耦合生态资本和社会资本的生态资源价值化体系分析

2022-10-12 13:51李辉霞陈世熠林锦标
生态学报 2022年18期
关键词:存量资本价值

李辉霞 ,陈世熠,林锦标

佛山科学技术学院,环境与化学工程学院,佛山 528000

2005年,习近平在浙江安吉提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简称“两山论”)[1],意味着中国由早期粗放型、低效率的生态资源价值化路径向高效率、高质量价值化路径的探索。2017年,在党的十九大上习近平指明“山水田林湖草沙”作为生态整体综合开发的思路[2]。在此背景下,如何实现高质量的生态资源价值化成为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重要议题[3]。

在许多地方生态资源价值化的实践中,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对生态资源“流量”与“存量”如何取舍的问题,最后延伸为生态资源“开发”与“保护”的二元悖论[4]。同时,在生态资源价值化过程中生态资本与社会资本的失调加剧了区域资源整合的困境。因此,如何兼顾流量价值化和存量价值化,耦合生态资本与社会资本,构建符合“生态正义”原则的生态资源价值化理论框架是生态学领域亟待解决的一个科学问题。

鉴于此,本文从生态政治的角度,从流量价值化和存量价值化两个方面对生态资源变“现”和生态系统服务理论进行梳理,并通过分析新中国生态资源价值化的历史进程,揭示社会资本与生态资本的耦合关系,进而提出县镇村三级联动的生态资源价值化理论框架。

1 生态资源存量与流量的内涵与研究现状

解开生态资源“开发”与“保护”难题必须回到生态资源价值化(又称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理论[5],本质而言是将生态资源作为商品的过程,根据马克思主义商品价值的二重性:价值与使用价值[6],可推理出生态资源价值化的两条路径,即创造使用价值使其价值增值与肯定隐性的使用价值。因此,本文将生态资源价值化理论分为两部分进行讨论(图1):生态资源变“现”(即流量价值化)与生态系统服务(即存量价值化)。

图1 生态资源价值化的两条路径Fig.1 Two paths for ecological resources valuation

1.1 存量价值化研究

生态系统服务可被视作肯定生态资源隐性使用价值,因此是从“有”到“有”的过程。学者们主要通过计算、披露生态系统直接或间接为人类提供的多种经济价值[7],指出生态资源在人类生产生活中的重要性。

当前生态系统服务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方面:一是对生态资源使用价值的核算,具体为可分为对生态产品的供给主体、表现形态、价值溯源以及区域特征等方面[8]。此类研究起始于Costanza的生态系统服务理论与千年生态系统评估[9],国内主要是通过改进生态系统价值核算方法得到更为准确的估算结果,如欧阳志云的GEP的核算、谢高地的当量因子核算等,从而实现对海洋、森林等各种生态系统类型服务价值的核算[10]。二是实现隐性使用价值的研究,例如生态附加值、生态旅游、生态金融等的生态付费研究[11],从管理角度提出补偿开发,政策激励、管理升值等机制研究[12],从宏观角度为地区进行生态规划研究[13]等。

总体来看,当前我国对于生态系统服务研究具有以下特征:(1)根据现有的核算方法,对特定地区进行参数修订;(2)通过研究具体地区的生态系统服务为其他地区存量价值化路径提供经验;(3)通过某类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的比较,提出针对性的管理手段。

当前生态资源存量的价值化研究中仍然存在不足:(1)关于生态资源存量评估和价值化的研究都带有明显的市场经济特征[14],Fisheries[15]指出越来越多研究关注生态资源在市场化中的价值以及如何带来市场化收益的问题,这一行为反倒忽略了生态系统服务中难以被市场化的存量,造成了适得其反的效果。(2)近年来生态系统服务研究多为生态学和计量经济学的融合,但并未与政治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学科进行融合,这造成了其研究存在某些方面的盲区。例如评估过程中未注意到中央财政对存量所有权投资的实质是国家在面临生产过剩下对于地方土地财政的“救助运动”,而运用计量经济学的估算方式盲目地对“沉默资本”的产生进行否定,使得中央对于存量所有权的投资形成的增值收益被存量使用权的占有者捕获,从而造成乡村贫富差距的问题。(3)生态资源存量价值化的研究大多采用生态资源存量货币化、资本化的方式,但实现生态资源存量的价值化有诸多办法,仅限于生态系统服务单一思路将提高生态产品的开发难度,使得除国家资本外只能是私人大资本才有能力进行开发。同时,货币化将使得原本被资本主义建构出的“价值”地位更加突出,助长了生态环境中的“人类中心主义”,加固了生态从属于人的附属地位,进而加剧对于生态存量的破坏[16]。可见,存量研究本作为最具有生态关怀的学科研究却丧失了应有的“生态角度”。

