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城乡关系演变规律:从依存、分立到融合

2023-12-17 12:05韩帅梁爽符星帆杨亦茜
上海城市管理 2023年6期
关键词:城乡关系城乡融合城镇化率

韩帅 梁爽 符星帆 杨亦茜

摘要:从古至今,中国城乡关系在发展中不断演化。通过文献研究、政策解读及数据分析,从历史长时段梳理出古代、近代及现代中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基本规律。研究认为:从总体上看,以农耕经济为主的古代城乡为依存共生关系;以工业文明为主导的近代城乡逐渐分化为二元对立结构;强调生态文明与知识经济的现代城乡,原先固化的二元关系逐步破冰而趋向融合。新中国成立以来的不同发展阶段,国家治理制度与城乡发展战略对城乡关系产生深刻影响。具体而言,当政策制度偏向农业、农村时,城乡关系会缓和,城乡差距相应缩小;当政策制度偏向工业、城市时,城乡关系容易产生对立,城乡差距会拉大;当国家在城乡治理体系中强调城乡等值时,城乡之间有协同发展趋势。改革开放后,强调生产效率的工业化与注重经济增长的传统城镇化,加速了中国城镇化与现代化的进程,同时也拉大了城乡差距;近十年来,国家倡导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有望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关键词:城乡关系;城镇化率;城乡融合

DOI:10.3969/j.issn.1674-7739.2023.06.006

一、引言:中国城乡关系何以演化

知古鉴今,以启未来,明晰中国城乡历史、近现代城乡痛点对未来城乡发展意义重大。从古至今,城乡关系一直关乎国计民生问题。偌大中国,由城市和乡村组成,亿万中国人可看作由城市人与乡村人构成。[1]城乡作为一对相对概念出现,是两种异质的人类定居聚落,其概念、实体对象、相互关系随历史实践进程不断发生演化。一般认为,“城”是比“乡”更成熟的发展形态。不变的是,无论是古代、近代抑或现代中国,城与乡在生产、生活、生态等多方面具有明显的差异性与互补性。[2]

城乡关系是指城市与乡村、城里人与乡村人的综合发展关系,包括城乡空间关系、城乡经济关系、城乡社会关系以及城乡文化关系等,本文重点讨论城乡经济社会与城乡空间关系。城镇化是城乡关系转化与调节的过程,即从乡到城的空间转换过程,包括工业城镇化、土地城镇化以及人口城镇化等。从人类命运共同体视角,城镇与乡村共同组成“城乡大家庭”。人是城镇化的主体,人口是城乡空间均衡发展的核心要素,深刻关联与牵动着其他要素及其关系的发展。[3]同时,生产要素流动态势决定城乡关系演变。[4]在过去城乡关系中,城市“攫取”乡村;[5]在城乡融合理念下,城市与乡村应为有机共生体。新时期推进城乡融合的要点在于推进城乡基础设施与生产要素市场一体化,在新型城镇化大格局下重塑城乡关系。[6]

中国城乡关系问题关涉中国城乡历史发展实践、当下的国家新型城镇化发展质量、中国现代化城乡治理水平以及全球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尤其是在中国式现代化发展语境下,对中国城乡关系做长时段纵贯研究对明晰城乡历史特征,解决当前城乡痛点及探索未来城乡进路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然而,鲜有文献从历史长时段探讨从古至今中国城乡关系的演化特征与发展规律。鉴于此,本文通过文献研究、政策解读以及城乡发展最新数据,尝试从古代、近代、现代三个时间尺度来系统剖析不同历史时期中国城乡关系的发展特征、影响因素及演变规律,希冀对中国城乡治理现代化有所助益。

二、古代城乡关系:城乡依存共生为主基调

远古时期,农业是人类文明的发端,也是城乡关系发源的起点。[7]华夏先民从采集、狩猎发展出农业,伴随着原始人向智人的转变,人们逐水而居,比邻而居。最早的定居聚落诞生于粟作农业的黄河流域与稻作农业的长江流域。从简单到复杂,人类社会组织从初级聚落逐渐成熟,边缘聚落与中心聚落出现。城乡聚落产生于新旧石器时代(距今8000—10000年)交替时,根据甘肃大地湾遗址(距今5000—8000年)的考古发现,边缘小聚落向中心大聚落的演变是乡村向城镇发展的最早见证。再者,根据良渚古城遗址的考古发现,城乡聚落由内向外渐次拉开的布局表明基于社会分工有明确的城乡划分。由此可见,远古中国无论是北方的龙山文化(距今4000—4500年)还是南方的良渚文化(距今4000—5300年),城乡虽有分野而相互依存。

