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上的街市》教学中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

2022-12-16 13:17胡习之
安徽教育科研 2022年30期
关键词:董永七仙女牛郎织女

胡习之 高 群

(阜阳师范大学文学院 安徽阜阳 236037)

《天上的街市》是郭沫若先生于20世纪20年代初创作的脍炙人口的诗篇。它取材于流传久远的牛郎织女传说,以平和舒缓的基调、清朗隽美的语言、丰富新奇的联想和想象,描绘了美妙的天街景象,表达了摆脱封建束缚、追求理想、向往自由幸福的思想感情,深得教科书编撰者的青睐,发表不久就入选孙俍工、沈仲九二人合编的《初中国语文读本》第二册(民智书局1923年1月出版),之后更是常见于不同年代、不同出版单位出版的语文教科书,直至当今统编初中语文教材。

这首诗易于理解,容易教学,不过笔者阅读了大量有关此课的教学设计、教案、教学实录以及教研论文等文献(期刊或网络上的)后,发现有三个问题较为突出,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这三个问题是:第一,有的混淆了牛郎织女的故事与董永七仙女的故事,将牛郎和董永当作同一个人;第二,有的混淆了该诗的创作(写作)时间与发表时间,将二者等同;第三,有的混淆了比拟与比喻,将“那朵流星”当作比喻。为避免这些混淆,本文特提出该课教学中需要注意的三个问题,希望能引起大家的重视。

一、注意避免将董永当作牛郎

《语文建设》2018年第2期所载《天上的街市》课堂实录中有这么一段师生对话。

王:这里提到了牛郎织女,你能讲一讲牛郎织女的故事吗?

生9:传说织女是天帝的女儿,后来下凡帮助董永,并爱上了董永,董永就是牛郎。王母不想让他们在一起,就用天河把他们隔开来。他们只能在每年七夕那天,借助鹊桥相聚。

王:你知道老师刚才为什么叫你回答吗?因为老师课下了解到你特别喜欢读历史书,所以老师猜你肯定知道牛郎织女的故事。好,请坐!

这名学生将牛郎和董永当成了同一个人,其原因在于混淆了牛郎织女的故事与董永七仙女的故事。值得注意的是教师不仅没有纠正,相反还肯定了他所说的牛郎织女的故事,这表明教师也是认为牛郎和董永就是同一个人。众所周知,牛郎和董永不是同一个人,牛郎是《牛郎和织女》民间传说故事里的男主人公,董永则是民间传说故事《董永与七仙女》里的男主人公。不过这两个故事有相似的地方,很容易让人混淆。比如女主人公都是仙女,织女擅长织锦,董永七仙女的故事里也有织锦的情节:“员外故意刁难,限她一夜之间织成锦绢十匹。七仙女燃起难香求救,六位姐姐下凡相助,一夜织成十匹锦绢”,而且“董永与七仙女”的故事因为黄梅戏的经典《天仙配》的传播更是家喻户晓,妇孺皆知(国人几乎都能哼唱其中的唱词“树上的鸟儿成双对,绿水青山带笑颜……”)。但二者还是有显著的差异,比如,牛郎和织女相遇的关键人物是“老牛”,而“董永与七仙女”的媒人则为“老槐树”;结局也大不相同:牛郎和织女可以每年借鹊桥相会,董永与七仙女被迫分开后则再也无法相见。再者从故事源头来说两个也不一样,牛郎织女神话起源于古人对星象的观察,关于牵牛星和织女星最早可以追溯到西周时期的《诗经》。董永在历史上确有其人,还是个大孝子(传说故事中的七仙女正是偶见卖身葬父的董永,被他的孝顺老实所打动而来到人间,与之结为夫妻),最早记载于西汉刘向的《孝子传》。

正因为这两个民间传说很容易混淆,所以在教学时要注意避免学生误将董永当作牛郎。因此在本课教学中可以对这两个民间神话故事做简要叙述与对比,也可以要求学生课前查找资料完成,但是要告诉学生:织女爱的是牛郎,七仙女爱的才是董永,牛郎和董永并不是同一个人。

二、注意避免将该诗的创作(写作)时间当作发表时间

《语文天地》2007年第16期发表的《〈天上的街市〉导读》一文中有这么一句背景介绍文字:

《天上的街市》是诗人郭沫若新诗创作的早期作品之一,发表于1921年10月。

毫无疑问《〈天上的街市〉导读》的作者混淆了《天上的街市》的创作(写作)时间与发表时间。我们知道,《天上的街市》写于1921年10月24日,1922年发表在《创造》季刊第一卷第一期上(发表时题为“天上的市街”,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编入中学语文教材时征得郭沫若先生同意改为“天上的街市”,只是郭沫若先生的自选集与众多诗歌选本依然保留原题)。由此可见,“1921年10月”,这是《天上的街市》的创作(写作)时间,而不是发表的时间,它的发表时间应该是1922年3月。

