体性全局性问题而展开,要我们有高度的问题意识自觉。这个问题意识自觉,可以从两个层次上去理解。

第一个层次,是对我们秦汉史研究的学术共同体而言,要对我们承担的历史使命达到一种高度的理性自觉。今天的中国,处在千年不遇的大变革时代。变革的历史走向,社会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当代中国人民的福祉何在等,这些亟需关注的重大问题,都应该在秦汉史研究中得到反映,都应该成为历史学家问题意识的来源。我们始终都要记得从当今社会的重大需要出发,去回溯秦汉史上的问题,形成相对集中的学术话题。

第二个层次的问题意识,是指在具体的史学研究中,个人的著作、论文选题要有明确的问题意识。要使我们的选题与秦汉社会的政治性问题相联系,让我们所做的每一项具体研究,都成为解读秦汉社会基本问题的案例。无论我们研究的对象如何细微,它都可以收到见微知著、窥斑见豹之效。

倘能如此,我们的秦汉史研究则可以与今天的时代息息相关,反映今人的命运,牵动当代社会的悲欢离合。

如何认识中国帝制早期的“皇权下县”

王彦辉(东北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在中国二千余年的帝制时代,朕即国家,皇权即是国权,政府与国家合二为一,中央与地方的官僚制度以及宋代以后职役性质的胥吏无不为实现皇权统治、执行国家职能而设。这原本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20世纪40年代,费孝通先生认为民国政府推行的保甲制严重破坏了传统社会的治理模式,在《基层行政的僵化》《再论双轨政治》中提出了中国传统社会结构的“双轨制”论断,即县以上的“中央集权”和县以下的“自治体制”,认为自秦置郡县以来,中央派遣的官员到知县为止,历代在县以下虽然设置了名目繁多的基层组织,但多属于职役性质,一般不被视为职官系统(83)参见费孝通:《乡土中国(修订版)》,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275-293页。。90年代以后,温铁军为解决“三农问题”建言,在《半个世纪的农村制度变迁》《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中首次提出历史时期的国家治理策略从来是“皇权不下县”的命题,认为政权只设置到县一级,县以下派驻性质的区、乡公所并不设财政,不是一级完全政府(84)参见温铁军:《半个世纪的农村制度变迁》,《战略与管理》1996年第6期;温铁军:《中国农村基本经济制度研究——“三农”问题的世纪反思》,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0年,第411页。。21世纪以来,随着国家与社会二元对立理论的引入,地方自治、乡绅自治等话语又成为史学界颇为流行的论题,渐为清季研究的一种范式。由此可见,“皇权不下县”是一个长期流行于社会学并被引入历史学等领域的极具影响力的提法,表达的是对中国传统社会权力结构的宏观概括。

经过讨论,学界普遍认识到“皇权不下县”这个命题实质蕴含两层含义,即“官不下县”还是“权不下县”的问题。很显然,在费孝通和温铁军的表述中,不仅“官不下县”,而且“权”也不下县,因为“权在绅而不在官”。学界近年来的讨论,主要是围绕“官不下县”展开的,由于帝制时代对乡村社会的治理模式经历了从“乡官制”向“职役制”的演变,所以质疑的重点也各有侧重。鲁西奇在《“下县的皇权”:中国古代乡里制度及其实质》中认为汉唐时期的“乡官制”是国家控制乡村的制度性安排,这类组织就是“下县的皇权”(85)鲁西奇:《“下县的皇权”:中国古代乡里制度及其实质》,《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9年第4期。。魏光奇、胡恒等通过对明清州县佐贰下沉分辖的考察,指出当时的乡村并不是一个绅权统治的区域(86)参见魏光奇:《晚清的州县行政改革思潮与实践》,《清史研究》2003年第3期;胡恒:《“司”的设立与明清广东基层行政》,《清史研究》2015年第2期。。对此,高寿仙在《“官不下县”还是“权不下县”?——对基层治理中“皇权不下县”的一点思考》中分析说,这些质疑未必能从根本上动摇“皇权不下县”的“理论根基”,因为无论是“乡官制”还是州县佐贰的下沉,其性质都是“派驻性质”,不是一级完全政府(87)参见高寿仙:《“官不下县”还是“权不下县”?——对基层治理中“皇权不下县”的一点思考》,《史学理论研究》2020年第5期。。就“权不下县”而论,学界普遍反对所谓“天高皇帝远”的坊间俗语。鉴于明清士绅、绅董等社会精英在乡村发挥了更大的影响力,具有较强的“自治”色彩,吴晗在讨论“绅权”时就指出:“官僚是和绅士共治地方的。绅权由官权的合作而相得益彰。”(88)吴晗:《论绅权》,见《吴晗文集》(第三卷),北京:北京出版社,1988年,第425页。高寿仙也认为这种“自治”只能理解为“自我管治”,而不能解释为“自治权”,所以赞同吴晗“官绅共治”的提法。

