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纯铸
内蒙古煤炭已探明储量2253亿吨,占全国总储量的20%,居全国第二位。尤其是西部鄂尔多斯地区拥有“三低一高”(特低硫、特低磷、特低灰、高热值)属性的“伊泰”煤,是目前国内品质最好的煤,已得到国内外用户的认同,具有很高的开采价值。比如该地区伊泰公司开采的煤位于东胜神府煤田的中心地段,这里的煤埋藏浅,储量大,易于开采,加上劳动力价格低廉,形成了质量好、成本低的优势,市场竞争力强,能够占领国际市场,扩大出口,为我区赢得更多的外汇。但是,由于国内政策、法规的不衔接、不落实,至今我区伊泰集团、霍煤集团、平庄煤业集团、呼煤集团等十多家大企业(集团)中没有一家获得自营出口权,使得数亿元本属于我区的外汇“流落他乡”。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是:
——出口煤管理环节过多,大量外汇散落。《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明文规定,允许有条件的大型煤炭企业拥有煤炭自营出口权(山西省的煤炭企业早已拥有了煤炭自营出口权),但《煤炭法》实施已多年,我区具备条件的大型煤炭企业却一直未获得煤炭自营出口权。煤炭出口只好让有自营出口权的企业和部门代理,需要付出昂贵的代理费,几家煤炭企业收取的代理费综合计算,每吨煤平均收费高达8.99元。仅以伊泰集团有限公司2001年出口108万吨煤计算,就减少创汇970.92万元。更重要的是,我区出口煤炭的企业,由于不能直接面对国际市场,就不能直接获取国际市场信息、掌握国际市场竞争的主动权。……