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硕士

  • 论新时代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的衔接机制
    之一。以当前法律硕士教育工作的实际情况为出发点,检视、优化目前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为完善法律硕士教育与法律职业的有机衔接机制建言。[关键词] 法律硕士;法学教育;法律职业;专业实践[作者简介] 裴亚洲(1973—),男,河北沧州人,法学博士,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教授,法律硕士教育中心执行主任,主要从事民商法、法律实践教学研究;吕鑫茹(1997—),女,安徽亳州人,北京化工大学文法学院2020級法律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民商法。[中图分类号] G643.

    教育教学论坛 2023年24期2023-08-08

  • 法律硕士专业实务能力的培养
    业实务能力是法律硕士培养的核心目标。法律职业市场中,法律硕士毕业生显现出“不知如何着手法律实务”“法律思维弱”“特定领域专业知识储备不足”等“不适症”。结合法律职业内在要求及市场需求,法律硕士应当具备极强的法律思维能力,娴熟的辩论、谈判、调解、表达、沟通交流能力,专业知识综合运用等多项能力。为实现专业实务能力培养目标,应当以“主动式教学”“法律思维为核心”“紧密结合专业实务”为基本理念,采取针对性的课程改革、提升专业实训、加强实务师资等措施。关键词:法律硕

    高教学刊 2022年20期2022-07-13

  • 省属高校法律硕士培养的转型挑战及应对策略
    这对省属高校法律硕士培养工作而言既是机遇也是挑战。当前,省属高校法律硕士培养存在外部竞争压力持续高位、内部培养问题较多、培养特色凝练困难等诸多痛点,同时也具有培养方针较易贯彻、教学方式相对稳定和实践教学规范有力等基础优势。审时度势,省属高校要把握新时代之机遇,加大法律专业硕士的培养力度,坚定差异化培养思路,优化教师课堂教学效果,强化学生的实践操作能力,有效地提高学生学习的质效。关键词: 省属院校; 法律硕士; 翻转课堂; 实务人才中图分类号: G642.0

    武汉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3期2022-05-30

  • 法律硕士教育中的实效偏差问题探讨
    以设置较早的法律硕士为例,从社会效果的角度来讨论法律硕士教育中所存在的实效偏差问题。通过调查统计的方式揭示出实效偏差的具体表现,分析其中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办法。一、法律硕士的社会实效分析我国当前的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即通常所说的法律硕士教育(J.M)),开始于1995年,渊源于美国的法学院制度。由于在法律体制与教育文化上的差异,这种专业学位在我国并没有获得像美国那样的境遇。法律硕士所产生的社会效应与最初的设想并不一致,这种实效偏差主要体现在两个方

    黑河学院学报 2022年11期2022-02-14

  • 法律硕士教育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分析
    样的背景下,法律硕士教育的设置贯彻落实,法律硕士专业的学位教育正是成为法学教育制度之一。这一变化给法科教育带来了结构性的调整。可以说,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工作开展取得了非常突出的成果,很多学生在学习中对于学术研究产生了学习兴趣,并选择继续攻读法学博士学位。但是,不可否认,在法律硕士教育中,还存在很多问题需要解决。因此,加强法律硕士教育研究很有现实意义。一、法律硕士教育开展初衷一开始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开启于1996年,教育目标是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应用型和复合型人才,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学生版) 2022年31期2022-02-14

  • 模拟法庭在法律硕士实践教学中的应用
    法庭教学在对法律硕士培养过程中有着不容忽视的作用。但是模拟法庭实践方法在具体应用时仍存在局限性,需要充分认识模拟法庭教学方法的重要价值,改变传统观念,逐步提升模拟法庭课程的地位,由“表演式”向“实训”转型,优化模拟法庭教学材料,进一步强化模拟法庭教学的保障等,不断地完善模拟法庭在法律硕士实践教学中的应用,锻炼法律硕士的法律职业能力,培养更加专业化的复合型法律人才。[关键词] 模拟法庭;法律硕士;实践教学[基金项目] 2019年度桂林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教改

