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团购物的法律风险及防控措施

2022-11-14 08:49李潇洋
活力 2022年4期
关键词:拼团商家购物

李潇洋

(西北政法大学,西安 710122)

“拼团”原本是旅游行业中的用语,当拼团与网络购物结合,就诞生了一种全新的消费模式。随着拼多多、京东拼团等众多拼团购物平台相继涌现,拼团购物受到众多消费者的青睐。据报道,自2015 年9 月拼多多正式上线以来,在不到3 年的时间里,完成了活跃用户数量超过3 亿、月流水高达400 亿元的业绩,淘宝和京东达到上述标准则用了10 年。拼团购物蓬勃发展的同时也带来一些风险和负面影响,急需法律规制。

一、拼团购物的主要特点

拼团购物电商多采用顾客对企业电子商务(C2B)模式,这种商业模式起源于美国,“通过互联网被聚集起来的具有同样偏好的消费者将形成一个强大的采购集团,直接面对厂家进行议价,享受批发价购买单品的价格优势”。这种模式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交易由消费者的需求发起

即先由多个消费者组团提出需求,而后由生产企业、商家按需求组织生产和销售。也可以说拼团购是以消费者为中心,比起采用企业对顾客电子商务(B2C)模式的电商平台,生产企业、商家的目的更明确,生产交易效率也更高。

(二)交易平台社交属性突出

在消费者与生产企业、商家数量对比上,拼团购物改变了过去一对一的交易方式,变成了多对一或多对多。这与拼团购物平台具有的社交电商属性密切相关。比如,登录拼多多平台后会发现平台上极具特色的邀请好友加入或砍价免费拿等提示信息,表明这个平台较强的社交属性,“这些玩法无不在诱导新用户的进入,只要人数足够,用户就可以免费拿到该商品作为奖励”。

(三)交易成本低,价格优势明显

基于C2B 模式,拼团购物交易目的明确、消费者参与度高,交易环节少,交易成本降低,能够通过薄利多销赚取利润,还原了商品交易市场真实的供求关系。相比其他电商交易平台,消费者能以更加低廉的价格购买到心仪的商品。据分析资料显示,75 %以上的调查用户认为拼多多的优势表现在团购拼单优惠。

(四)交易简便快捷,不受时间、地域限制

拼团购物借助互联网技术,足不出户就可以完成消费行为,不仅商品种类丰富,而且订货不受时间、地点等因素的限制,平台送过上门的服务,为人们的生活提供了极大的便利。拼团人数从侧面反映了商品的受欢迎程度,可以在购物时结合产品信息、评价等进行综合判断,节省了挑选的时间。

二、拼团购物的法律风险

拼团购物中的法律风险源于其自身的交易特点,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消费者发起邀约,存在被商家消费引诱、欺诈法律风险

拼团购物是由消费者发起,消费者作为交易合同邀约的发起人,并且邀约发起人的人数要大于1。在实际交易中,尽管有的消费者会退出交易,也不会影响其他消费者完成交易。如果商家利用诱导、欺诈等手段,借助拼团购物中的盲从效应,就会违背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严重者还会触犯刑法,发生诈骗、非法经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违法犯罪案件,造成消费者的巨额经济损失。比如,在某团购网站宣传中实际一台货物都没有销售,向消费者显示的确是几十台数百台的数量,诱导、欺诈消费者拼团购买商品,严重侵犯了消费者权益。甚至有的商家用少量低价商品诱导消费者拼团购买,在取得部分消费者信赖后,依靠拼团购物的聚合效应,招揽更多客户参与其中,在获取巨额货款后,携款潜逃坑害消费者,其行为已经涉嫌诈骗犯罪。

(二)拼购电商平台具有较强的社交属性,存在泄露消费者个人隐私的法律风险

很多电商平台在消费者初次登录时推荐用微信登录或者用手机号码登录,且多数情况下以同意“隐私政策”为前提条件,消费者有时考虑省时省力的因素,一般不会仔细阅读即直接点击同意,就有可能被平台非法收集、泄露个人信息。例如,在某社交拼购电商侵犯消费者个人隐私权案件中,当事人在注册账号的时候,平台跳出对话框让当事人确认,详细信息为:“需要使用通讯录权限,您是否允许?”在隐私设置项目中,存在“允许通过手机通讯录加我为好友”的选项,一般默认设置为开启,致使消费者的兴趣爱好及社会交往等个人信息存在泄露的风险。还有的电商平台将收集的消费者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好友通讯录等信息非法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严重侵犯公民信息权和隐私权,甚至可能造成人身和财产方面的隐患和危害。

(三)拼团购物中电商平台不直接参与具体交易,存在监管责任缺失的法律风险

由于电商平台一般只提供交易机会,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和商家,在消费者遭受经济损失进行索赔时,有些电商平台就以此为由拒绝承担责任。还有的电商平台明知平台内生产者、商家销售的商品或者提供的服务不符合要求,或者存在其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为获取经济效益,置消费者风险于不顾,不履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致使造费者权利受到侵害。

(四)拼团购物中商品价格低廉,存在生产者、商家销售伪劣商品的法律风险

参与拼团购物的消费者普遍认为“商品价格低”“人气值得信任”。殊不知一些商家以次充好,甚至以假充真,打着“薄利多销”的旗号,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低价团购的背后是以牺牲产品质量为代价的,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损害电商平台的名誉。例如,在相关案件中,有些商家销售的商品电子照片、实物、说明书三者内容不符,有的甚至是“三无”产品、假冒产品,对消费者的人身财产安全构成威胁。

