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宋生态保护意识探究

2023-06-04 16:45王艺诺
黄河黄土黄种人 2023年3期
关键词:水患治河宋人

王艺诺

北宋初期,黄河水患灾害频发。为了应对黄河水患灾害,宋人大量采集黄河附近的植被作为治河料物,但随后黄河水患依旧频发甚至日益严重,而北宋黄河水患频发的地点与料物采集的地点高度重合,反映了北宋初期生态保护意识尚未发展成熟。面对诸多挑战,宋人积极应战,不断地思考并总结经验,在这个过程当中其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增强并且提出一系列生态保护措施。所以说,北宋生态保护意识是在挑战与应战的过程当中不断丰富发展起来的。

病急乱投医:北宋黄河流域植被的破坏与滥用

北宋初期处于温暖期,极端天气增加,黄河上游降水量加大,黄河水量大大增加,下游决堤的可能性增大,每一次黄河决堤往往带来严重的生命和财产损失。为了应对黄河水患,北宋需要做好护堤、修筑堤坝、堵塞决口等工作。由于当时条件的限制,树木植被等是主要的治河料物,而统治者一般就近采集黄河附近的植被作为治河料物。

方式一,政府组织采伐,也就是政府下令地方官府组织士兵或者河夫在黄河沿岸就近采伐。如天禧四年(1020年)黄河滑州段发生决溢,朝廷马上对地方下达指令,要求地方官府组织士兵采伐料物。一般如果当地采伐物资不够的话,即从临近地区紧急调料物到受灾地,这种途径主要考虑到节省转运中所需要的时间,在较短的时间内筹集大量的物资应对黄河水患。

方式二,以科征的手段获取料物。天禧三年(1019年),“三司请于开封府等县修河榆柳杂梢五十万,以中等上户秋税科折”。第二年,“凡赋诸州薪石芟竹六百万”以堵塞白马军黄河决口。乾兴元年(1022年),“诏塞决河,州募民入刍楗,而城邑与农户等”天圣三年(1025年),又“诏河北、京东路,于中等上户二税折科塞河梢芟”。诸如此类科征还有很多,但是我们从上面已列举的,就可以看出科征频率较为密集,这也反映了当时筹备物资之多,所消耗的植被资源之巨。此外,由于科征有时间规定,民众为了应对这一情况,很多选择盗伐河堤木,在盗伐过程中往往会造成植被的破坏。

方式三,政府直接进行采购或是用奖赏换取料物。直接进行采购的例子有:至道元年(995年)“官买修河竹六十余万”。元丰元年(1078年),“自曹村决溢后,诸埽物料遂无生计准备,乞支见钱二十万缗,趁时市梢草封桩,如来年河埽无事,自可兑充次年。”而用奖励换取物资,其中的奖励一般是升官或减免徭役。如景祐二年(1035年)“诏澶州输梢芟授官者免本户徭役,物故者勿免,其迁至七品,自如旧制”。庆历七年(1047年),为了解决澶、贝、德、博、沧、大名、通利、永静八州的治河料物,朝廷采纳了大名府贾昌朝、河北转运使皇甫泌等人的意见,根据“进纳修河料物”再“等第与恩泽”。官府直接采购治河料物以及用奖励换取料物,对于获取治河料物都十分有效,其中利用奖励换取治河料物的手段,更是大大激发了官员或百姓进纳治河料物的积极性。但是这一方式也存在破坏植被的隐患,对于直接采购治河料物而言,一般采购是有一定的任务和时间限制,如此,收购价格可能不断上涨,殿中侍御史孙升就提出过:“今引河之役既兴,而河北首被其害,兵夫若干,物料若干,臣访闻即日梢芟之价,其贵数倍。”暴利之下就会出现盗伐树木的现象,尽管当时有保护林木的法律,但是正所谓暴利之下必有狂徒,在高价收购治河料物的诱惑下,往往有人不择手段地采伐黄河附近的植被。用升官的奖励换取治河料物,也是同样的道理,往往会使得人们在诱惑和利益的驱使下,不计后果地获取治河料物。

