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及性视角下老年数字鸿沟的成因及弥合路径研究

2023-12-17 12:05周向红林松涛
上海城市管理 2023年6期
关键词:老年群体数字鸿沟公共服务

周向红 林松涛

摘要:数字技术为人们的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凸显老年群体的窘境。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加深,老年数字鸿沟问题变得日益凸显。基于公共服务可及性的视角,结合老年数字鸿沟的相关研究,从可获得性、可使用性、可适应性和可接受性四个层面对老年数字鸿沟的成因进行分析,并对老年数字鸿沟的弥合路径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老年群体;数字鸿沟;公共服务;可及性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23.06.002

一、引言

数字鸿沟这一概念最早出现在20世纪90年代,其最初用以反映不同群体在获取和使用信息通信技术的差距,即“接入沟”和“使用沟”。随着研究的深入,学界开始关注由接入沟和使用沟所产生的各类不平等现象,即“结果沟”,也被称为“知识沟”。数字鸿沟概念所包含的这三个层级基本得到了国内外学界的认可,而数字鸿沟的产生本质上是由于不同群体在社会地位、教育水平、经济水平等方面存在的不平等和差距。老年数字鸿沟便是数字鸿沟研究领域的一个分支,也被称为“银色数字鸿沟”,主要反映老年群体与社会其他群体间的数字鸿沟。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社会各领域的数字化建设,同时人口老龄化也日趋严重,在此社会背景下,老年数字鸿沟问题日益凸显。许多老年人难以适应数字时代的到来,无法利用数字技术为自己谋求利益和争取权利,难以融入数字化社会之中,被孤立于社会数字化进程之外,由此也带来了不小的社会危害。一方面,老年数字鸿沟会扩大老年人与年轻一代间的代际隔阂,使老年人与年轻人变得更加疏远,影响家庭和睦;另一方面,老年数字鸿沟会剥夺老年人参与社会的各项权利,导致不同群体间的权利不平等,危害社会公平正义,破坏社会团结。因此,老年数字鸿沟已然成为当下亟待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一。

二、老年数字鸿沟的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一)老年数字鸿沟概念及模型

老年数字鸿沟是数字鸿沟领域的重要分支,是数字鸿沟在年龄维度的体现。因此,有学者参照数字鸿沟概念的三个层级,将老年数字鸿沟视为老年群体与年轻群体间存在的接入鸿沟、使用鸿沟和知识鸿沟,[1]即老年群体与年轻群体在信息资源、数字产品及服务的获取和使用上的差距,以及由此造成的知识获取能力上的差距,是一种综合性差距的体现。从个体层面上看,老年数字鸿沟可以看作老年人由于对信息和网络技术的拥有程度、应用程度以及创新能力与年轻群体的差别,造成的信息落差以及贫富进一步两极分化的趋势。[2]从家庭层面上看,老年数字鸿沟可以被看作是传统代沟在数字领域的延伸,因此有学者也将老年数字鸿沟称为“数字代沟”。[3]从社会层面上看,老年数字鸿沟是由于在市场主导下的现代信息科技未将老年人设为数字设备和信息内容的主要目标群体,社会转型引致的结构张力使得老年人在与现代科技的互动过程中处于明显的弱势地位的现象。[4]

总的来说,老年数字鸿沟就是指老年群体与社会其他群体在数字设备和服务、信息资源的获取和使用能力上存在差距,并由此产生的权利及知识获取上的不平等现象,是在社会数字化进程中由社会观念、制度等多种因素所导致的对老年群体的忽视和排斥。老年数字鸿沟的概念也包含了一般数字鸿沟中的三个层级,即接入沟、使用沟和知识沟。同时,社会环境也是研究老年数字鸿沟问题中不可忽视的一个因素,老年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突出群体,保障其生活质量和福祉本身就需要社会多领域的综合支持,在数字经济时代,各类数字产品和服务的供给理应考虑到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特殊需求,充分考虑数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因此,本文结合老年数字鸿沟的概念界定,给出如图1所示的老年数字鸿沟概念模型。

(二)老年数字鸿沟研究的相关理论视角

学界目前对老年数字鸿沟的研究已发展出多元的研究视角,不同学者从多个理论视角对老年数字鸿沟的成因及弥合进行研究。根据图1的老年数字鸿沟模型,本文列举了四个主要理论研究视角(见表1)。