1.2 流量价值化研究

生态资源变“现”可被视作创造生态资源显性使用价值从而提升生态资源价值的过程,因此是从“无”到“有”的过程。其主要是将生态资源在第一产业中的农副产品通过第二产业或第三产业实现货币化升值[17],当前生态资源变“现”的研究主要有三种视角:

一是生态变“现”主体的视角,主要讨论何人在生态资源变“现”过程中生产和分配收益的问题。如厉以宁、程志强等强调大型主体进行生态资源变“现”可减少制度成本,提高收益速度[18];叶敬宗、黄宗智则认为中国小农具有独特理性更适合作为中国生态变“现”主体[19];而温铁军、董筱丹等则认为以小农构建的村社集体转化为社会企业更适宜为主体[20]。

二是生态变“现”客体的视角,主要讨论开发何种生态资源的问题。如Corse研究指出纵向合作中提高单一生态资源的开发,可快速提高收益[21]。同时,中国近来愈发增长的关注山水田林湖草综合要素的开发以及对沉默资本、文化资源等开发的研究[22]。

三是生态变“现”过程的视角,主要是如何变“现”的问题。如Collins等研究部门或产业之间的联合形态,强调产业联合在其中的重要性[23];Williamson则认为通过经济组织的纵向协作程度提高整体变“现”的收益水平[24];而周立等提出“合纵连横”三产链接的方式实现生态资源收益高效化[25]。当然还有从技术政治、地方政府决策、地方政府管理等视角进行分析的研究[26]。

可见,生态资源变“现”研究主要包括主体、客体、过程三个方面,当前研究主要缺乏“整体视角”,具体表现为:(1)在生态资源变“现”运作的过程中,部分主体被自觉地排除在外,使得本该关注全社会福祉的变“现”有失偏颇。(2)当前生态资源变“现”的主要关注点仍集中在农业,虽然许多研究已经扩展至其他资源要素的利用中,但对生态产业研究的深度和广度依旧不足。(3)缺少与生态学的对话,在开发的过程中多为关注其产生的直接价值,而对生态环境间接的价值关注点较少[27]。同时,对于流量价值化中辩证关系的关注度不够,主要是研究如何产生正面价值,缺少对生态环境产生负面价值的研究。(4)从“整体视角”出发,针对主体、客体和过程之间的相互联系和相互作用的研究几乎为空白。

1.3 存量、流量价值化研究的比较

当前存量与流量的价值化研究的共同点即关注生态资源价值化对于促进地方发展的作用。在方式上,两者都将视角主要放在了市场化、货币化方向上;在地点上,研究重心都放在了乡村与欠发达地区,与我国“乡村振兴”和“区域整合”的生态文明方针一致。

但两者也有所不同,在过程上,存量偏向关注生态资源价值化过程中生态效益的保持过程,而流量偏向关注现有生态资源价值化产生政治经济效应的过程。在主体上,存量关注点是生态资源作为主体,人作为客体,即生态环境自我增益的过程中人类享受到环境带来的福祉,从而选择保护环境的过程;而流量关注点是人作为主体,生态资源作为客体,即人在生态资源变“现”过程中获益,而生态资源反过来在产品化过程中增值获益的过程。

当两个理论回归到具体实践时,过程和结果的公平正义性、生态和人类的客观主观视角都不可或缺,这意味着“存量”和“流量”应该是辩证地存在。生态存量价值化主要通过生态资本来实现,生态流量价值化主要通过社会资本来实现,如果能耦合生态资本和社会资本,将保障“去意识形态”的宏观实践不会出现巨大偏差,甚至可以“转危为机”。

本文借鉴马克思对资本的定义,同时参考了Pearce、刘思华对生态资本的研究[28],认为生态资本具有资本的无限逐“利”性,即追求占有式的扩张。在早期表现为生态环境主体之间带有扩张性,在生态环境被个人或群体占有时,以占有者的扩张行为为主要表现。本文认为生态资本是生产资料的原始形态亦或直接是生产资料,因此部分带有“非标性”。而社会资本参考帕特南的定义是政治社会化过程中个人/群体在一种组织结构中所处的位置的价值[29],本文结合马克思对资本的定义,将社会资本定义为人类主体所拥有的建构性资产(除去实体的生产资料外,如货币、债券等)以及在实践中所衍生的社会价值(社会地位等)。为了更好的分析两者的关系,本文将通过分析我国生态资源价值化体系的变迁历程, 揭示生态资源价值化过程中“生态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动态关系,以指导构建生态资源价值化理论框架。

