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庸》古义

2022-11-21 16:57何益鑫
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4期
关键词:朱子中庸圣人

何益鑫

(复旦大学 哲学学院, 上海 200433)

《中庸》是子思的代表作。在儒学思想史上,《中庸》拥有非常重要的地位。从南朝开始,它就受到了特别的关注。到了宋代,经过理学化的解释之后,《中庸》更与《易传》、《大学》等一起成为了理学的基础性经典。(1)关于《中庸》的升格运动,参见杨少涵:《佛道回流,还是经学势然?——〈中庸〉升经再论》,《文史哲》2019年第3期。其“天命之谓性”的表述,被理解为天道性命相贯通的思想模式的典型依据,“天命之性”的概念即源出于此。其它诸如“中庸”、“中和”、“未发已发”、“时中”、“诚明”、“慎独”等宋明理学的核心话语,也都出自《中庸》。

但理学视域下的《中庸》,并不是《中庸》的本义。如何更好地依据《中庸》本身来了解其思想,这是早期儒学研究的课题。郭店竹简、上博竹简的出土,使我们对早期儒学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同为子思作品的郭店竹简《五行》的出土和研究,更为我们重新解读《中庸》乃至系统理解子思思想提供了切近的参照。当然,最重要的工作,还是基于文本本身的思想重构。故本文尝试以早期儒学思想史的把握为背景,以文本内部理路的梳理为依据,同时借助后世诠释史的发明,重新论定《中庸》古义。

以往有学者看到部分表述不当出现于子思时代(如“今天下车同轨,书同文,行同伦”),从而判定《中庸》晚出;又有学者看到前后两部分的主题或文体的差异,从而判定今本《中庸》原为两篇。(2)宋代王柏首倡其说,冯友兰、徐复观、郭沂、梁涛等都有相似观点。梁涛认为,《中庸》上半与《缁衣》等相似,下半与《五行》相似,两部分文体不同。今本《中庸》为《中庸》与《诚明》两篇的结合。参见梁涛:《郭店竹简与思孟学派》,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61~286页。但是文本的流传是一个极其复杂的过程,局部的疑惑不能推出全盘的否定;至于前后文本与思想的差异,根本上还是如何理解前后关联的问题。一旦揭示了两部分在思想上的结构性关联,这方面的质疑也就没那么紧要了。因此,以下的探讨仍以传世本《中庸》为依据。

一、 中庸、中和与子思宗旨

此篇名为《中庸》,但从文本来看,“中庸”二字既非出于首句,甚至不是出于首章,其命名方式不符合当时一般的命名规则;且“中庸”一词虽然在上半部分第二、三、七、八、九、十一章反复出现,但此后仅在第二十七章出现一次,换句话说,这一概念的核心地位并不能贯彻始终。于是,如何理解“中庸”二字的含义,便是《中庸》文本诠释中的首要问题,这一问题关乎文本的内在一贯性的把握。

郑玄《目录》云:“名曰《中庸》者,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庸,用也。”(3)孔颖达:《礼记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987、1999、2001、1990、1988、1989~1990页。这是对《中庸》题名的解释。此外,“君子中庸,小人反中庸”一句,郑玄注:“庸,常也,用中为常道也。”这是对文本中出现的“中庸”的解释。此处,“庸”除了解作“常”而补足为“常道”之外,将“中庸”倒为“用中”,显然“庸”字还兼有“用也”之义。总的来看,这个意义的中庸,主要还是指中道而言。“庸德之行,庸言之谨”一句,郑玄注:“庸,犹常也。言德常行也,言常谨也。”孔颖达疏:“庸,常也。谓自修己身,常以德而行,常以言而谨也。”(4)孔颖达:《礼记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987、1999、2001、1990、1988、1989~1990页。“常以”的表述,同样包含了“常”“用”两层意义。可见,郑玄对作为篇题的“中庸”和文中出现的“中庸”的理解是不同的。前者可以兼摄“中和”而为言;后者则只是说中道或常行,以“中-和”相对而言,属于“和”的层面。郑玄所说“用中为常道”的“中”,又指礼而言:“过与不及,使道不行,唯礼能为之中。”(5)孔颖达:《礼记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987、1999、2001、1990、1988、1989~1990页。以礼释中,确实是先秦的古义。

至于“中和”,郑玄曰:“中为大本者,以其含喜怒哀乐,礼之所由生,政教自此出也。”(6)孔颖达:《礼记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987、1999、2001、1990、1988、1989~1990页。大本,指人性或人情而言。有人性、人情,乃有礼乐政教。这一思路,如《左传》成公十三年,刘康公所谓:“民受天地之中以生,所谓命也。是以有动作礼义威仪之则,以定命也。”孔颖达疏:“‘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者,言喜怒哀乐,缘事而生,未发之时,澹然虚静,心无所虑,而当于理,故‘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者,不能寂静,而有喜怒哀乐之情,虽复发动,皆中节限,犹如盐梅相得,性行和谐,故云‘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者,言情欲未发,是人性之初本,故曰‘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者,言情欲虽发,而能和合道理,可通达流行,故曰‘天下之达道也 ’。”(7)孔颖达:《礼记正义》,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1987、1999、2001、1990、1988、1989~1990页。

宋儒对“中庸”的理解,与“中和”相互纠缠。伊川与吕大临、苏季明围绕已发、未发及中和等问题有反复的讨论。对他们来说,这些不仅是文本理解的问题,更是工夫理路的问题。杨时以下道南学派,以“体验未发”为工夫的途径。朱子最初受教于李侗,却不理解延平的工夫主张,对这一路工夫也没有切身的体验。后来经过长期的理论摸索,包括与湖湘学派的往复论辩,直到己丑之悟形成“中和新说”,才确立了在该问题上的理解。程子解中为不偏,解庸为常:“中者,只是不偏,偏则不是中。庸只是常。犹言中者是大中也,庸者是定理也。”(8)程颢、程颐:《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60页。朱子《中庸章句》题注:“中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之名。庸,平常也。”(9)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7、18~19页。又“君子中庸”注:“中庸者,不偏不倚、无过不及,而平常之理,乃天命所当然,精微之极致也。”(10)朱熹:《四书章句集注》,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17、18~19页。