1.创新扩散理论

创新扩散理论是研究创新传播效果的经典理论,该理论主要侧重于数字鸿沟中的接入沟这一层次。创新扩散理论认为,在创新采用的决策过程中,消费者是否采用创新产品会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5]即技术创新可能在不同群体间的扩散速度和程度存在差异。

老年人是大众传播受众中的小众群体,处于信息接收不充分且相对滞后的状态,[6]难以对快速更迭的数字技术及智能产品有足够的了解。在对新事物的接受度方面,年轻群体的学习能力较强且对新技术较感兴趣,主动接触和使用新技术的程度较高,而老年群体受传统生活观念影响,对于数字技术等新事物的态度往往相对保守。因此,该理论认为数字技术在不同年龄群体间的扩散和传播存在的明显差异可以被视作老年数字鸿沟的形成原因之一。

2.能力贫困理论

能力贫困理论认为贫困实际上就是对人的基本可行能力的剥夺。其中,可行能力是指个体有可能实现的、各种可能的功能性活动组合的实质自由。

基于该理论视角,有学者将部分群体处于数字鸿沟弱势一端的状态称为“数字贫困”,[7]如果将数字技术利用视为人们的实质自由,那么数字鸿沟产生的原因就在于老年人和年轻人实质自由的差异,也即可行能力的差异。[8]而造成可行能力差距的原因是多样的,既包括经济因素、生理因素、文化因素等老年人自身因素,也包括家庭、社会等外部因素。

3.知識沟理论

知识沟理论的主要观点是:处于不同社会经济地位的个体通过各类传播媒介获取信息和知识的效率是不同的,社会经济地位较高的群体的知识获取效率高于社会经济地位较低的群体,这将导致二者间的知识差距呈扩大趋势。[9]

相比年轻群体,大部分老年群体的社会经济地位普遍较低,获得信息资源和商品服务的渠道极为有限,属于数字经济时代中的弱势群体。同时,不同个体处理信息的效率存在差异,认知水平不同的个体几乎不可能以同等的转化率获取同质量的信息资产。[10]多数老年人受自身的生理条件、文化水平等因素限制,不具备高效的信息处理及知识转化的能力,从而导致知识沟的产生,在快速发展的数字社会中,这种知识沟会导致老年人在数字产品和服务的获取和使用上落后于年轻群体。

4.社会排斥理论

社会排斥理论主要用于解释某些个体和群体被排斥在社会主流活动之外的现象。基于该理论,老年数字鸿沟可以被视为老年群体在数字领域所遭受的社会排斥。在数字领域的社会排斥也被称为“数字排斥”,即部分群体由于无法接触和使用各类数字技术应用和服务,被排除于数字化进程之外。当前社会在数字领域普遍缺乏对老年群体的包容,往往忽视了老年人在获取、学习和使用数字技术及相关智能产品上存在的困难及相关的诉求,从而有意或是无意地产生对老年人的数字排斥。

(三)公共服务的可及性

可及性这一概念起源于西方,最早被应用于公共卫生服务领域,指公共卫生服务能否被人们所使用。[11]在这之后,可及性这一概念逐步被引入其他的公共服务领域,其概念也进一步扩展,被认为是反映服务供给和服务需求间的匹配程度。[12]代凯和郭小聪则将基本公共服务可及性定义为政府对基本公共服务供给与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需求的匹配程度,以及公众对基本公共服务的实际使用程度。[13]

因此,从公共服务可及性的视角来看,可以将老年数字鸿沟理解为在数字经济时代下,由于与数字生活相关的一系列公共服务(以下简称为数字公共服务)对老年群体的可及性不足所导致的老年群体的数字融入困境,即老年群体无法与社会其他群体平等地获取和使用数字技术及相关服务的现象。

同时,相关研究也形成了公共服务可及性的分析框架,Levesque等通过对可及性理论研究的整理归纳,将可及性分析框架划分为可获得性、可使用性、可负担性、可接受性及可适应性五个维度。[14]本文主要采用可获得性、可使用性、可适应性和可接受性四个维度分析数字公共服务的可及性,并以此分析老年数字鸿沟的形成原因和弥合路径。

1.可获得性

可获得性主要是指老年群体获取到各类数字公共服务的难易程度。这主要取决于两方面因素,一是老年人自身是否具备获取数字公共服务的条件,如是否拥有智能手机、是否使用互联网等;二是各类数字公共服务的覆盖程度是否足够让大多数老年群体方便获取。

