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条款

  • 网络投保方式下的保险条款效力认定及启示
    赔偿责任。”保险条款第七条第一项以加粗字体约定:“被保险人未依照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取得有效的生产经营资格许可,或超出许可经营范围经营的,或从事与保险合同载明经营范围不符的经营活动的,保险人不负责赔偿。”2021 年8 月10 日下午15 时23 分,A 公司驾驶员朱某驾驶案涉车辆与案外人叶某相撞,造成叶某死亡的交通事故。该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经法院审理,判决该案被告B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和商业三者险范围内赔偿受害人家属各项损失118万余元,A公司赔偿

    上海保险 2023年10期2023-11-15

  • 远程控制无人船之船舶保险条款研究
    有限公司船舶保险条款》(2009版)(以下简称《船舶保险条款》)对其进行承保,保单中的特别约定与普通船舶相比并无明显不同。自主航行船舶的工作原理相较于普通船舶存在明显的差异,其在运营中可能存在的海上风险的种类和形式相较于普通船舶也发生了巨大的改变,其中尤其以远程控制无人船更为复杂,本文将就中国法下,《船舶保险条款》对远程控制无人船是否适用以及适用时可能存在的问题进行讨论,对适合远程控制无人船的船舶保险条款地创设提出建议。2.《船舶保险条款》作为基础条款适用

    珠江水运 2023年6期2023-10-06

  • 论个人理财业务中房贷险在我国的发展
    词:房贷险 保险条款 风险 对策建议 中图分类号:F8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914(2023)04-111-03 一、我国房贷险的发展状况 房贷险简称为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作为保证保险中的一种,包括房屋保险和还贷保证保险。房贷险要素包括保险人(保险公司)、投保人(商品住房贷款申请人)和保险标的(住房)。 2006年前,个人抵押商品住房保险是商业银行审批住房贷款时的标准配置。 强制性房贷险就是业主购买商品房的同时必须向保险公

    经济师 2023年4期2023-05-30

  • “一切险”并非“一切”险 ——由一则国际贸易海洋运输保险案例引发的思考
    了“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一切险”[ICC(A),简称“一切险”]。该批货物采用常温包装的运输方式,装运港为中国深圳港,目的港为英国费利克斯托港,但在途经热带地区时未对集装箱采取任何控温措施。到达目的港后,英国B公司收货拆箱,发现鳕鱼鱼肝油胶囊处于粘连状态,已经无法出售,遂联系中国A公司,拒收全部货物并拒绝支付货款13万余美元。中国A公司在收到通知后立即向保险公司报案。次日,保险公司委托境外公估公司对索赔及损失进行现场调查。公估公司认定货损原因系高温,并在现场调

    上海保险 2023年2期2023-03-17

  • 商业护理险“长期护理状态”的司法认定探析 ——顾某诉甲保险公司保险合同纠纷案
    给付的前提。保险条款对于“长期护理状态”的约定与专业意义不尽相符,当缺乏具体明确的专业认定标准时,应立足于保险条款本身的约定;若被保险人提供的证据基本符合条款的约定,应认定其已尽到初步举证义务,举证责任转移至保险人;保险人未提出反证的,应予赔付。二、案情概述2015年8月14日,原告顾某向被告甲保险公司购买“某某财富计划(至尊版)”保险产品,成为该产品的投保人、被保险人。该产品由主险护理保险和附加护理保险(万能型)等组成,生效日期为2015 年8 月15

    上海保险 2022年11期2023-01-28

  • 船舶保险合同纠纷案评析
    风险问询表、保险条款、特别约定和批单组成。保险条款第16条、第17条规定了被保险人的安全操作义务和如实告知义务。依据辽宁海事局辽宁省船舶检验局关于共同认定辽宁辖区载客船舶特定航线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大连市检验处情况说明,准予航行相当遮蔽航区营运限制航区(航线)定义与上述海上客船适航证书记载的航行范围中第3项营运限制一致。2017年2月17日,“中旅”轮在未办理合法手续且未书面报告英某保险公司的情况下,自大连港开航前往防城港。2月19日15时30分,该船在长江口

