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度”与“温度”:依法治校背景下的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

2023-09-04 01:52聂轮轮刘炳林
法制博览 2023年17期
关键词:纪律处分法度处分

聂轮轮 刘炳林

1.伊犁师范大学教育科学研究所,新疆 伊宁 835000;2.伊犁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新疆 伊宁 835000

依法治校是办好党的教育事业的重要制度保障,践行依法治校是高校做好学校治理和学生管理工作的重要行动指南。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提出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都对高校做好学校治理提出了更高要求和标准,由国家依法制定的管理制度是高校做好学生管理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依据和纲领性文献。

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坚持法治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的重要论述是2010 年发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 年)》[1]和2012 年《教育部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实施纲要〉的通知》[2]的创新,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是法治教育的行动指南,依法治校是全面依法治国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法治实践,也是解决“为什么推进依法治校”与“怎么样推进依法治校”这两个问题的关键依据。

依法治校,就是治理学校要靠“法治”而非“人治”。根据国家现行法律规定,国家赋予了高等学校自主办学的权利,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自主处理学校事务。大学生进入学校以后就进入了一个微型社会,这个微型社会的管理制度能够体现出其内涵发展、教育公平以及规范办学的水平,对于破坏微型社会管理制度的大学生会通过另一套合法的、科学的、规范的管理制度给予其纪律处分。

一、高校现行学生纪律处分制度情况

2017 年教育部出于党对高等教育事业和学生工作的战略部署、符合新时代经济发展新需要以及体现高校教育和管理新变化三个方面的考虑,印发了新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 号)(以下简称新《规定》),这是继1990 年和2005 年对于《规定》的第三次修订,新《规定》融入了积极践行以“守法”和“诚信”为主的立德树人和完善以“学生申诉”为主的保障学生合法权益,切实推进高校依法治校有序进行。新《规定》成为各高等学校治理学校和管理学生的纲领性文献,因此,对应的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也要进行修订,以适应教育事业和大学生全面发展的需要,并与新《规定》遥相呼应。

教育部印发新《规定》后,高校结合实际,陆续制定或者修订本校大学生纪律处分制度才能紧跟时代与社会发展步伐。高校制定的学生纪律处分制度为学生管理提供了制度保障和处理依据,学生要遵循学校章程,具体体现在对于高校安全稳定、教学实践、生活秩序以及推进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等方面具有重大意义。现以Y 师范大学为例解析高校现行学生纪律处分制度情况。

(一)学校情况

Y 师范大学是教育部、江苏省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学校在校生21107 人,其中本科生20040 人,硕士研究生1067 名。学校在学生教育理念、管理制度和服务体系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梳理Y 师范大学2017—2021 年的学生纪律处分情况,学校共发放学生纪律处分文件147 份,涉及纪律处分学生共1675 人次,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留校察看处分、开除学籍)文件41 份,涉及学生104 人次;记过及以下处分(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文件发文1634 份,涉及学生1571 人次。2017—2019 年执行2014 年《Y 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处分规定》)文件,共处理违纪学生1261 人次;2020—2021 年执行2019 年《处分规定》文件,共处理违纪学生414 人次。

(二)高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的修订

高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是以教育部《规定》为主要依据进行制定,2014 年《Y 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是根据2005 年版《规定》精神和自治区教育厅相关政策规定制定的。2019年,为深入贯彻落实新《规定》精神,进一步构建学生管理现代制度体系,提升学生管理工作的科学性,创造文明和谐、安全稳定的学习、生活环境,更好地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学校对2014 年《Y 师范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试行)》部分条款进行了修订。

1.修订依据。主要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教育工作、青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二是2016 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2018 年全国教育大会、2019 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工作会议相继召开,自治区党委教育工委、教育厅对区属高校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学生工作提出新要求;三是新《规定》的正式实施对学生教育管理提出诸多新要求;四是在实际工作中,大学生的性格、处事态度、个人思想有较大变化,高校学生管理相关规定原条款操作性较弱,不能与当前教育管理实际相协调;五是借鉴全国其他高校在学生管理方面丰富的经验、有效的做法,进一步完善Y师范学院学生管理规定,做好依法治校工作。

2.修订原则。秉承“沿用好办法、改进老办法、探索新办法”的理念,继承了原条款中的管用适用的部分,注重落实相关文件和会议精神的吸收和体现,增强了制度的时代感。在修订过程中,坚持以下原则:一是坚持育人为本。以更好地发挥学校教育功能为根本目的和出发点,力求以管理育人、服务育人,体现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管理原则,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营造一个宽松有序的环境。二是强化法治意识。核心目的是强化学生法治意识,提升法治思维,推进遵法守纪习惯养成,进一步减少各种违纪行为,降低学生违纪率。三是推进依法管理。严格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新《规定》的有关要求进行,结合学校的实际加以细化和深化,不违背上位法。

