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中的本土人才生成及其治理效应

2024-01-03 08:32阡,陈
北方民族大学学报 2023年5期
关键词:村寨培育人才

田 阡,陈 雪

(西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 民族学院,重庆 400715)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主体,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尊重人民创造精神,汇集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才能推动中国式现代化不断向前发展。”[1]挖掘乡村治理人才、激活农民的主体性,是实现乡村振兴总目标、助推中国式现代化的必要途径。当前,培育以本土农民为主体的乡村人才,将农民组织起来,建立强有力的基层治理体系,成为“三农”工作的重点要求。在实践层面,少数民族村寨致力于挖掘本土人才,廓清乡村人才的意涵,为推动基层治理有效、实现乡村人才振兴提供有益借鉴。

一、人才振兴研究的定位局限与主体性缺失

面对乡村振兴战略的现实要求,处在社会转型中的乡村以何种方式撬动资源,培育起一支熟悉乡村、扎根乡村、反哺乡村的中坚力量,成为关键问题之一。于是,当下值得追问的命题有:第一,传统乡村治理的精英力量是否仍旧存在,并且持续为乡村现代化提供内在动力,如果精英难以存续,那么从何处挖掘和再造人才力量;第二,当城镇化、工业化逐渐影响乡土社会,农村人口大量流失后,原有的人才培育机制将有怎样的改变;第三,当新的外源性力量注入乡村后,如何与原有的内生性动力整合,突破口在哪里,整合后的力量能否与乡村建设形成互促效应。以上问题,学界已有许多解释机制,但从人才振兴的角度进行讨论尚不充分。鉴于此,明晰人才意涵,激活乡村动能,培育乡村治理中坚力量,成为刻不容缓的现实问题。

近年来,学界从功能、技术、结构等方面试图阐释人才的含义。具体到乡村治理领域,不少学者注意到多元主体问题。从变迁视角看,一是传统士绅研究。从历史学、社会学等不同角度分析士绅的含义、构成、权力和责任,如马克斯·韦伯认为,乡村社会是由士绅主导的自治,皇权抵达范围只在城市[2](170),费孝通描绘古代中国的理想图式和权力主体时,将士绅看作传统乡村自治的核心群体[3](52)。二是近年来开展的“新乡贤”研究。“新乡贤”被塑造成拥有资源优势、知识背景、道德素养和社会影响力的人[4],治理路径是依靠熟人社会底色和社会资源优势反哺乡村[5]。但就人才内涵而言,无论士绅或“乡贤”,均是基层社会“名人”“精英”,若仅关注此类群体,即是走入人才定位的局限与误区[6]。

基于上述定位局限,人才振兴与治理有效面临“无人可用”的双重难题。一是“就地取材难”。大多数精英在“功成名就”后不再返乡,在回乡的精英人群中,无论是缘于受邀的“不得已”回归,还是基于情感的“主动”回归,促使他们利用资源优势为家乡发展注入动力的情况仍较为少见。二是“就地培养难”。乡村缺乏足够的实践场域和合理的培育机制,许多人因能力不够、需求不匹配,只好被动离场。有学者将以上难题的原因归咎于人才培育问题,认为乡村落后的教育水平、教育资源和教育体制导致了乡村衰败和人才流失的恶性循环[7]。虽然有不少地方出台相关措施,探索“精准化”“菜单式”的人才培育模式,支持人才学历深造和提升,尤其在民族地区设置专项学历提升计划,但由于没有廓清人才内涵,大量普通的本土村民不被重视,被排除在“人才”定位以外,即使身体在场也无人问津。

出现此番状况的核心在于,乡村的内在能动性尚未被充分挖掘,农民的主体性没有得到激活。马克思指出“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8](3),他将“主体性”定位在活生生的人中,放在历史发展与社会实践中[9]。从这一角度出发,有关农民主体性的认知变化也反映了国家社会转型与现代化进程。20世纪初,有识之士在中国掀起了轰轰烈烈的乡建运动,此时的农民被视为乡村的“宾客”。1949 年后,党和国家推进农村社会主义改造,在二元经济结构下艰难探索农业现代化[10]。改革开放后,该情状有所改变,一方面农村生产关系得到积极调整,另一方面,随着城市现代化开展,城市中心主义蔓延,乡村逐渐失去发展主体资格[11]。乡村振兴战略提出以来,回归和激活农民的主体性成为必要原则,学界提出,应促使农民成为成果的直接受益人和实践的必要主体[12],扩大农民的参与范围,提高农民的参与意识,使农民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拥有主导权、参与权、表达权、受益权和消费权[13]。