西周的乡遂制是古典时期中国城乡关系发展的起点①,《周礼》中记载的乡遂制度有国野之分,即“国人六乡”(比、闾、族、党、州、乡)与“野人六遂”(邻、里、赞、鄙、县、遂)。“体国经野”制度下的乡遂制指明了国野之分,表征自上而下的行政等级。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废分封而立郡县,即在全国推广以“县”为最基本单元的地方行政区划,中央集权下的行政等级扁平化。同时期,作为户籍制度前身的“编户齐民”问世,便于国家组织基层。随后2000多年里,历朝历代除了君主与少数贵族,绝大多数人为有户籍、服徭役的平民百姓,基本国策以“重农抑商”为主,农业经济始终为国民经济命脉。因此,各地城乡贫富差别较有限,城乡人权利与机会几近均等,城乡之间依存共生为古代城乡关系的主基调。

基于历史数据可知,从战国时期到南宋之间的约1500年里,全国城镇化率总体上保持上升态势(图1),在南宋时达到中国古代城镇化率的最高峰22%,这是由于在唐宋之际国家与社会互动关系变迁下的一次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中国历史实践转变,国家对民间生活管控放松,商品经济繁荣与社会流动性增强,国家税收的主要来源从农业经济变为工商业经济。经济、文化、政治环境整体性变革背景下,社會活力得到充分释放,客观上促使土地、人口、商品等生产要素的流通性变强,经济社会的普遍繁荣形成良性的城乡发展生态,普通人的空间流动性与身份流动性变强,在城乡间与跨地域可流动,职业身份与社会阶层可转变,进而促进城镇化率得到提高。

三、近代城乡关系:内外冲击引致城乡分离

近代以来,国内外多方因素导致城乡之间隔离发展。具体而言,因西方经济与文化入侵,中国传统农业经济走向解体、社会结构遭到破坏,[8]城乡发展失衡而逐渐发生分离。清末西方列强从沿海打破中国国门,频繁战争导致农业农村凋零;西方资本与中国本土工商业摧毁传统小农经济,很多破产的农民与手工业者大量涌入城市,城市人口剧增致使人地矛盾突出。1820年,城镇化率从南宋时的22%下降到6.9%;1846年,全国4.3亿人,城镇化率降至5.1%的中国历史最低点(图1)。首先,这与西方列强入侵冲击中国城乡社会继而引发国内国际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冲突的外部因素相关。其次,也深受中国内部动荡影响,戊戌变法、洋务运动、太平天国运动、鸦片战争、辛亥革命等导致农业农村凋零、城市工商业经济摇摆不定。在内外联合冲击下导致近代中国城乡关系发生分离。

1908年,清朝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提出划分城、镇、乡,标志着近现代中国市镇制度的逐步建立。1911年,江苏的市乡制以人口规模划分城镇(城、镇统称为市)与乡村,人口5万设市,不足5万则为乡。1911年,上海设市政厅;1914年,北京设京师市政公所;1918年,广州设市政公所。上海、北京、广州、武汉相继建市并设置市政公所、市政厅、市政府等行政机构。然而直到1921年,广州才成为中国第一个行政区划意义上的“建制市”。1949年新中国刚刚成立时,全国虽已设立207个市,但城镇化率仅为10.64%(图1)。近代的港口贸易促进了沿江沿海大城市的率先发展,一般的城镇与乡村发展动力式微,区域发展不均、城乡经济社会不平等加剧。

四、现代城乡关系:在缓和与对立中再破冰

总体上,从新中国成立至今,现代城乡关系经历了从城乡恢复趋向城乡分化、从城乡弥合走向二元对立、城乡巨大鸿沟呼唤城乡统筹发展、城乡一体发展有效缓解城乡差距的四个阶段。

