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企业征信系统建设实践及思考
——以苏州市为例

2022-11-05 04:52张永鹏
经济研究导刊 2022年25期
关键词:苏州市苏州金融机构

张永鹏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工商管理学院,武汉 430073)

引言

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社会信用体系的建设对于降低交易成本、提高交易效率、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改善市场信用环境,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社会信用体系可以分为公共信用体系、企业信用体系和个人信用体系。企业征信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的基础。企业征信是指专业化的、独立的第三方机构为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建立信用档案,依法采集、客观记录其信用信息,并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评价,依法提供信用报告的一种活动。我国征信业的发展起步较晚,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1998年建立了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2006年建成了全国统一的企业和个人信贷征信系统,2014年6月国务院发布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提出在征信系统建设中要推动社会征信机构建立征信系统,并且提供专业化的征信服务,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

众多学者也对企业征信问题展开了深入研究。在企业征信体系建设架构方面,刘尧飞、沈杰(2016)认为,首先要建立从征信数据采集到征信数据形成和征信报告运用的小微企业征信数据系统;其次,还要从企业自身管理、征信法制、征信市场、征信人才培养等方面完善保障体系建设。在企业征信体系建设存在问题及完善方面,张雅婷(2015)指出,应加大对地方征信中心建设的人员与经费投入,实现总行与地方征信统计数据资源共享等。王玥(2021)认为,企业征信机构存在信用信息资源不足、法律法规不完善、专业人才缺乏、征信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提出大力推广新技术、发展高端征信产品与服务、加大宣传力度等解决手段。张晖、李增来(2021)指出,在政府主导下进行制度设计,搭建企业征信基础数据库,鼓励市场参与数据分享和征信产品开发,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地方企业征信体系。

苏州市经济比较发达,中小微企业数量众多,但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导致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为解决上述问题,苏州市近年来一直在积极推进地方企业征信系统建设。本文通过描述苏州建设企业征信系统的实际情况,分析其成功经验,剖析其不足之处,对完善我国企业征信系统的建设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苏州建设企业征信系统的迫切性

(一)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难以满足

苏州GDP总量增速较快,经济发展水平不断上升。2021年苏州GDP为22 718.3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比2020年增长8.7%,人均GDP为17.82万元,按年平均汇率计算,达到2.76万美元。苏州经济发达,企业数量众多,但绝大部分企业规模较小,中小微企业比重较大。截至2021年12月,市场主体户数为274.07万户,其中私营企业74.92万户,个体工商户数量达到190.83万户,两者数量占比高达96.7%。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旺盛,但受到固定资产较少、信用等级较低、银企信息不对称等因素的影响,他们难以从银行申请到贷款,融资比较困难。如果市场征信机构能收集中小微企业的信用信息,并进行信用评级,即对它们的偿债能力和偿债意愿进行合理的评估,既可以解决银企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又可以提高企业的信用等级,不必利用固定资产作为抵押进行贷款,而是采用信用贷款的方式获取贷款,从而顺利打开中小微企业融资困难的局面。

(二)金融机构获取企业信息渠道不畅

近年来,随着经济快速发展,苏州金融业也发展迅速,金融机构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加。一是金融业态日趋丰富,新兴金融稳步发展。截至2021年12月,苏州市拥有银行类机构70家,保险类机构89家,备案创投企业159家,小贷公司94家,担保公司28家,融资租赁98家,商业保理40家,形成了业态丰富的金融体系。此外,类型众多的新兴金融组织,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多层次、多样化的金融服务。二是金融体量较大,金融创新进展较快。如截至2021年12月末,苏州市金融机构本外币各项存款余额为41 637.3亿元,本外币各项贷款余额为40 811亿元;小额贷款公司各项贷款余额为189.97亿元,共计10 652笔。日益丰富的金融业态和金融机构,催生了对企业征信的需求,但在缺乏企业征信系统的情况下,金融机构获取信息渠道不畅,难以获取企业真实全面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

只有金融机构掌握了企业的真实信用情况,消除信息不对称现象,才能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信贷发放效率,这有利于金融进一步服务于实体经济,改善企业融资的困境,促进实体经济的发展;还有利于维护金融机构经营的安全性和稳定性,保护存款人和投资者的利益;更有利于提高整个社会信用意识,打造诚信社会,促进社会信用的良性发展。

二、苏州企业征信系统的发展历程与主要建设措施

(一)发展历程

2014年4月,经苏州市人民政府批准,苏州企业征信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征信公司”)由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营财投资集团公司和苏州市信用再担保有限公司等3名具有金融背景的国有股东发起成立,注册资本5 000万元,是一家按照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展企业征信服务的专业企业。股东之一的苏州国际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深耕金融行业二十余年,具有完善的投资银行、金融及金融衍生品投资、信托、银行、担保、期货、证券基金、经济研究等综合金融功能,为苏州征信公司提供了强大的人才储备、有力的技术保障以及丰富的社会资源。

苏州征信公司建设的苏州市地方企业征信系统项目,被苏州市政府列入2014年实事项目,并成为政府各部门、金融机构等查询企业征信信息的服务平台。企业征信系统于2015年1月在部分银行开始试运行。苏州征信公司于2015年6月通过了中国人民银行企业征信业务经营备案。

(二)主要措施

苏州地方企业征信系统分为数据采集、数据处理、应用服务和业务管理四个子系统,在获得企业授权的前提下,一方面通过与政府部门,如人社局、税务局、环保局、海关、法院及水电气等公用事业单位的专线连接,实现系统对企业数据的自动采集,另一方面通过与银行等使用单位的专线连接,实现使用单位在系统中对企业信息的实时查询。