程朱相比有两点不同:一是对中的解释,伊川只说“不偏”,朱子加了“无过不及”;二是对庸的解释,伊川说常,朱子说“平常”。朱子的解法有自己的考虑。关于中,朱子说:“中,一名而有二义,程子固言之矣。今以其说推之,不偏不倚云者,程子所谓‘在中’之义,未发之前无有偏倚之名也;无过不及,程子所谓‘中之道’也,见诸行事各得其中之名也。”(11)朱熹:《四书或问》,《朱子全书》第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548页。所说“中”的二义,换个说法即是:中和之中,时中之中;或,未发之中,随时之中;或,在心之中,在事物之中。(12)陈淳:《北溪字义》,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第48页。诚如朱子所说,中有两层含义伊川已经明言。但指明“中庸”之“中”包含此二义,却是伊川所不曾说的。此说与郑玄对《中庸》篇名的解释,实有异曲同工之妙。不过,朱子虽然认为“中庸”的“中”包含二义,但还是以“时中”为主,因“时中”往前推而有“在中”:“《中庸》一书,本只是说随时之中。然本其所以有此随时之中,缘是有那未发之中,后面方说‘时中’去。”“‘中庸’之‘中’,本是无过无不及之中,大旨在时中上。若推其本,则自喜怒哀乐未发之中,而为‘时中’之中。未发之中是体,‘时中’之中是用,‘中’字兼中和言之。”(13)朱熹:《朱子语类》,《朱子全书》第1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004~2005页。对“庸”字。“或问:‘庸字之义,程子以不易言之,而子以为平常,何也?’曰:‘唯其平常,故可常而不可易。若惊世骇俗之事,则可暂而不得为常矣。二说虽殊,其致一也。但谓之不易,则必要于久而后见,不若谓之平常,则直验于今之无所诡异,而其常久而不可易者可兼举也。’”(14)朱熹:《四书或问》,《朱子全书》第6册,第549页。朱子在常字之前加一个平字,是对传统说法的一个重要补充。与《中庸》“道不可离”、“夫妇之愚可以与知焉”等相互发明,突出了君子“极高明而道中庸”的特征。

郑玄对作为题名的“中庸”和文中作为一般概念的“中庸”作了不同的理解,前者的“中”兼中和而言,后者的“中”专指中道(即礼)。而朱子未做区分,只说“中庸之中,实兼中和之义”。由于朱子未能对两种用法作明确区分,故他的思考或论述,时有杂糅、相左之处。他一方面在阅读中体会到“《中庸》一书,本只是随时之中”、“大旨在时中上”;一方面又因时中推到未发之中,而认定“中庸”的中兼此二者。却不曾想,在文中,“中庸”的中是一回事,“中和”的中是另一回事。又,关于“变和言庸”的问题,朱子引游氏曰:“以性情言之,则曰中和;以德行言之,则曰中庸。”(15)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9、19页。细究起来不无问题。游氏以中庸与中和相对,则中庸的中只是中和的中,不兼时中的中。这与朱子自己的主张不符,更与他的阅读体验相左。

概念的理解,不能脱离文本。从《中庸》文本看,“中庸”一词仅仅是指中庸之道而言。故第二章即云“君子之中庸也,君子而时中”。以时中说中庸,时中即时时得中,单指发出来的道而言。而朱子注:“君子之所以为中庸者,以其有君子之德,而又能随时以处中也。”(16)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9、19页。原文只说“时中”,朱子却在其上冠以“以其有君子之德”,则这句话又变成了“中和”的意思。这在义理上是对的,但与文本脉络不符。子思对德与行有明确的区分。若他真要表达此义,应采取更精确的说法。如《五行》谓:“五行皆形于内而时行之,谓之君子。”五行形于内,即君子之德;时行之,即君子之时中。这就完整包含了两方面的意思。此处没有这样做,只能说明子思只是强调“时中”之义。接下来,《中庸》连引三章孔子的话,感叹中庸之不能行,都是说“道之不行”、“道之不明”、“道其不行”,所谓道,即中庸之道。第六章言舜“执其两端,用其中于民”。这里的“用中”,朱子所谓“盖凡事物皆有两端,如小大厚薄之类,于善之中又执其两端,而量度以取中,然后用之,则其择之审而行之至矣”,正是“时中”的具体化。第七章“择乎中庸而不能期月守也”,朱子亦以为“即上章好问用中之事也”。第八章言颜渊“择乎中庸”,亦同之。第九章言“中庸不可能也”,与“天下国家可均”、“爵禄可辞”、“白刃可蹈”并举,也是指行中庸之道。第十章说君子和而不流、中立而不倚,无论国有道、国无道,不变平生之所守,也是指行道而言。第十一章言君子遵道而行、不求人知,不为素隐行怪之事。中庸之道,即君子之道。前者状其体段特征,后者指其行为主体,其实只是一个。故下文十二、十三、十四、十五章言君子之道,也是在说中庸之道。除此之外,还有第二十七章提到君子“极高明而道中庸”。道,由也。道中庸,由乎中庸之道,即以中庸为道也。可见,《中庸》文中出现的中庸皆指中庸之道而言,与中和没有直接的关系。

此“中庸之道”,主要就是指礼。子贡问孔子:“敢问将何以为此中者也?”子曰:“礼乎礼!夫礼所以制中也。”(《礼记·仲尼燕居》)子贡所问的中,与过、不及相对。孔子回答说,礼正是为了达到中道而设。后来,荀子也说:“先王之道,人之隆也,比中而行之。曷谓中?曰:礼义是也。”(《荀子·儒效》)直接以礼义为中,礼义与中道完全合一。若说中庸、中道是具有普遍意义的规范,那么,礼及与之相关的义,便是这种普遍理想在先秦时代的现实承载。故梁涛说:“中庸一词实是由礼转化而来,是礼的理论化和哲学化”,“所不同的是,礼强调的是制度仪节,而中庸反映的则是制度仪节背后的价值观念和思想方法”。(17)梁涛:《郭店竹简与思孟学派》,第271、273页。

与“中庸”指“道”不同,“中和”二字则兼“德”“道”而言。《中庸》“德-道”格局的最重要的承载,便是“中和”的概念。首章言:

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

这里直就“喜怒哀乐”之未发、已发言中和,故学者都从性情关系来理解。如前引郑玄谓:“中为大本者,以其含喜怒哀乐,礼之所由生,政教自此出也。”(18)孔颖达:《礼记正义》,第1988页。这里的中,指人性、人情而言,以为政教之所出与所本。但郑玄没有对“中”字作出解释,似乎它只是一个内在的指涉,不具有特殊的规定性。到了孔颖达,不但指明了未发之中为人性;且指出,其所以谓之中,是因为“澹然虚静,心无所虑,而当于理”。由此,“中”字就从一个纯粹的指涉性概念,转变为了一个描述人性(人心)特定状态的规范性概念。而朱熹说:“喜怒哀乐,情也。其未发,则性也,无所偏倚,故谓之中。发皆中节,情之正也,无所乖戾,故谓之和。大本者,天命之性,天下之理皆由此出,道之体也。达道者,循性之谓,天下古今之所共由,道之用也。”(19)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8页。以未发为性、已发为情,这是朱子己丑之悟后的理解。他指出,中之所以谓之中,是因为它无所偏倚。究其实质,是天命之性。此外,朱子还对“道之体”、“道之用”作了区分。由此,中和关系,又被界定为道之体用的关系。这与郑孔皆不同,却是宋学的基本推论。

诚然,这句话可以从性情论的角度说。但从先秦语脉来说,“中”未必是描述“澹然虚静,心无所虑,而当于理”的状态,也未必是“无所偏倚”的意思。中与外对,是一个表方位或处所的概念,所指者即内在人心。诸如《礼记·大学》:“诚于中,形于外。”《乐记》:“乐由中出,礼自外作。”郭店竹简《性自命出》:“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语丛一》:“由中出者,仁、忠、信。”《尊德义》:“或由中出,或设之外。”其中的“中”,要皆指人心而言。清华简《心是谓中》更直接说:“心,中。处身之中以君之,目、耳、口、肢四者为相,心是谓中。”这个意义上的“中”,相当于“内”。内与外对,也表示内心、内在之义。要之,从先秦古义看,“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中”只是指涉深藏在内的东西,帛书《五行说》所谓“至内者不在外”是也;“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则指发出之后能中节、中义,达到和谐状态。

这个未发出来的东西,是什么呢?从未发之中到已发之和的逻辑关联,可以确认,此“未发之中”必有内在的规定性,才可以直接推出已发之和。这是传统必将“中”解释为规范性概念的原因。至于这种规范性的来源,约有两种可能:一是认定人性的自然状态或本然状态是“中”,不加干涉地发出来便能达到时中之和。孔颖达之说,近乎是说人性的自然状态;宋儒之说,则是指认人性的本然状态或理想状态。但问题是,子思时代大概不会有这样的思路。与《中庸》此说相近的,如竹简《性自命出》云:“喜怒哀悲之气,性也;及其见于外,则物取之也。”以未发为性,已发为情,这是一个自然状态的描述,而不是规范性的描述。又云:“善不善,性也。”性中有好的方面,也有不好的方面。在时人看来,自然人性不是全善的状态。另外,《礼记·乐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所谓的“静”,也只是在描述感物而动之前的状态,未必是规范性的。

另一种方式,是以“中”指涉一个已然规范化的德行状态。换言之,“中和”不是指自然状态、本然状态,而是指一种德行实现状态,即《五行》所谓“五行皆形于内而时行之”的“有德者”状态。至于“德”的来源,是生而然(圣人),抑或学而然,不是此中关切。这个理解,放进首章的语脉中非常贴切。首句之后,从“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到“故君子慎其独也”,始于守道而归于慎独,是一个由外而内,由修道而导归心术的过程。接着讲“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则是一个由内而外,由心德发为道用的状态。由道而德,是工夫;由德而道,是境界。“中-和关系”,即“德-道关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可以说,首章为《中庸》确立了思想宗旨,乃所谓“一篇之体要”。

“中和”的概念,其初可能来源于乐教。子思借“中-和”,是要表达一个实践理想。在《五行》中,子思区分了德之行与行,又说:“五行皆形于内而时行之,谓之君子。”所谓“五行皆形于内”,即五种德之行在内心中和合为一而成德;“而时出之”,指德成于中之后,能随事而发、时时中节。德成于中,发必时中,即是理想境界的逻辑结构。它的终极形态是无为。故《五行》云:“德,天道也。”帛书《说》云:“[德,天道]也者,己有弗为而美者也。”德成于己、随时而中的状态,不出于勉强,而出于无为。故子思以德为天道。正如孔子晚年“七十而从心所欲,不逾矩”(《论语·为政》),只是顺从心之所发,而条理、节度自在其中。《中庸》所谓“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此之谓也。可见,从《五行》到《中庸》,成德的理想是一贯的,只是具体的概念稍有区别。

这个理想,作为《中庸》的核心精神,渗透在义理结构之中,获得了不同的表述。最经典的,见于第三十一章:“唯天下至圣,为能聪明睿知,足以有临也;宽裕温柔,足以有容也;发强刚毅,足以有执也;齐庄中正,足以有敬也;文理密察,足以有别也。溥博渊泉,而时出之。溥博如天,渊泉如渊。”庞朴指出,此处包含了子思的五行说,(20)庞朴:《竹帛〈五行〉篇校注及研究》,台北:万卷楼图书有限公司,2000年,第101~102页。是也。郑玄曰:“言其临下普遍,思虑深重,非得其时,不出政教。”(21)孔颖达:《礼记正义》,第2044页。在此,“溥博渊泉”,形容孔子圣德在内;“而时出之”,指孔子动出言行与政教。(22)《五行》谓:“明明,智也;赫赫,圣也。‘明明在下,赫赫在上’,此之谓也。”与《中庸》相比,天之赫赫,渊之明明,正可相对。故知“溥博渊泉”,主要是说圣、智。下文云:“肫肫其仁!渊渊其渊!浩浩其天!”则分别说仁、智、圣。若与第一句合看,“溥博渊泉而时出之”,与《五行》“五行皆形于内而时行之”,具有相同的义理结构。

子思这一实践理想,实质是在德-行相分的基础之上,摄道归德、摄行归心。这是孔子之后,七十子后学的理论诉求和思想趋势。在《中庸》后半篇,子思进一步把这个理想统摄到“诚”字之中。

故就古义而言,“中庸”单指中庸之道,“中和”才表达了子思的实践理想。但篇名却作“中庸”。此名定于何时,又为何单取“中庸”,我们不得而知。但“中庸”二字不尽此篇之义,则是事实。或许正是因为这一点,郑玄题解说:“以其记中和之为用也。”以此涵盖“中和”之旨。但这是不得已的解释,并非“中庸”二字的原义(故文中解释不同)。宋代学者在这个问题上,没有作必要的区分。

二、 “诚”的提出:工夫与境界

《中庸》后半部分以“诚”为中心。与前半部分引孔子之言阐述中庸之道、德相似,后半部分关于诚的探讨,是从孔子答哀公问政引申出来的。这种做法,显示了推尊孔子之意,也表明此处所论的思想其来有自,合于圣人之旨,并非作者的私见,所谓“犹不失其意”(《孔丛子·公仪》)者也。