总之,统治者出于迅速治理黄河水患、节省人力物力的考虑,会就近采取多种方式采集黄河附近的植被作为治河料物。将所需要的治河料物大都从黄河附近进行采集,就会出现过度采集的情况,严重损害黄河附近的植被。此外,为了获取大量治河料物,无论是科征的时间限制,还是采取奖励换取治河料物,都会让官员和民众不计后果地获取治河料物,这样就大大破坏了黄河附近的植被。还有就是科征频率高,导致黄河附近的植被没有充足的时间去恢复。种种因素导致黄河附近植被涵养水源的生态功能被严重破坏,降低堤坝的防洪能力,加剧黄河决堤。因此,将黄河附近的植被作为治河料物,极易形成恶性循环:“水患——大量采伐植被治理——植被破坏——水患加剧——大量采伐植被治理”,这种恶性循环模式也反映了北宋初期生态保护意识尚未发展成熟。

欲速则不达:北宋破坏黄河流域植被的影响

黄河附近植被对于加固堤坝、减轻黄河水患有着重要的作用,但是北宋初期大规模就地取材,过度利用黄河附近的植被,严重地破坏了生态,产生了一系列消极影响。其中最明显的就是黄河水患加剧,而且黄河水患往往又产生很多不利影响,比如造成人员伤亡、淹没农田、损害农作物、财产损失等,此外还会引发其他灾害的发生,又会再次产生新一轮的不利影响,环环相扣,影响范围极为广泛。

黄河流域大部分处于黄土高原,土质极为疏松,而北宋初期为了治理黄河水患大规模就地取材,过度利用黄河附近的植被,使得黄土缺乏植被的保护,大量泥沙往往被大雨冲走,最后形成地上河,等到黄河水位高涨,浑水往往冲毁堤坝,形成严重的水患。而水患往往产生很多不良后果。

第一,最直接的影響就是造成人员伤亡。如乾德五年(967年),卫州“河溢毁州城民溺死者数百甚众”;太平天国八年(983年),京畿“河坏京城官署溺死者以万计”;淳化四年(993年),澶州“河涨陷城坏舍库殆尽民溺死甚众”;天禧三年(1019年),滑州“河决城西南没公私庐舍死者甚众”等。“甚众”“以万数”这寥寥数字代表的却是一条条鲜活的生命,反映了人在大自然面前的脆弱及人类破坏生态环境的严重后果。

第二,淹没农田、损害农作物、民居。这一类记载是最多的,甚至在同一年当中会记载多次。如乾德三年(965年),淄济“河溢害邹平高苑县民田”、阳武“河决坏民居”、郓州“河水溢坏民田”;开宝五年(972年),阳武“河决淫雨河决沿河民田为水害”、开封“河溢害稼”、 怀州“河决怀州武陟县害民田”;太平天国九年(984年),孟州“河涨坏浮梁损民田”、虞乡“河水溢虞乡等七县民饥”、浚仪“河水汴水溢于浚仪坏连堤浸民田”、亳州“河溢东流泛民田庐舍”;熙宁七年(1074年),大名“河溢坏民田村舍六十余户至万七千”、滑州“河决坏田逾三十万顷”,澶州“河决坏郡县四十五万舍数万田三十万顷”。古代以农为本,土地是百姓赖以生存的基础,而此类记载最为频繁,说明黄河水患对民田、民居、农作物的影响很大,往往使得百姓食不果腹、居无定所。

第三,产生大量灾民、流民。黄河水患损坏百姓的农田、民居后,百姓失去立身之本,所有积蓄财产都荡然无存,倘若地方政府救灾不力,农民迫于生存,往往只能背井离乡,逃往他地,也就成了所谓的流民,而大量流民的产生必然会给社会秩序带来严重的影响。

第四,黄河水患往往会引发其他次生灾害,最为常见的就是疫灾。正所谓“大灾之后必有大疫”,黄河水患发生后,灾后的尸体往往做不到及时掩埋和清理,再加上污水的排放和垃圾的堆积,造成大量病菌滋生,污染环境和水源。再加上黄河水患过后,粮食、饮用水短缺,使得灾民抵抗力下降,极易遭受病菌的侵害,在人员密集的环境下,就很容易形成瘟疫。在疫灾的影响下又会产生新一轮的不利后果,大大加重了黄河水患的危害。

