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总局

  • 法规速递
    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49 号)2.关于继续实施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农贸市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50 号)3.关于继续实施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51 号)4.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农村金融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55 号)5.关于继续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税收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58 号

    中国农业会计 2023年21期2023-11-26

  • 法规
    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国家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年第44号为进一步鼓励企业研发创新,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工业母机产业高质量发展,现就有关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公告如下:一、集成电路企业和工业母机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23 年1 月1 日至2027 年12 月31 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20%在税前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20%

    财会学习 2023年31期2023-11-23

  • 法规速递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43 号)2.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发布《涉税专业服务基本准则(试行)》和《涉税专业服务职业道德守则(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16 号)3.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优化纳税服务 简并居民企业报告境外投资和所得信息有关报表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17 号)4.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 教育部 关于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

    中国农业会计 2023年19期2023-11-10

  • 法规速递
    号)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全文和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 年第8 号)5.国资委《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债券发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资发产权规〔2023〕34 号)6.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所属企业国有资本产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资〔2023〕90 号)7.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延续和优化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3 年

    中国农业会计 2023年13期2023-08-13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2023年1月9日现将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公告如下:一、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三、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

    交通财会 2023年2期2023-04-06

  • 资 讯 财政·金融·保险
    807亿元。税务总局:年内全国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逾1.6万亿据税务总局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11月10日,全国累计办理出口退(免)税16 406亿元,同比增长14.9%,为我国外贸出口稳定增长提供了有力支持。税务总局表示,今年以来,围绕出口企业面临的新形势,经国务院批准,税务总局会同有关部门,聚焦政策纾困、便捷退税、优化环境三个方面,进一步推出系列出口退税新举措,持续加快退税速度,出口退税服务稳外贸的作用进一步发挥。央行:11月对金融机构开展中期借贷便利

    现代经济信息 2022年34期2023-01-10

  • 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延续至2023年底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关于延续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政策的公告,对购置日期在2023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内的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税务总局发布《免征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实施管理。自《目录》发布之日起购置的,列入《目录》的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含增程式)汽车、燃料电池汽车,属于符合免税条件的新能源汽车。

    汽车工艺师 2022年10期2022-12-27

  • 法规
    梦。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为进一步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着力稳市场主体稳就业,现将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扩大全额退还增值税留抵税额政策行业范围,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制造业等行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

    财会学习 2022年20期2022-11-13

  • 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 2022年3月24日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将有关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暂停预缴增值税。《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应对疫情部分税费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7号)第一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2年3月31日。特此公告。

    交通财会 2022年4期2022-02-06

  • 关于进一步持续加快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进度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9号 2022年5月17日为进一步加快释放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红利,现将有关政策公告如下:一、提前退还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以下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第二项规定的“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行业大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10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调整为“符合条件的制造业等

    交通财会 2022年6期2022-02-05

  • 关于发布第二批适用增值税政策的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的公告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抗癌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47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关于罕见病药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4号)规定执行相关增值税政策。上述通知已发布的部分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按附件2确定税号。特此公告。附件:1.抗癌药品和罕见病药品清单(第二批)2.抗癌藥品和罕见病药品(第一批)税号修正清单财政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药监局2020年9月30日

    财会学习 2020年32期2020-12-06

  • 普惠税收优惠政策延期4年
    务,财政部和税务总局日前发布公告,将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延长4年。公告如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4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4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7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

    中外玩具制造 2020年5期2020-11-28

  • 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四年
    日,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公告,为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的普惠金融服务,将普惠金融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2017年,財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支持小微企业融资有关税收政策和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2020年发布的公告称,上述政策中规定于2019年12月31日执行到期的税收优惠政策,实施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已征的按照公告规定应予免征的增值税,可抵减纳税人以后月份

    农村百事通 2020年12期2020-07-27

  •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享受15%加计抵减政策,是否需要提交声明?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管理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3号)规定:“符合《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87号)规定的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应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通过电子税务局(或前往办税服务厅)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见附件)。”

    税收征纳 2020年1期2020-02-23

  • ●企业新购进的器具、设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如何扣除?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设备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4号)规定:“一、企业在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进的设备、器具,单位价值不超过500万元的,允许一次性计入当期成本费用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再分年度计算折旧;单位价值超过500万元的,仍按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7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固定资

    税收征纳 2020年1期2020-02-23

  • 关于支持疫情防控保供等税费政策实施期限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28号为支持疫情防控、企业纾困和复工复产,现将有关税费政策实施期限公告如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捐赠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

    山西财税 2020年6期2020-02-22

  • 上半年“成绩单”:减税降费1.17万亿元!
    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召开新闻发布会,亮出了上半年减税降费“成绩单”:上半年,全国累计新增减税降费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1709亿元!“今年,我国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减税降费效应不断释放。” 税务总局减税办常务副主任、收入规划核算司司长蔡自力介绍,新增减税主要包括三部分:一是增值税改革减税4369亿元,二是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减税1164亿元,三是个人所得税两步改革叠加减税3077亿元。

    营销界 2019年35期2020-01-02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定执行。2.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购置新能源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关于免征新能源汽车车辆购置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技部公告2017年第172号)有关规定执行。3.自2018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对购置挂车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税务总

    财会学习 2019年24期2019-09-17

  •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門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防汛专用等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的通知》(财税〔2001〕39号)有关规

