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人

  •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简论
    10623一、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制度之背景(一)《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和原《民通意见》中的规定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制度最初是在国务院1983 年颁发的《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以条例条文的形式予以确立的。该条例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房屋承租人对出租人将欲转让的房屋享有优先购买权,房屋所有人须提前3 个月通知承租人其转让意愿。1988 年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已废止,以下简称原《民通意见》)中,除继承

    法制博览 2023年33期2023-12-21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保障路径研究
    66061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损害赔偿问题产生的理论原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第七百二十六至七百二十八条规定了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但对损害赔偿权的性质以及损害赔偿所涉及的范围规定不够明确,导致法院裁判此类案件时缺乏明确依据,自由裁量权范围过大,出现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不利于发挥法律定分止争的作用。由于立法不够明确,会导致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向各方寻求救济,从而增加法院的审判压力。(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不明权利的性质不同直接决

    法制博览 2023年31期2023-12-10

  •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否定
    张小余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在出租人与承租人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合法有效的前提下,出租人在房屋租赁合同有效期内出卖租赁房屋时,应对承租人履行必要的通知义务,承租人在接到通知后,依法享有以同等条件获得优先于第三人购得租赁房屋的权利。①虽然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产生有其历史必然性,但随着时代的发展,这一制度的存续已违背其设置初衷,并无法显现其现代应用价值。从理论和实践层面思考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存废之争,体现了权利内涵与外延的博弈,为权利制度的未来发展方向

    社会科学动态 2023年10期2023-12-10

  • 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000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性质(一)期待权说期待权是暂时欠缺权利行使条件,待条件齐备以后才可实际行使的民事权利类型。期待权说认为,标的物所有权人还没有将该标的物出售,那么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就没有现实化,就为期待的状态。若将该权认定为期待权则存有不合理之处。(二)物权说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物权说认为优先购买权具有法定性,发生对抗第三人的物权效力,应当在物权法中予以规定。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设立初衷是为了平衡各方

    法制博览 2023年1期2023-02-10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损害赔偿认定
    66100一、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概述目前在世界各国,无论是普通法系国家还是衡平法系国家,都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做出了明确规定。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房屋的权利。这有利于保护承租人对承租房屋的使用利益,降低交易管理成本,维护稳定的房屋租赁关系。我国法律关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也有明文规定。但反观实务,真正实现优先购买权的案例却十分少见,一方面与承租人缺乏权利意识有关,另一方面也跟出租人不履行事先告知义务、刻意忽视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不无关系。我国现行法中,保

    法制博览 2022年7期2022-11-22

  • 论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 ——以《民法典》第726条为中心
    6条规定了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毫无疑问,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是该制度的核心,《民法典》第726条也对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做出了规定;然而,该条对行使主体、行使前提、行使条件、行使期限、行使后果等问题的规定并不完善,有的需要解释,有的语焉不详,甚至有的还付之阙如,这样不利于正确理解和适用《民法典》第726条。因此,笔者不揣浅陋撰写本文,针对上述问题进行研究,对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提出自己的一孔之见,以期对《民法典》第726条的理解与适用有所裨

    成都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年3期2022-11-21

  • 房屋租赁合同中法定优先承租权的相关法律问题研究
    赁合同的期限内承租人没有违约的情况下,出租人的不动产将继续出租,此时的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承租不动产。关于分析优先承租权的性质可从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入手,因为一般认为优先承租权与优先购买权两者性质基本相同。在理论界主要存在三种不同的意见:第一种意见是认为优先承租权是请求权,承租人获得要求出租人优先与自己订立合同的权利;第二种意见认为是形成权,认为优先承租权是承租人的意思为主,该权利的行使需要以出租人与第三人订立租赁合同为基本条件,承租人在出租人与第三人就房

    法制博览 2022年30期2022-11-16

  • 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承租人的法律地位和维权路径
    下是出租给其他承租人经营,这就提高了地上房屋的利用率,城市临街房屋呈现出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的状态。但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对象仅仅为房屋的所有权人,而其他主体(尤其是承租人)均不享有向房屋征收主体请求补偿的权利。那么,承租人的权利如何维护呢?根据权威部门的解释,房屋出租是私房所有权人和承租人之间形成的民事法律关系,对于因征收而导致的合同解除问题,应当通过合同纠纷处理的方式解决。2这一考虑貌似合理,但实为不公。尤其是近些年,城镇