(一)1949—1978年:从城乡恢复趋向城乡分化

1949年3月,毛泽东强调城乡兼顾、工农紧密联系。1950—1952年为三年经济恢复期,国家提倡恢复与发展农业经济,合理制定农副产品与工业产品的比价关系,[9]保障城市工业品与农村农产品的自由交换,城乡物资周转灵活,城市与乡村均得到一定发展。

“一五”期间(1953—1957年),施行“三大改造”,通过新(扩)建城市、提高农产品收购价格,保障了城乡间人口的自由流动,城乡之间保持开放的对流系统,促进了建国初期城乡的恢复发展。“一五”期间,全国城镇化从13.31%缓缓提高到15.39%(图2)。

“二五”期间(1958—1962年),发展重工业与人民公社“大跃进”,农产值比例失调,工业产值大幅增加而农业产值大幅下降,原先有机互动的城乡关系受影响;城镇化从1958年的16.25%提高到1960年的19.75%,但是1962年降到17.33%。

“三五”(1966—1970年)与“四五”(1971—1975年)是“文革”十年,工农产品的不等价交换、重要物资统购统销制度形成的剪刀差以及违背广大农民意愿的农业合作化制度加剧了城乡分离的局面,已经趋好的城乡关系受到严重影响。计划经济条件时,我国优先发展重工业,农业支持工业、农村补给城市,全国有限资源集中去解决最紧迫的国防问题。农民、工人、知识分子无私奉献推动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此阶段,人的发展服从于城市发展,城市发展倾向于资源型、工业型城市,一切均服从于国家工业化战略。而且持续多年抑制农民向城市自由迁徙的政策一步步促成了新中国的户籍制度。城乡不平等的区别对待政策,致使新中国城乡关系一度出现分化。这十年,全国城镇化率出現停滞甚至发生倒退,从1966年的17.86%降到1975年的17.34%(图2)。

(二)1979—2002年:从城乡弥合走向二元对立

改革开放后,快速城镇化过程中城乡二元结构开始固化,城乡经济社会开始出现结构性矛盾。“五五”(1976—1980年)与“六五”(1981—1985年)期间,市场化改革首先从农村开始,此时重点发展农业,国家放开原先挤压农村的强制性政策(白永秀,2015),通过建立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提高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激发农民生产的积极性,农民收入迅速增加,农村生活得到初步改善,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有所缩小。“文革”结束后,全国城镇化率开始稳步上升,1981年中国城镇化率再次突破20%,1984年(23.01%)超过南宋时(22%)的城镇化率,1985年达到23.71%。

1984年以后,国家发展重心转向城市,在城市通过改革国有企业、调整工资分配形式以调动城市职工的生产积极性,公有制经济发展良好;非公有制经济也得到了一定发展。虽取消农副产品派购制度来维护农民利益,但农村改革停滞,出现农民收入增长缓慢、工农业产品比价不合理(“剪刀差”再现),强迫征地、补偿过低、资源与权利分配不公等一系列新问题,广大农民隐性负担丝毫未减。

“六五”(1981—1985年)期间设立特区、开放港口,“七五”(1986—1990年)期间开发浦东、开放省会,“八五”(1991—1995年)期间邓小平南方谈话后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均是控制大城市的非均衡性城市化发展战略。1994年分税制后“央—地”关系发生新的变化,地方发展的动力机制发生从工业化向城市化的转变。地方政府实行土地财政推动城镇化高速发展,农民利益受损、社会贫富分化。此时段的一大特征为土地城镇化快于人口城镇化。[10]

“九五”(1996—2000年)与“十五”(2001—2005年)期间均强调现代化建设宜大中小城市协调、东中西均衡发展,新世纪中国加入WTO与国际广泛接轨,接合千年发展目标的可持续发展理念。国家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路径下,现代化进程得到加快,但城乡差别却逐步拉大,“重城轻乡”政策与户籍制度让城乡二元之间出现多方面(如经济、社会、文化等)对立的局面。1998年,中国城镇化率在历史上首次突破30%大关,按照经典的城市发展“诺瑟姆曲线”规律,当城镇化达到30%的临界值时将出现第一次拐点,意味着城镇化将进入加速阶段。