    世界海运 2022年6期2023-01-07

  • “仓至仓”保险条款意见溯源
    敦保险人协会保险条款里的运送条款(TRANSIT CLAUSE)的问题上,曾出现过截然不同的意见。笔者将对此进行溯源,意图在纷繁复杂、看似相互矛盾的案例中,追踪正确的观点,供业内思考。国际商会意见变化史《关于审核UCP600下单据的国际标准银行实务》(ISBP745) k10.c款明确:“保险单据显示保险基于‘仓至仓’或类似条款已经生效,且出具日期晚于装运日期,并不表示保险生效日期不晚于装运日期。”但在此前的很长一段时期内,国际商会银行委员会的意见恰恰相反

    中国外汇 2022年2期2022-11-21

  • 司法解释保险免责条款坚守文意为本原则 ——以某寿险公司驾驶员意外保险免责条款争议为例证
    衡律师事务所保险条款是保险合同当事人约定权利与义务的通用载体。保险人在各种保险产品设定的保险条款中,不仅会列明保险责任范围,而且为了避免风险的无限扩大,还会通过制订责任免除方面的内容去限定保险责任范围。保险责任免除的内容,作为格式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由保险公司单方面事先制作的,保险相对人对其了解的深度远不及保险人,双方之间必然会产生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为了平衡合同双方权益,尽力实现相对公平,《保险法》不仅对免责条款的提示与说明义务作了严格规定(详见《保险法

    上海保险 2022年1期2022-02-19

  • 法学的视角分析保险条款的效力问题
    的问题之一,保险条款的效力对于合同实现而言占有核心地位,将会对合同双方的直接利益产生影响。从目前的保险司法实践当中可以看出,一些实际问题的存在对于合同效力及合同双方都有着利益上的影响,对于保险业的发展而言也形成了阻碍。本文将立足于法学视角,从保险条款的效力及法律制度的完善两个方面进行分析。关键词:法学视角;保险条款;效力问题保险的主要作用就是“防灾减损”,旨在对事故进行预防以及将事故发生后的保险受益人的损失降到最低,而受益人想要在事故发生后得到合理的赔付就

    科学与生活 2021年18期2021-11-24

  • 保险产品“报行不一”的合规及法律风险 ——《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焦点问题评析
    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也是近年来监管处罚的高频领域。2021 年8 月,中国银保监会下发修订后的《财产保险公司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1〕10 号)(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办法》进一步强化了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监督管理,强调不得以任何方式改变经审批或备案的保险条款或者保险费率,直指行业内产品报批与执行“两张皮”问题。本文仅对《办法》中涉及的保险产品审批和备案这一行业“老问题”进行分析,后续将针对

    上海保险 2021年9期2021-10-20

  • 众安在线:合规经营的底线不能破
    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违法行为被罚,众安在线应该补上合法合规经营这一课。2021年8月2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下达银保监罚决字〔2021〕3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众安在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安在线”)存在自营网络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第三方平台宣传销售页面欺骗投保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编制或者提供虚假报告、报表、文件、资料等共计四项违法行为。作为中国

    经理人·中国保险家 2021年5期2021-10-15

  • 太平财、人保财2家头部险企半月内相继被罚,3名高管遭警告罚款
    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的违法行为:一是通过签订补充协议,实质性改变经审批或者备案保险产品的问题;在新订立的保险合同中使用原保险条款和保险费率问题。银保监会对太平财险处以罚款50万元,相关责任人被警告罚款10万元。无独有偶,8月30日,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人保财险)同样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批准或者备案的保险条款、保险费率等违法行为,被银保监处罚款50万元,两名相关责任人均被警告罚款10万元。业内观点认为,两家头部险企遭罚背后,是银保监会

    金融理财 2021年9期2021-09-26

  • 浅析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赔偿与责任限额
    交通事故强制保险条款》也就应运而生,该条款解决了机动车上路行驶的后顾之忧,也为道路交通事故的赔偿处理作出了规范的依据。1 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发展历史[1]1.1 起源1927年,美国的马萨诸塞州公布实施了“汽车强制保险法”,第一次将汽车保险的购买强制化,这是世界上最早的“强制保险”。1.2 我国的发展进程2004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正式实施,为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险的诞生做好了前期铺垫。2006年3月1日,《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保