在第二十章,子思为引出“诚”字,作了很多的铺垫。首先,“天下之达道五,所以行之者三,曰:君臣也,父子也,夫妇也,昆弟也,朋友之交也,五者天下之达道也。知仁勇三者,天下之达德也,所以行之者一也。或生而知之,或学而知之,或困而知之,及其知之,一也;或安而行之,或利而行之,或勉强而行之,及其成功,一也。”子思将天下之道归为五达道;又从践行的角度,将五达道归于三达德;再将三达德之所以行,归于一。至于此“一”所指为何,置而不论。转而去说知与行的不同层次,又说“及其成功一也”。接着说“九经”,说完“九经”,是:“凡为天下国家有九经,所以行之者一也。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言前定则不跲,事前定则不困,行前定则不疚,道前定则不穷。”九经之所以行,又归结为“一”。最后,论述了在下位者“获上”的途径:“获乎上有道,不信乎朋友,不获乎上矣;信乎朋友有道,不顺乎亲,不信乎朋友矣;顺乎亲有道,反诸身不诚,不顺乎亲矣;诚身有道,不明乎善,不诚乎身矣。”至此,才最终提出了“反身而诚”或“诚身”的问题。之前种种悬念,随之涣然冰释。所以行三德者,诚也;成功一也者,诚也;所以行九经者,诚也;士君子之修身者,亦诚也。诚之一字,通在上位者与在下位者而言,通修身与为政而言,通工夫与境界而言。《中庸》由此开启了下半部对诚的论述。

第二十章所论的“诚”,究竟是出于孔子的原话,还是子思自己的发明?至少在《论语》中,这个意义的“诚”概念,还没有出现。(23)《论语》诚字两见,都作副词用。但作为一个观念,诚的意思确已渗透在孔子其人其教的方方面面了。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子曰:“吾不与祭,如不祭。”(《论语·八佾》)祭如在,“乃是一种由至诚的心境而来的情境创构能力”。(24)参见何益鑫:《成之不已:孔子的成德之学》,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20年,第206页。这种能力,也体现在孔子对文王、周公的思慕和想象中。孔子习《文王操》而见文王形象,又每每在梦中见到周公,都是基于内心的至诚向往。又,子曰:“仁远乎哉?我欲仁,斯仁至矣。”(《论语·述而》)子曰:“我未见好仁者,恶不仁者。好仁者,无以尚之;恶不仁者,其为仁矣,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论语·里仁》)孔子希望学者能够真心诚意地好仁、欲仁、求仁,这是学者成德实践的最初起点,也是成德历程的不竭动力。可以说,在孔子这里,诚已经事实上奠定了作为成德工夫之要义的地位。后来,曾子《大学》言工夫,以“诚意”为首出,乃是继承了夫子而将夫子之意明确指示了出来。到了子思的《中庸》,更将这个“诚”字哲学化了。

《中庸》在“在下位不获乎上”一段中指出了明善与诚身的问题。接着说:

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诚者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圣人也。诚之者,择善而固执之者也。(《中庸》)

子思所说的“诚者”,就天道之实然或本质而言。对应于人,是“不勉而中,不思而得,从容中道”的圣人。在这个意义上,“诚”是完满的成德境界。“诚者”的“诚”虽是一个形容词,表示一种状态,但这个状态必源于背后的实质内容。诚背后的内容,便是德。《五行》云:“德,天道也。”这句话与“诚者,天之道也”是对应的。在此,我们看到了天道之本质与人道之终极境界的一致性。相对于这一理想境界而言,“诚之”则是现实的工夫,是人所当由以成德的道路。“诚之”,即“择善而固执之”。“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以下至章末,即在敷陈“择善固执”之义。

朱熹注:“诚者,真实无妄之谓,天理之本然也。诚之者,未能真实无妄而欲其真实无妄之谓,人事之当然也。圣人之德,浑然天理,真实无妄,不待思勉而从容中道,则亦天之道也。未至于圣,则不能无人欲之私,而其为德不能皆实。故未能不思而得,则必择善,然后可以明善;未能不勉而中,则必固执,然后可以诚身,此则所谓人之道也。不思而得,生知也。不勉而中,安行也。择善,学知以下之事。固执,利行以下之事也。”(25)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1页。此注可以反映理学的一般观点。这里有几点值得注意:其一,对于子思来说,作为境界的诚,意义与“信”相近,是实有诸己、德成于中之谓。朱子之所以用“真实无妄”解诚,是因为理学对人的本然状态有一个基本设定,即天命之性纯粹至善,只要去除气质遮蔽,便可复其本然之性,浑然天理而流行无方。故理学的“真实无妄”,是依着天命之性来讲的。若离开了这一前提,“真实无妄”至多只是“诚”的形式表征,不能反映其真实所指。

其二,朱子认为,“不思而得、不勉而中”是指“生知、安行”而言,“择善固执”是指“学知、利行”以下而言。但前文“生知安行”、“学知利行”、“困知勉行”的区分,是基于不同的生质而作的为学途径的区分。从生质说,生知安行的是圣人,学知利行以下是一般学者。途径虽然不同,旨归却在“及其成功一也”。而此处主要是境界与工夫对着讲,并不着眼于人的生质。从境界来说,不论资质,不论起点,不论具体的途径,只论结果。在这一点上,子思从未否认学者由为学而成德、成圣的可能性。故这里所说“不勉而中,不思而得”的圣人,既可以是生知安行的天纵之圣,也可以是通过艰苦修学逐步成德的人。朱子为求前后文本枝叶相当,乃有此失。(26)朱子的理解,或也受了郑玄的影响。郑玄云:“言诚者,天性也。诚之者,学而诚之者也。”(孔颖达:《礼记正义》,第2021页)但郑玄的解法,基于天生圣人观。

三、 “自诚明”与“自明诚”:两条道路

在第二十章,子思通过一系列的悬念,引出了“诚”这个概念,并初步讨论了诚所具有的通境界与工夫的意义。接下来,第二十一章云:

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中庸》)