其实,在“皇权不下县”的论题中,核心问题是“权”,而“权不下县”是以“官不下县”为前置条件的。如果在整个帝制时代从来不存在“官”下县的事实,国家与社会组织、国权与绅权在制度安排上存在权责分明的边界,命题本身也就失去了提出的必要和讨论的价值。费孝通、温铁军提出这个命题的宗旨尽管是为探索乡村治理机制的路径,但他们以晚清的历史背景为参照,将“皇权不下县”论定为秦以来乡村治理的普遍存在,实质是一个逻辑演绎的结论,而不是一个历史的命题。中国帝制时代朝代更迭频繁,乡村治理方式发生了很多变化,受断代史研究的制约,学界在尝试进行贯通性考察时,难免有隔靴搔痒之嫌。笔者以为,以国家设置的职官系统和政权组织为标准来衡量秦至清的乡村社会治理模式,就宋以后的职役时代来说,“皇权不下县”是可以预设为一个论题的,而就中国帝制早期而言,不仅“皇权”无所不在,而且“官”亦下县。

秦汉时期在地方推行郡县制,县以下实行乡里制度,论者已指出这种官方的行政组织就是“下县的皇权”。但由于乡部属于县的派出机构,还构不成严格意义上的独立的行政单元,所以持“皇权不下县”论者才以“派驻性质”、“并不设财政”等为由认为“乡官制”不属于“一级完全政府”,进而主张“官不下县”。实质上,尽管“派出机构”在通常情况下不被视为行政主体,但如果制度规定“派出机构”在一定范围内具备独立行使行政职权的资格,它们就已经成为行政主体。进而,这类“派出机构”在职权上行使的权力如果由“皇权”为代表的职官体系所赋予,而不由民间选举产生并约定其职权范围,这个权力代表的就是皇权,而与是否“派驻”并无多大关涉。

具体而论,中国帝制早期在基层社会推行乡里制,从行政层级上说乡部属于县的“下属机构”,乡有秩、乡啬夫、乡佐等行政主官由县廷任命,据尹湾汉墓简牍《东海郡吏员簿》的记录属于国家吏员编制内的正式官员,而非职役身份(89)参见《尹湾汉墓简牍校理》,天津:天津古籍出版社,2011年,第1-16页。。乡部主官享受国家制度规定的俸禄,按张家山汉简《秩律》的规定秩级为二百石,东汉以后调整为百石(90)参见彭浩、陈伟、工藤元男主编:《二年律令与秦谳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第270页。。当时,郡国县道各有政区分界,县属各乡亦划定有固定的管辖区域。如西汉宣帝朝丞相匡衡“专地盗土”一案,就提到匡衡于建昭三年封为乐安侯,封地在临淮郡僮县的乐安乡,“乡本田提封三千一百顷”,颜师古注谓“举其封界内之总数”,即乐安乡的乡域面积为“三千一百顷”(91)《汉书》卷八十一 《匡衡传》,北京:中华书局,1962年,第3346页。。匡衡明知郡图有误,却将错就错,结果事发免相。制度规定,乡部在乡域内“掌一乡人”,具体负责户籍的编制和管理,征收赋税和征发徭役,处理民事诉讼,配合刑事案件的调查等。由此可见,乡部虽属“派驻性质”,但国家制度赋予了乡部主官在乡域独立行政的所有民事权力,法律规范了乡部主官行使权力的权责,这不就是皇权向基层社会下沉的证明吗?又何必纠缠于乡部是否为“派驻性质”,以所谓国家权力向乡村渗透始于清末新政的“学界流行的看法”逆向推论整个帝制时代,进而做出具有通识性结论的“官不下县”的断言呢?

