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连山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中的生态文化研究
——以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为例

2023-01-06 07:16姜子夏李才文
辽宁林业科技 2022年1期
关键词:格萨尔回族蒙古族

姜子夏,李才文,闫 睿*,范 琳,卜 静,姜 英

(1.中国林业科学研究院林业科技信息研究所,北京 100091;2.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西北调查规划设计院,陕西 西安 710048;3.旱区生态水文与灾害防治国家林业和草原局重点实验室,陕西 西安710048)

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位于青海省东北部,总面积159.39万hm2,包括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祁连县、门源县和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和天峻县的部分区域[1]。

该区域总人口约11万人,是由藏族、汉族、回族、蒙古族、土族、撒拉族、裕固族等多民族共同组成的,藏族占总人口数的60%左右[2]。

生态文化是指人类在社会历史发展进程中所创造的反映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其核心是认识和处理好“天人关系”,即“人与自然的关系”;目标是实现“和谐发展,共生共荣”[3]。

1 文学中的自然气息

1.1 藏族文学

藏族文学作品的形成和发展与藏族人民的信仰密切相关。藏族除了信仰藏传佛教之外,他们的生活习惯还深受苯教思想影响。这两种思想在发展中不断交流融合,构成了藏族人民以佛教为基础的环境意识。

通过众多的藏族民间文学和藏族史诗《格萨尔王传》,可以看出藏族人民信奉万物有灵,敬畏神山圣湖,对大自然心怀感恩。《格萨尔王传》是藏族民间的英雄史诗,是反映古代藏族社会历史的著作。在《格萨尔王传》的《霍岭大战》一节中写道:“我们霍尔山沟里,禁止人们来打猎,我们霍尔河水中,禁止人们来捕鱼。谁若打猎捕鱼类,依法严惩不放生!”[4]可见,藏族先民自古就具有与自然共生共存,与万物相依相靠的生态保护意识,这种理念突破了“人类中心主义”的限制,直到现在仍然影响着藏族人民的思想。

1.2 回族文学

回族是一个基本上全民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因此在大多数的回族文学中都能体现他们的信仰。《古兰经》是伊斯兰教的经典,广大回族人民受《古兰经》的教导,观念中关于自然、人与环境的观点,大都来自伊斯兰教和《古兰经》。同时,回族在形成发展过程中也受到了汉族传统文化的深刻影响,这两个方面共同作用,形成了独特的回族文学。

回族的文学作品中充满了对人与自然和谐统一的向往。《古兰经》指出:“我展开了大地,并把许多山岳安置在大地上,而且使各种均衡的东西生出来”,“他创造万物,并使各物匀称”[5]。万物各行其道,相辅相成,和谐共生,同样,人与自然也是和谐统一的。

回族人民对自然是充满了敬畏与仁爱的。在明清之际中国伊斯兰学者马注的传世之作《清真指南》中写道:“能慈禽兽、昆虫、草木者,谓之普善”,将仁爱推而广及自然中的一切生物。

回族对水有着特殊的感情,认为水代表了生命的起源。回族青年作家冶生福在文章《黄河源头是吾乡》中,描写了自己家乡村庄中的泉水:“村东头的阳坡根泉眼多,这里一汪,那里一窝。泉水咕嘟咕嘟地往外冒着水泡,当地人极为形象地称为‘泛眼泉’。”“泉水正涓涓而出,然后聚成涓涓细流,最后合成潺潺小河、大河,流出极乐山口,汇入苏木莲河,奔向东南融进湟水河,再拐个弯儿就到黄河了。”[6]回族作家张承志的作品《北方的河》中带着尊仰父亲的激情所描写的黄河,那样地凝重、威严、神秘而又充满力度。对于回族人民来说,水是生命的象征,也是家乡的象征。

1.3 蒙古族文学

青海祁连蒙古族从迁徙到青海高原以来,相对于蒙古族主体独立生存,于青藏高原这个特定的自然地理环境中,在传承本民族传统文化的同时,也创造了自己独特的文化,丰富了蒙古族的文化内涵。

蒙古族是游牧民族,游牧文化是蒙古族先民适应草原生态环境的产物,加之蒙古族先民信奉萨满教“天父地母说”,由此产生了天人和谐、万物有灵的生态思想。史诗《江格尔》描绘了蒙古族世代向往的生活世界——宝木巴理想国的生态美景:“江格尔的乐土/四季如春/没有炙人的酷暑/没有刺骨的严寒/清风飒飒吟唱/宝雨纷纷下降/百花烂漫/百草芳芳”;民间诗歌《十三匹骏马》中牧人赞美宇宙并进而提出保护宇宙的责任:“牧人爱宇宙/宇宙赐给我们幸福,牧人保护宇宙/苍天交给我们的任务”;《达兰太老翁》叙述了人、牛、羊、火、蛇、乌鸦、狼、龙王、大海等相互关爱,让达兰太老人过上幸福生活的生动故事[7];还有诸如《砍柴人》、《黑心眼儿害自己》等民间故事,都说明了自然万物相互依存、相生相克,人类的生活离不开自然万物,人与自然要保持一种互动互补的关系,以达到“天人和德”,保持生态平衡。