随着相关研究的发展,学界在农民主体性对乡村振兴的重要性方面达成基本共识。但长期以来,无论从认知视角、行动视角还是理性视角,农民都被看作是知识系统低效、行动能力低下和理性意识功利的角色[14],与乡村振兴所需要的能力并不匹配。因此,解决人才振兴的定位局限,应是明晰以农民主体性为前提的人才概念,挖掘和培育以农民为主体的本土人才。超越传统人才“城市—乡村”“精英—大众”“个人—群体”等二元视角,将其从“类型化”“结构化”的定位局限中释放出来,阐释本土人才在挖掘、培育并嵌入不同类型主体中的生成过程,探讨本土人才对治理有效的达成效应。

本文选择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K 村作为田野调查地点①按照人类学田野调查伦理要求,对文中的村名和人名进行了匿名处理。。在地理位置上,K 村地形起伏较大,聚落位于半山腰,远离城镇。在文化传统上,K 村于2012 年12 月被公布为第一批中国传统村落,并且拥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苗族银饰锻制技艺”,是苗族民间文化保留较多、传承较好的村寨之一。最新人口普查数据显示,该村共有261 户1 091 人②本文的案例数据来自笔者2022年田野调查资料。。本文以K 村为个案,运用参与观察法,分析当地在社会转型中应对治理问题和人才困境的措施,探究村寨在精英外流状态下如何挖掘、培育本土人才,达成激活农民主体性、重塑乡村治理生态的过程。

二、乡村本土人才挖掘培育与治理实践

乡村治理为人才振兴提供了实践场域。面对治理结构转型要求与人才现状的矛盾,K村依托文化土壤,激发内在动能,嵌入不同治理主体,构建了参与“合法性”。实践证明,本土人才在发挥治理功能、构建村寨稳定和谐的社会秩序方面起到了桥梁作用。

(一)治理转型需求与人才现状的矛盾

村级治理通常有两条路径:一是保留传统治理体系,利用村民自治的“公共性”处理公共事务;二是嵌入行政化力量,由国家直接回应村民需求[15]。自农业税费改革以来,后者已成为村庄的主要治理方式,出现了“重行政、轻自治”的倾向。但现实情况是,这两种路径均难以应对基层多样性和复杂性的问题,村庄无法顺利“将农民组织起来”[16]。由此,乡村振兴战略对治理提出的更高需求与乡村人才现状产生了较大矛盾。不过,在少数民族村寨,情况则略有不同。虽然在行政化治理层面,少数民族村寨面临相同困境,但村寨传统治理体系仍旧处于传承、变迁和发展中,因此,该矛盾呈现出一定的重合与变化。

其一,在行政化层面,人才困境明显,村干部选人困难。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政府加大改革步伐,国家强制型权力退场,与此同时,村干部依旧需要承担大量的公共事务,由此出现了干部占有集体资源绝对优势、部分侵占集体利益的情况,引致村民不配合、不信任。随着国家政策的调整,这一现象已大有改变,但新的困境再次出现。随着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展开,村干部承担着更为复杂和艰巨的任务,需要处理振兴需求与资源短缺之间的矛盾。对此,K村的几位老干部表示,自己只能完成行政任务,如政府下达的表格填写、村庄调查等,但无法撬动社会资源,更难以给村寨带来长久影响。从进入21世纪以来K村的几任干部履历可以看到,他们的年龄普遍较大,大部分干部的学历是小学或初中,很难聚拢资源。村民们十分清楚“干部不好当”这一状况,对大多数村民而言,当干部是一项“义务劳动”,其收益远远比不上外出打工或进城“打银子”,而且受到体制的约束,因此,选举村干部面临的困境较为明显。