思考中国帝制早期皇权是否下县的问题,还需要特别注意聚落形态的演变。中国是从封建制时代步入帝制时代的,经过春秋战国时期的几次筑城高潮,聚落形态以城居为主要形式。比如两汉之际,彭宠反于渔阳,刘秀欲领兵亲征,伏湛谏止时就说“种麦之家,多在城郭”(94)《后汉书》卷二十六《伏湛传》,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895页。。日本学者宫崎市定提出的“中国都市国家论”(95)参见宫崎市定:《关于中国聚落形体的变迁》,见刘俊文主编:《日本学者研究中国史论著选译》(第三卷 上古秦汉),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第1-29页。,认为汉代的乡聚亭都筑有城郭的结论尽管有失偏颇,却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当时的居住特征。也就是说,不仅县治以上的行政中心筑有城郭,而且由于郡县的裁并,一些乡治同样有城郭环绕,就连乡野那些规模较小的行政里也有围墙之类的防护。也就是说,秦汉时期的城乡对立并不十分显著,农民或居于城市,或集村而居,这就极大地降低了国家的行政成本,也为“皇权下县”提供了可能,并非国家出于行政成本的考量而在县以下不设国家的行政机构和职官系统。

“皇权不下县”的反题是基层社会的“自治体制”,如果秦置郡县以来县以下实行的是“自治体制”,那么,就需要有体现这个“自治体制”的制度安排或实际中承担自治功能的社会组织或社会阶层,如同欧洲中世的“马尔克”、教区和行会,印度的村民自治组织,以及秦晖在《传统十论》中揭示的越南的“社”与“总”,国家与社会的权力有明确的边界,国家事权下达村社,既不干预村社首脑的人选,也不干预村社的内部事务。反观中国帝制早期,县以下基层社会的权力支配关系与此截然相反。在乡里制度下,通过行政里的设置,国家权力直接下沉到社会的最基层单位——里。通过对聚落性质的考察可知,从共时性的意义来说,随着人口的增长也存在自然聚落,这在空间上属于国家权力的“政治真空”,但从历时性的角度观察,自然聚落一旦形成规模,国家就会设乡置里,不存在逸出国家行政管辖的聚落。比如长沙马王堆汉墓出土的《驻军图》标示的42个聚落就称为“某某里”,这些里最初应是五岭山区自然形成的聚落,随着国家统治触角的深入而设乡置里。里正、里典、里魁虽然不是国家的正式吏员,身份类似于后代的职役性质,但其产生由国家行政机构“乡部”直接任命,执行的是国家逐级下达的政令。里耶秦简透漏的信息还告诉我们,里典的任用也需经县廷批复,在这个流程中体现不出任何民间选举的意味。

当然,秦汉时期也存在具有推举倾向的负责教化的里父老、乡三老和县三老。其中,里父老的产生根据的或应是德行、威望、财势等,而乡三老、县三老则由民间推举,由县廷任命。学者或据南阳樊重因为“赈赡宗族,恩加乡闾”而“县中称美,推为三老”(96)《后汉书》卷三十二《樊宏传》,第1119页。的记载,认为三老由民间选举产生,体现出乡村自治的精神。其实,这是对三老产生程序的误读。汉代三老制度创始于汉二年(前205),《汉书· 高帝纪》载刘邦诏令曰:“举民年五十以上,有脩行,能帅众为善,置以为三老,乡一人。择乡三老一人为县三老。”(97)《汉书》卷一上《高帝纪上》,第33页。诏书讲得很明白,“举”说的是举荐人选,由民间或基层行政组织“举荐”,这符合汉代“乡举里选”的传统。“置以为三老”的“置”说的是“立也”,“犹委也”,在《汉书》的语境中就是确立、确定、委任、任命的意思。如任安早年以有智略“除以为三老”,除即除吏,任命为吏。樊重的“推为三老”,记录的不过是三老产生的第一个步骤,即刘邦诏的“举民年五十以上”云云,省略了“置”的流程。由此可见,县、乡三老亦由官府置任,而非民间直选产生。