    品牌研究 2021年19期2021-11-30

  • 违法建筑对外租赁的法律风险责任
    人彭先生转租,承租人唐先生承租了出租人张先生位于深圳市龙华区某村5号商铺(以下简称涉案商铺)用于经营美容美发,唐先生为此向彭先生支付转租费用12万元。2018年5月16日,出租人和承租人签订一份《商铺租赁合同》,约定实际租用期限自2018年4月27日至2019年3月12日止,租金为13000元/月,每月5日之前缴纳当月租金,水电费等另算。合同签订之时,唐先生向张先生缴纳了押金26000元作为履约保证金。2018年12月,张先生在未经过唐先生等租户的同意下,

    法制博览 2021年31期2021-11-24

  • 关于房屋转租三方权益的保护
    的第三方——次承租人。本文围绕着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三方进行讨论,通过对于我国现行法律关于房屋转租问题的规定,指出部分房屋转租问题未规定完善的情况,提出相应的意见建议。论文一共三个部分,前言、正文与结语。前言部分主要通过分析我国现如今房屋转租的市场形式,相关的制度规定进行个人观点的阐述。正文部分大致分为三方面,分别为房屋转租模式的分析;出租人、承租人以及次承租人三方的利益关系比较;出售租赁房屋情况下不同主体的优先购买效力分析。最终通过综合的分析,结合我

    科学与生活 2021年7期2021-09-10

  • 蒙古国财产租赁合同研究
    用、收益权,而承租人交付租金的合同关系。财产租赁合同属于双务合同,在财产租赁合同中一方交付租赁物,另一方支付租金,二者之间形成对待给付关系。租赁物即可以是有体物也可以是有体物的具体组成部分,例如,将住宅的外墙出租可以用作广告背景或装饰背景墙。财产租赁合同根据租赁物的性质可以划分为动产租赁合同和不动产租赁合同,出租人可以不是租赁物的所有者。二、财产租赁合同当事人义务1. 出租人的义务(1)出租人应依照合同约定交付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出租人给付的租赁物符合合同约

    科学与生活 2021年30期2021-02-18

  • 承租人房屋维修费返还请求权分析 ——以请求权基础为中心
    三个方面:一是承租人对出租人请求房屋维修费用返还的前提;二是催告是否能够阻却承租人房屋维修费用返还请求权的行使;三是不当得利或无因管理是否为承租人行使房屋维修费用返还请求权的依据。二、承租人对出租人房屋维修费返还请求权分析甲乙双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依据《民法典》第七百零三条、第七百零八条、第七百零九条、第七百一十一条、第七百一十二条以及第七百一十三条可以得出承租人对出租人行使房屋维修费用返还请求权的四个要件。(一)第一个要件:双方成立租赁法律关系《民法典

    上海房地 2021年9期2021-01-30

  • 《民法典》租赁合同新增条款解读
    的新规定,提醒承租人和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履行过程中应注意的法律风险。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民法典》物权编新增了居住权的规定,是物权编最大的亮点之一。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属性,不得转让和继承,一般情况下,设立居住权的住宅不得出租。实践中,如果出租人隐瞒了房屋设立居住权的事实,和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容易产生居住权和租赁权的冲突。从法律规定来看,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租赁权属于合同债权,物权的效力优先于债权。因此对于承租人来说,如果承租了设立居住权

    山东国资 2021年3期2021-01-28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浅议
    连)[提要]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始于古罗马时期,是一项历史悠久的法律制度。本文立足于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基础理论,结合现有法律规定,分析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的不足之处,并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城市化进程也不断加快。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促进了房地产行业的蓬勃发展与房价的一路攀升。从宏观方面来讲,确实有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但是也使得许多普通老百姓对于高昂的房价望而却步。因此,越来越多进城务工、就业或者求学的人们选择租房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14期2021-01-15

  • 谈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
    )[提要]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是世界各国普遍建立的重要制度,在促进财产的最佳利用,保护租户权益和维护社会秩序方面具有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房屋租赁市场的升温,房屋租赁的混乱逐渐暴露出来,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发挥作用的同时也暴露了司法实践中的弱点。本文简要分析和总结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行使和法律效力,以提高该制度在司法实践中的可操作性和适用标准。一、行使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前提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指承租人在出租人出售

