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警察权益保护的现状与完善对策

2022-11-21 13:16陶文雯
法制博览 2022年22期
关键词:辅警警力警务

罗 峰 陶文雯

湖南警察学院,湖南 长沙 410138

警察是维护社会安定的重要力量,是人民利益的守护者。在公众朴素的观念中,警察作为国家法律的捍卫者和执行者,处于绝对的强势地位。而实际上,由于警察职业的特殊性,其自身权益往往被人忽略。警察权益如果得不到切实保障将对警察自身造成巨大威胁,对国家安全社会稳定造成不利影响。加强警察权益保障需要的是在国家层面完善立法,社会层面改善执法环境,警察个人层面加强保护意识、执法能力等多方面共同努力。

一、我国警察权益保护的现状

通过分析警察权益保护现状,我们能够深入了解警察这一群体当前所面临的困境与问题,从而能够更好地维护警察的权益,激发警察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更好地推动全面依法治国。从我国的司法现状来看,在警察权益保护方面主要存在以下一些问题:

(一)暴力袭警事件呈高发态势

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社会矛盾也日渐突出,特别是自疫情以来,社会焦虑情绪普遍上升,而警察作为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作为抗疫、防疫的一线工作者,往往容易被群众当做不良情绪发泄的对象。根据浙江省公安厅发布的一项调查显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暴力袭警事件呈现高发态势,当地侵害民警执法数量总计147件,其中暴力抗法袭警120件,占总数的八成以上。

(二)警察执法环境严峻,警务工作压力繁重

社会矛盾的日益突出,警察所面临的执法环境日益严峻,工作强度日益繁重。据公安部发布的数据显示,我国警察的每周加班时长高达20个小时,每年工作日总数要超出正常工作日130多天。由于超负荷的工作,每年因病去世的警察不在少数,据调查2016全国公安机关共有362名民警因公牺牲,患职业重病去世1500余人。[1]并且由于工作强度的提高,再加上平时执法过程中得不到群众的理解等原因,使得警察的心理压力也与日俱增,其心理健康权益也受到了巨大威胁。

(三)恶意辱警情况时有发生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高度发达科学技术对广大民警的权益进行侵害,大大增加了警察维护自身权益的难度。例如利用照片合成技术、恶意剪辑的方式诽谤民警,在相关媒体平台发布不实传言恶意侮辱民警等。这一系列行为不仅有损警察形象,对警察的人格尊严权造成极大损害,还将大大降低警察的执法权威,无端消耗警务资源。

(四)警察工资、抚恤等保障力度不够

由于地理环境、历史发展等原因,我国各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较大,各地区间警察的工资标准也不尽相同。而警察的工资与其获得的伤亡抚恤资金有直接关系。据《人民警察法》和国家有关优抚法规、政策,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给予40个月工资的抚恤救助,对病故的警察给予10个月工资的抚恤救助。警察是维护社会治安的重要力量,同时也是一个家庭当中的重要支撑,如果伤亡抚恤资金过低,则无法保障其家庭成员的生活权益。

二、警察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

对于警察权益受到侵害的原因,课题组认为应当从两个层面进行分析:

(一)社会层面的原因分析

1.相关立法不完善

(1)自《刑法修正案(十一)》增设袭警罪以来,相关袭警事件有所降低,但是在具体司法实践中,袭警罪的入罪标准、最终判定还存在争议,特别是针对重大、复杂、疑难的袭警案件,法院、检察院、公安部门三方缺乏统一的判罪标准,相关法律配套措施并不完善。

(2)关于辅警的保护问题。现实生活中,我国拥有大量的辅警,总数超过400万,其对维护社会秩序具有重要作用。近年来辅警权益受到侵害的现象呈现上升趋势。但由于法律的相关规定,辅警并没有获得和警察同样的法律地位,一部分不法分子认为辅警的身份不同于警察,面对辅警时态度恶劣,甚至有些肆无忌惮。所以必须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辅警这一群体的保护。[2]