    教育教学论坛 2021年45期2021-12-17

  • 法律硕士“U+联合培养工作站”模式之提倡与实现路径
    文 章一、法律硕士“U+联合培养工作站”模式的概念及特征(一)法律硕士“U+联合培养工作站”模式的基本概念法律硕士“U+联合培养工作站”模式是指在“U+联合培养”思维指导下,构建高校与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工作站,达到既深化法律硕士研究生理论知识,又强化法律硕士法律实务经验的效果,进而实现向社会提供德法兼具的优质法治人才的目标。这里的“U”是指“University”,在硕士培养过程中,因“U+”的对象不同将会产生不同的培养模式。这些模式通常以高校培养为基

    亚太教育 2021年17期2021-12-03

  • 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模式的实践与完善
    要:我国的法律硕士(法学)教育随着法治化的进程加快而迅速发展,但在法律硕士(法学)的培养实践中依然存在培养目标定位不清晰、课程设置缺乏应用性、教学方法背离实践性、双师队伍建设不完善等诸多问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通过对法律硕士(法学)各培养环节进行创新性改革与完善,积极探索符合社会发展需求的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模式,不断提升该类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能力。关键词:法律硕士;培养模式;教育改革;研究生教育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

    黑龙江教育·理论与实践 2021年11期2021-11-24

  • 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建设实践探索
    [摘 要] 法律硕士联合培养基地建设是提高法律硕士法律理论基础和实务能力的有效措施,桂林电子科技大学法学院自2018年建立联培基地以来,为全方位提高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在联培基地的建设过程中把关注焦点放在了以下几个方面:联培基地的选择从学院法学和知识产权专业特点出发,首选了综合性法院及知识产权法院;在前期与意向单位进行充分接触和了解后共同提出建设目标与方案、培养目标与方案,双方共同进行实践与探索,牢固把握基地建设和学生培养的质量,以期取得理想的效果。[关键

    教育教学论坛 2021年22期2021-08-04

  • 法律硕士“民法学”课程思政的探索
    阶段,尤其是法律硕士培养领域,相关教学成果几乎空白。一、法律硕士“民法学”课程思政的课程目标课程目标是一定教育价值观(教育目的、教育宗旨)在课程领域的具体化,它是具体体现在课程开发与教学设计中的教育价值,其基本来源是学习者的需要、社会生活的需求以及相应学科的自身发展[3]。在法律硕士“民法学”课程中,明确课程目标,是课程设置的基础,是实现课程人才培养模式的起点,直接关系法律硕士“民法学”课程的教育价值和理念的实现程度。“民法学”是法学核心课程之一,在法学教

    绍兴文理学院学报(教育版) 2020年2期2021-01-06

  • 提高法律硕士专业实习质量的路径分析
    方式,是提升法律硕士职业能力的有效途径,在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专业实习的效果不仅关系到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的质量,更关系到法律硕士培养目标能否实现。但是目前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实习的效果不尽如人意,走过场与形式化现象比较严重,已经悖离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设置的初衷。因此,只有真正认识到专业实习对法律硕士培养的重要性,改革实习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弊端,完善各种举措以切实提高实习的效果,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上存在的固有缺陷,才能真正

    高教学刊 2020年36期2020-12-21

  • 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定位与实现途径研究
    【摘要】我国法律硕士招生分为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目标“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人才”设定应进一步明确、具体化。培养目标实现途径存在理论、实践课程难以实现培养目标要求的缺陷,应采用校内外相结合培养方式,满足理论实践教学要求,培养真正的高精尖人才。【关键词】法律硕士(非法学);培养目标目前我国法律硕士招生分为法律硕士(法学)和法律硕士(非法学)。其中法律硕士(非法学)以非法学专业毕业生为招收对象,是在其它专业本科学习基

    商情 2020年46期2020-12-09

  • 法律硕士双导师制培养模式探析
    才,在我国的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培养中实施双导师制,实现在培养中融合法律实务和汲取来自校外导师的丰富法律执业经验。回顾双导师制度在我国的教育体系中的设立过程,可发现其在研究生培育制度中的重要性与必要性。但是双导师制度在实施的过程中,培养制度存在缺陷、与学术性研究生培养方式趋于混同以及师生互动积极性较低等问题逐渐浮现,暴露了双导师制度的缺陷。拟采取规范双导师制的标准和行为;突出实践项目在法律硕士研究生双导师制的地位、改革双导师制下的实践教学的评价方式等方式加以规

