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高的薪水足以养廉?

2001-06-14 03:58夏俊山
南风窗 2001年3期
关键词:严嵩高薪薪水

夏俊山

近日从电视上看到一则消息,说是某部门将把工资提高到足以养廉的水平,心中不禁生疑:多高的薪水才足以养廉呢?电视上没说,笔者只好作一些猜测。

前车之辙,后车之鉴。不妨先看看历史。历史上的封建官吏,薪水不能说不高。“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其中可能有夸张,“十万”也许包括“灰色收入”,但白居易公元806年在陕西作县尉时,所写应是真实可信的:“吏禄三百石,岁晏有余粮。”(《观刈麦》)陕西是个穷地方,官吏有这么高的“薪水”该足以养廉了吧?可那时的社会,贪官污吏还不是比比皆是?明朝的严嵩,位居宰相,总不见得薪水不够花吧?可是嘉靖年间,严嵩仅贪污军饷每年就达180万至300万两。他掌权20年,搜刮了“黄金三万余两,白金二百余万两,珍宝古玩所值又数百万。”(《明史·严嵩传》)。清代的和,任军机大臣20年,聚敛的个人财富总值超过20亿两白银,相当于清政府20年的税银收入。如果要“养廉”,让严嵩和之流不贪财受贿,该给他们多高的“薪水”呢?

再看当代的几个贪官。成克杰的薪水不会比小公务员少吧?很多小公务员没有贪污行为,而成克杰却捞了3000多万,不是“出事”,他可能还不满足。胡长清在江西任职期间,平均每天纳贿一万多元;安徽原阜阳市市长肖作新,不明财产就达1336万元,原海南东方市市委书记戚火贵家中抄出的财产达1400多万元,还有广西玉林的李乘龙等等,贪污受贿均在千万元以上。如果要“养廉”,该给这些人多高的薪水,他们才心满意足,不再伸手呢?恐怕把人民的血汗钱全充作他们的薪水也不行,因为这些贪官还喜欢美色,喜欢养情妇,要“养廉”是不是再给他们配上一些美女呢?

在困难时期,在艰苦岁月里,我们的各级干部没有实行“高薪”,那时并没有出现多少贪官,更不要说“成克杰”之类的特大贪官了。可以说,焦裕禄就是那一时期的代表。穷的时期贪官少,富起来了贪官反而多了,能说明不廉洁是薪水不足以养廉造成的吗?

腐败与薪水的关系其实并不大。滚油里的饼,饥饿的人也不会伸手抓;任人摘取的葡萄,吃饱的人也会带走一串。在这里,制约才是最重要的。高薪只是吸引人才的措施,并不是养廉的手段,某些部门如果招不到优秀人才,提高薪水以吸引人才无可非议,但是,如果为了“养廉”而提高薪水就值得商榷了。古语云:“信使可复,器欲难量。”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再高的薪水也不会使贪婪的人满足。用高薪来防止贪污腐败,等于哭闹的孩子多吃奶,简直近似于奖励腐败。利用垄断的权力地位单方面提高薪水,其实质则是对公众财富的掠夺。反腐只有靠科学的制度设计和完善的监督机制。制度设计得好,你将没有条件腐败。例如干部任职实行民主选举,竞聘上岗,个别人说了不能算数,谁还能卖官?无法卖官还能收到什么贿?监督机制完善了,你将不敢贪。60年代贪官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公仆们”怕挨群众“整”———哪怕是大吃大喝,大字报也会贴到你的门上。加上频繁的政治运动,让你吃不了兜着走,谁还敢拿自己的“政治生命”开玩笑?大字报,大规模的政治运动就像猛药,对治腐有效果,可惜副作用太大,不利于经济建设,弃之不用,当然是对的。但是,要有取代它的新药。就像治感冒,康泰克不用了,你得有其它治感冒的新药。这“新药”绝不是“高薪”。“养廉”要靠“高薪”,那“薪水不高”岂不成了贪污受贿的理由?记得一个贪官说过这样的话:“事前无人制约,事后无人监督,事发有人保驾———现在搞腐败的条件实在是太优越了。”如此“肺腑之言”,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反腐,关键在于消灭腐败的“优越条件”,使一些人不能“腐”,不敢“腐”,而不是靠“高薪”来满足他们,使他们“不必腐”“不想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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