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村民需求的乡村景观优化策略研究

2022-11-18 11:13胥梓萌张宏志
农业与技术 2022年16期
关键词:景观村民主体

胥梓萌 张宏志

(湖南农业大学风景园林与艺术设计学院,湖南 长沙 410125)

乡村是村民们生活、生产和交往的重要空间聚集地[1]。是人文景观与自然景观相互融合的景观综合体。村民作为乡村建设的主体和乡村景观的缔造者,尊重其意愿诉求是进行乡村景观设计的首要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中强调:“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充分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民主权利和其他合法权益,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农民根本利益。[2]”在乡村振兴和城市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为了促进乡村生态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建构基于村民需求的乡村景观优化策略体系十分必要。

1 乡村景观建设现状

1.1 景观面临挑战

面对城市化的进一步加快和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张,传统的乡村景观特征日渐衰退,景观建设盲目跟风,严重脱离了乡村实际。通过照搬城市景观和参考旅游景区的模式,过分追求几何美学、强调物质建设、忽视人的需求,以致失去了代表传统乡土风貌和乡土特色的生活、生产、生态及人文景观,造成“千村一面”和不可持续性现象。乡村不同于城市,其有着城市所没有的独特自然魅力,乡村景观设计是通过满足村民的需求,为村民创造一个宜居、可观、生态、自然的生活环境,以自然和谐的生态模式,去留住乡村原汁原味的乡土风貌和乡土特色。

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国已经进入城乡关系变革和乡村发展快速转型的关键时期,越来越多的社会、经济、生态矛盾将会集中在乡村地区,面对乡村发展的新形势和新问题,需要对其进行更为科学合理的规划与设计,尊重并保护乡村地域差异与景观类型,促进乡村健康发展。

1.2 村民主体性不足

村民作为乡村振兴的主体,其主体性是指村民通过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积极主动参与到乡村景观建设全过程,体现自身的自觉性、积极性和创造性[3]。我国乡村建设的实践经验充分证明了村民是乡村的主人,要做好乡村建设的各项工作,必须始终坚持村民的主体地位。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我国越来越重视村民主体地位的发挥,先后出台了多项相关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为解决当前乡村建设中村民主体地位缺失等问题提供了指导性意见,但村民参与乡村建设仍然存在许多不足。

乡村景观与城市景观相比具有一定的特殊性,村民在主体认知、主体意识、文化水平、生活习惯等方面与城市居民差距较大,传统的乡村景观建设大多以政府为主导,进行自上而下的设计模式,而这种设计模式无法调动村民的主观能动性,也无法真正满足村民的切实需求[4],导致村民在乡村建设中积极性不高、独立性缺乏、能动性不够、创造性不强等现象。因此,面对传统模式下乡村建设中村民主体地位缺失而出现的各种问题,开展基于村民需求的研究,并提出更具人文关怀的乡村景观优化策略变得尤为迫切。

2 尊重村民需求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1 乡村是村民生活的家园

乡村是村民的乡村,是村民赖以生存的居住环境,其代表的是一种思想和文化,代表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是以改善乡村人居环境、提高村民生活水平质量为目标,让村民感受到乡村的价值,感受到来自城市的现代文明。无论是过去村民根据自身需求自发建设的乡村,还是当前乡村振兴背景下多元主体共同建设的乡村,都体现了村民对自身生活品质和精神文化的追求,都承载着乡村传统的历史文化和集体记忆。村民的需求不仅包括村民对所处乡村的发展构想,也包括对自身生产生活环境的意向,村民作为村集体的一部分,表达了对乡村整体发展和村集体相关利益的需求;作为乡村建设的主体,村民表达了自身对生产劳动和居住环境改善的需求。

2.2 景观设计以村民为主体

以村民为主体,是乡村景观设计的重要渠道,其基于村民的需求,能极大地提高设计的效果,实现美丽乡村的建设目标[5]。乡村建设面向的是乡村本土村民,在景观设计中必须切实考虑村民的精神文化需求和生活生产需求,坚持村民主体地位,使景观在全面反映村民意愿诉求的同时,呈现乡村景观独特的异质性和多样性,推动景观可持续化和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要调动他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善于总结基层的实践创造,不断完善顶层设计。[6]”乡村景观与村民息息相关,村民通过参与景观设计的环节,可以从根本上实现自身需求,改变居住环境,同时有助于唤醒村民主体意识,改变传统乡村建设中自上而下的政府主导模式,让设计师更多听取村民的意愿和诉求,实现乡村建设自下而上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目的。

3 乡村景观建设村民需求的构成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需求是人的本性,物质需求是人的根本性需求[7]。马斯洛在马克思需求问世百年后,构建了以人为中心的需求层次理论,理论包含5个方面,分别为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8]。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中强调,人的需求如同金字塔一般进行了分层,当低层次的需求得到一定的实现之后,便出现了高一层次的需求,并由此递增。因此,可以将处于低层次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划分为满足人最基本的物质需求,物质需求是人们进行各种活动的驱动力,而当物质需求得到满足时,为了追求更高层次的精神需求,便产生了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精神需求会促使人们自由而全面的发展,使人的思想和品性得到升华。

本文通过借鉴马斯洛的需求层次理论,结合党的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总体要求“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以打造环境美、生活美、产业美和文化美的美丽乡村景观为核心,围绕村民的物质需求和精神需求2个层面,总结并提炼出代表村民物质需求的生活、生产、生态需求,以及代表村民精神需求的文化需求。