    青年生活 2020年16期2020-07-06

  • 创新与落成:法律硕士“U+”联合培养工作站模式的构建与展望
    治人才,全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委员会新修订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该方案回应了此前学界一些学者对法律硕士培养目标不明的担忧①,对法律硕士培养目标予以明确定位。该方案直接指出,法律硕士(非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复合型、应用型的法治人才”②。法律硕士(法学)教育的培养目标定位于“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的专门型、应用型的法治人才”③

    牡丹江教育学院学报 2020年5期2020-02-28

  • 法律硕士校外导师培养优化路径探究 ——兼论法学院校与实训基地的培养衔接
    要后备人才,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关系到法治体系的建设质量。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不断推进,社会对法治人才的需求发生了变化,具备深厚法学理论基础和法律实践技能的高层次法律硕士备受社会青睐。法律硕士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是国家提出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应有之义,也是法律类研究生提升个人专业法律能力的必然要求,各法学院校对接校外法律实训基地,发展实务部门一线法律工作者作为校外导师,是法律硕士研究生发现自身职业定位和提升实践能力的关键力量,能够有效弥补校内法律实践课程的不足。建

    江科学术研究 2020年1期2020-02-26

  • 新时代背景下广西法学院校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现状与困境探析
    学位委员会《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性培养方案》将德才兼备的复合型、专门型、应用型法治人才作为法律硕士培养目标。伴随着就业压力、就业期望等因素影响,本科生纷纷跻身考研大军,考研成为很多毕业生的优先甚或首要选择。而法治社会对专业人才有日益强烈的需求,使得法律硕士在法治人才中占据举足轻重的地位。有鉴于此,法律硕士理应成为新时代背景下卓越法治人才的重点培养对象。广西作为中国毗邻东盟国家的南大门,在中国对外经贸往来中的地位日益凸显,广西高校对于培育东盟法治人才有

    法制与经济 2020年6期2020-02-25

  • 法律硕士培养质量提升路径研究
    【内容摘要】法律硕士作为新时代培养复合型、专业型、应用型社会主义法治人才的重要方式,在法学教育中占有重要的地位。通过2014年的法律硕士合格评估和2016年的法律硕士水平评估,反映出了我国法律硕士培养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培养单位应从培养目标契合度、实践能力提高、双导师制运行等方面进行综合提升,提高法律硕士的培养质量,为地区经济发展和法治建设服务。【关 键 词】法律硕士;培养效果;双导师制;实践能力中图分类号:D92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

    法制博览 2020年1期2020-02-25

  • 法律硕士专业实习的实践与反思
    律人才。这与法律硕士“主要培养立法、司法、行政执法和法律服务以及各行业领域德才兼备的高层次复合型、应用型法治人才”的目标与要求高度一致。在当前法律硕士招生和培养规模不断扩大的情况下,法律硕士培养是体现“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养计划”目标和要求的主要载体。[1]这就要求法律硕士在全面掌握法律专业知识的基础上,能够运用法律思维分析和解决法律实务问题,运用法律解释方法进行法律推理,同时掌握诉讼主要程序、法律事务代理、辩护业务以及非诉讼法律实务和事务的组织管理等,因此

    法制与经济 2020年6期2020-02-25

  • 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目标与教学模式的广西实践与改革创新 ——以《立法法》全面扩容地方立法主体为研究背景
    员会出台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指导培养方案》,法律硕士的培养目标是要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实务型高层次法律人才。从本质上说,就是要“坚持人才培养的职业化导向”。[1]广西目前正在招收法律硕士的高校有广西大学、广西民族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和桂林电子科技大学。4所高校在为培养广西地方法治人才方面作出了重要贡献。通过考察以上4所高校法律硕士人才培养方案及实践,发现各高校在人才培养目标设置方面还存在明显的“司法中心主义”特征。在201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全

