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警治警的理论逻辑

2022-12-18 12:07程洪宝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学报 2022年11期
关键词:公安队伍公安民警公安

程洪宝

中国人民警察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北 廊坊 065000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实践没有止境,理论创新也没有止境。不断谱写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新篇章,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的庄严历史责任。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对公安工作高度重视,将其置于前所未有的战略地位,提出关于建警治警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从2013年开始,习近平总书记对每年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都作出重要指示,2014年、2019年两次亲自出席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2017年5月19日在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提出“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2019年5月7-8日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2020年8月26日,习近平为人民警察队伍授旗并致训词,要求人民警察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习近平总书记在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中,深刻阐述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警治警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提出了一系列关于建警治警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要求,为新时代建警治警指明了原则方向,提供了方针方略。

从通俗意义上理解,理论就是认识和解决问题的系统思路。据此,理论逻辑地包含三个要素:一是产生这一理论的前提条件;二是理论所要解决的中心课题;三是理论对中心课题作出的系统回答。理论构成三要素视角,有助于我们从整体上完整地把握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警治警的理论逻辑。

一、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警治警的基本依据

一种理论之所以是这种理论,根本原因在于其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具有特殊性。马克思、恩格斯指出:“共产党人的理论原理,决不是以这个或那个世界改革家所发明或发现的思想、原则为根据的”[1],而是“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的一般表述”[1]。对于我国而言,“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即是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正确认识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首要问题,是我们制定和执行正确的路线和政策的基本依据。”[2]因此,对“我国社会现在所处的历史阶段”的准确判断,即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警治警的基本依据。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作出科学完整的战略部署,不断丰富和发展人类文明新形态;带领全国人民贯彻新发展理念,制定一系列具有全局性意义的重大发展战略,推动国内生产总值和经济总量稳步提升;在接续奋斗中努力实现中华民族的小康梦想,努力打赢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坚定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推动平安中国建设;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致力跳出治乱兴衰历史周期率。总之,新时代的中国国力大大增强,中华民族凝聚力大大增强,中国人民的幸福指数大大提升,中国力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进程中充分显现。

与此同时,中国快速发展产生的时空压缩效应,对社会安全与稳定带来了巨大挑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把西方发达国家三四百年实现现代化进程中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五大改革压缩到短短几十年中。我国几乎同时启动经济转型、政治体制改革、社会转型、文化转型和生态文明转型五大转型,转型带来的问题在短时间内集中爆发,并且相互影响,进而形成一种连锁反应和互动效应,应对难度非常大。风险社会理论创始人乌尔里希·贝克认为,“当代中国因巨大的社会变迁,正步入风险社会甚至可能进入高风险社会”[3]。

在国际上,一些西方资本主义发达国家亡我之心不死,其不愿意看到社会主义中国崛起于东方,想方设法钳制、打压中国,甚至妄图颠覆共产党政权。某些西方大国不甘心让中国“赢得21世纪”,对我国发动贸易战,进行经济压制;制定“芯片新规”,对我国进行高科技封锁;开展所谓的“疫情溯源”,将国内疫情危机“甩锅”中国;加强印太战略,炮制印太版“北约”,构建“五四三二”(1)美国提出:强化“五眼联盟”、兜售“四边机制”、拼凑三边安全伙伴关系、收紧双边军事同盟。遏制阵势。

在这样的背景下,中国发展与安全面临三大陷阱:一是体现外部忧患的“修昔底德陷阱”(2)“修昔底德陷阱”源自古希腊历史学家修昔底德,意为一个新崛起的大国必然要挑战现存大国,而现存大国也必然要回应这种威胁,为此,战争将变得不可避免。;二是体现内部挑战的“中等收入陷阱”(3)“中等收入陷阱”概念最早由世界银行于2006年提出,意思是新兴市场国家在人均国内生产总值由3 000美元向12 000美元跨越过程中,由于矛盾集中呈现、发展战略失误或受外部冲击,导致经济增长回落或长期停滞,深陷泥潭不能自拔。;三是体现政府与群众关系的“塔西佗陷阱”(4)“塔西佗陷阱”得名于古罗马时期历史学家塔西佗,是指当公权力遭遇公信力危机时,无论发表什么言论、颁布什么政策,社会都会给予负面评价。它针对的是在发展过程中怎样巩固执政根基的问题。。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发展安全两大主题,新时代公安队伍面临三大挑战甚至可能转化为危机:一是对理想信念、价值观形成挑战进而可能转化为信仰危机;二是对公安机关公信力形成挑战进而可能转化为信任危机;三是对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形成挑战进而可能转化为安全危机。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正确判断,是开展新时代党的公安工作的首要前提。其重大意义在于:提供了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警治警的总依据,保证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警治警方针方略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