郑玄曰:“自,由也。由至诚而有明德,是圣人之性者也。由明德而有至诚,是贤人学以成之也。有至诚则必有明德,有明德则必有至诚。”(27)孔颖达:《礼记正义》,第2023、2024页。郑玄把诚解为至诚,把明解为明德,是有问题的。至诚是诚的极致境界,明德是德的完成形态。至诚就是明德,明德就是至诚,两者是二而一的关系。而“由某至某”,是一个过程。在成德的理解上,便是一个工夫途径的问题。朱熹注:“自,由也。德无不实而明无不照者,圣人之德。所性而有者也,天道也。先明乎善,而后能实其善者,贤人之学。由教而入者也,人道也。诚则无不明矣,明则可以至于诚矣。”(28)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2页。朱子显然注意到了其中的过程性。他把明解作明善,则“自明诚”实际上就是上章所说的“明善诚身”。与此同时,他把诚解为圣人之德,从圣人之德的发用来解释“自诚明”的过程。相较而言,朱注比郑注更为合理。但朱子之说,一以体用言,一以工夫言,毕竟不能很好对举。

其实,“自诚明”与“自明诚”,都应从工夫或成德的途径上说。在《五行》中,子思呈现了两条成德进路:一条始于“仁之思”,一条始于圣、智。前者谓:“君子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智。无中心之智,则无中心之悦。无中心之悦则不安,不安则不乐,不乐则无德。”所谓“中心之忧”,源于仁之思。“仁之思”,是人内在真实的道德欲求,可以说本于人性。故始于“仁之思”的成德途径,又可以说是一个由内而外的成德道路。与之相对的是始于圣智的道路。《五行》谓:“不聪不明,不圣不智,不智不仁,不仁不安,不安不乐,不乐无德。”这是一个由聪明圣智,经过仁而最终成德的过程。在《五行》中,聪是闻君子道,圣是知天道;明是见贤人,智是知贤人之德。聪、圣、明、智,都是针对道德对象的辨识、理解和判断能力。这种能力本身虽是内在的,但对象则不在自身之内。故始于“圣智”的第二条成德途径,实际上是始于外在认知和理解的途径,与强调内在生发的第一条途径相区别。(29)关于《五行》两条生德道路的阐明,参见何益鑫:《德的生成——竹简〈五行〉篇的德行生成论及其思想史意义》(待刊)。

《五行》的两条成德途径,对应过来,即《中庸》“自诚明”与“自明诚”的区别。明,就智而言。在广义上,“圣”“智”都可以称为“智”。这里的“明”,也是广义的用法。这里的“诚”,与“诚者,天之道”的“诚”不同,后者是境界,前者是所由的途径,是工夫。一般而言,“诚”的前提是“有”,就此内核之呈现或实现,方可说诚。比如,有情而实用此情,谓之诚。有意而实现此意,谓之诚意。从工夫的角度说,诚是一种潜能的实现,或一种内生之物的完成。比照《五行》,“自诚明”的“诚”,便是“仁之思”的生长与拓展,是仁的自我完成;与之相对,“明”是指“智之思”与“圣之思”的实现。由“仁之思”的实现,达到“智之思”与“圣之思”的完成,这便是“自诚明”的过程。这是《五行》所示的第一条成德途径。同样的,“自明诚”,则是由圣、智开始,实现仁的过程,是《五行》所示的第二条成德途径。进一步说,第一条途径以仁之思为基础,近乎是顺着人性中的“善性”而去实现,故云:“自诚明,谓之性。”之所以谓之性,不是指认至诚及其发用就是普遍的人性,而是说,这一途径基于人性,是人的善性与德性的实现。第二条途径源于对君子或君子道的学习。孔子之道,主要指《诗》《书》礼乐。通过《诗》《书》礼乐的学习而成德,便是一个由教而成德的过程,故曰:“自明诚,谓之教。”两条途径不同,但皆可成德,故曰:“诚则明矣,明则诚矣。”至于成德之后,则诚不离明、明不离诚,诚为体而明为用,造于“至诚”之境。

如果说,第二十章“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是阐述“自明诚”之教;那么,接下来几章主要是阐述“自诚明”之“性”。第二十二章云:

唯天下至诚为能尽其性。能尽其性,则能尽人之性。能尽人之性,则能尽物之性。能尽物之性,则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可以赞天地之化育,则可以与天地参矣。(《中庸》)

关于此章,郑玄曰:“尽性者,谓顺理之,使不失其所也。赞,助也。育,生也。助天地之化生,谓圣人受命在王位,致大平。”(30)孔颖达:《礼记正义》,第2023、2024页。这个意义上的尽性,指对现实事物的合理安排或安顿。朱子的解释与之不同:“尽其性者,德无不实,故无人欲之私,而天命之在我者,察之由之,巨细精粗,无毫发之不尽也。人物之性,亦我之性,但以所赋形气不同而有异耳。能尽之者,谓知之无不明而处之无不当也。”(31)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3、33、33、34页。朱子认为,尽其性是指自己能够顺着天命之性而自然发用出来,尽人物之性则是知其理而处之当。两者相比,郑玄对尽人物之性的解释,比较符合先秦的实践主张;朱子对尽其性的理解以性理为前提,不合先秦的思路,但所包含的自我实现的意义却是正确的。此章所谓“至诚”,指的是诚实现之后的极致境界。子思认为,只有达到了至诚的境界,才能“尽其性”。“尽其性”,即尽己之性,也就是自我性能的完成。这是顺着上章“谓之性”来讲的,故“尽性”主要是指内在的仁的实现。下文所谓“成己,仁也”,也是这个意思。“能尽人之性”,是说帮助他人的安顿。如果说“尽其性”是真尽、全尽,唯有全尽其性,方能称得上至诚;相对而言,“尽人之性”则是一种宽泛意义上的尽,指实现一种社会理想,在其中,每个人都可以得到生命的安顿(不是人人达到至诚之境)。“尽物之性”与之相似,指对万物的安排和安顿,所谓使万物“不失其所”是也。到了这个程度,便可以参赞天地之化育,而与天地并立为参了。这个境界,即首章“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的境界。

第二十二章从“尽性”的角度说“至诚”的境界。本来,这一境界,既可以视为学者通过修为而成德的结果,也可以视为天纵之圣的生而然者。但从下一章来看,后者才是子思的真实用意。故第二十三章云:

其次致曲。曲能有诚,诚则形,形则著,著则明,明则动,动则变,变则化。唯天下至诚为能化。(《中庸》)