2.缺乏相关维权渠道

(1)缺乏专门的警察维权机构。据网上调查得知,截至2016年11月,全国各省、市、县尚有800余个公安机关未设立民警维权机构。省、市公安成立维权工作队的不足三分之一。个别地区虽已建立相关维权机构但大多因为警力资源不足,难以应对巨大的工作量。久而久之维权机构也就形同虚设了。

(2)缺乏专门机构对不实投诉案件进行处置。据调查显示,自2005年以来,某省公安警察指挥中心受理群众起诉2628起,经查情况不实的有1824件,占总数的69.4%,全省公安纪检监察部门共接到群众投诉、举报11994件,经查证不实案件达到总数的74.7%。但由于我国警力资源不足,警力配置不合理,缺乏专门机构对投诉案件进行调查审理等问题导致相关恶意投诉案件不能得到及时的处理,从而导致警察的名誉权、身心健康权受到侵害。

3.相关法律制度落实不到位

据调查显示,我国公安一线民警日均工作量达到13至15个小时,加班时长累计达到100多个工作日。在这样长时间的工作压力下,警察的休息休假权、生命健康权难以得到保障。

4.相关资源配置不足

(1)警用设备老化,更新速度慢。通过课题组调查发现,基层公安机关尤其是部分偏远地区的公安机关警用设备老化、设备更新速度慢的问题比较突出。从我国当前的执法环境来看,随着我国社会建设速度的不断加快,犯罪形式呈现多样化,犯罪手段也日益多样多变,而警用设备的老化将大大增加警察执法的危险性。

(2)警力资源配置不足。据调查显示,我国公安直属院校研究生吸纳比例仅为36.9%,人才的流失大大加剧了警力资源配置的不足。另一方面非警务化活动的增加也加剧了警力资源配置的不足。据南充市公安局调查,非警务警情在2020年仍然达到76.6万余起,占总警情的73.7%。这些非警务化活动大大降低了警察的执法效率,耗费了警力资源。

5.社会舆论引导不够

随着信息技术的不断发展,微博、微信等自媒体的兴起,对于一些涉警舆情如果公安部门不在第一时间发布权威声明,就可能会被一些所谓的网络“大V”制造噱头、制造话题,发表一些错误观点以期吸引眼球。例如2021年5月10发生的成都某学校学生坠楼事件。当地警方未在第一时间内回应民众疑惑,还原事件真相,导致这一事件在网上不断发酵。这暴露了我国民警对于舆论处置不当的一系列问题,舆情危机意识薄弱,对舆情处置方法不到位,舆情工作力度不到位。网络涉警舆情监控处置是一项系统工作,不是单靠信访或者宣传部门就能做好的,更不是只需在网上监控回复。要真正做好涉警舆情引导工作,必须多部门协同作战,认真解决问题,才能处置引导得完善、彻底。[3]

(二)民警自身因素分析

1.基层民警职业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

由于众多客观条件的限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加上业务工作繁重,部分基层公安机关的主要精力都放在了抓业务上,忽视了队伍管理和个人素质的提高。造成少数民警素质不高等问题。[4]这一系列问题不仅严重影响了警察的形象,危及民警自身安全,同时也容易造成警民关系的对立,恶化了公安执法环境。

2.执法不规范,公权私用现象客观存在

在目前的基层公安机关,部分警察存在特权思想,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状况,对群众的合理诉求不予理睬。这导致警民关系不和谐,进而使群众对警察失去信任,在暴力袭警事件发生时,群众抱着看热闹的心态,而不愿意去帮助警察。在我们的问卷调查过程中,就针对当遇到警民纠纷时群众的态度如何进行了调查,结果显示在一旁看热闹的占45.55%,迅速离开占45.45%,而主动参与协调的仅为9.09%。