二、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警治警的中心课题

理论在正确判断“我们眼前的历史运动的真实关系”基础上,进一步确立其所要回答的中心课题,这是理论形成完备形态的关键。进入新时代,习近平深刻思考关于公安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问题,如公安队伍的职责使命、核心价值追求,建警治警的根本目标、总要求和基本方略等。这一系列问题归结到一点就是,在新时代如何锻造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5)2017年5月19日,习近平在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提出“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2020年8月26日,习近平为人民警察队伍致训词,要求人民警察“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警治警所涉及的一切问题都紧紧围绕这一中心课题而展开。这一课题之所以能够成为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警治警的中心课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历史逻辑分析,这是我们党建警治警的主题

重视加强高素质队伍建设是建警治警的永恒主题[4]。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过硬、党和人民放心的公安队伍,是做好公安工作的基础。毛泽东十分重视公安队伍建设,他强调:公安队伍首先要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成为一支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的坚强队伍;其次要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以纯洁公安队伍。毛泽东在1952年1月的一则批示中提出:“在全国三十万公安人员中开展一个彻底的猛烈的‘三反’斗争,将一切污毒洗干净。”[5]他还强调要把住公安机关的进人关,于1957年以主席令的形式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条例》,对人民警察的录用、职权、训练等都作出明确规定。邓小平对公安队伍建设也非常重视,提出要建设一支政治可靠、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公安队伍。邓小平认为,“要大力加强政法、公安部门的建设工作,提高这些部门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6]。针对20世纪80年代的实际情况,邓小平要求:公安民警“除了必须通晓各项法律、政策、条例、程序、案例和有关社会知识外,特别要求大公无私、作风正派”[6]。江泽民强调,必须提高公安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努力把公安队伍建设成为忠诚可靠、训练有素、精通业务、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秉公执法的队伍,并对全国公安机关和全体公安民警提出殷切期望:“严格执法,热情服务。”(6)1995年10月15日,江泽民为济南交警的题词。胡锦涛对公安队伍建设作出“忠诚可靠、服务人民、竭诚奉献”(7)2009年8月18日,胡锦涛为宋文博同志事迹所作重要批示。的重要批示。我们党提出的对于公安队伍的总体要求科学回答了公安队伍听谁指挥、为谁服务、如何履职的根本问题,深刻诠释了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提出了党和国家对公安队伍的基本要求。

坚持党的领导是我们党建警治警的根本原则,坚持群众路线是我们党建警治警的根本要求。党的领导是我国公安工作的优势和特色,是做好公安工作的根本保证;为人民服务是公安工作的根本目的,是评价公安工作的重要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不久,毛泽东强调:“保卫工作必须特别强调党的领导作用,并在实际上受党委直接领导,否则是危险的。”[7]做好公安工作“最重要的一条,是如何做好群众的工作,教育群众,组织群众”[8]。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等领导同志在认识和实践中始终坚持公安机关必须置于党的领导之下的原则,坚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专门机关相结合的工作方针。

严格执法是我们党建警治警的一贯要求。毛泽东要求公安机关执法必须严肃,尤其是要坚决打击和严厉惩处反革命和一切刑事犯罪分子。毛泽东认为:“对镇压反革命分子,请注意打得稳、打得准、打得狠。”[9]“有反不肃,束手束脚,是不对的。要按照法律放手放脚。”[9]与此同时,毛泽东强调执法必须慎重,严格区分执法的法律界限,严禁草率执法。他认为:“特别是草率从事的偏向,危险最大……反革命早几天杀,迟几天杀,关系并不甚大。唯独草率从事,错捕错杀了人,则影响很坏。”[9]针对改革开放以来刑事犯罪问题突出的现象,邓小平严正指出:“对严重刑事犯罪分子……必须坚决逮捕、判刑,组织劳动改造,给予严厉的法律制裁。必须依法杀一批,有些要长期关起来。还要不断地打击,冒出一批抓一批。”[10]同时,邓小平也强调严格执法必须分清界限,对于“涉及政治领域、思想领域的问题,只要不触犯刑律,就不受刑事惩处,不涉及死刑问题”[10]。江泽民指出:从严治警首先要从领导干部抓起[11],严格依法规范公安民警的行动;“对于滥用权力、贪赃枉法的人,必须依法查处,坚决清除出政法队伍,决不能偏袒、姑息”[11]。胡锦涛要求大力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毫不动摇地贯彻从严治警方针,全面落实严格执法的基本要求。