郑玄曰:“其次,谓自明诚者也。致,至也。曲,犹小小之事也。不能尽性,而有至诚于有义焉而已。”(32)孔颖达:《礼记正义》,第2024、2027页。郑玄认为,“其次”二字是相对于“自诚明”而说“自明诚”。于是,“致曲”被理解为至诚于守义。朱子曰:“其次,则必自其善端发见之偏,而悉推致之,以各造其极也。曲无不致,则德无不实,而形、著、动、变之功自不能已。”(33)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3、33、33、34页。相对而言,朱子的解释较为合适。此章不是说“自明诚”,仍然是在讲“自诚明”。之所以谓之“其次”,是相对于上章生而至诚的圣人而言的。所谓“曲”,指“仁之思”的发动。“仁之思”的初始发见,小小而不全,故曰“曲”。“致曲”,是扩充、培养此一曲之仁心。这个工夫,以“诚”字为关键。“诚则形”的“形”,郑玄解作“谓人见其功也”,朱子解作“积中而发外”。其实,这个“形”应是《五行》所谓“五行皆形于内”或“玉色则形,形则仁”的“形”,指心德的内在完成。“著”字以下,才是发见于外之功。著是发于外者,明是盛德光明,动是感动人物,变是变化成俗。到了这个程度,也就到了至诚之境,而与天生的圣人同位了。故曰:“唯天下至诚为能化。”这是一条由一曲之诚而达于至诚的道路,也是“自诚明”的一般情况。

接下来,第二十四章是顺着至诚的境界,讲“前知”之用,对应于第二十章“凡事豫则立,不豫则废”一段。第二十五章又以诚来统合仁智内外。

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中庸》)

朱子曰:“言诚者物之所以自成,而道者人之所当自行也。”(34)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3、33、33、34页。朱子之所以言“物之所以自成”,是看到了下文“不诚无物”。其实,第一句话是就人而言的。所谓“诚者自成也”,指内在仁心的自我实现和完成;“道自道也”,指以道来引导和规范自身(自道的道,即导),即第二十章“修身以道”、“择善而固执之”之义,亦首章“率性之谓道”之义。前者是“自诚明”,后者是“自明诚”。

“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一句,颇不易解。“不诚无物”,易使人想到,这个诚可能是物之所以为物的内在根据。故朱子曰:“天下之物,皆实理之所为,故必得是理,然后有是物。所得之理既尽,则是物亦尽而无有矣。故人之心一有不实,则虽有所为亦如无有。”(35)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3、33、33、34页。大意是说,理是物的存在根据,理的存亡决定了物的有无。此说可以理解,却不是先秦思路。对这句话,郑玄曰:“物,万物也,亦事也。大人无诚,万物不生。小人不诚,则事不成。”(36)孔颖达:《礼记正义》,第2024、2027页。这是一个实践哲学的说法。的确,这句话应是实践哲学的立场,而非本质主义的主张。这里的“物”,既可以指万物,也可以指万事。万物主要是就天地造化而讲的,若天地不诚,则不能“为物不贰、生物不测”,则物不得其始、不得其终,故曰“无物”;万事主要是就人的实践而言的,若人不能诚,则有事不能举、举而不能终,亦曰“无物”。(37)阳明曰:“意之所在便是物。如意在于事亲,即事亲便是一物。意在于事君,即事君便是一物。意在于仁民爱物,即仁民爱物便是一物。意在于视听言动,即视听言动便是一物。”(《传习录》,第6条)所谓“意之所在便是物”,也是理解“不诚无物”的一个途径,虽然不是子思的本意。明白了“不诚无物”,也就可以明白孟子“万物皆备于我”《孟子·尽心上》的意涵了。它不是指“其当然之理,无一不具于性分之内也”,(38)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50页。而是说,人的德行作为实现万物的根据,其端其才根于人性之中,备于我身之内;只要反身而诚,便可以尽人物之性,成人物之终始,而参赞化育矣。(39)参见何益鑫:《从“万物皆备于我”到“反身而诚”——以孟子“诚”的思想为线索》,《哲学研究》2020年第2期。

若说第一句“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还有诚(德)与道对举的意思;那么,接下来,则阐述了“以诚统之”之意。诚的实现,不限于自身之内,而是作用于万物之上,辅助万物之成就。故曰:“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分而言之,其成己之一面,可谓之“仁”;其成物之一面,可谓之“知(智)”。实则,都是内在德性的生发与作用,故曰“性之德也”。只是一个“诚”,兼内与外、德与行而说,故曰“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如此,仁与智、德与道,都成为了诚的内部结构。

四、 “至诚”:通天人而言

《中庸》为了突出极致境界的意义,遂在“诚”字前面加了一个“至”字。第二十二、二十四章都是如此。第二十六章更以“至诚”详论天地之道,并引出了圣人之德。

故至诚无息。不息则久,久则征,征则悠远,悠远则博厚,博厚则高明。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天地之道:博也,厚也,高也,明也,悠也,久也。今夫天,斯昭昭之多,及其无穷也,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今夫地,一撮土之多,及其广厚,载华岳而不重,振河海而不泄,万物载焉。今夫山,一卷石之多,及其广大,草木生之,禽兽居之,宝藏兴焉。今夫水,一勺之多,及其不测,鼋鼍、蛟龙、鱼鳖生焉,货财殖焉。《诗》云:“维天之命,於穆不已!”盖曰天之所以为天也。“於乎不显!文王之德之纯!”盖曰文王之所以为文也,纯亦不已。(《中庸》)

所谓“至诚无息”,从工夫上讲是无间断,从运化上讲是不止息。这两个方面,在《论语》中都有体现。作为天道的特征,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论语·阳货》)四时行而百物生,便是天道的运化不息。作为工夫来讲,子谓颜渊,曰:“惜乎!吾见其进也,未见其止也。”(《论语·子罕》)只见他不断进步,不曾见他有片刻的停留。其实,孔子的生命形态又何尝不是如此?子思以“至诚无息”言天道与人道,其思想源头正可以追溯到孔颜的生命实践,以及孔子对天道的洞察和体认。