    汽车实用技术 2021年14期2021-08-05

  • 华安财险一天内连收5张罚单,合计被罚90万元
    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广西银保监局对其责令改正,处罚款20万元;对陈某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桂银保监罚决字〔2021〕19号罚单显示,华安财险百色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广西银保监局对其责令改正,处罚款20万元;对陆某警告并处罚款4万元。桂银保监罚决字〔2021〕20号罚单显示,华安财险桂林中心支公司因未按照规定使用经备案的保险条款费率,广西银保监局对其责令改正,处罚款10万元;对莫某警告并处罚款1万元。桂銀保监罚决字〔2021〕

    金融理财 2021年7期2021-07-28

  • 未投保涉水险暴雨致发动机损失应否赔偿?
    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五)项载明:“保险期限内,被保险人或者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第七条第(十)项载明:“被保险机动车的下列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发动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李某的车辆发动机是因为进水后导致的发动机损坏,所以符合免责条款规定。法院审理认为,虽然《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七条第(十)项的约定,对发

    道路交通管理 2021年11期2021-04-02

  • 我国游艇保险条款的适用性比较和发展趋势
    款真正的游艇保险条款。我国成熟的国内船舶保险条款为1996/11/01版的《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也称PICC97条款,是国内自行设計的条款,现升级为2009条款,可适用于游艇保险,但不是专业游艇条款。我国成熟的远洋船舶保险条款为1986版的《远洋船舶保险条款》,也称PICC86条款,于2009年10月修改为2009版的《远洋船舶保险条款》。PICC86条款完全是国内主导的,自行设计的条款,参照了国外的条款,比国际上的保险条款保障充分,但析义没有国际条

    科学与财富 2021年29期2021-03-01

  • 互联网保险说明义务的实证研究
    读的方式呈现保险条款全部内容,因为法律未具体规定链接的效力,所以司法实践中不同法官对其有着不同的认识,导致裁判时对同类案件不同判决的结果。从表面看,是需投保人自行点击的“链接”在保险人履行说明义务中的效力问题。[1]究其根本,实则是现存的相关法律法规关于保险人免责条款提示说明义务的履行无具体统一的规制标准。所以出现法官自有裁量权无节制,对于相似的互联网保险案件不同的法官做出不同的判决结果。下面将例举说明义务履行判决的典型案例进行说明。二、提示说明义务之典型

    消费导刊 2020年5期2021-01-27

  • 被保险人未选择指定治疗方式应否获得赔偿 ——对(2018)京04民终第165号案件的评析
    理由早就写在保险条款中,对于脑垂体瘤,只有采用手术以及放射治疗的手段才能给付,药物治疗拒赔。本文通过一个具体的案例,(2018)京04民终第165号案件,揭示保险公司此类拒赔理由的理论构造,分析投保方对保险保障功能实现的期待,以及此类案件的可探讨之处。一、案例概要(一)案情简述2017年3月,王某作为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在某保险公司购买两全保险和附加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主险和附加险保险金额均为22万元,保险期间为终身。所谓“提前给付”意即:被保险人患任何一种

    上海保险 2020年6期2020-07-02

  • 司机醉酒驾驶 网购商业险能否拒赔
    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14版)》拒赔。《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条款(2014版)》“第一章 机动车损失保险”“第二章 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都明确将驾驶人有“饮酒、吸毒或注射毒品,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作为保险人的责任免除条款。秦投保险公司有合同为凭,秦振也有话说。交强险的责任免除条款有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具有强制力,商业险是保险公司提供格式条款,为了保护投保人利益,按照法律规定,保险人应主动向投保人履行提示或明确说明义务。与保险公司工作人

    民主与法制 2020年9期2020-04-01

  • 国际贸易术语变化下谈货物运输中保险的运用
    配《协会货物保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的具体要求。在经济全球化和国际贸易日趋复杂化的背景下,外贸企业的货物运输应得到有效地保障。在《2020年国际贸易术语通则》下,外贸企业应在合同中明确术语版本以应对通则的变化。同时,在通则下灵活选用附加险,积极履行保险义务,选择全球理赔网络的大型保险公司以保障货物运输的安全,减小事故发生时外贸企业的损失,维护国际贸易的稳定。关键词:国际贸易术语;保险条款;术语选择;风险防范一、国际贸易中保

    商场现代化 2020年2期2020-03-23

  • 论提示及说明义务于网络投保之适用
    工具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保险责任”第五条约定:“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按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该保险条款“责任免除”第七条约定:“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四)被保险人乘坐非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或汽车期间。”该保险条款“释义”载明:“商业营运指经相关政府部门登记许可的以客运为目的的运输经营活动。”此外,电子保单