新时代我们党建警治警所要解决的中心课题,与我们党一以贯之的建警治警思想一脉相承,符合我们党建警治警的历史逻辑。

(二)从理论逻辑分析,这是由公安机关性质、本质及其职责使命决定的

按照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警察是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利益,依靠暴力和强制等手段,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具有武装性质的国家力量,是国家暴力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与政权密切关联,其根本属性是政治属性。我国公安机关的根本性质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这一性质决定了公安队伍作为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是党和人民手中的一支专政力量,其本质属性“姓党”,必须对党绝对忠诚。习近平强调:“在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领导这样的大是大非面前,一定要保持政治清醒和政治自觉,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有丝毫动摇。”[12]

公安机关的性质决定了公安机关的本质。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认为,警察作为统治阶级压迫和镇压被统治阶级的国家机器,从它产生的那一天起,就“是国家权力的主要工具”[13]。正如毛泽东所说:“军队、警察、法庭等项国家机器,是阶级压迫阶级的工具。对于敌对的阶级,它是压迫的工具,它是暴力,并不是什么‘仁慈’的东西。”[14]所以,从本质上讲,公安机关是党和人民掌握的“刀把子”,是党和人民实现自己利益的工具。毛泽东指出:“公安机关是无产阶级手里的一把刀子,掌握得好,就能打击敌人,保卫人民;掌握不好,就容易伤害自己。这把刀子要是被坏人抓走了,那就更危险。”[5]工具的一个基本属性是满足使用者的需要,这就决定了它必须无条件地忠诚于党、全心全意地为人民服务。公安机关这个“刀把子”是具有武装性质的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主要活动是执法活动,执法是否公正直接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所以执法公正是公安队伍的职责所在,也是服务人民的具体体现。“刀把子”必须执法公正,必须依法依规服务人民,这就需要通过严明的纪律提升公安队伍凝聚力战斗力和公信力,提升服务人民的质量。

公安机关的性质和本质决定了公安队伍的职责使命。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权力机关,作为党和人民手中的“刀把子”,公安队伍在新时代承担着“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8)在2019年1月召开的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将其作为政法机关的职责使命提出;在2019年5月7-8日召开的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将其作为公安机关的职责使命再次提出。的职责使命。要履行好新时代职责使命,必须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过硬公安队伍,即锻造“有铁一般的理想信念、铁一般的责任担当、铁一般的过硬本领、铁一般的纪律作风的公安铁军”[15]。

(三)从现实逻辑分析,这是对人民群众需求新变化及对公安工作现状作出准确判断后得出的结论

进入新时代,基于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人民群众已不再为吃饭穿衣而发愁,他们的利益更加集中在自己的生活质量和生活环境上,对高品质、高效率公共服务的需求更加强烈,期盼在一个安全稳定、充满公平正义的社会中安居乐业。人民群众的美好生活需要对公安队伍提出了新期待、新要求,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对公安机关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提出了新需求;二是对公安机关管理与服务水平提出了新要求;三是对公安机关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提出了新期盼;四是对公安队伍建设质量提出了新期望。这就要求公安队伍必须以更高程度的安全稳定、更高水平的公平正义、更优质的公共服务,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公安工作取得了伟大成就。一是通过反渗透、反间谍、反分裂、反邪教斗争,维护国家政治安全能力大大提升,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工作取得新成效;二是通过深化严打暴恐专项行动以及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反恐斗争取得新进展;三是通过深入开展扫黑除恶等专项行动,形成立体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迈出新步伐;四是通过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实现新突破;五是通过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提高执法质量和效率,执法公信力得到新加强;六是通过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激发公安队伍生机和活力,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新提升;七是通过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公安民警政治、业务素质明显提高,公安队伍建设取得新进步。公安队伍之所以取得这些成就,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公安队伍始终努力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努力锻造过硬本领。

三、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建警治警的系统思路

中国共产党立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基本前提,通过回答在新时代如何建设一支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公安队伍这一中心课题,提出一系列相互关联的系统思路。