(五)拼团购物通过网络进行电子交易,存在消费维权困难的法律风险

拼团购物以网络为依托,利用电子数据进行交易,交易数据信息不易收集,相关信息有被篡改的可能,参与拼团购物的消费者多是中青年,法律意识薄弱,忽视对交易证据的收集,一些社交电商经营者还以价格低为由不提供购物发票、相应凭证和卖家真实地址、联系人等,一旦发生质量侵权纠纷,消费者也存在维权取证等难题。拼团购物是基于一定的购买意向临时聚集的群体,结构松散,一旦结束就会自动解散,即便将来出现纠纷,也很难再以群体的方式进行维权。

三、拼团购物法律风险的防控措施

(一)完善互联网法律法规

近年来我国网络立法成效显著,《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数据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公布实施,对网络消费环境的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法治保障。但相较传统犯罪,网络犯罪天然附随高科技带来的陌生感,且方法、手段等经常升级换代,从而与生俱来地对司法治理构成了巨大冲击和不断挑战。例如:对团购中的直播行为如何约束,对网络售货交易资金如何加强监管等问题,需要法律及时进行规范约束。同时,针对拼团购物中出现的数据造假、虚假宣传、消费诱导、诈骗钱财等问题,需要国家在政策制度层面不断支持网络安全企业加快发展,运用科技手段加大对网络购物交易数据、流量等内容的监管,向消费者及时发布风险预警,减少侵权案件发生。

(二)加强拼团购物电商平台的法律监管

虽然电商平台没有直接参与交易过程,但与生产者、商家、消费者之间的法律关系事实存在。按照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商务法》的相关规定,电商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拼团购销行为承担过错责任和连带责任,其有义务加强对商品销售者和服务提供者的监管,确保商品和服务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同时还要注意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安全,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依法负有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应加强对电商平台监督管理,对侵害消费者人身财产权利的团购案件严厉查处,不断净化网络购物环境。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还要加强行业自律,充分发挥互联网协会和电商企业联盟等组织的自律管理意识,制定符合市场良性运行的规则和制度,明确职责权限,对电商企业的行为进行实时监管和有效奖惩,发挥激励和引导作用,杜绝违法经营的行为,促进电商行业的良性发展。

电商平台在接受监管的同时,要强化自律意识,主动承担法律责任和社会责任,做好对平台销售产品的质量监控,把好入口关。提高售后服务体系建设,做好员工培训和管理,提升软硬件设施,为消费者维权提供必要的帮助。

(三)提高消费者法律维权意识

拼团购物通常是由发起人发布到微信群、朋友圈中的,参与团购的往往是熟人、朋友,彼此熟悉,防范意识较弱,使一些不良商家有机可乘,诱使消费者陷入团购骗局,又因为数额不大、法律知识欠缺,很多人选择不了了之。甚至有些购买链接植入木马病毒,或者要求绑定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号等,这些操作很可能泄露个人信息,形成安全隐患,造成财产损失。

政府部门应该加大宣传网络法律法规,提倡法律维权。当遇到消费欺诈时,消费者自觉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同时促进健康网络消费环境的形成。对于欺诈消费者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下简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内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三倍赔偿,最低500 元。消费者在拼团购物中要增强维权意识,拼团购物虽然订单金额较小,但是积少成多,如果在购物过程中受到欺诈或者侵权,要及时向监管机关举报或向人民法院起诉,同时要固定好订单、短信等电子信息,对收到的货物妥善保管、拍照留存,以便在纠纷解决时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加大对网络犯罪行为的查处力度

惩戒违法犯罪行为可以起到震慑和教育的作用,为了有效查处网络犯罪案件,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解决司法机关在办理案件中的法律适用等问题,2014 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制定公布《关于办理网络犯罪案件适用刑事诉讼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该意见共20 条,对网络犯罪案件的类型、管辖、电子证据提取、审查程序等问题进行了初步规范,虽然内容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但有力指导了网络犯罪案件的查办工作。

全国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整治网络违法犯罪“净网2021”专项行动,在公安部集中统一领导下,持续深化网络违法犯罪打击、网络生态治理和秩序整治,查处了一大批网络犯罪案件,有力净化了网络环境。据报道在上海公安机关调查发现,“拼多多”商城存在出售开刃刀、伪基站设备、假摩托车车牌等违法违规商品的情况。同时,该商城对用户注册、商品发布和店铺认证审核把关不严,网络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公安机关对“拼多多”商城开展网络安全执法检查,责令其全面整改,切实落实法定网络安全义务。今后随着网络购物的发展和司法机关工作需要,对网络案件查办程序、证据提取、联合监督查处机制的形成等问题还需不断探索创新,形成适合我国网情的案件查办机制。

(五)消费者要树立理性消费观念

拼团购物的兴起,主要凭借的就是价格优势,充分利用消费者“捡便宜”的心理,以低廉的价格引导用户利用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媒体发布信息,迅速吸引大量消费者参与。目前,开展拼团购物的电商平台良莠不齐,广大消费者应当理性判断,选择信用良好、管理规范的平台和商家,对种类繁多的团购活动要多加辨别、谨慎参与,切莫仅凭销售数量、电子照片等盲目入团购买,防止被诱导、欺诈消费。其实购买大宗、贵重的商品,一定要认真阅读产品介绍和相关信息,避免由于售后服务不完善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遇到商家销售质量不合格商品,消费者可以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行使7 天无理由退货的权利,或者要求经营者承担更换、修理等违约责任。有关部门在受理消费者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查处,提供必要的帮助,积极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为拼团购物电商平台的良性运行提供助力。

拼团购物从兴起至今,在方便人们生活的同时还存在一定的法律风险。作为高效便捷的购物方式,拼团购物所具有的强大优势是其他网购方式无法比拟的,随着法律制度、监管体系的不断健全,拼团购物电商平台如果能够坚守物美价廉、诚信守法的生存底线,在今后就会继续释放无限生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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