    法制与经济 2020年6期2020-02-25

  • 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模式改革探索
    文以有权招收法律硕士代表院校培养方案中“国际私法学”课程的开设情况为基础,并结合参与本门课程学习的法律硕士(非法学)问卷调查结果,主张法律硕士(非法学)“国际私法学”课程应当采取“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模式,从而将此种由西方高校推崇的教学模式应用于法律硕士(非法学)课程教学,并认为其对国际法、国际经济法等课程同样具有可适用性。“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模式的可行性阻碍因素主要有学时限制问题,可通过增加课程学时或置换学分等方式解决。“大班授课、小班研讨”对

    教书育人·高教论坛 2019年8期2019-09-20

  • 关于完善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思考
    ”明确了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培养目标是高素质复合型、应用型法律人才,意味着合格的法律硕士必须具有职业实践能力,实践教学是提高职业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江西师范大学在多年法律硕士培养中摸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实践教学方法,值得推广。具体包括保证法律硕士实践教学的独立性地位,增加实践教学经费的投入;创新法律硕士实践性教学课程,改革教学方法、完善教学内容;构建多元化实践平台和基地;完善“双导师”培养机制;实行差异化的学位论文标准。关键词: 法律硕士    实践能力   

    文教资料 2019年18期2019-09-12

  • 法律硕士(非法学)“大班授课、小班研讨”教学模式改革探索* ——以“国际私法学”课程为例
    由法学硕士、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在职法律硕士(现在为“非全日制法律硕士”)组成。1996年我国正式招收法律硕士生,没有限制法学本科毕业生报考,有八所高校首批试点招收法律硕士生。2000年,法律硕士生招生对象则限定为大学非法学专业的本科毕业生,通常称为法律硕士(非法学)。到了2009年,教育部又将法律硕士专业学位面向法学专业背景的考生招生。2010年,教育部正式将法律硕士(法学)纳入硕士研究生常规的招生计划。至此,我国法律硕士的“多重双轨制

    教书育人 2019年24期2019-08-23

  • 我国法律硕士职业化目标的教育进路
    摘 要:我国法律硕士学位设置的初衷是培养应用型、复合型、实务型的高层次法律人才,职业化应当是法律硕士培养应当达成的目标,但经过检索发现,我国当前各法律硕士学位点在培养过程中,在课程设置、教学管理、实习环节、毕业论文等方面存在较多与职业化定位不一致。应当重申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职业化定位,并选择能达成该目标实现的教育进路。关键词:法律硕士;职业化定位;培养过程一、我国法律硕士培养目标的职业化定位再重申我国的法律硕士培养工作开始于20世纪90年代,截止目前,教育

    青年时代 2019年12期2019-06-15

  • 法律硕士实践环节的反思与改进
    摘 要:法律硕士实践环节最能体现应用型人才培养的特征,与理论教学一同实现高层次法律人才的培养目标。本文通过考察法律硕士实践环节的实施效果,分析实践环节培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而在总结其他高校办学经验的基础上,遵循人才需求导向,合理规划法律硕士实践环节,鼓励实践教学模式的创新。关键词:法律硕士;实践环节;法律职业技能;专业实习中图分类号:D90-4;G64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2095-4379-(2019)11-0031-030作者简介:丁苏婷(199

    法制博览 2019年4期2019-05-13

  • 法律硕士(法学)研究生培养模式及“双导师制”存在问题分析
    我国目前的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培养规模扩大,但伴随的问题也在不断增加。对这个新生专业而言,尚处于不断成长阶段,培养模式尚不健全,需要我们去更加深入的刨析,发现问题,分析原因,使朝阳专业健康发展、不断成熟。其中“双导师制”模式对学生的培养模式是经过历史检验合格的制度,但在新生专业发展中遇到了新问题。本文将就我国现阶段法律硕士(法学)培养模式及“双导师制”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探索,为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培养制度进一步探索提供参考。关键词 法律硕士(法学)

    法制与社会 2018年23期2018-09-08

  • 法律硕士实践教学标准体系建设研究
    佳玲摘 要:法律硕士自1995年创制以来有20余载,多年的发展建立了很多良好的培养机制。但是,在各高校的实践教学中,也遇到诸多现实性问题。本文先介绍了法律硕士的设立及发展和现状,接着阐述了现阶段法律硕士在实践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最后对高校中法律硕士教学标准体系建设提出建议,使体系构建更加完善,以能够培养出适应社会需要的应用型、复合型的高级法律人才。关键词:法律硕士;实践教学;体系建设一、我国法律硕士的设立与现状“法律硕士”(JM),简称“法硕”,算得上是中国