(一)建警治警的根本保证: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

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是我们党建警治警的优良传统。毛泽东反对将公安工作神秘化、孤立化,反对以公安工作的特殊性为借口而向党保守秘密,一再要求坚持和加强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毛泽东认为,中国共产党是全国人民的领导核心,公安工作作为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的一个重要方面,理所当然地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他对公安部起草的一份文件稿作出批示:“凡将党的领导作用删去而改为笼统字眼或改为单纯行政领导的地方,原稿是对的,删改是不对的,均应恢复原稿。”[16]邓小平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始终强调党对公安队伍的绝对领导,并将其作为建警治警的根本原则。习近平同志坚持了我们党建警治警的这一根本经验,认为这是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中带有根本性、原则性、方向性的重大问题。

新时代加强党对公安队伍绝对领导,需要做到: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为新时代建警治警坚持正确方向提供根本遵循;二是确立公安工作的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严明公安队伍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新时代建警治警提供政治保证;三是加强党的组织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安队伍,为公安工作提供组织保证;四是组织实施党中央关于公安改革方案,推动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和公安工作运行体制机制;五是完善党委、纪检监察机关、党委政法委员会对公安队伍的监督机制,完善和落实政治督察、执法监督、纪律作风督查巡查等制度机制,健全全面述职制度和重大决策执行情况的督查反馈机制,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六是完善和落实保障公安民警依法履职的制度和政策,改善执法司法条件,满足公安工作形势和任务需要。

(二)建警治警的核心理念:以人民为中心

公安机关作为党领导下的人民民主专政工具,其根基在人民、其力量源自人民,新时代建警治警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习近平指出:“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必须坚持法治为了人民、依靠人民、造福人民、保护人民。”[17]新时代的建警治警工作,必须把维护好人民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真正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这一理念包含三层意思:

第一,以人民为主体,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历史唯物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主体和推动者。公安机关要“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18]。第二,以人民为目的,牢记执法为民的初心。习近平指出:“为什么人的问题,是检验一个政党、一个政权性质的试金石。”[19]他要求广大公安民警始终坚守执法为民的初心,“把人民群众的事当作自己的事,把人民群众的小事当作自己的大事,从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不满意的问题改起,为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法律保障”[20]。这就要求公安民警必须保护好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普惠均等、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第三,以人民为尺度作为检验新时代公安工作的根本标准。人民是公安答卷的“阅卷人”。公安队伍要从人民群众最为痛恨的事情抓起,如坚决打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公安队伍要从人民群众最怨的事情抓起,切实维护执法司法中的公平正义;公安队伍要从人民群众最烦的事情抓起,通过实施便民利民举措,实现“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以及“马上办、网上办、一次办”,使人民群众能够得到更多获得感。

(三)建警治警的基本路径:坚持政治建警、改革强警、科技兴警、从严治警,落实从优待警措施

1.坚持政治建警。公安队伍作为党和人民手中掌握的“刀把子”,政治性是其根本属性,政治建警是建警治警第一位的要求。政治建警的有效落实,需要重点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一是从政治上建设和掌握公安机关。公安队伍所肩负的重大职责使命,都是事关政治全局的大事,首先要做到政治过硬。习近平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引导全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15]。为此,要通过科学的理论武装和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引导广大民警学深悟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做到听党指挥,拥护党的核心,做到警令政令畅通。二是教育全警树立正确的“三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是公安民警理想信念的总开关。习近平强调:公安队伍要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第一位。一方面,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引领公安民警的思想。毛泽东同志认为:“没有文化的军队是愚蠢的军队,而愚蠢的军队是不能战胜敌人的。”[21]同理,没有先进文化引领的公安队伍,是没有理想信念的队伍,也一定是没有战斗力的队伍。公安民警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需要坚持将马克思主义作为指导思想,坚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尤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引领。另一方面,要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历史性成就坚定公安民警的信心信念。进入新时代,多元思想文化的碰撞交锋,在一定程度上冲击着公安队伍理想信念的思想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充分证明了党的正确领导、人民的伟大创造和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有利于保证公安队伍保持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三是选好配强各级公安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公安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取决于各级领导班子,其建设得好坏,直接关系建警治警的成败。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严把政治关、品行关、廉洁关,突出考察政治品格、道德修养、法律素养和工作能力,通过科学的选人用人制度把优秀干部选拔到公安队伍领导岗位上来。各级领导班子必须发挥好示范作用,带头在政治上严格要求自己,要求下级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下级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四是完善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督促检查和问效问责机制。公安队伍要做到政治过硬、听党指挥,就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通过健全、完善相关督导检查和问效问责机制,及时纠正贯彻不力或落实不到位行为,确保党中央的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