2 我国生态资源价值化模式变迁

通过对生态资源价值化模式变迁中“流量”与“存量”的变化分析,可发现“生态资本”与“社会资本”共同作用下对社会制度变迁的驱动本质。它背后是国家对生态资源的认识,如何去生产和分配生态资源等问题以及国家对基层财产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态度的重大转变。

2.1 计划经济时期:单要素与“鞍钢宪法”(新中国成立—20世纪70年代)

从新中国成立初始至20世纪70年代末,国家对生态资源价值化的战略安排与新中国的工业化等战略建设是紧密结合的。在我国面对冷战格局,相继与两个大国关系割裂的背景下,如何推动生态资源价值化实现国家“去依附”和“四化”的目标[30]是当时面临的重要课题。

在价值化的模式上我国运用“鞍钢宪法”中的“两参一改三结合”模式,即干部参加劳动和普通人参加管理,技术人员、管理者和工人农民在生产实践和技术革新中相结合[31]。所以,通过单要素实现生态资源流量和存量的价值化以服务于国家利益与建设的方针,同时以“鞍钢宪法”的方式实现低制度成本管理是在人民公社时期的突出特点。

从1950年始,国家就通过水利设施等建设对淮河流域进行生态资源的修复[32]。1956年初,毛泽东同志向全国人民发出了“绿化祖国”的号召,强调以合作社为基础重视发展林业,推动荒地荒田的保护。从1961年起积极强调以人民参与、专家合作、领导实践的方法推动全国生态资源的保护[33]。国家利用集体“记工分”的形式,使得收益在村内进行流动。这些措施都是利用合作社集体化为基础,以“群众科学”的方式推动生态资源存量的管理。另一方面,国家通过该基层制度在“二五计划”、“三五计划”中,通过“剪刀差”将农村的农产品、林产品等生态资源要素“转移”到城市,从而实现工业开发,以支援早期的“四化建设”[34]。通过集体特征实现了对生态资源的流量和存量的开发保护,产生了诸多深远的影响。

一方面,集体建设时期,生态资源价值化的实践体现在全国统一体系、统一指示实现流量和存量的开发。通过中央的整体指示对全国的生产和消费进行调配。在这种背景下,地方根据指示参与存量和流量的建设,从而实现流量价值化过程中的因地制宜。同时,通过人民参与、专家合作、领导实践的“群众科学”使得体系性的生态管理知识与农民传统的经验知识相结合,推动全国统一的总体规划,达到生态资源存量的增益。

另一方面,利用集体合作社作为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化的基础单位,将生态资源赋予各合作社财产的做法,使得乡村作为基层单位推动生态资源流量的初步运转。利用“剪刀差”到城市进行深化,打破了传统乡村难以下乡的状况,从而实现城乡交换与合作,推动自身的管理水平和技术手段更新[35]。这使得生态资源价值化在早期缺少资本的乡村和缺少市场的城市可以以某种方式实现产品互通,从而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

更重要的是,在新中国成立初期缺少社会资本的情况下,通过国家资本对生态资本的占有,实现生态资源所有权的收益与使用权的收益达到统一。通过大队记工分的方式使生态资源的存量在参与者手中得到价值化,并且防止了价值外溢现象的产生。利用国家的“革命红利”构建了一个完整的“去依附”生态管理体系,为在计划经济中实现“内循环”奠定了现代化基础。这一时期生态资源的所有权和使用权产生的收益是配套存在的,均归国民享有[36]。这与后期市场化改革后出现的所有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情况形成鲜明对比。

2.2 前市场化时期:单要素与“两权分离”(20世纪80年代至21世纪10年代)

进入市场化的前期,中国对于生态资源价值化的特点莫过于继承了计划经济时期“单要素”以推动工业化的实现。同时在改革开放的背景下,中国推动了市场化改革,也就意味着中国的生态资源使用权必须与国家持有的生态所有权进行分离。