    报刊荟萃(上) 2018年4期2018-05-09

  • 授意、仿像与赋值:法律硕士PBL教学模式研究
    摘 要 在法律硕士项目的教学中,应摒弃传统的SBL教学模式,引入PBL教学模式,强调以问题为出发点,鼓励学生进行创造性思维,培养学生自主的学习能力和思维能力。应科学把握PBL教学模式的“授意、仿像与赋值”三重维度,构建与之配套的包括情境、协作、会话和意义建构等四大要素在内的学习环境,明确实施PBL的一系列事务性事项,并就运用效果进行科学、合理的评价,探究相关配套机制的完善。关键词 法律硕士 教育 授意 仿像 赋值基金项目:本文为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20

    法制与社会 2017年32期2017-12-08

  • 关于法律硕士教育制度改革的建议
    要:我国的法律硕士教育从1995批准设置,1996年开始正式实施,迄今已经有二十年的时间。在这二十年的发展时间里,法律硕士教育已经在全国大多数高校中如雨后春笋般的开展,并且招生规模逐步的扩大。经过多年的发展,法律硕士教育给我司法领域培养了大批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为我国依法治国的实施提供了人才保障。关键词:法律硕士;硕士教育;法律一、我国法律硕士教育二十年发展的成就法律硕士教育在过去的二十中为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制度的不断完善积累了大量的经验,同时也为司法改革的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8期2017-06-19

  • 关于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制度改革的建议
    完整和发达的法律硕士教育人才培养体系,为建设法治和繁荣法学做出了贡献。但依然存在着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层次和结构、数量和质量不能适应实际需要,特别是管理体制混乱等诸多矛盾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要深化法律硕士体制改革,必须立足我国的历史和现实,借鉴发达国家法律人才培养经验,建立以法律职业为目标导向的法律教育管理体制和法律人培养模式,进而优化法律硕士专业布局。关键词:法律硕士;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近年来法硕教育所关注的前沿议题主要集中在全球化时代与法律职业、法律教

    职工法律天地·下半月 2016年6期2017-05-24

  • 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研究
    0)摘 要:法律硕士作为专业硕士的一个类别,应当注重培养人的职业能力,以培养出具备实践能力、专业素养以及较高法律职业道德的专业性人才为导向。实践是培养法律硕士的关键环节,实践基地的情况直接影响到法律硕士的实践质量。文章从目前常见的三种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入手,分析了这些基地的现实状态、在法律硕士实践活动中起到的作用以及存在的相应问题,并提出了完善法律硕士实践基地的建议。关键词:法律硕士;实践基地;模拟法庭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

    黑龙江教育·高校研究与评估 2017年5期2017-05-11

  • 我国法律硕士培养模式中的“特色”研究
    胡 霞我国法律硕士培养模式中的“特色”研究胡 霞当下国内部分院校在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中侧重对特色的强调,以凸显自己的竞争优势。但关于特色的定位、表达以及特色的确立对法律硕士体系的作用和功能认识并不明晰,在一定程度上,特色存在较严重的同质化危机。如何发挥特色的价值为法律硕士的培养提供智力支持,需要院校立足自身,发掘内部优势,而非仅附庸于政策带来的红利;需要院校认识到人才的培养是系统、长期的工程,摒弃功利、短视的路径择取;需要院校不断提升特色的层次,向优质特色

    理论界 2017年9期2017-03-10

  • 浅论两种法律硕士并轨培养的可行性
    当前我国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由于历史等原因,分成了两类,即法律硕士(非法学)和法律硕士(法学)。经过多年实践,两种法律硕士在培养目标、培养过程、职业选择等方面逐渐趋同,如果继续分类培养,不仅会违背当初设立的初衷,而且会影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的发展。关键词 法律硕士 专业学位 研究生 培养作者简介:齐向东,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6.11.409目前,在