1.公开信息直接采集,非公开信息由企业授权采集。授权企业与苏州征信公司签订《苏州市地方企业征信系统信息采集及信息查询授权委托书》,苏州征信公司在获得企业授权(授权期限为长期)后,对苏州大市范围内的企业信息进行采集,包括企业的基本信息、汇总经营信息、负面信息、金融信息等,然后进行数据清洗和处理,并制作成征信产品,由具有查询权限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登录系统查询。在获取企业授权方面,苏州征信公司采用了以下方式:一是运用推介会、培训班以及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引导有贷款的企业提供授权;二是在苏州市金融办的支持下,推动符合产业扶持导向,对有向金融机构融资意向的中小微企业提供授权;三是运用企业基本账户开户等渠道,鼓励新设立企业提供授权。

2.信息采集来源广泛,包含企业财务信息和非财务信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系统主要关注企业信贷等金融类信息,而苏州市地方征信系统主要采集企业在各个部门的非金融类的经营信息。此外,信息来源更广泛更深入,且能够对企业信息进行历史追溯、趋势分析和动态跟踪。苏州市地方企业征信系统平台已与75家信息源单位,包括苏州的市政府、金融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商务局、环保局、税务局、供电公司、自来水公司、煤气公司等部门签署了合作协议,采集的信息包括企业纳税、财务报表、公积金和社保缴存、进出口、企业之间相互关联等10个大类。

3.形成以征信报告为基础产品的多元化征信产品。苏州征信公司提供企业征信报告、信息分析、风险预警、信用评分等产品,前三种产品分别服务于金融机构贷款审批、贷后管理和风险监测环节。征信报告为苏州征信公司的基础产品,此外,苏州征信公司也力求拓展个性化有价值的其他征信产品,从而在苏州市范围内打造一个信用清晰、信息对称的生态环境,为金融机构、企业、地方政府提供良好的信用服务。

4.广泛宣传,实现企业征信平台多维度应用。为推广应用苏州企业征信平台,苏州征信公司组织各类业务宣传、培训活动,并依托苏州企业征信平台数据资源,遴选出经营情况好、信用等级高的优质中小微企业向金融机构推介,拓宽金融机构获取客户的渠道,同时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此外,强化宏观统计分析,对所有入库企业进行区域、行业、性质等分类,开发统计分析应用模块,为相关部门分析宏观经济、金融形势提供参考。

苏州征信公司作为外部评级机构,由于信息采集来源比较充分和全面,其提供的征信报告具有独立、客观、公正的特点,这对于金融机构识别和降低信贷资金风险、提高信贷风险管理水平提供了较大的帮助。原因在于:一是为金融机构提供企业征信报告,减少信息不对称对企业的影响,从而提高了银行贷款的可得性,帮助中小微企业解决融资难题;二是提升了企业的信用意识,有效控制了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三是拓展了金融产品创新空间,从而促使金融机构提供更多个性化、差异化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四是搭建平台,为企业提供了经营合作空间。

三、苏州企业征信系统建设中的不足之处及完善建议

(一)不足之处

1.征信内容有待进一步拓宽。近年来,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发展迅速,地方企业征信公司需要充分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完善征信系统,探索采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贷信息,进一步完善企业信用信息,从而提供更加全面和便捷的征信服务。

2.企业信用意识比较薄弱。在地方企业征信系统的建设过程中,部分企业领导思想上不重视,认为加入企业征信系统对企业经营管理方面的作用不大,对于上传真实的财务信息存在顾虑,如担心泄露企业的商业秘密、财务信息等,并没有意识到诚信经营、守法经营才是市场经济体制下每家企业经营的根本之道。

3.运用信息机构数量较少。对比中国人民银行建设的全国集中统一的企业征信系统,由于受地域限制,苏州地方企业征信系统的信息使用机构数量偏少,且以本区域内经营的商业银行为主,其他类型的金融机构数量相对较少。

(二)完善建议

1.进一步完善企业征信系统,采集更加广泛的信息。可进一步拓宽苏州地方企业征信系统的信贷信息采集范围,如委托贷款信息、证券与保险信用信息、公司债务信息以及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和融资租赁公司等信贷信息都可接入征信系统。其次,信息采集范围也可拓展至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用信息。将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信用信息采集入库,并建立高效、可持续的信息采集和更新机制,确保信息准确、高效共享。

2.强化企业的信用观念。良好的信用可以提高经济发展的效率,企业应该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但是,目前一些中小微企业也存在提供虚假财务报表、偷逃税款、拖欠应付账款、拖欠工资等不守信的行为。而依照会计法的规定,企业应该依法开展经营活动,依法建账、登账,要保证所提供会计信息的客观真实,摒弃弄虚作假的行为。所以,一方面应强化企业的诚信教育,另一方面对于企业不诚信行为也要加大惩处力度,激励企业树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和公众形象的意识,从而也可以使银行在发放贷款后,减少企业的违约风险,降低信用风险。

3.增加运用信息机构的数量。一是加大推广力度,吸引更多的本地金融机构使用苏州地方企业征信系统。目前征信系统的使用客户主要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接下来可开拓更多的小贷公司、创投公司等非银行机构使用征信系统;二是突破地域限制,向非苏州地区的金融机构开放查询权限,从而充分利用苏州地方企业征信系统,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这样既可为更多的金融机构服务,同时也可扩大征信公司的盈利来源。

结语

总而言之,地方企业征信系统建设是社会信用系统建设的重要内容,可有效降低金融机构与企业、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提高各经济主体间的交易效率,并且有效改善市场信用环境,优化企业营商环境,实现社会信用生态的良性循环。苏州地方企业征信系统建设成效明显,但也需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如扩大采集信息来源和征信报告应用范围,建立健全地方企业征信系统可以为其他地区和城市进行企业征信系统的开发和建设提供宝贵的经验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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