    上海保险 2019年9期2019-12-05

  • 增驾实习期内驾驶机动车牵引挂车,保险公司能否免责?
    险公司虽然在保险条款中的以黑体字标识相关条款,但其在同一份保险条款中,对总则、第一部分保险责任均以黑体字标识,因标识内容繁多,不能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故不应认定保险公司尽到了说明义务,保险公司应在商业三者险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笔者认为,保险条款中的免责条款是否有效,应从以下几点进行分析:·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约定清晰明确。保险公司在《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综合商业保险示范条例》第二十四条约定:“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和费用,保险人均

    青年生活 2019年30期2019-09-10

  • 小病被拒保怎么办?
    些保险公司中保险条款的保险责任和免除责任,核实自己的病况是否包括在内,没有包括就可选择买入。2.删除拒保问题如果投保人对某家保险公司的重疾险十分看中,不妨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把拒保问题当除外责任,并且提出自愿增加保费,以尽量得到保险公司允许,进而达到投保重疾险的目的。3.治疗后再入保通过对疾病进行治疗后,达到保险公司投保重疾险要求,再去投保重疾险,同时还可通过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进行医疗保障的保险补充。

    恋爱婚姻家庭 2019年21期2019-07-16

  • 平安险承保范围之重新审视
    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海上货物运输保险分为主险和附加险两种。主险作为海上货物运输基本险,一般分为平安险、水渍险和一切险三种。平安险承保的主要是船舶、货物及其他财产在海上运输中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而直接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规定,对于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货物的全损,都属于平安险的承保范围,但对于自然灾害造成的货物的部分损失则不属于其承保范围,货物的部分损失只有因意外事故引起,被保险人才能向保险人请求赔偿。因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3期2019-03-06

  • 网购保险须谨慎
    ,首先应阅读保险条款。您要认真阅读保险条款和投保须知等,结合条款内容决定是否购买相关保险产品,不要轻易被某些产品的宣传噱头误导。同时,还要擦亮眼睛,勿受高息诱惑。保险的主要功能是提供风险保障。尽管部分保险产品兼具投资功能,但其本质仍属保险产品,以保障功能为主。切勿轻信保险产品的“高息”宣传,避免遭遇非法集资骗局。更为重要的是,您在网上购买保险收到保单后,应该立即通过保险公司公告的服务电话和门户网站,查询保单是否真实有效。“搭售”保险需留意保障内容如今消费者

    食品与健康 2018年11期2018-11-09

  • 保险人应向被保险人尽免责条款的提示说明义务
    本人并未看到保险条款。该保险的免责条款对潘某不产生法律效力。潘某的法定继承人王某等4人将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保险公司向其支付保险金10万元。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卡激活流程显示了投保人通过网络激活保险卡投保的过程,具体为:登录某保险公司网址→点击“激活卡激活”选框→输入卡号及密码→阅读条款并确认→填写投保材料→激活完成。投保人在输入保险卡卡号、密码和验证码并选择完产品后,网页弹出投保人选择的保险产品所对应的保险条款,该条款“责任免除”部分记载:被保险人无合法

    法庭内外 2018年3期2018-05-07

  • 浅谈保险条款中争议条款的理解与适用
    因,而不属于保险条款中关于“车载货物掉落、泄露、腐蚀造成的任何损失和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的情况,故保险公司应该承担赔偿责任。一、争议条款产生原因(一)保险公司对免责条款的解释义务①未充分履行,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在对保险条款免责部分履行说明义务时不充分,许多保险公司在投保人投保时甚至没有说明义务这一环节,仅仅是让投保人在投保时在签字栏处签字,告知保险条款的名称即完成投保手续;(二)投保人法律意识淡薄,自身未详细了解保险条款,投保人在投保保险后很少会主动了解

    法制博览 2018年35期2018-01-22

  • 明晰保险条款SRCC
    /韩英彤明晰保险条款SRCC文/侯良婷 编辑/韩英彤国际商会在制订保单的审核标准时,体现的是这样一种精神:当无更具体规定的时候,在保险内容一致的情况下,投保相应的伦敦协会货物保险条款是被认可的。案例背景信用证46A规定如下:第四条:全套保险单/保险证明,要求保额为110%的发票金额,空白背书,显示在目的地以汇票币别赔付,投保一切险,战争险以及罢工、暴动、政(民)变险(RISK OF STRIKE, RIOTS AND CIVIL COMMOTION, SR