    合作经济与科技 2021年15期2021-01-14

  • 《民法典》对房屋出租做了哪些新规定
    更加有利于保障承租人的居住权益,同时也兼顾了出租人的权益,充分体现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和坚持“房屋的居住属性”“住房不炒”及保障承租人的居住权益的政策导向。结合对《民法典》的学习理解对房屋租赁有关问题的新规定分析如下:一、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能不能租?在2021 年之前,没有房屋设立居住权的法律规定,但是《民法典》从明年开始实施后,大量的房屋将来可能设置居住权,这样的房屋将被视为租房的“雷区”“红线”,最好不要去碰它,因为《民法典》规定设立居住权的房屋不

    山东农机化 2020年6期2020-12-27

  • 房屋违法转租中的不当得利研究
    租,指的是房屋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而擅自出租房屋与第三人签订租赁合同的行为,最新《民法典》第717条规定,超过部分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①。立法改变以前一律认定合同无效的生硬态度,所谓约定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效力,可反面解释为若无其他影响效力因素,在承租人与第三人之间可以产生法律效力。对比转租超期限与违法转租,超过剩余租赁期限的承租人与违法转租一样,都是承租人未取得出租人同意,其约定的法律效力判断应保持一致。按最新的立法态度,超越剩余期限的部分对出租人不具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20年4期2020-12-27

  • 浅议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191一、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案例分析倪某是个体业主,2015 年4 月22 日,倪某将其在北京市大兴区某小区内的住房一套出租给方某,双方签订了房屋租赁协议,租赁期为2 年,租金为每月1800 元。从租赁协议签订后,双方各自履行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方某以三年的租金获得了倪某房屋的使用权。2015 年8 月上旬,因经营不善,倪某将已出租给方某的房屋出售,并在小区内张贴房屋销售广告。李某路过时看到广告后,便积极与倪某取得联系,协商房屋买卖事宜。2015

    法制博览 2020年13期2020-12-02

  • 从法理视角浅谈房屋租赁合同
    的使用权。对于承租人的好处使用该租赁物并获得收益,又能够避免一些不要的风险。对于出租人的好处就是该租赁物即使自己不适用,也不会被荒废,还为自己创造了收益。对于市场的好处在于促进了市场经济中的物尽其用,租赁物发挥了它的作用,创造了经济价值。租赁合同分为动产租赁合同与不动产租赁合同,法律对不动产租赁合同特别是房屋租赁合同作出若干的特别规定,在现实生活当中,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纠纷也日渐增多,所以今天笔者谈一谈房屋租赁合同。一、法律倾向于保护承租人这种合同的法律关

    青年生活 2020年17期2020-10-21

  • 探讨住房租赁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
    以有效地提升对承租人合法权益的保障、完成制度本身的意义。一、买卖交易不影响租赁合同的继续执行在现行的民法理论中,主要侧重于利用,即将保护弱势群体作为法律实施的追求目标。为能够更好地保护租赁关系中各方的权益、打破租赁合同中的相对关系,赋予房屋租赁权有效地对抗第三方的效力,以此构建起“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其中当将租赁物品转移至第三方时,第三方将会承担出租人地位以及随之产生的权利义务,并无权要求承租人归还原物[1]。(一) 前承租人具有违法行为时,原出租人可否

    看世界·学术下半月 2020年10期2020-09-10

  • 售后回租中共同承租的类型化分析与风险防范
    、类型一:实际承租人承租人:A公司、B公司 。出租人:C公司。交易结构:A公司与B公司作为共同承租人,各提供一部分租赁物,出售给C公司,各自收取租赁物对应的购买价款,然后再从C公司各自租回原来的租赁物,各自使用,由A公司与B公司共同按期支付租金。分析:对于这一交易类型,若A公司或B公司单独与C公司交易,显然构成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将两公司合并至一份融资租赁合同中,亦符合融资租赁既“融资”又“融物”的法律特征,故亦成立融资租赁法律关系;只是A公司与B公司共同

    法制与社会 2020年20期2020-07-31

  • 浅析房屋租赁合同中擅自转租问题
    16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该条规定承租人对房屋进行转租必须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否则构成擅自转租行为。立法者认为擅自转租行为必然会带来转租人对租赁物权益损害的风险,增加出租人的成本,赋予出租人以单方解除权保护自身利益。相对的该条也要求次承租人在缔约时需尽到较高的审慎义务,但实际上即使