3.修订内容。将《处分规定》由原“六章48条”调整为“六章54 条”。一是对部分内容进行了框架式调整。对“违纪行为和处分”的整体内容按处分类别、处分类型等进行了合理归类,分为五节,分别是“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的处分”“对违反或者破坏学校教学、生活秩序行为的处分”“对考试、竞赛中违纪、作弊行为的处分”“对侵害国家、集体和个人合法权益或造成损失行为的处分”以及“对组织和参与非法活动行为的处分”。二是增设条款。对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处分期内,在入党、评优评奖方面受到相关限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学生的毕业证书、学位授予等按照学校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执行。给予开除学籍处分的几种情况、对考试和竞赛中违纪作弊行为的处分、对科研论文学术不端行为的处分等。三是修改条款。在《第一章总则》中,增加了依据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学生适用范围增加了“研究生”;根据新《规定》精神: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警告处分、严重警告处分、记过处分、留校察看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 ~12 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对部分违纪行为的处分进行了加重。

4.修订程序。Y 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在向本校15 个教学单位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形成了《处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随后向负责学生工作的学院副书记、辅导员、班主任以及学生代表征求意见建议,学生工作部对收到的意见建议梳理出较集中或有建设性的部分,并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了修改。与学校法律顾问进行研讨和修改后,校领导又组织学院党政领导和主要行政部门负责人进行再研讨。研讨通过后,学校将征求意见稿呈报自治区教育厅法规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通过学校校长办公会进行印发。

(三)高校学生纪律处分的流程

从学生违纪到违纪学生收到处分文件,要严格依据学校学生纪律处分制度执行。学校要在学生纪律处分前、纪律处分中、纪律处分后全过程中严格处理流程,确保纪律处分全面和客观,违纪学生才会信服,避免因处理违纪学生发生其他纠纷。

1.学生纪律处分前。学生发生违纪行为后,学生所在学院的辅导员要对学生违纪行为进行调查、核实,掌握学生违纪过程,并将学生违纪行为与谈话过程进行记录,告知学生其行为违反学校《处分规定》所涉及的相关条款及拟定给予的处分类型,要求学生在谈话记录上签名。学生本人的检讨、辅导员与违纪学生谈话记录、学生违纪处分审批表等书面材料须学生本人签名,将材料一并提交至发文部门。

2.学生纪律处分中。发文部门在撰写学生违纪处分文件时,须使用学生学籍信息,规范描述学生违纪行为、学校学生违纪处分制度对应条款以及给予学生的处分类型,文件中须明确学生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告知其具有的申诉等相关权利内容以及申诉渠道和申诉期限,使用学校或学院文件形式印发文件,并加盖学校或学院公章。学生违纪文件印发完成后,要将处分文件、处分告知书直接送达学生本人,要求学生在发文登记本上或处分告知书上签字。学院将学生处分文件、违纪材料以及处分告知书进行存档备查。给予学生开除学籍处分的,需报校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学校正式行文,并报省市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3.学生纪律处分后。受到处分的学生,处分期满后可按程序解除处分。因此,学生在处分期限内,要按期向辅导员进行口头思想汇报,并提交纸质版思想汇报。处分期限结束时,由学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辅导员根据学生的思想汇报、学习成绩以及参加校园文化活动或社会实践情况向学院领导进行汇报,学院综合以上情况,对学生解除处分事项进行研判,会议通过后,按照流程印发解除处分文件。学生恢复评优、评先、推优入党等资格。

二、学生违纪的原因分析

通过对2017—2021 年违纪学生数据进行梳理,发现学生违纪具有一定特点,学生违纪产生的原因与学生本人、教师、学校以及制度有一定关系,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

(一)学生角度——自信心与价值观引领不足

互联网媒体成为当下主流,相当一部分大学生成为“宅男”“宅女”,在虚拟世界中是“网红”“王者”“绝地求生”,能带“流量”、能带你进阶为“王者”、能带你“吃鸡”,逐渐沉浸在自己的虚拟世界里而不能自拔。这些大学生在现实世界中极度“社恐”——不敢与人打交道,吃饭靠点外卖,对学习感到焦虑,缺乏面对真实世界的勇气与自信。少部分违纪学生的学习态度极不端正,迟到、旷到、上课睡觉、考试抱有侥幸心理。根据调查,违纪学生中有过迟到的学生比例达到81.4%,旷到的学生比例达到46.3%,上课睡觉的学生比例达到21.6%,考试抱有侥幸心理的学生比例达到3.1%。从大学生追捧的网络流行语也能窥测到一些端倪,从无欲无求的“佛系”到得过且过的“躺平”,再到破罐子破摔的“摆烂”,反映出部分大学生缺乏自信心,缺乏正确价值观的教育引领。