其二,在传统治理体系层面,人才传承艰难,内生动力尚待挖掘。在过去,村寨有着较为稳定的治理主体,多根据村规民约进行价值判断。以K村为例,当地长期存在以鼓藏头、鬼师和活路头为主的治理主体。鼓藏头负责主持仪式、招待村外来客、展示村落形象,利用传统规约调解纠纷,规范青年男女交往①在K村,鼓藏头惩罚的规矩被称为“三个‘一百二’”,即被惩罚者上交120斤酒、120斤肉和120斤米。这个惩罚在物资匮乏的年代是较重的,被惩罚者有时不得不四处借物、拼凑上交,上交的物品由鼓藏头交给寨内所有人共同分食。该方式不仅在物质上给予惩罚,也在村寨内告知众人,用以警告。2022 年,鼓藏头宣布惩罚已经演变为“三个‘一千二’”,即被惩罚者须上交1 200 斤酒、1 200 斤肉和1 200斤米。;鬼师具有神秘力量和神圣身份,负责祭祀、驱鬼、超度,有特定的继承制度;活路头管理寨内生产活动,规定农作时间,以传统世袭为主。此外,部分“寨老”在维持社会秩序、规范生产制度、凝聚众人力量、共同抵御风险等方面承担责任和义务。随着社会的发展,K村面貌发生巨变,治理情况愈加复杂。20世纪末,现代化浪潮席卷而来,K 村大部分村民外流,传统治理主体变化极大:一是活路头角色退场,不再传承;二是鬼师数量大幅削减,仅在特定仪式场合出现。当前,仅有作为治理“核心”的鼓藏头艰难传承,但是,由于鼓藏头的标准较为苛刻,要求必须是已婚男性、未曾离异、有儿有女、家庭幸福、经济条件较好、为人公正、受到众人认可等,目前仅有几人完全符合标准,而他们均已走出村寨,不愿担任。因此,不少村民表示,鼓藏头从过去“人人争羡”转变为如今的“无人问津”②在过去,K村鼓藏头传承着一块专属“鼓藏田”,用来招待村外来客、补贴村内贫困家庭,拥有实质的“优渥条件”。。

如何解决上述问题,推进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适应社会转型,更有效地使人才扎根于正在变化的乡村社会,成为各方进一步思考的问题。

(二)乡村人才挖掘与嵌入实践的过程

面对上述治理转型需求与人才现状的矛盾,少数民族利用文化传统和乡土智慧,自下而上地挖掘乡村振兴的内生动能,挖掘亟待培育的本土大众。以K 村为例,这一路径具体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其一,更新行政主体角色,使人才成为“正式”权威。新任K 村支书LCH 便是如此。2022 年,他积极参与竞选,成为K 村村支书。与过去的村干部不同的是,他拥有高中学历,更加年轻,具有外出打工的经历,在接触新事物、新理念和研究新政策方面始终抱有信心和热情,但过去较少参与村寨事务,治理经验不足。不过,他正尝试与几位同龄人成立一家小微企业,利用K 村良好的自然生态干出一番事业。除他之外,村会计LJC 也是活跃在村寨的本土青年。他们“尚显稚嫩”,在从体制外向体制内转型的过程中,正尝试以合理方式进行村寨治理,成为“正式”权威。

其二,拓宽传统主体标准,使人才成为“半正式”权威。面对鼓藏头遴选的严苛标准,K村对规则进行调整,让村寨内乐于参与的青年“代替”鼓藏头角色出场,使得传统权威自然让渡给青年们。不过,后者的代替场域受到制约,一方面,其行为多围绕传统仪式展开,时刻接受众人的检验与凝视,另一方面,纠纷调解仍需寨老亲自出面,青年只作为辅助人员参与。

其三,吸纳本土村民形成自组织,树立更具普遍性和大众意义的权威。在K 村,“青年委员会”是各类治理组织中最重要的一个,拥有较大的话语权,已经成为众多大型事务的实际执行者。该组织的出现有赖于当地苗族盛大的节日——鼓藏节。20 世纪末,沉寂多年的鼓藏节在“文化复兴”的推动下得以恢复。一开始,活动仍以鼓藏头为主进行安排,其他人只是辅助者和参与者,但由于节日多年未曾举办,人们的积极性高涨。于是,一部分村民辅助村干部和鼓藏头开始自觉参与建设,将村寨风貌改造一并纳入活动体系中,形成了最初的群体组织。随后,该组织参与村务的范围从特殊节日操办逐渐拓展到日常公共安排,成为K村不可替代的治理主体力量。