    福建质量管理 2020年14期2020-02-24

  • 浅析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制度
    院 北京)1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概念及其行使条件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属于优先购买权的一种,是指在租赁合同的有效期内,当出租人出卖该租赁的房屋时,依照法律或者合同约定,房屋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该租赁房屋的权利。优先购买权的理念与我国传统有着紧密的联系,有关规定最早可以追溯到唐朝。优先购买权的存在是具有其价值的,第一,利于有效地利用资源,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实际上是将所有权和使用权合二为一了,简化了武商关系,有利于物的有效利用,作为房屋的使用权人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4期2019-12-14

  • 论房屋征收补偿中承租人的地位和保障
    大。伴随着房屋承租人利益保障制度的缺失,社会矛盾也随之加剧,承租人是一个庞大的群体,依法保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问题。二、承租人的法律界定(一)未签书面承租合同的承租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屋租赁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即以口头形式以及其他形式的租赁合同不符合法律规定形式,是不合法的合同。但实际生活中,由于各方面的原因,以口头形式存在的租承租合同不在少数,如果将此类承租关系的承租人排除在外则严重损害了这些承租人的利益,也势必会引起社会矛盾。因此

    职工法律天地 2019年8期2019-12-13

  • 承租人死亡后其生前的共同居住人有权继续承租吗
    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房屋作为生活资料为承租人所租赁,进行生活居住或者经营,在租赁期间,出租人不得无理妨碍承租人的居住权或经营权,当然也不能无理损害与承租人共同居住的亲属的居住权或经营权。同理,在承租人死亡后,只要该租赁合同尚未到期,承租人原共同居住人即应当享有住房租赁的权利。房屋作为重要的不动产,是满足公民居住这一基本生活需要的物质条件。在房屋租赁中,虽然承租人为一人,但也会有与其共

    乐活老年 2019年9期2019-11-01

  • 借你一双慧眼警惕房屋租赁中的“误区”
    越多,出租人和承租人稍有不慎便陷入了纠纷之中,在这样的背景下,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掌握重要的法律点尤为关键。本文将提示大家注意房屋租赁中容易陷入的“误区”。“买卖不破租赁”真的是“尚方宝剑”吗如果问租赁市场中最热门的词是什么,那么“买卖不破租赁”一定会毫无疑问登上榜首,这是所有承租人都会知道和喜欢的词,更是最能保障其自身权益的“法律武器”。于是在生活中,经常会遇到这样的画面:房东想卖房——对不起,买卖不破租赁;房东想带人看房——对不起,买卖不破租赁;房东咬

    法庭内外 2019年8期2019-09-02

  • 租也有风险
    在租出期間有被承租人损坏或骗走风险,这时收取适当的押金对出租人来说很有必要。如果真的发生上述情况,押金能弥补一部分损失。当然了,承租人也要注意妥善保管租来的物品,不能擅自改变所租物品的原样,更不能损坏物品。如果不小心损坏或弄丢所租物品,承租人要主动赔偿。在租物品时,我们要仔细检查,确认物品是否已磨损,避免对方用已磨损的物品来欺骗自己,让我们误以为是自己将物品损坏,从而多支付了不必要的赔偿金。

    数学大王·中高年级 2019年8期2019-08-27

  • 租赁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之损害赔偿
    摘 要:从保障承租人利益的角度,我国现行法律明确赋予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以优先购买权,但同时也不可避免的出现承租人因优先购买权无法实现而导致承租人利益受损的情形,且依据我国《合同法》,赋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遭受侵害的类型以及其该权利遭受侵害后可要求侵权人承担的损害赔偿的范围并无具体规定。基础目前在立法上的规定缺陷以及为了保护承租人的利益,笔者将对承租人拥有此项权利过程中遭受损害的各种情形以及各自对应的赔偿范围进行拙论。关键词:租赁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中图分類

    法制博览 2019年1期2019-05-13

  • 房租个税扣除引发哪些利益冲突
    相关规定,房屋承租人可以凭房租开支进行个人所得税的专项抵扣。这样的话,对于房屋承租人来说,会减轻个人所得税的负担,而对于房屋出租人来说,由于房屋承租人的房租的专项扣除申报,会导致两个方面的实际效果:一是房屋承租人具有与房屋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在动机。二是由于房屋承租人向税务机关提供了房屋租赁的真实信息,就会使税务机关掌握房屋出租人的租赁收入的信息,房屋出租人取得租赁收入就应该按照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正是由于房屋出租人和房屋承租人的利益冲突,戳中了很多

