眭纪刚 吴庆清
随着我国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入,大多企业逐渐建立了两权分离的现代企业制度。这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施展手脚提供了广阔空间。全球范围的“经理革命”证明,两权分离的治理结构对促进企业发展起了巨大作用。然而这一结构日益暴露出“代理成本”问题。两权分离的治理结构存在委托和代理关系,而这种由代理关系产生的股东或公司债券人与公司董事、经理之间的利害冲突衍生了“代理问题”。代理成本过高和“内部人控制”制度紧密相连。所谓内部人,是指企业内部掌握了企业监控权的经理人。随着“经理革命”的影响,企业资产所有者不再经营企业的运营,专职经理人日益成为企业的控制者,甚至实际上的所有者。他们拥有实际占有、使用、处分企业资产的权利。由于经理只是凭合同领取报酬的受雇者,不持有或是持有少数股份,其利益目标可能和股东的不同甚至相悖。在经营过程中,经理人员的经营行为不能代表股东利益。这就是所谓的“内部人控制”。如何约束经理人员,使其完全为股东服务,这就需要加强内部监管,降低代理成本。
我国的企业大多存在内部监管不力,导致“内部人控制”现象泛滥。典型的表现方式有:①在职消费。公车私用,公款吃喝,公费旅游。②合谋消费。不当的增长工资,增加集体福利,变相侵吞国家财产。③短期行为。不从企业的长远利益出发,而是考虑眼前成绩、地位、收入。④不尽心尽力工作。为贪图个人利益而不惜出卖企业利益(如吃回扣,拿提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