2.可使用性

可使用性主要是指老年人使用各类数字公共服务的难易程度,这主要与老年人自身的数字素养有关,而老年人的数字素养高低既取决于老年人的自身因素,也取决于家庭、社会等外部因素。

3.可适应性

可适应性主要是指数字公共服务是否与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相适应,即数字服务或产品的供给方是否充分考虑了适老化。所谓适老化,即从老年人视角出发的,以满足老年人的特点,适应老年人的生活需求为目的的一种方式,其研究对象既包括老年群体本身,也包括需要为适应老年群体而做出设计或调整的硬环境和软环境。[15]

4.可接受性

可接受性主要指数字公共服务在心理层面被老年群体接受的难易程度,即老年人是否在心理上愿意接受和采纳数字公共服务,这主要与老年人自身对数字技术的认知及社会整体观念有关。

三、老年数字鸿沟的成因

(一)数字公共服务对老年群体的可获得性不足

首先,部分老年群体并不使用互联网或没有智能手机等电子设备,不具备获取数字公共服务的基本条件。一方面,根据第51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2年12月,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群体是非网民群体中的主要群体,占非网民总体的比例为37.4%。其中,老年人的年龄太大、不会拼音等文化限制,經济条件差是导致多数老年人不使用互联网的主要原因。另一方面,家庭因素也会影响老年人是否使用互联网。老年人上网的主要动机是为了与亲友保持联系,对于子女时常陪伴在身边、亲戚朋友来往密切的老年人,并不缺乏情感上的支持,削弱了其主动接触互联网的动机。另外,一些子女担心父母遭遇电信诈骗,也不会主动鼓励和支持家中老人使用互联网,只给老人配备无法上网的老年手机。

其次,数字公共服务覆盖度低,老年人接触和了解数字公共服务的渠道有限。我国各地区也存在明显的数字鸿沟,东部沿海地区及部分主要城市的数字化建设较为完善,而大多数中西部地区的数字化建设则相对落后,诸如智慧医疗、智慧养老、电子政务等数字公共服务的覆盖范围有限;老年群体相较年轻群体,日常的活动范围较小,对于一些居住在农村等偏远地区的老人,很难获取到相关的数字公共服务。另外,许多老年人对信息的获取还停留在报纸、电视、收音机等传统渠道,信息渠道的闭塞也会导致部分老年群体难以获取和了解以互联网为主要传播载体的各类数字公共服务。

(二)数字公共服务对老年群体的可使用性不高

首先,生理条件约束和内生动力不足导致多数老年人缺乏数字素养。一方面,老年人的生理机能退化对其使用和学习数字产品及服务造成了极大的限制。老年人感官的退化,如视力模糊、听觉及触觉的下降等,使其在人机交互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导致其对智能设备的使用意愿下降,限制其使用各类数字产品的时长。此外,老年人认知水平和记忆力的衰退使其学习效率大幅下降,面对功能日益丰富的各类数字产品和服务,无法像年轻人一样快速掌握其使用方法,学习数字技能,导致其数字素养提升缓慢。另一方面,老年人缺乏主动学习各类数字技能及知识的内生动力。老年人长期维持传统的生活方式,产生了路径依赖,而了解和学习数字技能对于多数老年人而言并不是必不可少的,许多老年人只想安度晚年,不愿意花费太多精力去提升自己的数字素养。因此,在面对数字社会对传统生活方式的冲击时,多数老年人还是会倾向于维持传统的生活方式,缺乏主动提升自身数字素养的学习意愿。

其次,缺乏足够的外部支持帮助老年人提升数字素养。仅凭老年人自身提升数字素养是十分困难的,往往需要一定的外部支持,外部支持主要来源于家庭和社会层面。一方面,家庭场域内的“数字反哺”缺失切断了老年人提升数字素养的重要渠道,所谓数字反哺,就是子代向亲代传授数字技能、知识以及与之相关的文化和价值观的现象。[16]比起同辈间的交流,老年人更倾向于通过子女来学习互联网的相关知识和技能,这种学习方式不仅能加强代际间的沟通交流,也更加灵活高效,且容易被老人接受。因此,数字反哺一直被视作能够缩小数字鸿沟的可行路径。[17]然而,当下许多年轻人由于工作及生活的压力,并没有太多时间陪伴家中的老人,家庭养老功能正逐步弱化,子女与老人的疏远降低了数字反哺行为发生的概率。另一方面,社会支持与数字包容的缺失也是老年人数字素养难以提升的重要原因。虽然也有不少社会组织和机构专门针对老年人提供数字化培训,但所能覆盖的老年人群极其有限,难以下沉到基层,且参加培训的老人多是具有主观学习意愿的,而那些不愿意学习数字技能的老人却仍难以得到足够的支持以帮助他们跨出“第一步”。另外,社会缺乏对老年人的数字包容所产生的显性或隐性的年龄歧视也会降低老年人主动提升数字素养的自我效能感,甚至使部分老年人产生自我退却情绪。