    人民论坛 2019年10期2019-04-28

  •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现实困境以及应对
    )一、现行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法律架构1.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我国最早对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做出明确规定的是司法解释,即最高人民法院于1988年4月2日颁布及生效的《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民通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自此,该第118条成为房

    福建质量管理 2019年22期2019-03-28

  • 论次承租人的承租风险及其法律防控
    对称等原因,次承租人的权利经常受到侵害,有的造成严重损失,影响社会稳定。如何从法律层面有效地防范次承租人的承租风险,是值得研究的问题。1 案例回顾与问题的提出2016年,某购物中心将部分场地出租给甲。租赁合同约定,甲可将上述场地进行转租,但不得整体转租。合同签订后,甲交纳购物中心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合同生效后,甲将该场地划分为数十个单元,分别租赁给乙等二十余家商户。在装修中,甲因无资金继续投入,造成开业时间大大延误,被购物中心解除了租赁合同并收回了租赁场

    安徽职业技术学院学报 2019年2期2019-03-15

  • 论加强住房承租人权益的倾斜保护
    33)一、住房承租人权益倾斜保护的法理基础衣、食、住、行是人的四大基本需要,供人居住的住房是避风挡雨的场所,是个人及家庭生存的“避难所”,是维持生计的必需品,是人类生存和发展最基本的物质条件。(一)保障基本人权租赁住房是承租人人格尊严、人格自由以及个人隐私的基本保障,是承租人尊严和自由的庇护所,让承租人拥有自己的私密空间,可以自由地从事各类活动。没有基本的住房就意味着人的生命存在没有基础,也毫无保障可言。生存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没有生存权其他权利就失去了存在

    安庆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6期2019-03-15

  • 承租人提前退租被扣租金合理吗
    特别规定的话,承租人提前退租就是一种违约行为,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承租人提前退租,应当在合理的期限以前通知出租人,以便出租人能找到新的房客。合理期限是多长,法律上没有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合同的约定来定,通常是一个月。其次,对于出租人能否扣留保证金和预付的房租问题,保证金就是为了保证承租人履行合同,所以,承租人违反合同提前退租,出租人有权按照约定扣留部分或全部保证金,但是出租人无权扣留承租人预付的房租。

    乐活老年 2019年6期2019-01-12

  • 浅析房屋非法转租中的法律问题
    转租是指房屋的承租人在合法的租赁期间内,并在经房屋出租人同意的情况下,将房屋的全部或者部分再次租赁给第三人,并且由次承租人也就是第三人向房屋承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即在房屋的租赁关系中承租人并没有退出,并且将房屋出租给次承租人使用收益。我国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转租: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房屋擅自搭建的;预租的商品房;未经房屋出租人同意的或者房屋租赁合同明确规定不准转租的;不得违背双方意愿。(二)房屋转租的性质1.在房屋转租中涉及三方当事人的

    经济研究导刊 2018年11期2018-12-05

  • 海事赔偿责任限制的权利主体 ——船舶承租人范围之观点厘清与浅要分析
    06一、对船舶承租人的界定(一)国际公约和我国立法三大公约关于船舶承租人,第一,对船舶承租人的范围没有给出规定。第二,就船舶承租人这一特殊主体也没有给出特殊规定,而是将其视作船舶所有人来赋予其海事赔偿责任限制。《1913年关于责任限制的国际公约草案》第11条规定,除关于经营船舶的船舶所有人之外,根据船舶租赁合同产生的船舶承租人,不论是定期租船还是航次租船或其他情形,船舶承租人就此公约规定的适用情形,视同船舶所有人。然而这些描述并没有在《1924年关于统一海

    新生代 2018年17期2018-11-13

  • 基于出租人角度对承租人信用风险的控制研究
    租赁公司面临的承租人信用风险仍然比较大。本文首先介绍了融资租赁信用风险的相关概念,其次从宏观环境、承租人、融资租赁公司三方面分析信用风险产生的原因和解决对策,对于降低承租人信用风险,提高融资租赁公司风险防范能力具有一定意义。融资租赁 财务分析 信用风险融资租赁企业是现代社会金融创新的产物,经济飞速发展,融资租赁行业也在不断向前进步。但是目前我国融资租赁行业发展还不够成熟,市场诚信体系没有树立,风险相对较高。在融资租赁项目执行过程中,承租人的信用风险很重要,