(三)2003—2012年:城乡巨大鸿沟呼唤城乡统筹发展

2000年以来,国家高度重视城乡发展的均衡性问题。经过多年持续高速发展,“三农”问题、城乡差别问题以及社会矛盾等显现出来,党的十六大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战略,这是党首次明确从国家经济社会全局的角度来考虑城乡共同发展的问题。2004年形成“工业反哺农村、城市支持农村”的基本思路,中央提出农民免税计划、增加农村基础教育的财政支出。2005年,中央对农民采取“多予、少取、放活”政策;2006年,彻底取消农业税;2007年,全面减免义务教育学杂费,建立并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农村低保制度。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提出“统筹城乡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同时强调要加强农业的基础地位,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

“十一五”(2006—2010年)期间,在科学发展观指引下,中国开始依托大城市发展城市群。2002—2012年中国城镇化率高速提高,从40.52%提高到52.27%(图2),2011年城镇化率突破50%,从此中国进入城市社会。城市发展高歌猛进,国家采取多项惠农政策让“城市反哺农村”,力度也是显而易见的。然而,这10年间城乡差距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最悬殊的时段。从2002年起连续12年,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居高不下,均在3.0以上,2009年峰值达3.33(图3),城乡差距不断创新高。若将城镇居民的一些隐性福利和优惠政策折算成收入,中国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可能达到6∶1。[11]有经济学家曾敏锐地指出,中国经济最大的结构失衡就是城乡关系的失衡,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接近0.5(0.4—0.5视为差距较大)。消减弥合城乡间的巨大鸿沟已刻不容缓,城乡统筹发展是国家现代化与可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

(四)2013—至今:城乡一体发展有效缓解城乡差距

“十二五”(2011—2015年)期间,开始四化同步建设,提出西部大开发与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十三五”(2016—2020年)期间,国家提出经济、社会、生态、政治、文化“五位一体”,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治理、高品质生活的新发展格局;国务院发布《“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强调保障人人享有基本公共服务是公民的基本权利,推进公共服务均等化对于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具有重要意义。[12]在“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既注重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建设行动并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也强调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与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提升城市品质及提高城市治理水平)。[13]

党的十九大指出新时代中国社会主要矛盾已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机制体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将我国城乡发展战略从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推进到城乡融合发展阶段,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与现实意义。党的二十大进一步理顺新型城镇化的思路,强调通过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主体功能区战略及新型城镇化战略,来缩小地域差别、城乡差别,[14]最终实现共同富裕与人民幸福。

2013年中央召开城镇化工作会议,把推进农业人口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规定四类差别落户,即取消建制镇和小城市的落户政策,中等城市户口有序开放,大城市落户条件放宽。2014年国务院发布《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强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提高城镇化质量,推动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人的全面发展。2015年召开中央城市工作会议,提出尊重城市发展规律,推进农民工市民化,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017年召开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改革户籍制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标志着对农民工市民化的政策由鼓励流动向鼓励融入城市的转变。[15]2013年以后,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比回落到3.0以下,并且逐年降低,2019年为2.64(2020年上半年为2.63),为自1999年以来的最低值(图3)。这得益于国家对城乡发展政策的引导与全社会集体的共同努力。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7亿多人摆脱贫困,对世界减贫贡献率超过70%,目前已基本消除区域性整体贫困。2012年底全国贫困人口为9899万人,2019年底为551万人,贫困发生率从10.2%降至0.6%,连续7年每年减贫1000万人以上。截至2020年11月,全國832个贫困县全部脱贫摘帽。新型城镇化战略下中国城乡发展模式从“土地城镇化”转向“人的城镇化”,[16]着力在城乡规划、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推进一体化,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17]城乡差距依然不容轻视,乡村人穷根虽拔却不富足,城乡生活品质问题仍在。

2022年中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为65.22%,而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仅为45.4%,两者的差值高达18.49%,意味着至少有2.61亿的城镇非户籍人口徘徊在城乡之间求存与发展。这充分说明传统城镇化尚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完整城镇化,以流动人口所支撑的城镇化率指标背后隐含着诸多经济社会发展的结构性矛盾。[18]由此可推断出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发展的三层次:一是宏观国家尺度的区域差异,二是中观地方尺度的城乡差别,三是微观家庭尺度的贫富差距。自2019年中国城镇化率突破60%,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中国全面进入城镇化中后期的万元美金社会,意味着国家社会经济发展整体上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跨越中等收入陷阱的关键在于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因此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正当其时。