综上,无论是行政或传统、正式或非正式、个人或群体,乡村人才挖掘均是基于乡村振兴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少数民族村寨既需要重视行政体制的历史传统,又需要重视本土资源的现代价值,在社会转型背景下持续挖掘、培育、打造人才队伍,并将人才的发展纳入乡村实践中,以此促进多元主体力量共生发展。

(三)治理有效达成与乡村本土人才的培育

乡村人才是一个广泛、能动的群体,人才出场是发展的、阶段性的环节,不存在天然为乡村治理而生的群体。在众多治理主体中,应将目光投射到本土人才上,培育并提高他们有效治理乡村的能力。在K 村,乡村治理实践为人才成长提供了较大空间,大多数人在这一过程中逐渐习得治理能力,成为本土人才。年近50 岁的LZS 是这一变化的典型代表。多年来他目睹了K 村从过去蒸蒸日上到如今缓慢前行的历程,村寨虽拥有“中国第一银匠村”的美誉,但由于种种原因长期发展滞后。LZS 对家乡的命运始终忧心忡忡,却苦于自己没有较好的经济条件和较高的学历,过去长期无法直接参与村寨事务,直到K村人大量外出且不再回村后,他终于拥有了参与机会。

LZS的个案是K 村本土人才成长的一个缩影。在参与实践中,如同LZS一样的本土人才逐渐获得了如下能力:其一,具有城市与乡村的双重特性,既了解村寨本土特性及其发展需求,也明晰城市社会现状及其运行规则;其二,在传统结构中有一定的权威,有嵌入基层社会网络的基础,可以保障该网络的运行和动员;其三,在“正式”与“非正式”权威之间拥有畅通渠道,使得政府力量能以其为载体下达基层,同时也可将基层需求反馈于政府。

能力的培育和习得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LZS 在村寨出生长大,虽然学历不高,但他熟练掌握银饰锻造技艺,靠这门手艺走街串寨,积攒了一定的经济基础,随后,他与本寨M 家姑娘结婚,为了婚后的生计,两个人决定在市区扎根,经过多年积累,终于在市区开设了一家小型银饰加工坊,拥有一定的经济实力。LZS 看似在城市生活,但他从未放弃经营家乡的想法。不仅如此,由于受到曾任鼓藏头的父亲的影响,他对当地文化极为了解,众人也在他的动员下积极响应。LZS 为人正直热情,在村寨内广受好评。他与村干部都是同龄青年,较为顺畅的沟通使他能够参与许多公共事务。由于缺乏治理能力,LZS一开始只能“摸着石头过河”,遭到不少误解。随着实践的增加,他大量承担重要任务,多次带领家族成员修桥铺路、筹钱出力。在一次次公共行动之下,LZS迅速成长。如今,他已是K村“青年委员会”的话事人之一,拥有极大号召力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得到了村民的一致认可。

当拥有较好经济条件、较高学历和较强村寨影响力的精英离开村寨、难以回归后,这些普通的、本土村民拿过接力棒,自觉承担起建设村寨的使命,在实践中获得治理能力,最终成长为有相当能力的本土人才。

三、乡村本土人才激活路径及治理效应

乡村衰败是主体性的衰败,即使国家出台一系列政策引导人才进入乡村,但“回不来、留不住”的问题始终困扰着乡村。在这一背景下,少数民族村寨一方面解决社会治理失效、产业发展滞后问题,另一方面,不断挖掘、培育在地的本土村民,体现了治理有效与人才振兴的互塑效应。在此过程中,如果将村干部、普通村民和本土人才看作乡村治理结构的三个主体,那么,在治理行政化日益增强、村干部与普通村民日渐疏离的背景下,从广大村民中挖掘并培育本土人才,将其作为基层社会的中间群体,将有助于各主体的良性互动、价值决策、实行贯彻和自我觉醒,并在促进基层治理效率化、激活农民主体性方面起到重要作用。进一步考虑,乡村治理实践究竟如何激活动能,人才群体将呈现怎样的特性,他们的参与又会给基层社会带来怎样的变化?