    财讯 2018年27期2018-05-14

  • 房屋擅自转租问题浅析
    同意的情况下,承租人擅自把房屋出租给第三人,第三人与承租人成立房屋租赁关系的民事法律行为就称之为擅自转租。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可知,承租人需要在得到出租人的认可之后,方可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如果租赁物被第三人损坏,那么将由承租人进行损坏赔偿。如果承租人擅自对租赁物进行出租,在这种情况下,出租人可以提出解除合同。根据此条规定,承租人想要转租房屋,必须要在出租人知情且同意的情况下方可进行转租,否则其转租行为将违反合同约定,出租人可以进行合同关系的解除。房屋的

    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 2018年26期2018-02-07

  • 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问题分析
    01100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属于我国基本民法先买权的一种,指的是房屋共有人在分出并且出卖自己的房屋时,承租人和共有人在同样的条件之下都享有优先购买权。但是由于近些年来我国一部分地方性规则存在很多疏漏之处,导致付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规定产生之一,甚至还有一部分人大胆的开始否认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的存在必要性。一、优先购买权(一)定义根据法律相关规定,某特定人在同等条件下,拥有比他人优先购买的权力。优先购买权的主要刑事责任是出租人需出卖该租赁的房屋。租赁的房屋

    法制博览 2018年17期2018-01-22

  • 浅谈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东 荣成)一、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性质在司法实践中,由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而引发的纠纷层出不穷,而由于《民通意见》第118条的“错误”规定,造成了很多审判人员的困扰。出租人出卖出租房屋,应提前三个月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购买权,出租人未按此规定出卖房屋的,承租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宣告该房屋买卖无效。《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该合同为无效合同。《民通意见》是最高法院的司法解释,其强制性规定并不能致依法成立的合同当然无

    职工法律天地 2018年6期2018-01-22

  • 房屋租赁中的擅自转租问题刍议
    14)在我国,承租人要将租赁的房屋转租给他人,必须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否则即为擅自转租行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为擅自转租签订的合同为擅自转租合同。擅自转租行为的性质不会对擅自转租合同的性质构成影响。无论对擅自转租行为如何界定,都应认定擅自转租合同的有效性。擅自转租的法律关系中,承租人将房屋擅自转租的行为是违约行为,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但房屋在被次承租人占有期间,出租人尚未行使解除权时,因不可归责于次债务人的事由致使房屋损毁,由承租人来承担赔偿责任;且出租人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17年4期2017-03-22

  • 试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10034试论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赵明宇沈阳师范大学法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争议问题已经逐渐成为理论界与实践界争议的焦点。如何正确行使优先购买权和怎样正确理解优先购买权成了大家思考的问题。虽然我国法律就优先购买权制度给予了相应规定,但是由于法律对该制度规定过于原则性,缺乏实际的操作性,造成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的困难,严重地损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法律的权威性。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房屋租赁;救济措施一、我国古代的优先购买制度在我

    法制博览 2017年27期2017-01-27

  • 房屋转租的若干法律问题探析
    租的第三方为新承租人,此时转租人处于出租人的地位,与新承租人形成一个新的租赁关系。房屋转租具有以下特性:第一,房屋转租涉及到了三方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房屋转租的双方主体是承租人和新承租人,但还涉及原租赁关系中的出租人。第二,在转租关系中存在着两个合同,即房屋转租合同与原房屋租赁合同。前者以后者为基础订立,二者密切联系,息息相关。房屋转租需满足以下成立条件:一是转租一方必须有租赁权,即与他人之间存在有效的房屋租赁关系,且尚未终止;二是承租人必须与第三人

    法制博览 2016年25期2016-02-03

  • 期租合同下停租的相关事项
    合同下,租金是承租人在合同期间,按照租船的时间和合同约定的租金费率,为使用该船舶而向船东支付的报酬。参考实务中常用的期租合同范本NYPE1946第5、6条的规定,除双方有约定外,自船东向承租人交船起直至还船,承租人必须按时定期连续不断向船东支付租金,这是承租人责无旁贷的基本义务。合同执行过程中,船东违约造成的损失,承租人可以理所当然地提出索赔。然而,海上运输的风险在于其不可预见性,船舶运营中往往会出现很多意想不到的问题(并非是船东的违约或有错的意外),如船