城乡融合发展是破解新时代社会矛盾、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抓手,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重要标志,[19]其关键在于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减弱城乡居民生活水平差别。新型城镇化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推动城乡关系进入融合发展的新阶段,[20]可通过设立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与农业现代化示范区来破局。农业现代化是高质量城镇化的基础,不能牺牲农业、农村、农民利益。[21]城乡一体化可通过同工同酬、同城同权的城乡就业市场与保障农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的城乡建设用地市场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22]城乡融合可分体制机制初步建立、逐步完善、成熟稳定三步走,接着分阶段、分地域施行不同的融合方式,对应不同的标准与模式。城乡融合的乡与乡村振兴的乡,两者有差别。前者为与城市关联度高的或临近城市的乡镇以及城郊的城乡接合部,后者指一般意义上的乡村、村庄以及有特色的传统村落。城乡融合并非消除城乡的差异性,而是要确保乡村对称于城镇的主体地位。[23]未来城乡通过相互赋能有望实现融合发展。

五、中国城乡分布格局:城镇集中建设、乡村有机分散

根据国家统计年鉴,城乡分为城镇、乡村两大部分:城市、县城、中心镇统称为城镇,一般建制镇、乡、村庄合称乡村。乡村以本地人为主体,基于农业的第一产业为主;城市以城市户籍人口与外来流动人口混居为主体,以工商业为基础的第二、三产业为主。从数量上,城少而乡多;从规模上,城大而乡小;布局上,城集中而乡离散。

1978年,全国城市共有193个(包括地级市与县级市),县城2153个,建制镇10126个;1990年,中国城市450个,县1919个,建制镇10126个,乡40152个,村庄377.32万个;2021年,城市692个,县城1482个,建制镇19072个,乡8190个,村庄236.09万个(图4)。改革开放40多年来,城镇化率从1978年的17.92%提高到2021年的63.89%,年均持续增长速度保持1个百分点,同时人口以史无前例的超大规模从乡村转移到城镇。1990—2021年是中国城镇化高快速发展的黄金30年,在此期间,城市增加225个,县城减少421个,建制镇增加8946个,乡减少31962个,村庄(自然村)减少141.23万个。整体上来看,城市、建制镇的数量大幅增加,县城、乡、村庄数量大幅度减小,城镇规模快速发展的同时伴随着乡村规模的急剧缩减(图5),背后的影响机制主要在于快速城镇化过程中的“合村并居”“村改社区”“撤乡并镇”“撤县改区”以及“县改市”等行政区划调整。有研究认为,我国的市制建设仍严重不足,[24]从地理密度②、人口密度③来看,落后于日本及欧美发达国家。截至2020年底,城镇居委会109620个,乡村村委会533073个,乡村基层单元数目为城镇的4.86倍,这意味着城镇人口集聚程度(人口密度)远大于乡村,这也反映出中国城乡结构依然为大集中、小分散,即集中建设的城镇与分散布局的乡村为城乡发展格局的基本特征。此外,在珠三角与长三角地区还存在大量以村庄集体建设用地为特征的半城市化地区,该类“亦城亦乡”地区则为城乡融合的主战场与流动人口市民化的一线场域。

六、结论与展望:中国城乡治理现代化之路径思考

基于历史长时段看中国城乡关系的发展演化,从古代到近现代城镇化率会随着朝代更新与经济社会发展在不断发生波动变化,中国古代城乡曾在南宋出现一次城镇化率高峰为22%,在清朝晚期跌入历史低谷,城镇化率仅为5.1%;中华民国时期出现一次峰值,城镇化率一度为28.02%(1946年);新中国成立后城镇化率从10.64%起步,虽然在不同发展时段仍有波动,但在改革开放后40多年里城镇化保持高快速发展,不断创造历史新高;2022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5%(图6)。可见,中国城镇化是中国走向现代化的重要驱动力。