(二)教师角度——对违纪学生的帮扶力度明显不足

违纪学生被给予纪律处分以后,相当一部分院系辅导员没有做好对违纪学生的教育引导与价值观引领工作。除了在下发处分通报时的痛批外,院系辅导员没有做到有效的帮扶工作。新《规定》第五十七条:“除开除学籍处分以外,给予学生处分一般应当设置6 ~12 个月期限,到期按学校规定程序予以解除。解除处分后,学生获得表彰、奖励及其他权益,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院系辅导员应定期跟踪学生思想、心理以及行为变化,一方面防止其因被给予纪律处分而自我放弃,出现“摆烂”的情况,甚至是重复违纪的发生;另一方面,高校的学生招生规模不断扩大,违纪学生以及孤儿、父母离异、学业预警等特殊群体学生的比例也在不断增加,这一类学生需要在生活上和经济上给予重点帮扶,尤其是要长期关注其心理与思想的微妙变化,做好心理咨询与疏导。要引导其积极参加校园文化活动,努力学好专业知识,待处分期结束,顺利解除纪律处分,同时帮扶大学生成长成才,践行高校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

(三)学校角度——生活诉求与纪律处分的矛盾

大学生在校园里的日常需求与纪律处分的矛盾点。在大学生日常生活中,学生洗完头习惯性使用电吹风机进行快速吹干,大部分学校出于安全生产方面考虑,不允许学生在公寓内使用电吹风机(大功率电器),但是学生想要快速吹干头发这一诉求又不能得到有效解决。电吹风机是学生常用的现代化生活用品之一,尤其是在北方城市的冬季,女生人数居多的高校需求更大。个别学校在公共浴室安装了2 ~3 个电吹风机,远远不能满足学生的需求,学生也不愿以湿漉漉的状态排队等待。一旦发现学生在公寓使用电吹风机,就会予以纪律处分,但是学生的诉求又未给予解决,这就成为亟需解决的矛盾点,这也是学校缺失“温度”的体现。

(四)制度角度——处分权力过于集中,学院参与度不高

在学生纪律处分过程中,学院负责调查学生违纪事实并将对违纪学生的处分意见上报至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部依据学生违纪行为结合学生违纪处分管理规定进行审核。在实际工作过程中,学生工作部在发现学院给予的处分意见偏低时,会对学院提出的处分意见进行“拔高”,并要求学院按照“拔高”后的处理意见进行再研究。对学生纪律处分的权力主要集中在学生工作部,学院的话语权较低,学院提出的处分意见不被接纳,参与学生纪律处分工作的积极性不高,很容易出现“同而不和”的现象。

三、如何控制违纪处分的“法度”和“温度”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3]学校通过学生纪律处分制度提升学生管理工作质量,对学生在学校的一些错误观点和不当言行,不能简单给予纪律处分来完成工作任务,重点要研究学生违纪行为的原因。违纪学生管理的重要性、挑战性、复杂性与日俱增,学校要通过坚持学生主体地位、依法保障学生权益、依法维护教育公平等方面来控制违纪处分的“法度”和“温度”,持续推进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一)坚持学生主体地位,树立正确价值观

高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着力点和落脚点是大学生的教育和培养,学生管理是其重要组成部分。“00 后”已经成为大学生的主体力量和最活跃的组成部分,大学生个性、自主性特征较明显,精力旺盛,对新鲜事物充满了好奇。高校教师要具备使学生信服的专业管理能力,能够多视角多方面地发现不同类型学生内在特质的能力,并最大限度地利用、开发其能力,使学生在其擅长的领域有所建树,增强其自信心,找到自我,不断激发其向上向善的进取心,促进其在成长成才过程中全面健康发展。

1.加强学生心理健康教育。首要任务是帮助大学生走出宿舍,走出网络,走出虚拟世界,加强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丰富大学生的校园文化活动,拓展其心理健康教育的多样性、实效性,提升大学生心理素质教育,促使大学生正确认识心理健康,了解心理健康知识,形成良好的心理健康观念。组织大学生观看心理教育宣传片、开展心理健康知识竞赛,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心理健康基础知识,提高同学们对心理健康重要性的认识,学会自我调节的基本方法,从内因和外在多重角度,加强心理健康自我防御能力。开展各类心理素质拓展活动,在活动中使大学生更清晰地认识到团队协作的重要性,意识到每位成员在集体中都是独一无二的一分子,在这个团队中都起到了无可替代的作用,同时充分感受到了学会有效沟通的重要性。引导大学生正确认识自我、完善自我,不断提高对大学生活的适应力,具备较好的心理健康素质去面对生活和学习的挫折与困难,受到启发与引导,鼓励大学生做正能量的传递者、团结友爱的践行者、传播温暖善意的倡导者。