随着20世纪80年代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逐步在全国推行,生态资源出现了所有权与使用权两权分离的情况[37]。同时1994年中央与地方分税改革,加强了地方对于生态资源总体的管控度,特别是在中央提出可持续发展和总体规划文件后,地方依旧在积极“出售”生态资源使用权,从而获取地方建设资金[38]。例如,中央在1992年后相继几年的一号文件都明确提出, 要合理开发、利用、保护农业自然资源, 且以农业资源调查资料作为科学依据。但在“招商引资热”的背景下,地方依旧坚持出售资源引入外资以实现工业化发展,这在当时也引发了许多社会问题。

在进入21世纪后,中国面临“两大过剩”,中央通过财政转移推动地方的生态建设和新农村建设,这一手段极大地增加了地方的生态资源存量。同时,在对外出售生态资源的过程中,地方注重对流量的开发,甚至到达过量的程度,从而导致地方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极为严重[39]。

一方面,前市场化时期通过解除生态资源双权的束缚以使用权下放的方式,带来了生态资源在流量上的快速开发。通过将计划经济时期的工业建设和生态资源存量的积累带入市场化,实现了快速的生态资源变“现”,从而使人民生活水平快速上升。同时,使用权的下放解放了生态资源束缚的劳动力带来了中国经济的快速腾飞。

另一方面,中央与地方分税形成的“地方公司主义”推动地方政府以出售生态资源存量的方式换取生态资源流量,从而造成了诸多生态破坏。另外,地方在出售生态资源时,出现了“寻租”腐败问题[40],对社会治理造成了极其不良的影响。进入21世纪中央通过财政对地方的生态存量进行了大规模投资开发,但由于使用权在乡村早以分崩离析,于是加重了贫富差距分化、区域不平衡等问题。

2.3 后市场化时期:综合生态与新集体经济(21世纪10年代至今)

十八大后我国更加重视“生态文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将“山水田林湖草沙”归纳为整体强调综合生态开发的发展方式。在面临生态资源两权割裂与高监督成本的情况下,十九届四中全会上提出的新集体经济也是中国面临前市场化时期问题的改革手段[41]。

国务院于2017年颁布的《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20年)》明确了“四区一带”国土综合整治格局,强调“三生空间”治理是“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的综合治理和综合开发[42]。在早期的文件中,生态资源综合开发的含义以及具体方案尚不明确,对许多地方政府而言也是一头雾水。2019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以“五类三级”构架明确开展专项性规划和“全国国土空间保护、开发、利用、修复的政策和总纲”的定位。同时也发布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白皮书》,希望地方积极利用各种手段推动生态资源价值化的有序进行,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

从最新的研究来看,尽管国家加大了对生态资源价值化的管控力度,以各种运动式治理方式推动生态资源价值化的有序进行。但在地方财政持续吃紧的情况下,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趋势依旧强烈。各地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化的手段出现分化,对于临近城市的地区主要通过“土地财政”将中央“逆周期”的在地投资转化为税收;相对偏远的地区则通过与下乡资本相结合推动“网红旅游”等手段实现快速的收割生态资源流量。

但值得注意的是,我国在推动生态资源价值化不断向生态文明转型的过程中也出现了一些有益的在地化探索。各地通过乡镇村的三级联动利用村一级形成社会组织转化为社会企业,以金融手段推动存量的价值化,转而维持产业手段的流量价值化。例如在调研中发现,粤东北梅州市蕉岭县和福建南平市等地,通过林农组成合作社,以“公募+ABS+资产运营管理平台”的三层交易结构,通过碳汇评估的方式汇入森林银行形成资金推动当地林业开发和生态旅游等产业发展。

同时,2014年在《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中提出了三权分置,并在2016年《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通知中结合当地实际落实。这一手段通过延长产权的路径,使得生态资源的拥有者可以通过调配资源的利用效率获得长久的收益,是我国对于生态资源产权发展中的一大探索。

综上,新中国成立以来生态资源价值化路径经历了由单要素向综合要素,两权统一到两权分离再到两权整合的过程。从推动计划经济时期至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生态资源价值化的实践是通过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实现全国各层级的资源开发和保护,具有一定“群众科学”的性质。进入20世纪80年代后,前市场化时期在“地方公司主义”和市场要素搭配的推动下,尽管国家依旧手握生态资源的所有权,但生态资源使用权依旧成为商品被地方政府和社会以各种形式进行流量开发,此时生态资源的存量被大肆破坏,同时社会贫富差距也逐渐增大。值得注意的是,国家提出的生态文明理念吸收了前两段价值化的经验,通过生态资源的使用权和所有权相统一实现整体生态资源价值化的有序开展。