    航运交易公报 2015年20期2015-06-13

  • 论次承租人对房屋的优先购买权
    金融一、房屋承租人優先购买权制度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是指在房屋租赁关系中,承租人依据法律规定所享有的,在出租人转让租赁房屋产权时,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于他人购买租赁房屋的权利。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制度始于罗马法,并被《法国民法典》和《德国民法典》所采纳。作为民法领域一项悠久的制度,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设立主要基于以下考虑:第一,维护房屋的使用关系,做到物尽其用,也有利于维持承租人生活的稳定。承租人对于其租赁的房屋已经在一段时期内占有并使用,并在生产、

    今日湖北·中旬刊 2014年11期2014-10-21

  • 定期租船合同下装卸工人损坏条款规定及比较
    期租船合同下,承租人负责船舶营运,并与装卸公司签订装卸合同。由于出租人不是装卸合同的当事人,如果装卸工人在装卸作业过程中造成船体和船舶设备损坏,出租人无法依据装卸合同直接向装卸公司索赔,只能依据定期租船合同向承租人索赔。本文以租船市场常用的纽约土产交易所(New York Produce Exchange,NYPE)定期租船合同1946年版和1993年版(以下分别简称NYPE 1946和NYPE 1993)以及中国租船有限公司定期租船合同(以下简称中租合同

    集装箱化 2014年3期2014-03-28

  • 承租人优先购买权否定论*
    0条明确规定了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这实际上是限制了出租人在出卖租赁房屋时选择合同相对人的自由。根据大陆法系的一般观念,合同自由乃是合同法的一项基本原则,若要对合同自由予以限制,必须具备正当的、充分的理由。目前,学界主要从四个方面阐释《合同法》第230条的立法理由:(1)有利于法律关系的延续;(2)有利于法律关系的简化;(3)并不会损害他人的合法权益;(4)符

    政法论丛 2014年6期2014-02-03

  • 人民法院不应支持第三人恶意购买租赁房屋——兼谈优先购买权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21条、第24条第4项之规定存在的问题
    3~14号门面承租人,与王伟系邻居)。随即,吴光在房屋登记机关办理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手续。权属变更后,吴光书面告知王伟:张勇已将王伟承租的房屋出卖给他,要求王伟与吴光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得知该情况后,王伟多次与张勇联系无果,即到房屋登记机关查询该租赁房屋的权属登记信息,结果是:该租赁房权属已变更登记至吴光名下。于是,王伟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本案主要涉及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没有通知房屋承租人,出租人与第三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能否生

    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 2013年4期2013-08-15

  • 论“买卖不破租赁”
    权人,强化了对承租人的保护。一、“买卖不破租赁”的历史发展和立法目的一般认为,“买卖不破租赁”是近代法发展的产物②。关于罗马法上是否存在“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则,学界存在争议。有学者认为,罗马法中存在“买卖不破租赁”(emptio non tollit locatum)规则,即确认租赁物的买卖并不导致租赁关系的解除,承租人仍有权请求出租人(即新的所有权人)履行合同义务。③但大多数学者认为,罗马法仍采纳“物权优于债权”、“买卖破坏租赁”的规则,并不存在“买卖不

    中州学刊 2013年9期2013-08-15

  • 浅议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会计处理的区别
    法,其实质是在承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相关协议之后,出租人将一定资产的使用权交付承租人,而承租人要对此支付出租人一定数量租金的经济行为。由租赁的定义可知,租赁是一种将资产进行单方面转移的行为,实现了资产的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租赁有着两方面的特点:其一,租赁中的资产必须是有形的资产;其二,在资产使用期间,承租人须保持资产的原貌;其三,所租赁的资产应能实现独立计价,且在其发挥其功能的过程中不受外界条件的影响。一般而言,租赁分成两种形式:融资租赁与经营租赁。所谓的融