    中国外汇 2017年2期2017-12-23

  • 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除外责任研究
    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的除外责任为研究对象,分析2009年《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较为重要的除外条款。总体上说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除外责任的规定过于笼统,保险合同双方因为利益不同很容易产生理解上的分歧,不利于我国海上货物保险市场的发展。最后,针对我国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中除外责任的问题,提出的完善建议。海上货物运输保险条款;承保风险;除外责任一、引言我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的最新一次修改发生在2009年。与1981年条款相比,2009年条款在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22期2017-10-23

  • 关于互联网保险中保险人告知说明义务的思考
    的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等内容,有多少投保人真正了解所投保的保险产品具体保障了哪些方面的内容,在何种情况下无法获得足额赔付。互联网保险经营中的保险人告知说明主要暴露出以下问题:1.告知确认流于形式当前的互联网保险交易,绝大多数是通过移动互联网端(手机端)完成的。随意进入一些销售保险的APP,进行保险投保操作,不难发现,APP端提供的《投保须知》《保险条款》均为链接形式,客户只需勾选链接前的已阅读,无需点开阅读,即默认已同意《投保须知》《保险条款》的内容,并可以

    中国经贸 2017年15期2017-09-20

  •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专业案例教学探讨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的基础;而案例教学法有利于非保险专业学生理解此保险保障的风险、损失及费用,帮助学生正确地运用理论知识分析解决复杂的实践问题,同时也是提高教学效果,鼓励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的有效教学方式。关键词: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案例教学法;保险条款本文系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2015年校级重点建设学科国际贸易与经济;2010年河南省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国际经济与贸易及2014河南省品牌专业建设国际经济与贸易阶段成果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收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7年4期2017-02-24

  • 机动车保险人不应承担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之我见
    括学界均认为保险条款是典型的格式条款,故援引这两条条款的规定,认定机动车辆保险人应当承担免责条款的明确说明义务。并且最高人民法院在2013年5月31日所颁发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对保险人的明确说明义务进一步将其明确。由于上述的规定及理解,保险条款包括机动车保险条款就被认定为典型的格式条款,甚至被称为“霸王条款”而遭到口诛笔伐。随着汽车保有量增加、消费者维权意识的增加,涉及机动车保险的诉讼官司只会越来越多,不会

    职工法律天地 2017年16期2017-01-26

  • 海上货运“一切险”保什么
    同双方在理解保险条款中“一切险”的责任范围时,应明确一切险并不是列明风险,而是非列明风险。文/孙佳佳 赵婷婷 编辑/丁小珊在很长一段时间,保险业内不少观点认为海上货物运输保险之“一切险”的责任范围仅包括平安险、水渍险和11种普通附加险(即偷窃、提货不着险,淡水雨淋险,短量险,治污险,渗漏险,碰损破碎险,串味险,受潮受热险,钩损险,包装破损险和锈损险),并认为“一切险”为列明风险。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保险行业曾经的行政主管机关,也曾明文做此规定。但在本案中,最高

    中国外汇 2016年1期2016-12-29

  • 网络销售模式中 保险人合同条款交付义务的认定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的约定,伤残鉴定报告适用的伤残标准也不符合合同约定的伤残鉴定评定标准,因此不予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上述内容,原告在投保时,被告均已告知原告,原告的保险是网上购买的,在网上已经公示条款,保单上已经明确了说明义务,投保人也予以确认。争议焦点本案是网络销售模式下的保险合同纠纷,主要包括如下三个争议焦点:一是如何认定保险人履行保险条款的交付义务;二是如何分配条款交付义务的举证责任;三是保险条款未交付的情形下如何确认保险人的保险责任。一审后

    上海保险 2016年4期2016-06-17

  • 海盗赎金的保险赔偿问题
    下。三、主要保险条款规定1、船舶保险下的海盗风险(1)英国协会船舶保险条款英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航运大国,其海上保险制度经历了较长时间的发展后,是较为成熟和完善的,对各国海上保险的发展都有着重要影响。英国伦敦保险人协会在1983年和1995年的《协会船舶定期保险条款》(ICT)中均将海盗作为列明的承保风险之一,在普通水险的承保范围内。而在2009年索马里海盗活动日益猖獗的背景下,又将海盗风险列入了战争险的承保范围中。至于海盗赎金的赔付,根据ICT第8.1款

