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党建嵌入乡村治理的机制创新及实践成效
——以台江县长滩村“十户一体”为例

2022-11-05 04:24王祥华涂金芹
经济研究导刊 2022年27期
关键词:长滩一体党员干部

王祥华,涂金芹

(贵州财经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贵阳 550025)

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乡村治理,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作用,持续抓党建促乡村振兴。由于我国乡村地域广阔,各个地方的情况不尽相同,党建嵌入乡村治理所取得的效果也大小不一。贵州台江县长滩村通过“十户一体”把基层群众组织起来,激发了基层群众的内生动力,这种乡村治理的方式得到了党中央和贵州省委领导的充分肯定,开展党建引领“十户一体”乡村治理模式对提升乡村治理效能,推进乡村治理机制创新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一、基层党建嵌入乡村治理的内在机理

(一)基层党建能引领乡村治理效能提升

1.基层党建强化政治引领。基层党组织是乡村治理的指向标,党的建设在乡村治理中是先导性的工作,基层党组织是乡村自治与政府领导乡村工作的枢纽,是党和国家意志在乡村中的体现,所以基层党组织在基层宣传党的主张、传达党的意志、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和动员群众的战斗堡垒。一方面,是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引领社会意识,用党的主张来影响群众的思想。另一方面,必须发挥党的领导的组织优势,发挥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不断提升党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带动力,增强人民对党的信任感。

2.基层党建强化示范带动。党员代表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不断强化基层党建的示范带动作用。一方面,党员干部群体要增强自身的先进性建设。党员干部群体自身要有担当有责任,不忘初心,践行使命,增强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政治站位,自觉维护党的领导,遵守党章党规。另一方面,要发挥党员干部的公共服务功能。基层干部群众要积极为人民提供公共服务,不断提升为人民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深刻把握基层党组织的政治影响力和综合服务力的内在关系,把政治宣传、思想宣传贯穿于为人民服务的实践中,在公共服务的实践中树立威信,增强自信,强化党组织及其党员个人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乡村治理创新能有效夯实基层党建

1.治理主体的互动性提高基层党建的创新性。“治理”更是强调其主体的多元化和过程的协商性,更加注重乡村治理主体的能动性。乡村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要求各治理主体之间关于处理村里的重大事项开展协商,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这种互动性提高了基层党建引领治理的创新,在基层党组织的领导下成立相应的协商组织和协商机构,有助于有效夯实基层党的建设。

2.治理效能的渐进性提高基层党建的积极性。基层治理能够在党组织的带领下不断取得进步,实现治理效能的提升。同时,在实现乡村村务治理的过程中,实现利益的最大化是乡村治理所要实现的目标,对人民有利的都能纳入乡村治理的事务之中,公共建设取得一定的成就后,其治理效能,群众对党组织的信任就会增强,党员干部获得一定的成就感,拥有一定的幸福感,有助于更进一步提高基层党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基层党建引领“十户一体”乡村治理的实践探索

(一)实施背景

1.合村并居后带来的社会治理难题。21 世纪以来,以村庄为载体的乡村难以适应乡村治理现代化的发展,为改变这种乡村被边缘化的现状,降低农村公共服务和管理的成本,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促进城乡资源供给共享,全国许多地方进行了规模的合村并居的实践探索。从总体上看,合村并居成为各地获得更多城市建设土地指标、集约发展现代高效农业的一条有效途径。但也带来了一些负面的问题,主要集中于村辖区面积过大,治理内容流于形式化和过程化,治理面不健全,基层党组织的协调作用发挥难度较大。一些学者认为还可能破坏原有村落的乡风文明,使农民失去原有的生活方式和文化特质。

2.新时代乡村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必然带来社会人口的流动,农村地区发展模式的单一难以满足当前乡村居民发展需求,人口流动带来的是人口结构的失衡,留在乡村发展的基本是劳动力较弱或者丧失劳动力的“老弱病残”等群体。这容易造成乡村空心化、土地撂荒、文化空洞化,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乡村自治能力,而这种现象在偏远乡村地区今后还将普遍存在,是当前推进乡村治理中急需解决的问题。

3.乡村治理资源模式转变带来的影响。由于国家对“三农”工作的重视,在资源的再分配格局中重点向乡村地区倾斜。特别是农村的税费改革,让农民直接享受到了经济发展带来的红利,实现了由税收支出到再分配间接收入的转变。但是这种乡村治理资源模式的转变,打破了原有乡村发展共同体的格局,这种农村共同体被打破,某种程度上导致了基层党组织及村干部与人民群众之间关系的疏远,基层干部动员村民的难度加大。

(二)模式运用

1.“党建+十户一体”推进环境整治。“十户一体”模式最初是为了环境治理问题,按照“居住相邻”的原则,从党员户、致富户、贫困户三类群体中选取十户组建为一体。一是实行门前“三包”制度,即包卫生、包清运、包秩序;二是发挥党员、村民、组干部先锋模范作用。

2.“党建+十户一体”引领产业发展。长滩村“两委”从中“十户一体”整治环境中得到效果后,将“十户一体”拓展到其他工作中,不断引导村民以地、资金、人力、技能等方式加入责任主体,开展生态种植养殖、乡村旅游等产业,其中突出的有手工刺绣品、莲藕产业、优质米产业、马铃薯产业、百合产业等,成立全体村民入社、村社合一的长滩产业发展专业合作社,村集体经济获得了一定的发展。

3.“党建+十户一体”重组社会治理。建立“三联”的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畅通基层党组织与党员、党员与群众双向沟通的渠道。党员联系群众制度结合“十户一体”的载体开展社会治理。“十户一体”通过重构并缩小农村基层社会治理单元,进而使基层社会治理重心下沉到以“十户一体”为新组织载体的非正式治理单元,充分发掘我国传统“家户”这一基础性制度和本源型传统,让家户联结的“十户一体”作为农村基层社会发展的主体,进而实现农村社会的再组织化。