2.仰望星空,脚踏实地。处在机遇与挑战同步存在的时代,大学生大有可为,要怀揣着梦想奔赴前程,拒绝“躺平”,拒绝“摆烂”,祛除大学生思想上的尘垢,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增长本事和才干,努力实现自我价值,以青春之我,贡献伟大新时代。

(二)依法保障学生权益,帮扶特殊群体学生

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的政策方针,有效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新《规定》强调要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高校要遵循立德树人根本宗旨,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原则,结合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切实依法保障学生权益,着重做好违纪学生、家庭困难学生、学业预警学生等特殊群体的帮扶工作。作为学生工作队伍中的一员,老师有责任有义务去帮扶学生,尤其是对于违纪学生。违纪行为就是学生发出的信号,需要老师们去关注。学生受到违纪处分以后,心理与思想上极易发生变化,朋辈之间的关系可能会因此疏远,老师亦可能戴上有色眼镜对待学生。高校要发挥思想政治教育功能,要采取措施帮扶学生,使其能正确面对自己的过错,并及时改正错误,回到正常的学习、生活和工作当中。也要看到违纪学生的真诚和努力,其内心渴望被认可、被需要、被赞美,学生工作者一定要予以回应。

高校学生管理制度体现高校管理育人的理念,同时也从侧面反映出高校育人水平的高度与深度。违纪学生尤其是因考试作弊被给予的处分,部分高校不予解除,也因此不予授予学位证书。Y师范大学修订的《处分规定》中,就删除了“因考试作弊被给予的处分不予解除”内容,这就意味着因考试作弊被给予处分(开除学籍处分除外)的学生在处分期结束后可以申请解除处分,还有机会获得学位授予。这些学生能够在处分期结束后获得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尤其是对于边疆地区普通家庭的孩子来说,改变他们自己的命运、改变家庭的命运都是至关重要的。从学校管理者的角度来看,需要采取更有效的诚信教育方式,否则会有更多的“效仿者”,学校管理会面临更大的挑战。

(三)推进依法治理,提升化解学生矛盾的能力

治理学校要靠“法治”而非“人治”,但是师资队伍在管理学生工作中起着重要的作用。高校教师对待每一名学生都要做到一视同仁,不厚此薄彼,不因学生的民族、性别、年龄等区别对待,尤其是面对有纪律处分的学生,他们在处分期间已经没有了申请学校的评优、评先、入党的资格,但他们仍然有权利参加日常教学活动、校园文化活动以及科技文化创新活动的,学校要从方方面面来维护教育公平,对于有纪律处分的学生,学校要给予改过自新的机会,从侧面体现出学校立德树人的过程。

一方面,学校要主动解决学生在生活中、学习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与困惑,满足学生的基本需要。学生在学校的合理需求,诸如吹头发等,学校要遵循安全生产要求,也要满足学生的生活需求,不能一味禁止又不予解决矛盾,极易形成恶性循环;另一方面,学校在处理学生违纪情况时,要宽严相济,尤其是面对行为情绪特别异常的学生,要有心理评估意识。正如教育部怀进鹏部长在全国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推进会上所强调的,“教育是培养人的事业,让广大学生更加健康阳光,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应有之义,要加强源头治理,全面培育学生的积极心理品质。”[4]促进大学生成长成才。

(四)处分权力下沉,提升学院话语权

学院与学生的关系较为密切,能够了解、掌握学生违纪行为的第一手资料,在与违纪学生谈话过程中,掌握学生的心理与思想变化,参照学校学生违纪处分相关规定,给予违纪学生处分意见,将有学生签名的初步处分意见等相关材料提交给相关职能部门,若再次与学生谈话,并提高处分等级,违纪学生在心理与思想上会发生较大的变化,事件极易朝着不好的方向发展。学院在学生纪律处分过程中应给予相关部门一定的权力,职能部门也要做好配合的角色,对于学院没有考虑到的问题,予以提醒,合力做好学生纪律处分工作,实现“和而不同”。

依法治校背景下的高校学生纪律处分,要结合管理育人、心理育人、思政育人等研究方式,不断增加高校学生纪律处分“法度”与“温度”相关研究的广度与深度,给予大学生健康发展的“自由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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