    科学中国人 2016年29期2016-01-29

  • 我国保险网络营销现状及对策分析
    提出适度调整保险条款的专业程度,提高客服人员专业性、加强政策支持,完善监管体系、加强网络技术与信息安全等对策性建议等,为营销渠道的发展提供新的发展方向。关键词:保险网络营销;产品现状;保险条款一、引言目前在我国保险市场中,传统的营销方式已经不能完全适应社会发展趋势,营销方式的创新迫在眉睫。在众多的竞争方式的综合作用以及信息科技的不断发展下,更多的保险公司将注意力集中于网络营销。保险网络营销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必然性,其高效性,便捷性,成本低的特点,即满足了顾客

    商场现代化 2015年21期2015-10-28

  • 全损险的种类
    协会定期船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ITCH’83)中6.1,6.2条的规定相同。1995年的协会定期船舶保险条款(以下简称ITCH’95)对于谨慎但书的规定稍有不同,其将恪尽职守的但书适用范围扩大到了船技主管和岸上的管理人员。本保险承保由于地震、火山爆发、闪电或其他自然灾害,以及搁浅、碰撞、触碰任何固定或浮动物体或其他物体,或其他海上灾难等原因所造成的保险船舶的全损。地震、火山爆发、闪电或其他自然灾害对于地震、闪电的释义,可以参考《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的解释》

    中国船检 2015年4期2015-05-31

  • “一切险”称谓有待商榷
    英国协会船舶保险条款承保的也是列明风险。挪威海上保险方案(NMIP 2013)则有所不同,其第2-8条第一款规定:“海上保险承保所有可能遭受的危险,但(a)项至(d)项列明的风险除外”。这意味着海上保险是以全部风险原则为基础,采用“一切险”减去除外的格式。NMIP 2013规定的除外风险仅有四大项:战争险、主权政府的干预、破产及核能释放。但是除了除外风险,NMIP尚有许多免责条款规定保险人得拒赔全部或部分损失。船舶保险条款究竟采用“一切险”还是采用“列明风

    中国船检 2015年2期2015-05-10

  • 大牲畜保险条款中不得设置绝对免赔
    大牲畜保险条款中不得设置绝对免赔2015年2月28日,财政部、农业部和保监会三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保费补贴型农业保险产品条款拟订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要求保险公司设定农业保险条款时,保险金额应覆盖直接物化成本或饲养成本,种植业保险及能繁母猪、生猪、奶牛等按头(只)保险的大牲畜保险条款中不得设置绝对免赔。该《通知》规定:种植业保险主险的保险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暴雨、洪水(政府行蓄洪除外)、内涝、风灾、雹灾、冻灾、旱灾、地震

    今日畜牧兽医 2015年3期2015-04-17

  • 英国海上保险法“保证”条款的修订与启示*
    IIL)船舶保险条款的评析《1906年英国海上保险法》对于“保证”的规定十分严格,其第33条至第41条的规定中对“保证”的定义、分类以及违反“保证”条款的法律后果作了详细的规定。[1]该法中的“保证”条款必须被严格地遵守,一旦违反“保证”,被保险人没有抗辩的机会。且无论保证内容是否重要,也无论保证的违反与风险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只要被保险人违反事先约定的明示保证或默示保证,都将解除保险人的赔付责任。这些严格的规定都是为了适应当时较为恶劣的海上运输环境、保

    世界海运 2015年10期2015-04-06

  •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中常见概念探讨
    海洋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自然灾害”理解问题自然灾害是指不以人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自然现象所引起的灾害。它一般包括恶劣气候、雷电、海啸、地震、洪水、火山爆发、浪击落海等。在不同国家的海上运输货物保险条款中,自然灾害包括的范围是不同的,它不是一切由于自然力量所引起的灾害。例如:根据2009年版的《协会货物保险(B)条款》(2009年1月1日生效),自然灾害性质的风险包括:地震、火山爆发或雷电、浪击落海、海水、湖水或河水进入船舶、驳船、运输工具、集装箱、大型海运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15年18期2015-03-29