三、警察权益保护的对策和建议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法律是维权最有效的方式,也是根本性保障。面对纷繁复杂的社会形势、日益严峻的治安环境,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要与时俱进,要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首先,针对袭警罪的入罪标准、判定要求,以及侵害警察权益的情形、量刑标准制定更加具体的法律法规;其次,针对警察的伤亡抚恤权,公安部门与社会保障部门应联合协作制定相关保障条例法规,将警察以及其家属纳入医疗保障体系中,优先享有救助权等;最后,加强对于辅警的保护,建议从国家层面进一步加强对公安辅警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尽快制定专门法律,明确辅警人员的法律地位和岗位职责,完善职业保障。

(二)设立专门的维权机构

1.推动维权机构全覆盖。各地要加快对相关维权机构的设立,国家相关财政部门要给予资金支持。

2.设立独立的维权机构。按照现阶段已设立的警察权益维护机构来看,我国大多数维权机构是隶属于公安机关内部的,这样不仅会分散警力资源,同时以警察来处理警察权益受侵犯的案件,难免有不公正的嫌疑,无法得到人民群众的信服。所以对于警察权益维护机构的设立应独立于公安机关以外,由专门的机构来进行处理。

(三)多措并举助力非警务化活动分流

要推动非警务化活动分流,首先必须清晰公安职责定位。具体可以从两个方面着手:一是加大宣传,提高群众对警察职能的认知,让大众清楚明确警察的职责范围。二是完善相关机制,加强部门间的对接合作,助力非警务化活动分流。特别是推动建立社会应急联动与“110”接处警有机衔接机制,对接做好公安机关职责范围以外求助事项的分流。[5]

(四)加强警务保障

1.增加警力资源和警械配置,第一时间响应公安执法应急保障需要。增加警力有利于缓解警力资源紧张的局面,更好地维护警察的休息休假权、生命健康权等。配备高效电击器、网枪等现代化警务执法装备,优化警察执法手段,保障警察自身的人身安全。

2.针对警察的身心健康配备相应的医疗资源。如针对安保期间民警季节性多发疾病、意外突发伤病等及时进行治疗,并配备相应的医疗保险。同时大力关注警察的心理健康,积极提供相关服务需求,高效落实送医到岗、心理团体辅导等活动,提升警察的身心健康。

3.加强警务经费保障,特别是针对偏远地区要加大经费的支持。与此同时,要形成相应的核算、监督体系。严厉打击私自克扣、挪用经费的行为,切实保障警察的权益。

(五)加强舆论引导

1.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信息传播速度加快,但网络信息大都泥沙俱下,真假难辨。关于公安部门等的负面报道,涉警敏感舆情也时有发生。对此公安机关要在第一时间了解事件的真实情况并发布权威声明。[6]对严重失实报道,要迅速向有关机关报告,启动维权机制,严惩恶意炒作、歪曲事实制造轰动效应的新闻媒体,维护民警的合法权益。

2.加强新闻宣传人才的引进和培训,加强警媒合作。公安机关可以通过加强与主流媒体之间的合作,培养专门的新闻宣传人才,或是在新闻媒体内部设置警察记者,引进一批专业人才,这样有助于提高公安机关对突发涉警舆情的处置能力。[7]

3.开设相关宣传平台,积极回应社会热点问题。充分利用互联网快捷、受众面广的优势,开设警察博客、警务论坛等等,加强与群众的交流互动。同时加强与各大媒体平台之间的合作,坚守宣传阵地,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平台的宣传效力。让民众了解人民警察的职责权益,进一步推动对警察权益的保护。[8]

(六)加强警察的教育培训

1.警察作为执法主体,必须要有较高的法治素养。警察自身必须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树立为人民服务的信念,将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建立良好的警民关系,减少不必要的警民纠纷。

2.要提高警察自身的业务能力水平。各级公安机关要加强对警察的技能训练,特别是对于刚刚进入警察机构工作的警察。近年来我国基层派出所警察趋于年轻化,存在工作阅历浅、缺乏群众工作经验的问题,这样很可能出现突发状况应对不力而导致自身权利受损的情况。[9]对此有关部门要加强系统化、专业化培训,与警察院校一同开展合作,切实提高警察的执法素质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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