总之,黄河水患会造成人员伤亡,淹没农田,损害农作物、财物,产生大量灾民、流民以及引发次生灾害等一系列不利影响,次生灾害又会引发新一轮的不良后果。

危机中育新机:北宋生态保护意识的丰富

北宋初期花费了大量人力、物力、财力,采集黄河附近的植被作为治河料物,结果导致黄河水患频发。在这种情况下,宋人不断地反思、总结,加深对周边环境的认识,在这个过程当中,宋人生态保护意识不断丰富和完善,并且采取了许多环境保护的措施。总体来看,北宋生态文明的发展模式极为符合汤因比的挑战与应战理论,频发的黄河水患对宋人的生存环境造成了威胁,宋人不断总结经验积极应对生存挑战,在这个过程当中提出一系列生态保护措施并且丰富发展了其生态保护意识,最终应战成功,孕育出北宋时期生态文明。

北宋生态保护意识的发展及生态保护措施

所谓“环境保护”观念,是人类在与自然界相处的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一种观念,是对生存环境变化而积累的一种感性经验的自然反映。北宋初期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利用黄河附近的植被治理黄河水患,结果使得河料收集区的黄河水患越发严重,产生了一系列严重影响,影响到宋人的生存环境。宋人吸取教训,对周边环境的感性认识不断加深,其生态保护意识也就在认识加深的基础上不断地发展和丰富。思想家张载就说过:“民吾同胞,物吾与也。”“人但物中之一物耳。”他认为人与自然就像是同胞兄弟一样,大自然中的万物都是平等的,自然万物与人类息息相关,关心爱护自然万物就是爱护人类自己。理学家程颢、程颐也提出相类似的生态伦理思想:“人者,位乎天地之间,立乎万物之上;天地与吾同体,万物与吾同气。”可见宋人在实践当中逐渐认识到人和自然万物密不可分,关心爱护自然界就是爱护他们自己。而且他们不仅自己具备这种生态伦理思想,还努力给统治者灌输这样的思想。程颐在给哲宗皇帝进讲时,哲宗皇帝看见柳枝想要折下来,程颐便严肃地制止了哲宗皇帝,劝告说:“方春时和,万物发生,不当轻有所折,以伤天地之和。”哲宗皇帝也听从了程颐的劝告,并且在潜移默化当中吸收了保护天地万物的生态意识。

此外,对于植被的水土保持功能,宋人也得出了深刻的结论。学者魏岘被罢官后,居家十几年。他闲来无事便经常去农田里闲逛和当地的农民进行交谈,在以往经验和实地考察的基础上,魏岘做出总结:“四明水陆之胜,万山深秀,昔时巨木高森,沿溪平地竹木蔚然茂密,虽遇暴水湍激,沙土为木根盘固,流下不多,所淤亦少。”他认为四明山区以前树木茂密,环境优美,沿着溪流的平地。竹、树木等植被不仅长得十分茂密,而且十分高大。尽管遇到暴雨的严重冲刷,沙土被树根盘得很结实,被冲走的泥沙也不会很多。但是后来四明山区的植被遭受到破坏,遇到大雨、暴雨后,沙土失去了植被的保护,因此往往会被雨水挟带到下游,造成泥沙淤积。这一认识和北宋初期过度地开采黄河附近植被的行为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足以可见宋人在实践探索当中,其生态保护意识不断地丰富和完善。