  • 保险合同纠纷案件中的价值衡量
    的原因:一是保险条款中已约定,投保人在事故中承担主要责任的,保险公司按投保人车辆损失的70%进行赔付;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以下简称保险法)第61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未赔偿保险金之前,被保险人放弃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的,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因原告何某放弃了对案外人陈某的赔偿要求,所以保险公司对原告放弃的部分拒绝赔偿。(二)价值衡量对于保险公司的第一个拒赔理由,因保险条款属于格式条款,保险公司无证据表明其按“责任比例”进行赔

    山东法官培训学院学报(山东审判) 2015年4期2015-02-06

  • 消费者购买分红型保险产品时应注意的问题
    前面的介绍与保险条款之间存在出入,从而选择在犹豫期退保这一可能结果的发生,保险代理人就会隐瞒分红保险有犹豫期这一事实。3.故意混淆保险产品和银行存款。对于大多数中国老百姓来说,他们一般比较倾向于保守、安全的投资方式,这也是银行存款这一传统理财方式备受青睐的原因。对于新兴的分红保险来说,分红收益是不确定的,甚至可以为零。分红保险销售人员为了销售分红产品,将其同银行存款相混淆,规避分红保险与银行存款的差异,把分红收益的不确定性人为确定化,使保险消费者产生这样一

    时代金融 2015年4期2015-01-30

  • 船舶保险条款中“有意行为”与“疏忽行为”的解释和适用
    9年远洋船舶保险条款的规定,船长、船员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以及船长、船员、引水员、修船人员及租船人的疏忽行为均属于保险责任范围。本文中,笔者将对比中英两国船舶保险条款的相关规定以及司法判例,对这两种风险的内涵分别予以阐释,并指出其在适用时的注意事项。船长船员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一般认为,“有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的行为”是指明知其行为将造成被保险船舶的损坏,损害被保险人利益而仍为之,或听任损害发生的一种行为。包括船长、船员恶意弃船或纵火焚烧或将船凿

    中国船检 2015年12期2015-01-07

  • 自沉事故是否可以得到赔偿
    009年船舶保险条款还是2009年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都没有涉及“自沉”。那么这是否意味着,“自沉”这种风险就不在船舶保险的范围之内呢?有学者认为,“沉没”是一种结果,没有无原因的沉没,沉没本身不是事故风险。作者同意上述观点,船舶自沉仅是某种原因所造成的后果,它其实并不能算是一种风险,真正的风险应当是那些造成船舶自沉的原因。因此,要想探究船舶自沉这种现象是否可以从保险人处得到赔偿,应当研究造成船舶自沉的原因是否在承保范围之内。根据我国《水上交通事故统计办

    中国船检 2015年6期2015-01-06

  • 年长客户投保意愿和经济承受能力测评卷(针对年龄60周岁及以上投保人)
    立阅读并理解保险条款?□能够独立阅读并完全理解保险条款内容(5分)□可以自行阅读条款,但部分内容需销售人员讲解(3分)□无法自行阅读,完全依赖销售人员讲解(0分)2.您打算购买保险的主要原因?□为自己和家人增加一份保障,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5分)□投资理财需要,期望获得一定收益(3分)□没有明确概念,主要是根据销售人员推荐(0分)3.销售人员向您推荐的保险产品与您的缴费能力是否匹配?如为趸缴产品请回答以下选项:您的缴费金额为 元□购买保险的资金属于闲散资金

    上海保险年鉴 2014年0期2014-09-27

  • 衢州市《金针菇栽培保险条款》起草制定概述*
    《金针菇栽培保险条款》起草制定概述*夏 秋1余维良2于小平3周光庆4巫优良5黄良水6(1.浙江省衢州市农业局,浙江 衢州 324000 ;2.浙江省开化县农业局,浙江 开化 324300;3.浙江省衢州市发展改革委员会,浙江 衢州 324000;4. 浙江衢州市人保财险公司,浙江 衢州 324000;5. 浙江省江山市农业局,浙江 江山 324100;6. 浙江省常山县农业局,浙江 常山 324200)食用菌生产历史久远,多为千家万户家庭生产经营,期盼产业