在这里,子思先论天地之道。“不息则久”一句,描述了由至诚不息而长久,而征验,而悠久,而博厚、高明的过程。博厚是地之象,高明是天之象,悠久是运化不息之象。前两者撑开了空间的维度,后者包含了运动或以运动为本质的历史时间的概念。故曰:“博厚,所以载物也;高明,所以覆物也;悠久,所以成物也。”这里虽然没有出现天、地之名,实际上说的就是天地(之本质)。“博厚配地,高明配天,悠久无疆”,这一句言圣人之德。天地以高明、博厚为本质特征。圣人有博厚之德,以配地;有高明之德,以配天。故朱子曰:“此言圣人与天地同体。”(40)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4页。顺此,下一句“如此者,不见而章,不动而变,无为而成”,是言圣人之用。(41)朱子认为,“博厚,所以载物也”三句是“言圣人与天地同用”。其实,这句话只是说天地之用,圣人之用见于“如此者”一句。接下来,子思再论天地之道。“天地之道,可一言而尽也。其为物不贰,则其生物不测。”“一言”即“诚”。(42)《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标点本在“一言而尽也”下用冒号,使人误以为“一言”是指下面这句话。宜改为句号。天地之道的本质,只是诚。天地之诚,又可以从“为物不贰”与“生物不测”两方面说。“为物不贰”是说天地之德,“生物不测”是说天地之道。有不贰之德,乃有不测之用,故两者又可以从体用上讲。接下来从天、地、山、水四个方面作了论证。“及其无穷”、“及其广厚”、“及其广大”、“及其不测”之前,指“为物不贰”而言;其后“日月星辰系焉,万物覆焉”之类,则指“生物不测”而言。从“昭昭”、“一撮”、“一卷”、“一勺”到“无穷”、“广厚”、“广大”、“不测”,乃是物的无限充实,以见天地的“为物不贰”。

最后,子思引《诗》为结。诗出《周颂·维天之命》。穆,深远貌。不显,犹丕显,或曰岂不显。程子曰:“天道不已,文王纯于天道,亦不已。纯则无二无杂,不已则无间断先后。”(43)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5、35页。子思指出,天道的本质在于不已;文王之所以为文王,也在纯亦不已。不已即不息,不息即至诚。子思引《诗》,既是对此章所论“至诚无息”的总结,也是为了引出下文对“圣人之道”的论述。如果说,“纯亦不已”是文王之德,是文王之所以为文也;那么,下一章“礼仪三百、威仪三千”则是文王之道,是周文之所以为文也。关于文、武、周公之德与道,第十八、十九章已有论述。在此重提,用意甚为明显,是想把此前用“德-道”关系论述过的内容,纳入“诚”的思路中重新作出表述。同样,第三十、三十一、三十二章,也是在“诚”的思想脉络下颂扬孔子之德与孔子之道。

末章则是彻上彻下的一章,一方是回到学者为学用功之要,一方也是极力赞美徳著功成之效。“君子之道,暗然而日章”,是说君子为己之学,德美于内而文见于外。“知远之近,知风之自,知微之显”,近者、自者、微者,皆指心德而言。心德在内,必昭显于外,故《诗》曰“潜虽伏矣,亦孔之昭”。知此,君子便须“内省不疚,无恶于志”,虽人所不见亦然,故引《诗》曰“相在尔室,尚不愧于屋漏”。如此(有德),乃能“不动而敬,不言而信”,故引《诗》曰“奏假无言,时靡有争”。如此(有德),乃能“不赏而民劝,不怒而民威于鈇钺”,故引《诗》曰“不显惟德,百辟其刑之”。如此(有德),乃能“笃恭而天下平”。《诗》曰“予怀明德,不大声以色”,犹有“声色”之教,尚不足以形容;《诗》曰“德輶如毛”,犹有可比之者,尚不足以形容;惟《诗》曰“上天之载,无声无臭”,乃可以尽“笃恭而天下平”之妙,故子思叹曰“至矣”。

五、 关于性善论的问题

宋儒重视《中庸》,很重要的一个原因,是它有关于“性善论”或“天道性命相贯通”义的相关表述。

第二十五章有“性之德也”的提法,这是否意味着子思已持性善论?如朱子所说,“仁者体之存,知者用之发,是皆吾性之固有”?(44)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4页。又,郑玄曰:“此五性之所以为德也。”(孔颖达:《礼记正义》,第2027页)未必。“性之德也”,接着前文“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的“诚者”而言,主语从前省略而已。“诚者……性之德也”,相当于说,诚是基于内在人性而有的德。由于仁之思是人性的一部分,故曰“性”。诚是其完成状态,故曰“德”。这里所说的,与《五行》由仁之思而成德的工夫途径一致。这个意义上的“性”与“德”,两者之间是一种完成的关系,而不是等价或隶属的关系。这种完成,也不是宋明所说的性理本质的实现,而是在生长意义上的完成。郭店简《性自命出》云:“仁,性之方也。性或生之。”仁是源于人性之外放和实现的结果。“性之德”,即“性之方(放)”的结果。

与之相关,第二十七章还有“德性”一词:“故君子尊德性而道问学,致广大而尽精微,极高明而中庸。”这是先秦儒家唯一一次“德性”连用的情况。“德性”的提出,无疑是理学主张的重要依据。故朱子曰:“德性者,吾所受于天之正理。”(45)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35、35页。看上去严丝合缝,却不是先秦的意思。郑孔把“德性”理解为“圣人性之至诚”,以与学者“道问学”相对。(46)孔颖达:《礼记正义》,第2037页。其实,“尊德性而道问学”,乃是指前文所说“诚”与“明”两种工夫。所谓“德性”,不是说整个人性都是德。德字在此是作区分之用。之所以言“德性”,是为了区别于“不德之性”。正如《性自命出》所谓“善不善,性也”,人性既有善的部分,也有不善的部分。德性,即指善的部分。具体而言,如《性自命出》所谓“性爱”(唯性爱为近仁),或《五行》所谓“仁之思”,是也。“仁之思”,是人性当中有望生长和完成为仁德的那个部分,故称“德性”。且如前论第二十五章“性之德也”的“性”,实际上也就是“德性”。“性之德也”,相当于说,以德性而完成为德。因此,子思的“德性”概念,不能说明子思已经具有了性善论的主张。

以《中庸》为性善论的最重要的文本依据,是开篇第一句。

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中庸》)

这一句,搭起了理学“天命-性-道-教”的基本结构。(47)朱子曰:“盖人之所以为人,道之所以为道,圣人之所以为教,原其所自,无一不本于天而备于我。”(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7页)“天命之谓性”,朱子曰:“命,犹令也。性,即理也。天以阴阳五行化生万物,气以成形,而理亦赋焉,犹命令也。于是人物之生,因各得其所赋之理,以为健顺五常之德,所谓性也。”(48)朱熹:《四书章句集注》,第17页。陈来指出,朱子对天命的解释,“是把古代思想中的‘天命’说诠释为自然主义的造化过程”。(49)陈来:《朱子〈中庸章句〉及其儒学思想》,《中国近世思想史研究》,北京:三联书店,2010年,第196页。从造化的语境说,应该没什么问题。郑玄曰:“天命,谓天所命生人者也,是谓性命。”又引《孝经说》云:“命,人所禀受度也。”(50)孔颖达:《礼记正义》,第1987页。也是类似的意思。但朱子的问题在于,他直接从理学的立场,指认了天所命之性即是理。这一点,在子思时代是无处落实的。