3.1 生活需求

乡村生活景观与村民的生活环境有关,体现了以村民为主体,是村民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区域。村民的生活环境作为乡村物质环境的关键特征,反映了村民物质需求的一部分,乡村的聚落形态、房屋建筑、街巷道路、公共空间、基础设施等是构成村民追求良好生活环境需求的重要因素。在乡村景观建设过程中,通过保护和修复房屋聚落景观、街巷道路景观、公共空间景观等,提升村民生活环境,为乡村传统的生活生产文化、生态环境和地域景观特色提供有机载体,缓解村民主体地位缺失、村民参与意识不强、村民需求被忽视的普遍问题。

3.2 生产需求

乡村生产景观承担着乡村的农业生产功能,与村民的各种生产活动有关,是以农业生产、农事体验和旅游为主体的区域,包括了充满乡土风貌和乡土特色的农田、果园、水塘、菜地、农田防护林、沟路林渠等景观要素。回顾我国当前的主要社会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种不平衡主要体现在城市与乡村之间经济发展的不平衡。因此,村民的生产需求主要取决于乡村产业链发展水平以及可带来的经济收入,相比传统的农业生产,实现农业产业升级,发展具有乡土风貌和乡土特色的田园风光产业,以第一产业为基底,带动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可以增加村民经济收入,帮助其获得更多的就业机会,不断提高村民生活水平和缩小城乡差距。

3.3 生态需求

乡村生态景观是我国乡村景观建设中必须遵循的底线,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乡村生态景观通过消除和减轻环境负荷,以保护和改善乡村生活生产环境、美化乡村以及展示乡村原始自然环境为目的的特色景观,包括茂密的森林、绵延的草地、清澈的河湖溪水、独特的山川丘陵地貌、清新自然的空气等景观要素。作为村民物质需求的一部分,生态需求是实现村民生态宜居和美好愿望的重要基础,是展示乡村风土民情、田园风光的意境所在。

3.4 文化需求

乡村文化景观是自然与人类的共同作品,文化复兴是乡村振兴的灵魂所在。随着乡村社会的变迁,村民生活生产方式发生了改变,受村民经济收入提高、文化认知改变、主体意识觉醒等因素的影响,村民的文化需求也发生了变化[9]。村民的文化需求作为其精神需求的重要组成部分,反映了村民对于文化价值的认知和文化诉求的改变。村民的文化需求包括对乡村民俗文化、节日庆典活动、历史文化古迹、古树名木保护、村规民约建设等的心理感受和认可程度,村民通过这些感受和认同,在一定程度上产生了文化凝聚力,进而参与到乡村景观建设的过程中,驱动乡村文化景观的产生,使得乡村文化景观不断延续。因此,村民的文化需求能否得到满足,不仅关系到村民自身的归属感、愉悦感和幸福感,也关系到能否激发广大村民的内生动力,提高村民参与乡村景观建设的主体意识和角色意识,从而影响乡村景观建设的成效。

4 基于村民需求的乡村景观优化策略

4.1 因地制宜,合理布局

基于乡村地方资源的属性,以及与城市之间进行要素流通的方式,乡村发展的模式也各不相同。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低的偏远乡村,景观建设应采取保障村民基本的生活生产需求,乡村建设的形式和景观设施的配置都应满足村民基本的物质需求,保障村民的基本生活质量;对于经济发展水平中等的乡村,景观建设除了满足村民基本的生活生产需求之外,应重视乡村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改善,保障村民的生态需求;对于经济发展水平较高的乡村,在满足村民物质需求的同时,要强调村民文化认知和主体意识的改变,提升乡村文化价值,保障村民对更高层次的物质生活水平和精神文化的追求。

4.2 以人为本,村民参与

坚持村民参与的乡村景观设计不仅是乡村振兴的手段,也是乡村振兴的目标。乡村景观设计是为村民而服务的,是在满足村民需求的基础上,调动村民参与乡村建设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发乡村内生动力,让村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人。在城乡融合发展的大背景下,村民参与的乡村景观设计,其意义是让村民在提高现代化物质生活水平的同时,通过了解并学习乡村生活、生产、生态、文化价值等相关知识,保护和改善本村的乡土风貌和乡土特色,增强对乡村建设的理解,提升自身对家乡的归属感和认同感,以赋予乡村景观更强大的生命力。

4.3 自下而上,制度保障

现阶段我国的乡村建设整体为自上而下的模式,即由政府主导,结合社会资本与高校对乡村进行整体性规划与建设[10],这种模式无法适用于不同的乡村发展状况,容易忽视村民的主体地位以及需求的变化,导致乡土文化与村民生活渐行渐远。面对这种模式,政府应当“赋权”村民参与,完善村民需求反映机制,采用自下而上的乡村建设模式,通过党建引领、规划先行、全村动员、多元参与等路径,在充分发挥村民主观能动性的前提下,提高村民在乡村建设中的知情权、监督权、决策权,为实现村民有效参与提供渠道,以协同促进乡村建设。

5 结论

乡村振兴为村民而兴,乡村建设为村民而建,村民是乡村振兴的最终落脚点,坚持以村民需求为导向,尊重村民主体地位,对乡村景观建设进行探索,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回顾当下以政府为主导的乡村建设模式,本文从村民需求的视角出发,重新审视乡村建设过程中忽视村民实际需求和主体地位缺失导致的景观现状问题,介绍了尊重村民需求在乡村景观建设中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分析当下村民的生活、生产、生态和文化需求,从景观布局、村民主体、制度保障3个层面分别提出了基于村民需求的乡村景观优化策略,通过尊重和满足村民需求,实现乡村景观可持续化和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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