保护生态环境是蒙古族深入人心的信仰。习惯法时期便有“约孙”,主要内容为保护马匹、保护草场、定期围猎、保护水源、防止荒火、珍惜血食、节约用水、讲究卫生等[8]。1206年,成吉思汗颁布的蒙古历史上第一部成文法——《大扎撒》,规定“禁草生而攫地,禁遗火而燎荒”;北元时期的《阿勒坦汗法典》中规定要救护牲畜、保护野生动物;同为北元时期的《卫拉特法典》在保护畜牧业及野生动物条文方面比前代蒙古法典更为完善,而且赏罚分明[9];清朝时期的《喀尔喀法典》第133条规定:“在库伦辖地外一箭之地内的活树不许砍伐,谁砍伐没收工具及随身所带全部财产”,第134条规定:“从库伦边界到能分辨牲畜毛色的两倍之地内(距离)的活树不许砍伐,如砍伐,没收其全部财产”[9]。从蒙古族历代的法律条文来看,蒙古族在保护生态方面法律完备,惩罚措施具体,生态保护意识强烈。

2 叙事诗中的生态情韵

2.1 藏族

长篇史诗《格萨尔王传》,是藏族文学的代表。这部以战争为主要题材的作品,不仅能看到藏族人民英勇战斗的情形,还能看到壮美的雪域高原和原生态的自然景观,《格萨尔王传》中处处体现着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

2.1.1 动物保护

《格萨尔王传》中讲述了少年时期的格萨尔因为随意杀生而被惩罚的故事:

“觉如是顶宝龙王的亲外孙,原想让他把王位登。偷马的罪行早暴露,又杀死达绒打猎人。这些事情罪过已不小,又把荒山野兽全杀尽。觉如已经犯了法,他在白岭难容身。”

可见,藏族人民对自然是依赖和敬畏的,对于他们来说,打猎是为了满足生活需求,除此之外,是不能滥杀生命的。自古藏族就形成了一种关爱生命的文化情结,由此还形成了专门的节日——放生节,藏语称“次塔尔”。这是一种普遍存在的民间习俗,各地区的表现形式大致相同,将生灵放归自然,任其自灭,这被认为是一种修善积德的行为。

2.1.2 草原生态保护

《格萨尔王传》中,除了体现有崇尚良好环境、保护动物的观念外,还有对保护草原、保护水源和树木等观念的刻画。这种观念被认为是天经地义的。《降霍篇》中,当霍尔国白帐王侵入岭国抢走珠牡,9年后回到岭国的格萨尔为搭救珠牡,在霍尔国的“黄霍尔达拉四方大滩的下方”,幻化出了无数的商贾和僧侣,引起了霍尔国的警戒,于是颁行了一套保护草原的“禁令”:“丛丛青草已结籽,弄撒要拿酥油赔。草茎根根在喷香,折断要拿金替赔。百花盛开颤巍巍,撞花要拿松石赔。树枝交蔽像拉手,砍断树叶用马赔。吃草就要讨草价,饮水就要掏水税。”

2.1.3 人与自然和谐共处

《格萨尔王传》中,有许多内容是描写人与自然之间相互依存、和谐相处的。

《公祭篇》中,格萨尔在一段唱词中写道:“我从天界降生人间时,曾说野鸭不弃小湖水,碧湖清水不忘野鸭子,夏季来临互相有联系;曾说大鹿不把石山离,青石山岭不把鹿忘记,花草茂盛跟它有联系。”

诗歌中,湖泊与野鸭、石山与大鹿天生联系紧密,体现了自然与动物之间难舍难分、和谐相处。

《霍岭大战》中有这样的描述:“天鹅展翅飞北方,是去碧湖把家安,如果湖水不干枯,天鹅自会落湖边。绵羊奔向高山岗,是把青青花草馋,花草若未遭霜杀,绵羊自会上草山。杜鹃飞向森林里,是因果多食新鲜,果实若未遭雹打,杜鹃自会来林间。”

诗歌里的天鹅与湖水、绵羊与花草、杜鹃与森林和谐相处、相互依存。

《霍岭大战》中描述:“地气升腾形成云,天空雨水降大地,雷电雾霭从此生,这叫天地相调和。夏水冬季结成冰,天空雨水降大地,冷热相间植物生,这叫冬夏相调和。善业净化罪孽果,怕下地狱修善业,善恶之间识前途,这叫善恶相调和。”[10]