2.坚持改革强警。习近平把改革作为破解公安工作难题的根本出路,把改革作为建警治警的强劲动力。在2019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政法系统要在更高起点上,推动改革取得新的突破性进展。”[22]在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要坚定信心、乘势而上,把新时代公安改革向纵深推进。”[15]一是加快构建优化协同高效的公安机构职能体系。习近平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指出,要“优化职能配置、机构设置、力量资源配置,推行扁平化管理,把机关做精、把警种做优、把基层做强、把基础做实”[15]。二是健全保障警务运行的体制机制。主要有:建立体现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人民警察管理体制,健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机制,完善现代警务运行机制和执法权力运行监督和制约机制。三是大力推进行政管理服务改革。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要着力解决好群众办事难、办事慢、来回跑、不方便等突出问题,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15]对于人民群众关心、期盼的事务,相关改革措施要跟进铺开,从而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更公平的公共服务。

3.坚持科技兴警。在2014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提出:“要以信息化引领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在对2018年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的指示中,习近平首次提出“深化智能化建设”,要求把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现代科技应用结合起来。在2019年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指出:“要把大数据作为推动公安工作创新发展的大引擎、培育战斗力生成新的增长点,全面助推公安工作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15]新时代推进科技兴警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坚持高标发展。新时代的科技革命日新月异,公安队伍必须紧跟科技发展最前沿,着眼科技发展趋势,以较高起点、较高标准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二是坚持融合发展。每个警种、每个单位只有融入整个公安系统,实现互联互通,才能在共享中更好发挥自身作用。这就需要以开放的姿态打破体制壁垒,主动走进科技企业,与其共同研发或者购买其服务。同时,充分挖掘公安民警中科技人才的创新潜力,从制度上、政策上提供优厚待遇,最大限度发挥其聪明才智。三是坚持智能发展。充分利用人工智能的优势,把能够提高工作效率的智能设备运用到公安工作中,以减少民警的工作强度,合理配置警力。四是坚持服务实战。坚持一切为了实战的原则,以基层一线需求为指引,运用公安民警好用、实用的科技手段和科技设备,实现数据主导警务、科技引领实战,最大限度发挥科技因素在决策指挥、执法执勤、应急处置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实战效能。五是坚持服务群众。善于运用现代网络信息技术,将窗口服务拓展到网上服务,将单项业务服务拓展到多项目合并服务,将异地服务拓展到当地服务,切实做到人民群众在家门口、掌心里完成业务办理。六是坚持防范风险。通过构建安全综合防御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制,利用技术、法律手段有针对性地采取防范措施,严密防范由新技术带来的安全风险。

4.坚持从严治警。习近平强调:“从严治警一刻都不能放松。”[15]要通过从严治警,将腐败和不正之风发生的可能性降至最低。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通过思想政治教育,遏制个别公安民警的私欲;通过警示教育,使公安民警形成敬畏法律、坚守底线的戒惧意识。二是通过科学严密的制度设置严格限制权力,并加强制度意识培育。习近平指出:“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有了制度没有严格执行就会形成‘破窗效应’。”[23]三是通过严惩腐败分子,维护公安机关的公信力。习近平强调:“不管是‘老虎’还是‘苍蝇’,无论是黑恶势力等违法犯罪的‘保护伞’还是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都要依纪依法严肃查处。”[15]

5.落实从优待警措施。职业保障是建警治警的重要内容,从优待警是建警治警的有力保障。公安队伍尤其是基层一线公安民警,工作任务重、心理压力大、风险系数高。习近平指出:“和平时期,公安队伍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一支队伍。对这支特殊的队伍,要给予特殊的关爱,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15]为此,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一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给予公安队伍特殊关爱。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公安队伍的装备和训练,关心公安民警的工作和生活,解决公安民警的实际困难。2017年,习近平总书记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时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关心和支持公安工作,关心关爱公安民警,加大综合保障力度,落实从优待警各项措施。”[24]二是完善人民警察荣誉制度。通过设立人民警察节、表彰公安楷模、培树先进典型,全方位增强公安民警的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三是健全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完善符合人民警察职业特点的薪酬待遇保障制度,完善警衔津贴和执勤岗位津贴制度;落实公安民警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完善公安民警伤亡抚恤制度;建立和完善公安民警轮班休假、停职休整制度;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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