从历史的实践中总结出古今中国城乡关系的演变规律与发展特征,城乡关系大体上可分为依存、分化(对立)、融合三种情况。中国古代、近代、现代三大时段里可能同时会发生此三种情况,总体上看,古代城乡相互依存、近代城乡走向分化、现代城乡从对立开始趋向城乡融合是中国城市关系演变的基本规律。推动城乡关系演化的影响因素具有综合性,但不同历史时代的主要因素有区别,古代城乡关系主要由文化和地理因素形塑,近代城乡关系受工、商业经济因素的影响颇深,现代城乡关系则主要是由国家政策驱动而成,而文化是一以贯之具持续性的影响因素与驱动城乡关系演化的底层逻辑。

城乡之间最基本的关系为经济关系,最根本的关系为文化关系,空间关系为演变过程,社会关系为发展结果。新中国成立以来在不同发展阶段,政策偏向农业、农村时,城乡关系会缓和,城乡差距会缩小;政策偏向工业、城市时,城乡关系易发生对立,城乡差距会拉大;城乡统筹时段,城乡关系有融合之态。改革开放后,强调生产效率的工业化與注重经济增长的城镇化,加速了中国现代化的进程,同时也拉大了城乡差距。基于城乡发展规律、国家新型城镇化战略、可持续发展目标,中国城乡相互赋能方可实现有机融合。城乡融合发展可表征为三个方面:从城市历史发展角度看,它是后城镇化阶段城乡关系的高级发展阶段;从城乡地理空间看,它是城镇密集地区的特定空间单元;从城乡经济社会空间看,它是城乡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融合。现阶段,中国城乡融合的关键在于促进城乡之间资源要素的自由流动、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公共服务的均衡供给。未来面向中国式现代化城乡关系与中国城乡治理现代化,宜结合大历史观与大现代观,深入研究健康城镇化、人民幸福感、中国式现代化城乡、城乡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互动关系及其因果逻辑。城乡规划学科可深度整合城乡规划学、公共管理学、经济学、社会学的基础理论,形成“空间+制度+经济”“空间+制度+社会”的新型研究框架,最终将城市化、城市性、城市人的理论研究与创新实践进行贯通整合而促进政商学研用的知行合一。

注释:

①乡遂制是西周时期的地方基层社会组织,乡是贵族居住之地、遂是平民居住之所;乡遂有国野之分,国为都城及其近郊,野为边远的农村地区;在城市地区,五家为比、五比为闾、五族为党、五党为州、五州为乡。

②设市的地理密度:我国建制市数量为679个,平均每14000平方千米设立1市,中国仅为日本的1/30(参考有关文献)

③设市的人口密度:中国每200万人设市1座,日本每16万人设市1座,中国仅为日本的1/12(参考有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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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volution Pattern of Urban-Rural Relations in China:

From Dependence, Opposition  to  Integration

Han Shuai, Liang Shuang, Fu Xingfan, Yang Yiqian

(South China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Guangzhou 510641, China)

Abstract: China's urban-rural relations have continuously developed and evolved from ancient times to the present. Through literature research, policy interpretation and data analysis, this paper summarizes the basic patterns of the evolution of urban-rural relations in ancient, modern and contemporary China over a long historical period. The study concludes that, on the whole, the rural-urban relationship in ancient times, which was dominated by the agrarian economy, was a symbiotic relationship of dependence; the rural-urban relationship in modern times, which was dominated by the industrial civilization, was gradually divided into a dichotomy; and the rural-urban relationship in modern times, which emphasizes the eco-civilization and the knowledge-based economy, has been gradually breaking the ice of the previously solidified dichotomy and tends to be melted down. At different stages of development since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national governance systems and urban-rural development strategies have had a profound impact on urban-rural relations. Specifically, when national policies favor agriculture and the countryside, urban-rural relations are eased and the urban-rural gap narrows accordingly; when national policies favor industry and the city, urban-rural relations tend to be antagonistic and the urban-rural gap widens; and when national policies emphasize the equivalence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in the urban-rural governance system, the urban-rural trend develops in a synergistic manner. After the reform and opening-up, industrialization with emphasis on production efficiency and traditional urbanization with emphasis on economic growth accelerated the process of China's urbanization and modernization process, while widening the gap between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In recent years, the Chinese government has advocated the people-centered urbanization, which is expected to promote the integrated development of urban and rural areas.

Key words: urban-rural relations; urbanization rate; urban-rural integr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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