正是这些因素的影响,导致老年人在学习数字技能及提升数字素养上面临较大阻碍,导致大多数老年人对互联网的使用还停留在“入门阶段”,面对种类繁多、功能复杂的各式数字公共服务及数字应用往往会措手不及,导致多数数字公共服务对老年群体的可使用性不高。

(三)数字公共服务对老年群体的可适应性不足

首先,低级适老化导致交互模式的不适应。人机交互是使用数字公共服务的基础,交互界面的适老化设计是影响数字公共服务对老年人可适应性的关键。虽然目前多数数字产品及服务都已经意识到要增加适老化设计,但多数还只停留在增加界面字体大小、提高音量、简化界面这种低级适老化上,并没有真正解决老年人使用过程中的难点痛点,适应老年人的操作需求。例如,数字素养较低的老年人面对功能复杂的操作选项往往会感到无所适从,需要智能操作向导辅助他们一步步熟悉操作流程,或是通过语音识别老年人的需求自动跳转到相应的操作选项。

其次,服务供给与老年人潜在需求的不适应。在注意力资源稀缺的时代,数字商品与服务的生产者对目标群体的规模及消费能力格外注重,而老年群体大多生活节俭,消费观念较为保守,同时在网络群体中的比例也不高,使得许多数字应用和服务的设计主要针对年轻用户,而选择性忽视了老年人的潜在需求。一方面,各类互联网应用及服务无法适应老年群体的休闲娱乐需求。研究显示,与年轻人相比,老年人对日常社交、时事新闻,本地动态需求明显,而当前许多应用软件休闲娱乐主要针对年轻群体,对老年人需求的适用性不强。[18]此外,当前互联网圈层文化日趋低龄化,也会让老年人感到不适应和格格不入。另一方面,市场监管无法适应老年人对安全使用的需求。当前适老化产品市场缺乏规范化管理,各类适老化产品及应用服务没有统一标准,质量参差不齐,各类预装应用软件及弹窗广告可能会导致老年人个人信息的泄露,给不法分子以可乘之机,难以适应老年人对数字产品和服务使用安全的需求。

(四)数字公共服务对老年群体的可接受性不足

首先,网络监管不完善导致老年人产生技术恐惧。随着网络自媒体逐步取代传统媒体在信息传播领域的主导地位,也对互联网的监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今互联网上充斥着大量良莠不齐的信息,还有各式各样的消费陷阱,并且层出不穷的网络电信诈骗也使得不少老年人上当受骗,大部分老年群体本身就对互联网上的各种信息缺乏基本的辨别能力,加上媒体对电信诈骗事件的宣传报道,使得许多老年人对互联网心生恐惧,尤其是对一些涉及消费或需要提交个人信息的数字服务或应用,老年人担心被骗,往往会产生强烈的排斥心理,甚至是选择避而远之。另外,岁数大的老年人普遍思想都很保守,对于新事物接受程度本身就比较低,技术恐惧进一步强化了他们对数字公共服务的排斥心理。

其次,年龄歧视和刻板印象会加深老年人对数字公共服务的排斥心理。当前社会普遍认为老年人缺乏使用各类数字设备和应用的能力,这种刻板印象会让一些数字产品和服务的生产方不自觉地形成对老年用户的隐性年龄歧视,形成了对老年群体的数字排斥。并且这种刻板印象也会给那些愿意接触和尝试数字技术的老人施加一种无形的压力,使其在面对数字产品和服务时持较为保守的态度,加深他们对各类数字公共服务的排斥心理。另外,一些数字产品或服务过度强调“老年”属性时,有时反而会形成逆向歧视,受到老年群体“不服老”的排斥。[19]例如,一些强调“老年人专用”的智能手机,虽然价格低廉,但外观丑陋,明显有别于一般智能手机,这种“特殊待遇”会让一些老年人产生排斥心理。同时一些老年机包含大量预装软件,存在泄露用户个人隐私的风险,也会增加老年人使用数字应用及服务的排斥心理。

