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思考
——浅谈中钢锡林浩特萤石公司加强草原生态环境建设

2022-11-26 00:29白江申
当代矿工 2022年6期
关键词:采矿权矿山企业实验区

□白江申

优美的生态环境是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领域。进入新时代,解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对生态环境保护提出许多新要求。长期以来,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更像是一个悖论。人类要生存发展,必须向自然索取资源,同时,也必须首先保护生态环境。本文立足于中钢集团锡林浩特萤石有限公司地处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际情况,从采矿企业的角度出发,为贯彻落实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献言献策。

一、充分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对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建设生态文明,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重要战略任务。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导下,我国生态文明体制日益完善,生态文明法治逐步健全,生态文明理念深入人心,生态环境质量稳步改善。巩固已经取得的成就,推动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需要矿产资源开发企业从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和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高度,来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妥善处理矿产资源开发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坚定不移推动矿山企业顺应新时代发展要求。

二、矿产资源开发与草原生态环境协同共进的积极探索

全面做好矿山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事关巩固生态保护建设成效,事关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节约集约利用资源,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举措。作为矿山环境保护与草原生态恢复治理责任主体的矿山企业,在矿山生产建设开发过程中,如何正确处理矿产资源开发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呢?首先,对历史遗留的地表塌陷区、废石废渣堆放区、土坑、探槽和草原腹地垃圾进行综合治理,保护矿区草原生态环境;其次,对生产车间振动筛粉尘、矿区道路行车扬尘和各采区井口渣台等区域进行综合治理,抑制尘埃扩散,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再者,通过绿=化美化生产生活环境,提升企业市场竞争软实力;最后,实施清洁生产与烟气污染物减排工程示范项目,做到达标排放,实现矿产资源开发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共进,树立企业良好社会形象。生态环境的优化,彰显了企业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新形象,促进了企业连续多年保持盈利。

三、矿产资源开发退出草原生态保护区的思考

我国经过60多年的努力,已建立数量众多、类型丰富、功能多样的各级各类自然保护地,在保护生物多样性、保存自然遗产、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同时也存在着诸多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比如,有的自然保护地存在着范围与界限不够明晰,实际控制面积超出审批划定面积的问题;有的自然保护地存在着生态环境保护与矿产资源开发矛盾突出等问题。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对自然保护区内的矿业权进行整顿,妥善处理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造成的生态环境破坏等历史问题,是顺应新时代发展趋势的现实需要,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那么基于此,对位于自然保护区内且合法经营的采矿权如何平稳有序地退出保护区呢?笔者认为,应当基于当前有关自然保护区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矿产资源开发实际需要,达到自然保护区和矿产资源开发的利益平衡。

1.采矿权退出自然保护区情况分析

采矿权退出自然保护区,要根据其所处的自然保护地范围区别对待。《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第十八条:“自然保护区可以分为核心区、缓冲区和实验区。自然保护区内保存完好的天然状态的生态系统以及珍稀、濒危动植物的集中分布地,应当划为核心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进入;核心区外围可以划定一定面积的缓冲区,只准进入从事科学研究观测活动……”因此,对位于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内的采矿权企业,按照要求分类提出差异化的补偿和退出方案,并履行注销登记等手续;而对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内的采矿权企业,国家只规定“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破坏自然资源或自然景观的生产设施”,除此之外,尚未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加以明确,也就是说,没有任何法律法规要求实验区内的矿业权企业必须退出。笔者认为,中钢集团锡林浩特萤石有限公司地处的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的矿山企业,尤其是中央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积极主动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企业退出草原保护区实验区工作。主要理由是锡林郭勒草原位于内蒙古中部,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内蒙古是我国北方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内蒙古生态状况不仅关系全区各族群众生存和发展,而且关系华北、东北、西北乃至全国生态安全。

2.采矿权退出自然保护区补偿

采矿权退出自然保护区要依据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地方政府有关规定进行补偿。笔者查询相关资料发现,锡市政发〔2018〕144号规定在2015年5月8日环境保护部等十部委发布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自然保护区开发建设活动监督管理的通知》(环发〔2015〕57号)之前,对保护区内已存在的在期有效的合法探矿权、采矿权依照《锡林浩特市保护区内工矿企业退出方案》(锡市政发〔2018〕3号)要求,按照时间节点退出且符合相关规定的矿业权予以补偿。采矿权补偿总金额=矿山建设投入+保有资源储量对应价款+矿山环境治理保证金账户余额-实际产生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及生态修复费用。中钢集团锡林浩特萤石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2月,其前身是锡林浩特市腾达萤石矿和通和萤石矿两家市属民营矿山企业,1977年建矿,至今已有40多年的开采历史。1985年,该矿区被划入锡林郭勒草原保护区实验区范围之内(自治区级),1997年该保护区升级为国家级草原保护区,符合采矿权退出补偿的相关要求,并于2022年3月签订了退出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偿协议。

3.采矿权退出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

开展生态环境修复是采矿权退出保护区实验区的重要环节。要求退出的合法矿山企业,在生产经营全部停止,没有经济来源且需要花费大量资金进行人员遣散安置、债权债务清理的情况下,如何筹集资金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呢?笔者认为,有能力筹集资金的矿山企业,要按照地方政府通过的《矿山地质环境闭坑治理方案》,积极开展生态环境修复工作;没有资金来源的矿山企业要与地方政府达成生态环境治理协议,先由地方政府代其修复生态环境,发生的费用从政府补偿款中扣除的方式解决生态修复问题。中钢集团锡林浩特萤石有限公司作为党中央领导下的中央企业,坚决拥护党中央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主动完成了所有采选生产生活设备设施拆除工作和矿区地质环境闭坑综合治理任务,并通过了地方政府组织的专家组验收,提前半年完成了企业退出锡林郭勒草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相关工作,为祖国北疆这道亮丽风景线作出了贡献。

对位于草原保护区实验区范围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除了直接退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之外,本人认为处理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还要根据自然保护区所处的地理位置分类对待。

对于自然保护区范围与界线不够明晰,实际控制面积超出审批划定面积的自然保护区,可以通过调整自然保护区范围的方式使部分采矿权合法化,从而达到矿产资源开发“退出”自然保护区实验区的目的。

本着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对位于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且在草原保护区设立之前已经存在的合法采矿权,纳入常态化管理对象。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必须加大环保设施投资力度,完全做到达标排放。

对于逐步退出草原保护区实验区的矿产资源开发企业,在政府启动评估补偿一时难以到位的情况下,依法准予其按照要求边生产、边整改、边治理、边退出,直到规定退出最后期限前彻底退出。

要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的伟大旗帜,结合矿山行业面临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学思践悟,真学真懂,真信真用,大力建设牧民欢迎,政府欢迎,草原也欢迎的绿色矿山企业,努力实现矿山资源开发与草原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发展,为新时代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猜你喜欢
采矿权矿山企业实验区
印尼政府计划修改采矿权税收制度 将与基准煤价挂钩
国家可持续发展实验区全要素生产率的空间分异及影响因素
水泥企业石灰岩矿山采矿权纠纷解决思路
郏县完成1200余亩矿山生态环境修复
矿山企业安全员量化考核体系建设
基于矿山企业的资金管理探析
矿山企业成本管理及降低的措施
2016年国家文创实验区规上文化产业收入近2000亿元
采矿权价值评估方法研究
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公布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名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