据严耕望先生考证,三老“有位无禄”,上与长吏参职,下以率民,“而无一定之实际职掌”,只是在一些政策上享受“比于吏”的待遇(98)参见严耕望:《中国地方行政制度》(上编)卷上“秦汉地方行政制度”,台北:“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专刊之四十五,1974年,第245页。。三老的这种身份属性,决定了它的职权所在,一是借助“乡论”掌握舆情,实现下情上达,避免民意的阻塞;二是代表政府教化民众,使国家的政策法令、意识形态传达到民间。其中,“帅众为善”是其日常的职责所在,所谓“教化”无非忠君孝亲、孝悌力田、纲常名教之类,在民间发挥的作用体现的还是国家意志,原则上属于“皇权下县”的另一种表达方式,或曰国家干预民间舆情、控制人民思想的有效渠道。如果说三老的设置在官民之间预留了自我管控的空间,民众还拥有一定的日常“自治”的权力,这种程度的“自治”仍然附着在“官下县”的体制之上。

具有民间自治色彩的“三老”不属于所谓“自治体制”,那么,家族组织以及民间结社的各种“单”是否在实际中摆脱了“下县的皇权”而实现了基层社会的自治呢?答案当然是否定的。在西周春秋的宗法封建时代,家族是社会组织的主要表现形态,一般称之为“家族本位”,封建制的政治基础是世族世官,贵族家族与国家政权紧密结合在一起。周秦变革,新的官僚制度的主要精髓之一就是“去贵族化”,家族组织成为国家权力打击和拆分的对象,与国家权力经历了一个较长时期的疏离。如果把西周春秋和六朝比作贵族家族与国家权力高度结合的两个驼峰,那么,中国帝制早期的家族组织恰好处于驼峰的峰底。在这种条件下,尽管存在贵戚、大姓、豪强等家族势力横行乡里的情况,但基本属于局地现象,不能将之视为一种常态。由于家族组织与国家权力的相对疏离,其在基层社会的日常秩序中所能发挥的影响是有限的,即便东汉时期豪族家族重又与国家权力结合,其对基层社会的支配和影响也需要有“下县的皇权”为依托,并非家族组织本身在乡里社会实现了自治。

至于各种形式的民间自为组织“单”,从已经披露的资料来看,无论是《岳麓书院藏秦简》收录之“识劫案”的“里单”(99)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叁),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第155页。,还是《汉侍廷里父老僤买田约束石券》的“父老单”(100)《汉侍廷里父老僤买田约束石券》,见高文:《汉碑集释》,开封:河南大学出版社,1985年,第12页。,结单的目的,前者是为了在里中社祭和家祭时“与里人通(饮)食”和“里人不幸死者出单赋”(101)朱汉民、陈松长主编:《岳麓书院藏秦简》(叁),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15年,第164页。;后者是为了集资产生担任单父老的人选。由此说,这类民间组织“单”的性质“基本上都是一种互助性质的民间团体”(102)林甘泉:《“侍廷里父老僤”与古代公社组织残余问题》,《文物》1991年第7期。,根本没有摆脱乡里行政支配而达到自治的程度。而碑刻资料所见东汉末年的“正卫单”,不过被官府借用了“单”的外壳,由县令发起组织,目的是向民间集资,均平赋役,“上供正卫,下给更贱”(103)《鲁阳都乡正卫弹碑》,见俞伟超:《中国古代公社组织的考察——论先秦两汉的单——弹》,北京:文物出版社,1988年,第135页。,与地方自治无涉。