同时,生态资源价值化一直是我国城乡融合的重要手段。在计划经济时期,城市借助乡村生态资源完成自身资本积累,而乡村通过生态资源价值化获得流量收益从而实现农业生产的现代化。在市场化时期,地方通过出售乡村的生态资源使用权带来快速的城市化,同时也推动了乡村自身的城镇化过程。因此,如何正确认清乡村生态资源价值化的定位,稳定可持续地推进其存量价值化的过程对乡村破除城市“依赖”及实现乡村振兴而言极为重要[43]。

3 生态资本与社会资本耦合关系指导下的生态资源价值化体制构建

3.1 生态资本与社会资本的动态分析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主义的私人占有制下城市化以及农业和贸易活动带来的裂痕,使得生态资源平衡岌岌可危[44]。当生态资源收益呈现共有收益时,整体呈现稳态结构;而生态资源收益私人占有时,以市场为基础的价值化过程将价值化过程中产生的成本“外化”,例如产生环境破坏从而达到预期收益。同时,上述带来的差异造成不稳定结构更加剧了社会财富积累的差异,正是如此,以碳汇交易为手段的存量交易过程,并未消灭真正的收益“不公平性”[45]。因此,生态资源价值化框架除了从产业结构调整与生态资源保护的立足点出发,更应该考虑“生态正义”下政治体制调整和政治经济结构的稳定。

同时社会资本具有扩张性即对实体生产资料的占有,因此社会资本越界寻租的方式不为少见,即通过社会资本形成的社会地位对社会权力和政治权力进行占有从而最终转化为对生产资料的占有。此过程形成了初始获利者对社会大多数可见价值的占有,即生产力发展,但贫富分化现象严重,同时获利者依旧会考虑未形成“价值”的生态资本。因此生态资源价值化的框架也应当考虑如何防止社会资本的首先获利者反噬当前的生态资本以防止加剧生态破坏和贫富分化。

综上,生态资本和社会资本存在以下的关系:社会资本作为人类社会历史进程中建构的产物,其价值必须依靠生态资本及其衍生出的生产资料的使用价值才能得到社会公共认可。故社会资本受到生产力影响,当社会资本拥有量无法与所需生态资本匹配时,社会资本通过阶级政治权力转化为社会权力以驱使低阶级的劳动力,通过将人扭曲为劳动力从而弥补社会资本价值的不足,实现将生态资源由存量转化为流量、将生态资本转化为私人社会资本的过程。随着对生态和人剥削的加剧,私人社会资本的“货币量”逐步增大,从而实现“资本密集”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当生产力逐步发展,社会资本有能力驾驭生态资本时,劳动力则从其中得到所谓的“解放”。但这种解放是下层阶级在生态资本和生产资料一无所有的背景下实现的,使得他们在社会话语与光鲜的“技术革命”背后成为了弃民[46]。

这一逻辑带来了20世纪运动中生态与人类两个不同方向的解放浪潮:一方面是20世纪的社会主义运动,工人、知识分子等无产阶级推翻资产阶级获取生态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过程[47];另一方面是20世纪80年代后出现的社会资本不断的膨胀企图脱离生态资本自我“繁殖”的新自由主义运动[48]。20世纪的这两场运动都出现了相继的失败,第二场运动的失败带来的是社会资本再次认识到生态资本价值化锚定的重要性,不断在全世界寻找锚定国家加剧国际发展差距。而第一个运动带来了一个宝贵的遗产,即在货币高度符号化的背景下,社会资本与生态资本之间不一定是压制的二元对立关系,而是存在另一个路径可实现两者之间的耦合。

在人类解放的运动中,通过国家资本的产生对私人社会资本进行管控,以实现生态资本收益的国有化。这一点孙中山的地权思想[49]开始,我国就已有了初步的实践,但迫于实际直到新中国成立实现土地改革后才实现。自国家宣布生态资源所有权收益归于国有后,才实现收益在地区间的转化,无疑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社会资本与生态资本的耦合。

基于上述的逻辑,调和生态资本和社会资本两者的关系利于减缓地区贫富差异、社会阶级贫富差异等矛盾。可见,生态资本和社会资本的耦合关系可以为构建生态资本价值化框架提供指导思想。