(一)乡村社会环境下的动能激活

在乡村治理实践中激活人才动能,首先要明确怎样的人才将被激活。除早已被挖掘的传统“精英”“乡贤”外,还要看到普通农民中尚待培育的群体,后者的具体特征如下:其一,生于村寨,对家乡抱有个人理想,但基础素质较弱,缺乏突出能力;其二,有外出打工或在城市“打银子”的经历,但没有渠道直接参与村务,缺乏治理威望;其三,具有集体主义精神,敢于担当,乐于奉献时间、精力和资本。如何将具有以上特征的村民培育为具备治理能力的人才,乡村社会环境将为他们提供最基础的动力资源,包括村寨关系网络提供的培育场域和文化传统提供的行为规范这两个方面。

社会网络指以个体为中心的社会关系或社会联系,以及由此构成的社会结构[17]。在治理过程中,多数学者从“互动”“嵌入”等维度开展研究[18]。不过,社会网络关系的运行需要文化传统的加持。中国的活力在世代之间,在文化的延续与继承之间[19]。改革开放后,少数民族文化活力被不断释放,乡村振兴战略进一步促使基层加大力度挖掘文化资源、强化社会网络。在K 村,一方面,以血缘、地缘为基础的村寨关系网形成了稳定运行机制。不少本土青年曾被视为边缘人物,但在村寨中,即使多年一事无成,甚至受到拘留和惩处,他们也能得到极大包容,获得改变和成长的机会。如曾因暴力事件受到惩处的LTP,在寨内时常参与主导家族公共事务,并没有被孤立和拒绝往来。另一方面,当关系网络出现缝隙,当现代性冲击旧有观念时,传统文化中的行为规范和习惯将起到重要作用,有学者称之为“因俗而治”[20]。也有学者指出,积极利用社会关系网络和文化习俗强化村民自治,对提升乡村治理绩效、降低治理成本具有重要意义[21]。

此外,由于内生动力来自多维度关系网络,当他们遭受非议、关系受损时,内生动力易受影响。从长远看,如何通过制度设计安排维持和强化内生动力,促进主体自觉,对稳固本土参与者、执行者和表达者的身份十分重要。

(二)多元嵌入与组织统筹的能力释放

乡村社会环境为本土人才生成提供实践场域、渠道和空间。他们不一定需要通过投资创业成为经济精英,或担任村干部成为政治精英,他们可以成为治理主体,架起治理协调的桥梁,成为突破基层治理困境、激发内生动力、激活农民主体性的重要力量。该目标的达成,需要在激活人才动能背景下,不断培育和释放个人多元嵌入和包容统筹的能力。

多元嵌入指本土人才嵌入不同类型的治理主体,搭建沟通平台,容纳所有人才能力特点,最大限度代表农民利益的特征。从个人层面来说,部分本土人才通过竞选嵌入村干部体系,又以其治理能力成为青年自组织的代表人;从群体层面来说,类似青年委员会的群体组织将村支书、会计等村干部和鼓藏头代表等全部纳入其中,使得该组织成为调和治理矛盾、执行决策和处理分歧的关键平台。

组织统筹指在社会关系网络下,各个治理主体弥补自身能力、获得外源发展资源,同时强化村寨关系链接、打通主体沟通渠道,建立更大范围、更厚基础、更大影响乡村治理组织的特征。在K村,各家族均有一两位本土人才正逐步深度参与,并主导群体行动。这些成员在引导、规划、带领时,其影响范围首先在本家族,然后由他们进行意见统合,形成更大范围的组织合力,进行强有力的组织统筹。这种方式被看作是内生型的“大众路线”,其运行方式主要为“团结和组织群众中的积极分子,通过少数带动多数,最终实现群众的普遍参与”[22]。因此,培育组织统筹能力,对有效梳理各方利益,充分联络各方社会资源,解决个别不理解、不配合、不认同问题具有重要作用。