    法制与社会 2016年33期2016-12-15

  • 专业学位实践基地建设与长效机制研究
    才。目前,在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建设方面存在诸多问题,需要加强对实践基地建设机制的探索,实现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不断提高法律人才培养质量。关键词:法律硕士;实践基地;实践能力培养中图分类号:G642.4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6)005-000-03随着社会的发展,对现代化人才提出了更高更全面的要求,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综合应用能力成为现代社会的人才标准,为了更好的适应社会,为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保障,专业学位教育

    现代经济信息 2016年5期2016-09-22

  • 职业化视角下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的构建
    业化为核心的法律硕士培养模式改革,既是法学教育的内在发展,也是对世界法学发展趋势的顺应。文章从职业化视角下我国法律硕士培养现状出发,阐述了美国与德国法学教育的特点,并提出了职业化视角下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的构建策略。关键词:职业化;法律硕士;模式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4107(2016)06-0009-02我国法律硕士教育走过近20年的岁月,为我国法治人才培养做出了重要贡献,但其教育模式存在着忽视法律职业化的弊端。在迎对当下

    黑龙江教育·高校研究与评估 2016年6期2016-05-14

  • 韩国法学专业大学院教育制度运行状况及其借鉴
    究,指出中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目标与韩国法学专业大学院教育目标相似,并分析了韩国法学专业大学院教育制度对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借鉴意义。关键词:韩国;法学专业大学院;法学教育;法律硕士2007年,韩国公布《法学专业大学院设置及运营法》,建立法学专业大学院教育制度。全国共有25所大学设置法学专业大学院,每年招生2000人,毕业生获得法律专业硕士学位(允许符合条件的大学开设法律博士课程)。法学专业大学院培养具有崇高的职业伦理素养、优质的法律服

    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2016年1期2016-04-05

  • 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人的能力培养 ——基于案例研习模式的分析
    1105)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人的能力培养 ——基于案例研习模式的分析刘铁光(湘潭大学 法学院/知识产权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摘要:法律人的能力包括掌握系统法律知识的能力、法律思维的能力与解决能力,该三种能力的培养是法律硕士必须具备的基本素养。由于法律硕士三年或两年的学制、自身思维模式以及当前法律硕士的课程体系,是法律硕士法律人能力的培养遭遇困境。案例研习模式通过案例的选择、课程设计以及研习步骤的科学规划,可以有效地培养法律硕士的法律人能力,

    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6年5期2016-03-21

  • 当前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
    前我国全日制法律硕士教育存在的主要问题与对策黎莲芬(广西师范学院 政法学院,广西 南宁 530001)在分析全日制法律硕士教育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问题的对策,包括出台指导性和操作性都较强的教育质量评价依据,保证教育质量,迎接多层次的教育评估;加强与实务界的交流,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加大经费投入,加快校外实践基地的规范建设;完善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的培养方案,并落实到位,保证教育质量。为开展全日制法律硕士教育提供参考。法律硕士教育

    高教论坛 2016年10期2016-03-19

  • 法律硕士研究生提升实践和创新能力的教学模式研究*
    16023法律硕士研究生提升实践和创新能力的教学模式研究*张雪卉大连海洋大学法学院,辽宁 大连 116023在新时期的时代背景下,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要更加注重实践教学,要提升法律硕士研究生的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应用型、创新型、实务型的法律人才,打造全新的法律教学模式,培养出当今社会所需要的法律人才。本文基于法律硕士研究生的教育培养现状,分析了提升实践和创新能力的重要意义,就如何提升法律硕士研究生实践和创新能力给出了合理化建议,以供相关单位参考。

    法制博览 2016年36期2016-02-02

  • 关于法律硕士教育制度改革的建议
    西安)关于法律硕士教育制度改革的建议高少琪(710063 西北政法大学 陕西 西安)我国的法律硕士教育从1995批准设置,1996年开始正式实施,迄今已经有二十年的时间。在这二十年的发展时间里,法律硕士教育已经在全国大多数高校中如雨后春笋般的开展,并且招生规模逐步的扩大。经过多年的发展,法律硕士教育给我司法领域培养了大批的高素质法律人才,为我国依法治国的实施提供了人才保障。法律硕士;硕士教育;法律一、我国法律硕士教育二十年发展的成就法律硕士教育在过去的二