三、注意避免将比拟当作比喻

教学《天上的街市》大都少不了对“那朵流星”的修辞效果进行探究,而且常常是通过量词“颗”与“朵”的比较来体味“朵”的变异运用新颖地表达出了流星如花儿般的美丽,从而与牛郎织女的美好生活相映成趣。不过仔细研究后我们发现,一部分老师只说此处用“比”,说得笼统,但这没问题,因为无论是比喻还是比拟,都含有“比”,或者说都是用“比”;但很多老师说此处用的是比喻,这就有问题了,举两种说法如下:

(1)“那朵流星”中,“朵”字常用于花,花是美好的象征,把流星比作花,比喻天上的生活像花朵一样美好。(《天上的街市》精华版课件PPT,http://www.pptok.com/pptok/2015120936819.html)

(2)从诗人用“朵”修饰流星可以看出,作者把“灯笼”比作花,实际上就是比喻天上的生活像花朵一样美好……(《〈天上的街市〉的德育成分及渗透》,《语文教学与研究》2016年第26期)

例(1)是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即认为“那朵流星”是比喻,也就是把流星比作花朵。这种看法是错误的,它混淆了比喻与比拟,误将比拟当作比喻了(理由见下文)。例(2)倒是没有明确说“那朵流星”是比喻,但“从用‘朵’修饰流星可以看出,作者把‘灯笼’比作花”的说法有很大的问题,因为作者用“多”修饰不是将“灯笼”比作花,而是将流星比作灯笼。请看原文:

我想他们此刻,

定然在天街闲游。

不信,请看那朵流星,

是他们提着灯笼在走。

这里第一行和第二行诗句是诗人想象着牛郎和织女在天街闲游,其依据就是天上的流星“是他们提着灯笼在走”(暗喻)。流星具有明亮而且流动的语义特征,与提着走的灯笼的明亮、流动具有相似性,显然诗人在此是将流星比喻为提着的灯笼,粗略点分析此处就是将流星比作灯笼,这才是作者说牛郎和织女在天街闲游的合情合理的充分依据。说作者将“灯笼”比作花,而且是通过“朵”修饰的,既不合情也不合理,更是费解。

作者将“那朵流星”比作灯笼,是为了表达牛郎织女天街闲游的主旨,这儿用的是比喻(暗喻),但“那朵流星”这个表达形式本身却不是比喻,而是比拟。作者通过量词“朵”与名词“流星”的变异组合,在思想上把流星直接当作花朵,而不在语言上出现用来作比的事物花朵,这是比拟的运用特点而不是比喻的运用特点。解读者之所以能够将流星解读为花朵,就是因为在自己的认知域中,量词“朵”通常是和花朵搭配,或者说经常用来修饰描绘花朵的,因此一见到“朵”与花朵之外的词语组合自然就会调动自己的通常认知,将其所代表的事物当作花朵这样的事物。人们之所以常将比喻和比拟相混淆是因为比拟是将物比作人,或将人比作物,比喻也可以将物比作人,或将人比作物。然而比拟和比喻是两种不同的修辞手法,它们有着本质上的不同。这个本质上的不同就是其结构上的差别,即用来作比的事物(在比拟叫拟体,在比喻叫喻体)的隐现不同,简单来说如果是比拟,其用来作比的事物即拟体一定不出现;而如果是比喻,其用来作比的事物即喻体则一定出现。如:

(1)他们像狗一样夹着尾巴逃跑了。

(2)他们夹着尾巴逃跑了。

例(1)将“他们”比作动物“狗”,用来作比的事物“狗”出现了,因此是比喻。例(2)也是将“他们”比作动物“狗”之类,但用来作比的事物(“狗”之类)没有出现,因此是比拟。需要说明的是,因为不管哪种形式的比喻其喻体一定要出现,所以如果是比喻的话,则比作什么很清楚;但不管是哪种形式的比拟其拟体一定不出现,因此如果是比拟的话,则比作什么常常并不是特别明晰。

“那朵流星”因为用来作比的事物(花朵)在语言形式上并没有出现,是隐含着的,因此不是比喻而是比拟,属于比拟中将甲事物当作乙事物的拟物。我们认为诗人在此既用比拟的方法将流星比作花朵,又通过比喻的方法将流星比作灯笼,其实质一样,就是通过美好的事物来表现美好的生活与情感。

王希杰先生认为“量词的超常运用是拟人和拟物的重要手段。或者说,量词的超常用法是拟人和拟物的重要标志”。“那朵流星”就是通过量词“朵”的超常用法而形成的拟物——将甲事物“流星”当作乙事物“花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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