总之,学界对传统中国乡村权力结构的讨论,高寿仙在《略论传统中国的乡村控制与村社结构》中将之概括为两种意见:一是主张国家与社会的“二元”对立,强调国家与地方社会的隔膜与分离,认为地方正式的行政机构不能深入基层,乡村社区属于士绅自治的领域;二是主张国家与基层社区是“一元”的,强调国家权力对乡村社会的渗透和支配(104)参见高寿仙:《略论传统中国的乡村控制与村社结构》,《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1年第5期。。这些看法从传统中国的不同发展阶段而论都有立论的根据,就通识性结论来说难分伯仲。但历史研究的本质是实证,用发展的眼光分析两千年帝制中国的基层权力结构,上述两种观点或许都不宜作为一个整体性判断。皇权专制的本质之一是它的自私性,法家主张的“利出一孔”使早期皇权在它能力所能达到的地方都会尽其所能予以控制,控制的手段就是建立起垂直化的官僚制度。在中国帝制早期,由于皇权统治的重心是县乡,所以国家的行政体系下沉到乡一级。乡部虽为县的派出机构,但吏员编制完整,主官佩有皇权象征的印绶,常驻城镇和集村,掌控乡域所有民事事务,这就是“下县的职官”。三老之设,作为乡政的缘饰,日常的教化同样服务于皇权主义。行政体系之外的家族组织、民间组织“单”于“振赡宗族”、民间互助之外,其在乡里社会的影响尽管存在,甚至在局部地区左右了地方行政,但既无制度性的安排,亦非常态化主导基层社会,一如秦晖指出的那样,“只要处在帝国官府的控制下,那里的乡村仍然是编户齐民的乡村,而不是宗族的乡村”(105)秦晖:《传统十论》,北京:东方出版社,2014年,第30页。。不唯如此,国家还在县以下设置田部系统管理农田水利事务和农业生产活动,设立“亭部”负责治安,通过三道防线控制百姓的生产和生活。百姓生活在被围起来的城邑、乡邑、里邑之中,完全丧失了流动的自由。这种封闭化管理,体现了国家行政一元化支配的广度和深度,难道还能说这不是“下县的皇权”吗?

东汉区域史研究随想

赵国华(华中师范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最近四十余年来,随着历史地理学、社会史和文化史研究的深入开展,区域史研究受到学术界的广泛关注,取得了一系列令人瞩目的成果,为秦汉区域史研究奠定了基础。然而,就东汉区域史研究来说,需要选择什么研究对象,着重讨论什么问题,适合采用什么方法,研究意义如何,这些问题应先加以思考,最好有一个清晰认识。

区域史研究是一种以特定区域作为个案的历史研究模式。东汉区域史研究作为对东汉时期某一特定区域的历史研究,首先要解决的是区域选择问题,即合理地选择某一特定区域为研究对象。

在以往的区域史研究,尤其是区域文化研究中,人们习惯于使用中原、齐鲁、吴越、晋、楚、巴蜀、燕赵等概念来划分区域。这种习惯注重历史文化传统,固然有一定的合理性,但有的概念在地理上四至不清、八到不明,区域界线十分模糊。在解决这个问题时出现了另一种选择,即以现行的政区为个案进行研究。这种选择带有强烈的现实观照,固然有一定的可行性,但有的政区并未独自形成历史文化体系,因而难免有以古铸今之嫌。这对区域史研究来说,不能不说是一种缺憾。

与以往的“区域文化”、“地域文化”研究有所不同,东汉区域史研究作为一种个案研究模式,比较适合选择东汉的政区为研究对象。东汉王朝实行郡县制度,即在全国范围内划分郡、县两级政区,设立政府,管理地方事务。实际上,与郡同一层级的建制,在内地有王国,在边区有属国;与县同一层级的建制,也有道、邑、侯国,实际情况较为复杂。到了东汉末年,因为朝廷权威逐渐沦丧,州牧兼领本州所有权力,州的建制就演变成一级政区。

晋代司马彪编修《续汉书·郡国志》,为东汉区域史研究提供了一个政区谱系。据此,截至汉顺帝永和五年(140),东汉王朝分设13个州部、105个郡国、1180个县邑道侯国。这105个郡国包括79个郡、20个王国、6个属国。参照郡国与州的隶属关系,具体分为司隶7个、豫州6个、冀州9个、兖州8个、徐州5个、青州6个、荆州7个、扬州6个、益州12个、凉州12个、并州9个、幽州11个、交州7个(106)参见《后汉书》志二十八《百官五》,北京:中华书局,1965年,第3619页。。在这个政区谱系中,郡国的上级是州,下属是县,由此构成一个州、郡国、县三级建制系统。