    职工法律天地 2016年16期2016-01-31

  •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习实践环节模式设计探析
    文/宋飏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习实践环节模式设计探析文/宋飏摘要:专业学位教育是以培养职业能力为导向的。法律硕士作为专业学位的一个类别,其应以培养学生的法律职业能力为导向,其培养目标是为法律职业部门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人才。①法律硕士培养实习实践环节,是法律硕士研究生法律职业能力的关键性环节,是能否实现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目标的关键性因素。本文将从梳理我国法律硕士教育实习实践环节现有的主要形式入手,对

    亚太教育 2015年24期2015-08-06

  • 全日制法律硕士实践教学体系构建
    何潇摘 要 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一种职业教育,其以法律职业为背景,注重提高学生两方面的综合素质与能力,即法律职业伦理和法律职业技能。法律职业人才的培养是一项系统工程,法律硕士实践教学体系应围绕“一个中心、两条主线、三大机制”展开。关键词 法律硕士 实践教学 职业能力中图分类号:G643.0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400/j.cnki.kjdks.2015.06.032The Fulltime System Law

    科教导刊 2015年16期2015-07-02

  • 法律硕士培养中的“双导师制”:实践及完善——以协同培养为中心
    10320)法律硕士培养中的“双导师制”:实践及完善——以协同培养为中心戴激涛(广东财经大学,广东广州510320)摘要: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双导师制”,既是培养法治国家所需高层次应用型法律人才的客观要求,也是落实协同创新实现高校内涵式发展的战略选择。通过对有关培养单位制定的“双导师制”规范性文件进行分析,可以发现,校内外导师的协同培养是“双导师制”运作的核心内容。从协同培养视角促进“双导师制”的有效实施,首先应加强校内外导师的合作意识,其次应

    湖南警察学院学报 2015年5期2015-03-26

  • 法律硕士教育与职业资格考试衔接机制
    要:当前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难以满足法律职业发展需要。一方面,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自身发展过程中存在弊端;另一方面,与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缺少相互对接的制度设计。如何充分发挥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纽带作用,建立培育和选送优秀法律人才有效新路径,是当前亟需解决的现实问题。应根据我国法律硕士培养现状,对司法考试制度进行积极改革,在借鉴国外相关制度的基础上,构建具有中国特色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并建立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体制与法律职业资

    西南政法大学学报 2014年5期2014-11-24

  • 以就业为导向对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的思考
    就业为导向对法律硕士培养模式的思考刘月凤(贵州大学 贵州贵阳 550025)从近年来的就业情况看,法律硕士呈现出就业面广泛,相对集中法院、检察、公安系统,律师事务所、企业法务部门、机关事业单位等特点。文章对就业状况进行统计并分析其原因,进而提出法律硕士培养模式需以就业为导向,不断探索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就业;法律硕士;培养模式一、法律硕士教育的特点法律硕士教学模式及培养目标定位: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是满足国家法制化进程加快,政法部门及社会其他部门都急需大批

    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 2014年4期2014-04-17

  • 大学应该培养“法学家”还是“律师”
    对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进行区分和构建,有助于问题的解决。[关键词]法学硕士 法律硕士 同质化 培养模式[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5843(2013)04-0108-03[作者简介]程燃,复旦大学高教所硕士生(上海200433)一、法律专业硕士的培养现状据统计,在2012年度法学专业排名前十的我国高校中,2013年计划招收了2560名专业硕士,1844名学术硕士(见表1)。从表1可以看出,除了中国政法大学和西南政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2013年4期2014-02-13

  • 法律硕士实践性教学基地建设
    学基地建设是法律硕士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平台。法学院校要培养合格的法学专门人才,就必须努力促成法学专业学生将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相结合。法律硕士实践性教学基地的总体建设要按照稳步、稳定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的原则进行。在遵循严格的教学规范的同时,注重基地的双赢效果和专业性。为适应多元化的社会需求,高等学校的法学专业应当建立多样化的实践教学基地。关键词:法律硕士;实践性;教学基地中图分类号:G64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9-4156(2013)10-08

