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蓝先德

上海交大昂立已经走过了十个春秋。现在我听到最多的问题,是问我何时从保健品行业抽身而去。这样的提问不无根据。毕竟,三株、沈阳飞龙、巨人脑黄金……这些当年家喻户晓、红极一时的保健品品牌,而今早已一个个从货架上消逝了。它们的消逝和它们的崛起一样,都快得让人猝不及防。
中国的保健品行业为何难以出现长命企业?我试着总结了中国保健品企业的四大病症:
病症一:不规范的起步
中国保健品市场在一起步时就埋下了变动不居的祸根。保健品市场在中国是一个起步比较晚,但发展相当快的市场。也正由于发展快,使得一些相应的法律法规并没有跟上。从八十年代末到九十年代初,在短短几年的时间内,中国市场上就出现了3000余家保健品企业、上万种保健产品,一个保健品市场客观上已经形成,但很长时间没有相应的法律去规范它。直到1995年《食品卫生法》和1996年《保健食品管理法》才相继出台,但市场无法无序运作造成的痼疾及其惯性作用已很难消失。
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相应法规出台的滞后对中国保健品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是深远的。法制对企业而言固然有其约束的一面,但更是一个保障。
由于法律环境的长期缺失,中国的企业在进入保健品这一新兴的市场时,操作上有相当多的不规范性。对产品功能的虚假性夸大宣传成了很多企业达到企望目标的主要手段。这样做法最终损害的还是这些企业自身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