依据东汉政区的层级,东汉区域史研究包括三个层次:一是州,二是郡,三是县。照理说,这三个层次的区域都可以作为个案研究,但具体情况并非如此,除了每个州、郡、县有着不同的历史之外,相关历史文献资料是否充裕,也制约着每个州、郡、县的个案研究。从历史实际来看,东汉末年以前的州主要是一个监察区,对于下属郡国没有行政的权力和职能,所以把州作为个案研究,就可能虚而不实。直到东汉末年,州变成地方最高一级政区之后,方适合作为个案进行研究。县作为一级政区,比较受到关注且历史资料丰富的主要是那些首县,因为郡县同城开府治事,就占据特殊的政治地位。如洛阳、宛、邯郸、成都、临淄诸县,分别作为河南尹和南阳郡、赵国、蜀郡、齐国的首县,既是本区域中心城市,又有一些文献记载,可以纳入区域史范围,也可以归为城市史研究。然而,对绝大多数县来说,因为缺乏必要的历史资料,难以进行系统深入的研究。所以,选择县级政区作为个案,就需要慎重考虑。与州、县相比较,郡国是国家治理的实体建制,是地方治理的基本政区,并且有较多的文献记载。因此,以郡国为研究对象来做区域史研究,就有较大的合理性和可行性,东汉区域史研究应当以郡国为个案。

这里,需要进一步地说明,东汉时期的郡国依照不同的治理模式,可以分为三种类型:郡、王国和属国。在君主专制中央集权体制下,郡是地方行政的基本政区,王国是东汉皇族受封为王的政区,属国是在边区针对少数民族设置的政区,通常带有军事管控性质。每个郡设置太守,王国设置相,属国设置都尉。“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岁尽遣吏上计。”(107)《后汉书》志二十八《百官五》,第3621页。依照不同的地理位置,又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是内郡,即位于内地的郡国,包括司隶、豫州、冀州、兖州、徐州、青州、荆州、扬州7州,共计54个郡国;二是边郡,即位于边区的郡国,包括益州、凉州、并州、幽州、交州5州,共计51个郡国。再具体一点说,根据不同的地理方位,东汉时期的边郡分为四个部分:北部边郡、西北边郡、西南边郡和南部边郡。至于东部沿海地区的郡国,因为彼时缺少海疆的概念而该地区不属于边区,还不能算作边郡,应当归为内郡。

东汉区域史研究,作为一种个案研究模式,比较可行的是选择某个郡国,作为个案进行研究。当然,每个郡国的发展各有不同的区域特征,因而研究每个个案,都应该有一定的侧重点。这里列举五原、安定、南阳、豫章四郡,试作一些概括说明。

五原郡始设于秦朝,东汉时期作为北部的一线边郡,与朔方、云中、定襄、代郡等一样,处于农耕民族与游牧民族的交汇点,是中原农耕民族和北方游牧民族相互融合的主要区域,无论汉人的北移抑或匈奴人的南迁,都有助于北部边郡的开发和发展。从国家安全战略考虑,五原郡作为一个军事重镇,处于长城与直道的交接点,是东汉王朝抗御北方游牧民族侵掠的战略枢纽。北匈奴、乌桓、鲜卑在长城以北地区建立政权,在一定时期内与东汉王朝相抗衡。东汉王朝为了维护北部边区的安全和稳定,与北匈奴、乌桓、鲜卑进行长期的军事较量,把五原郡当作军队集结和后勤供应基地。这样的区域特征使五原郡的政治和军事情势与抗御北方游牧民族密切相关。因为长期处于战争状态,加上自然环境的限制,五原郡经济发展较为迟缓,社会文明相对滞后。据永和五年统计,五原郡下辖10个县,共有4667户、22957人,平均每个县不到3000人。这与同期其他边郡相比,处于中等偏下水平,与内地一些大郡相比,就显得更为薄弱。然而从历史进程来看,五原郡社会和经济的开发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北部边区的稳定,影响到东汉王朝的治乱兴衰(108)参见赵国华:《东汉时期的五原郡》,见中国秦汉史研究会等编:《2012·中国“秦汉时期的九原”学术论坛专家论文集》,呼和浩特: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95-104页。。