    继续教育研究 2013年10期2013-12-27

  • 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特色教育研究
    :上海大学在法律硕士人才培养过程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如缺乏个性化职业规划教育、与实践人才脱节、与学术型混同培养等。对此,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从特色化、职业化和国际化等角度提出了实施法律硕士特色化教育的改革建议。关键词: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特色教育中图分类号:G64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23-0308-02上海大学法律硕士从2008年开始招生,截至2013年7月,已有三届毕业生,分别于2011、2012和2013年毕业。学

    学理论·中 2013年8期2013-09-25

  • 法律硕士如何提高就业率
    博士生。一、法律硕士的就业问题法律硕士培养的是具有良好法律职业技能和法律职业道德的高层次、复合型、实践型法律人才。它借鉴了美国的J.D 法律教育模式,以弥补中国法学教育过分偏重学术教育和本科教育的缺陷,以满足我国在依法治国过程中法律实务人才的需求。但是这一培养模式却产生的就业难的问题,其主要表现为就业率偏低。除了少数的几所实力派法学院(五院四系等)外,一些非重点院校的法学院的法律硕士毕业生的就业状况很不尽人意,相当比例的毕业生在毕业后半年至一年都处在找工作

    湖北开放大学学报 2013年5期2013-08-15

  • 研究生教育转型发展与西部高校法律硕士培养模式改革
    西部地区高校法律硕士的培养模式,对法律硕士学位建设提出建议。关键词:研究生教育;转型;西部地区;法律硕士中图分类号:G643.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0568(2012)11-0084-02一、研究生教育转型的背景与缘起科教兴国是中国的基本国策和国家战略。[1]强国必先强教,教育是民族振兴、社会进步的基石,是提高国民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根本途径。高等教育承担着培养高级专门人才、发展科学技术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大任务。自党的十六大

    新课程研究·高等教育 2012年2期2012-10-15

  • 试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其突破 ——基于法律硕士招生、培养和就业的思考
    管理研究试论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制度发展的制约因素及其突破 ——基于法律硕士招生、培养和就业的思考唐潇潇(中国青年政治学院 法律系,北京 100089)当前,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正迈入关键时期。缘于国家对专业硕士的设想、安排与学生、学校的接收和理解之间的差异,使得法律硕士的招生、培养和就业机制在实际运行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问题。分析阐述这些问题的表象及成因,提出了在招生、培养、管理等方面建议,以期为推进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发展

    长江师范学院学报 2012年8期2012-08-15

  • 我国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探究 ——以法律硕士培养为例
    探究 ——以法律硕士培养为例陈 晴,泽朗初(重庆大学法学院,重庆 400045)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硕士研究生主要培养模式由学术型转向应用型已成为必然要求。本文以应用型硕士研究生培养模式的必要性为出发点,以法律硕士培养为例,试通过法律硕士培养的现实状况探究其存在的问题,并从思想认识、教学方式及课程设置等方面对法律硕士培养提出一些看法和建议。应用型; 硕士培养; 法律硕士; 建议一、硕士研究生主要培养模式由学术型转向应用型的必要性我国自1978年

    三峡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10年2期2010-04-12

  • 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之改革
    律人才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培养目标,但是,我国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的现状与实现培养目标的要求尚存在一定的差距。为此,有必要从法律硕士入学考试科目、招生制度、课程体系设置、师资力量建设等方面,进行相应的改革。[关键词]法律硕士 学位教育 培养目标 改革[中图分类号] G640.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5—5843(2009)04-0035-03[作者简介]陈学权,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 100029)自1996年试办法律

    现代教育科学(高教研究) 2009年4期2009-09-25

  • 法律硕士复合型人才的定位与培养
    屈红斌摘要法律硕士定位培养高层次复合型法律人才是法律教育面向社会发展、促进职业教育的重要内容之一。在加深对法律硕士的认识基础上,改革现有的法律教育体制和人才培养模式,凸现其应有的复合型人才特色。关键词法律硕士 复合型人才 培养机制中图分类号:C913文献标识码:A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从1995年批准,1996年试点招生以来已经走过了13年的发展历程,其对于我国的正统的法学教育和职业技术人才培养提供了一个新的认识视角。一、法律硕士人才培养的定位和现状(一)我

    决策与信息·下旬刊 2009年6期2009-0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