三、基层党建引领“十户一体”乡村治理的机制创新

(一)党建引领“十户一体”完善乡村社会协同治理机制

长滩村通过“十户一体”的组合方式,重新组合乡村社会治理单元,这种方式能够优化治理方式,又能强化村“两委”在乡村治理中的主导地位。一方面,担任“户长”的人主要有德高望重的人或者是党员干部,“户长”是村民与村“两委”之间沟通的枢纽,降低了村务的管控难度,做到小矛盾“户”内部消化的良好风气。通过这种非正式制度的约束实现了党建和乡村治理的共赢,既增强了党员干部在群众中的威信力,又积极发挥了基层群众自身的主动性,实现二者的良性协调发展。另一方面,在农村党组织领导下的“十户一体”有利于实现对各类乡村治理主体统筹协调,整合乡村各种资源,实现新时代“共治、共建、共享”治理理念下的乡村各方主体协同共治提供智力、人才、资金等方面的支持。

(二)党建引领“十户一体”推进公共服务供给联动机制建设

推动公共服务的供给是社会主义发展的本质要求,是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举措。当前乡村治理中存在村“两委”公共服务功能弱化、村民个体参与乡村治理的能动性不强等问题。在党建引领“十户一体”的乡村治理实践创新中,通过“户长”的带动机制,推动村务公共化建设、推进卫生环境整治、发展本地产业等方面,促进村集体经济的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通过党建引领、党员和“户长”带动、村民参与的联动机制,使乡村中的公共性得以显现,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效能得以提升。

(三)党建“积分制”管理筑牢乡村治理监管的考核机制

一方面,针对普通的村民群体,建立了“十户一体”聚宝盆积分兑换机制,根据收集垃圾的种类和数量换取相应的积分,以积分去兑换奖品,这有效地调动了村民主体参会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另一方面,针对党员干部群体,实行党员积分制,对党员干部群体具有一定的正向激励效能,能够有效引导村民向党员干部看齐,学习党员干部的优良作风。设立星级党员评定,能有效形成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和考核,通过积分管理、群众监督的形式,把群众工作情况作为一项重要的内容纳入村干部业绩考核,加强对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督促、指导与检查,对不合格的党员干部要通报批评,形成党组织建设与群众的良性互动。

(四)党建引领“十户一体”健全乡村治理互助保障机制

社会保障是维护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长滩村在推行党建引领“十户一体”的乡村治理机制创新中,积极引导民众参与到公益活动中,通过党员带动群众访贫困户,问衣食冷暖;访温饱户,问发展思路;访小康户,问致富经验;访老党员、老干部,问兴村良策等多条途径,全方位、多层次搜集民意。实施“双培双带”工程,把农村党员、干部培养成致富能手,把农村优秀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同时,组织开展党员、致富能人与贫困户“结对子”活动。这些活动串联起来,形成了一套群众互助体系,在满足基本社会保障的前提下提升困难群众的幸福感。

四、基层党建引领乡村治理的实践成效

(一)健全了工作落实机制

长滩村党建引领“十户一体”的社会治理模式,明确了户长和村民的责任,“户长”作为依法选村民代表,在7 个村民基础上成立时间小组,推选党小组长。由党小组长带领党员、村民小组长带领各组户长(村民代表)组成村民小组“组委员”,每个村民小组推选1 名村务监督员,每个“十户一体”推选1 名监督员,共同管理村民小组事务。教育引导村民遵守“十条公约”,推动移风易俗工作提质增效。为改变农村落后习俗、倡导新风尚,针对性地制定“十条公约”,规范推进村寨发展的行为。对违反者一律列入“黑名单”管理,限期整改。通过契约形式将责任落实到个体,个体的责任更加清晰化和透明化,能有效提高个体的主观能动性,发挥个体的优势,健全工作落实机制。

(二)完善了基层党建引领村民微自治

把全村村民在小组的基础上划分为“十户一体”的自治单元主体,构成了村民自治的基本单元,缩小了原来以小组为单元的自治单元,自治单元的重构使得长滩村的微自治有了有效的实践形式。村民自治的主体是村民,采用“十户一体”作为微自治的基本单元的同时,将自治的主体进行了重构。首先,村民个体以“户”为单元进入到“十户一体”这个微自治单元,使参与的主体涵盖了全体村民,从而使每个村民都有同样的机会参与到村庄治理的过程中。其次,村民自主选取的户长,是村民自主选取的有威望的、可信任的村民。户长的选取遵循了村民自愿原则,从而使自主权回归到村民手中。秩序重构“十户一体”作为微自治的基本单元,打破了原有的以小组为单元的自治单元治理模式,秩序需要重构这种方式最重要的是党员及其干部的带头作用。

(三)取得了乡风文明建设的良好成效

台江县长滩村在村风文明方面,通过责任主体落实村规民约,规范村民言行举止,开展健康向上的文化活动,其中建立文艺宣传队,里面包括对瞄准飞舞、古歌、舞蹈等地方特色的文化宣传人物,倡导移风易俗,提高村规民约的引领规范作用。村规民约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基层自治中作用显著,能在一定程度上在法定的范围内管理集体的事务,特别是一些关于农村的用火、用电这些事关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的特殊事务。当然,村规民约也会改变一些不合适的规定,过度惩罚不是目的,村规民约最重要的是教育引领的作用。中国自古是古老的农耕文明,传统的社会,自治的力量不可忽视,今天村规民约的力量也不可忽视,这是乡村治理的有效手段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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