    食药用菌 2014年2期2014-04-05

  • ICC2009、CIC2009和AICC2004保险责任的划分及处理
    界各国的海上保险条款都对保险期间做了明确的规定。伦敦保险协会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s,ICC)、美国协会货物保险条款(American Institute Cargo Clauses,AICC)、中国海洋货物运输保险条款(China InsuranceClauses,CIC)是我国对外贸易中最常见的货物运输保险条款,三种保险条款对保险期间的规定不尽相同,本文加以比较,以期更加准确的界定不同条款下保险人赔偿责任界限。一、ICC20

    对外经贸实务 2014年2期2014-02-21

  • 进口开证保单条款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口,笔者建议保险条款中强调“…SHOWING SUM INSURED IN CURRENCY OF THIS CREDIT…”。二、投保金额不足常用条文:“FOR 110 PERCENT OF INVOICE VALUE”(按发票金额110%投保)。非专业人士往往并不了解,对于投保金额,UCP600第28条F款规定“如果从单据中不能确定CIF或者CIP价格,投保金额必须基于要求承付或议付的金额,或者基于发票上显示的货物总值来计算,两者之中取金额较高者”。《

    对外经贸实务 2013年1期2013-03-27

  • 书 讯《(挪威)船舶保险手册》
    海上(船舶)保险条款(NMIP)2007年版,同时大量对比英国海上保险法的挪威船舶保险手册。这两位作者在NMIP的修订过程中都发挥了很大的作用。该书共分14章,分别是引言,法律渊源,保险合同,保险标的、保险价值和保险金额,承保范围,告知和谨慎处理义务,共同保险,保险人对采取避免或减少损失措施所支出的费用的责任,全损,损害,保险人的碰撞或触碰责任,支付索赔,全损的单独保险,战争险。NMIP深受联合国贸发会的推崇,其国际影响直逼英国船舶保险条款,而且有后来居上

    世界海运 2011年6期2011-08-15

  • 无船承运人保证金责任保险条款的完善
    人保证金责任保险条款的完善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 张 晓 王淑敏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制度的启动,是中国无船承运行业责任担保方式的重大变革。根据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制定的《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无船承运业务经营者保证金责任保险条款》,对其承担的保证金责任保险的实施必然性进行深层次剖析,并对该规定的一些条款提出相关完善建议。无船承运人;保证金责任保险;责任担保一、引 言从2002年开始,无船承运人交存保证金是其取得在中国境内经营无船承运业

    世界海运 2011年8期2011-06-07

  • 从免赔率的适用看如何维护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
    业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八条应当增加关于第三方没有赔偿能力的规定,并明确其免赔率,以便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免赔率;维护;被保险人;合法权益保险赔偿中,免赔率的适用直接影响到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权益,本文试通过对一个仲裁案件的裁决,探讨在保险赔偿纠纷中如何正确选择免赔率,以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一 基本案情申请人××市馨鑫食品厂购置的厢式货车A向××保险公司分别投保交强险、非营业用汽车损失险(保险金额8万元)、第三者责任险(赔偿限额20万元

    湖南人文科技学院学报 2011年1期2011-04-07

  • 海上承运人对货物责任保险利益有关问题研究——兼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第44条规定的修改*
    了承保、适用保险条款、隐名保险、理赔和司法实践诸多问题。在分析和探讨《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简称《海商法》)第44条“保险利益”的表述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简称《保险法》)“保险利益”的规定是否一致、如何理解第44条“保险利益”的规定等问题的基础上,提出对《海商法》第44条“保险利益”规定的修改意见,希望能引起各界对该条款修改的重视。一、承运人责任保险利益的含义(一)承运人对承运货物责任保险利益的含义保险利益,也称可保利益(insurable in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1年3期2011-02-19

  • 沿海内河船舶保险条款经当事人合意选择同样可适用于外籍船舶
    保险合同所附保险条款(包括除外责任和被保险人义务部分)的内容业经保险人详细说明,投保人已经了解,同意从保险单正式签发之日起保险合同成立。”2005年6月,被告正式签发了保险单。保险单内容为“被保险人为原告,船舶名称幸运港,船舶用途大型港口设备运输,船籍港巴拿马,险别沿海内河船舶一切险,航行区域沿海一类航区……”保险单正面还印有“明示告知:鉴于投保人已向本保险人递交了投保申请,并同意按约定缴付保险费,本保险人依照96条款和本保险载明的条件,承担保险责任范围内

    航海 2009年4期2009-04-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