    财会学习 2019年22期2019-08-18

  • 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57号为支持国家铁路建设,现就投资者取得中国铁路总公司发行的铁路债券利息收入有关所得税政策公告如下:一、对企业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對个人投资者持有2019-2023年发行的铁路债券取得的利息收入,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税款由兑付机构在向个人投资者兑付利息时代扣代缴。三、铁路债券是指以中国

    财会学习 2019年15期2019-06-11

  • ●4月份成立的公司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销售额并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规定:“2019年4月1日后设立的纳税人,根据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根据该规定,如果纳税人前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0,则应自该纳税人形成销售额的当月起计算3个月来判断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因此,A公司应根据2019年8-10月的销售额判断当年是否适用加计抵减政策。

    税收征纳 2019年7期2019-02-19

  • ●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扣除的人员范围是如何规定的?
    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内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抵扣等增值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1号)规定如下:《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六条所称“国内旅客运输服务”,限于与本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员工,以及本单位作为用工单位接受的劳务派遣员工发生的国内旅客运输服务。

    税收征纳 2019年12期2019-02-19

  •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的个税,是由挂牌公司代扣代缴,还是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代扣代缴?
    :《财政部、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继续实施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8号)规定:“挂牌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截至股权登记日个人持股1年以内(含1年)且尚未转让的,挂牌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再由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收取个人税款后,于次月5个工作日内划付挂牌公司,最后由挂牌公司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

    税收征纳 2019年12期2019-02-19

  • ●《车辆购置税法》施行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有哪些?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75号)规定:“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现将继续执行的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公告如下:1.回国服务的在外留学人员用现汇购买1辆个人自用国产小汽车和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1辆自用小汽车免征车辆购置税。防汛部门和森林消防部门用于指挥、检查、调度、报汛(警)、联络的由指定厂家生产的设有固定装置的指定型号的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具体操作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税收征纳 2019年9期2019-02-19

  • 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推出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
    前,财政部、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1号)(以下简称《通知》),就企业职工教育经费推出税前扣除鼓励政策。根据《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8%范围内的教育经费支出将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提高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比例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企业对人员培养、人才储备

    福建轻纺 2018年7期2018-07-23

  • 税务总局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
    税务总局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放管服”改革的系列部署,日前,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系统“放管服”改革优化税收环境的若干意见》(税总发〔2017〕101号)(以下简称《意见》),以激发市场主体创业创新活力。根据《意见》,税务总局将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坚持放要彻底且有序,进一步取消税务行政审批和前置性审核事项,精简纳税人资料报送手续,打造权力瘦身的“紧身衣”,切实为纳税人减

    福建轻纺 2017年11期2017-11-22

  • 浅析如何建立税务法治建设评估体系
    估。关键词:税务总局;法治政府;法治建设评估体系一、各地区法治建设体系之借鉴在对法治建设评估体系的研究中不难发现,法治政府成了当前政府关注的首要问题,各个地区和部门也进行了探索。通过对各个地区法治建设评估体系的研究不难发现,其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是显而易见的。(一)考核内容之任务艰巨。法治工商建设评估体系中,具体指标较为详细,其中许多关于具体措施的考核。一方面考核是法治建设评估体系的必备良药,但是另一方面考核不是唯一的良药。在法治工商中,对考核的内容丰富,但是

    商 2016年23期2016-07-23

  • 税务总局:80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全部清理完毕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5个方面14条措施,持续加大税务系统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力度。意见要求,建立审批清单动态更新机制和配套工作同步落实机制,在取消或下放行政审批事项后的15个工作日内更新税务行政审批目录,2个月内完成后续管理措施发布等,同时进一步创新管理方式,提高后续管理的科学化、信息化、法治化水平。税务总局政策法规司有关负责人介绍,2013年以来,税务总局持续推进税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把该放的

    现代审计与经济 2015年5期2015-11-03

  • 国税总局公布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
    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开行政审批事项等相关工作的公告》,公布87项税务行政审批事项,其中行政许可7项,非行政许可审批80项,主要涉及税务日常管理、涉外税收管理、减免退税管理和税务师事务所管理等行政审批领域。审批事项目录的确定意味着税务总局对税务审批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按照国务院要求,此次公开的税务行政审批事项,主要包括由国家税务总局、国税系统,以及既可以由国税局也可以由地税局实施的审批事项,但不包括只由地税局实施的审批事项。地税局单独实

    中国总会计师 2014年2期2015-03-10

  • 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下)
    ued)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一般反避税管理办法(试行)》(下)(接上期)(Continued)第十四条 一般反避税调查涉及向筹划方、关联方以及与关联业务调查有关的其他企业调查取证的,主管税务机关应当送达《税务事项通知书》。Article 14 While the investigation of a GAAR case is involved with collecting evidence from the tax advisor, affiliated

    国际税收 2015年3期2015-01-01

  • 前后接续?上下联动
    央统一部署,税务总局既要搞好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又要抓好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谋好上下篇、跑好接力赛、打好整体仗,前后接续对于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至关重要。在实践中我们体会到,要突出“五个必须”。一是必须勇于担当,示范推动一个单位能否真正开展好教育实践活动,重在党组、关键在一把手。只有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率先垂范,以“认真”的精神、“钉钉子”的作风狠抓落实,才能取得教育实践活动实效。在第一批活动中,税务总局和省局党组坚持“跟我上”、“领着走”。总局党组提出 “九心

    紫光阁 2014年6期2014-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