诗歌中的诸多“调和”,反映出了藏族人民深谙自然规律,并从对自然的敬畏中得出了善恶之道与家国关系和谐之道,可见藏族人民对调和与和谐有着及其深刻的认识与见解。

2.2 回 族

回族是崇尚清洁的民族,所以象征洁净的白色是他们服饰的主要颜色,他们认为白色是最美的色彩。描写自然的诗歌风格也更偏向于纯净与安宁。

青海回族诗人马汉良在诗歌《拉脊山五月的雪(组诗)》中写到:“什么都是白的,连阳光也是白的。粉红色的藏女,呼唤着羊群,远征暮色中让牛粪火煨暖的家园。拉脊的雪水,再一次将苦难的历程浸泡。祈祷吧,漫长的拉脊雪山,是我们献给太阳的哈达。”[11]

回族民间叙事诗多以描写现实生活为主,真实感较强。回族著名的爱情叙事诗《马五哥与尕豆妹》,充分体现了回族人民生活的环境与方式:“阳洼山上羊吃草,马五哥好比杨宗保。天上的星宿星对星,尕豆妹赛过穆桂英。大夏河水儿四季清,少年里马五哥是英雄。一片青草万花儿开,女子中的尕豆妹是好人才。”

回族青年的日常生活与自然联系紧密,天空、河流、草地、花儿、山坡等等,处处体现了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相处。

2.3 蒙古族

《江格尔》是蒙古族的民族史诗,在蒙古族人民间以口耳相传的方式流传,充满了草原文明的独特风格,蕴含了草原人民敬畏天地、尊重生命的生态意识。

2.3.1 敬畏天地

“要向着光明,向着太阳,在芬芳的大草原的南端,在平顶山之南,十二条河流汇聚的地方,在白头山的西麓,在宝木巴的海滨,在香檀和白杨环抱的地方,建筑这座奇迹般的宫殿最为吉祥。”[12]

在史诗《江格尔》中,勇士们为江格尔建造宫殿,选择充满阳光、水草丰美、树木茂盛的地方,“宝木巴”是圣地、仙境、乐园之意,表达了蒙古族人民对“长生天”的敬畏,对美好的自然环境的向往,对人与生态环境的和谐关系的注重。

2.3.2 尊重生命

蒙古族多信奉萨满教,萨满教认为“万物有灵”,万物皆有如人类一般的思想和意志,他们的生命与人类一样宝贵。马匹对于游牧民族的生活不可或缺,所以蒙古族对马最为尊崇,主人与马的关系最为密切,这种关系也是从另一个角度反映蒙古人民与动物、与自然的和谐。

《江格尔》中,骏马对主人有强烈的感情,他们英勇善战、忠心护主,并且具有如人类一般的智慧,能为主人出谋划策。每一位勇士都有自己的坐骑,他们为自己的骏马精心挑选马鞍和其他配饰,将自己的马打扮的俊美漂亮,爱护他们如爱护自己的孩子一样。

2.3.3 天地人神共存

天、地、人、神共存就是一种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最高境界,《江格尔》中,这便是“宝木巴”,一个诗情画意、山青水秀的乐园。

宝木巴的牧场水草丰美,“这里有八千条清澈的河流/潺潺流过四百万奴隶的家门前/年年月月灌溉着广袤的牧场/芳草萋萋,四季常鲜”;宝木巴的草场繁花似锦,绿草茵茵,“乌鲁善巴山绿草如茵/勇士的战马在那里啃青/起伏的丘陵花红草绿/像玛瑙像翡翠,随风依依”;宝木巴的人民尽享自然的美好,仿佛生活在天堂,“早晨,从东方升起红艳艳的太阳/翡翠般的嫩草上露珠晶莹/草原象波光闪闪的绿色海洋/中午,金色的太阳光辉灿烂/禾苗肥壮,茁壮成长/宝雨唰唰下降/雨后太阳又露出笑脸,清风吹荡”,“没有衰败/没有死亡/没有孤寡/人丁兴旺/儿孙满堂/没有贫穷/粮食堆满田野/牛羊布满山岗/没有酷暑/没有严寒/夏天像秋天一样清爽/冬天像春天一样温暖/风习习,雨纷纷/百花烂漫,百草芬芳”。

3 结语

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少数民族众多,通过研究藏族、回族、蒙古族等少数民族的文学作品,对区域少数民族生态文化现象进行挖掘,发现少数民族在文化、宗教和生活习惯的影响下,有着强烈的敬畏自然、爱护自然的思想意识,他们追求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想生活。区域少数民族文学作品中带有浓厚的高原乡土气息,表现出了尊重自然、顺应生存环境的生态文化理念,其间充满了对家乡的讴歌和赞美之情。居住在祁连山国家公园周边区域的各民族同胞利用自然、守护自然,是这块土地的主人,他们通过生活积累创造了丰富多彩的生态文化,又以生态文化理念教育警示后人爱护善待自然,他们是区域林草生态保护的重要践行者,对保护祁连山国家公园青海片区生态环境、维持物种多样性发挥着积极且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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