四、老年数字鸿沟的弥合路径

老年数字鸿沟是由多方因素共同作用下形成的,老年数字鸿沟的弥合同样需要政府、企业、社区、家庭和老年人自身的多方参与。

(一)消除接入鸿沟,提高数字公共服务可获得性

首先,政府应发挥关键作用,给予老年群体充分的物质支持以消除接入鸿沟。一是要加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针对一些偏远落后的地区,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是消除接入沟的基础,能够提升老年人接触和使用数字技术的便捷度,提高数字公共服务的可获得性。二是加强数字应用場景建设,拓宽数字公共服务获得渠道。政府应积极建设适合老年人的数字化应用场景,形成外部推力,有助于提升老年人对数字技术的有用感知度,推动数字产品及服务在老年群体中的进一步普及。三是要拓宽数字公共服务的获得渠道,可以采用线上线下多渠道的宣传方式,帮助他们更方便地获取各类数字公共服务及相关产品的信息,拓宽老年人获取数字公共服务的渠道。四是要带动社会各主体,为消除老年“接入鸿沟”提供物质支持。例如,香港特别行政区联合社会各界为老年人创设专门的数字应用软件环境以消除“接入鸿沟”,包括老年人专业网站、专用移动程序等。[20]欧盟制定的老年快乐计划 (Ageing Well Action Plan),通过鼓励社会部门和企业设计研发符合老年群体数字化需求的产品,以产品和服务创新提高老年群体数字化获取能力。

其次,社区和家庭也应为老年群体获取数字技术和服务提供相应的支持,尤其是家庭层面的支持。大多数老年人的数字设备获取都源自家庭成员的帮助,家庭内部的互助行为是老年人接入数字技术的重要途径,也是重要保障,[21]家中的年轻子女应消除老年人不会使用数字设备的固有印象,鼓励和支持老年人使用互联网,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帮助老年人融入数字社会。社区层面则应加大宣传力度,可以开展数字体验活动,促进老年人主动接触数字技术。

(二)提升数字素养,增加数字公共服务可使用性

提升老年群体的数字素养能增加数字公共服务的可使用性,是让老年群体与社会其他群体平等使用各类数字公共服务和产品的关键,也是保障数字经济时代老年人基本权利的关键所在,需要多方主体的共同参与。

其一,政府应发挥主导和引领作用,将老年数字鸿沟纳入政策议题,构建老年数字鸿沟治理的顶层架构。全面提升老年群体的数字素养是一个复杂的社会治理问题,需要政府层面制定顶层架构,引领社会各方共同助力老年群体提升数字素养。中央网信办已于2021年印发了《提升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行动纲要》,各地政府可根据这份行动纲要制定符合本地社情的老年人数字素养提升战略。

其二,政府应加大数字教育资源供给,满足老年群体学习需求。例如,韩国政府开发了免费在线教育系统或培训平台来帮助本国公民提升数字素养;西班牙政府为帮助老年人实现数字融入,开展了媒体扫盲和电子学习项目。我国也可以针对老年人的数字技能学习需求,借助老年教育和专项培训体系,联合企业和大学等社会机构,采用线下面授或远程辅导等方式对老年人进行数字技能的培训,提升老年人的数字素养。

其三,加大老年数字鸿沟基础治理力度,推动数字素养教育下沉到社区。社区可以针对老年群体开展相关的宣传讲解活动,提倡科技助老理念,引导和鼓励老年人主动了解和学习使用各类数字产品及服务,提升社区老年人的整体数字素养。例如,天津“手机课堂”、上海“数字伙伴”都是近年不错的探索和实践。

其四,鼓励数字反哺,发挥家庭在提升老年数字素养方面的作用。研究显示,代际互动能有效降低老年群体对数字技术的恐惧和社会孤立感,提升其数字素养、自我效能感和对数字技术的兴趣。[22]因此,可以通过鼓励和倡导子女向家中老人传授数字技能,培育数字反哺意识,帮助老人提升数字素养,尤其是学校层面可以进行一些宣传,鼓励学生帮助家中老人学习数字技能。因为老年人通常和孙辈更加亲近,并且寒暑假期间学生和家中老人通常有长时间的相处,数字反哺的效果会更好。