3.2 生态资源价值化实现框架

20世纪中国生态资源价值化实践最大的特点就是所有权与使用权收益的不分离,即社会主义通过生态资料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调整实现收益均等。因此,架构需要从国家宏观制度进行剖析,一套解决公平公正问题的政治制度首先要思考的就是政府的“公共性”问题,只有在政府不被利益集团左右时才能实现“生态正义”,这就意味着竞选党、夺权党、独大党组成的政府都无法很好地解决代表公共性的问题。我国的执政党既要有追求“公共性”、为全体国民利益付出的远大目标,又需要不断在组织水平、社会发展的理解上自我革新。同时20世纪浪潮的遗产中,更有如何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通过“公共性”政党的领导对生产力进行改造,从而实现生态资本与社会资本的耦合以及从国家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的探索。这启示我国生态资源价值化框架应该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通过国家资本对乡村生态资源的投资实现生态资源价值化进而实现乡村振兴和共同富裕。

在微观制度上,本文通过对科斯产权理论、史正富的大型国家战略资产变“现”设想框架、温铁军的生态资本三级市场框架进行延伸[50](图2),弥补当前生态资源价值化研究的不足。

首先,村一级通过生态资源整合成为生态资本的主体,通过对村道路、桥梁等“沉默资本”的估值,并且政府将“沉默资本”使用权下放至村集体,使生态资本的“非标性”完成初步占有实现“可标”。同时,村集体将闲置的资金、资源等进行“三变改革”组建合作社。县一级政府通过存放固定的资金至村合作社,以保证合作社的运营稳定。以上操作是以唤醒生态资本主体的方式实现村民收入的公平分配,也通过对村民投入资源进行收益划分,做到激发人们对生产的积极性。同时可保障使用权收益通过村集体协商的形式分配到各户之中,减少对外的制度成本。沉默资本等投入形成的固定收益则成为村集体收入用于村内公共设施和公共支出,同时加强了上下级的经济绑定。

其次,镇一级通过镇政府的协调将各合作社联合组建为资源开发公司,吸引社会资本在公司入股对当地生态资源进行开发,从而获得流量价值化的收益;并通过对各类资源的合理调配,实现收益的公平分配;同时通过镇一级开发公司对生态资源进行转让及村一级合作社对生态资源开发进行监督,实现生态资源高效和循环的变“现”。

最后,通过各镇一级将生态资源的评估价格纳入县一级平台,由县一级平台形成金融机构对特定产业进行发放贷款。多余收益则在国家的赋权下,通过PPP(People,Public和Private)三方合作模式印发基于生态评估价值的乡村振兴债券等。同时,将生态收益反哺到生态资源存量的建设中,从而实现一定的“内循环”。

图2 生态资源价值化的理论框架Fig.2 Theoretical framework for ecological resources valuation

在此过程中,村一级通过对生态资源的占有,镇一级与县一级代表国家意志通过财政介入实现社会资本的赋权,从而防止社会资本破坏与抢占生态资本的收益分配,以实现“生态正义”的终极目标。

4 总结与讨论

本文首先从生态与政治的角度出发,对现有的生态资源存量价值化与流量价值化的理论进行梳理,指出当前主流生态资源价值化理论的不足。其次,对比分析了中国计划经济时期、市场化前期与市场化后期生态资源价值化变迁的特点及其对现阶段生态资源价值化途径影响。再次,从马克思主义生态观出发,指出生态资源价值体系与社会历史进程的关系,揭示了其背后社会资本与生态资本的耦合关系。最后,在社会资本与生态资本的耦合关系指导下,提出县镇村三级联动的生态资源价值化理论框架。主要研究亮点如下:

(1)创新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的价值理论,从价值产生过程中的流量和存量两个方面对生态资源价值化进行分析,批判继承生态资源变“现”的理论思想,又突破了以往生态系统服务在历史分析法中的不足。

(2)运用历史分析的方法从新中国生态资源价值化的历史进程中,剖析现有生态资源价值化体系的先进经验和不足之处,揭示生态资本与社会资本的耦合关系,进而从行政管理的视角,提出三级联动的生态资源价值化理论框架,并从生态学的角度对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历史必然性进行了论证。

随着革命史观的消去,人们越发难以理解“生态价值化”背后所需要“生态正义”的逻辑,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人们对生态资本与社会资本耦合关系的正确认知及生态资源价值化框架的实现。同时,在地方面临“财政危机”与“生产过剩”的背景下,如何再次调动社会结构让更多人参与到生态资源价值化的框架之中有待进一步探讨。此外,本文提出的生态资源价值化框架在某种程度上依附于价值论,不免带有“人类中心主义”的色彩。因此,要在社会主义体制下实现生态资本和社会资本真正的耦合,必须以实现共产主义作为最终目标,转变总体价值观念,推动生态资源价值体系“去资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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