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用人要重其所长、所爱和所变

2001-04-28 09:18:34况晨光
人民教育 2001年7期

况晨光

用人,是校长的主要职责。作为一个成熟的校长如何履行好这一职责,笔者认为,除了要有举才之德、容才之量、护才之胆外,关键要在用才之法上注意以下三点。

一、用人要重在用其所长。不同的教职工具有不同的才能特长,不同的事需要具有不同才能特长的教职工去做才能做好。校长要善于将这些各具特长的教职工与不同的事相对应,让其人事相宜、人岗相适。从道理上來说,用人必须用其所长,但在现实中有些学校却总是做不到这一点,究其主要原因,一是一些校长没有设身处地把教职工的所长加以珍惜,缺乏教职工那种渴望将自己的专长献身于自己所喜爱的事业,并视这种事业为自己生命的迫切心态,而只是停留在口头上说一说。二是一些校长对人之所长缺乏全面了解与理解。人之所长,实际,上包括人的知识所长、专业所长、能力所长、经验所长、个性所长和权威所长等,但具体到一个教职工来说,可能只具备其中一两个方面的所长。作为校长,要懂得教职工中的人才多是专才,用人不能求全责备,不能用一种所长(或一个人的所长)去代替或否定另一种所长(或一个人的所长),应坚持“德看主流,才重一技”的观点,精心把各具所长的教职工放到最适合他们的岗位上去,实现人才所长与岗位所需的最佳结合。三是一些校长用人所长只考虑适位,没有注意适时和适量。教职工的所长往往有一个最佳使用期,作为校长要想用好人,就要善于准确判断其最佳使用期,并注意在其最佳期内进行培养和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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