(三)优化适老设计,提高数字公共服务可适应性

推广智慧养老服务,增加数字产品和服务的适老化设计,与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相匹配,简化人机交互流程,能够极大降低老年人学习和使用数字产品和服务的门槛,提升老年人对数字技术有用性的感知度,能够增加数字公共产品的可适应性。

其一,数字产品或服务的生产企业在设计阶段应多考虑老年人的需求特点和使用习惯,根据老年人的生理及心理特性增强产品各方面的适老性。对此,国际电信联盟就曾发表了《老年人和残障人士的电信接入能力指南》,该指南强调以人为中心的设计理念,既要有经济方面的考虑,也要有人道主义方面的考虑,倡导根据用户需求对产品设计进行评估,并对产品设计进行完善,以满足老年人等弱势群体的使用需求。相关企业应深入了解老年群体的需求及使用习惯,不可把适老化问题简单化,切实围绕老年人需求优化产品适老化设计。

其二,政府应对适老化产品市场进行规范化管理。为提升适老化产品的产品质量,增加老年群体对适老化产品的满意度,防止一些企业借着适老化的名头提供各种粗制滥造的数字产品或服务,欺骗老年消费者,政府应出台相关的政策法规,制定适老化产品的行业标准,打击不合格适老化产品产商,保障老年消费者权益,促进适老化市场良性健康发展。

其三,推广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精准匹配老年群体消费需求。通过开发智慧养老产品和服务,迎合老年群体的实际需求,挖掘智慧养老的市场潜力,激励更多企业重视老年群体的需求,形成良好的市场生态环境。相关企业也可以协同高校和科研机构,共同研发适应老年群体实际需求的数字产品及服务。

(四)提倡数字包容,提升数字公共服务的可接受性

通过社会各方的共同努力,塑造数字包容的社会环境能够提升老年群体接触和学习数字技术的主观能动性,有利于帮助老年人克服对数字产品或服务的技术恐惧感,提升老年人对数字公共服务的接受度。

其一,政府应加强网络监管,积极引导网络舆论。一方面,政府可以牵头引导各行业在数字产品和服务的生产中消除对老年群体的数字偏见和算法歧视,同时完善相应的法律法规,如妥善调整《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一步加大老年人的权益保障力度,[23]保障老年人参与数字生活的安全便利。另一方面,要积极引导媒体舆论和网络文化,避免让老年人产生恐惧心理,构建对老年人友好的网络生态环境,这也有助于消除社会对老年人的刻板印象,提升老年人对数字公共服务的接纳度。

其二,社会应消除对老年群体的歧视,共同构建老年友好社会环境。2002年,国际世贸组织(WTO)提出的“积极老齡化”概念,明确了“健康、参与、保障”作为政府治理老龄化的行动方向。在我国社会数字化的进程中,也应贯彻积极老龄化的理念,通过各类政策及舆论宣传,为老年群体在数字时代的生存营造包容的社会环境。例如,《北京市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行动方案(2021—2023年)》提出,从居家生活、社区环境、健康支持、智能应用、交通出行等方面营造老年友好环境。[24]此外,朋辈的支持和引导也有助于老年群体主动拥抱数字社会。研究显示,由于地理空间上的邻近性及心理情感上的接近性,朋辈群体可以通过模仿、规范和支持为老年人数字融入提供及时有效的资源和帮助。[25]

说明:本文系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课题“公共治理体系变革创新的理论与机制”(批准号:72234004)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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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search on the Causes and Bridging Paths of the Elderly Digital Divide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Accessibility

Zhou Xianghong, Lin Songtao

(Tongji University, Shanghai 200092, China)

Abstract: In the rapid development of the digital era, digital technology has brought great convenience to people's life. However, the elderly group is facing the dilemma of integrating into the digital society. With the deepening of the aging of our country's population, the problem of the elderly digital divide has become increasingly obvious. Based on the perspective of accessibility of public services, combined with the relevant research on the elderly digital divide,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auses of the digital divide in the elderly from the following four levels of accessibility, availability, adaptability and acceptability, and discusses the ways to bridge the elderly digital divide.

Key words: elderly group; digital divide; public services; accessibilit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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