性的理解,也决定了“率性之谓道”的理解。朱子曰:“率,循也。道,犹路也。人物各循其性之自然,则其日用事物之间,莫不各有当行之路,是则所谓道也。”性理纯粹至善,故可直接发为日用当行之路,只要循性行之就可以了。率训为循,是汉儒旧说。郑玄曰:“率,循也。循性行之之谓道。”不过,近来已有学者指出,此处的率可能不是循的意思。郭沂认为,率为“”的假借字。《说文》:“,先导也。”段注:“道,今之导字。,经典假率字为之。……《释诂》、《毛传》皆云:‘率,循也。’此引申之义。有先导之者,乃有循而行者,亦谓之也。”(51)郭沂:《思孟心性论及相关问题》,载美国哈佛大学燕京学社、山东师范大学齐鲁文化研究中心编:《儒家思孟学派论集》,济南:齐鲁书社,2008年,第247页。丁四新引黄晖解《论衡·率性》篇题之“率”字云:“率,之叚字。《玉篇》:‘,导也。’”丁先生认为,“《率性》正文‘率’字出现多次,有勉、导、循三义,惟‘循’义不合《率性》之旨。”(52)丁四新:《“人性有善有恶”辨》,《玄圃畜艾》,北京:中华书局,2009年,第15页。从子思的本义来说,“率”解作“导”或许比较合适。“率性之谓道”,相当于第二十章所谓“修身以道”,用道来引导和规范出于自身本性的表达活动。

若结合《性自命出》,这句话的意义将会更为明白。虽说“道始于情,情生于性”,道与性有一种逻辑上的相承关系。但由性而道,不是无条件的,两者也不是同质的。故《性自命出》云:“长性者,道也。”道可以使人性中的一些善的因素,得以长养和推扩。自此而下,《性自命出》又具体阐述了《诗》、《书》、礼乐及心术。“道四术,唯人道为可道也。其三术者,道之而已。”这里的“人道”,即心术之谓,是人可以直接由之展开现实生存的道。“三术”,即《诗》、《书》、礼乐,是可以用于引导人的现实生存的。(53)关于“道四术”的分析,参见何益鑫:《竹简〈性自命出〉章句讲疏》,上海:上海三联书店,2020年,第139~146页。“道之”的“道”,即“导”,是引导的意思。据《性自命出》,此三术者,圣人修之以为教。此一思路与《中庸》“率性之谓道,修道之为教”相较,可谓若合符节。故《中庸》云:“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这些话正是在敷陈“率性之为道”的义理。所谓“道不可离”,不是客观地说它不会离(没有这种可能),而是从工夫的角度说不应离了道。正是“修身以道”的意思。在道之中,心术之道尤为细密而隐微。所谓“不睹、不闻”,所谓“隐、微”,所谓“慎其独”,都是专指内心状况而言的,相当于《性自命出》的“心术”。有了以道率性的工夫,便可以进而讨论理想境界。故又顺其自然地引出了“中和”的问题。

何谓“修道之谓教”?朱子曰:“圣人因人物之所当行者而品节之,以为法于天下,则谓之教,若礼、乐、刑、政之属是也。”抛开思想的背景,此说似乎很合理了。但《性自命出》对这句话有更为贴切的说法:“《诗》、《书》、礼乐,其始出皆生于人。《诗》,有为为之也。《书》,有为言之也。礼乐,有为举之也。圣人比其类而论会之,观其先后而顺逆之,体其义而节文之,理其情而出入之,然后复以教。教,所以生德于中者也。”意思是说,《诗》、《书》、礼乐三者,是人的历史活动的结果。圣人(即孔子)对这些内容加以整理、编排、增损和讨论,用以教授弟子,故谓之教。其目的,是为了学者在内心中成德。孔子“删诗书、定礼乐”以为“教”的过程,正是此处“修道之谓教”的意思;由《诗》《书》礼乐的学习而成德,正是第二十一章所谓“自明诚,谓之教”。

六、 小结:子思的究极之论

《中庸》前半部分,以“德”“道”为核心范畴,以“中和”立成德的宗旨;后半部分,则以“诚”的概念,贯通工夫与境界,德与道、中与和、内与外,天与人。“诚”之一字,成始成终,贯彻一切。

孔子晚年曾给弟子留下一个话头。子曰:“吾道一以贯之。”(《论语·里仁》)(54)另一处,孔子说:“予一以贯之。”(《论语·卫灵公》)此“一以贯之”,实是了解夫子其人其学,尤其是其生命境界的内在一体性、一贯性的根本。(55)参见何益鑫:《“一以贯之”:孔子仁道的开显与言说》,《云南大学学报》2016年第5期。子思意识到了它的重要性,试图予以重构的解说。在《五行》中,他以仁义礼智圣五者之和合,构建对“德”的理解;以“五行皆形于内而时行之”的模式,确立“以德摄行”的宗旨。在《中庸》中,他先以“中和”概念,统合“德-道”两个面向,重申成德的理想;又以一个“诚”字,统而摄之。《五行》和五行而为一,一者,德也;《中庸》通天人而言一,一者,诚也。《五行》以德摄行,毕竟仍有德、行之分。而《中庸》一个“诚”字,既说工夫(诚之),又说境界(至诚);既说德(至诚),又说道(至诚之道);既说人,又说天。《中庸》之诚论,是子思以“德”字统摄仁义礼智圣五行之后,在思想上的又一转进,是子思对夫子“吾道一以贯之”的最终回应。

要之,《中庸》是子思思想的最终定论,“诚”是子思思想的究极之说。(56)《孟子》和《荀子》都讨论到了“诚”的概念,但两者的思想传承和内容实质是不同的。《孟子》引了“诚者,天之道;诚之者,人之道”,而将“诚之者”改为“思诚者”。他所说的诚,总是搭着四端之心来讲的,可以说是子思思想的发展和转进。在《荀子》中,诚也是一个重要的概念。尤其是《不苟篇》“君子养心莫善于诚”一段,一连11个诚字。但对荀子来说,诚主要指“诚心”、“诚意”、“诚信”、“忠诚”,是具体的守心工夫。这样一个诚的概念,更像是子思之前的用法。荀子对子思有很严重的批评,这不仅仅是个别观点的问题,更是思想立场的差异。故《荀子》的诚概念,应是另有传承,不能挂在子思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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