安定郡始设于西汉中期,地处关中通往河西地区的连接点,本是拱卫京师、经略西北的战略枢纽,在汉武帝开创河西四郡之后,不再属于一线边郡。两汉之际,安定郡经历频繁的政权更迭,先后被新朝、更始政权、卢芳、隗嚣集团所控制,成为各种政治势力争夺的焦点地区,因而一直处于战乱状态。进入东汉王朝,安定郡大体上保持稳定,得到一定程度的恢复。但到安顺时期,随着羌族暴动连续发生,安定郡不断地遭受重创,呈现出社会凋敝景象。据永和五年统计,安定郡下辖8个县,仅有6914户、29060人,较之汉平帝元始二年(2),辖县减少2.6倍,而人口锐减5倍,总体上经历了一个由盛而衰的过程。这一发展态势表明,安定郡由盛到衰的转变,和两汉王朝的中央决策与地方治理有着密切的关系。从中央决策来看,汉朝廷实行西进政策,安定郡就快速地发展;汉朝廷采取收缩措施,安定郡就急剧地衰败。从地方治理来看,安定郡的快速发展,有赖于稳定的社会秩序;安定郡的急剧衰败,起因于严重的地方骚乱。所以,两汉王朝的中央决策与地方治理是决定安定郡由盛而衰的关键因素(109)参见赵国华:《两汉时期的安定郡》,见魏瑾主编:《丝绸之路暨秦汉时期固原区域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银川:宁夏人民出版社,2016年,第18-27页。。

南阳郡始设于战国后期,因为北连河洛,西接关中、汉中,南下荆湘,东出淮河流域,具有特殊的战略地位。从秦到新朝两百余年间,南阳郡经过持续发展,成为全国区域中心之一。东汉时期,南阳郡作为“南都”、“帝乡”,得到进一步发展。据永和五年人口统计,全郡下辖37个县,共有528551户、2439618人,约占全国人口的5%,是全国人口第一大郡。因为从南阳走出2位皇帝、5位皇后,加之“云台二十八将”中有11位南阳人,南阳郡成为皇亲国戚、功臣世家的集居地。汉光武帝、明帝、章帝、和帝等“南巡狩”,都要经过宛城或在此逗留,继而前往舂陵祭祀,这提升了南阳郡的影响力。南阳太守的政治地位,明显高于其他郡太守,如安帝时专门给司隶校尉、河南尹、南阳太守颁布诏令,即把南阳太守与司隶校尉、河南尹一样对待。南阳郡有着优越的自然环境,农业生产稳定发展,田庄经济达到空前水平,郡内设有铁官、工官,冶铁、纺织等行业较为发达,加上城市和商业繁荣,在全国一直保持领先地位。特别是宛城作为“南都”,相当于今天所谓国家副中心城市,与洛阳、长安、邯郸、淄博、成都并列为六大都会,颇为时人向往和称道。此外,出于社会生活和精神寄托,南阳郡遗留下大批画像石,其内容涉及天文、神话、历史、人物诸方面,是东汉史研究的重要原始资料(110)参见张保同:《东汉南阳的历史地位》,《南都学坛》1991年第4期;叶秋菊:《东汉南阳太守述略》,《江汉论坛》2009年第11期;刘太祥:《论东汉南阳官僚集团的基本特征及其形成原因》,《南都学坛》2022年第3期。。