(三)城乡、权力与文化的整合效度

黔东南K 村的本土人才生成包含了治理结构转型、治理角色变化和本土人才激活的动态过程。他们并非一直生活在村寨或城镇中,绝大多数人在村寨与城镇间不断往来。因此,其生成过程不能简单看作人力资本回流乡村的过程,而是现代的新理念、新规则与传统的习惯、规范相互整合的过程。作为城与乡、传统与现代的连接点,本土人才串联起乡村社会,激活和保障了农民的主体性。从人力资本角度出发,本土人才动能被激活,其能力被释放,有助于乡村社会生态的整合与重构。其效度将受到城乡互通、权力互动和文化互构三方面的影响。

第一,地方性与时代性的城乡二元融合。本文所指的本土人才既保留地方传统特性,又追求城市生存能力。在K 村,几乎所有人才都有长期在外的经历,具有时代敏锐性,发挥着城乡互动的纽带作用,不过,其治理效度受城乡关系的影响。政府显然注意到促进城乡一体的迫切需求,做出相应的顶层设计,促使人才消解城乡疏离现状,完善村寨信任机制。

第二,简约型与科层型的权力二元互动。本土人才既可以是神异型和道德型治理人才,也能够成为现代科层型人才。他们广泛分布、自由组织,可以根据生活状态、事务轻重、活动季节灵活调整。不过,各类人才是否可以互相协调,并根据场合复杂程度选择参与程度,也成为权力结构能否有效互动、乡村治理能否有效实现、基层社会能否有效整合的影响因子。

第三,大众性与民族性的文化二元统合。人才既要了解现代社会“大众规则”,又要明晰民族文化的“社会伦理”,更要熟练将二者进行转译和转化,以更加丰富的文化面貌进行群体动员,充分发挥治理能力。因此,乡村建设必须脱离现代性的束缚,在文化转型中把握二元统合机制,这也是影响乡村社会治理的重要方面。

要言之,挖掘本土人才、实现乡村人才振兴是一项复杂、长期的系统工程。本土人才治理效度受制于城乡关系、权力关系和文化关系三个方面,必须进一步激发人才在融合三者关系上的整合作用,单纯地培育人才、提高人才素质并不能达成治理有效。

四、结 语

本土人才既来自农民主体,在乡土社会处于中心地位,又在治理实践中得到了锻炼和成长,获得了影响力和治理权威,由此成为多元治理主体中的连接桥梁和重要节点。总体上看,人才生成的关键应当分为“人”的挖掘层面和“实践”的培育层面,前者突出人才身份的本土性、草根性和大众性,后者则着眼于治理过程中的动态性和整合性。中国传统乡村社会结构虽然经历了社会单体结构的分裂与重构,在现代化潮流下产生了不少“原子化”“个体化”等讨论,但在确保社会传统得以延续与重构的同时,仍在不同层面进行着生产与再生产,因此,人才生成机制依旧在乡土社会中运行并调适。

本文基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雷山县K 村的个案,立足于新时代乡村人才振兴视角,从微观角度检视乡土社会的人才生成及其治理效应。研究表明,人才振兴与治理有效将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互塑效应,本土人才可通过治理实践不断生成,乡村在人才振兴过程中可以激活资源,二者形成共建网络,为乡村发展持续提供动能。这一效应实现的关键之处不仅在于人才嵌入、互补和协调,还在于广大农民群体的主体性激活。归根到底,“人”是中国社会发展最重要的因素,本土的、草根的、大众的农民是乡村振兴应该把握的核心。换言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达成治理有效,不能简单依靠少数村干部或传统精英等过往长期被关注和常年扎根乡村的人才,还必须高度重视潜藏在农民主体中、拥有内生性社会结构和外源性治理资源的人才,激活内生动力,释放个人能力,明确结构定位,实现资源整合与可持续发展。在社会转型与全球化背景下,实现乡村人才振兴,理应将视角有所调整,充分发挥中国传统乡土社会结构中农民的主体性作用,跳出“城市—乡村”“精英—大众”“个人—群体”的艰难选择,从动态的、发展的角度探究培育和挖掘人才的机制,激活农民自我发展的内在动力,在城乡一体化、治理现代化与乡村振兴协调发展过程中达成文化自觉与行动自觉,最终实现乡村与人的共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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