    商场现代化 2013年5期2013-07-18

  • 我国住房租赁法立法宗旨的选择——美、德两国立法例的启示
    都是将保护住房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作为相关法律的基调和主线。(一)美国在相当长一个历史时期里,美国住房租赁法明显偏向于出租人的利益,出租人享有一系列、几乎不受任何限制的权利,而在另一方面,除了应将租赁房屋的占有移转给承租人外,出租人基本上不负担任何义务。[1]但自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美国住房租赁法改弦更张,逐渐完成了从出租人优位到承租人优位的蜕变,保护承租人的利益成为新的住房租赁法的基本立场,诸多限制出租人权利、提升承租人地位的法律举措被立法或司法所采纳。

    江西社会科学 2013年4期2013-02-17

  • 船舶融资租赁中备用租约的法律性质和风险辨析*
    由出租人与备用承租人签署备用租约在船舶融资租赁中十分普遍,但业界对其法律性质和风险缺乏明确和统一的认识。备用租约一般采用船舶融资租赁或光船租赁合同的形式,但其法律性质是光租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抑或为保证则应根据备用承租人在备用租约下承担的义务和责任的具体内容确定,不能一概而论。船舶融资租赁合同;备用租约;备用承租人在目前的船舶融资租赁实务中,许多项目的交易框架下会安排由承租人以外的一家公司作为“备用承租人”与出租人、承租人共同签署船舶融资租赁合同,或由该备用

    中国海商法研究 2012年2期2012-01-27

  • 论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条件的限制与扩充
    004)论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行使条件的限制与扩充唐珍珍,杨 洁(广西大学 法学院,南宁 530004)房屋优先购买权的行使条件是承租人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必备前提,我国相关法律对于行使条件应如何适用的规定过于笼统和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应在兼顾承租人与出租人双方利益的基础上,运用限制解释和扩充解释的方法重新审视行使条件,明确房屋优先购买权必须以合法租赁关系为前提、让利方式下不适用同等条件、未约定排除优先购买权行使三个限制条件,以及“承租人”可包括特殊关系人;出

    黑龙江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 2011年6期2011-08-15

  • 浅析我国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立法的完善
    )浅析我国房屋承租人优先购买权立法的完善邓 非1杨 艳2(1.湖南警察学院计财处,湖南长沙 410138;2.湘潭大学法学院,湖南湘潭 411105)优先购买权作为承租人的一项法定权利,对其全方位的法律保护有利于提高房屋的利用率,维护和稳定既有物的使用关系。我国现行合同法明确规定了房屋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但优先购买权行使主体的规定不明确,提前通知期限条款与其他法律规定存在不一致,且承租人请求撤销出租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合同的权利保障不统一,需要完善相关

    湖南财政经济学院学报 2011年3期2011-04-11

  • 押金之返还与承租人之保护 ——以美国法为中心
    珺押金之返还与承租人之保护 ——以美国法为中心周 珺为防范出租人任意扣留押金,切实保障承租人的押金权利,美国各州自20世纪60年代末开始在立法中专门对押金的返还予以规制,经过数十年的努力,如今已出台大量的立法成果,并积累了丰富的司法经验。我国可考虑借鉴美国法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完善我国的押金返还立法,以维护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押金;押金的返还;承租人;住房租赁押金本为担保承租人履行义务,维护出租人合法权益的一项法律机制,但在实际运作中,出租人极可能滥用其优

    武汉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 2011年2期2011-03-19

  • 承租人和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32001)论承租人和按份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徐 伟(淮南市房地产产权和市场管理处,安徽 淮南 232001)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是承租人的一项具有物权性质的法定权利,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承租人只能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行使购买权而不能以优于第三人的条件购买租赁物,出租人与承租人就租赁物的买卖价格不能达成协议时,出租人不得再以低于或等于承租人所能接受的价格将出租物出卖给第三人,否则,就侵害承租人的合法权益,承租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宣告出租人与第三人买卖租赁物的

    淮南师范学院学报 2010年4期2010-08-15

  • 试论房屋租赁中次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
    左 媛摘要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在当今世界各国及各地区民法中都已经得到普遍确认。我国现行立法确立了该制度,我国《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但是对于在合法转租的情况下,次承租人是否也享有优先购买权的问题在理论界一直是众说纷纭。假设次承租人也享有优先购买权,其与承租人的优先购买权的冲突应该怎样解决,孰先孰后?本文运用经济分析、价值分析等多种方法对优先购买权的性质及

    法制与社会 2009年1期2009-07-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