豫章郡始设于西汉初年,地处赣水流域,依托长江和赣水为交通线,东西连接荆楚和吴越地区,南北连接江淮和岭南地区,具有重要的战略地位。随着汉武帝平定闽越和南越地区,豫章郡从边郡转变为内郡,但由于远离汉朝的统治中心,社会发展较为迟缓,长期处于欠发达状态。进入东汉时期,豫章郡得到持续的发展,较之西汉时期变化很大。从人口增长来看,西汉元始二年,豫章郡仅有67462户、351965人,到了永和五年,已经增至406496户、1668906人,在138年间增长4.74倍,一跃成为全国人口大郡。从经济增长来看,随着农业生产水平的提高,豫章郡跻身“南粮北调”的行列,即使本地发生自然灾害,仍能按朝廷的要求输出粮食,赈济北方受灾地区的饥民。从社会文明来看,豫章郡在教育和文化方面进步明显,涌现出一批名扬天下的历史人物,提升了豫章的社会文明程度。然而,自然环境和历史条件的差异,导致豫章郡的经济和文化发展不平衡,其最突出的表现是赣水下游、鄱阳湖地区发展较快,南昌一直处于领先地位,而相对偏远的东、西、南部山地发展较慢。与全国一些较发达地区相比,豫章郡总体上仍属于欠发达地区,所以被称为“江南卑薄之域”(111)《后汉书》卷五十三《徐稺传》,第1747页。。值得注意的是,东汉时期鄱阳湖地区的持续发展,成为介于荆州和扬州两大经济区域的连接点,为中国经济重心南移注入了一定的活力(112)参见赵国华:《东汉时期的豫章郡》,见江西师范大学海昏历史文化研究中心编:《纵论海昏:“南昌海昏侯墓发掘暨秦汉区域文化”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南昌:江西教育出版社,2016年,第405-416页。。

以上所举四则个案,对东汉区域史研究来说,都有一定的典型性。在这些个案研究过程中,笔者认为需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首先,区域史研究固然以历史地理为基础,却更需要关注特定区域的基本特征。东汉区域史研究的侧重点可以是自然环境、政区沿革,也可以是经济社会、思想文化,这应当由每个区域的基本特点来确定。如南阳郡作为东汉人口第一大郡,聚集着许多皇亲国戚、功臣世家,要接待或参与历朝皇帝“南巡狩”,都彰显出“南都”的政治特征。倘若把南阳郡与相邻的河南、颍川、汝南诸郡合在一起,据永和五年统计,共有1404925户、6987746人,约占全国人口的14.2%。这个人口众多、经济体量巨大的区域作为东汉王朝的核心区域,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整个王朝的命运。再如对待边郡,需要关注它们特殊的军事价值,五原郡是一个典型的一线边郡,相对说来,安定则属于二线边郡。东汉王朝以内郡支援边郡,以边郡维护内郡,构成了边郡与内郡的基本关系。

其次,区域史研究需要关注特定区域的社会发展状况,包括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等一般状况,更需要关注引领社会发展的地方治理情形。与区域社会、区域文化研究不完全一样,东汉区域史研究既然以郡国为对象,就应当把地方治理作为中心议题。所谓治理,通常包括三个层次:国家治理、地方治理和基层治理。东汉时期国家治理的主体是中央政府,地方治理的主体是郡县政府,基层治理的主体是乡里组织。东汉区域史研究必须强调地方治理对区域发展的重要性,同时兼顾国家治理和基层治理所起的作用。作为行政的一个重要环节,地方治理对上承接朝廷的各种政策、制度和措施,对下承担地方的各种行政、财政、司法和军事等管理事务,直接影响郡国的社会发展状况。

再次,区域史研究虽然属于个案研究,但在具体研究过程中,应当通过不同区域的比较研究,说明各个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进而揭示整个国家的发展趋势。东汉区域史研究不仅可以说明每个区域的基本特征,而且可以比较出不同区域发展的不平衡性。如以安定郡和豫章郡相比较,从元始二年到永和五年,前者人口锐减5倍,后者人口增长4.74倍,这足以说明安定和豫章两郡的不平衡发展状况。如果再扩大一点范围,以北部边郡与江南诸郡作比较,就能够清楚地看到从西汉晚期至东汉中期,前者呈现出日益衰败的趋势,后者则处于持续发展的状态,这成为东汉王朝总体发展的基本趋势。

最后,历史研究是一个从分散到整体,或者从个案到全局的研究过程。区域史研究的目的主要在于深化整体史研究。整体史研究给区域史研究提供指引,区域史研究为整体史研究夯实基础。东汉区域史研究应该遵循这一学术原则。如果只作分散的个案研究,就难以避免“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毛病;如果只作全局的整体研究,也容易出现“只有皮毛没有血肉”的弊端。所以,东汉区域史以郡国为研究对象,虽然属于分散的个案研究,却必须有相应的整体观照。这样对深入开展东汉史研究才能产生较大的学术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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