除了意识层面的进步,宋人还不断提出和实施诸多生态保护的措施。就植被的保护措施来看,主要有:第一,从中央到地方的一套专门管理森林的机构的职能不断偏向于保护。宋初在中央设立了虞部——保护山泽林木的最高机构,掌管“天下城郭、山泽、苑囿、河渠之政”,而在地方上设立了“采木处”、采造务等机构,比如黄河附近的京西北路、河北路以及陕西路这些地区森林资源比较集中,都设置了相关机构和职位:京西北路郑州有“采造务”、河北路相州有“盘阳务”、陕西路有“阳平路”。从这些机构的名字当中,我们就可以认识到这些机构的主要职责,那就是负责官府所需木材的采伐和供应。诚然,当时也规定这些机构兼有管理和保护当地森林资源的职责,但是设立之初这些机构保护森林资源的作用微乎其微,主要还是负责木材的采伐和供应。随着宋人生态保护意识的不断丰富,从中央的虞部到地方的采造务,其职能都逐渐由采伐偏向于管理和保护。“诸系官山木所属州县,籍其长阔四至,不得令人承佃,官司兴造须采木者报所属”。也就是说,官府对于各地区森林资源管理更加规范,必须由官府进行统一管理,个人不得经营,而且更加规范严格地规定了伐木程序,即使是因公伐木,也需要办理手续。第二,加强了思想和法制建设,做到道德与法制的相辅相成。一方面,官员在对百姓的宣传教化的过程中,向百姓强调和宣传生态保护的意义,加强普通民众对于生态保护的认识;另一方面,宋代统治者加强了相关法制建设,制定了有关生态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比如咸平三年(1000年),真宗下令严禁偷盗黄河附近的榆树和柳树;庆历三年(1043年),仁宗下达诏令:“河北堤塘及所在闲田中官所种林木,毋辄有采伐,违者置罪。”到了神宗时期,又下令封山育林,严禁内地人到林区购买木材。因此,思想和法制建设对于植被保护也发挥了重要的作用。

北宋生态文明的发展模式

英国历史学家汤因比在其著作《历史研究》当中,用挑战与应战理论回答了人类文明诞生的原因。汤因比认为安逸的环境不能给人类带来挑战,只有相对恶劣的环境才能给予人类充分的挑战,因而,他认为文明往往诞生于相对恶劣的环境当中。这种相对恶劣的环境对生活于其中的那部分人构成了一种威胁,为了奋起应付这种威胁的挑战,人类表现出空前的努力,于是一种文明就在这“挑战与应战”的过程中孕育而出了。而北宋生态文明也就是在“挑战与应战”的过程当中产生与发展起来的。

北宋初期生态保护意识尚未完全发展成熟,治理黄河的主要方法就是直接在黄河附近大规模地采集植被作为治河料物,并没有长远地考虑到生态环境,因此尽管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黄河水患依旧严重,甚至形成了一種恶性循环:“水患——大量采伐植被治理——植被破坏——水患加剧——大量采伐植被治理”。在这样不当的治河措施下,大大破坏了黄河附近的植被,导致黄河水患日益加剧,造成大量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其中料物采集区尤为严重。宋人面临生存挑战,“社会有识之士不断关注环境问题,并积极思考、寻求解决方案”。北宋思想家、理学家们不断思考人与自然关系,在这个过程当中对于自然环境的认识不断深化,生态伦理思想不断发展成熟,生态保护意识也不断增强。而后他们又会在对帝王的进言当中,有意无意地对统治者灌输生态保护的观念,统治者又会在对民众的教化当中培养民众的生态保护意识。因此,北宋社会上下形成一股强大的合力,提出一系列生态保护措施,有效地保护了植被,为经济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动力,卓有成效地完成了“应战”,北宋生态文明也就在“应战”的过程当中自然而然地孕育出来了。

北宋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能够形成一套生态环境管理体系,着实难能可贵。宋人没有屈服于黄河水患的压力,而是积极面对生存的挑战,在不断反思总结的过程中,对于周边环境的认识不断加深,提出一系列生态保护措施,为经济的发展提供持续的动力,而在这不断应战的过程当中,生态文明自然而言也就孕育而出。在今天,要想协调好生态与经济两者之间的关系,相关决策者很有必要学习北宋时期勇于反思、敢于探索的精神,全社会都行动起来,每个人都努力为我们的生态文明建设工程添砖加瓦。

本文选自“从‘挑战与应战看北宋生态保护意识的丰富 ——以黄河流域植被的管理情况为例”(编号:CXCY2022083)聊城大学2022年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

(作者单位  聊城大学季羡林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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